公司公告☆ ◇002709 天赐材料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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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2 │天赐材料(002709):2025年度及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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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7:56 │天赐材料(002709):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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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7:54 │天赐材料(002709):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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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7:54 │天赐材料(002709):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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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天赐材料(00270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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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天赐材料(00270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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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01 │天赐材料(002709):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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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8:27 │天赐材料(002709):关于申请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上市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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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2 │天赐材料(002709):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
│ │上市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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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5:59 │天赐材料(00270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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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2│天赐材料(002709):2025年度及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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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回报股东特别分红预案已获 2026
年 3月 31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权益分派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
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为:以特别分红预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5年度及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可分配股份总数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行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
基数,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以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方式分
配。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度及回报股东特别分红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8,495,760 股后的 2,030,065,98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4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4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4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4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30 徐金富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4月 21日至登记日:2026年 4月 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8,495,760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实际参与分派的股数为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2
,038,561,744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8,495,760 股后的 2,030,065,984 股。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
股本 ×分配比例,即 2,030,065,984 股 ×0.30 元 /股=609,019,795.20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
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 609,019,795.20 元÷2,038,561,744 股= 0.2987497元/股(结果
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及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
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87497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另行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 8号
咨询联系人:韩恒 卢小翠
咨询电话:020-66608666
传真电话:020-82058669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18991c8-79bf-4509-8152-0ba427c1b4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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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7:56│天赐材料(002709):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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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 31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
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 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
事 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徐金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徐金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徐三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徐三善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徐金富先生、徐三善先生、顾斌先生、韩恒先生、赵建青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中徐
金富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赵建青先生、阮文红女士、韩恒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赵建青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从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阮文红女士、沈洪涛女士、顾斌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阮文红女士为主任委员。任期从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沈洪涛女士、阮文红女士、沙渝晨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沈洪涛女士为主任委员。任期从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金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徐金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顾斌先生、韩恒先生、史利涛先生、黄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顾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顾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韩恒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韩恒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爱霞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张爱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卢小翠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卢小翠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d278c97a-04e1-4bb8-a6b7-160f6f1f6d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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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7:54│天赐材料(002709):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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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预期经济损失人民币 147,162万元及原告为维权支付律师费。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因本诉讼事项中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原告,就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主张赔偿权利,预计不会对上
市公司损益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作为原
告,就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近日立案受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各方主体
原告: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一:深圳市研一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二: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三:岳敏
被告四:张春晖
被告五:田晓波
被告六:李胜
被告七:郑飞龙
被告八:上海森松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九:森松(江苏)重工有限公司
被告十:浙江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被告十一:汪婷
被告十二:卢珍珍
2、起诉理由
九江天赐拥有液体六氟磷酸锂生产工业化技术、液体双氟磺酰亚胺锂生产工业化技术,以及相关的产线设计、生产设备等整个产
线建设及运行所需的全部技术信息。为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九江天赐建立了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和保密措施。被告六李胜于 2017
年 8月 23日进入原告九江天赐工作,与九江天赐签订了《劳动合同》《商业保密、竞业限制协议》等,后于 2021年 5月 20日从九
江天赐离职。其在九江天赐工作期间先后担任电池生产部工艺技术总监、总工程师等职务。
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被告六以窃取、非法复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原告的液体六氟磷酸锂生产工业化技术、液体双氟磺酰亚胺锂生
产工业化技术商业秘密,被告一至被告五通过不正当手段从被告六处非法获取原告该商业秘密后,运用于由被告二浙江研一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具体实施的年产 10000 吨双氟磺酰亚胺锂项目和年产 100000吨液态六氟磷酸锂项目中,同时通过申报专利等方式向公众
非法披露九江天赐的商业秘密。其中 10000吨双氟磺酰亚胺锂项目由被告十浙江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工程设计,被告二与
被告八上海森松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串通签订虚假的关于六氟磷酸锂和双氟磺酰亚胺锂技术转让合同,被告九森松(江苏)重工有限
公司为该项目提供大宗设备。被告七郑飞龙作为外部技术顾问加入年产 100000吨液态六氟磷酸锂项目,与被告六李胜、被告四张春
晖对李胜提供的九江天赐生产液体六氟磷酸锂工艺技术资料进行规划设计产能调整。被告十一汪婷、被告十二卢珍珍帮助被告六李胜
、被告七郑飞龙实施侵害原告商业秘密。
原告认为,被告一至被告十二在客观上相互联系、彼此配合、分工协作,在主观上具有明显的侵权故意与共同的意思联络,十二
被告共同实施了侵犯原告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应就其共同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至被告十二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液体六氟磷酸锂生产工业化技术、液体双氟磺酰亚胺锂生产工业化技术及相
关设备、资料等技术秘密信息的行为;
(2)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销毁年产 100000吨液体六氟磷酸锂项目(研一代号 F6项目)、年产 10000吨双氟磺酰亚胺锂项
目(研一代号 F11项目)的生产产线设备及生产所需的工艺资料;
(3)请求判令被告一至被告十二销毁承载原告液体六氟磷酸锂生产工业化技术、液体双氟磺酰亚胺锂生产工业化技术商业秘密
的专用设备,电脑、存储硬盘等存储设备,纸质及电子文档等工艺资料;
(4) 请求判令被告一至被告十二共同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人民币 147,162万元;
(5)请求判令被告一至被告十二就其侵权行为在《南方日报》《证券时报》上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
(6)判令由被告一至被告十二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公告事项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本诉讼事项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作为原告,就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主张赔偿权利,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直接的负面
影响。但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亦不排除在审理过程中达成和解或进行调解的可能,公司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期后
利润的影响。鉴于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本案中公司诉讼请求是否得到支持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26ef2fb6-f853-40a2-ac95-d145d05b9d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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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7:54│天赐材料(002709):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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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材料(002709):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2b561a95-2b3d-40fa-b2c9-371b05ad2f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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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天赐材料(00270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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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3月 31日(星期二)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3月 31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月 31日上午 9:15至 2026年 3月 31日下午 15:00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 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金富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69人,代表股份 955,988,5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 8,495,760股)的 47.2001%。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8人,代表股份 703,356,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
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8,495,760股)的 34.7269%;
(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351人,代表股份 252,631,7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截至股权
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 8,495,760股)的 12.4732%。
2、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公司聘请的律师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5,589,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3%;反对 269,090股;弃权 129,680股;该议
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就 2025年度履职情况做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5,585,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8%;反对 271,490股;弃权 131,480股;该议
案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5,594,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8%;反对 268,890股;弃权票 125,380股;该
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5,771,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3%;反对 127,140股;弃权票 89,700股;该
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52,669,811 股;反对 127,140 股;弃权 89,70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5,779,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2%;反对 110,240股;弃权票 98,400股;该
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52,678,011 股;反对 110,240 股;弃权 98,40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4,178,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6%;反对 1,663,200股;弃权票 147,106股;
该议案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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