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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09(天赐材料)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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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709 天赐材料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0 20:37 │天赐材料(002709):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5-09-10 20:34 │天赐材料(00270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0 20:34 │天赐材料(00270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08 18:13 │天赐材料(00270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5-09-04 17:24 │天赐材料(00270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8-30 00:00 │天赐材料(002709):关于不向下修正天赐转债转股价格公告 │ ├─────────┼──────────────────────────────────────────────┤ │2025-08-30 00:00 │天赐材料(002709):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5-08-22 18:46 │天赐材料(002709):关于天赐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8-18 21:01 │天赐材料(002709):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 │ ├─────────┼──────────────────────────────────────────────┤ │2025-08-18 21:01 │天赐材料(002709):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 ─────────┬──────────────────────────────────────────────── 2025-09-10 20:37│天赐材料(002709):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年 9月 10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会议选举赵经 纬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赵经纬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 赵经纬先生担任职工代表董事之后,不再担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不变。本次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4d94dfa1-b9c8-4d2a-84ab-83204fac0aa4.PDF ─────────┬──────────────────────────────────────────────── 2025-09-10 20:34│天赐材料(00270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0日(星期三)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0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0日上午 9:15至 2025年 9月 10日下午 15:00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金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62人,代表股份 757,779,2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 8,619,260股)的 39.7633%。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人,代表股份 704,233,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 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8,619,260股)的 36.9535%; (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352 人,代表股份53,546,0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截至股权 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 8,619,260股)的 2.8097%。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32,720,4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931%;反对票 24,890,667 股; 弃权票 168,200 股;该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9,435,560股;反对票 24,890,667股;弃权票 168,200股。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改公司相关内部制度的议案》 2.01《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732,589,4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758%;反对票 25,001,747 股; 弃权票 188,076 股;该议案通过。 2.0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732,581,4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748%;反对票 25,016,767 股; 弃权票 181,100 股;该议案通过。 2.03《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732,625,3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806%;反对票 24,926,047 股; 弃权票 227,900 股;该议案通过。 2.04《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732,673,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870%;反对票 24,903,947 股; 弃权票 201,500 股;该议案通过。 2.05《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 732,775,6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004%;反对票 24,803,285 股; 弃权票 200,376 股;该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本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桑健律师和贺双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b91c9a3b-40f3-4d5c-bc93-ab863bcb85b2.PDF ─────────┬──────────────────────────────────────────────── 2025-09-10 20:34│天赐材料(00270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 “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称“《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9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 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0日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 事长徐金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15-15:00。经查验,贵公司本 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经核查,贵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尚有回购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据此,在计算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时应当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 ,即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905,726,271股。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1,362人,代表股份757,779,273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633%。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732,720,4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6931%; 反对24,890,66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2847%;弃权168,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22%。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改公司相关内部制度的议案》 2.1《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同意732,589,4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6758%; 反对25,001,7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2993%;弃权188,0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48%。2.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意732,581,4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6748%; 反对25,016,76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3013%;弃权18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39%。2.3《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同意732,625,3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6806%; 反对24,926,0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2894%;弃权227,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01%。2.4《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同意732,673,8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6870%; 反对24,903,9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2864%;弃权201,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66%。2.5《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同意732,775,6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7004%; 反对24,803,2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2732%;弃权200,3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64%。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 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1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2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8edfccb8-bd98-44c1-9df4-fd0efc686aab.PDF ─────────┬──────────────────────────────────────────────── 2025-09-08 18:13│天赐材料(00270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天赐材料(00270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41f6ea8c-b75b-447f-b98f-4e3e401dcbf9.PDF ─────────┬──────────────────────────────────────────────── 2025-09-04 17:24│天赐材料(00270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 5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95)。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1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0日(星期三)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0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0日上午 9:15至 2025年 9月 10日下午 15:00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5年 9月 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 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会议审议的提案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0 《关于制定及修改公司相关内部制度的议案》 √ 2.01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2.02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2.03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2.04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 2.05 《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 (二)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议案 1 至议案 2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月 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 2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议案 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 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应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 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 3)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 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出席会议时请股东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2025年 9月 10日(上午 8:30~12:00) 3、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 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事务部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 编:510760,信函请注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恒 卢小翠 联系电话:020-66608666 联系传真:020-82058669 联系邮箱:IR@tinci.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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