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13 *ST东易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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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8 │*ST东易(002713):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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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32 │*ST东易(002713):关于公司变更法人完成工商登记并换领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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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7:02 │*ST东易(002713):关于公司2025年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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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23 │*ST东易(002713):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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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14 │*ST东易(002713):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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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14 │*ST东易(002713):公司章程(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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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14 │*ST东易(00271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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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5:47 │*ST东易(002713):关于公司2025年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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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28 │*ST东易(002713):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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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8:10 │*ST东易(002713):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并增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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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8│*ST东易(002713):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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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交易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若公
司 2025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次公告为公司披露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
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形 是否适
用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是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
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 上市或者重
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之 (二)。同时,公司 2022-2024年连续三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且 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股票上
市规则》第 9.8.1条之(七)。公司股票已于 2025年 4月 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
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
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
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
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
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
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5年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若公司 2025年度未出现上
述情形,可以在年度报告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并披露。
二、 2025 年度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正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月 31 日披露
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12)。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财务
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在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将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
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1月 31 日、2月 14 日、3月 10 日、3月 24 日、4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
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提示相关风
险。
本次公告为公司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784b091-aff7-401a-b0e6-b517ce6eb9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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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32│*ST东易(002713):关于公司变更法人完成工商登记并换领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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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张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董事
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根据《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
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近日,公司根据上述事项的决议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并取得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
《营业执照》具体登记内容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0023135
名称: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注册资本:95140.5184 万元
成立日期:1996-11-28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长虹西路 73 号 1幢 2层 215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
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
电组件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家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77af6980-1863-4419-97eb-c29300262f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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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7:02│*ST东易(002713):关于公司2025年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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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交易停牌的公告》,因公司 2024 年度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负值,2022-2024 年连续三年经审
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4月 30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2、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5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正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月 31 日
披露的《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12)。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存在不确定性,最
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应
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并说明相关情况。本次公告为
公司第二次披露年报编制及审计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现将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于 2025 年 4月29日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
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5]0011007659 号)和《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非标准审计
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5]0011003864 号),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
性。
2025 年 12 月 21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20
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管理人出具了《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报告》,根据重整计划中
有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标准的规定,管理人认为,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符合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认定标准。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
就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出具了《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的重整计划
已经执行完毕。
通过重整程序,公司已逐步化解债务风险。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1月 31 日披露的《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1
2),公司 2025 年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72,000 万元至 106,700 万元,净资产为正值,资产负债结构已获得明显改
善,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提升。相关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最终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专项报告为准。
二、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 2026 年 4月 28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有序开展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
及审计工作,会计师事务所正在有序执行相应的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并进行审计底稿的汇总及复核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管理层与大华所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及时间安排等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工作在持续进行中,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并按
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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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23│*ST东易(002713):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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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交易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若公
司 2025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次公告为公司披露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
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形 是否
适用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是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 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
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之 (二)。同时,公司 2022-2024年连续三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且 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股票上
市规则》第 9.8.1条之(七)。公司股票已于 2025年 4月 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
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
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
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
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
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
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5年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若公司 2025年度未出现上
述情形,可以在年度报告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并披露。
二、 2025 年度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正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月 31 日披露
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12)。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财务
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在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将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
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1月 31 日、2月 14 日、3月 10 日、3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
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关于公司
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8),提示相关风险。
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f2564eac-4d17-4deb-adcf-8a1d91db31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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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14│*ST东易(002713):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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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2日(星期四)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4月 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日上午9:15-9:25,9:30-11
: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2日上午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
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电子城 IT 产业园 C3B座东易日盛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建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0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84,663,912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9.409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4,465,3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
355%。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89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198,5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741%。
2、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89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4,663,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434%。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465,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93%;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 89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0,198,5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741%。
(注:上述比例加总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和儒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非累计投票制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4,525,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8%;反对 115,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8%;弃权 22,8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为 34,525,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96%;反对 115,949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45%;弃权 22,8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519,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8%;反对 116,5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62%;弃权 27,7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 34,519,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38%;反对 116,549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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