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13 *ST东易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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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19 │*ST东易(002713):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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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19 │*ST东易(00271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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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00:00 │*ST东易(002713):关于股价异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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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20:32 │*ST东易(002713):关于法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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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18 │*ST东易(002713):关于股价异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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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3 15:32 │*ST东易(002713):关于投资者热线电话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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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 │*ST东易(002713):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 │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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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 │*ST东易(002713):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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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 │*ST东易(002713):关于公司股价可能较大幅度向下除权的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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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00:00 │*ST东易(002713)停牌原因:核查结果公告,复牌时间:2025-11-19 开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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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19│*ST东易(002713):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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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3日(星期三)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上午9:15-9:25,9:30-1
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日上午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电子城 IT 产业园 C3B座东易日盛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1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6,720,1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4376%;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77,934,6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5763%;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0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785,5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613%。
2、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 1,014 名,代表公司股份 28,950,4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006%;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64,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93%;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0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785,5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613%。
(注:上述比例加总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和儒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101,729,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236%;反对 4,940,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6297%;弃权49,8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7%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23,959,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614%;反对 4,940
,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663%;弃权 49,8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3%。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504,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498%;反对4,162,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01%;弃权 53,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5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24,734,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384%;反对 4,162
,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769%;弃权 53,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7%。
本议案属于特殊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和儒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孙丽伟、万琴芳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和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07fc731e-b456-4112-a25f-35827d9fc3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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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19│*ST东易(00271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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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易(00271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f9fdf31b-c5a1-4035-91ef-9a71831bd2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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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00:00│*ST东易(002713):关于股价异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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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法院已受理公司重整,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
展,但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名称:*ST 东易;证券代码:002713)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11 月 27 日
、11 月 2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情形。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鉴于公司 2024 年度末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同时,鉴于公司连续三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
票交易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2025 年 11月 19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北京鹏元兴达商贸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1月 20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8、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595.1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117,134.52 万元;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31日披露了《2025 年三季度报告》,2025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4,4
29.2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26.22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1、法院已受理公司重整,但公司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
院宣告破产,则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重整投资协议的履约风险:本次重整的投资相关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
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相关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3、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公司 2024
年度末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2022-2024年连续三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4 年度审计
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
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虽然法院已受理公司重整,但时间非常紧迫,若在 2025 年 12月 31日前公司未能执行
完毕重整计划,公司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截至 2025 年 11月 27日,公司股票的静态市盈率为-4.90 倍,滚动市盈率为-8.84倍,市净率为-4.92 倍。根据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发布数据,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的静态市盈率为 25.31 倍,滚动市盈率为 22.65 倍,市净
率为2.19 倍,公司当前的市盈率、市净率与同行业情况有较大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是否能注入算力产业业务取决于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实施、资产注入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能否取得相关批
准。注入相关资产的时间、规模及未来盈利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的行业整体利润率下滑、投入成
本回收周期延长等风险,以及现有业务与新增业务无法协同的风险。
7、产业投资人拟向公司无偿捐赠的和林格尔智算中心尚未建成投产,存在未来大额资金投入不足、建设时间周期延长的风险;
且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和林格尔智算中心机柜使用率不足,从而可能导致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产业投资人收入、利润规模较
小,由同一控制下主体长空建设导入新订单存在上市公司缺乏相关资质无法承接、产业投资人及长空建设未能依据经营方案导入订单
、订单规模与利润水平面临市场竞争加剧而整体下滑等风险,以及导入订单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8、公司处于重整过程中,根据公司初步测算情况,预计重整计划实施后股价存在较大幅度向下除权调整,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
公告为准。公司请投资者关注前述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理性作出投资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9、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10、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11、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431b7889-d1b8-4b22-9ba9-92cd8a4127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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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20:32│*ST东易(002713):关于法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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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易(002713):关于法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f1642bb3-bfec-4727-8cc2-c5eeb6073d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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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18│*ST东易(002713):关于股价异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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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易(002713):关于股价异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63eb1590-d0d3-4670-b497-406abc0ec0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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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3 15:32│*ST东易(002713):关于投资者热线电话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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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更好地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起启用新的投资者热线电话,原联系电话不再作为投资者热线电话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投资者热线电话 010-58637710 010-84249181
除上述投资者热线电话变更外,公司办公地址、电子邮箱等其他信息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4/5815aa5b-5447-4beb-baa7-5c125597f9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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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ST东易(002713):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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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易(002713):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19bb8320-3d5b-434b-a8a8-510c7f6d2e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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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ST东易(002713):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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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2025 年 11 月 19 日,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易日盛”)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 01 破申 1179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5)京 01 破 501 号《决定书》,裁
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北京鹏元兴达商贸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重整期间的管理人。具体详见
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公司债权人应在 2025 年 12 月 19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
供相关证据材料。预重整期间已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相关债权申报继续有效,无需重复申报。
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5 年 12 月 21 日 9时 30 分通过网络平台召开,具体会议信息届时另行通知。
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公司重整相关工作,通知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并参加债权人会议。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通知
1、债权申报期截至 2025 年 12 月 19 日。
2、各债权人对公司的债权利息应计算至公司重整受理日即 2025 年 11 月 19日(含当日)。
3、预重整期间已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相关债权申报继续有效,无需重复申报。同时,对于预重整期间申报的债权
随时间变动而需要调整的,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及相关规定进行调整。预重整期间未申报债权的
债权人可以在重整程序中继续申报债权。
4、此次申报采用网络债权申报方式,债权人需登录申报系统(网址: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4395073)进行申报
。为提高债权申报和审核的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请各位债权人在进行申报前,务必仔细阅读《债权申报指引》,了解债权申
报的具体规范,并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关于债权申报相关其他事宜可通过下列联系方式与管理人联系、咨询:
联系人:黄亚楠、胡天雄
联系电话:13522703162、13520785603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电子城 IT 产业园 C3B 座东易日盛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 9:30-12:00,下午
2:30-5:30
《债权申报指引》及附件的电子版可从债权申报网址中下载,或者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
)内搜索东易日盛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进行下载。
二、债权人会议召开通知
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5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9:30 通过网络平台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
人会议。会议召开具体方式及审议议案等内容,管理人将另行通知。本次债权人会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实际结果以会议最终决议为
准。
三、其他说明
1、预重整期间已向临时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无需另行申报,对债权人申报的附利息等因时间变动而增加的债权,其债权金额延续
计算至重整受理日。最终各债权人的债权以截至重整受理日的实际情况,并以最终依法确认的为准。
2、本债权申报通知不视为出具给债权人的法律意见,亦不视为管理人或公司向债权人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亦不构成对无效债
权(包括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四、风险提示
1、法院已受理公司重整,但公司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
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重整投资协议的履约风险:本次重整的投资相关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
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相关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3、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公司 2024
年度末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2022-2024年连续三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4 年度审计
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并严格按照有关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
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7854ad33-39f3-475b-b267-d01464a10a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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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ST东易(002713):关于公司股价可能较大幅度向下除权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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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于重整过程中,根据公司初步测算情况,预计重整计划实施后股
价存在较大幅度向下除权调整,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公司请投资者关注前述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理性作出投资判断,注
意投资风险。
2、公司2024年度末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2022-2024年连续三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法院已受理公司重整,但公司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
院宣告破产,则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正在全力推进重整事项,现就公司重整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股价较大幅度向下除权的风险
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披露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根据公司与重整投资人已签署的《重整投资
协议》,本次公司产业投资人与财务投资人合计支付 1,412,472,816.00 元,合计受让股票416,868,204股。
其中,产业投资人支付345,000,000元,受让股票150,000,000股,转增股票价格为2.30元/股;11家财务投资人支付1,067,472,8
16.00元,受让股票266,868,204股,财务投资人转增股票价格为 4.00元/股。
为反映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影响,重整计划实施后,需结合重整计划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重整财务顾问专项意
见,对本次重整新增股份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除权调整。鉴于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中有大额转增股份用于
清偿公司债务,根据公司初步测算情况,预计重整计划实施后将对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调
整,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公司请投资者关注前述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理性作出投资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
(一)重整投资人存在无法履约或不能履约的风险
本次重整的投资相关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相关协议
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二)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法院已受理公司重整,但公司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
告破产,则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2024年度末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2022-2024年连续三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
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已于 2025年11月19日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但公司重整事项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
过但未获得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法院批准但却无法执行的多方面可能性。
(四) 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下滑,连续出现经营亏损,目前公司资金流动性紧张。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54,429.25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26.22万元。
(五)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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