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13 东易日盛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20 17:32 │东易日盛(002713):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
│2025-02-17 18:17 │东易日盛(002713):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5-02-14 17:47 │东易日盛(002713):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
│2025-01-24 19:57 │东易日盛(002713):2024年第四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
├─────────┼──────────────────────────────────────────────┤
│2025-01-24 19:53 │东易日盛(002713):2024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1-24 19:53 │东易日盛(002713):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1-21 16:31 │东易日盛(00271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中止的进展公告 │
├─────────┼──────────────────────────────────────────────┤
│2025-01-17 17:47 │东易日盛(002713):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5-01-14 19:06 │东易日盛(0027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
├─────────┼──────────────────────────────────────────────┤
│2025-01-14 19:06 │东易日盛(00271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2025-02-20 17:32│东易日盛(002713):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连续十二个
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累计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除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新增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787.90万元,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
(二)本次新增涉案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的案件为以下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具体情况如下:
1.案件当事人:
被 告: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 告:兰州品道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 案件基本信息:
受理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3. 诉讼请求:
(1)判决解除原被告签订的《权益转让协议》《东易日盛整体家装运营系统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东易日盛整体家装运营系统
特许经营协议》;
(2)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支付的加盟费、权益转让金等共计 3,500,000 元;
(3)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垫付款项 4,500,000 元;
(4)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3,277,155元;
(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
4. 事实与理由:原告就被告关于权益转让、特许经营、商标使用许可等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加盟费、权益
转让金、垫付款等款项,并赔偿相应损失。5.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故公司无法判断其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具判决结果或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0/d5314234-0097-4786-9f93-4083577ec83d.PDF
─────────┬────────────────────────────────────────────────
2025-02-17 18:17│东易日盛(002713):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自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至今,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一、 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申1179号]《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详见
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申1179号之一]《决定书》,北京一中院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为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119)。
2024年11月9日,公司发布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
0)。
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128),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2024年12月31日
18:00(含当日,临时管理人可以根据招募情况决定延长报名期限)前,根据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提交至预重整管理人。
公司于2025年1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公司接预重整管理人通知,截至
报名时间截止共收到40家(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算作1家)意向重整投资人主体提交的正式报名材料,其中15家为产业投资人,25家为
财务投资人。预重整管理人与公司正在积极有序推进重整投资人的遴选工作。
目前,债权申报及审查、审计评估及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各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公司重整申请的文书。公司将积极推动预重整工作,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二、风险提示
1、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的前置程序,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
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3、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改善公司资产
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
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32386a15-0111-4ba3-812d-6b8c08365c7f.PDF
─────────┬────────────────────────────────────────────────
2025-02-14 17:47│东易日盛(002713):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东易日盛(002713):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bd150a39-e85d-4d50-9c82-a6cc63e85da9.PDF
─────────┬────────────────────────────────────────────────
2025-01-24 19:57│东易日盛(002713):2024年第四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东易
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新签订单合同金额[工程(含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
配套)、设计产值合计] 约未完工合同金额
家装业务 12,233 20,102
精工装业务 1,099 3,831
公装业务 4,657 9,008
合 计 17,989 32,941
注 1:公司不存在重大项目。
注 2: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注 3:以上合同金额已减除因闭店涉及的合同金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06d3df86-171f-4a9f-9ca8-3b73b0a0c134.PDF
─────────┬────────────────────────────────────────────────
2025-01-24 19:53│东易日盛(002713):2024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预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71,200万元至 106,800万元 亏损:20,846.89万元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54,900万元至 82,300万元 亏损:21,585.93万元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1.70元/股—2.55元/股 亏损:0.50元/股
营业收入 120,000万元-147,000 万元 293,441.31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118,000万元-145,000 万元 289,290.44万元
项目 本会计年度末 上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负:66,100万元-99,100万元 6,447.43万元
东的净资产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主动关闭部分亏损的分公司和店面及部分高成本、低效率的大店,以利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因前述战略性关
闭店面产生连锁反应,导致被动闭店,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同时闭店导致的损失及员工离职补偿费用也大幅增加,使公司较上年同期
亏损增加。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结合行业政策变化、竞争格局及公司被投资单位形成商誉资
产的运营情况,公司预计本年度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 7,000 万元至 8,000 万元。最终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金额将由公司聘请
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3、因借款合同纠纷,公司子公司北京斯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房产被司法拍卖,公司预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 1 亿元。
4、报告期内,影响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约为-2 亿元,上年同期为 739 万元。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本次业绩预计的财务数据情况,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在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目前公司预重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具体工作完成情况请关注后续公司预重整事项的相关进展公告。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
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业绩预告仅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为准。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17ec74d6-4a87-48c1-8f9d-532469492cf2.PDF
─────────┬────────────────────────────────────────────────
2025-01-24 19:53│东易日盛(002713):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
东易日盛(002713):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5/b63e5658-2294-43b6-bc6c-a1d608323db8.PDF
─────────┬────────────────────────────────────────────────
2025-01-21 16:31│东易日盛(00271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中止的进展公告
─────────┴────────────────────────────────────────────────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
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34),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 10 时至 2025 年 1 月 21 日 10 时
(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拍卖控股股东天津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4,000,000 股股份。近日公司通过淘
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因申请人提申请暂缓,本次司法拍卖已中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持续关注此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8530a537-2935-4b79-ad56-f5cf7f49349d.PDF
─────────┬────────────────────────────────────────────────
2025-01-17 17:47│东易日盛(002713):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
东易日盛(002713):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8/904daf5d-654f-4192-abd4-876666a9c3d1.PDF
─────────┬────────────────────────────────────────────────
2025-01-14 19:06│东易日盛(0027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 5%以上股东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0,97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999
%,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141号)。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米科技”)计划自 2025年 1
月 13 日至 2025年 4月 1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4,195,3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小米科技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小米科技于2025 年 1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5%。
一、股东减持及权益变动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具体减持情况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元/股) (股) 比例(%)
小米科技 集中竞价 2025.1.14 4.63 23,200 0.0055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的无限售流通股
(3)减持均价:4.63 元/股
(4)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日,小米科技累计减持 2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小米科技持有公司股份 20,97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 %,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 5%以下,
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前后具体持股情况见下表: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小米科技 合计持有股份 21,000,000 5.0055 20,976,800 4.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000,000 5.0055 20,976,800 4.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实施进展情况,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b63a0a42-4766-4848-aeb6-d18fb056c427.PDF
─────────┬────────────────────────────────────────────────
2025-01-14 19:06│东易日盛(00271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东易日盛(00271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1e6212ee-3115-4b32-914c-9b5c155f722c.PDF
─────────┬────────────────────────────────────────────────
2025-01-14 18:56│东易日盛(00271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拍卖进展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2025 年 1 月 13 日 10 时至 2025 年 1 月 14 日 11:10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对东易日盛家居装
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易日盛”)控股股东天津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易天正”)持有的公
司 1,2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6%,共 6 单,每单 200 万股)进行了公开司法拍卖,洪清法、常雷、
冯蓉、吴丹、洪志鹏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易天正持有公司股份 113,780,3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12%。若本次司法拍卖完成
,公司控股股东东易天正将持有公司股份 101,780,381 股,占公司总股本 24.26%。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
3、拍卖最终成交以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交纳尾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34),控股股东
东易天正持有的公司 1,6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81%)将被法院拍卖。其中 1,200 万无限售流通股票
(占公司总股本的 2.86%)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 10 时至 2025 年 1 月 14 日 10 时(延时除外)被法院司法拍卖。
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份拍卖的结果
根据 2025 年 1 月 14 日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竞拍结果如下:
序号 竞买号 竞买人 成交时间 成交股数 成交金额 占公司总股本
(2025/01/14) (万股) (万元) 比例
1 X9144 洪清法 10:56:02 200 802 0.48%
2 T9574 常雷 10:56:07 200 803 0.48%
3 U0607 洪清法 10:55:38 200 806 0.48%
4 K4202 冯蓉 10:56:10 200 804 0.48%
5 L2674 吴丹 10:59:09 200 803 0.48%
6 X6792 洪志鹏 11:10:31 200 804 0.48%
合 计 1200 4822 2.86%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
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易天正持有公司股份 113,780,3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12%,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
计被质押数量为 104,544,3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1.88%。
2、如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并完成过户,东易天正将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其在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将降低,仍持有本公司 101,
780,38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4.26%,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最终成交以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涉及缴纳余款、法院执行、股权过户登记等
环节,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与控股股东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均保持独立。该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无较大
影响。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上市公司股东因
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不同执行或者处置方式分别适用本指
引的相关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