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13 *ST东易 更新日期:2025-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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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7:45 │*ST东易(002713):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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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9:48 │*ST东易(002713):关于公司股价向下除权的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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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9:47 │*ST东易(002713):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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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9:47 │*ST东易(002713):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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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1 18:42 │*ST东易(002713):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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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1 18:42 │*ST东易(002713):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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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1 18:42 │*ST东易(002713):东易日盛重整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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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 │*ST东易(002713):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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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 │*ST东易(002713):公司出资人组会议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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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9:47 │*ST东易(002713):关于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暨启动相关议案表决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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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7:45│*ST东易(002713):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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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易(002713):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6fc39b82-1c80-4794-b540-43cbd4c5c3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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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9:48│*ST东易(002713):关于公司股价向下除权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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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2025 年 12 月 21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易日盛”)进入重整计划执行
阶段。根据《重整计划》,结合公司初步测算情况,预计《重整计划》实施后公司股价存在向下除权调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价存在向下除权调整的风险
根据《重整计划》,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9,536,980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12.6775047100735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计转增 531,868,204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951,405,184 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为准)。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专项用于清偿东易日盛债务及引进投资人
,其中 416,868,204 股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其中 115,000,000 股用于偿付债务。
公司经审慎研究后认为,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需结合《重整计划》中规定的转增股票抵偿上市公司债务金额、重整投资
人受让转增股票支付的现金等实际情况对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整的财务顾
问,为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
格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根据《重整计划》,结合公司初步测算情况,预计《重整计划》实施后公司股价存在向下除权调整的风险,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
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提示
1、法院已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公司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将
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
2、如果公司顺利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公司 2024 年度末经审
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2022-2024 年连续三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82724445-cc59-48bb-94ba-667639af71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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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9:47│*ST东易(002713):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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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易日盛”)于 2025年 11月 19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京 01破申 1179号及《决定书》(2025)京 01破 501号,
裁定受理债权人北京鹏元兴达商贸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5 年 12 月 19 日,东易日盛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
益调整方案》。2025 年 12 月21 日,东易日盛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草案)》。
2025 年 12 月 21 日,北京一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5)京 01 破 501号裁定批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东易日盛的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总股本 419,536,980 股,按照每 10 股转增12.677504710073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
计转增 531,868,204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后
,东易日盛总股本将增至 951,405,184股。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专项用于清偿东易日盛债务及引进投资人,具体安排
如下:
(1)其中 416,868,204股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为 1,412,472,816.00元,其中:产业
投资人按照 2.30元/股的价格受让 150,000,000 股转增股票,支付 345,000,000.00 元现金;财务投资人按照 4.00元/股的价格受
让 266,868,204股转增股票,合计支付 1,067,472,816元现金。根据《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受让股票所支付的现金对价将用
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各类破产债权,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其中 115,000,000股按照 14.97元/股的价格分配给东易日盛的债权人用于清偿债务。
一、对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进行调整的合规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第 4.2.2条的规定:
“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证券发行人认为有必要调整上述计算公式时,可以向本所提出调整申请并说明理由。经本所同意的,证券发行人应当向市场公布
该次除权(息)适用的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财务顾问”)作为东易日盛聘请的财务顾问,经审慎研究后认为,东易日盛本次实施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结合其《重整计划》实际情况对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符合相关规则要求。
二、拟对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
本次东易日盛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拟调整为: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金额]÷
(转增前总股本+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用于抵偿债务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
上述公式中,由于不涉及现金红利、股票红利及配股,公式中现金红利为 0。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为 1,412,472
,816.00元,转增股份所解决的债务金额为 1,721,550,000.00元;转增前总股本 419,536,980股,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为 4
16,868,204股,抵偿债务转增股份数为 115,000,000股,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为 0股。
综合计算下,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金额)÷
(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用于抵偿债务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1,412,472,816.00 元+1,721,5
50,000.00 元)÷(416,868,204 股+115,000,000 股+0股)=5.89 元/股。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5.89元/股,公司股票按照前述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
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或等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5.89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三、对除权参考价格的公式进行调整的合理性
(一)股票价格进行除权的基本原理和市场实践
一般情形下,除权是指由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但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有所减少时,需要在事实发生之后从股票价
格中剔除这部分因素,而发生的对股票价格进行调整的行为。当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时,需对股票价格进行除权的情形主要是以下两
种情况:
1、股本增加但所有者权益未发生变化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此时,上市公司每股股票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按每股净资
产计算)减少,为促使公开市场在公允的基准上反映公司股票价格,需要通过除权对股票价格进行调整。
2、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上市公司配股
当上市公司配股时,一般情形为向上市公司全体原股东按比例配售股票,并且配股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交易价格。从公开市场角度
来看,为了显现公允的交易价格基准,配股后需要通过除权向下调整股票价格。
此外,除配股之外的增发行为,如上市公司进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之时,一般情形下每股净资
产将相应增加,实践中不通过除权对股票价格进行调整。
(二)东易日盛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特定情况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东易日盛《重整计划》的重要组成内容,与一般情形下的上市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存在明显差异
:
1、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主要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以及清偿债务。本次转增后,公司在总股本扩大的
同时,预计债务规模明显减少,所有者权益明显增加。公司原中小股东所持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以每股净资产计算)较重整
前显著提升,这与转增前后公司股本增加但所有者权益不变,导致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以每股净资产计算)下降,从而
需要通过除权对股票价格进行调整的一般情形存在本质差别。
2、本次重整完成后,东易日盛的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净资产实力得到增强。因此,如果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按照《交
易规则》相关要求对东易日盛股票价格实施除权,将导致除权后的股票价格显著低于除权前的股票价格,与东易日盛重整后基本面有
望实现显著改善的实际情况有所背离,除权后的股票价格可能无法充分反映公司股票经过重整基本面显著改善后的真实价值,也与通
过除权反映公司股票价值的基本原理不相符。
3、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及清偿债务,重整投资人受让股份以现金为支付对价,债权人以债权为支付
对价。从实施效果来看,本次转增并非向上市公司全体原股东配售或通常情况下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但如果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权登记日的股票收盘价高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仍需充分考虑其影响。因
此,拟通过调整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的方式进行差异化处理:公式的分子为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和转增股份抵偿债
务的金额,公式的分母为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量和用于抵偿债务的转增股份数量。综合考虑分子、分母因素,除权后,对公
司股票价格将形成一定的向下调整影响。
四、专项意见
综上所述,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属于东易日盛整体《重整计划》的一部分,与一般情形下的上市公司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存在明显差异,原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不符合东易日盛本次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因此,依
据相关规则,需根据本次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申请并调整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拟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
式具有合理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8e288a5c-8e9e-4d4c-8509-aac987f05f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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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9:47│*ST东易(002713):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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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易(002713):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955ec415-8d23-42fe-9363-14df5020b1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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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1 18:42│*ST东易(002713):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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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1 月 19 日,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易日盛”)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
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京 01 破申 1179 号)及《决定书》((2025)京 01
破 501 号),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北京鹏元兴达商贸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同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通知债权人应在 2025 年 12 月 19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
权,并定于 2025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9时 30 分通过网络平台召开公司债权人会议。2025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债权人会议按时
召开,表决通过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及《东易日盛
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会议情况及表决结果公告如下:一、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情
况
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1 日(星期日)上午 9时 30 分通过网络平台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如下:
第一项:管理人作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第二项:管理人作债权申报审查工作报告,并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第三项:管理人作财产状况调查报告
第四项:审计、评估、财务顾问机构作工作报告
第五项:管理人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
第六项:管理人介绍《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主要内容
第七项:管理人介绍《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主要内容
第八项:表决《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由管理人回答债权人询问
第九项: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会议出席人员包括:已依法申报债权的公司债权人、北京一中院合议庭、管理人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和债务人
职工代表等。
二、本次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有二项表决事项,截至本次会议结束,相关事项的表决情况如下:1.表决事项一:《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
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计 7,397 人,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 2,031,067,849.93 元。出席债权人会议 7,203 人,表决同意共计
7,123 人,占出席会议债权人的 98.89%,超过半数;表决同意债权人所代表债权额为 1,881,313,312.51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
额的比例为 92.63%,超过二分之一。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已获得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2.表决事项二:《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债权人会议设普通债权组对《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享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共计 7,392 人,债权总额为 2,011,092,010.93 元。出席债权人会议 7,201 人,表决同意共计 7,107
人,占出席会议债权人的 98.69%,超过半数;表决同意债权人所代表债权额为 1,841,940,948.69 元,占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的91
.59%,超过三分之二。
综上,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得本次会
议表决通过。
三、风险提示
1、法院已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公司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将
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
2、如果公司顺利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公司 2024 年度末经审
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2022-2024 年连续三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2/f5d7196e-c269-4ae4-b6ff-b41ebed20a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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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1 18:42│*ST东易(002713):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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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2025 年 12 月 21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易日盛”)重整程序
。2、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后,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02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 01 破申 1179 号《民事裁定书》和(2025)京 01 破 501 号《
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北京鹏元兴达商贸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5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
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 年 12 月 21 日,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
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概述
2025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5)京 01 破 501 号《民事裁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东易日盛
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二、重整计划主要内容
北京一中院已裁定批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东
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三、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东易日盛收到的(2025)京 01 破 501 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一、批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二、终止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四、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后,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
段,公司负责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若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
康、可持续发展,将会对公司 2025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产生影响,具体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五、风险提示
1、法院已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公司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将
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
2、如果公司顺利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公司 2024 年度末经审
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2022-2024 年连续三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为反映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影响,重整计划实施后,需结合重整计划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重整财务顾问专
项意见,对本次重整新增股份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除权调整。根据公司初步测算情况,预计重整计划实施后
股价可能存在向下除权调整,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2025)京 01 破 501 号《民事裁定书》
2.《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2/78db277f-93de-433b-be6e-f2ad423039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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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1 18:42│*ST东易(002713):东易日盛重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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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易(002713):东易日盛重整计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2/ce32e1b8-3033-40fe-a8fa-de57814423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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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ST东易(002713):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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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电子城 IT 产业园 C3B 座东易日盛会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9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12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79 人,代表股份 180,779,2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902%。其中:
1. 通过现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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