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13 东易日盛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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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7 15:32│东易日盛(002713):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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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002713):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b4efc472-6e54-4999-90f9-ecdf270094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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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8:22│东易日盛(002713):关于子公司资产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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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卖涉及案件的基本情况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2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以
下简称“工商银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合同》(以下简称“银团贷
款合同”),由工商银行作为牵头行向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9,950万元,中信银行向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 3,500万元,用途为置换存量
融资及日常经营周转,贷款期限自 2024年 3月 29 日至 2025年 3月 28日。公司子公司北京斯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斯
林科技”)、东易日盛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辉先生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因该项银团贷款的贷款期限因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条款无法履行而提前到期,且公司未能及时偿还银团贷款,子公司斯林科技相关
资产被查封,公司于 2024年 7月 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被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北京斯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京 0105 执 27067 号,具体内容为“申请执行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易日盛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斯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陈辉一案,在法定期间内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
北京斯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303 号楼 1-7 层102 的房产一套进行了查封。现依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北京斯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303 号楼 1 至 7 层 102 的房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暨公司银行贷款提前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二、公司资产将被拍卖的情况
公司近日获悉,斯林科技名下资产将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 10 点起在京东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1.拍卖处置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拍卖网址链接:https://paimai.jd.com
3.拍卖标的: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号院 303号楼 1 至 7层 102
4.评估价格 28,775 万元,起拍价:20,143 万元,保证金:2,014 万元,增价幅度 100 万元。
5.其他内容详见《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法律文书。
三、拍卖事项对公司影响
目前本次拍卖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变更过户等环节,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
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本次拍卖所涉及的房产系公司总部及下属子公司北京斯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办公地址,如本次拍卖成功,则公司可能面临
经营地址搬迁的风险,由此将产生搬迁成本并新增租赁费开支,从而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
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dcee4a37-766d-494d-89a5-279eb799f0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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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8:22│东易日盛(002713):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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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连续十二个
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除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新增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1,317.70万元,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均为涉案金额一千万元以下案件。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具判决结果或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ebf346fd-ec96-415c-9b9d-4c18358048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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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6:42│东易日盛(002713):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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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7日,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
公告》,公司债权人北京鹏元兴达商贸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提交了对公司进
行重整及预重整的申请。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申1179号]《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公司
于2024年11月5日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申1179号之一]《决定书》,北京一中院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公司预
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现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债权申报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期限及方式
公司的债权人请于2024年12月20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
关证据材料。本次债权申报采用网络债权申报方式,债权人需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债权申报系统,也可以通过浏览器登陆申报系
统(网址: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4395073)进行申报。债权人登陆债权申报系统后应按照系统流程和要求填写债权
申报信息并上传证据材料等资料完成债权申报。
《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文件范本,债权人可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为:http://pccz.court.gov.cn,在该网
站内搜索“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查阅和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债权申报和审核的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请各位
债权人在进行债权申报前,仔细阅读《债权申报指引》,了解债权申报的具体规范。
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胡律师、付律师
联系电话:13522703162、13520785603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电子城IT产业园C3B座东易日盛
二、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明
如后期法院裁定受理东易日盛公司重整,债权人在预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的,无需再另行申报债权。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和债
权人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的审查与确认在正式重整程序中仍具有法律效力。若债权人选择不在东易日盛预重整
期间申报债权,可以在重整程序中法院依法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东易日盛预重整并行使相关权
利。
本通知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三、风险提示
1、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的前置程序,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
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3、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改善公司资产
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
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9/5bb3f51b-0b33-4508-9148-5dcf0e817f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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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9:02│东易日盛(002713):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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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002713):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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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9:32│东易日盛(00271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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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系统,获悉公司控
股股东天津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易天正)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冻结股 占其 占公 是否为 起始 到期日 司法冻结 原因
名称 控股股 份数量 所持 司总 限售股 日 执行人
东或第 (股) 股份 股本 及限售
一大股 比例 比例 类型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天津东易 是 34,180,000 26.96% 8.15% 否 2024- 2027- 北京市海 司法
天正投资 11-01 10-31 淀区人民 冻结
有限公司 法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冻结数量 合计占其所持 合计占公司总
(股)) (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东易天正 126,780,381 30.22% 63,180,000 49.83% 15.06%
天津晨尚 66,578,594 15.87% 0 0 0
合计 193,358,975 46.09% 63,180,000 49.83% 15.06%
注:
1.上表中“持股比例”的分母为公司总股本419,536,980股。
2.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控股股东东易天正持有
的公司13,000,000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4-114),控股股东东易天正持有的前述公司13,000,000股股份拟将被司法拍卖,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25%,占公司总股本
的3.10%。
3.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控股股东东易天正持有
的公司16,000,000股股份被司法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被司法冻结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被司法
冻结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东易天正正积极与法院进行沟通,力争尽快妥善解决相关问题,但不排除上述被冻结股份后期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可能,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东易天正累计被冻结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06%,目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被冻结股份后续如有被法院
强制执行等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披义务。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东易天正部分股份被冻结目
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3.东易天正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2df56f71-71c0-4d06-bb52-10891d5a86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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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东易日盛(002713):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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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连续十二个
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除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新增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1,637.82万元,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均为涉案金额一千万元以下案件。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具判决结果或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8e6b340c-1aad-4bff-b721-634a0ff56c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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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东易日盛(002713):2024年第三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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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东易
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新签订单合同金额[工程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
(含配套)、设计产值合计] 未完工合同金额
家装业务 11,860 21,792
精工装业务 1,146 5,771
公装业务 4,705 10,059
合 计 17,711 37,622
注 1:公司不存在重大项目。
注 2: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注 3: 以上合同金额已减除因闭店涉及的合同金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a04b2b64-86e5-45a4-8536-7a92db3b35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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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东易日盛(002713):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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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002713):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e6a7e0e3-b6bd-44e2-bef8-09afef709e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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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东易日盛(00271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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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易日盛”)控股股东天津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易天正”)持有的公司 13,000,000股(股份性质:非限售流通股)拟将被司法拍卖,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25%,占公司总股
本的 3.10%。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易天正持有公司股份 126,780,3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2%。若本次司法拍卖完成,
公司控股股东东易天正将持有公司股份 113,780,381 股,占公司总股本 27.12%。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股东股份拟被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东易天正通知并经查询相关网络拍卖平台,获悉东易天正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是 否 为 本次拍卖股 占其所 占 公 是 否 拍卖起 拍卖截止 拍卖人 拍卖原
第 一 大 份数量(股) 持股份 司 总 为 限 始时间 时间 因
股 东 及 比例 股 本 售股
一 致 行 比例
动人
东易天正 是 13,000,000 10.25% 3.10% 否 2024年 2024年 天津市 司法拍
11月 11月 26 滨海新 卖
25日 日 10时 区人民
10时 (延时除 法院
外)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除本次所持的 13,000,000 股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外,不存在其他股份被拍卖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易天正持有公司股份 126,780,3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22%,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
计被质押数量为 117,544,3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0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2.71%。
2、如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东易天正将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其在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将降低,仍持有本公司 113,780,381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7.12%,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拍卖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
能还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法院裁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与控股股东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均保持独立。该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暂无较
大影响。
5、东易天正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法院出具的相关拍卖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c6afd5dc-824d-44f9-adfe-d0c4b22b17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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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东易日盛(002713):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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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名称:东易日盛;证券代码:002713)于 2024年 10 月
22日、10月 23日、10 月 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通过现场、电话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异动期间没有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 公司债权人北京鹏元兴达商贸有限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6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
申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17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公司于 202
4 年 10月 18日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4)京 01 破申 1179号],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09)。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
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ad2971c2-65ba-4b6f-ba5d-9de58bc4e5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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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0:00│东易日盛(002713):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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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连续十二个
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累计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除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新增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234.45万元,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
(二)本次新增涉案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的案件为以下借款合同纠纷,具体
情况如下:
1.案件当事人:
被 告:东易日盛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 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雄安分行
2. 案件基本信息:
受理法院:河北省容城县人民法院
3. 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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