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19 麦趣尔 更新日期:2025-05-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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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39 │麦趣尔(00271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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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35 │麦趣尔(00271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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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27 │麦趣尔(002719):麦趣尔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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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14 │麦趣尔(00271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佳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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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14 │麦趣尔(00271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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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14 │麦趣尔(00271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卫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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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14 │麦趣尔(002719):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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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13 │麦趣尔(0027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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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12 │麦趣尔(002719):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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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12 │麦趣尔(002719):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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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39│麦趣尔(00271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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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趣尔(00271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41656780-f414-412e-890c-ab4776523a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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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35│麦趣尔(00271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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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了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称“中国法律法规”)及《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方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
事宜(以下称“程序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以及根据上述内容刊登的公告、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议案和决议等,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
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疏漏之
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或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仅就本次股东会的程序事宜所
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
本次股东会必需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之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谨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载
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届次、召集人、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会议的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
地点、会议审议事项、提案编码、会议登记等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及其他事项,并说明了截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会共审议 14 项议案,包括《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审议关于
<202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审议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关于<2025
年度董事、监事津贴、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2025年度向加盟商提
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审议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上述议案或议案的
主要内容已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告。
经验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于通知载明的地点和日期如期召开,其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表(包括股东及/或股东代理人,以下同)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 16 名(代表 16 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6,934,5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4672%。
经验证,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的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 17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8,04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595%。以上通过
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2、参加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不含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持股 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下同)17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869,2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34%。
3、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以现场/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以现场/视频方式列
席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
三、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现场投票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代表审议了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2、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方式,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中的任意时间。
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和表决结果等情况。
3、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现场表决参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并在会议
现场宣布了表决结果。网络投票在会议通知确定的时间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了两种投票方式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议案经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代表的有效投票表决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如下:
议案 1《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
过。
议案 2《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
过。
议案 3《审议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审议
通过。
议案 4《审议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审议
通过。
议案 5《审议关于<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
上审议通过。
议案 6《审议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
过,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同意 1,798,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6.2123%。
议案 7《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审议
通过。
议案 8《审议关于<2025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
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
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10《审议关于<2025 年度董事、监事津贴、薪酬方案>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
一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11《审议关于<2025 年度向加盟商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
上审议通过。
议案 12《审议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
上审议通过。
议案 13《审议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审议
通过。
议案 14《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经验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本所提交贵公司,一份由本所留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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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27│麦趣尔(002719):麦趣尔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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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将参加由新疆上市公司协会根据新疆证监
局工作部署,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2025 年新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周五) 15:00-17: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4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
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7/15d02170-fc31-4323-87a0-fff7cb522b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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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14│麦趣尔(00271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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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麦趣尔股份”)的独立董事,2024年在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
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坚持职业操守,谨慎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度履职概括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次股东大会和 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时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并列席了股东
大会,未发生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1. 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作为主任委员,根据《公司章程》《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次会议,本人作为委员,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对 2024 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算方案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重要议题,公司相关部门会进行预沟
通和专项汇报,本人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和提出意见,得到及时反馈。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均投
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四)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
1. 关联交易:2024 年,公司披露了《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本人对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目的和影响进行了审
查,确保其公允性和合规性。2. 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本人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3. 内部控制: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监督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4. 高管薪酬:本人对《2024年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提出了建议并得到董事会采纳。
(五)通过多种履职方式,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1. 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阅年度审计报告,全面了解审计情况
。
2. 与管理层沟通:本人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建言献
策。
3. 持续学习: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六)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年度内为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出席会
议、参加考察调研、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等。
(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监事会、管理层之间形
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二、独立性自查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
其控股股东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2024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独立性要求。
三、本年度对董事会工作的评价和自我工作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运作规范高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忠实勤勉、恪尽
职守,积极履职,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保持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建议。
2025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持续提升履职能力,积极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认
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佳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d5923ae7-0d6a-4e7e-b551-c6cc844948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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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14│麦趣尔(00271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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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趣尔(00271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d72cdd54-7975-4e2f-b1fa-121433ee58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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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14│麦趣尔(00271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卫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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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趣尔(00271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卫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f42332e8-e51f-4d2a-8e16-8f3870efaa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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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14│麦趣尔(002719):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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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趣尔(002719):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8cd6905d-2f7f-4378-9df6-5628c2fa93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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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13│麦趣尔(0027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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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趣尔(0027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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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12│麦趣尔(002719):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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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57,664,498.79元,母公司累计滚存未分配利润-69,069,722.75
元。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基本情况
公司聘请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对公司 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并出具中兴财光华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对 2024年未分配利润
进行如下分配: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30,482,476.87 元
,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637,547.80 元,按照《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1,432,174.95
元,截止 2024年 12月 31日止,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69,069,722.75元。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0,482,476.
87 元,不满足上述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 2024 年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30,482,476.87 -97,098,528.86 -350,793,084.7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557,664,498.7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69,069,722.75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26,124,696.8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0
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是“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
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
经研究决定 2024 年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第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721e5912-4a42-4ccc-9cae-8eb7d046e6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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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12│麦趣尔(002719):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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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规范运
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现将 2024 年度董事会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 年经营情况
2024年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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