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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21(金一文化)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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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721 金一文化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6 19:21 │金一文化(00272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16 19:19 │金一文化(00272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 │2025-09-16 19:19 │金一文化(00272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6 19:17 │金一文化(002721):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公告 │ ├─────────┼──────────────────────────────────────────────┤ │2025-08-30 00:00 │金一文化(002721):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8-30 00:00 │金一文化(00272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 ├─────────┼──────────────────────────────────────────────┤ │2025-08-30 00:00 │金一文化(00272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5-08-30 00:00 │金一文化(002721):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 │2025-08-30 00:00 │金一文化(002721):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30 00:00 │金一文化(00272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 2025-09-16 19:21│金一文化(00272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月 11日以专人送达、传 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送达给各位董事。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5年 9月16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1号院新奥特科技大厦 2层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 4人,其中董事王晓丹、王金峰、李晓龙、石军以通讯方式参会。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王晓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议案》 为推进珠宝零售业务整合工作,保证公司顺利向软件信息技术领域转型发展,拟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划转基准日,将公司 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 100%股权、江苏海金盈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越王文化 有限公司。本次股权划转后,北京越王文化有限公司将分别持有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及江苏海金盈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00%的股 权。 公司股权划转为公司内部划转,不涉及人员安置、债权债务处置等情况;本次划转标的产权清晰无争议,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 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划转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 股权划转事项已完成国资备案程序。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查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 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948d7b07-38f7-4dcb-9292-4fcfd469a75b.PDF ─────────┬──────────────────────────────────────────────── 2025-09-16 19:19│金一文化(00272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德恒01G20250447号 致: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受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文化”或“公司”)委托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委派 ,本所律师为金一文化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提案审议情况,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现场核验,现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 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金一文化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5年8月3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 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已列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等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16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31号院新奥特科技大厦2层会议室召开。 (四)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16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截至2025年9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本所见证律师。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13,422,9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0.5870%(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为公司总股本2,659,378,615股,下同)。股东持有相关持股证明,授权代表持有授权委托书。 经审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的股东具有相应资格,符合《公司法》和《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852人,代表股份21,552,90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04%。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三)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85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4,74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为1.30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名,代表股份13,19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62%。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852人,代表股份数为21,55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04%。 经审查,本次会议没有发生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重复投票的情况。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根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2.《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议案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提案,未出现对议案内容进行 变更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监票 、验票和计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二)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资料,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的表决结果,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826,202,1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92%;反对6,81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164%;弃权1,957,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975,6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4.7514%;反对6,816,5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162%;弃权1,95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23%。 议案2.《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议案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826,226,9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22%;反对6,793,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137%;弃权1,9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6,000,4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4.8228%;反对6,79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512%;弃权1,9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60%。议案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826,000,1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50%;反对7,014,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401%;弃权1,9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5,773,6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4.1701%;反对 7,014, 7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866%;弃权 1,9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33%。 议案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 825,972,33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17%;反对 7,034,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424%;弃权 1,96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745,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4.0901%;反对7,034,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421%;弃权1,96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77%。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2e26c037-8456-4e17-9a18-ecf22683ff6d.PDF ─────────┬──────────────────────────────────────────────── 2025-09-16 19:19│金一文化(00272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6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31号院新奥特科技大厦 2层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晓峰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86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34,975,8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1.3974%。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 8名,其中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13,422,93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87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85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1,55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8104%。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85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34,74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比例为 1.30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名,代表股份 13,196,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62%。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852人,代表股份数为 21,55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0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有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826,202,1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92%;反对 6,81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164%;弃权 1,95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5,975,6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4.7514%;反对 6,816,5 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162%;弃权 1,95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2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本议 案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需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826,226,9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22%;反对 6,793,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137%;弃权 1,9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000,4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4.8228%;反对 6,793,9 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512%;弃权 1,9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60%。 本议案审议通过。 2.02、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826,000,1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50%;反对 7,014,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401%;弃权 1,9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5,773,6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4.1701%;反对 7,014,7 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866%;弃权 1,9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33%。 本议案审议通过。 2.03、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 825,972,3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17%;反对 7,034,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424%;弃权 1,96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5,745,8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4.0901%;反对 7,034,0 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421%;弃权 1,96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677%。 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晓明、郭惟亭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 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41389f38-4ba4-4227-9aa5-740b4e742072.PDF ─────────┬──────────────────────────────────────────────── 2025-09-16 19:17│金一文化(002721):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公告 ─────────┴────────────────────────────────────────────────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5 年 9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查通过。具体 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划转的基本情况 为推进珠宝零售业务整合工作,保证公司顺利向软件信息技术领域转型发展,拟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划转基准日,将公司 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越王”)100%股权、江苏海金盈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金盈 泰”)100%股权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越王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越王”)。本次股权划转后,北京越王将分别持有浙 江越王及海金盈泰 100%的股权。 公司股权划转为公司内部划转,不涉及人员安置、债权债务处置等情况;本次划转标的产权清晰无争议,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 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划转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 股权划转事项已完成国资备案程序。 二、划转双方基本情况 (一)划出方 1.公司名称: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69102172T 3.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4.注册资本:265,937.8615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7-11-26 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31 号院 1号楼 2层 235 号 7.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服务;文艺表 演;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金银制品、珠宝、钟表、邮品、钱币(退出流通领域的)、纪念品、纸制品、工艺品、文化用品、橡胶制品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日用品、陶瓷制品、皮革制品、塑料制品、玩具、电子产品、箱包、音响设备、化妆品、收藏品(不含文 物);销售文物。(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文物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划入方: 1.公司名称:北京越王文化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EBD4TQ1E 3.法定代表人:王晓丹 4.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5-02-21 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院 11 号楼六层 101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会议及展览服务;珠宝首饰批发;金银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 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零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专业设计服务;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票务代理服务;科普宣传服务; 摄影扩印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玩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化妆品零售;乐器零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钟表销售;箱包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 ;针纺织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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