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23 小崧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18 23:04 │小崧股份(00272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
│2025-06-18 23:02 │小崧股份(002723):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 │查报告 │
├─────────┼──────────────────────────────────────────────┤
│2025-06-11 17:24 │小崧股份(00272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6-11 17:20 │小崧股份(002723):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
│ │核意见 │
├─────────┼──────────────────────────────────────────────┤
│2025-06-03 17:54 │小崧股份(00272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
├─────────┼──────────────────────────────────────────────┤
│2025-06-02 15:40 │小崧股份(00272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6-02 15:39 │小崧股份(00272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6-02 15:35 │小崧股份(00272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5-21 18:26 │小崧股份(002723):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5-05-21 18:25 │小崧股份(002723):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
2025-06-18 23:04│小崧股份(00272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 年 6 月 3 日、2025 年 6月 4 日在广东小崧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公告。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彭国宇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月 18日(星期三)下午 14:30
5、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月 18日(星期三)
6、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 21号公司六楼会议室7、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月 11日(星期三)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5 人,代表股份数量 71,940,1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247%,前述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部分股东已放弃表决权股份数 50,817,030 股。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数量 47,590,0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113%;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47 人,代表股份数量 24,350,0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34%%。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情况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147
人,代表股份数量 24,132,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20%。
3、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均为 2025 年 6月 11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股东。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无法到会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公司视频会议系统以视频方式参会,见证律师现场进
行见证。通过公司视频会议系统以视频方式参会的前述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 1.00: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686,6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383%;反对22,308,9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1.4053%;弃权 4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6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5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7,693,4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3178%;反对 6,39
8,99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6.5161%;弃权 4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60 股),占
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662%。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 9
04,425 股。
提案 2.00: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724,7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919%;反对22,267,0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1.3463%;弃权 4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6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8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7,731,5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4756%;反对 6,35
7,09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6.3425%;弃权 4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60 股),占
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819%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 9
04,425 股。
提案 3.0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684,7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356%;反对22,282,2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1.3677%;弃权 6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16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
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7,691,5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3099%;反对 6,37
2,29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6.4054%;弃权 6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160 股),
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2847%。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 9
04,425 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黄心怡律师、陈宇琪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结论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召集人即公司董事会未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2.1.6 条第六款规定对临时提案不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履行相应程序,召集程序存在瑕疵;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
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公司召集程序瑕疵不影响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497f82c6-461c-4f84-9194-2dfc68e00bd0.pdf
─────────┬────────────────────────────────────────────────
2025-06-18 23:02│小崧股份(002723):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
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
询,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
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即 2024 年 11月 21日-2025 年 5月 2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
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 3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同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结合本次激励计划的
进程对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买卖行为进行核查确认,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于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前,系其个人基于公
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行情自行独立判断而作出的交易决策,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除上述 3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同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外,共 22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结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进程对上述激励对象的买卖行为进行核查确认,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其个人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
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行情自行独立判断而作出的交易决策,交易目的为正常证券投资行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无关。除公司公开披露
的信息外,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幕信息,不存在
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激励对象不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本
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对内幕信息知情的相关人员包括中介机构人员
及时进行了登记。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
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b37d9637-be3e-4c7f-b8ce-b6dbef6c37f3.pdf
─────────┬────────────────────────────────────────────────
2025-06-11 17:24│小崧股份(00272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6 月3日、2025年 6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3)和《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公司将于2025 年 6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6月 18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6月 18日(星期三),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8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和 13:00-15:0
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8 日(星期三)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
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需要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
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集
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应当在征求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11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6月 11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
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 21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如下: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审议《关于<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
宜的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上述所有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2)审议上述所有提案时,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
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提案进行中
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单独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5年 6月13日下午 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
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5 年 6 月 12 日(星期四)、2025 年 6 月 13 日(星期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6、登记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 21号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7、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梁惠玲
证券事务代表 胡献文
联系电话:0750-3167074
传真号码:0750-3167075
8、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 20 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
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会议会期 1小时,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8e891f02-b529-46f4-8c45-9a076a7d46fa.PDF
─────────┬────────────────────────────────────────────────
2025-06-11 17:20│小崧股份(002723):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
│见
─────────┴────────────────────────────────────────────────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公司全体员工可在公示期限内向监事会提出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
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名激励对象在公示期间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因此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减
少至 92人。
二、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
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的任职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及核查情况,发布核
查意见如下:
(一)除 2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外,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称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当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关键人员
,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6a96cee3-6a3c-4771-aea4-a60598b2f14d.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