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25 跃岭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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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51 │跃岭股份(002725):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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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01 │跃岭股份(002725):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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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00 │跃岭股份(002725):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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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08 │跃岭股份(002725):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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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跃岭股份(002725):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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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跃岭股份(002725):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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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跃岭股份(00272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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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跃岭股份(002725):回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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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跃岭股份(002725):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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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21 │跃岭股份(002725):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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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51│跃岭股份(002725):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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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 14.60 元/股,该价格未超过董
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情况确定。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2,500 万元-5,000 万元,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4.60 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
约为 1,712,329 股至 3,424,65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67%至 1.34%。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4)。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
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次调整仅涉及回购资金来源,不改变原有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规模、回购价格区间、回购
期限等核心方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占总股本比例每增加 1%,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披露进展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7月 20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506,8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0.588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2.60 元/股,最低价为 9.56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6.45 万元(不
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人民币 14.60 元/股。上述股份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的说明
公司第一期股份回购实施区间为 2025 年 4月 24日至 2026 年 4月 23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1,057,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13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前述第一期回
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部分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未进行转让、注销等任何处置行
为。
截至 2026 年 7月 20 日,公司本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506,8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886%。叠加第一期回购股份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564,3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0017%。
三、其他事项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依据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根据后续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8681e0ad-b864-4733-9fc6-edc7572cbf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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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01│跃岭股份(002725):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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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鉴于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紧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 7月 15 日会议
召开前通过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翔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公司非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全体董事同意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次调整仅涉及回购资金来源,不改变原有
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规模、回购价格区间、回购期限等核心方案内容。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
整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公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830de7cd-fa5e-45ed-9eff-56d097990c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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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00│跃岭股份(002725):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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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金配置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平稳、高效推进,同时兼顾公司日常经营资金
需求,降低自有资金占用压力,结合公司经营现状、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拟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2、本次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
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 14.60 元/股,该价格未超过董
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情况确定。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2,500 万元-5,000 万元,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4.60 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
约为 1,712,329 股至 3,424,65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67%至 1.34%。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7月 15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01,7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0.313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2.60 元/股,最低价为 10.34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6.55 万元(不含
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人民币 14.60 元/股。上述股份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本次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次调整仅涉及回购资金来源,不改变原有回购股份
的用途、回购规模、回购价格区间、回购期限等核心方案内容。
公司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出具的《专项贷款承诺函》,承诺向公司提供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330 万
元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贷款业务期限 3年,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不会对
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
购情况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出具的《专项贷款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a02852c9-e4ae-4193-95ff-c2bdce5da3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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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08│跃岭股份(002725):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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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25 ~ -950 943.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585 ~ -1,090 851.0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57 ~ -0.0371 0.0368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有所波动,主要受到两方面因素的叠加影响:一是外汇市场波动加剧,受汇率变化
影响,公司汇兑损失较大;二是主要原材料铝锭的市场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导致公司生产成本上升,利润下降。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
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
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ad9d2e74-a170-4ecf-852d-0c8c8c73e6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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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跃岭股份(002725):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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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
回购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
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6 年 6月 29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
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回购专户)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深圳杰思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62,875,020 24.56
2 林仙明 19,889,100 7.77
3 林信福 14,715,000 5.75
4 林斌 9,120,000 3.56
5 钟小头 5,305,019 2.07
6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 1,145,181 0.45
7 潘贤国 964,000 0.38
8 BARCLAYS BANK PLC 959,904 0.37
9 陈子凯 909,600 0.36
10 龙振华 800,000 0.31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回购账户)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深圳杰思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62,875,020 25.25
2 林仙明 19,889,100 7.99
3 林信福 14,715,000 5.91
4 钟小头 5,305,019 2.13
5 林斌 2,280,000 0.92
6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 1,145,181 0.46
7 潘贤国 964,000 0.39
8 BARCLAYS BANK PLC 959,904 0.39
9 陈子凯 909,600 0.37
10 龙振华 800,000 0.32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9d2c025f-22cb-4aa6-8370-ef8e467e5d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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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跃岭股份(002725):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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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002725):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1d0deb65-9b79-471b-9760-5b8cd30d89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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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跃岭股份(00272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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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00272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ce3ee842-f747-45ef-9182-70d4a93014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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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跃岭股份(002725):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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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002725):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7662acb2-1c90-4470-a0fb-7c3a593873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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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跃岭股份(002725):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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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鉴于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紧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提前五日送达的时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月 27 日通过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翔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公司非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5,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6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与 本 决 议 同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4)。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5a220e79-2269-4a22-ab64-d97ccaa728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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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21│跃岭股份(002725):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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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 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 5%以上股东林仙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减
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持有本公司股份19,88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7.7692%)的5%以上股东林仙
明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680,000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的3.00%),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1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0%),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5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0%)。
近日,公司收到林仙明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仙明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仙明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9,889,100 7.7692% 19,889,100 7.769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889,100 7.7692% 19,889,100 7.7692%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林仙明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林仙明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
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后,原计划减持的股份本次不再减持
。
3、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林仙明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51e24391-4678-46f8-9805-fb4bfd5482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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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37│跃岭股份(002725):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中石光芯(石狮)有限公司10.05%股权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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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以挂牌方式转让所持中石光芯(石狮)有限公司10.0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中石光芯(石狮)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中石光芯”)10.05%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1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中石光芯(石狮)有限公司10.0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
3)。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委托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中石光
芯10.05%股权。首次挂牌公告期为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中石光芯(石狮)有限公司10.05%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3)。
因首次挂牌期间未征集到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启动了第二次挂牌程序,第二次挂牌公告期为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
5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7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
让所持中石光芯(石狮)有限公司10.05%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0 日收到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挂牌项目信息反馈函》。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中石光芯 10.
05%股权,截至第二次挂牌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经公司综合研判,决定暂不推进后续挂牌工作。后续公
司将结合实际经营及市场情况,统筹规划该部分股权处置方案,包括线下非公开征集意向方、重启挂牌、调整挂牌价格等多种处置方
式。公司将持续跟进相关事项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本次挂牌转让的中石光芯 10.05%股权,为上市公司直接持有的中石光芯全部股权。除此之外,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不再持有中石光芯任何股权。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a2f90e12-1e81-46b5-99b6-391d68f5ac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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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跃岭股份(00272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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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
(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057,500 股不参
与本次权益分派。
2、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256,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57,500股后
的股本254,942,500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 4,588,965.00 元(含税)。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4,588,965.00元/256,000,
000股*10股=0.179256 元(含税,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因此,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
前提下,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0.0179256 元/股。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5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6 年 5月 15日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具体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256,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57,500 股后的股本 254,94
2,500 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 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 4,588,965.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
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6,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57,500股后的
股本254,942,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62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6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8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 1,057,500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5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057,500 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
分红比例计算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 10股分红金额/10 股=254,942,500 股×0.18 元/10 股=4
,588,965.00 元。
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4,588,965.00 元/256,000,000 股×10=0.1792
56 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
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79256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飞跃路 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詹瑾
咨询电话/传真:0576-8640269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bd05972b-b601-4e83-943d-58a2990892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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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21│跃岭股份(002725):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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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林仙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9,88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7.7692%)的5%以上股东林仙明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6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00%),其中,以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1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0%),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560,00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0%)。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5%以上股东林仙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拟减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林仙明
持股总数:19,88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7.7692%
注:林仙明先生与林信福先生、林斌先生构成法定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公司43,724,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7.0
79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6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00%),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1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0%),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560,000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0%)。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
整。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6、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7、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人在公司首发上市时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按公司上市时各自持股数量的比例等比例进行减持,减持数量区间
为公司上市时其所持股份总数的5%-10%(含本数),每次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的120%。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仙明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
一致。
9、林仙明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
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林仙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3、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林仙明先生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林仙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3f1cdf0-8067-4d8b-b41e-e2a86ca148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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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4│跃岭股份(00272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公
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
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
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
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根据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指定媒体发布了《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
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列明了会议时间和地点、参加人员、审议事项和参加方式等内容,并按《股东会规则》
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拟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披露。
《会议通知》文件内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规则》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14:30 在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飞跃路 1 号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会议通知》的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9:15 至 1
5:00 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规则
》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经查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共 4 名。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7 名。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总计 101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3,837,8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581%。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刘翔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以现场或者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
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股东会规则》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本次股东会没有对相关公告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
决。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票、监票;就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表决票经清点后当场公布。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未对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三)经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1.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2.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3.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4.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5.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6.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7.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本议案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
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8.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9. 《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无副本,经见证律师、本所负责人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8d0b0015-d481-4f5a-a98f-26bb5d4703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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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4│跃岭股份(00272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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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00272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1226d502-0aa8-41f8-8102-a385348a95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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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07│跃岭股份(002725):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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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公司协会
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周三)15:0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刘翔先生、独立董事
黄浴华女士、董事会秘书陈圳均先生、财务总监霍红昌先生(具体参会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将在线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
、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相关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提前向所有关心公司的投资者公开征集交流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
资者可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您所关
心的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49485fc9-e4c9-4521-9247-e9923c2489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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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30│跃岭股份(002725):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中石光芯(石狮)有限公司10.05%股权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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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以挂牌方式转让所持中石光芯(石狮)有限公司10.0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中石光芯(石狮)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中石光芯”)10.05%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1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中石光芯(石狮)有限公司10.0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
3)。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委托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中石光
芯10.05%股权。首次挂牌公告期为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中石光芯(石狮)有限公司10.05%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3)。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6日收到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挂牌项目信息反馈函》。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中石光芯10.05%股权
,截至挂牌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为推进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慎研究并依据董事会授权,维持中石光芯10.05%股权原公开挂牌转让价格不变,
直接重新挂牌。本次重新挂牌事项在董事会既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最终交易金额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第二次挂牌公告期为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9日,相关挂牌信息详见浙江 产 权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 项 目 网
址 链 接 :https://www.zjpse.com/prjs/equity/detail/258056.html)。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本次股权转让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时间尚未确定,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
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挂牌转让的中石光芯 10.05%股权,为上市公司直接持有的中石光芯全部股权。除此之外,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不再持有中石光芯任何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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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供的《挂牌项目信息反馈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692f3b3f-6150-4aa3-80f5-ec89f2e06c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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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跃岭股份(00272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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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00272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109eaa6-27a0-46cb-ba2c-01beb7ac60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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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跃岭股份(002725):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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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 年 4月 24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
于 2026 年 4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翔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
事 9人,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与 本 决 议 同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4)。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9d93e18-7de5-4950-b413-e6a639092f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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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26│跃岭股份(002725):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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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 16.00
元/股,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
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1,500 万元-3,000 万元,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6.00 元/股测
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约为 937,500 股至 1,875,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37%至 0.73%。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25 日 和 2025 年 5 月 22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8)。
截至 2026 年 4月 23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且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未超过回购资金
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
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 年 9月 24 日,公司首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3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4.79 元/股,最低价为 14.51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88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月 8日、2025 年 6月 4日、2025 年 7月 1日、
2025 年 8月 5日、2025 年 9月 2日、2025 年 10 月 10 日、2025年 1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2 日、2026 年 1 月 6 日、202
6 年 2 月 3 日、2026年 3 月 3 日 、 2026 年 4 月 2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2025-029、2025-031、2025-034、2025-042、2025-050、2025-060
、2025-069、2026-001、2026-005、2026-010、2026-011)。
截至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57,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1%,最高成交价为 15.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51 元/股,支
付的总金额为 16,631,71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
中拟定的上限 16.00 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
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
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除公司副总经理万士文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 60,75
0 股、副总经理万坤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 26,614 股以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1,057,500 股。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的公司股
份拟全部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以截至目前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若公司将回购股份全部实施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 本次变动前 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 41,640,668 16.27 +1,057,500 42,698,168 16.68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 214,359,332 83.73 -1,057,500 213,301,832 83.32
总股本 256,000,000 100 0 256,000,000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
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存放于公司证券回购专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
权利。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后续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公告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
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已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d689e6f-b87f-4097-b1bd-fb39323b1a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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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4│跃岭股份(00272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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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经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股东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
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飞跃路 1 号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8.00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就 2025 年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三)上午 9:00-11:00,下午13:00-15:0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
(2)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飞跃路 1 号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317523;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
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3 日 15:00。
2、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飞跃路 1号
联系人:詹瑾
联系电话/传真:0576-86402693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5210120-4e49-4d4c-a0ba-dac1ba358e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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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4│跃岭股份(002725):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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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进一步规范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具有人事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开展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各成员在独立董事中推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八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
委员会因成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七条规定补足人数;在改选
出的成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成员仍应履行成员职务。第九条 委员会具体办事机构为工作小组,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
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召集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审定、签署委员会的报告;
(三)检查委员会决议和建议的执行情况;
(四)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五)应当由召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召集人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另一名独立董事担任的成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独立董事成
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成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成员履行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十二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忠实履职,维护公司利益;
(二)除法律规定或经股东会、董事会同意以外,不得披露公司秘密;
(三)对向董事会提交或出具文件的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
、选择程序和候选人名单,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程序
(一)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参)股公司内部、人才市场以及其他渠道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得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召集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提名董事候选人和拟聘高级管理人员前,向董事会提交董事候选人和拟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关书面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委员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两名以上任何一名成员或召集人均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开前三天须通知全
体成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成员(独立董事)主持。
情况紧急的,会议召集人可随时电话通知召开会议,但应说明情况紧急需立即召开会议的原因。
第十六条 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成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为出席;委托出席
,视同出席;每次会议现场到会成员不得少于两名;每名成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成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
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以非现场方式参会的成员的表决结果通过指定时间内收到
的有效表决票或指定时间内成员发来的传真、邮件等书面回函进行确认,表决的具体形式应由会议召集人在会议通知中确定。第十八
条 委员会下设的工作小组负责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工作,提供公司有关资料。
第十九条 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第二十条 如有必要,在征得董事会同意的情况下,委
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一条 委员会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出席的成员应在记录上签名。记录应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二条 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成员和列席的人员对会议审议事项均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制订,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的规定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
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按后者的规定执行,并应当及时修改本细则。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8fcfa46-c622-4717-a90a-ae04eaca77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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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4│跃岭股份(002725):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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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
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并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
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跃岭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开展工作;
(三)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方面的问题,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全体成员推举产生,原则上由董事长担任。第八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成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委员会因成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
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七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在改选出的成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成员仍应履行成员
职务。
第九条 委员会具体办事机构为企业发展部。
第三章 委员会及成员的职责
第十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定期对公司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交易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实施进行检查,并向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的事项。
第十一条 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一)检查、分析公司重大战略项目的实施情况;
(二)对公司长远规划、重大项目投资的分析和评价;
(三)董事会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召集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审定、签署委员会的报告;
(三)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四)应当由召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召集人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成员会其他成员代行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成员代行其职责时,
任何一名成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成员履行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十三条 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忠实履职,维护公司利益;
(二)除法律规定或经股东会、董事会同意外,不得披露公司秘密;
(三)保证向董事会提交的报告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四章 委员会的工作方式和决策程序
第十四条 委员会实行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根据议题内容,会议可采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董事会的决定、指示和工作部署;讨论安排委
员会的重要工作,研究公司发展中的重大战略事项等。
第十六条 专题会议由委员会分工负责该课题的成员及课题组成员组成,由委员会委托该课题的成员召集,研究、协调专题研究
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负责审议决定课题研究成果。
第十七条 企业发展部负责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材料:
(一)由有关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等一些基本情况;
(二)由企业发展部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机构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报送企业发展部;
(四)由企业发展部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第十八条 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十九条 委员会根据企业发展部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企业发展
部。
第五章 议事细则
第二十条 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成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会议
的可委托其他成员主持。
紧急情况下,会议召集人可随时电话通知召开会议,但应说明情况紧急需立即召开会议的原因。
第二十一条 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成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为出席;委托出席
,视同出席;每一名成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以上通过。
第二十二条 委员会会议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第二十三条 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成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
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以非现场方式参会的成员的表决结果通过指定时间内收
到的有效表决票或指定时间内成员发来的传真、邮件等书面回函进行确认,表决的具体形式应由会议召集人在会议通知中确定。第二
十四条 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成员应在记录上签名。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五条 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六条 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制订,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的规定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
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按后者的规定执行,并应当及时修改本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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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4│跃岭股份(00272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东坡 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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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
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诚实、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治理,依法行使独立
董事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东坡,男,汉族,1971 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
执业),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曾任万邦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北京中卫康医药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安徽人
和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浙江天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6 年 5月至 20
24 年 3月任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 年 9 月至 2024 年 10 月任该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 年 5 月至 2025
年 11 月担任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6 月起担任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0月起担任浙
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 年 1 月起在浙江科腾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不在跃岭股份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跃岭股份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跃岭股份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跃岭股份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 8次会议,共审议通过 38 项议案;召开股东大会 2次,审议通过 15 项议案。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7次,实际参加董事会 7次,其中现场出席 2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5次,没有委托出席或者缺席的情况。
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
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主持召开了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审议通过了 2项议案;本人参与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16 项议案;本人参与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2项议案。
2025 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2025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
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
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
进展情况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审核信息,保证审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阅相关董事会议案,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
地服务于股东。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对于需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基于专业知
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于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公司合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
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
,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8 个工作日。2025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等状况,日常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
态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也积极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会议,重点关注和检查利润分配、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实施等事项;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制度执行情况,充
分发挥独董的监督职责。
在本人的履职过程中,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均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促使本人能够依据详实的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
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
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
报告均已按照制度要求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利润分配事项
2025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
会在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聘任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度审计
工作中,认真负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内在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的同时,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维护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权益。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 2025 年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协助和配合。
独立董事:陈东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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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4│跃岭股份(00272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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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强化对公司经
理层的监督,完善公司治理机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三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
定。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第六条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财务、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开展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财务及经营方面的问题,并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第八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
委员会因成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七条规定补足人数;在改选
出的成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成员仍应履行成员职务。第九条 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
工作,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具体职责按《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及成员的职责
第十条 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
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总监;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二)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三)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程;
(四)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建议,提交决策机构决定;
(五)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六)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负责法律法规、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有关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召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审定、签署委员会的报告;
(三)检查委员会决议和建议的执行情况;
(四)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五)应当由召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召集人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另一名独立董事担任的成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独立董事成
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成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成员履行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十三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二)除依照法律规定或经股东会、董事会同意外,不得披露公司秘密;
(三)对向董事会提交报告或出具文件的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第十四条 委员会在履行职权时,应对发现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一)口头或书面通知,要求予以纠正;
(二)要求公司职能部门进行核实;
(三)对严重违规的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出罢免或解聘的建议。第四章 委员会的工作方式和决策程序
第十五条 委员会实行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制度。根据议题内容,会议可采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会议召开前至少三天须通知全体成员。
情况紧急的,会议召集人可随时电话通知召开会议,但应说明情况紧急需立即召开会议的原因。
第十七条 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成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为出席;委托出席,
视同出席;每一名成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以上通过。
第十八条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四次,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复核公司的季报、中报、年报。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时召开
,主要指有下列情况发生时: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严重损害公司利益;
(二)委员会对某些重大事项认为需要聘请外部机构提出专业意见时;
(三)召集人认为必要时。
第十九条 审计部负责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第二十条 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二十一条 委员会会议根据审计部每季度提交一次的
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 委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立和实施情况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范围、程序和方法;
(四)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五)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六)对本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第二十三条 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成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
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以非现场方式参会的成员的表决结果通过指定时间内收
到的有效表决票或指定时间内成员发来的传真、邮件等书面回函进行确认,表决的具体形式应由会议召集人在会议通知中确定。第二
十四条 内部审计部门成员可列席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十五条 委员会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成员签名,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六条 委员会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董事会。成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
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制订,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的规定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
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按后者的规定执行,并应当及时修改本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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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4│跃岭股份(00272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赖德明 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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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
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诚实、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治理,依法行使独立
董事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赖德明,1965 年 2月出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具备化学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曾任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监、成本与考核部总经理、经营管理部总经理、深圳莱宝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
圳市美加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于 2024 年 5月至 2025年 11月担任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不在跃岭股份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跃岭股份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跃岭股份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跃岭股份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 8次会议,共审议通过 38 项议案;召开股东大会 2次,审议通过 15 项议案。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7次,实际参加董事会 7次,其中现场出席 1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6次,没有委托出席或者缺席的情况。
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
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主持召开了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2项议案。战略委员会无相关会议召开。
2025 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2025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
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
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
进展情况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审核信息,保证审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阅相关董事会议案,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
地服务于股东。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对于需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基于专业知
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于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公司合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
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
,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4 个工作日。2025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等状况,日常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
态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也积极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会议,重点关注和检查利润分配、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实施等事项;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制度执行情况,充
分发挥独董的监督职责。
在本人的履职过程中,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均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促使本人能够依据详实的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
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
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
报告均已按照制度要求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利润分配事项
2025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
会在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聘任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度审计
工作中,认真负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内在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的同时,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维护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权益。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 2025 年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协助和配合。
独立董事:赖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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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
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诚实、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治理,依法行使独立
董事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熊茜,1970 年 10 月出生,女,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浙江省会计领军
人才。曾任商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集团财务副总监,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秘,现任浙江长典医药有限
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2024 年 5 月至 2025 年 11月担任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不在跃岭股份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跃岭股份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跃岭股份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跃岭股份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 8次会议,共审议通过 38 项议案;召开股东大会 2次,审议通过 15 项议案。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7次,实际参加董事会 7次,其中现场出席 0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7次,没有委托出席或者缺席的情况。
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
议,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主持召开了 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共审议通过了 16 项议案;本人参与 1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2项议案。
2025 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2025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
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
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
进展情况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审核信息,保证审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阅相关董事会议案,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
地服务于股东。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对于需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基于专业知
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于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公司合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
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
,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7 个工作日。2025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等状况,日常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
态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也积极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会议,重点关注和检查利润分配、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实施等事项;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制度执行情况,充
分发挥独董的监督职责。
在本人的履职过程中,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均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促使本人能够依据详实的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
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
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
报告均已按照制度要求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利润分配事项
2025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
会在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聘任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度审计
工作中,认真负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内在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的同时,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维护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权益。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 2025 年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协助和配合。
独立董事:熊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1ab338b-db4b-4a46-80f6-36534ff9d2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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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4│跃岭股份(00272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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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
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诚实、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治理,依法行使独立
董事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朱正本,1988 年 8 月出生,男,汉族,中国香港籍,本科学历。曾任苏格兰皇家银行分析师、摩根大通经理、Cowell&Lee
副总裁、汇丰银行副总裁,现任 Muzinich&Co 亚洲私募业务总监。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不在跃岭股份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跃岭股份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跃岭股份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跃岭股份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 8次会议,共审议通过 38 项议案;召开股东大会 2次,审议通过 15 项议案。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1次,实际参加董事会 1 次,其中现场出席 0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1次,没有委托出席或者缺席的情况。
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2025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
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本人参与 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3项议案;本人未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025 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2025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
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审议确定公司年度审计计划与审计工作安排,同步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的审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保障年度审计工作有序推进,保证审核结果的客观
性和公正性,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未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履职期间认真审阅相关董事会议案,客观、公正行使表决权,始终保持充分独立性,谨慎、
忠实、勤勉服务于全体股东。持续关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对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严格审核资料,基于专业知识
作出独立、公正判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合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提升公
司运作透明度,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4 个工作日。2025 年
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等状况,日常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
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也积极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会议,重点关注和检查利润分配、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实施等事项;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制度执行情况,充分
发挥独董的监督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办公场地,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与本人保持密切联系,向本人提供公司的经营动态、重大
事项等,组织安排专题会议、专项调研等,积极配合本人开展各项工作,对本人要求的资料能够及时提供,对本人的意见建议能够及
时反馈、解释和采纳,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坚实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
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
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
报告均已按照制度要求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利润分配事项
本人任职前,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且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聘任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度审计
工作中,认真负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的同时,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维护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2026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有效沟
通,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起到独立董事应起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责任,并持续关注公司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维护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朱正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acb2b65-16ed-4f91-aa45-7917cb98df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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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4│跃岭股份(00272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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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
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诚实、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治理,依法行使独立
董事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姜思源,1973 年 11 月出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曾任上海政法学院丝绸
之路律师学院副院长,现任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交流合作基地秘书长。2025 年 11 月担任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不在跃岭股份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跃岭股份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跃岭股份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跃岭股份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 8次会议,共审议通过 38 项议案;召开股东大会 2次,审议通过 15 项议案。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1次,实际参加董事会 1 次,其中现场出席 1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0次,没有委托出席或者缺席的情况。
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成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2025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
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主持召开了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共审议通过了 1项议案;本人未参与战略委员
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025 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2025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
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
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
进展情况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审核信息,保证审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未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履职期间认真审阅相关董事会议案,客观、公正行使表决权,始终保持充分独立性,谨慎、
忠实、勤勉服务于全体股东。持续关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对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严格审核资料,基于专业知识
作出独立、公正判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合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提升公
司运作透明度,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2 个工作日。2025 年
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等状况,日常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
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也积极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会议,重点关注和检查利润分配、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实施等事项;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制度执行情况,充分
发挥独董的监督职责。
在本人的履职过程中,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均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促使本人能够依据详实的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
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
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
报告均已按照制度要求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利润分配事项
本人任职前,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聘任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度审计
工作中,认真负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的同时,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维护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2026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有效沟
通,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起到独立董事应起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责任,并持续关注公司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维护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姜思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a42dac6-678a-451d-ab91-75a7b2c7a4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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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4│跃岭股份(00272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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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00272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浴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b019a58-f55a-4a61-8971-0c08beee9a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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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4│跃岭股份(00272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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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00272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9593392-2b0e-4849-ac11-7c9c0b1ce8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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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4│跃岭股份(00272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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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00272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551bbba-2162-4444-911c-cf0fb39ea0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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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3│跃岭股份(00272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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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00272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c6509c6-7e8d-4317-95b2-6c340d1a4a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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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3│跃岭股份(00272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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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00272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d73899e-6b14-4937-a916-3ed0c9d1fe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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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2│跃岭股份(002725):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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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就现任独立董事姜思源先生、黄浴华女士、朱正本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姜思源先生、黄浴华女士、朱正本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上述人员及其关联人未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79088fc-fda6-4d26-92dd-433aaac567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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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2│跃岭股份(002725):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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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002725):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1719ab6-f264-441a-ba90-ebe3e04f52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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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2│跃岭股份(002725):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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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002725):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5f40e8e-0644-4f02-91d5-f6429b372c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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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2│跃岭股份(00272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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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00272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dee5b12-8b72-4de9-9ab0-4f6d7faac0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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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2│跃岭股份(002725):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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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
公司以出口为主导,美元是公司的主要结算币种。受中美贸易关系、国际政治关系及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国际外汇市场
波动较为剧烈,汇率和利率起伏不定,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
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锁定汇兑成本,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公司以出口为主导,美元是公司的主要结算币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
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锁定汇兑成本,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
汇衍生品交易。
2、交易金额:在任一时点用于衍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者等额其他货币,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
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方限定为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
机构。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
人民币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外汇衍
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
4、交易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本次衍生品交易事项使用的资金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三、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制定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投资与交易范围、决策权限、审批程序、业务管理等进行了明
确规定,能保证公司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可控。
公司产品多年来均以外销为主,主要采用美元结算。随着外汇收支业务不断增长,收入与支出币种不匹配致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
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公
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
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公司现有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所需的资金。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开展
外汇衍生品交易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受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能产生因
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外汇市场的汇率波动可能会导致套期保值交易产生损失。
2、流动性风险:外汇市场的流动性可能会因为市场条件或者交易时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导致交易执行困难或者成本增加。
3、信用风险:在交易中的对手方或者交易平台出现违约或者破产可能会导致损失。
4、市场风险:外汇市场的不确定性因素,如经济数据公布、政治事件等,可能导致市场波动加剧,造成交易损失。
5、操作风险:交易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或者技术故障导致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股东会审批通过的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
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严格遵守风险与收益最优匹配原则。
2、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的措施,严控投资风险。
3、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制定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
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已设立专门的操作团队、监控团队和相应的业务
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控制风险。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五、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的管控能力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业务的开展具有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落实风险防范措
施,所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6d3b4a6-42a8-453e-9ba4-1f00c46f1e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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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2│跃岭股份(00272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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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00272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40a0641-f4fd-4fb1-81f1-c920cfa20f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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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2│跃岭股份(00272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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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00272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3d33854-482e-454d-9ec3-d8f2c4be5d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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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2│跃岭股份(002725):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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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含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原则上主要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业绩相挂钩,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考核评定,并预留一定比例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公司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立中长期激励等补充薪酬形式。
四、其他说明
1、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在年度考核结束后按年度发放。
2、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公司可根据行业水平和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5、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
章程》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53c5fbf-a12e-480c-9095-4b30c45a03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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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2│跃岭股份(002725):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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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300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00,000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67,20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0,500万元
上年度(2025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均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于2025年11月3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
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
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
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团队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
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
计委员会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24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
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
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
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
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ef0e86a-495a-487f-9035-779b2bce14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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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2│跃岭股份(002725):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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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002725):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ff88104-1a9d-4b80-9a47-a13ded08bf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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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2│跃岭股份(00272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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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300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 人
最近一年(2025 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00,000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67,200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0,500 万元
上年度(2025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等。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91,600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7,10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5,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次、
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3次。
15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7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
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辛文学,200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起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
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苗苗,202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 年起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
近三年已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单大信,200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 年起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立信执
业。近三年已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
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
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5 年度审计费用 9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万元。2026 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职业资格、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信息进行了审查,并对其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专业性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
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全体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情况
等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c140318-4011-4581-8902-592e8bd5a8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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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2│跃岭股份(002725):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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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
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证券 证券 证券 最初 会计 期初 本期 计入 本期 本期 报告 期末 会计 资金
品种 代码 简称 投资 计量 账面 公允 权益 购买 出售 期损 账面 核算 来源
成本 模式 价值 价值 的累 金额 金额 益 价值 科目
变动 计公
损益 允价
值变
动
基金 16350 天 治 500,0 公 允 210,1 1,336 0.00 0.00 0.00 0.00 211,4 交 易 自 有
3 核 心 00.00 价 值 48.51 .64 85.15 性 金 资金
成长 计量 融 资
产
境 内 60000 白 云 975,8 公 允 782,4 11,41 0.00 0.00 0.00 0.00 770,9 交 易 自 有
外 股 4 机场 05.00 价 值 00.00 0.00 90.00 性 金 资金
票 计量 融 资
产
境 内 60063 东 方 914.9 公 允 776.0 -29.0 0.00 0.00 914.9 10.38 0.00 交 易 自 有
外 股 7 明珠 8 价 值 0 0 8 性 金 资金
票 计量 融 资
产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 0.00 --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 --
资
合计 1,476 -- 993,3 12,71 0.00 0.00 914.9 10.38 982,4 -- --
,719. 24.51 7.64 8 75.15
98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 2025 年 04 月 25 日
告披露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
告披露日期(如有)
二、证券投资内控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资金使用
情况的监督、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已设立专门的操作团队、监控团队和相应的业务流程,通
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控制风险。
三、董事会对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证券投资,用于证券投资资金为公
司闲置自有资金,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风险可控,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定的情形。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877ef81-5aab-4cf0-871c-a84cb2943a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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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2│跃岭股份(002725):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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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002725):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b1b299c-cd65-4304-86f6-061387ca4c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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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2│跃岭股份(002725):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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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002725):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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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1│跃岭股份(002725):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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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 年 4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
并于 2026 年 4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翔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
董事 9人,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5)与本决议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决议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姜思源先生、黄浴华女士、朱正本先生和陈东坡先生(已离任)、赖德明先生(已离任)、熊茜女士(已离任)向
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与本
决议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 2025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 与 本 决 议 同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本决议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
以现有总股本 256,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57,500股后的股本254,942,500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18 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 4,588,965.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与本决议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0 亿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内容包括人民币贷
款、进口押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根据业务需要,可将
持有的自有房屋、土地使用权、建筑物、设备等资产进行抵(质)押担保。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属
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
立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6 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与本决议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与本决议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修订部分
公司治理制度。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01 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0.02 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0.03 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0.04 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上述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生效后原相关制度停止执行。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与本决议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11、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津贴,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提出。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
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2026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与本决议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林斌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提出。《2026年 度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方 案 》 与 本
决 议 同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与本决议同日登载《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与本决议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与本决议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独立董事姜思源先生、黄浴华女士及朱正本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1)与本决议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646 号《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5c6f2de-af5e-4b82-8ae0-ee22952f81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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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0│跃岭股份(00272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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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00272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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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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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跃岭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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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跃岭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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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跃岭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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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89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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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跃岭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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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跃岭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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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跃岭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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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跃岭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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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跃岭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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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跃岭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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