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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26(龙大肉食)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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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726 龙大美食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8 00:00│龙大美食(00272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龙大美食(00272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03e3de00-0e78-4eab-938e-765a6b9aabd3.PDF ─────────┬──────────────────────────────────────────────── 2024-04-17 00:00│龙大美食(002726):中信证券关于龙大美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 龙大美食(002726):中信证券关于龙大美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356f38eb-50e1-4175-8ed3-bf3564d7be92.PDF ─────────┬──────────────────────────────────────────────── 2024-04-16 00:00│龙大美食(00272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龙大美食(00272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fa87c03a-992e-4230-bac9-73422a1313e2.PDF ─────────┬──────────────────────────────────────────────── 2024-04-16 00:00│龙大美食(00272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星期二)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7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00-3: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25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蓝润置地广场 T6-3,3 楼龙大美食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发放的议案》 √ 8.00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 √ 9.00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特别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 1.00-14.00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或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4 年 4 月 1 6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3)议案 10.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人员之外的股东: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3 年 4 月 30 下午 4:30 时前到达公司为准。但 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3年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张瑞、彭威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 99 号 邮编:265200 联系电话:0535-7717760 传真:0535-7717337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a1a20f83-d8f3-4f03-a9f3-d688a282c21d.PDF ─────────┬──────────────────────────────────────────────── 2024-04-16 00:00│龙大美食(002726):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周婧) ─────────┴──────────────────────────────────────────────── 龙大美食(002726):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周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1fc32bd6-9dec-4d8d-b3e1-42dd497537bf.PDF ─────────┬──────────────────────────────────────────────── 2024-04-16 00:00│龙大美食(002726):龙大美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龙大美食(002726):龙大美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66ba636e-1d27-45bf-80fc-4cf2e1101e07.PDF ─────────┬──────────────────────────────────────────────── 2024-04-16 00:00│龙大美食(002726):龙大美食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 龙大美食(002726):龙大美食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c7332752-79b5-4cf1-97aa-c623858c9de8.PDF ─────────┬──────────────────────────────────────────────── 2024-04-16 00:00│龙大美食(002726):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山东龙大 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 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周婧女士、杨帆女士、余茂鑫先生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以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婧女士、杨帆女士、余茂鑫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担任除 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其他情形。因此,公司 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性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efa66ed9-c9cb-444e-b132-8e1c09bee1c9.PDF ─────────┬──────────────────────────────────────────────── 2024-04-16 00:00│龙大美食(002726):龙大美食董事会议事规则 ─────────┴──────────────────────────────────────────────── 龙大美食(002726):龙大美食董事会议事规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c89d61b6-ccab-44ea-9c22-52edaf52f56e.PDF ─────────┬──────────────────────────────────────────────── 2024-04-16 00:00│龙大美食(002726):龙大美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委会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 3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 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后,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去委员资格,为使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工作制度及时补足委员人数。在董事会根据本工作 制度及时补足委员人数之前,原委员仍按本工作制度履行相关职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如下: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按需召开,于会议召开前五日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若出现紧急情况需即刻作出决议的 ,为公司利益之目的,召开临时会议可不受本款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条 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 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 人。 第十三条 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 (二)被委托人姓名; (三)代理委托事项; (四)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赞成、反对、弃权)以及未作具体指示时,被委托人是否可按自己意思表决的说明; (五)授权委托的期限; (六)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 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 用视频、电话、书面议案会议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以书面议案的方式召开时,书面议案以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委员, 委员对议案进行表决后,将原件寄回公司存档。如果签字同意的委员符合本工作制度规定的人数,该议案即成为委员会决议。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如有必要,战略 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并在会后形成呈报董事会的会议记录以及会议决议并向董事会呈报(除非受法律或监 管限制所限而不能作此呈报外)。与会全体委员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字。与会委员对会议决议持异议的,应在会议记录上予以注明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 第二十条 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应特别注明; (三)会议议程; (四)委员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或议案的表决方式和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的表决结果; (六)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委员会委员或公司董事会秘书应不迟于会议决议生效之次日向公司董事会 通报(除非因法律或监管所限而无法作此汇报外)。 第二十二条 出席会议的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制度如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规则和《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规则和《公司章程》为准,并立即修订本工作制度,报董事会审 议通过。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338285a1-f417-4aab-a697-62121bc8855b.PDF ─────────┬──────────────────────────────────────────────── 2024-04-16 00:00│龙大美食(002726):龙大美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为公司 选拔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遴选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董 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 召集人一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 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为使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符合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工作制度及时补足委员人数。在董事会根据本工作制度及时补足委员人数之前,原委员仍按 本工作制度履行相关职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应当被赋予充分的资源以行使其职权。提名委员会有权要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对提名委员会的工作 提供充分的支持,并对其提出的问题尽快作出回答。高级管理人员应支持提名委员会工作,及时向提名委员会提供为履行其职责所必 需的信息。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按需召开,于会议召开前五日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若出现紧急情况需即刻作出决议的 ,为公司利益之目的,召开临时会议可不受本款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一条 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 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 人。 第十四条 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 (二)被委托人姓名; (三)代理委托事项; (四)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赞成、反对、弃权)以及未作具体指示时,被委托人是否可按自己意思表决的说明; (五)授权委托的期限; (六)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 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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