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26 ST龙大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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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20:11 │ST龙大(00272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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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20:08 │ST龙大(002726):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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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20:06 │ST龙大(002726):关于遴选确定重整投资人暨风险提示补充公告的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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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7:37 │ST龙大(00272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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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7:22 │ST龙大(00272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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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7:21 │ST龙大(002726):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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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 │ST龙大(002726):关于为子公司银行借款展期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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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42 │ST龙大(002726):关于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书》与《债务豁免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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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41 │ST龙大(002726):关于遴选确定产业投资人暨风险提示的补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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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ST龙大(002726):关于遴选确定产业投资人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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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20:11│ST龙大(00272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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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 2026-157),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 2026年 10月 15日 14时至 2026年 10月 16日 14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
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润发展”)持有公司的 7,528,543 股股份。
现将本次司法拍卖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2026年 10月 15日 14时至2026 年 10 月 16 日 14 时止所进行司法拍卖的蓝润
发展持有公司的 7,528,543 股股份因无人出价已流拍。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司法拍卖的 7,528,543股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本次流拍的股份后续是否会被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继续执行其他司
法程序具有不确定性。本次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司法拍卖流拍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2、公司于 2026年 9月 2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6-158),成都铁路运
输中级法院于 2026 年 10月 29日 18时至 2026年 10月 30日 18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
东蓝润发展持有公司的 166,859股股份。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7/b4ee19d4-8912-418c-b782-00fbe90e80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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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20:08│ST龙大(002726):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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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0日,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与重整暨法院启动预
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13),债权人山东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
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烟台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烟台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
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
—破产重整等事项》规定,公司对是否涉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强制退市行为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是否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因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而导致
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因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而导致股票
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因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而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与控股股东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五仓农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仓农牧”)因生猪养殖项目存在同
业竞争。2023年12月1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本公司/本人承诺最迟不超过2025年12月
31日前完成将五仓农牧的股权注入上市公司的协议签署,在上市公司明确放弃上述收购权利时,最迟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前向无关
联第三方转让五仓农牧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9日、2025年10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收购五仓农牧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送《关于放
弃收购五仓农牧集团有限公司的告知函》,明确告知公司放弃收购其所持五仓农牧的股权,并要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按照2023年
12月1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五仓农牧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
月20日披露的《关于放弃收购五仓农牧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截至2025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尚未完成
五仓农牧股权的转让。
2026年1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控股股东
将五仓农牧股权委托给公司代为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4)。
七、是否存在其他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导致公司丧失重整价值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导致公司丧失重整价值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及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本次重整的相关文书资料,后续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申请人
向法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不包含公司子公司。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
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被受理重整后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4.1条第(九)项的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
但即使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仍然存在后续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若公司下一个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下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
报告,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相关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
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7/f8636134-b3d3-469a-af24-12a319ca27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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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20:06│ST龙大(002726):关于遴选确定重整投资人暨风险提示补充公告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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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大(002726):关于遴选确定重整投资人暨风险提示补充公告的更正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7/52bd6f52-8c6c-40d2-b72d-972c1e3347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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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7:37│ST龙大(00272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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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6年 9月 23日
召开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二、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名称: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591559056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杨晓初
注册资本:壹拾叁亿陆仟壹佰壹拾叁万肆仟陆佰零伍元整
成立日期:2003年 07月 09日
住所:山东省莱阳市食品工业园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生产;生猪屠宰;饲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
;牲畜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6/e9a38487-9ad4-43b4-a868-e5b262229d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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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7:22│ST龙大(00272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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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新
增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自 2026年 7月 14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涉及诉讼、仲裁案件共计 59件,合计金额 7,808.24万元(按
照有关规定已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2.95%,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
项已达到披露标准。
上述案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动提起诉讼、仲裁的案件共计 10件,合计金额 2,424.3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
诉讼、仲裁案件 49件,合计金额 5,383.90万元;未结案件为 47件,合计金额 6,362.10 万元。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中,不
存在单项涉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超过 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序号 公司收到受理通知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类型 涉及金额 进展
书或应诉通知书时 (万元)
间
1 2026年 7月 29日 家家悦集团股 潍坊振祥食品 买卖合同 1,210.70 未结案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纠纷
注:
1、本表仅列示 2026 年 7月 14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涉案金额 1,000 万元以上未决案件。其他案件共 58 件,合计涉案金额为 6
,597.54万元,均为涉案金额 1,000万元以下案件。
2、以上案件涉及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案件中,未结案件为 47 件,合计金额 6,362.10万元,未结案件对公司经营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案件未审结且未产生具
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或裁决书,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
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3/23cefa30-fa84-4261-bce7-cb0231e6e7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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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7:21│ST龙大(002726):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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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大(002726):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3/29799117-9234-4426-adab-0cf48b4637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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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ST龙大(002726):关于为子公司银行借款展期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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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包括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的担保 1.94亿元)为 13.12
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 5月 19日,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
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包括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以及子公
司之间互相的担保),担保总额度为 4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 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 1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总
额度,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下属公司提供 2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度。担保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2)。
二、借款展期及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子公司成都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龙大”)与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银行”)签订流动资
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0,000万元,期限自 2025年 10月 13日起至 2026年 10月 12日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
公司、巴中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以及控股股东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遂宁银行签订《遂宁银行保证担保合同》为上述融资行
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16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8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借款本金余额为 29,900万元。
近日,成都龙大向遂宁银行申请 29,900 万元借款展期,展期一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巴中龙大肉食
品有限公司,以及控股股东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该借款展期仍按照原担保方式继续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授权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寿安街道迎宾大道 774号
4、法定代表人:樊磊
5、注册资本:贰亿贰仟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21年 08月 16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生猪屠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鲜肉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
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成都龙大 1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巴中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持有成都龙大 90%股权。
9、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 2025年 1-12月 2025年 12月 31日 2026年 1-6 月 2026年 6月 30 日 资产负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总额 净资产 债率
成都龙大肉 400.94 -2,088.61 43,745.14 13,281.31 159.63 -820.26 42,709.04 12,461.05 70.82%
食
品有限公司
四、展期协议的主要内容
贷款人: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成都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担保人: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巴中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展期金额为人民币 29,900万元,展期一年。
2、原借款有保证担保,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展期到期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借款
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3、本协议是对原借款合同、原担保合同部分条款的调整和补充。除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外,原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规定的其他
各项条款仍然有效。展期后变更担保人或担保物的,以另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包括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的担保 1.94 亿元)为 13.12亿元
,占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217.50%。上述担保事项中,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 200万元,
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遂宁银行借款展期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2885e96d-953a-43c9-af64-1e0aa28a54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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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42│ST龙大(002726):关于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书》与《债务豁免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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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大美食”)于 2026年 9月 29日收到莱阳市龙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龙城投资”)发来的《债权转让通知书》《债务豁免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务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7月 15日与莱阳恒基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债务代偿与债权确认协议》,由莱阳恒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恒基工程”)向公司提供 3.63亿元的贷款,贷款用途仅用于“龙大转债”到期的本息兑付。完成兑付后,恒基工程对公司依法形成
等额(3.63亿元)的代偿普通债权。上述事项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6日披露的《
关于签署<债务代偿及债权确认协议>暨“龙大转债”兑付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6)。
恒基工程按约定于 2026年 7月 16日将“龙大转债”兑付资金及手续费共计362,594,038.80 元支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指定专用账户,并于2026年 7月 17日完成了“龙大转债”的兑付。由此,恒基工程对公司依法形成362,594,038.80元的代偿
普通债权。
二、债权人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9月 29日收到龙城投资发来的《债权转让通知书》,恒基工程与龙城投资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恒基工程同
意将其基于《债务代偿与债权确认协议》对龙大美食享有的全部债权(债权本金以及该本金项下截至本通知出具之日的利息、逾期利
息、违约金及其他附属权利)转让给龙城投资。
《债权转让通知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贵公司及预重整临时管理人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立即将上述债权的债权人主体变更为莱阳市龙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并在债权申报登记、债权审查、重整计划草案清偿安排及后续受领分配等全部程序中,以我司作为该笔债权的唯一合法债权人予以
确认和列示。
2、请贵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不得再向恒基工程履行上述债务,亦不得向恒基工程进行任何清偿;任何对恒基工程的清偿
行为,对我司不发生债务清偿的法律效力。
3、请贵公司在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执行及后续款项受领过程中,将基于上述债权应受领的全部款项直接支付至我司。
4、我司与恒基工程就本次债权转让的对价安排、资金来源方结算等事项,由双方另行处理,与贵公司无涉,不影响贵公司按本
通知向我司履行债务。
三、债务豁免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9月 29日收到龙城投资发来的《债务豁免函》,为支持公司预重整及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
构,龙城投资经审慎研究,现郑重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不附带任何前置条件或后续义务的债务豁免承诺:
1、我司单方面、不可变更且不可撤销地豁免贵司尚未向我司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债权本金人民币 362,594,038.80元(大写:
叁亿陆仟贰佰伍拾玖万肆仟零叁拾捌元捌角整)以及截至本函出具之日的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其他附属权利(以下简称“豁免
债务”)。
2、自本函签署之日起,我司不再就豁免债务向贵司提出任何权利主张,贵司亦无需就豁免债务向我司履行任何清偿义务或承担
任何责任。我司不再以债权人身份就上述豁免债务向贵司主张任何权利。
3、本函所述债权转让及债务豁免事项,如有权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临时管理人/管理人、证券监管机构)要求履行相
关程序或确认手续的,我司将予以配合。
四、重整投资人分担龙城投资豁免债权成本的承诺
公司通过遴选,确定万丰联合体(成员包含:赣州市万丰食品有限公司、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白兔新消费并购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莱阳市龙城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为公司预重整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9月 30日披露的《关于遴选确定产业投资人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6-162)。
公司于 2026年 9月 28日收到重整投资人赣州市万丰食品有限公司、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白兔新消费并购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
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出具的承诺函)。
1、重整投资人分担债权豁免成本的方式为向龙城投资支付本金362,594,038.80元及资金成本(以未付本金为基数,年利率 6%,
自 2026年 7月17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在龙城投资成为重整投资人的情况下,龙城投资自身应分担的部分予以扣除。
2、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 15日内,重整投资人应按第一条规定向龙城投资付款:
(1)根据审计报告,龙城投资豁免 362,594,038.80 元债权后,龙大美食增加 362,594,038.80元资本公积。
(2)中国证监会及最高人民法院认可的重整预案或类似文件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数量与重整投资方案无差异。
(3)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龙大美食的重整申请,且在重整申请受理时万丰联合体为龙大美食正选重整投资人
。
上述《承诺函》自万丰联合体中选龙大美食重整投资人之日起生效。
五、债务豁免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豁免有利于减轻公司债务压力,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保障公司可持续经营,有利于推动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相关工作
的顺利进行。
六、备查文件
1、莱阳市龙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债权转让通知书》《债务豁免确认函》。
2、赣州市万丰食品有限公司、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白兔新消费并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
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ce17911c-3b1a-4f2c-9f8b-b6fb2c7788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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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41│ST龙大(002726):关于遴选确定产业投资人暨风险提示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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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大(002726):关于遴选确定产业投资人暨风险提示的补充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3f46f04b-c503-47bb-8afc-f8a413404c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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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ST龙大(002726):关于遴选确定产业投资人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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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预重整程序是为了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的程序。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4.1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若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
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2
02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相关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
报告”以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
票简称由“龙大美食”变更为“ST龙大”。
5、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
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为妥善处理公司面临的经营困境与债务危机,避免公司债务风险与经营风险进一步恶化,公司先行实施庭外重组,并于2026年7
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0),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2026年7月9日,公司
收到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烟台中院”)下发的决定书【(2026)鲁06破申(预)1号】、决定书【(2026)鲁06破申(
预)1-1号】,债权人山东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或“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
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烟台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烟台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
龙大美食公司预重整清算组作为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与重整暨法
院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13)。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预重整相关工作,现将进展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人有效报名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7月21日披露的《关于庭外重组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暨预重整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6-135)及2026年7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140),预重整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报名
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27日17:30时止。截至报名期限,共有4家产业投资人(包括单体和联合体)收到报名成功确认函并按
期缴纳了报名保证金完成有效报名。截至目前,仅有2家产业投资人提交了《约束性重整投资方案》。
二、产业投资人遴选情况
根据《招募公告》,结合产业投资人报名、资格审查、缴纳报名保证金以及提交约束性重整投资方案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采取
评审遴选方式确定产业投资人。
2026年9月29日,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重整投资人遴选会议在莱阳市鸿达龙门大酒店1楼召开,经过意向产业投资
人陈述、答疑和遴选委员会的评议,在莱阳市纪委监委、莱阳市公证处全程见证下,根据本次会议规则,确定万丰联合体(成员包含
:赣州市万丰食品有限公司、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白兔新消费并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富创业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莱阳市龙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中选
产业投资人。会议严格依照遴选方案确定的规则和程序进行,评审委员依法独立行使投票权,过程公开、程序留痕、结果客观,体现
了“依法合规、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要求。
赣州市万丰食品有限公司、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白兔新消费并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富创业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莱阳市龙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及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后续,公司将与中选产业投资人洽谈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继续推进预重整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预重整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预重整程序是为了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的程序。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4.1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若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
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2
02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相关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
报告”以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2026年4月30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
简称由“龙大美食”变更为“ST龙大”。
5、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
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f922357a-d90f-423f-a101-0a8eba5a78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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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7 15:32│ST龙大(002726):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强制执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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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润发展”)因融资融券业
务违约,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依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6)沪 0115
执 2107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沪 0115执 21073号】对蓝润发展信用账户中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强制减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强制执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116)。
东海证券于 2026年 7月 15 日至 2026年 8月 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蓝润发展所持公司的 8,276,600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年 8月 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144)。
近日,公司收到东海证券出具的《关于龙大美食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基本信息的确认函》,东海证券依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对蓝润发展融资融券账户不超过 13,611,346股股份进行处置卖出,具体信息如下。
一、蓝润发展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有股份的总数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 (%)
蓝润发展控股集 控股股东 178,660,559 13.13
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强制执行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违约;
2、减持股份来源:协议转让;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 13,611,34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611,3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以最终执行股份数为准(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一);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2026年 10月 8日-2027年 1月 5日;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
7、减持金额:不超过 34,182,234.57元。
三、其他说明
1、在 2023 年 8月 27 日前已作为融资融券业务担保物的股份为 34,000,000股,因此东海证券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减
持额度合计不超过 34,000,000股,且已于 2026年 7月 15日至 2026年 8月 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8,276,600股。本次减持不超过
13,611,346股属于“2023年 8月 27日前,股份已被质押并办理质押登记的,或者已作为融资融券业务担保物的,因违约处置导致的
股份减持”的情形。
2、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票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蓝润发展持有公司的 7,695,402股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9月 1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
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6-157)及 2026年 9月 2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 2026-158)。若蓝润发展被司法拍卖的7,695,402股股份全部成交并完成过户登记,同时若东海证券按照上限 13,
611,346股处置蓝润发展所持公司股份,蓝润发展持有公司的股份将由 178,660,559股减少至 157,353,8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
由 13.13%降至 11.56%,蓝润发展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强制执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
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龙大美食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基本信息的确认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8/2ae72ccb-6661-4f7d-bf21-2c5b8e7d30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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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7:39│ST龙大(002726):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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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9月 23日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23 日的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23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蓝润置地广场 T1-32楼。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晓初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会议的股东 643人,代表股份 194,531,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91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145,509,5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90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39人,代表股份 49,022,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16%。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42人,代表股份 49,544,5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522,3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39人,代表股份 49,022,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16%。
9、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结果
编码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股) (股) (股) (股)
1.00 关于聘任公 总表决情 190,457,86 97.9058 3,659,48 1.8812 414,40 0.2130 通过
司 2026年 况 0 % 2 % 0 %
度 其中,中 45,470,701 91.7773 3,659,48 7.3862 414,40 0.8364
审计机构的 小 % 2 % 0 %
议案 股东的表
决情况
2.00 关于变更注 总表决情 190,609,44 97.9837 3,507,39 1.8030 414,90 0.2133 通过
册资本及修 况 8 % 4 % 0 %
订《公司章 其中,中 45,622,289 92.0833 3,507,39 7.0793 414,90 0.8374
程》的议案 小 % 4 % 0 %
股东的表
决情况
1、提案 1.00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2、提案 2.0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方律师、李志怡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b73de76a-a263-4673-8160-b3f4453af7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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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7:39│ST龙大(002726):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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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委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现场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
关的文件和材料。经本所律师核查,这些文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26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6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
告了《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等议案。
2.公司于2026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该通知公告了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
事项。
3.2026年9月23日,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蓝润置地广场T1-32楼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晓初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召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会
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审议事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
托书等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 4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145,509,54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903%。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资格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639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49,022,2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16%。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3.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1)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和/或视频的方式出席了会议;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和/或视频方式列席了会议;
(3)本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资格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上述
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所载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2.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投票表决部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3.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根据表决结果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0,457,8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9058%;反对3,659,4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1.8812%;弃权4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1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470,7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1.7773%;反对3,659,482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3862%;弃权4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8364%。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0,609,4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9837%;反对3,507,3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1.8030%;弃权4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13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622,2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2.0833%;反对3,507,394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0793%;弃权4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8374%。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结论意见
基于以上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5ee82be2-c3af-42bc-9424-e470faea49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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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7:38│ST龙大(002726):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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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被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下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被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4.4 条相关规定,首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审计报告,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应当至少每个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
应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下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
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公司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尽早消除公司股票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有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虽已经进入预重整程序,但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
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上述有关事项的进展及相关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290fb1e2-f5ad-4dd5-8fa9-778c0e350d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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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17:46│ST龙大(00272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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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将被司法拍卖标的为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蓝润发展”)持有公司的 166,859股股份,占蓝润发展当前所持股份比例为 0.09%,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0.01%。
2、本次司法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司法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3、若前次司法拍卖的 7,528,543股股份及本次司法拍卖的 166,859股股份全部成交并完成过户登记,蓝润发展持有公司的股份
将由 178,660,559 股减少至170,965,1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 13.13%降至 12.56%,蓝润发展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司法
拍卖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
更。
公司于 2026年 9月 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6-157),控股股东蓝润
发展所持公司 7,528,543股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简称“前次司法拍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次司法拍卖尚未开始。公司于 202
6 年 9 月 22 日收到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送达的拍卖通知书【(2026)川 71执 1555号】、执行裁定书【(2026)川 71执 1555
号之三】,控股股东蓝润发展持有公司的 166,859股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本次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拍卖股份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为限 拍卖时间 拍卖人 拍卖平台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售股及限
售类型
蓝润发展 166,859 0.09% 0.01% 否 2026年 10月 29日 成都铁路 淘宝网
控股集团 18时至 2026年 10 运输中级
有限公司 月30日18时止(延 法院
时的除外)
注:1、本次司法拍卖的 166,859 股股份为前期已冻结的股份;
2、根据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出具的拍卖通知书【(2026)川 71 执 1555 号】,本次司法拍卖公告将于 2026年 9月 28 日在
淘宝网发布。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司法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司法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蓝润发展持有公司 178,660,55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13%。若前次司法拍卖的 7,5
28,543股股份及本次司法拍卖的 166,859 股股份全部成交并完成过户登记,蓝润发展持有公司的股份将由178,660,559股减少至 170
,965,1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 13.13%降至 12.56%,蓝润发展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
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
更。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蓝润发展累计冻结股份数量为 24,471,45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80%。若前次司法拍卖的
7,528,543 股股份及本次司法拍卖的 166,859股股份全部成交并完成过户登记,蓝润发展累计冻结股份数量将由24,471,453股减少
至 16,776,0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 1.80%降至1.23%。
5、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
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在过户后的 6个月内不可交易,竞买人 6个月内无法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该股份。
6、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券报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站(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拍卖通知书【(2026)川 71执 1555号】;2、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川 71执
1555号之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64da3ae5-2461-4ce6-bdc1-ce03623aa9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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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00:00│ST龙大(00272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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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大(00272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7d5c6f75-ed48-4264-87aa-419a2efe48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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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8:37│ST龙大(002726):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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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9月 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5年 5月 19日,公司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人数并修订<公司章
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07,916.0368 万元,公司的股份总数变更为107,916.0368万股。自前次修
订后,截至 2026年 7月 10日(最后一个转股日)收市,“龙大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 323,391,420股(其中 41,417,183股转股来
源为公司回购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变更为人民币 136,113.4605万元,公司的股份总数变更为 136,113.4605万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07,916.0368万元。 136,113.4605万元。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107,916.0368万股,均为普通股。 136,113.4605万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将及时向行政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手续,最终以行政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结果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8/27346d0e-ea78-4068-998b-bbef625d8e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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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8:37│ST龙大(002726):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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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身业务状况、战略规划及整体审计
工作需要等自身发展需要,公司拟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拟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
规定。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6年 9月 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02日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号 5幢 1088室
拟聘任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陆士敏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 7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43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89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2,237.70 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43,209.33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 16,775.78
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8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审计收费 9,75
8.0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 80万元。另有
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 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6 年 6月30日,尚无生效判决。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
分。3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
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李立生,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学燕,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华斌,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执业;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结果
罚类型
1 李立生 2026年2月 14 警示函 中国证券监督 因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
日 管理委员会山 限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
东监管局 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的警示函
2 杨学燕 2026年2月 14 警示函 中国证券监督 因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
日 管理委员会山 限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
东监管局 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的警示函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李立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学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华斌,均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2026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
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年限为一年,在受聘期间,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
相关工作,董事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服务表示感谢。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
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综合考虑公司自身业务状况、战略规划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等自身发
展需要,公司拟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
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多
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
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9月 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众
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8/24472528-1b5d-41cb-8850-6474114ff1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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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8:34│ST龙大(00272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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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9月 23日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23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2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蓝润置地广场 T1-32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聘任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议案 1.00、2.00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3、议案 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
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2026年 9月 21日下午 4:30时前到达公司为准。但
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26年 9月 21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4:30。
4、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张瑞、潘尚生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 99号
邮编:265200
联系电话:0535-7717760
传真:0535-7717337
邮箱:zqb@longdameishi.com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8/faca8b9f-4030-47ea-9c77-66012be548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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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8:34│ST龙大(002726):龙大美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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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大(002726):龙大美食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8/ae298daa-129b-4165-86ea-9437de3154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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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8:31│ST龙大(00272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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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大(00272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8/0ec9bde3-b6d0-4bd6-8acd-d004ba3a60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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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8:35│ST龙大(00272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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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大(00272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b841294e-1139-42c5-b3f8-990129eda2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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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8:35│ST龙大(002726):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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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大(002726):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af2c01f0-f94c-4190-8779-2ca2d2047d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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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8:32│ST龙大(002726):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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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大(002726):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ed059357-5111-4e1d-8cf0-d895fc0cc2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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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8:32│ST龙大(00272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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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大(00272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09a1dcb8-cbba-439b-9813-fe0456b7ef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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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8:31│ST龙大(00272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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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6年 8月 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8月 18日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晓初
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6-152)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9f641115-1082-45af-8af9-388007dddf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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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48│ST龙大(002726):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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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大(002726):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4c50d83a-3f5d-4d9c-9167-fdbaf20efb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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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46│ST龙大(00272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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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大(00272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12d700da-23a2-4ad6-bc93-192e7f8aa5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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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06│ST龙大(00272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股份质押及冻结情况发
│生变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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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大(00272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股份质押及冻结情况发生变化的公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5b9740d2-1f12-4939-9688-e6c9bee27b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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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53│ST龙大(00272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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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虽已经进入预重整程序,但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
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8,500 万元-10,9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 13
,400万元-15,8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亏损 0.12-0.1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5日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
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相关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被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 2023年度、202
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
票自 2026年 4月 30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龙大美食”变更为“ST龙大”,证券代码仍为“00272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下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
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
.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连续 3个交易日(2026年 8月 18日、2026年 8月 19日、2026年 8月 2
0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除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且股票
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虽已经进入预重整程序,但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
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8,500 万元-10,9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 13
,400万元-15,8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亏损 0.12-0.1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5日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
告》。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相关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被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 2023年度、202
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
票自 2026年 4月 30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龙大美食”变更为“ST龙大”,证券代码仍为“00272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下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
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
.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e504a869-1937-4d0a-8d50-dd760d4fd8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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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9:36│ST龙大(00272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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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成交 66,833,141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4.9101%。标
的物最终成交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
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若本次拍卖的全部股份成交过户成功,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润发展”)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 205,
437,621 股,剩余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931%,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 2026-115),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 2026年 8月 13日 18时至 2026年 8月 14日 18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
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控股股东蓝润发展持有公司的66,833,141股股份。现将本次司法拍卖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用户姓名魏巍在本次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
卖成交价格为 130,184,671.11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
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本次司法拍卖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若本次司法拍卖结束后 10日内,买受人魏巍足额缴纳本次司法拍卖尾款,其以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办理
本次拍卖的全部股份过户。过户完成后,蓝润发展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 205,437,621 股,剩余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931%。
本次司法拍卖前后蓝润发展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拍卖前 本次拍卖后
蓝润发展控股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集团有限公司 272,270,762 20.0032% 205,437,621 15.0931%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仍
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若本次拍卖的全部股份成交过户成功,蓝润发展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 205,437,621股,剩余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93
1%,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
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在过户后的 6个月内不可交易,竞买人 6个月内无法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该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3d2e1b2d-92f7-40d0-902c-c4c6c8ce95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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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17:27│ST龙大(002726):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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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大(002726):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4/3e1a63be-e1f8-4e05-b4b6-ed8a2a9f46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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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7:19│ST龙大(002726):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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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大(002726):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ec358bcf-a340-4c2b-81c2-f98289727b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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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7:19│ST龙大(002726):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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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大(002726):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308e0a54-a3f6-4fe2-8afb-4a080acc31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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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19:57│ST龙大(002726):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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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润发展”)因融资融券业
务违约,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依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6)沪 0115
执 21073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沪 0115 执 21073号】对蓝润发展信用账户中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强制减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7月 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强制执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116)。
近日,公司收到东海证券发来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违约处置进展告知函》,东海证券在本次执行期间共减持蓝润发展所持公司
8,276,600股股份。本次执行对应的债权尚未清偿完毕,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数量在 2026年 7月 3日至 2026年 9月 30日的减持
期间内触及总股本的 1%,不能在此次减持期间继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强制执行情况
股东名称 执行方式 执行期间 执行均价 执行股数 执行比
例
蓝润发展控股 集中竞价 2026年 7月 15日至 1.93元/股 8,276,600股 0.6081%
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 2026年 8月 3日
蓝润发展被强制执行的 8,276,600股股份系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强制执行的价格区间为 1.75元/股
至 2.22元/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6081%,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未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一。
二、股东本次强制执行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执行前 执行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蓝润发展控 合计持有股份 280,547,362 20.6113% 272,270,762 20.0032%
股集团有限
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80,547,362 20.6113% 272,270,762 20.0032%
三、其他说明
1、在 2023 年 8月 27 日前已作为融资融券业务担保物的股份为 34,000,000股,东海证券确认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合计股数不超过34,000,000股。本次减持的 8,276,600股股份属于“2023年 8月 27日前,股份已被质押并办理质押登记的,或
者已作为融资融券业务担保物的,因违约处置导致的股份减持”的情形。
2、控股股东将在其被动减持股份数量触及 5%整数倍时,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蓝润发展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强制执行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4、本次蓝润发展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强制执行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其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减持
情况一致,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5、本次蓝润发展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强制执行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
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蓝润发展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
司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违约处置进展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变动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895fcca6-e40e-4a42-b143-d082f8227d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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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ST龙大(002726):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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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预重整程序是为了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的程序。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9.4.1 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若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
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 2023年度
、202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 条相关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 2026年 4月 30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股票简称由“龙大美食”变更为“ST龙大”。
5、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
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为妥善处理公司面临的经营困境与债务危机,避免公司债务风险与经营风险进一步恶化,公司先行实施庭外重组,由龙大美食公
司预重整/重整清算组担任龙大美食预重整/重整工作组暨庭外重组辅助机构,并于 2026年 7月 4日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
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100),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
2026年 7月 9日,公司收到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烟台中院”)下发的决定书【(2026)鲁 06破申(预)1号】、决
定书【(2026)鲁 06破申(预)1-1号】,债权人山东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或“债权人”)以公司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烟台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烟台中院决定
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龙大美食公司预重整清算组作为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
债权人申请预重整与重整暨法院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113)。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预重整相关工作,现将进展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人有效报名情况
根据公司 2026年 7月 21日披露的《关于庭外重组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暨预重整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135)及 2026年 7月2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140),预重整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
资人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 2026 年 7月 27 日 17:30时止。最终有效报名情况于 2026年 7月 30日统计完成。
截至 2026年 7月 30日,共有 27 家意向投资人(包括单体和联合体)收到报名成功确认函并完成有效报名。
二、预重整的其他事项进展
1、2026 年 7月 17 日,公司就预重整期间持续生产经营事项发出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在预重整期
间持续生产经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130)。
2、2026年 7月 17日,公司就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评估机构事项发出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临时管理人公
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131)。
3、2026 年 7月 17 日,公司就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财务顾问机构事项发出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临时管
理人公开选聘财务顾问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132)。
4、2026 年 7月 22 日,公司就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26-1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评估机构及财务顾问机构选聘、重
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债权申报与审查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三、风险提示
1、预重整程序是为了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的程序。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9.4.1 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若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
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 2023年度
、202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 条相关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 2026年 4月 30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股票简称由“龙大美食”变更为“ST龙大”。
5、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
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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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7:53│ST龙大(00272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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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连续 3个交易日(2026年 7月 28日、2026年 7月 29日、2026年 7月 3
0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除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股票异
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因其融资融券业务违约,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强制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7月 11日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强制执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116)。除此之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股票自 2026年 4月 30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龙大美食”变更为“ST龙大”,证券代码仍为“00272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2026-051)。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虽已经进入预重整程序,但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
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
.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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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7:53│ST龙大(002726):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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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被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下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被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4.4 条相关规定,首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审计报告,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应当至少每个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
应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下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
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公司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尽早消除公司股票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有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上述有关事项的进展及相关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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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8:32│ST龙大(002726):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预重整程序是为了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的程序。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9.4.1 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若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
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 2023年度
、202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 条相关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 2026年 4月 30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股票简称由“龙大美食”变更为“ST龙大”。
5、根据公司 2026年 7月 21日披露的《关于庭外重组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暨预重整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
编号 2026-135),庭外重组的意向投资人有效报名情况于 2026年 7月 23日才能统计完成,公司据此披露本次进展公告。
6、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
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为妥善处理公司面临的经营困境与债务危机,避免公司债务风险与经营风险进一步恶化,公司先行实施庭外重组,由龙大美食公
司预重整/重整清算组担任龙大美食预重整/重整工作组暨庭外重组辅助机构,并于 2026年 7月 4日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
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0),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
2026年 7月 9日,公司收到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烟台中院”)下发的决定书【(2026)鲁 06破申(预)1号】、决
定书【(2026)鲁 06破申(预)1-1号】,债权人山东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或“债权人”)以公司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烟台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烟台中院决定
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龙大美食公司预重整清算组作为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
债权人申请预重整与重整暨法院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113)。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预重整相关工作,现将进展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人有效报名情况
截至 2026年 7月 23日,共有 24 家意向投资人(包括单体和联合体)收到报名成功确认函并完成有效报名。
目前,预重整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仍在有序开展,根据公司 2026年7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庭外重组重整投资人招募进
展暨预重整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135),预重整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
至 2026年 7月 27日 17:30时止。预计本轮报名的最终有效报名情况于 2026年 7月 30日统计完成。
二、预重整的其他事项进展
1、2026 年 7月 17 日,公司就预重整期间持续生产经营事项发出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在预重整期
间持续生产经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130)。
2、2026年 7月 17日,公司就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评估机构事项发出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临时管理人公
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131)。
3、2026 年 7月 17 日,公司就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财务顾问机构事项发出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临时管
理人公开选聘财务顾问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132)。
4、2026 年 7月 22 日,公司就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26-1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评估机构及财务顾问机构选聘、重
整投资人招募、债权申报与审查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三、风险提示
1、预重整程序是为了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的程序。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9.4.1 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若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
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 2023年度
、202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 条相关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 2026年 4月 30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股票简称由“龙大美食”变更为“ST龙大”。
5、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
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6bc5e504-3985-45cb-9ad9-f5e64120f7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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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3│ST龙大(002726):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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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8月 7日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8月 7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8月 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8月 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蓝润置地广场 T1-32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议案 1.00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 7月 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
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2026年 8月 5日下午 4:30时前到达公司为准。但
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26年 8月 5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4:30。
4、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张瑞、潘尚生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 99号
邮编:265200
联系电话:0535-7717760
传真:0535-7717337
邮箱:zqb@longdameishi.com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adc02a85-5fa7-4c9e-b46f-b1787ffe78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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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ST龙大(00272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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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 7月 22日送达各位董事,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晓初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终止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与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13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6年 8月 7日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13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9c111094-5c80-4d47-92c9-84b36347fb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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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ST龙大(002726):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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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大(002726):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d431f37d-4bd1-48fa-a8db-c33937be44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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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0│ST龙大(002726):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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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大(002726):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cd20c488-2611-4302-8203-ac0bf52da5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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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42│ST龙大(002726):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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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6年 7月 9日裁定受理申请人山东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龙大美食”或“公司”)的预重整申请,并指定龙大美食预重整清算组为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本次预重整能否顺
利推进、后续是否转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若公司预重整失败,或后续正式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
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龙大美食债权人应于 2026年 8月 24日前(含当日),根据《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指引》(以下简称“《
债权申报指引》”)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公司预
重整期间维持正常经营,因正常生产经营产生的债权无需申报(已与公司终止合作或有纠纷争议的除外)。
本次债权申报仅采取网络申报形式,不接收纸质申报材料。债权人应通过“e破通”申报网站(申报链接 https://ept.jiulaw.c
n/z3/apply/apply-list?virtualNo=892156 )进行线上申报,无需前往联系地址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材料,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
题可联系运维工作人员,电话:4008101866,转 3选择互联网产品,再转 4选择破产债权申报(接听时间:工作日 9:00-18:00)
《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附件范本,可登录上述债权申报网址查阅和下载。为提高债权申报和审核的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请各位债权人在进行申报前,务必仔细阅读《债权申报指引》了解债权申报的具体规范、下载附件模板并及时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律师、吴律师
联系电话:18553595790、18553595971(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至 11:30及下午 2:00至 5:30)
联系邮箱:ldmsqsz@163.com(发送邮件不视为债权申报)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阳市梁好泊工业园鹤山路 186号
若债权人对债权申报事宜有任何不明之处,请于工作时间拨打上述联系电话进行咨询,谢绝通过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发送
债权申报相关材料。
三、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明
1、如未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除在重整程序中管理人另行要求外,各债权人在预重整阶段进行的债权申报视为在后续正式
重整程序中已经申报,无需另行申报。在正式重整程序中,债权人的利息债权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之规
定实际计算至重整程序正式受理日,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债权进行审查并编
制债权表提交给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核对,债权人对公司享有的债权金额及债权性质最终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为准。
2、本公告不视为公司向债权人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
间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3、在预重整阶段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在预重整阶段依法行使相关权利,未在预重整阶段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在正式重
整程序(如有)中申报债权并行使相关权利。
4、预重整期间是否召开债权人会议将视实际情况另行决定和通知。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后续能否达成一致预重整方案、能否顺利转入正式重整程序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若公司预重整未成功,或后续正式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
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
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披露预重整及后续程序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2396c1f5-8d3f-47af-afed-6ebcaa3d25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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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20:51│ST龙大(002726):关于取消召开“龙大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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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龙大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8日披露的《关于召开“龙大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104)。因公司未转股的“龙大转债”已全部兑付,且“龙大转债”已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摘牌,公司决定取消召开“龙大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司于 2026年 7月 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召开“龙大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取消会议届次: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取消会议原定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 7月 22日(周三)14:00
4、取消会议原定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取消会议原定债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10日
6、取消会议原定的审议事项:《关于聘任“龙大转债”受托管理人的议案》
二、取消会议的原因
2026年 6月以来,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和货币资金现状,多次在公司披露的有关“龙大转债”的公告文件中对公司可能存在的
兑付风险进行了风险提示,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预计无法覆盖“龙大转债”到期本息,可能存在兑付风险。考虑到“龙大转债”债券
持有人数众多,为了便于债券持有人集中、高效主张权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债券受托管理人由本
次发行的承销机构或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拟推选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龙大转债”全体未偿还债券
持有人的受托管理人。
公司于 2026年 7月 15日与莱阳恒基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债务代偿与债权确认协议》,莱阳恒基工程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 3.6
3亿元的贷款,贷款用途仅用于“龙大转债”到期的本息兑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6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债务代偿及
债权确认协议>暨“龙大转债”兑付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126)。公司于 2026年 7月 17日完成了“龙大转债”的兑付,且
“龙大转债”于 2026年 7月 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6日披露的《关于“龙大转债”到期兑
付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127),于 2026年 7月 17日披露的《关于“龙大转债”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128)。目前,
公司不存在未兑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亦不存在为债券持有人聘任受托管理人的情形,故公司决定取消召开“龙大转债”2026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备案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dd1b11bc-1c1e-433a-a5aa-dc0e378463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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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20:51│ST龙大(00272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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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 7月 20日送达各位董事,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晓初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召开“龙大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同意取消召开“龙大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取消召开“龙大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13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21991647-4178-40b7-88af-e5c0565b44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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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20:50│ST龙大(002726):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龙大美食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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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大(002726):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龙大美食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9dd76702-020a-42b9-86b6-e8adfca3b6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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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20:50│ST龙大(002726):关于庭外重组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暨预重整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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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大(002726):关于庭外重组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暨预重整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40b17c17-7e32-4922-885c-73efb93ddb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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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57│ST龙大(002726):关于公司在预重整期间持续生产经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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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申请人”)于 2026年 7月 9日收到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烟台中院”)下发的决定书【(2026)鲁 06破申(预)1号】、决定书【(2026)鲁 06 破申(预)1-1号】,债权人山东莱阳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阳农商行”、“申请人”或“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
重整价值为由向烟台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烟台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2、预重整程序是为了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的程序。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3、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9.4.1 相关规定,如果法院依法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
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如果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
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
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及持续生产经营的情况
2026 年 7月 9日,公司收到烟台中院送达的决定书,烟台中院决定受理申请人山东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预
重整申请,并指定龙大美食公司预重整清算组作为临时管理人。
根据该决定书,预重整期间,公司作为债务人应当积极配合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开展工作,并履行持续做好生产经营,审慎决定经
营事务和内部管理事务,勤勉经营管理,妥善维护资产价值的义务。
二、公司在预重整期间的经营安排
为落实烟台中院决定书的上述规定,公司在预重整期间将持续生产经营,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公司现有管理团队将在临时
管理人的指导和监督下,继续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审慎决策经营事务和内部管理事务,勤勉履行经营管理职责,妥善维护
公司资产价值。
预重整期间,公司维系生产经营的必要成本、职工工资、职工人身损害赔偿金、保障资产不贬损减值的必要成本等费用及开支,
将参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六条的规定,照常支付。
在预重整期间,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后续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三、风险提示
1、预重整程序是为了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的程序。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9.4.1 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若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
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 2023年度
、202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 条相关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 2026年 4月 30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股票简称由“龙大美食”变更为“ST龙大”。
5、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
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64c0307c-aa76-4abc-9707-74d1381b69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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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57│ST龙大(002726):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财务顾问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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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申请人”)于 2026年 7月 9日收到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烟
台中院”)下发的决定书【(2026)鲁 06破申(预)1号】、决定书【(2026)鲁 06破申(预)1-1号】,债权人山东莱阳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阳农商行”、“申请人”或“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
价值为由向烟台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烟台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龙大美食公司预重整清
算组作为临时管理人。
一、公开选聘财务顾问机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并依据决定书规定的临时管理人职责,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适格的
财务顾问,对龙大美食预重整案可能涉及的相关财务事宜提供专业服务和支持。
为明确选聘原则、条件等有关内容,便于有关中介机构参选,临时管理人特制定选聘文件(详见附件内容)。有关机构应按照选
聘文件的要求于 2026 年 7月 24日 18时前提交参选文件,临时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情况通知各中介机构选聘会的具体时间。选聘文件
全部内容对各参选单位均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选聘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临时管理人享有。
二、风险提示
1、预重整程序是为了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的程序。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9.4.1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若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
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 2023年度
、202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相关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 2026年 4月 30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股票简称由“龙大美食”变更为“ST龙大”。
5、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
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9a8a5f78-37de-49c5-a902-32780c3f7685.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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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ST龙大: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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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9/12255284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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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龙大美食: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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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520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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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龙大美食: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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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520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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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龙大美食:2024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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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1-31/12249592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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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龙大美食: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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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26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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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龙大美食: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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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83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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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龙大美食: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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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60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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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龙大美食: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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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6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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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龙大美食: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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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17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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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龙大美食: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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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79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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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龙大美食: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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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16/121962341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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