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27 一心堂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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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56 │一心堂(002727):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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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7:26 │一心堂(002727):回购股份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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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17:36 │一心堂(002727):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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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9:57 │一心堂(002727):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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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9:56 │一心堂(00272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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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9:55 │一心堂(002727):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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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9:55 │一心堂(002727):一心堂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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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9:55 │一心堂(00272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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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9:55 │一心堂(002727):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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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9:54 │一心堂(002727):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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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56│一心堂(002727):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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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
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
,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02元/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
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5年2
月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及2025年2月15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
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 年 2月 18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35,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比例为 0.06%,最高成交价 12.92元/股,最低成交价 12.68元/股,成交总金额 4,286,868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87b9a7d4-26b9-4156-a6a2-1cf3226513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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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7:26│一心堂(002727):回购股份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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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002727):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dfebbc22-0b48-4d36-a0f4-9b88f2bdb7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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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17:36│一心堂(002727):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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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
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
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2 月 12 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
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5年 2月 1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
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阮鸿献 182,245,290 31.12
2 刘琼 67,505,100 11.53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1,773,826 5.43
4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880,304 5.27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健康产业灵活 19,864,500 3.39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新动力混 4,949,988 0.85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 3,670,200 0.63
投资基金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瑞利灵活配置 3,351,845 0.57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优化增强 3,146,836 0.54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 1000交易型开 2,911,482 0.50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无限售条件股份
的比例(%)
1 阮鸿献 45,561,323 11.47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1,773,826 8.00
3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880,304 7.77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健康产业灵 19,864,500 5.00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 刘琼 16,876,275 4.25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新动力 4,949,988 1.25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 3,670,200 0.92
证券投资基金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瑞利灵活配 3,351,845 0.84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优化增 3,146,836 0.79
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 1000 交易 2,911,482 0.73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3/a557c40c-219f-42e2-941c-1263856ff8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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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9:57│一心堂(002727):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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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一心堂”)于 2025 年 2月 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77.87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在公司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8年 10月 23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0号)核准,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
不超过 60,263.92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总额 60,263.9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
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700.00万元(其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额为 396,226.40 元)后,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59,563.92 万元。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03.54 万元。
截至 2019 年 4 月 25 日,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9)16000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12月 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 16,372.60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 46,950.51 万元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46,950.51 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
出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根据本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27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本
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调整至用于实施新项目“一心堂(四川)大健康智慧医药基地一期物流
中心项目(第一阶段)”,调整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0,9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原计划拟使用 变更后拟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 38,603.54 27,703.54 -10,900.00
一心堂(四川)大健康智慧医药基地一期物
- 10,900.00 10,900.00流中心项目(第一阶段)
总 计 38,603.54 38,603.54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
,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具体情况如下(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截止 2024年 12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月 31日自有资金 拟置换金额
投资金额
已投入金额
一心堂(四川)大健康智慧医药基
11,635.47 10,900.00 577.87 577.87地一期物流中心项目(第一阶段)
总 计 10,900.00 577.87 577.87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
入作出如下安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要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在不改变募投
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
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
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履行的相关审议程
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77.87 万元。本次置换与《2018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内容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
慎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
建设发展。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5、《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
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5c1f5547-3057-417d-b52a-dfe50f1558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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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9:56│一心堂(00272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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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10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5年1月21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
9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由阮鸿献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
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
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
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昆明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承诺将为公司提供人民币壹亿叁仟伍佰万元整的股票
回购专项贷款,贷款期限为三年。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针对本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中预期信用损失的议案》
公司于 2019年 8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因实施新金融工具相关会
计准则,公司相应变更会计政策,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现就信用损失法计算模型和参
数调整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预期损失法”使用的模型及参数与 2019 年 1月 1日起至 2024年 12月 21日之间已使用的模型和参
数一致,不影响任何与过往期间有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会计估计的变化。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关参数和模型指公司的金融资产,主要包
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子公司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
权 0票。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e9ccc15d-e1c7-4f1b-9957-ee2570bd3e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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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9:55│一心堂(002727):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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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人”)作为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心堂”、“公
司”)2018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一心堂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0 号)核准,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
值不超过 60,263.92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总额 60,263.9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
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700.00 万元(其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额为 396,226.40 元)后,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59,563.92 万元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603.54 万元。
截至 2019 年 4 月 25 日,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9)160005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 16,372.6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 46,950.51 万元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46,950.51 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
司拟将原募投项目“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调整至用于实施新项目“一心堂(四川)大健康智慧医药基地一期物流中
心项目(第一阶段)”,调整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0,9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原计划拟使用募集 变更后拟使用 变更情况
资金 募集资金
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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