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29 好利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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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46 │好利科技(00272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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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2 │好利科技(002729):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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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5 │好利科技(00272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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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50 │好利科技(002729):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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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50 │好利科技(002729):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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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50 │好利科技(002729):关于重新审议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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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50 │好利科技(00272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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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50 │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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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9 │好利科技(00272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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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9 │好利科技(00272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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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46│好利科技(00272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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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孙剑
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6年 1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孙剑波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年 2月 9日至 2026年 5月 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29,6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
近日,公司收到孙剑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 2026年 5月 8日收市,上述减持
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孙剑波 集中竞价 2026年5月6日— 18.71 765,600 0.41843%
2026年 5月 7日
合计 — — 765,600 0.41843%
孙剑波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协议受让(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好利科技
股东姓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孙剑波 合计持有股份 9,919,755 5.42152% 9,154,155 5.0030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9,919,755 5.42152% 9,154,155 5.00309%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期间,孙剑波先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前述规定的情况。
2.孙剑波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上述减持严
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孙剑波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
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孙剑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c4377cc7-8e03-494b-8aa9-955b76137b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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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2│好利科技(002729):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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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
告摘要》。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公司拟于 2026年 5月 15日参加由厦门证监局主办、厦门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
网络有限公司协办的“厦门辖区上市公司 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40-17:00
二、活动方式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三、公司拟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修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刘昊德先生,财务总监张东杰先生,独立董事蔡黛燕女士、周晓鸣先生、
钱嫣虹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不再另行通知。)
届时公司出席人员将在线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
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a1776d1-49b9-4047-a3f1-1735115752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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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5│好利科技(00272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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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风险提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选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
外部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且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根据
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包括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下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现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拟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稳健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全部
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上述额度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递减,优先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三)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主要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投资额度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理财业务的
有关合同及文件。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所选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外部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理财资金原则上只能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规定的证券投资及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投资
品种。
2.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中心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投资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有关情况。
6.当产品的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示风险,并披露为
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及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公司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d7246be-0bbc-4612-bd67-289d83a54f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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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50│好利科技(002729):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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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为满足公司(包括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下同)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公司 2026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上述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需求决定。融资的种类包括
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等各种融资,融资中所涉及的费用、期限、利率、担保等条件由公司与
融资机构协商确定。公司可用自有资产为自身实际使用上述授信额度向金融机构设置抵押、质押等担保。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孙公司视情况需要可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或反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
为便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全权代表公司办理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以自有资产
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8621176-a3c8-4bd4-a7b1-e694b9632c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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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50│好利科技(002729):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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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被担保对象: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亿元。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4.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18%,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支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或贷款等业务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8亿元额度的担保(或反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个月。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本
次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方式以及具体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
为准。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 2.8亿元。
具体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 截至目 本次预 担保额度 是否
方 股比例 最近一期 前担保 计担保 占上市公 关联
资产负债 余额 额度 司最近一 担保
率 (万 (万元) 期经审计
元) 净资产比
例
公司 好利来 100% 43.69% 7,000 28,000 50.18% 否
(厦门)
电路保护
科技有限
公司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本次担保
总额度、担保授权期限内,在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列示的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未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
之间对本次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担保额度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子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纳
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
围内负责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书;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电路保护”)
成立日期:2016年06月23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法定代表人:赵斌
注册资本:2,2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配电开关
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
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好利来电路保护100%的股权。好利来电路保护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36,353,299.82 494,516,599.01
负债总额 166,461,519.78 216,057,468.98
净资产 269,891,780.04 278,459,130.03
项目 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2026年1月1日-3月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07,504,386.57 94,044,457.56
利润总额 55,664,730.64 9,808,921.70
净利润 51,440,308.06 9,102,174.99
经查询,好利来电路保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的总体安排,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
需求,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等机构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支持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业务需要,担保
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55%,均为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好利来电路保护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dcdf29d-7041-43e7-ae28-a6e1b86a4d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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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50│好利科技(002729):关于重新审议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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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
利润汇”)分别于 2022年、2023年与关联方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和创投”)签订《关于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顾问协议》《关于杭州好利朝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顾问协议》,诚和创投委托好利润
汇担任其投资顾问并支付顾问费用。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因上述协议有效期较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以上关联交易事项重新进行审议并对外披
露。协议条款审议前后未发生变化,亦不涉及新协议的签署。
2.诚和创投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修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和创
投为公司关联法人。
3.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审议全资子公司
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陈修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
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788277223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06年 06月 01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 88-1号 394室
法定代表人:陈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
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丁一波 40% 1,200
彭美群 30% 900
韦恩军 15% 450
陈修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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