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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29(好利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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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729 好利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4 16:13 │好利科技(00272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07 20:01 │好利科技(00272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6-07-05 15:36 │好利科技(00272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旭昇投资及一致行动人汤奇青) │ ├─────────┼──────────────────────────────────────────────┤ │2026-07-05 15:36 │好利科技(002729):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产投科创) │ ├─────────┼──────────────────────────────────────────────┤ │2026-07-05 15:36 │好利科技(00272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 │ │性公告 │ ├─────────┼──────────────────────────────────────────────┤ │2026-07-05 15:35 │好利科技(002729):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 │2026-07-05 15:32 │好利科技(002729):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暨复牌公告 │ ├─────────┼──────────────────────────────────────────────┤ │2026-07-01 00:00 │好利科技(002729):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 ├─────────┼──────────────────────────────────────────────┤ │2026-07-01 00:00 │好利科技(002729):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 ├─────────┼──────────────────────────────────────────────┤ │2026-05-27 16:11 │好利科技(002729):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7-14 16:13│好利科技(00272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1,300 ~ 1,600 3,218.56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59.61% ~ 50.29% 扣除非经常性损 1,200 ~ 1,500 2,991.15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59.88% ~ 49.85% 基本每股收益 0.07 ~ 0.09 0.18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受银、铜、锡等主要原材料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持续上涨、整体高位震荡运行影响,公司产品成本上升,主营业务毛利 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同时,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部分产品可变现净值下降,使得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增加。在上述因素综合作 用下,公司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出现下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 2 026年半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26607ecf-f6f4-4c2b-9509-0c751d6e3f66.PDF ─────────┬──────────────────────────────────────────────── 2026-07-07 20:01│好利科技(00272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孙剑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154,1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0309%)的股东孙剑 波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1,829,6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剑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孙剑波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孙剑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154,1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0030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协议受让及集中竞价交易(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829,6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剑波先生不存在相关承诺事宜。 8.孙剑波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 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孙剑波先生将根据市场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 时间、数量、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正常减持行为,其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孙剑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9e903c29-030b-45f2-8a59-a540bc86a069.PDF ─────────┬──────────────────────────────────────────────── 2026-07-05 15:36│好利科技(00272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旭昇投资及一致行动人汤奇青) ─────────┴──────────────────────────────────────────────── 上市公司名称: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信息披露义务人: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香港中环干诺道中 88号南丰大厦 12楼 1210-12室一致行动人:汤奇青 住所/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6年 7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 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好利来( 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好利 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国资有权管理单位履行决策或者审批、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权益变 动出具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相关手续及其他必要程序。本次权益 变动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 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 3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 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 7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 8第五节 前 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2 5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6第七节 备查文件 ................................................................................................. ...... 2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ef8e0b53-5ffc-42c3-b871-aa4c68c5c5fe.PDF ─────────┬──────────────────────────────────────────────── 2026-07-05 15:36│好利科技(002729):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产投科创) ─────────┴──────────────────────────────────────────────── 好利科技(002729):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产投科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ad028d24-7488-4dda-8b03-c26b11f7beb2.PDF ─────────┬──────────────────────────────────────────────── 2026-07-05 15:36│好利科技(00272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 │告 ─────────┴──────────────────────────────────────────────── 好利科技(00272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f510b1c3-cfa1-443d-918c-5dfd93235254.PDF ─────────┬──────────────────────────────────────────────── 2026-07-05 15:35│好利科技(002729):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好利科技(002729):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ecf79061-4fb8-4d25-b448-254ad9f28e62.PDF ─────────┬──────────────────────────────────────────────── 2026-07-05 15:32│好利科技(002729):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暨复牌公告 ─────────┴──────────────────────────────────────────────── 特别提示: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好利科技;证券代码:002729)自 2026 年 7 月 6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关于本次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交易各方已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获得 国资有权管理单位履行决策或者审批、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权益变动出具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相关手续及其他必要程序。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停牌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昇投资”)、实际控制人汤奇青先生正在筹划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 ,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 ,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好利科技;证券代码:002729)自 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2个交易日。 鉴于相关事项尚处于推进过程中,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6年 7月 1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 司股票(证券简称:好利科技;证券代码:002729)自 2026年 7月 1 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3个 交易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6月 29日、2026年 7月 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暨继 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6年7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实际控制人汤奇青先生与厦门产投科技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 投科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旭昇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产投科创转让其持有的公司32,934,5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18.00%),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8.13元/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597,104,044.18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旭昇投资变更为产投科创,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汤奇青先生变更为厦门市财政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三、股票复牌安排 为了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好利科技;证券代码:002729)将于2026年7月6日(星期一)开 市起复牌。 四、风险提示及说明 1.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国资有权管理单位履行决策或者审批、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权 益变动出具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相关手续及其他必要程序。本次 控制权变更事项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股票复牌后,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关注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5cb36a57-de42-4319-980f-86a9b5b062d1.PDF ─────────┬──────────────────────────────────────────────── 2026-07-01 00:00│好利科技(002729):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 好利科技(002729):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32f37cc1-4966-4b03-9103-6f0d23813954.PDF ─────────┬──────────────────────────────────────────────── 2026-07-01 00:00│好利科技(002729):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 好利科技(002729):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507a8f8b-1ec8-485d-bfc7-4d3d17cdbe90.PDF ─────────┬──────────────────────────────────────────────── 2026-05-27 16:11│好利科技(002729):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下午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22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 修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陈修先生、董事汤奇青先生及独立董事蔡黛燕女士、周晓鸣 先生、钱嫣虹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旧厂房租赁合同暨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当前房屋租赁市场环境及承租方实际经营情况,为保障租赁合同持续稳定履行、维护公司资产收益、兼顾合作双方利益,经 双方友好协商,公司董事会同意与光彩双拥(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对公司旧厂房整体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 》项下剩余租赁期限内的租金予以合理调整,并对应付未付租金支付安排、免租期优惠及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旧厂房 租赁合同暨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cc345ad6-812b-42ca-83d2-963323ce9314.PDF ─────────┬──────────────────────────────────────────────── 2026-05-27 16:07│好利科技(002729):关于调整公司旧厂房租赁合同暨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的公告 ─────────┴──────────────────────────────────────────────── 一、交易概述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分别于 2021年 10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1年 11月 1日召开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签公司旧厂房整体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光彩双拥(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彩双拥”“乙方”“承租方”)续签公司旧厂房整体出租的《房屋租 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 8年,租赁期限自 2022年 4月 1日起至 2030年 3月 31日止,租赁合同总金额 84 ,764,160元。双方于 2021年 11月 2日签订了租赁合同。 基于市场环境变化,结合承租方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分别于 2024年 5月 8日、2025年 3月 27日与光彩双拥签署了租赁合同《补 充协议》,对租赁合同中的租金标准进行阶段性优惠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0月 14日、2021年 11月 2日、2024年 5月 11日、2025年 3月 29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关于续签 公司旧厂房整体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 21-089)、《关于公司旧厂房整体出租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2025-019)。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旧厂房租赁合同暨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当前房屋租赁市场环境及承租方实际经营情况,为保障租赁合同持续稳定履行、维护公司资产收益、兼顾合作双方利益,经双 方友好协商,公司同意与光彩双拥签署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对租赁合同项下剩余租赁期限内的租金标准予以合理调整,并对应付 未付租金支付安排、免租期优惠及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光彩双拥(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58BJ08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 13号 108之一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邱军团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物业管理;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业;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其他未列 明企业管理服务(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停车场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其他未列明清洁服务(不含须经 行政审批许可的事项);国内货运代理;装卸搬运;其他未列明运输代理业务(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 (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家用电器批发;其他家庭用品批发;建材批发;通信设备零售;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日用家电设备零售;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木质装饰材料 零售。 关联关系说明:光彩双拥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光彩双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2026 年 1 月至 3 月租金支付安排 截至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双方确认乙方应付甲方 2026年 1月至 3月期间租金共计人民币 1,853,878.50元尚未支付。乙方应当 严格按照附件所示双方协商的具体付款计划按期支付,不得发生任何逾期偿付的行为。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应付金额 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租金及支付标准调整 就原协议项下租金及支付标准经双方协商同意作如下调整与确认:(1)第一阶段:自 2026年 4月 1日起至 2027 年 12月 31 日止,租金标准为:办公楼及厂房租金标准为 28元/㎡/月,附属建筑部分(一)、(二)分别按等同比例折算为 14元/㎡/月、7元/ ㎡/月,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576,762.48元。 (2)第二阶段:自 2028年 1月 1日起至 2030年 3月 31日止,租金标准为:办公楼及厂房租金标准为 30 元/㎡/月,附属建筑 部分(一)、(二)分别按等同比例折算为 15元/㎡/月、7.5元/㎡/月,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617,959.80元。 (3)乙方应于每月 5日前(含当日),向甲方足额支付当月租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应付租金万分之五的标 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3.免租期优惠 乙方享受 2026 年 6 月免租期优惠,甲方同意免除该月租金人民币576,762.48元。 4.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若乙方发生逾期偿还欠款或支付租金等违约行为,乙方立即丧失本补充协议项下的所有优 惠资格,甲方有权撤销全部已给予的优惠,并要求乙方返还已减免的款项。同时,乙方须按原《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标准(优惠前) 补足差额并继续履约,且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亦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协议效力 (1)本补充协议是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补充协议约定的租金标准系对原协议租金标准的替代,原协议项下给予乙方 的所有租金优惠,即前述两份补充协议中的全部优惠条款,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执行。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冲突的,以本补 充协议为准。 (2)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方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并经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对租金收入的影响:相较原租赁合同及此前两份《补充协议》的约定,本次调整预计将使公司 2026年度至 2030年度期间,累 计减少营业收入 1,466.93万元、累计减少利润总额 1,284.10 万元;其中,2026 年度预计减少营业收入182.53万元、减少利润总额 153.41万元。上述影响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各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对应年度经审计机构确 认后的结果为准。 2.本次《补充协议》明确了 2026年 1月至 3月承租方应付未付租金的分期回收安排,并设置了严格的逾期违约金及违约惩戒条 款;同时,公司前期已按原租赁合同收取承租方履约保证金,该等保证金金额足以覆盖上述未付租金。通过上述安排,公司可有效控 制承租方未付租金的信用风险,降低坏账损失风险。 3.本次调整旧厂房租赁合同暨签署相关补充协议,是公司结合当前租赁市场环境、承租方实际经营状况,为保障租赁合同持续稳 定履行、维护公司资产收益并兼顾合作双方利益所作出的合理安排。相关调整遵循公平公允、协商一致的原则,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 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 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存在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本次租金调整系公司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及承租方经营状况作出的安排,若后续承租方经营情况恶化或出现违约情形,可能导致公 司租金收入进一步减少或产生资产空置风险。同时,由于租赁期限较长,期间内外部环境的变化都可能对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造成影 响,亦存在着双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承租方经营情况及合同履约情况,切实做好公司资产管理工作。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dbc5f961-1eb3-4d25-b088-8a229f626acd.PDF ─────────┬──────────────────────────────────────────────── 2026-05-20 00:00│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ac8f1ff-6a1c-4348-8327-4bd93b9e2500.PDF ─────────┬──────────────────────────────────────────────── 2026-05-20 00:00│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5570eaa-755a-4fd0-8019-530e15875ccd.PDF ─────────┬──────────────────────────────────────────────── 2026-05-20 00:00│好利科技(00272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 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最新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经营目标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与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经济目标,结合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等情况,合理编制年 度工资总额预算。第五条 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 。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负责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开展绩效考核。 第七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及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等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管理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结构与标准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 1.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董事长、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责任与公司 有关薪酬制度确定薪酬标准。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未参与公司日常管理的非独立董事薪酬实施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其履行职 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具体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其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 效考核。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责任与公司有关薪酬制度确定薪酬标准。 第十一条 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他奖金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 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 第十三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四章 绩效评价 第十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配 合实施具体工作。第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五章 薪酬的发放与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未参与公司日常管理的非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七条 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经定期绩效评价后核发;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发展需求,按照经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的中长期激励方案执行。 第十八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公司可以在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后 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如根据最终审计数据需退回预发绩效奖 励的,则相关人员应当按公司要求及时退回。第二十条 公司发放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从工 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主动辞职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任期内如未发生《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在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的,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 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予以合理补偿。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经营发展战略、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考核评价情况等,不定期地调整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第六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程序。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执行; 本制度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执行并进行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d0eae01-3750-44fc-ab3e-51f1c4e8f11a.PDF ─────────┬──────────────────────────────────────────────── 2026-05-11 18:46│好利科技(00272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孙剑 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6年 1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孙剑波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年 2月 9日至 2026年 5月 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29,6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 近日,公司收到孙剑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 2026年 5月 8日收市,上述减持 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孙剑波 集中竞价 2026年5月6日— 18.71 765,600 0.41843% 2026年 5月 7日 合计 — — 765,600 0.41843% 孙剑波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协议受让(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好利科技 股东姓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孙剑波 合计持有股份 9,919,755 5.42152% 9,154,155 5.0030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9,919,755 5.42152% 9,154,155 5.00309%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期间,孙剑波先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前述规定的情况。 2.孙剑波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上述减持严 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孙剑波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 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孙剑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c4377cc7-8e03-494b-8aa9-955b76137b90.PDF ─────────┬──────────────────────────────────────────────── 2026-04-28 15:52│好利科技(002729):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 告摘要》。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公司拟于 2026年 5月 15日参加由厦门证监局主办、厦门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 网络有限公司协办的“厦门辖区上市公司 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40-17:00 二、活动方式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三、公司拟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修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刘昊德先生,财务总监张东杰先生,独立董事蔡黛燕女士、周晓鸣先生、 钱嫣虹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不再另行通知。) 届时公司出席人员将在线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 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a1776d1-49b9-4047-a3f1-173511575225.PDF ─────────┬──────────────────────────────────────────────── 2026-04-27 18:55│好利科技(00272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风险提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选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 外部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且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根据 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包括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下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现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拟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稳健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全部 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上述额度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递减,优先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三)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主要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投资额度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理财业务的 有关合同及文件。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所选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外部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理财资金原则上只能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规定的证券投资及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投资 品种。 2.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中心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投资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有关情况。 6.当产品的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示风险,并披露为 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及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公司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d7246be-0bbc-4612-bd67-289d83a54f74.PDF ─────────┬──────────────────────────────────────────────── 2026-04-27 17:50│好利科技(002729):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为满足公司(包括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下同)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公司 2026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上述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需求决定。融资的种类包括 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等各种融资,融资中所涉及的费用、期限、利率、担保等条件由公司与 融资机构协商确定。公司可用自有资产为自身实际使用上述授信额度向金融机构设置抵押、质押等担保。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孙公司视情况需要可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或反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 为便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全权代表公司办理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以自有资产 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8621176-a3c8-4bd4-a7b1-e694b9632ceb.PDF ─────────┬──────────────────────────────────────────────── 2026-04-27 17:50│好利科技(002729):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被担保对象: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亿元。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4.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18%,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支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或贷款等业务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8亿元额度的担保(或反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个月。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本 次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方式以及具体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 为准。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 2.8亿元。 具体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 截至目 本次预 担保额度 是否 方 股比例 最近一期 前担保 计担保 占上市公 关联 资产负债 余额 额度 司最近一 担保 率 (万 (万元) 期经审计 元) 净资产比 例 公司 好利来 100% 43.69% 7,000 28,000 50.18% 否 (厦门) 电路保护 科技有限 公司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本次担保 总额度、担保授权期限内,在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列示的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未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 之间对本次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担保额度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子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纳 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 围内负责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书;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电路保护”) 成立日期:2016年06月23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法定代表人:赵斌 注册资本:2,2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配电开关 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 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好利来电路保护100%的股权。好利来电路保护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36,353,299.82 494,516,599.01 负债总额 166,461,519.78 216,057,468.98 净资产 269,891,780.04 278,459,130.03 项目 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2026年1月1日-3月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07,504,386.57 94,044,457.56 利润总额 55,664,730.64 9,808,921.70 净利润 51,440,308.06 9,102,174.99 经查询,好利来电路保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的总体安排,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 需求,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等机构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支持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业务需要,担保 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55%,均为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好利来电路保护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dcdf29d-7041-43e7-ae28-a6e1b86a4d1b.PDF ─────────┬──────────────────────────────────────────────── 2026-04-27 17:50│好利科技(002729):关于重新审议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 利润汇”)分别于 2022年、2023年与关联方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和创投”)签订《关于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顾问协议》《关于杭州好利朝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顾问协议》,诚和创投委托好利润 汇担任其投资顾问并支付顾问费用。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因上述协议有效期较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以上关联交易事项重新进行审议并对外披 露。协议条款审议前后未发生变化,亦不涉及新协议的签署。 2.诚和创投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修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和创 投为公司关联法人。 3.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审议全资子公司 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陈修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 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788277223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06年 06月 01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 88-1号 394室 法定代表人:陈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 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丁一波 40% 1,200 彭美群 30% 900 韦恩军 15% 450 陈修 15% 450 合计 100% 3,000 主要财务数据:诚和创投 2025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398.14万元,净利润为13.22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资产为 4,324 .33万元,净资产为1,178.79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诚和创投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修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诚和创投为公司关联法人。 经查询,诚和创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关于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顾问协议》 甲方: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委托事项 甲方现为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特委托乙方担任其投资顾问,具体事项为:在甲方制定合 伙企业投资安排、投后管理、投资退出方案的过程中,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与合伙企业存续期相同,即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年。 3.排他性 在委托期间,甲方不应就本协议项下的顾问服务事项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乙方在委托期间为甲方的独家顾问。 4.费用及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顾问费用金额为甲方所收取的合伙企业的费用(包括管理费和业绩分成等)的70%。 (2)支付方式为:甲方在实际收到合伙企业每一笔费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顾问费。 (二)《关于杭州好利朝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顾问协议》 甲方: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委托事项 甲方为杭州好利朝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乙方为其投资顾问,具体事项为:在 甲方制定合伙企业投资安排、投后管理、投资退出方案的过程中,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与合伙企业存续期相同,即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年。 3.排他性 在委托期间,甲方不应就本协议项下的顾问服务事项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乙方在委托期间为甲方的独家顾问。 4.费用及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顾问费用金额为甲方所收取的合伙企业的费用(包括管理费和业绩分成等)的20%。 (2)支付方式为:甲方在实际收到合伙企业每一笔费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顾问费。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运用全资子公司好利润汇的专业投资运作能力,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 行为,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构成对公司独 立性的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方诚和创投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c23115d-bfac-4f44-a703-100948067ae8.PDF ─────────┬──────────────────────────────────────────────── 2026-04-27 17:50│好利科技(00272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6]7687号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好利科技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好利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好利科技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bdd08ad-8da4-4078-b655-6a6a9959782b.PDF ─────────┬──────────────────────────────────────────────── 2026-04-27 17:50│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ff37452-ccf1-4e8e-9050-50ae61b3f651.PDF ─────────┬──────────────────────────────────────────────── 2026-04-27 17:49│好利科技(00272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好利科技(00272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373c4ae-fd98-4000-a0a8-5dbfcf40c8e1.PDF ─────────┬──────────────────────────────────────────────── 2026-04-27 17:49│好利科技(00272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草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 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最新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经营目标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与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经济目标,结合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等情况,合理编制年 度工资总额预算。第五条 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 。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负责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开展绩效考核。 第七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及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等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管理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结构与标准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 1.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董事长、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责任与公司 有关薪酬制度确定薪酬标准。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未参与公司日常管理的非独立董事薪酬实施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其履行职 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具体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其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 效考核。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责任与公司有关薪酬制度确定薪酬标准。 第十一条 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他奖金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 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 第十三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四章 绩效评价 第十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配 合实施具体工作。第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五章 薪酬的发放与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未参与公司日常管理的非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七条 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经定期绩效评价后核发;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发展需求,按照经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的中长期激励方案执行。 第十八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公司可以在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后 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如根据最终审计数据需退回预发绩效奖 励的,则相关人员应当按公司要求及时退回。第二十条 公司发放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从工 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主动辞职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任期内如未发生《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在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的,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 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予以合理补偿。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经营发展战略、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考核评价情况等,不定期地调整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第六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程序。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执行; 本制度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执行并进行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6acd9b4-595f-49e8-8a7b-cb5afa4de061.PDF ─────────┬──────────────────────────────────────────────── 2026-04-27 17:49│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晓鸣) ─────────┴──────────────────────────────────────────────── 各位股东: 作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秉 持忠实、勤勉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财务规范、治理结构优化和业务发展等方面提出合理的 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周晓鸣:中国国籍,男,1968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长期从事执业律师,现为北京炜 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本人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董事会董事。2022年 7月 26日起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1.董事会及股东会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各项会议,认真审阅全部议案及相关资料;对确实无法亲自出席的会议,在事先审阅会议资 料并形成明确意见后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在董事会上,本人对所有提交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并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 对或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6 5 1 0 股东会 6 6 0 0 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召开 2次会议,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候 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进行了沟通与评估。 2025年度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审核可能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2次会议,具 体如下: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0 0 4.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年度审计工作,认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计计划与重点事项安排,并督促公司全力 配合审计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以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各次董事会议案,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 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平等、公开,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特别关注了涉及投资 者权益的重大事项,包括董事会换届选举候选人的合规性审查、利润分配政策等。对于本人的询问和建议,公司管理层亦积极响应并 及时沟通汇报。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还积极参与了公司业绩说明会,加强与投资者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建议和意见。 6.日常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个工作日。本人通过 现场及通讯方式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日常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 公司管理层、会计师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结合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参观公司工厂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财 务及内控状况,在必要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层提出合理建议。同时,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交易所等下发的相关文件,并积极参加各项 监管培训,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对于各项工作,公司配备专门人员联系沟通,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发出会议 通知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及时传递监管动态和要求,能够保障独立董事有效行使相应的职权。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独立、 客观、审慎地作出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 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 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前置审议,并提交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果与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一致,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 202 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汇”)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经审核,中汇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 力,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表示同意 。 3.聘任财务负责人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5年 7月 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张东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经审查,张东杰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任职资格要求。公司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5年 7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 7月 25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提名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5年 7月 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查,本次董事会换届提名的各位董事候选人及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 业素养,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要求。其中,独立 董事候选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中要 求的独立性,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 关提名、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于 2025年 7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薪酬方案经2025年 7月 25日召开的 20 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薪酬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津贴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有利于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方案的制定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客观、独立审议公 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并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 范运作。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深化对监管政策与市场动态的理解,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与履职水平,充分发挥专业优势, 更加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周晓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e4f2f23-cc4c-4 ─────────┬──────────────────────────────────────────────── 2026-04-27 17:49│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嫣虹) ─────────┴──────────────────────────────────────────────── 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嫣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9765db6-e72a-4349-bd9b-298da5d08e61.PDF ─────────┬──────────────────────────────────────────────── 2026-04-27 17:49│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黛燕) ─────────┴──────────────────────────────────────────────── 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黛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eddf289-d6f7-4584-88fd-029df009e23a.PDF ─────────┬──────────────────────────────────────────────── 2026-04-27 17:49│好利科技(002729):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好利科技(002729):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af788dd-07e6-479a-8acd-18ca28590528.PDF ─────────┬──────────────────────────────────────────────── 2026-04-27 17:47│好利科技(002729):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蔡黛燕、周 晓鸣、钱嫣虹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蔡黛燕、周晓鸣、钱嫣虹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c1dd613-64f3-4e9c-ba57-b9e2a38fc3ef.PDF ─────────┬──────────────────────────────────────────────── 2026-04-27 17:47│好利科技(002729):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 │明 ─────────┴────────────────────────────────────────────────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对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现就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内容 (一)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其他重大事项’所述,好利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汤奇青先生通知 ,获悉其于2024年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 202403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决定对汤奇青先生立案。截至审计报告日,汤奇青先生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本段内容不影 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2024年度财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所述,好利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汤奇青先生通知 ,获悉其于2024年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 202403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决定对汤奇青先生立案。截至审计报告日,汤奇青先生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本段内容 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汤奇青先生已于2025年8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前述立案调查事项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93号),中国证监会对其 隐瞒一致行动关系导致好利科技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系对汤奇青先生个人的处罚,不涉及公司,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根据《行政处罚 决定书》认定的情况,相关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 形,亦不影响汤奇青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及当前持股比例。公司将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机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等规范运作。截至说明日,公司董事会运作正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2786aa9-1b06-487a-8b33-e7fe97a9e786.PDF ─────────┬──────────────────────────────────────────────── 2026-04-27 17:47│好利科技(002729):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2.本次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的规定。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7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较 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财务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 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制度》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汇协商确定并 签署相关审计业务约定书。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年 12月 19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首席合伙人 高峰 上年末(2025年 12 117人 月 31日)合伙人数 量 上年末(2025 注册会计师 688人 年 12月 31 日)执业人员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12人 最近一年 业务收入总额 100,457万元 (2025年度) 经审计的业 审计业务收入 87,229万元 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47,291万元 上年度(2024 客户家数 205家 年年报)上市 审计收费总额 16,963万元 公司审计情 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况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职务 成为注册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 近三年签署及 会计师时 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公司提供 复核过上市公 间 审计时间 审计服务 司审计报告家 时间 数 李莉 项目合伙人 2008年 2001年 2023年 - 2 家 郁方杰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3年 2018年 2022年 2022年 0 家 时斌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11年 2005年 2011年 2025年 5 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 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26年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10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预计为8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 为20万元(不含税),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无重大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 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中汇在以往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业务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 职责。因此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 中汇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53e4d2a-39b0-4cba-999c-b2467a90d838.PDF ─────────┬──────────────────────────────────────────────── 2026-04-27 17:47│好利科技(00272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津贴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分别自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董事长、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他奖金等构成,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 担任的职务以及公司薪酬相关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其中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 董事适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上述人员的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 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未参与公司日常管理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 12万元/年(税前),按 月发放,其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12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其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他奖金等构成,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公司薪 酬相关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 0%。 四、薪酬标准 单位:人民币万元 职务 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 (年) 月度绩效奖金 年度绩效奖金 业绩奖励 (全年总额) 董事长 93.60 62.40 根据公司年度 根据公司年度业绩 总经理 86.40 57.60 经营情况及个 目标完成情况核定 副总经理 79.20 52.80 人年度绩效评 计提。 兼董事会 价结果核定 秘书 副总经理 64.20 42.80 财务总监 60.60 40.40 1.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工作年限及岗位职责等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包括月度绩效奖金、年度绩效奖金和业绩奖励。 (1)月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定期考核后随基本薪酬发放; (2)年度绩效奖金:在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后浮动发放; (3)业绩奖励:为实现对公司职工的长效激励,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促使公司利益与个人利益趋同,对包括公司董 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全体职工以超出年度业绩目标的部分给予业绩奖励。以公司年度业绩目标完成情况为基准,对超出年度业 绩目标的部分按比例计提,在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后发放。具体计提规则如下: 计提基数 计提比例 超出年度业绩目标 300万元以内的部分 15% 超出年度业绩目标 300万元以上至 800万元以内的部分 20% 超出年度业绩目标 800万元以上至 1,600万元以内的部分 30% 超出年度业绩目标 1,600万元以上的部分 15% 注:①年度业绩目标完成情况以合并报表口径未计提母公司业绩奖励前的年度归母净利润为核算基准。 ②上述业绩奖励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后授权董事长根据个人年度任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组织确定具体分配 方案并实施发放。 ③业绩奖励分两次发放,首次预发计提总额的 80%,差额部分在公司年度报告经审计披露后再计算发放。如根据最终审计数据需 退回预发业绩奖励的,则相关人员应当按公司要求及时退回。 3.其他奖金 公司(含子公司)根据实际运营状况和管理需求设置发放的其他各类奖金、奖励或补贴。 4.若公司当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会计年度下降或未实现增长,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度薪酬总额原则 上不得高于上一会计年度水平。 五、其他说明 1.在公司(含子公司)兼任不同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由个人承担部分 、其他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主动辞职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 如未发生《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在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的,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与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予以合理补偿。 5.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经营发展战略、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考核评价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新的 薪酬方案相应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原薪酬方案自动失效。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ad00a2c-dbee-44a3-858b-863bea963381.PDF ─────────┬──────────────────────────────────────────────── 2026-04-27 17:47│好利科技(00272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 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年 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号”),规定了 “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 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 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解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 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7508347-4064-4909-a283-2545b28eaafe.PDF ─────────┬──────────────────────────────────────────────── 2026-04-27 17:47│好利科技(002729):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及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 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 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627.30万元, 计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计提减值金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 -2.62 其中:票据坏账损失 -1.14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9.41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7.93 二、资产减值损失 629.92 其中:存货 629.92 合计 627.30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 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坏账 准备,由此形成的坏账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选择采 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 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根据公司信用减值的会计政策,报告期公司计提信用减值 损失-2.62万元。 (2)存货跌价损失: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相关规定,对存货进行了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存货计 提减值准备。基于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算存货可变现净值, 并按照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29.92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报告期内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入2025年年度报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27.30万元,合计将减少公司利润总额 627.30万元。上述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资产状况以及相应期间的经营成果,公司财务管理和业务运营更为稳健,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4f713e9-e089-45e7-b3dc-429643f76e97.PDF ─────────┬──────────────────────────────────────────────── 2026-04-27 17:47│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aba214e-d3ef-44e3-ba74-c72f563fbe36.PDF ─────────┬──────────────────────────────────────────────── 2026-04-27 17:47│好利科技(002729):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 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关于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汇会专[2026]7735号 好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科技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 6]7686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好利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 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好利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 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 据。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 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好利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后附汇 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好利科技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 发现不一致。 四、对本专项说明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好利科技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为了更好地 理解好利科技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4月24日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 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告 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17ab824-a67f-4eef-a23b-19e1a08ab43d.PDF ─────────┬──────────────────────────────────────────────── 2026-04-27 17:47│好利科技(00272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年度,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指导和监督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相关工作。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于 2013年 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人员信息:截至 2025年末,中汇合伙人人数 11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68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查认为,中汇具备相应的审计资格、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 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 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汇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要求,结合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20 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对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同时对公 司2023年度-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会计师运用其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设计和实施相关审计程序,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了解审计相关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评价财务 报表相关事项;就审计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经审计,中汇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 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有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以下监督职责: (一)监督选聘:2025年3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选聘方案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进行审议,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程。 (二)审议续聘: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汇有关资格证照、相关执业信息和诚信记录后,对中汇的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诚信状况表示一致认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财 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中汇在以往担任公司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业务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过程沟通:在年报审计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多次与审计团队召开沟通会,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预审情况及具体 审计计划如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和审计时间安排等相关事项,以及初审意见、审计计划中的审计重点等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 (四)审议报告:2026年4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规范文件,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职能,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履职过程进行了有效监督和充分沟通,督促其及时、准 确、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养,审计过程规范,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4dcd5df-6ce1-4b03-99be-d87b538567dc.PDF ─────────┬──────────────────────────────────────────────── 2026-04-27 17:47│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1f6243b-625a-45fb-9666-288a3ec848e8.PDF ─────────┬──────────────────────────────────────────────── 2026-04-27 17:47│好利科技(002729)::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公司2023-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 │.. ─────────┴──────────────────────────────────────────────── 好利科技(002729)::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公司2023-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1587c62-aa50-4e73-9ffb-a3eb94d4a6fe.PDF ─────────┬──────────────────────────────────────────────── 2026-04-27 17:47│好利科技(00272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 │除的专项说明 ─────────┴────────────────────────────────────────────────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对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内容 (一)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其他重大事项’所述,好利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汤奇青先生通知 ,获悉其于2024年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 202403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决定对汤奇青先生立案。截至审计报告日,汤奇青先生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本段内容不影 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2024年度财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所述,好利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汤奇青先生通知 ,获悉其于2024年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 202403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决定对汤奇青先生立案。截至审计报告日,汤奇青先生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本段内容 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关于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汤奇青先生已于2025年8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前述立案调查事项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93号),中国证监会对其 隐瞒一致行动关系导致好利科技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系对汤奇青先生个人的处罚,不涉及公司,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根据《行政处罚 决定书》认定的情况,相关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 形,亦不影响汤奇青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及当前持股比例。公司将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机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等规范运作。截至说明日,公司董事会运作正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ad3df77-dccc-4c43-a826-33990ecf5582.PDF ─────────┬──────────────────────────────────────────────── 2026-04-27 17:47│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07a6768-c8ba-4f76-8bba-9aaecfca5e52.PDF ─────────┬──────────────────────────────────────────────── 2026-04-27 17:46│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c1e2f46-f21c-4412-aff5-05ca1ec1d93a.PDF ─────────┬──────────────────────────────────────────────── 2026-04-27 17:46│好利科技(00272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好利科技(00272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e788861-d6b0-4b02-8755-f0804ffd50c8.PDF ─────────┬──────────────────────────────────────────────── 2026-04-27 17:46│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年度报告 ─────────┴──────────────────────────────────────────────── 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c8df66a-5a7d-49f1-87c9-410dffcfda8a.PDF ─────────┬──────────────────────────────────────────────── 2026-04-27 17:46│好利科技(002729):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好利科技(002729):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e68a163-a223-4825-9c3f-1a1c0ab0241a.PDF ─────────┬──────────────────────────────────────────────── 2026-02-10 16:16│好利科技(002729):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上午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2月3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修 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陈修先生、董事汤奇青先生及独立董事蔡黛燕女士、周晓鸣先 生、钱嫣虹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基于全资子公司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润汇”)现阶段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 优化资源配置,聚焦主业发展,提高公司资金整体使用效率,同意将好利润汇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减至1,8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 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减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减资所涉及的法律文件、办理本次减资所需的审批及登记手 续等事宜。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 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6f6efbb0-9bf1-4c3a-b470-375d503c2bc1.PDF ─────────┬──────────────────────────────────────────────── 2026-02-10 16:16│好利科技(002729):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 好利科技(002729):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0b27a910-b7ed-4146-bf50-37afbd3acbba.PDF ─────────┬──────────────────────────────────────────────── 2026-01-30 00:00│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度业绩预告 ─────────┴──────────────────────────────────────────────── 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b29e957e-3a77-49dc-ad41-527cd978f008.PDF ─────────┬──────────────────────────────────────────────── 2026-01-16 18:26│好利科技(00272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孙剑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919,7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42%)的股东孙剑波先 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5月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1,829,6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剑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孙剑波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孙剑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919,7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4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协议受让(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829,6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5月8日)。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剑波先生不存在相关承诺事宜。 8.孙剑波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 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孙剑波先生将根据市场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 时间、数量、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其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孙剑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7/38441aa9-54ed-4d7d-b2a6-12512f168891.PDF ─────────┬──────────────────────────────────────────────── 2025-11-24 17:02│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54dc6977-c2c0-4f00-9da6-f3b9d6374079.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好利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1026.PDF ─────────┬──────────────────────────────────────────────── 2026-04-28│好利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1033.PDF ─────────┬──────────────────────────────────────────────── 2025-10-30│好利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9336.PDF ─────────┬──────────────────────────────────────────────── 2025-08-28│好利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8595.PDF ─────────┬──────────────────────────────────────────────── 2025-04-26│好利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5257.PDF ─────────┬──────────────────────────────────────────────── 2025-04-26│好利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5266.PDF ─────────┬──────────────────────────────────────────────── 2024-10-30│好利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3957.PDF ─────────┬──────────────────────────────────────────────── 2024-08-29│好利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6602.PDF ─────────┬──────────────────────────────────────────────── 2024-04-29│好利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7245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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