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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29(好利来)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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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729 好利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26 18:32 │好利科技(002729):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 │2025-06-17 16:00 │好利科技(00272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5-20 19:39 │好利科技(002729):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5-20 19:39 │好利科技(002729):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5-05-07 16:47 │好利科技(002729):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 │ │公告 │ ├─────────┼──────────────────────────────────────────────┤ │2025-04-25 22:36 │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2025-04-25 22:36 │好利科技(002729):2024年年度报告 │ ├─────────┼──────────────────────────────────────────────┤ │2025-04-25 22:36 │好利科技(002729):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4-25 22:36 │好利科技(002729):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4-25 22:35 │好利科技(002729):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 ─────────┬──────────────────────────────────────────────── 2025-06-26 18:32│好利科技(002729):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汤奇青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 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日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东或第一大股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期 期 东及其一致行 (股) 动人 汤奇青 是 5,000,000 49.96% 2.73% 2025-01-02 2025-06-25 朱某 合计 - 5,000,000 49.96% 2.73% - - -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是否为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期日 质权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股) 持股份 司总 限售股 为补 始日 人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股本 充质 东及其一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汤奇 是 5,000,000 49.96% 2.73% (注 1) 否 2025-06 9999-01-01 黄某 置 换 青 -25 (至质权人办 存 量 理解除质押登 债务 记之日) 合计 - 5,000,000 49.96% 2.73% - - - - - - 注 1:本次为场外质押,质押合同中未约定出质股份的具体性质构成。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汤奇青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昇投资”)所持质押股份 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解除质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押及质押前 押及质押后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量(股) 量(股)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标记 比例 结合计 比例 合计数 数量 量(股) (股) 汤奇 10,008,279 5.47% 10,000,000 10,000,000 99.92% 5.47% / / / / 青 旭昇 44,864,400 24.52% 28,370,000 28,370,000 63.23% 15.51% 0 0% 0 0% 投资 合计 54,872,679 29.99% 38,370,000 38,370,000 69.93% 20.97% / / / / 注 2:公司实际控制人汤奇青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其个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75%为高管锁定股,不存在被冻结或标记的情 形;由于场外质押合同中未约定出质股份的具体性质构成,故上表中未区分列示其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中的限售股份数量。 注 3: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汤奇青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旭昇投资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特 作说明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不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实际控制人汤奇青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旭昇投资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合同中,未约定明确的质押到期日,因此不能确定未 来半年内及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汤奇青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旭昇投资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包括 自有及自筹资金、分红等。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汤奇青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旭昇投资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 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汤奇青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旭昇投资所质押的股份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 户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相关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相 关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7192c926-a3d2-43fa-b632-3eb08569faee.PDF ─────────┬──────────────────────────────────────────────── 2025-06-17 16:00│好利科技(00272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5 年 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公司可用自有资产为自身实际使用上述授信额度向金融机构设置抵押、质押等担保,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视情况需要 可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或反担保),上述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等业务时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 8,000 万元额度的担保(或反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自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本次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 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 28,00 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2025 年 5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6)、《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2024 年度股东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电路保护”)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 行(以下简称“招行厦门分行”)签订了《授信协议》(编号:592XY250521T000136),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2,000万元,授信期间 3 6 个月。对于前述授信协议,好利来电路保护与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中小融资担保”)签订了《担保 协议书》(编号:厦中小保协字第 2025020 号),约定厦门中小融资担保为好利来电路保护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的债务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和厦门中小融资担保分别向招行厦门分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由公司和厦门中小融资担保为好利 来电路保护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好利来电路保护与厦门中小融资担保签订了《反担保最高额质押 合同》(编号:厦中小保质字第 2025020 号),以其持有的 6 项专利权作为反担保措施质押给厦门中小融资担保;公司与厦门中小 融资担保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编号:厦中小保反字第 2025020 号),约定公司为好利来电路保护在上述《担保协议书》项 下债务向厦门中小融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反担保。 上述担保及反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担保额度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名称: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6月23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法定代表人:赵斌 注册资本:2,2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配电开关 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 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好利来电路保护100%的股权。好利来电路保护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19,462,693.04 442,991,598.30 负债总额 201,030,571.06 206,515,447.27 净资产 218,432,121.98 236,476,151.03 项目 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2025年1月1日-3月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64,811,765.21 98,621,940.16 利润总额 45,817,850.12 20,364,860.80 净利润 42,169,469.48 18,058,879.05 4.经查询,好利来电路保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反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名称: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7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22层02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美霞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融资担保服务;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2.股权结构:厦门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与厦门中小融资担保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经查询,厦门中小融资担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担保及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向招行厦门分行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592XY250521T00013612) 公司为好利来电路保护向招行厦门分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好利来电路保护向招行厦门分行申请的授信期间36 个月的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范围:招行厦门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 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 费用; (2)保证方式:保证人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3)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行厦门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 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公司与厦门中小融资担保签订的《反担保保证合同》(编号:厦中小保反字第2025020号) 债权人: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保证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债务人: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1)保证范围:债务人在《担保协议书》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履行保证责任而代偿的款项;债务人应向甲 方支付的担保费、逾期担保费、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款项;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 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拍卖费、执行费、公证费、保险费、评 估费、公告费、保管费、差旅费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其他根据《担保协议书》约定因客观情况变化而必须增加的款项;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订起至甲方因履行保证责任而代偿之日起满三年止。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 议的,无需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至甲方代偿之日起满三年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22%, 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好利来电路保护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反担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9b42a837-5d36-45c6-b9a6-febbf1bd783a.PDF ─────────┬──────────────────────────────────────────────── 2025-05-20 19:39│好利科技(002729):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 月 20 日 9:15~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 829 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14 人,代表股份 55,459,4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107%。其中 :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54,872,9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901%;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111 人,代表股份 586,4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共 111 人,代表股份586,4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5%。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含股东授权代 理人)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11 人,代表股份 586,49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5%。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345,4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4%;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8%;弃权 3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8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472,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626%;反对 74,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14%;弃权 3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86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369,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4%;反对 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9%;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6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496,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229%;反对 74,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537%;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35%。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370,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3%;反对 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9%;弃权 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5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497,3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081%;反对 74,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537%;弃权 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82%。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336,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1%;反对 11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5%;弃权 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11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463,9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133%;反对 11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125%;弃权 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371,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0%;反对 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9%;弃权 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23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498,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0639%;反对 74,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537%;弃权 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24%。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341,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1%;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8%;弃权 4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7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468,9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658%;反对 74,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14%;弃权 4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28%。 本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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