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31 *ST萃华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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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19:57 │*ST萃华(002731):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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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6 15:32 │*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暨继续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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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00:00 │*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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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00:00 │*ST萃华(002731):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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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0 15:48 │*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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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0 15:48 │*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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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0 15:47 │*ST萃华(002731):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 │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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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0 15:45 │*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新增借款逾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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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33 │*ST萃华(00273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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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33 │*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暨公司股票存在 │
│ │可能因股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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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19:57│*ST萃华(002731):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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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萃华(002731):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9a1dff5c-2b61-47f6-8e5f-bd00469481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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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6 15:32│*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暨继续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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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暨继续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95663750-ca99-423a-99fb-d15fa07646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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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00:00│*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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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1/1e90fef4-49c3-49bb-a405-74b6cc2054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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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00:00│*ST萃华(002731):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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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萃华(002731):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1/bdaefac6-4831-4399-9c3b-95260cf24e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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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0 15:48│*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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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31/c6f74126-7ad1-4e57-941c-bd1e2c8541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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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0 15:48│*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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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31/7200d8af-3143-4a23-831f-992434c5ad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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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0 15:47│*ST萃华(002731):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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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萃华(002731):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31/e4c4271e-3afc-4387-aac4-c2aeb145c3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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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0 15:45│*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新增借款逾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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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逾期情况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沈阳萃华”)由于部分流动资金紧张,出现部分借款未能如期偿还的情
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阳萃华在银行等融资机构新增 2笔借款逾期,逾期未付本金 9,1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
子公司累计借款逾期本金为 107,159.91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 债务人 债权人 借款余额 逾期未付本金
1 沈阳萃华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17,500.00 5,500.00
2 沈阳萃华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31,600.00 3,600.00
合计 49,100.00 9,100.00
注:上述逾期金额不包含因逾期未付利息、逾期产生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
二、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因上述借款逾期,公司及子公司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费用。若上述借款逾期问题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公司
及子公司可能面临诉讼、仲裁、被要求履行连带担保责任等风险,公司控股股东、部分 5%以上股东也可能面临诉讼、仲裁、被要求
履行连带担保责任等风险。借款逾期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及子公司融资能力下降,进一步加剧公司财务风险。目前公司仍有部分银行
借款将于未来到期,公司正积极与相关金融机构沟通,推进借款展期相关工作。
为妥善应对当前债务问题,公司正与相关债权人保持密切沟通,力争通过展期、还款计划调整等可行方案逐步化解逾期债务。同
时,公司将继续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加速资金回流,着力改善经营状况。
有关上述借款逾期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31/d79a2e2d-e49c-404d-ace9-d10dbe7a51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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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33│*ST萃华(00273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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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萃华,证券代码:002731)交易价格
于 2026 年 8月 26 日、8月 2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暂时无法确定前期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于2026 年 2月 9日和 2026 年 5月 6日分别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22026001 号、证监立案字 0022026006 号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于 2026 年 8月 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公司的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0),截至 2026 年 8月 6日,根据监管调查情况,已初步查明,公司披露的部
分年度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
行中。针对本次立案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立案
调查进展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暂时无法确定是否存在关于本公司的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4.公司未发现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未发现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暂时无法确定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
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2月 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4),因公司资金紧张,流动性短缺,公司及子公司多笔金融机构贷款逾期违约。多家金融机构已提起诉讼或仲裁,从而
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重大影响。经慎重判断,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认为,属于主要银
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触及《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 年 2月 10 日开
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7 日和 2026 年 7月 18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7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公司目前无正在筹划中的并购重组、实
际控制权变更或债转股事宜,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亦无并购重组计划、实际控制权变更计划或债转股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上市规则》第 8.3 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的,深交所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2026
年 8月 31日)后次一交易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因公司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
26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萃华,股票代码:002731)预计将于 2026 年 9月 1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
披露,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上述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
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将被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4.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 2
025 年年度报告涉及的收入、存货等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同时公司聘请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尚未完成,公司预计无法在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2026 年 9月 6日前)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
》第 9.4.18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将触及规范类退市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3 条规定,公司股票预计将自 2026 年 9月 7日(星期一)起继续实施停牌。根据《上市规则》第 9
.3.14 条和 9.3.15 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出现规范类终止上市情形后的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如果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
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
5.截至 2026 年 8月 6日,根据监管调查情况,已初步查明,公司披露的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
制退市情形。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
法强制退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针对本次立案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
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和事项进展,审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6.根据《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
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2026年 8月 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88 元/股,收盘总市值为 4.82 亿元,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
亿元情形,截至 2026 年 8月 27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经连续十六个交易日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
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另根据《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02b30385-378b-4eff-a8f0-cbee583c5f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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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33│*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暨公司股票存在可能
│因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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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 2026 年 8 月 27 日,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经连续十六个交易日低
于 5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六项的规定: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主板
上市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
2.2026 年 8 月 27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0.94 元/股,股票收盘价首次低于 1 元,根据《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四)
项的规定: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主板上市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
3.根据《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根据《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
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另根据《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
期。
2026 年 8月 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88 元/股,收盘总市值为 4.82 亿元,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 亿元情形,截至 2026
年 8月 27 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经连续十六个交易日低于 5 亿元,公司股票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2.根据《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四)项的规定:仅发行 A股股票的主板上市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2026 年 8月 27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0.94 元/股,股票收盘价首次低于 1元,公司股票存在因触及股价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
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1.根据《上市规则》第 9.2.3 条第(三)项的规定: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 亿元的,公司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本风
险提示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2.4 条第(三)项的规定,若后续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将每个交易
日披露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直至情形消除或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
2026 年 8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89)
。
2026 年 8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94)
。
2026 年 8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95)
。
2026 年 8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96)
。
2026 年 8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
公告暨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98)。
2026 年 8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99)
。
2026 年 8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100)
。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2.根据《上市规则》第 9.2.3 条第(一)项的规定: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 1元的,公司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本风
险提示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2.4 条第(一)项的规定,若后续连续 1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公司将每个交易
日披露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直至情形消除或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股价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首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2月 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4),因公司资金紧张,流动性短缺,公司及子公司多笔金融机构贷款逾期违约。多家金融机构已提起诉讼或仲裁,从而
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重大影响。经慎重判断,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认为,属于主要银
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触及《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 年 2月 10日开市
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7日和 2026 年 7月 18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
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公司目前无正在筹划中的并购重组、实
际控制权变更或债转股事宜,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亦无并购重组计划、实际控制权变更计划或债转股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上市规则》第 8.3 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的,深交所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2026
年 8月 31日)后次一交易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因公司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
6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萃华,股票代码:002731)预计将于2026 年 9月 1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
披露,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上述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
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将被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4.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 2
025 年年度报告涉及的收入、存货等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同时公司聘请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尚未完成,公司预计无法在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2026 年 9月 6日前)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
》第 9.4.18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将触及规范类退市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3 条规定,公司股票预计将自 2026 年 9 月 7日(星期一)起继续实施停牌。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4 条和 9.3.15 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出现规范类终止上市情形后的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
定。如果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
市。
5.根据《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
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2026 年 8 月 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88 元/股,收盘总市值为 4.82 亿元,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亿元情形,截至 2026 年 8月 27 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经连续十六个交易日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
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另根据《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6.截至 2026 年 8月 6日,根据监管调查情况,已初步查明,公司披露的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
制退市情形。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
法强制退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针对本次立案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
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和事项进展,审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7.根据《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四)项的规定:仅发行 A股股票的主板上市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2026 年 8月 2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0.94 元/股,股票收盘价首次低于 1 元,公
司股票存在因触及股价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另根据《上市规则》第9.1.15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
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ca48ab25-966a-4ac2-877d-d44532eab0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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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7:08│*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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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b16482f8-cc2b-4780-8ed4-d568bac8a9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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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7:48│*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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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 2026 年 8 月 25 日,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经连续十四个交易日低
于 5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六项的规定: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主板
上市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
2.根据《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 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另根据《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
2026 年 8月 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88 元/股,收盘总市值为 4.82 亿元,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 亿元情形,截至 2026
年 8月 25 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经连续十四个交易日低于 5 亿元,公司股票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第 9.2.3 条第三项的规定: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亿元的,公司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本风险提示
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2.4 条第三项的规定,若后续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将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
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直至情形消除或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2026 年 8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89)。
2026 年 8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94)
。
2026 年 8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95)
。
2026 年 8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96)
。
2026 年 8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
公告暨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98)。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2月 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4),因公司资金紧张,流动性短缺,公司及子公司多笔金融机构贷款逾期违约。多家金融机构已提起诉讼或仲裁,从而
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重大影响。经慎重判断,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认为,属于主要银
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触及《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 年 2月 10日开市
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7日和 2026 年 7月 18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
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公司目前无正在筹划中的并购重组、实
际控制权变更或债转股事宜,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亦无并购重组计划、实际控制权变更计划或债转股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上市规则》第 8.3 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的,深交所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2026
年 8月 31日)后次一交易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因公司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
6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萃华,股票代码:002731)预计将于2026 年 9月 1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
披露,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上述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
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将被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4.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 2
025 年年度报告涉及的收入、存货等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同时公司聘请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尚未完成,公司预计无法在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2026 年 9月 6日前)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
》第 9.4.18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将触及规范类退市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3 条规定,公司股票预计将自 2026 年 9 月 7日(星期一)起继续实施停牌。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4 条和 9.3.15 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出现规范类终止上市情形后的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
定。如果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
市。
5.根据《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
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2026 年 8 月 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88 元/股,收盘总市值为 4.82 亿元,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亿元情形,截至 2026 年 8月 25 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经连续十四个交易日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
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另根据《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6.截至 2026 年 8月 6日,根据监管调查情况,已初步查明,公司披露的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
制退市情形。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
法强制退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针对本次立案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
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和事项进展,审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9e4a37be-37b3-46dd-a4ca-9d88ce9c18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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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2│*ST萃华(002731)::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
│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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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萃华(002731)::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9fc482a9-9d6a-488e-a0d7-9d05be3b98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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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43│*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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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 2026 年 8 月 21 日,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经连续十二个交易日低
于 5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六项的规定: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主板
上市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
2.根据《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另根据《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
2026 年 8月 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88 元/股,收盘总市值为 4.82 亿元,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 亿元情形,截至 2026
年 8月 21 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经连续十二个交易日低于 5 亿元,公司股票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第 9.2.3 条第三项的规定: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 亿元的,公司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本风险提示
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2.4 条第三项的规定,若后续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市值均低于 5 亿元,公司将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
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直至情形消除或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2026 年 8月 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
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89)。
2026 年 8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94)
2026 年 8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95)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2月 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4),因公司资金紧张,流动性短缺,公司及子公司多笔金融机构贷款逾期违约。多家金融机构已提起诉讼或仲裁,从而
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重大影响。经慎重判断,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认为,属于主要银
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7日和 2026 年 7月 18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
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公司目前无正在筹划中的并购重组、实
际控制权变更或债转股事宜,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亦无并购重组计划、实际控制权变更计划或债转股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上市规则》第 8.3 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的,深交所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2026
年 8月 31日)后次一交易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因公司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
6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萃华,股票代码:002731)预计将于2026 年 9月 1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
披露,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上述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
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将被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4.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 2
025 年年度报告涉及的收入、存货等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同时公司聘请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尚未完成,公司预计无法在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2026 年 9月 6日前)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
》第 9.4.18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将触及规范类退市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3 条规定,公司股票预计将自 2026 年 9 月 7日(星期一)起继续实施停牌。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4 条和 9.3.15 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出现规范类终止上市情形后的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
定。如果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
市。
5.2026 年 8月 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
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92),截至 2026 年 8 月 6 日,根据监管调查情况,已初步查明,公司披露的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
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针对本次立
案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敬
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和事项进展,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6.根据《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 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
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2026 年 8月 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88 元/股,收盘总市值为 4.82 亿元,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
亿元情形,截至 2026 年 8月 21 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经连续十二个交易日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
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另根据《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89163963-98cc-4cb1-985f-0619ad4808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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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43│*ST萃华(00273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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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萃华(00273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00c41115-250d-4802-9340-47244b7cc7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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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53│*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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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 2026 年 8 月 20 日,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经连续十一个交易日低
于 5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六项的规定: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主板
上市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
2.根据《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另根据《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
2026 年 8月 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88 元/股,收盘总市值为 4.82 亿元,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 亿元情形,截至 2026
年 8月 20 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经连续十一个交易日低于 5 亿元,公司股票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第 9.2.3 条第三项的规定: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 亿元的,公司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本风险提示
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2.4 条第三项的规定,若后续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市值均低于 5 亿元,公司将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
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直至情形消除或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2026 年 8月 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
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89)。
2026 年 8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94)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2月 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4),因公司资金紧张,流动性短缺,公司及子公司多笔金融机构贷款逾期违约。多家金融机构已提起诉讼或仲裁,从而
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重大影响。经慎重判断,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认为,属于主要银
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7日和 2026 年 7月 18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
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公司目前无正在筹划中的并购重组、实
际控制权变更或债转股事宜,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亦无并购重组计划、实际控制权变更计划或债转股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上市规则》第 8.3 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的,深交所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2026
年 8月 31日)后次一交易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因公司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
6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萃华,股票代码:002731)预计将于2026 年 9月 1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
披露,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上述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
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将被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4.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 2
025 年年度报告涉及的收入、存货等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同时公司变更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尚未完成,公司预计无法在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2026 年 9月 6日前)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
》第 9.4.18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将触及规范类退市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3 条规定,公司股票预计将自 2026 年 9 月 7日(星期一)起继续实施停牌。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4 条和 9.3.15 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出现规范类终止上市情形后的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
定。如果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
市。
5.2026 年 8月 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
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92),截至 2026 年 8 月 6 日,根据监管调查情况,已初步查明,公司披露的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
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针对本次立
案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敬
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和事项进展,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6.根据《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 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
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2026 年 8月 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88 元/股,收盘总市值为 4.82 亿元,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
亿元情形,截至 2026 年 8月 20 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经连续十一个交易日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
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另根据《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c24deade-5a1c-48d3-b3a9-a7d0d62ffa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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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0:00│*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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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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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20:37│*ST萃华(002731)::关于预计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暨无法在预约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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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
仍未披露,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涉及的收入、存货等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同时公司聘请
的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近期被财政部暂停经营业务 6个月,公司需要变更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公司变更年度审计机构需要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预计无法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2026 年 9月
6日前)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将触
及规范类退市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2.公司原定于 2026 年 8月 22 日披露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因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涉及的收入、存货等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
核实补充及变更审计机构事宜尚未完成,导致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期初数无法确认,公司无法在 2026年 8月 22 日披露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也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6 年 8月31 日)披露 2026 年半年度报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8.3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2026 年 8月 31 日)后次一交易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停牌
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公司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6年 8月 31 日)披露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萃华,
股票代码:002731)预计将于 2026 年 9月 1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4.根据《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
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2026 年 8 月 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88 元/股,收盘总市值为 4.82 亿元,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亿元情形,公司股票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于 2026 年 2月 9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 2026 年 8月 6日,根据监
管调查情况,已初步查明,公司披露的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敬请
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因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涉及的收入、存货等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同时公司聘请的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近期被财政部暂停经营业务 6个月,公司需要变更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变更年度审计机构需要经
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预计无法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2026 年 9月 6日前)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
准确、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原定于 2026 年 8月 22日披露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因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涉及的收入、存货等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核
实补充及变更审计机构事宜尚未完成,导致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期初数无法确认,因此公司无法在 2026 年 8月 22日披露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也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6 年 8月 31日)披露 2026 年半年度报告。
二、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2月 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4),因公司资金紧张,流动性短缺,公司及子公司多笔金融机构贷款逾期违约。多家金融机构已提起诉讼或仲裁,从而
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重大影响。经慎重判断,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认为,属于主要银
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年 2月 10 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7 日和 2026 年 7月 18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7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公司目前无正在筹划中的并购重组、实
际控制权变更或债转股事宜,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亦无并购重组计划、实际控制权变更计划或债转股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上市规则》第 8.3 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的,深交所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2026
年 8月 31日)后次一交易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因公司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
26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萃华,股票代码:002731)预计将于 2026 年 9月 1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
披露,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上述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
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将被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4.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 2
025 年年度报告涉及的收入、存货等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同时公司聘请的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近期被财政部暂停经营业务 6个月,公司需要变更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变更年度审计机构需要经董事会和股东
会审议通过,公司预计无法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2026 年 9月 6日前)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将触及规范类退市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
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3 条规定,公司股票将自 2026 年 9月 7日(星期一)起继续实施停牌。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
4 条和 9.3.15 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出现规范类终止上市情形后的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如
果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
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5.根据《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
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另根据《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
期。2026 年 8 月 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88 元/股,收盘总市值为 4.82 亿元,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 亿元情形,公司股票
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6.2026 年 8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
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92),截至 2026 年 8月 6日,根据监管调查情况,已初步查明,公司披露的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
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针对本次立
案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敬
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和事项进展,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于定期报告预计无法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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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7:18│*ST萃华(002731):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
│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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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6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
牌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7月 7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4.18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
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存在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0 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
个月内仍未披露,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
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出现《上市规则》第9.4.18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6 年 8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立案
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的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0),截至 2026 年 8 月 6 日
,根据监管调查情况,已初步查明,公司披露的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若后续经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
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2026 年 4月 30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和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5月 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
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 年 7月 7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一)项的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0 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
月内仍未披露,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出现《上市规则》第 9.4.18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形。
2026 年 7月 14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
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2026 年 7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
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77)。2026 年 7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
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81)。2026 年 8月 4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
26-083)。2026 年 8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
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91)。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导致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
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警示
1.公司于 2026 年 2月 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4),因公司资金紧张,流动性短缺,公司及子公司多笔金融机构贷款逾期违约。多家金融机构已提起诉讼或仲裁,从而
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重大影响。经慎重判断,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认为,属于主要银
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年 2月 10 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7 日和 2026 年 7月 18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7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公司目前无正在筹划中的并购重组、实
际控制权变更或债转股事宜,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亦无并购重组计划、实际控制权变更计划或债转股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
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另根据《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
期。2026 年 8 月 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88 元/股,收盘总市值为 4.82 亿元,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 亿元情形,公司股票
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 2026 年 8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
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91),截至 2026 年 8月 6日,根据监管调查情况,已初步查明,公司披露的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
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针对本次立
案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敬
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和事项进展,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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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6:22│*ST萃华(002731):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
│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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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6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
牌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7月 7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4.18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
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存在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0 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
个月内仍未披露,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
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出现《上市规则》第9.4.18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6 年 8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立案
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的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0),截至 2026 年 8 月 6 日
,根据监管调查情况,已初步查明,公司披露的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若后续经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
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2026 年 4月 30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和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5月 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
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 年 7月 7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一)项的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0 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
月内仍未披露,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出现《上市规则》第 9.4.18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形。
2026 年 7月 14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
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2026 年 7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
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77)。2026 年 7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
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81)。2026 年 8月 4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
26-083)。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导致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警示
1.公司于 2026 年 2月 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4),因公司资金紧张,流动性短缺,公司及子公司多笔金融机构贷款逾期违约。多家金融机构已提起诉讼或仲裁,从而
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重大影响。经慎重判断,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认为,属于主要银
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年 2月 10 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7 日和 2026 年 7月 18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7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公司目前无正在筹划中的并购重组、实
际控制权变更或债转股事宜,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亦无并购重组计划、实际控制权变更计划或债转股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
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另根据《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
期。2026 年 8 月 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88 元/股,收盘总市值为 4.82 亿元,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 亿元情形,公司股票
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 2026 年 8月 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的关注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90),截至 2026 年 8月 6日,根据监管调查情况,已初步查明,公司披露的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
,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
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针对本次立案事项,公
司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
注公司相关公告和事项进展,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d16a7342-f40c-4278-9a9a-d54832ea5f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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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20:18│*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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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6 年 8月 6 日,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 1.88 元/股,收盘总市值为 4.82 亿
元,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亿元情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六项的规定:仅发行 A股股票的主板上市公
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 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
3.根据《上市规则》第 9.2.3 条第三项的规定: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亿元的,公司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本风险提
示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2.4 条第三项的规定,若后续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将在之后每个交易日
披露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直至情形消除或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
4.根据《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另根据《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
2026 年 8月 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88 元/股,收盘总市值为 4.82 亿元,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 亿元情形,公司股票存
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2026 年 7月 22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91 元/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亿元的情形,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3日披露了《关于
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79)。2026 年 7月 30 日,公司股票收盘市值恢
复至5亿元以上,退市情形消除。2026 年 8月 4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94 元/股,收盘总市值 4.97 亿元,市值再次低于 5亿元,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85)。202
6 年 8月 5 日,公司股票收盘市值恢复至 5 亿元以上,退市情形消除。2026 年 8 月 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88 元/股,收盘总
市值为 4.82 亿元,再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 亿元的情形。
根据《上市规则》第 9.2.3 条第三项的规定: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 亿元的,公司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本风险提示
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2.4 条第三项的规定,若后续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市值均低于 5 亿元,公司将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
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直至情形消除或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
终止上市的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2月 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4),因公司资金紧张,流动性短缺,公司及子公司多笔金融机构贷款逾期违约。多家金融机构已提起诉讼或仲裁,从而
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重大影响。经慎重判断,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认为,属于主要银
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触及《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 年 2月 10日开市
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和 2026 年 7 月 18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7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公司目前无正在筹划中的并购重组、
实际控制权变更或债转股事宜,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亦无并购重组计划、实际控制权变更计划或债转股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 2026 年 2月 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2
202600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于 2026 年 2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截至 2026 年 8月 6 日,根据监管调查情况,现已初步查明,公司披露的部分年度
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4.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
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83),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2026 年 4月 30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和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6 年 5月 6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在停牌两个
月内仍无法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 年 7 月 7 日开市
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
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一)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
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根据《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连续 2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均低于 5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
票上市交易,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f03ed911-f575-48a1-ab14-7cd9b9c347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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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20:17│*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暨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公司的关注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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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 2026 年 2月 9 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 2026 年 8 月 6日,根据监管调查情况,现已初步查明,公司披露的部分年度财务
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6 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2202600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
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于 2026 年2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
截至 2026 年 8月 6日,根据监管调查情况,现已初步查明,公司披露的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
制退市情形。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
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针对本次立案事项,公司高度
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同时,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6]第 13号)。现将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月 6日,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通报了对你公司立案调查的阶段性进展情况,已初步查明,你公司披露的部分年度财
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上述通报情况,你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对投资者影响重大,我部对此表示关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向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你公司应当认真配合中国证监会及本所监管工作,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二、你公司应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5.7 条等相关规定,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且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后,立即披露相关情况。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上述事项,严格遵守《证券法》《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与退市有关的信息,保护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函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b7507840-1379-4944-b483-11c3acf827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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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9:57│*ST萃华(002731):2026-08-06关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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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6〕第 13 号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通报了对你公司立案调查的阶段性进展情况,已初步查明,你公司披露的部分年度
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上述通报情况,你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对投资者影响重大,我部对此表示关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向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你公司应当认真配合中国证监会及本所监管工作,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二、你公司应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5.7 条等相关规定,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且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后,立即披露相关情况。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上述事项,严格遵守《证券法》《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与退市有关的信息,保护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9FD6CDE9163FDF3CF88D116DC4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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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6:41│*ST萃华(002731):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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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5日上午 10:00 在成都市高新西区金泉街道蜀西路 96
号 3 楼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7月 29 日通过邮件及书面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陈思伟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包括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采用记名投票
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有效运行,公司补选杨海昱先生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回避 1票。关联董事杨海昱先生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有效运行,公司补选杨海昱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回避 1票。关联董事杨海昱先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效运行,公司补选杨海昱先生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回避 1票。关联董事杨海昱先生回避表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ada7e68c-3a8b-4802-ab13-1e285dd842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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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19:52│*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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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郭英杰先生于近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22026011号),因其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郭英杰立案。
在立案期间,郭英杰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6 年 2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因公司涉
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
司于 2026 年 5月 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因公司未按规定披
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于 202
6 年 8月 4日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
编号:2026-08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若
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
大违法强制退市。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报
刊及网站披露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6acf9672-06ce-4daa-8b42-fc8da317d8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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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19:52│*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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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e8b88b1d-bb26-4639-83e1-f04ef6fa96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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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19:51│*ST萃华(00273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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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司法处置标的为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翠艺”)一致行动人郭英杰先生持有的公司103.9970万股股份、郭裕春先生持有的公司325.00万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1
.67%。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鉴于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
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最近获悉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 8月31日 10时至2026年9 月 1日 10 时止(即 24 小时,延时除外)在京东网
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ifa.jd.com/2257)进行公开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拍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起始日 到期日 拍卖人 原因
称 股股东或 卖的股 持股份 司总 为限
第一大股 份数量 比例 股本 售股
东及其一 (万股) 比例 及限
致行动人 售类
型
郭裕春 否 325.00 70.81% 1.27% 否 2026-8-31 2026-9-1 武汉市汉阳 司法
区人民法院 执行
郭英杰 否 103.9970 13.79% 0.41% 否 2026-8-31 2026-9-1 武汉市汉阳 司法
区人民法院 执行
小计 - 428.997 35.50% 1.67% - - - - -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武汉市汉阳区人
民法院原计划于 2026 年 7月5日 10 时至 2026 年 7月 6日 10 时拍卖上述股份,该股份未拍卖成功。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拍卖的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拍卖数量 累计被标记 合计占其所持股 合计占公司总股
(万股) 例(%) (万股) 数量(万股) 份比例(%) 本比例(%)
郭裕春 459.00 1.79% 325.00 459.00 70.81% 1.27%
郭英杰 749.28 2.93% 103.997 749.28 13.79% 0.41%
深圳翠艺 1472.256 5.75% 0 1472.256 100.00% 5.75%
合计 2680.536 10.47% 428.997 2680.536 100.00% 10.47%
郭英杰先生和郭裕春先生系深圳翠艺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翠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为 2,680.54 万股
,累计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的股份为 2,680.54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100.00%,累计已被司法强制执行 696 万股。
三、其他风险说明
1.鉴于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
拍卖,后续可能还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若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经上述程序完成后,公司股东深圳翠艺一致行动人郭英杰先生、郭裕春先生将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将降低。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司法拍卖受让方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03d5960a-fcab-4f3c-9284-70c76806e7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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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6:32│*ST萃华(002731):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
│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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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6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
牌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7月 7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4.18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
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存在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0 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
个月内仍未披露,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
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出现《上市规则》第9.4.18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和
事项进展,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2026 年 4月 30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和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5月 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
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 年 7月 7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一)项的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0 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
月内仍未披露,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出现《上市规则》第 9.4.18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形。
2026 年 7月 14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
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2026 年 7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
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77)。2026 年 7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
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81)。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
发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导致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警示
1.公司于 2026 年 2月 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4),因公司资金紧张,流动性短缺,公司及子公司多笔金融机构贷款逾期违约。多家金融机构已提起诉讼或仲裁,从而
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重大影响。经慎重判断,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认为,属于主要银
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年 2月 10 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 2026 年 2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因公司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因公司未按规定
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已于
2026 年 7月 6日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8)、于 2026 年 7月 14日披露了《关于立
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于 2026
年 7月 21日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
编号:2026-077)、于 2026 年 7月 28日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8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
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
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3.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7 日和 2026 年 7月 18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7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公司目前无正在筹划中的并购重组、实
际控制权变更或债转股事宜,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亦无并购重组计划、实际控制权变更计划或债转股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17f1a1b4-94fe-4a01-a874-1c640c9dab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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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00:00│*ST萃华(002731):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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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8 日召开了职工大会,经会议表决,选举杨海昱先生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五名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9f43c96f-74a3-4764-8f0f-dc62c4e607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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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6:08│*ST萃华(002731):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
│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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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6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
牌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7月 7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4.18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
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存在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0 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
个月内仍未披露,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
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出现《上市规则》第9.4.18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和
事项进展,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
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2026 年 7 月 22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91 元/股,收盘总市值为 4.89 亿元,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
于 5亿元情形,公司股票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另根据《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
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2026 年 4月 30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和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5月 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
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 年 7月 7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一)项的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0 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
月内仍未披露,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出现《上市规则》第 9.4.18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形。
2026 年 7月 14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
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2026 年 7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
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77)。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导致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警示
1.公司于 2026 年 2月 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4),因公司资金紧张,流动性短缺,公司及子公司多笔金融机构贷款逾期违约。多家金融机构已提起诉讼或仲裁,从而
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重大影响。经慎重判断,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认为,属于主要银
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年 2月 10 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 2026 年 2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因公司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因公司未按规定
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已于
2026 年 7月 6日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8)、于 2026 年 7月 14日披露了《关于立
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于 2026
年 7月 21日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
编号:2026-07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若
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
大违法强制退市。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7 日和 2026 年 7月 18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7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公司目前无正在筹划中的并购重组、实
际控制权变更或债转股事宜,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亦无并购重组计划、实际控制权变更计划或债转股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
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2026 年 7月 22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91 元/股,收盘总市值为 4.89 亿元,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亿元情形,公司股票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另根据《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
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47ffb84e-a58b-4c89-9219-f9069bc8c9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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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7:00│*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子公司新增借款逾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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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逾期情况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沈阳萃华”)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萃
华”)由于部分流动资金紧张,出现部分借款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萃华在银行等融资机构新增 1笔借款逾
期,逾期未付本金 3,0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借款逾期本金为 98,051.91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单位
:万元):
序号 债务人 债权人 借款余额 逾期未付本金
1 深圳萃华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00.00 3,000.00
合计 5,000.00 3,000.00
注:上述逾期金额不包含因逾期未付利息、逾期产生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
二、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因上述借款逾期,公司及子公司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费用。若上述借款逾期问题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公司
及子公司可能面临诉讼、仲裁、被要求履行连带担保责任等风险,公司控股股东、部分 5%以上股东也可能面临诉讼、仲裁、被要求
履行连带担保责任等风险。借款逾期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及子公司融资能力下降,进一步加剧公司财务风险。目前公司仍有部分银行
借款将于未来到期,公司正积极与相关金融机构沟通,推进借款展期相关工作。
为妥善应对当前债务问题,公司正与相关债权人保持密切沟通,力争通过展期、还款计划调整等可行方案逐步化解逾期债务。同
时,公司将继续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加速资金回流,着力改善经营状况。
有关上述借款逾期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fba967f4-97f2-40c5-a19f-33b3aa2d99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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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19│*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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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6 年 7 月 22 日,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 1.91 元/股,收盘总市值为 4.89
亿元,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亿元情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六项的规定:仅发行 A股股票的主板上市公
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 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
3.根据《上市规则》第 9.2.3 条第三项的规定: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亿元的,公司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本风险提
示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2.4 条第三项的规定,若后续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将在之后每个交易日
披露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直至情形消除或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
4.根据《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另根据《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
2026 年 7月 2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91 元/股,收盘总市值为 4.89 亿元,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亿元情形,公司股票存
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第 9.2.3 条第三项的规定: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 亿元的,公司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本风险提示
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2.4 条第三项的规定,若后续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市值均低于 5 亿元,公司将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
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直至情形消除或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
终止上市的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2月 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4),因公司资金紧张,流动性短缺,公司及子公司多笔金融机构贷款逾期违约。多家金融机构已提起诉讼或仲裁,从而
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重大影响。经慎重判断,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认为,属于主要银
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触及《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 年 2月 10日开市
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
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77),公司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
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77),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2026 年 4月 30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和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6 年 5月 6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在停牌两个月
内仍无法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 年 7月 7 日开市起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一)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存
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7 日和 2026 年 7月 18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7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公司目前无正在筹划中的并购重组、实
际控制权变更或债转股事宜,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亦无并购重组计划、实际控制权变更计划或债转股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5.根据《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连续 2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均低于 5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
票上市交易,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c40e7a28-dcf7-4dd3-9156-030e30f9e5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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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38│*ST萃华(00273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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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萃华,证券代码:002731)交易价格
于 2026 年 7月 20 日、7月 2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暂时无法确定前期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于2026 年 2月 9日和 2026 年 5月 6日分别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22026001 号、证监立案字 0022026006 号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已于 2026 年 2月 10 日和 2026 年 5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公告编号:2026-049)。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
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2.近期公司针对已发现的不实传闻于2026年 7月 17日和2026年 7月 1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7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公司暂未发现公共
传媒报道了其他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先生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未发现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未发现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暂时无法确定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
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2月 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4),因公司资金紧张,流动性短缺,公司及子公司多笔金融机构贷款逾期违约。多家金融机构已提起诉讼或仲裁,从而
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重大影响。经慎重判断,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认为,属于主要银
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触及《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 年 2月 10 日开
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
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77),公司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
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77),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2026 年 4月 30 日)披露 20
25 年年度报告和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5月 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在停牌两
个月内仍无法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 年 7月 7日开市
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
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一)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
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7 日和 2026 年 7月 18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7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公司目前无正在筹划中的并购重组、实
际控制权变更或债转股事宜,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亦无并购重组计划、实际控制权变更计划或债转股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26ecc89e-d36a-476f-8d52-d384a9f7d5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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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9:42│*ST萃华(002731):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
│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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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6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
牌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7月 7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4.18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
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存在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0 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
个月内仍未披露,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
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出现《上市规则》第9.4.18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和
事项进展,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2026 年 4月 30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和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5月 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
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 年 7月 7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一)项的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0 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
月内仍未披露,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出现《上市规则》第 9.4.18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形。
2026 年 7月 14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
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导致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
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警示
1.公司于 2026 年 2月 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4),因公司资金紧张,流动性短缺,公司及子公司多笔金融机构贷款逾期违约。多家金融机构已提起诉讼或仲裁,从而
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重大影响。经慎重判断,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认为,属于主要银
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年 2月 10 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 2026 年 2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因公司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因公司未按规定
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已于
2026 年 7月 6日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8)、于 2026 年 7月 14日披露了《关于立
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
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在立案调查
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7 日和 2026 年 7月 18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7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公司目前无正在筹划中的并购重组、实
际控制权变更或债转股事宜,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亦无并购重组计划、实际控制权变更计划或债转股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e3543899-3d6c-4237-b226-a1f69da8da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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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20:03│*ST萃华(00273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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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7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
-072),公司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
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2026 年 4月 30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和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5月 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在停牌两个
月内仍无法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 年 7 月 7 日开市
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
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一)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
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75),公司目前无正在筹划中的并购重组或实际控制权变更事宜,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亦无并购重组计划或实际控制权变更计
划。近期,公司关注到东方财富网等股吧社区出现关于“政府已经出面谈的差不多了,银行债转股”、“黄金大鳄周六福及矿业大佬
已经要注资”等传闻,经核实董事会认为上述传闻为不实信息。公司目前无正在筹划中的并购重组或债转股事宜,未来三个月内公司
亦无并购重组计划或债转股计划。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萃华,证券代码:002731)交易价格于 2026 年 7月 16 日、7月 17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说明
近期,公司关注到东方财富网等股吧社区出现关于“政府已经出面谈的差不多了,银行债转股”、“黄金大鳄周六福及矿业大佬
已经要注资”等不实传闻,传闻主要涉及债转股和并购重组事宜。相关内容已引发投资者及市场广泛关注。
针对上述不实传闻,经核实,公司澄清说明如下:
1.董事会认为上述传闻为不实信息。公司目前无正在筹划中的并购重组或债转股事宜,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亦无并购重组计划或债
转股计划。
2.以上不实信息可能已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影响,公司特此澄清,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注
意投资风险。
此外,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75),经公司核实,东方财富网等股吧社区出现关于“*ST 萃华周大福并购重组传闻”、“库存 50 亿黄金,实控人
拟变更”等传闻为不实信息。公司目前无正在筹划中的并购重组或实际控制权变更事宜,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亦无并购重组计划或实际
控制权变更计划。
三、公司关注、核实的其他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暂时无法确定前期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于2026 年 2月 9日和 2026 年 5月 6日分别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22026001 号、证监立案字 0022026006 号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已于 2026 年 2月 10 日和 2026 年 5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公告编号:2026-049)。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
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先生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4.公司未发现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未发现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
、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暂时无法确定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2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因公司资金紧张,流动性短缺,公司及子公司多笔金融机构贷款逾期违约。
多家金融机构已提起诉讼或仲裁,从而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重大影响。经慎重判断
,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认为,属于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
.8.1 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 年 2月 10 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
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公司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
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2026 年 4月 30 日)披露 20
25 年年度报告和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5月 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在停牌两
个月内仍无法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 年 7月 7日开市
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
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一)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
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75),公司目前无正在筹划中的并购重组或实际控制权变更事宜,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亦无并购重组计划或实际控制权变更
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604b2031-daf9-4ff7-93a2-85d1e1c9ad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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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20:18│*ST萃华(002731):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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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闻情况
近期,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注到东方财富网等股吧社区出现关于“*ST 萃华周
大福并购重组传闻”、“库存 50 亿黄金,实控人拟变更”等不实传闻,传闻主要涉及并购重组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事宜。相关内容已
引发投资者及市场广泛关注。经公司查询,目前相关不实传闻信息已删除。
二、澄清说明
针对上述不实传闻,经核实,公司澄清说明如下:
1.董事会认为上述传闻为不实信息。公司目前无正在筹划中的并购重组或实际控制权变更事宜,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亦无并购重组
计划或实际控制权变更计划。
2.以上不实信息可能已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影响,公司特此澄清,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因公司资金紧张,流动性短缺,公司及子公司多笔金融机构贷款逾期违约
。多家金融机构已提起诉讼或仲裁,从而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重大影响。经慎重判
断,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认为,属于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 年 2月 10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
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2026 年 4月 30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和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6 年 5月 6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在停牌两个月
内仍无法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 年 7 月 7 日开市起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
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一)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
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
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公司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4.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未发现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
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暂时无法确定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说明
上述不实传闻可能会误导广大投资者,公司谴责相关当事人发布不实信息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c8c98162-b5de-4cf4-b8e6-2834b21f35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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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29│*ST萃华(00273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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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萃华,证券代码:002731)于 2026
年 7月 15 日连续 1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与前 5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比值超过 30 倍,且连续 1个交易日累计换手率超过 20%,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暂时无法确定前期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于2026 年 2月 9日和 2026 年 5月 6日分别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22026001 号、证监立案字 0022026006 号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已于 2026 年 2月 10 日和 2026 年 5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公告编号:2026-049)。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
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2.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先生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未发现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未发现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暂时无法确定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
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
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公司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
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2026 年 4月 30 日)披露 20
25 年年度报告暨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5月 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在停牌两
个月内仍无法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 年 7月 7日开市
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
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一)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
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27447f12-6fae-4391-b633-6cf9b7796c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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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20:03│*ST萃华(002731):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
│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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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6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
牌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7月 7 日开始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4.18条第(一)项的规定,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
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存在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0 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
个月内仍未披露,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
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出现《上市规则》第9.4.18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和
事项进展,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2026 年 4月 30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暨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5月 6日开始起停牌。公司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
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 年 7月 7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一)项的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警示
1.公司于 2026 年 2月 10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因公司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因公司未按规定
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
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在立案调查
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公司已于 2026 年 7月 6日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68)。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d2dc818a-9e35-4d1d-80c9-3828d49bb0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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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2│*ST萃华(00273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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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5%以上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翠艺
”)一致行动人郭英杰所持公司股票中的 1,039,970 股将被强制变现。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执行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司法执行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 是否为限售 申请执行人 原因
股东或第一 份数(股) 股份比例 本比例 股或限售股
大股东及其 类型
一致行动人
郭英杰 否 1,039,970 13.88% 0.41% 否 武汉市江夏 司法执行
区铁投小额
贷款有限责
任公司
小计 1,039,970 13.88% 0.41% - - -
公司于近日收到 5%以上股东深圳翠艺一致行动人郭英杰提交的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汉阳法院”)发出的
《协助执行通知书》,汉阳法院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二中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广发营业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要求变现郭英杰先生所持公司股票中的 1,039,970 股。
汉阳法院对诉深圳翠艺、郭英杰等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
三条、第二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因强制变现需要,
请广发营业部协助将郭英杰所持公司 1,039,970 股股份,原在广发营业部办理的冻结变为可售冻结,并控制郭英杰的资金账户,以
市价卖出 1,039,970 股,将卖出后所得款项、冻结期间的红利及孳息,以及账户资金余额一并转入汉阳法院指定账户。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翠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及再冻结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 累计被冻结股份数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股) 的比例 的比例
深圳翠艺 14,722,560 5.75% 14,722,560 100.00% 5.75%
郭英杰 7,492,800 2.93% 7,492,800 100.00% 2.93%
郭裕春 4,590,000 1.79% 4,590,000 100.00% 1.79%
小计 26,805,360 10.46% 26,805,360 100.00% 10.46%
累计发生 45笔轮候冻结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1、郭英杰先生系深圳翠艺的一致行动人,截至目前深圳翠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为 2,680.5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10.46%,其中:质押股份为 2,31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9.04%;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的股份为 2,680.54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 10.46%。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股东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
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事件。公司将密切关注郭英杰先生持有股票情况,同
时在获取相关信息及相关披露文件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司法执行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动,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bf0f2124-0684-4824-bfae-599a25a771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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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ST萃华(00273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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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萃华,证券代码:002731)交易价格
于 2026 年 7月 7日、7月 8日、7月 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暂时无法确定前期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于2026 年 2月 9日和 2026 年 5月 6日分别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22026001 号、证监立案字 0022026006 号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已于 2026 年 2月 10 日和 2026 年 5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公告编号:2026-049)。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
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2、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先生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未发现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未发现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暂时无法确定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7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68),公司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 2026 年 7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安排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67),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萃华,股票代码:002731
)自 2026 年 5月 6日开市起停牌,截至 2026 年 7月 6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一项规定,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
、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89f8e608-cf32-42b9-aa9b-272f6f7711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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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12│*ST萃华(002731):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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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
171,159.33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
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收到的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共
计约为人民币 23,549 万元,涉案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其中,公司及子公司
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 0元,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 23,549 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6c90bdc5-49d8-4433-b41a-aac149d553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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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5 15:32│ST萃华(002731):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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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萃华,股票代码:002731)已自 2026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6 年 7 月 6 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
月内仍无法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7 月 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于 2026 年 7月 7日开市起复牌。
3、2026 年 7月 7日开市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萃华”变更为“*ST 萃华”,股票代码不变,
仍为“002731”。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及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股票简称:由“ST 萃华”变更为“*ST 萃华”
3.证券代码:002731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 年 7月 7日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7月 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自 2026 年 7月 7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
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10%。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自 2026 年 5月 6日开市起停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6 年 7月
6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
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目前公司对存货、收入等定期报告重要事项因核查涉及的范围广、工作量大,核查工作仍未完成,导致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工作暂
未完成。公司将尽力与各方沟通,组织人员完成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
四、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一项规定,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
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此外,公司已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联系电话:024-24868333
2.传真号码:024-24869666
3.电子邮箱:chgf_zqb@163.com
4.邮政编码:110041
5.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 29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2ff408da-fb79-4c86-a18a-bd07ad1be2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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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5 15:32│ST萃华(002731):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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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
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和事项进展,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于 2026 年 2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因公司未按规
定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若后续经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后续公司将每周披露 1次风险提示性公告,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此外,公司存在被实施规范类退市的风险。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已自2
026年 5月6日开市起停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6 年 7月 6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和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一项规定,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
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ed48abdf-f572-49e3-8bc2-b49757b75b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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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57│ST萃华(002731):关于定期报告披露进展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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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萃华(002731):关于定期报告披露进展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5b71c366-35ea-4de8-b0bc-f6bbd0ed4d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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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57│ST萃华(00273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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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萃华(00273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26ba8d55-fd38-4525-bec6-f4ad23a7ab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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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新增借款逾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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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逾期情况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沈阳萃华”)及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
萃华”)由于部分流动资金紧张,出现部分借款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深圳萃华在银行等融资机构新增 3
笔借款逾期,逾期未付本金 21,5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借款逾期本金为 95,051.91 万元。具体明细如
下(单位:万元):
序号 债务人 债权人 借款余额 逾期未付本金
1 沈阳萃华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17,500.00 1,000.00
2 深圳萃华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00.00 5,000.00
3 深圳萃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15,500.00 15,500.00
合计 38,000.00 21,500.00
注:上述逾期金额均不包含因逾期未付利息、逾期产生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
二、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因上述借款逾期,公司及子公司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费用。若上述借款逾期问题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公司
及子公司可能面临诉讼、仲裁、被要求履行连带担保责任等风险,公司控股股东、部分 5%以上股东也可能面临诉讼、仲裁、被要求
履行连带担保责任等风险。借款逾期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及子公司融资能力下降,进一步加剧公司财务风险。目前公司仍有部分银行
借款将于未来到期,公司正积极与相关金融机构沟通,推进借款展期相关工作。
为妥善应对当前债务问题,公司正与相关债权人保持密切沟通,力争通过展期、还款计划调整等可行方案逐步化解逾期债务。同
时,公司将继续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加速资金回流,着力改善经营状况。
有关上述借款逾期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b683db08-f00c-4cf9-8f99-80fcedaf9e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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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17│ST萃华(002731):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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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贸易有限公司的通知(以下简称“萃华贸易
”),其对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变更并免除监事,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法定代表人 柴钢 郭英杰
监事 高静 /
本次换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沈阳萃华珠宝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MA1194499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 29 号
法定代表人:郭英杰
注册资本:11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08月 05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金银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箱包销售,皮革制
品销售,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出租,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物业管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
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钟表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日用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组织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艺(
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32a4fea2-018f-4ef8-bfc3-c3e73197f5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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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1│ST萃华(00273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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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司法处置标的为公司 5%以上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翠艺”)持有的公司 340.00 万股,合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3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鉴于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
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获悉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罗湖法院”)将于 2
026 年 7月 17 日 10 时至 2026 年 7 月 18 日 10 时止(即一天,延时除外)在罗湖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法院网址 http://sf.taobao.com/0755/02)进行公开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拍 占其所 占公 是 起始日 到期日 拍卖人 原因
称 股股东或 卖等股 持股份 司总 否
第一大股 份数量 比例 股本 为
东及其一 (万股) 比例 限
致行动人 售
股
及
限
售
类
型
深圳翠 否 340.00 23.09% 1.33% 否 2026-7-17 2026-7-18 罗湖法院 司法
艺 执行
小计 - 340.00 23.09% 1.33%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拍卖的情况
郭英杰先生和郭裕春先生系深圳翠艺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翠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为 2,680.54 万股
,累计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的股份为 2,680.54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100.00%,累计已被司法强制执行 696 万股。除本次
被拍卖的股份外,翠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440.003 万股将由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
/sifa.jd.com/2257)进行公开拍卖,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
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三、其他风险说明
1、鉴于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
回拍卖,后续可能还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若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经上述程序完成后,公司股东深圳翠艺将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将降低。本次
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司法拍卖受让方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拍卖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a362a220-3e19-4ef9-8d93-eef90d039e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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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53│ST萃华(002731):关于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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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鉴于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完成,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公司无法
在规定期限内(2026 年 6月 30 日前)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原因
2026 年 4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无法在预约日期及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
026-043),提示公司无法在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和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也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6
年 4月 30 日)披露上述定期报告。2026 年 5月 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47),因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6 年 4月 30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和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
(股票简称:ST 萃华,股票代码:002731)已自 2026 年 5月 6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完成,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年度股东会应当在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目
前公司无法按期发出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召开。
二、解决方案和披露时间安排
因公司对存货、收入及诉讼等定期报告重要事项因核查涉及的范围广、工作量大,核查工作尚未完成,导致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工
作暂未完成。
公司会尽最大努力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尽快完成核查,并组织有关人员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完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
告和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
公司会在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提交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成
相关披露工作。
三、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萃华,
股票代码:002731)已自 2026 年 5月 6日开市起停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
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808d5f5b-36e6-40b6-971b-97eb447ab5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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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52│ST萃华(002731):关于定期报告披露进展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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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和 2026 年第一季
度报告。因公司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公司未能完成 2025 年年报的编制工作,公司也未在法定期限
内(2026 年 4月 30日)披露上述定期报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萃华,股票代码:002731)已自 2026 年 5
月 6日开市起停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交
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
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原定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因公司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
完善,公司未能完成 2025年年报的编制工作,公司也未在法定期限内(2026 年 4月 30 日)披露上述定期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
称:ST 萃华,股票代码:002731)已自 2026 年 5月 6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7)。
一、相关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6月 16 日,公司对存货、收入等定期报告重要事项因核查涉及的范围广、工作量大,核查工作尚未完成,导致公
司定期报告编制工作暂未完成。
公司会尽最大努力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尽快完成核查,并组织有关人员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完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
告和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
二、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截至 2026 年 6月 16 日,公司未能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无法在法定期
限内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萃华,股票代码:002731)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2026 年
5月 6日)开市起被实施停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萃
华,股票代码:002731)已自 2026 年 5月 6日开市起停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
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
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公司于 2026 年 2月 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
2202600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已于 2026 年 2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
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3、公司于 2026 年 5月 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22026006 号),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定期
报告,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已于 2026 年 5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目前立案相关事项尚在调查过程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
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定期报告涉及的存货、收入等重要事项核查涉及的范围广、工作量大,核查工作尚未完成,公司
未能完成 2025 年年报的编制工作。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807b9965-db5b-41a0-bba4-25f4fc4aecc8.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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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萃华珠宝: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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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390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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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萃华珠宝: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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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07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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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萃华珠宝: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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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50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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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萃华珠宝: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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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881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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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萃华珠宝: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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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686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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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萃华珠宝: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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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87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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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萃华珠宝: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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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726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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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萃华珠宝: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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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725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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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1│萃华珠宝:2023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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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3-10-31/12182017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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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萃华珠宝:2023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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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3-08-29/12176711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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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9│萃华珠宝:2023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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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3-04-29/121668575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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