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31 ST萃华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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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52 │ST萃华(002731):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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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5 │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新增借款逾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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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2 │ST萃华(002731):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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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ST萃华(00273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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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33 │ST萃华(002731):关于无法在预约日期及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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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2 │ST萃华(00273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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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2 │ST萃华(002731):关于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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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2 │ST萃华(002731):关于新增重大诉讼及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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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2 │ST萃华(002731):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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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1 │ST萃华(00273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
│ │倍及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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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52│ST萃华(002731):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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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
《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22026006 号),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在立案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前期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 2026 年 2月 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次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目前立案相关事项尚在调查过
程中,对公司经营业绩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报刊及网站披露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024ba13f-13cf-44bc-8e6f-cf7194b7d4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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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5│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新增借款逾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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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逾期情况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沈阳萃华”)及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
萃华”)由于部分流动资金紧张,出现部分借款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深圳萃华在银行等融资机构新增 4
笔借款逾期,逾期未付本金 14,360.97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借款逾期本金为 63,761.81 万元。具体明细如
下(单位:万元):
序号 债务人 债权人 借款余额 逾期未付本金
1 沈阳萃华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10,000.00 5,000.00
2 沈阳萃华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10,000.00 5,000.00
3 深圳萃华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360.97 2,360.97
4 深圳萃华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区支行 5,000.00 2,000.00
合计 27,360.97 14,360.97
注:上述逾期金额均不包含因逾期未付利息、逾期产生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
二、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因上述借款逾期,公司及子公司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费用。若上述借款逾期问题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公司
及子公司可能面临诉讼、仲裁、被要求履行连带担保责任等风险,公司控股股东、部分 5%以上股东也可能面临诉讼、仲裁、被要求
履行连带担保责任等风险。借款逾期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及子公司融资能力下降,进一步加剧公司财务风险。目前公司仍有部分银行
借款将于未来到期,公司正积极与相关金融机构沟通,推进借款展期相关工作。
为妥善应对当前债务问题,公司正与相关债权人保持密切沟通,力争通过展期、还款计划调整等可行方案逐步化解逾期债务。同
时,公司将继续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加速资金回流,着力改善经营状况。
有关上述借款逾期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32faf169-7b15-4f05-8a46-7a998138ed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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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2│ST萃华(002731):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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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和 2026 年第一季
度报告。因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公司未能完成 2025 年年报的编制工作,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上述定期报告。
2、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萃华,股票代码:002731)于 2026 年 5 月 6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
内仍未披露,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第 9.4.18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上述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
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将被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公司原定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因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
,公司未能完成 2025 年年报的编制工作,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6 年 4月 30 日)披露上述定期报告。
二、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影响暨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在定期报告披露期
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2026年 5月 6日)开市起被实施停牌。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若公司在股票停牌后 2个月内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自披露
当日起复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起复牌)。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若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
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三、解决方案及披露时间安排
目前公司会尽最大努力加强与各方的沟通,组织有关人员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对于定期报告无法及时披露给投资
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20afdada-9e00-43ac-8c28-048db33a39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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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ST萃华(00273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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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萃华,证券代码:002731)交易价格于 2026 年 4月
27 日、4月 28 日、4月 2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暂时无法确定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于 2026年 2月 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2202600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
司立案调查。公司已于 2026 年 2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
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
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于 2026 年 4月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
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ST 萃华
2025 年年审会计师对审计工作进度和审计执行情况的说明》中提到:公司存货实存数量与财务报表结存数量存在重大差异,已执行
监盘、访谈等审计程序,但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财务报表中存货科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2、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先生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未发现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未发现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暂时无法确定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叠加其
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ST萃华 2025 年年
审会计师对审计工作进度和审计执行情况的说明》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若年
审会计师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将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四)项的相关规定,如果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将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鉴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
)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无法在预约日期及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公司原定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和 2026年第一季度报
告,因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信息需要进一步补充提供,公司无法在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和 2026 年第一季度报
告,也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6 年 4月 30 日)披露上述定期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8.3 条规定,上
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的,深交所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期限(2026 年 4月 30 日)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对该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
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第 9.4.18 条规定:上市公司
因触及上述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或者半
年度报告,将被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1ae3c8c-e576-4a33-800f-7709b28224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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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33│ST萃华(002731):关于无法在预约日期及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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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萃华(002731):关于无法在预约日期及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fb85557-cf02-4f11-bd05-3c74d0aec9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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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2│ST萃华(00273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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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
翠艺”)及一致行动人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深圳翠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
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轮候冻结股 占其所持股 委托日期 轮候 轮候机关 冻结深度说明
股东或第一 数(股) 份比例% 期限
大股东及其 (月)
一致行动人
深圳翠艺 否 14,722,560 100.00% 2026-4-22 36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 冻结(原股+红
人民法院 股+红利)
郭英杰 否 7,492,800 100.00% 2026-4-22 36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 冻结(原股+红
人民法院 股+红利)
郭裕春 否 4,590,000 100.00% 2026-4-22 36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 冻结(原股+红
人民法院 股+红利)
郭裕春 否 4,590,000 100.00% 2026-4-22 36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 冻结(原股+红
人民法院 股+红利)
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具体原因为公司借款逾期,深圳翠艺及其一致行动人郭英杰、郭裕春先生为公司融资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债权人申请诉讼保全,人民法院冻结了深圳翠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上述股份。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翠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及再冻结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 累计被冻结股份数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股) 的比例 的比例
深圳翠艺 14,722,560 5.75% 14,722,560 100.00% 5.75%
郭英杰 7,492,800 2.93% 7,492,800 100.00% 2.93%
郭裕春 4,590,000 1.79% 4,590,000 100.00% 1.79%
小计 26,805,360 10.46% 26,805,360 100.00% 10.46%
累计发生 41 笔轮候冻结情形。
三、其他说明
深圳翠艺及一致行动人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8c0a094-b098-4ce8-8cf8-4b0c22ca88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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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2│ST萃华(002731):关于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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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翁荣贵先生、王玉荣先生、刘彦文先生联合发来
的《独立董事关于督促经营管理层工作的函》(以下简称“《督促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督促函》的具体内容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层:
鉴于 2025 年年报披露日已临近,至今我们未能收到年报初稿,导致年报审议工作无法按时推进。我们作为独立董事,现再次向
经营管理层发出督促函。要求经营管理层尽快落实查清内部存在的问题,做好风险排查和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再次要求经营管理层全
力推进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尽快完成 2025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的编制,在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提交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我们审慎判断是否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收到《督促函》后高度重视,将认真落实独立董事督促函的要求。同时,公司将持续保持与各方的良好沟通,并依据相关法
律法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07ede19-97a3-408f-9e73-08d6114341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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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2│ST萃华(002731):关于新增重大诉讼及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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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萃华(002731):关于新增重大诉讼及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e6e48ee-c1f3-4c13-b1ce-a637e2c152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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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2│ST萃华(002731):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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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萃华(002731):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40e7acf-28be-46dd-a0ed-251a14d0df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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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1│ST萃华(00273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及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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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萃华(00273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及部...。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7fd1908-c2fb-46a7-901a-f7614b1b0e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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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28│ST萃华(002731):关于无法在预约日期及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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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和 2026 年第一季
度报告。因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信息需要进一步补充提供,公司无法在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和 2026 年第一季
度报告,也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6 年 4月 30 日)披露上述定期报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8.3 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的,深交所于相关定期报告披
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
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第 9.4.18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上述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将被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原定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和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因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信息需要进一步补充提供,
公司无法在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和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也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6年 4月 30 日)披
露上述定期报告。
二、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8.3 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的,深交所于相关定期报告披
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
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第 9.4.18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上述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将被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3、目前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会尽最大努力加强与各方的沟通,组织有关人员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
制工作,尽快完成披露 2025年年度报告及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对于定期报告预计无法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
意。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ed850d6-859f-42e5-adaf-3bd58ccbbd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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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3│ST萃华(00273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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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萃华,证券代码:002731)交易价格于 2026 年 4月
22 日、4月 23 日、4月 2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先生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叠加其
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ST萃华 2025 年年
审会计师对审计工作进度和审计执行情况的说明》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若年
审会计师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将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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