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33 雄韬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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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9:37 │雄韬股份(002733):股票交易波动异常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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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8:47 │雄韬股份(002733):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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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6:37 │雄韬股份(002733):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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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20:38 │雄韬股份(002733):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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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9:08 │雄韬股份(002733):股票交易波动异常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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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9:07 │雄韬股份(00273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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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15:34 │雄韬股份(00273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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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15:34 │雄韬股份(00273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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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44 │雄韬股份(00273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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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2 │雄韬股份(002733):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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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9:37│雄韬股份(002733):股票交易波动异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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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 年 6月 29 日、2026 年 6
月 30 日、2026 年 7月 1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电话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目前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六)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声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的情形;
(二)《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
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fdf48eb6-eebe-4d00-8ab2-2a8c00f3d5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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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8:47│雄韬股份(002733):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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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9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8月 5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44,113,207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20 元,共募集资金 935,199,988.4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19,699,988.40 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16】第 1112 号”《验资报告》。
(二)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3 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 年 9月 8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35,745,606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8.24 元,共募集资金 651,999,853.4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639,620,850.64 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勤信验字【2020】第 004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且,公司、天风证券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
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深圳市氢瑞燃料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天风证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天
风证券、湖北雄韬锂电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天风证券、湖北雄
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2026 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及 2026年 5月15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雄韬通信基站储能投资
项目”和“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终止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7,433.06 万元(最终以届时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
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湖北雄韬锂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6,432.67 万
元(最终以届时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将予以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16 年及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用途 账户状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51067643817 雄韬通信基站储能投资项目 本次注销
司深圳大鹏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4250100004200000265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 本次注销
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 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4250100004200003925 湖北雄韬锂电生产基地建设 本次注销
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 项目(二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38070100100293992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 本次注销
司深圳和平支行 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4250100004200004393 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 存续
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 (5GWh)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2026 年 5 月 28 日,公司注销了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用于“湖北雄韬锂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二期)”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4250100004200003925),结余资金合计 64,332,407.32 元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2、2026 年 5 月 28 日,公司注销了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用于“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
”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4250100004200000265),结余资金合计 3,700,852.13 元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3、2026 年 5 月 29 日,公司注销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用于“雄韬通信基站储能投资项目”的募集
资金专户(账号:751067643817),结余资金合计 44,866,584.28 元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4、2026 年 6月 2日,公司注销了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开立的“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的募集资金
专户(账号:338070100100293992)结余资金合计 125,893,673.50 元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公司注销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255f67c4-e25e-4328-af6e-752454e556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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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6:37│雄韬股份(002733):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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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6月 5日,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不超过 4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6月 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9)。
在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 394,601,908.03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对该部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
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截至 2026 年 6 月 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
限未超过 12 个月。同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e3bce0e1-62f6-448f-b36d-d668e77b49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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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20:38│雄韬股份(002733):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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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关注到网络平台发布了有关公司的不实传闻,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1.6规定,上述不实言论可能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同时可能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误导
。公司及时核实相关情况,现针对上述不实传闻予以澄清如下:
一、传闻情况
近期,公司关注到互联网平台、社交媒体及部分自媒体陆续发布、传播针对本公司的多篇不实言论,主要内容包括:2026 年 5
月 26 日网传称“大 A仅此一韬”,5月 25 日,华为公司发表了韬(τ)定律,提出以“时间(τ)缩微”替代“几何缩微”;互
联网平台、社交媒体及部分自媒体将公司定位为“AI 算力基础设施核心供应商”的表述,市场进一步延伸至“微软独家供应商”、
“英伟达电源供应商”等叙事。
上述不实传闻内容片面、失真,具有较强误导性,已对公司形象、正常经营秩序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判断造成不良影响。为维护
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就相关传闻逐一澄清说明如下。
二、相关情况澄清说明
(一)华为公司发表了韬(τ)定律,与公司业务不存在关联
公司未与华为公司存在合作关系,华为公司发布的韬(τ)定律相关概念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互联网平台、社交媒体及部分自媒体关于将公司定位为“AI 算力基础设施核心供应商”的表述
公司不属于“AI 算力基础设施核心供应商”,对于单个的数据中心或算力中心项目来说,电源系统只占该数据中心或算力中心
总投资的 5%-10%,属于算力产业链配套支撑环节。公司也不存在 AI 芯片、AI 服务器、算力算力调度平台、算力算法等核心算力基
础设施研发、生产与运营业务,未涉足 AI 算力核心硬件、核心算力服务等领域,公司并非行业定义的 AI 算力基础设施核心供应商
。
(三)关于市场进一步延伸至“微软独家供应商”、“英伟达电源供应商”等叙事
有投资者于 2025 年 1月 15 日在互动易提问,公司回复:公司与华为、字节、英伟达、微软暂无合作。
截至目前,公司与上述客户(华为、字节、英伟达、微软)也未开展业务合作。
短期内,公司也不会与上述客户开展业务合作。
(四)关于公司氢能业务对公司销售额、利润的贡献及氢能募投项目终止公司的氢能业务仍处于商业化早期阶段,公司 2025 年
氢能板块收入为 869万元,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很小。
基于当前氢能行业基础设施尚不完善、产业成本偏高、技术快速迭代的行业现状,公司终止了部分氢能募投项目。短期内,氢能
业务不会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
(五)关于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业务
公司目前对固态电池在研发阶段,没有进入量产阶段,未形成销售收入。短期内,固态电池不会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参股无锡盘古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股份 25.83%,其主要生产钠离子电池,无锡盘古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销售收入为 4042 万元,净利润为亏损 3928 万元,故钠离子电池业务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很小。短期内,钠离子电池也不会成
为公司的主营业务。
三、公司自查情况说明
经公司全面自查,并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
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算力电源相关的技术水平和经营情况未发生明显变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重大合同、重大投融资、资产重组、股权变动等事项;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示,部分网络不实传闻可能会误导投资者判断、扰乱资本市场秩序、博取流量或操纵市场。请广大投资者增强风险防
范意识,自觉抵制、切勿轻信和转发各类未经证实的网络传闻。
四、风险提示及相关声明
1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依法
需要披露的信息均通过上述指定媒体发布,任何非指定渠道发布的信息均不代表公司立场。
2、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不实信息的传播动态,及时予以澄清。所有的信息披露,请以公司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3、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传闻,坚持价值投资、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9bb2fe9e-f866-4bf7-8193-ebd7f17bd5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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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9:08│雄韬股份(002733):股票交易波动异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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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 年 5月 22 日、2026 年 5
月 25 日、2026 年 5月 26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电话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目前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六)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声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的情形;
(二)《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
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73a4c651-3c07-4842-8ff2-1452e68a93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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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9:07│雄韬股份(00273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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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6,
409,100 股。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2025年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4,214,913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
已回购股份 6,409,100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即 377,805,813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1.000000 元(含税),预计本次
利润分配 37,780,581.3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1.
00 元÷10×377,805,813股)÷384,214,913 股=0.0983318 元/股(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
价-0.0983318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6 年 5月 15 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 2025 年权益分派方
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84,214,913 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6,409,
100 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即 377,805,813 股),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 1.000000 元(含税),预计本次利润分配 37,780,
581.3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
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6,409,1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
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即(1.00 元÷10×377,805,813 股)÷384,214,913股=0.0983318 元/股(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
记日收盘价-0.0983318 元/股。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保持一致。
5、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409,100.00股后的377,805,81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
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将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变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因此,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1.000000 元÷10×377,805,813 股)÷384,
214,913 股=0.0983318 元/股(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3318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同富工业区雄韬科技园咨询
联系人:林伟健
咨询电话:0755-66851118 转 8245
传真电话:0755-66850678 转 824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2d504b60-fcaf-4124-95ba-e3bbad8a13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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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15:34│雄韬股份(00273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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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5 日 9:15至 2026 年 5月 1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 7 栋 B 座 7 楼 9-12 室雄韬股份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华农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307 人,共计代表股份 144,729,1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8.3078%。其中:出席
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股份 124,108,43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2.8498%。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
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4人,代表股份 20,620,72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4580%。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306
人,代表股份 20,620,92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4581%。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出
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4,517,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5%;反对 19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6%;弃权 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9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408,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14%;反对 196,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19%;弃权 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6%。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507,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2%;反对 20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5%;弃权 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1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399,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73%;反对 204,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32%;弃权 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5%。
3、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44,520,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5%;反对 19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1%;弃权 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1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411,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60%;反对 192,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45%;弃权 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5%。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519,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4%;反对 19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1%;弃权 1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1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411,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50%;反对 192,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45%;弃权 1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5%。
5、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表决结果:同意 144,477,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58%;反对 20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7%;弃权 4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3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368,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75%;反对 203,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78%;弃权 4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7%。
6、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35,763,293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051%;反对 8,800,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806%;弃权 165,4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655,054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5205%;反对 8,800,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2.6774%;弃权 16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21%
。
7、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192,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44%;反对 26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80%;弃权 1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7
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192,9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44%;反对 26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80%;弃权 1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7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1162b675-ee49-4c3f-af1b-ff95b93517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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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15:34│雄韬股份(00273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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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00273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2aab04bb-6ec3-4c5e-9c45-4f6f698a53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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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44│雄韬股份(00273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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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
(一)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市场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任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公司利益长远发展的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机制挂钩。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下列事项:
(一)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分配机制、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方案,明确薪酬的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二)负责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绩效考核;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予以披露。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
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
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
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八条公司按照“规范、激励、倾斜”的导向,以及“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与经济效益相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
机制”的原则,构建工资效益联动、特殊事项支持和工资水平调控等共同组成、协调运转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
额清算额为基础,根据经济效益,参考劳动力市场价位,结合新酬调控要求,合理编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
第九条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由董事会提出议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
承担。
第十条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在
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本制度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规定执行,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以其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与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确定其薪酬,不再领取董事薪酬。第十
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
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
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第十二条 公
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过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核心员
工实施中长期激励。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
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的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
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
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
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二十一条 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可能的
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一)内部因素: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方式调整、组织架构及职位职责的调整等;
(二)外部因素: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因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或者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并及时修订本制度,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a4da3233-b875-4187-aec5-6c5642dde5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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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2│雄韬股份(002733):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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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张华农先生(召集人)、何天龙先生、吕晓明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张建先生(召集人)、冯艳芳女士、刘琦女士;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吕晓明先生(召集人)、冯艳芳女士、张华农先生;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冯艳芳女士(召集人)、张建先生、何天龙先生。
上述委员会人员及其构成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情况
公司总经理:何天龙先生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刘刚先生
公司财务负责人:孙彩平女士
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舒傲蕾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林伟健先生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闫亚光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
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刘刚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66851118-8245
传真:0755-66850678-8245
邮箱:ares@vision-batt.com
邮编:518120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
舒傲蕾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66851118-8245
传真:0755-66850678-8245
邮箱:shuaolei@vision-batt.com
邮编:518120
林伟健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66851118-8245
传真:0755-66850678-8245
邮箱:linwj@vision-batt.com
邮编:51812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d8a5983-e5a6-4a15-8bfd-c543b2de4d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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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2│雄韬股份(002733):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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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鉴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13日成立,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号十层 1001。(5)首席合伙人:胡柏和。
(6)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79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40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42人。
(7)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8,597.2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1,916.0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
2,211.51万元。
(8)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35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批发业等,审计收费共计人民币 3,711.00万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025 年 12 月 31 日):5,447.17 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 万
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近三年未因职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情况。
3、诚信记录
2023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次。
2025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次。
2026年 1月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7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1姓名:肖逸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1从业经历:肖逸 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加入中勤万信,至今为深圳
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申报审计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2姓名:唐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2从业经历: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 IPO申报审计等证券相关业务。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张宏敏,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
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四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肖逸(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次。唐伊(签字注册会计师)和张宏敏(质量控制复核人
)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
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 2026年度审计费用总额拟定为人民币 16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 13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拟定为 25 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根据公司 2026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
格水平决定 2026年度最终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中勤万信的资质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并对其 2025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63504cb-59d7-442d-a645-f159ff6911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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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2│雄韬股份(002733):勤信专字【2026】第0761号-雄韬股份-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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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002733):勤信专字【2026】第0761号-雄韬股份-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556dc70-17f3-4980-adaf-e634745f18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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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2│雄韬股份(002733):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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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002733):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8d31a62-a590-49ac-9d07-07450a2a8f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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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2│雄韬股份(002733):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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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
)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勤万信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
为中勤万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3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十层 1001
(5)首席合伙人:胡柏和
(二)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担任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1姓名:肖逸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1从业经历:肖逸 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加入中勤万信,至今为深
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
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2姓名:唐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2从业经历: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 IPO 申报审计等证券相关业务
。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张宏敏,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
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四家。
(二)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诚信记录情况: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肖逸(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次。唐伊(签字注册会计师)和张宏敏(质量控制复核人
)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公司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近一年中勤万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2025
年,中勤万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勤
万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和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中勤万信在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76b0b7b-fd5f-427d-9bc0-8491bd06d4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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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2│雄韬股份(002733):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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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002733):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edf39c5-6829-4500-af7b-b1a08bd526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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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2│雄韬股份(00273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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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
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并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在 2026 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2026 年度中期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的滚存利润进行现金分红,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含税)
。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升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执
行具体的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公司已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二)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
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1f11198-d150-414f-9b3c-2935e99921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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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2│雄韬股份(00273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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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 2025 年 7月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
施问答以及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 12月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
业 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 号)、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
〕32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 19 号
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
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 19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
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 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
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0864f30-e86c-4c9a-bbf6-b1762cd7b1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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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2│雄韬股份(00273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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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00273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7f1cab9-1ddf-4380-83ee-520c19ad63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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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2│雄韬股份(00273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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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00273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169736b-db0f-4121-95ed-7d552fa5df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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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2│雄韬股份(002733):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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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002733):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0e29dde-86d3-46dc-98b9-1cfda11597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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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2│雄韬股份(002733):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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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审计资质及 2025 年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3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十层 1001
(5)首席合伙人:胡柏和
二、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担任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
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月 28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勤万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
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计机构关于 2025 年度审计计划
、审计范围、审计人员配置、审计进度安排及审计重点等事项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2026 年 2月 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计机构关于 2025 年度审计进展情况
、主要审计程序执行情况及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的汇报,并进行充分沟通与交流。
(五)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d6fefde-81cc-4de2-8979-c02419962a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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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1│雄韬股份(00273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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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00273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521020e-022b-4313-8530-3c70aab0ad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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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1│雄韬股份(00273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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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00273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0491d70-60cf-4ed9-8e05-bf2ae13179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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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1│雄韬股份(002733):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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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00273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8249934-67f9-47f8-a96d-08d0c2740f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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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1│雄韬股份(002733):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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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002733):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b35d50e-92ed-4956-a6ae-980bcbac4d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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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0│雄韬股份(002733):勤信审字【2026】第1719号-雄韬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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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十层 1001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勤信审字【2026】第 1719 号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雄韬电源公司)2025 年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雄韬电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雄韬电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5326887-de79-4020-8467-0526414cf8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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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0│雄韬股份(002733):勤信专字【2026】第0762号-雄韬股份-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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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002733):勤信专字【2026】第0762号-雄韬股份-募集资金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729110e-c166-4c90-9ec6-17414a8c81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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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0│雄韬股份(002733):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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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韬股份
”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雄韬
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3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年 9月 8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
5,745,606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8.24元,共募集资金 651,999,853.4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639,620,850.64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勤
信验字【2020】第 0044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4月 15日,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 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累计使用募 截至期 项目
号 投 总额(万元 集 末 状态
资总额(万元 ) 资金(万元 投资进
) ) 度
1 2020 武汉雄韬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产业化 33,620.27 - - - 已变更
年非 基
公开 地建设项目
2 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 - 33,620.27 - - 拟暂缓
基
地建设项目
3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 12,856.70 不适用 1,268.63 9.87% 拟终止
4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电堆研发项目 5,914.08 不适用 5,979.32 101.10% 已结项
5 补充流动资金 11,571.04 不适用 11,625.00 100.47% 已结项
合计 63,962.09 - 18,872.95 29.51% -
三、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的情况
“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为 33,620.27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
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 2027年 8月 15日。为确保项目投入的有
效性,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秉持审慎投资原则,对募集资金使用较为慎重,截至 2026年 4月 15日上述项目尚未开
工建设、也未投入募集资金。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当前内外部环境发生的较大变化情况,经审慎研究,在项目实施主
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暂缓实施。
(二)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原因及后续安排
受锂电池应用行业周期性波动及下游客户订单预测趋于保守等因素的影响,现阶段公司锂电池产能已具备满足现有客户需求的能
力,为避免新增产能的闲置风险,公司阶段性放缓了对锂电池产能的扩产节奏,导致“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整体延期,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完成。
公司对本项目重新进行了研究和评估,认为基于整体市场需求变化、公司发展战略及公司现阶段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现有生产
基地能够满足目前的订单交付及增长需求。现阶段,该项目继续建设将造成公司产能闲置的情形,无法实现公司经营效益最大化的目
的。
因此,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暂缓上述“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建设。后续公司会充分考虑市场趋势、行业发展以及公司战略等因素,审慎评估项目的可行性以及项目前景,同时公司也将
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时安排,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在暂缓实
施期间,公司不会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本项目。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暂缓实施,是公司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实际情况
以及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募投项目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
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并严格按照规则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
暂缓实施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对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
施的议案》,经审慎论证,董事会认为,本次暂缓募投项目实施是公司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实际情况以及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
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暂缓实施有助于公司集中优势资源,避免盲目投资,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与合理使用。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对部
分募投项目的暂缓安排。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
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27845d2-a11c-46d3-9333-8d0cbf060f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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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0│雄韬股份(00273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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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00273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8a7d8c5-da85-4075-ae3f-e1c2306297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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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0│雄韬股份(00273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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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韬股份
”或“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雄
韬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9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8月 5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44,113,207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20元,共募集资金 935,199,988.4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16,630,070.28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16】第 1112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年度
期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65,653,686.61
减: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40,631,732.66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 2,683.50
加:募投项目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
加: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 681,249.06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25,700,519.51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3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年 9月 8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
5,745,606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8.24元,共募集资金 651,999,853.4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639,620,850.64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勤
信验字【2020】第 0044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年度
期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34,427,090.95
减: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2,881,544.60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 4,955.79
减: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12,131,501.26
加:募投项目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351,000,000.00
加: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 1,014,717.36
减:募投项目结项结余资金转出 -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71,423,806.66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且,公司、天风证券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
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深圳市氢瑞燃料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天风证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天
风证券、湖北雄韬锂电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天风证券、湖北雄
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备注: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大鹏支行隶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田支行管辖,因此监管协议中银行签署方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田支
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为 125,70
0,519.51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 751067643817 活期 44,799,558.7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 44250100004200000265 活期 3,700,055.5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 44250100004200003925 活期 77,200,905.25
合计 / / 125,700,519.51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为 171,42
3,806.66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 338070100100293992 活期 843,940.96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 44250100004200004393 活期 170,579,865.70
合计 / / 171,423,806.66
注 1: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4250100004200002129),已于 2023 年 4月
11日注销;
注 2: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4250100004200002429),已于 2024 年 10
月 22日注销;
注 3: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70573810258),已于 2024 年 10月 29日注销;
注 4 : 公 司 在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深 圳 市 分 行 开 立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账 号44301560045323070000),已
于 2025 年 8月 8日注销。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雄韬通信
基站储能投资项目”、“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对“湖北雄韬锂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进行结项,并将前述募
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对“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暂缓实施。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 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
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
核,并出具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5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 20
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
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或存放募集资金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8159417-3c90-4461-b960-1145ecc122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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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0│雄韬股份(002733):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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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002733):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6bf1e61-6ae9-4bf3-907c-ba7a4fc0f8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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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0│雄韬股份(002733):关于202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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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雄韬股份”)拟在2026 年度向关联方深圳市恒润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恒润禾”)采购纸箱、端子、连接板配件辅材,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公司拟在 2026 年度向关联方湖北雄瑞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雄瑞”)采购隔板及设备,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3
,000 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华农先生的兄长张华军先生持有恒润禾 40%的股权,张华军先生的儿子张弛先生持有恒润禾 20%的股权。张华
农的外甥女丁冬娜持有恒润禾 36%的股权。恒润禾持有湖北雄瑞 72.5283% %股权,张华军先生持有湖北雄瑞12.56%股权;
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6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以表决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联董事张华农、徐可蓉回避了表决。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拟在 2026 年度向关联方恒润禾采购纸箱、端子、连接板配件辅材,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1,53
2.14 万元。
拟在 2026 年度向关联方湖北雄瑞采购隔板及设备,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 万元。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951.79 万元。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实际发生 预计金 实际发 实际发生 披露日期及索
交易 金额(万 额(万 生额占 额与预计 引
类别 元) 元) 同类业 金额差异
务比例 (万元)
(%)
向关 深圳市恒润禾 采购纸箱、端 1,532.14 3,000.00 - -1,467.86 《2025 年度公
联人 实业有限公司 子、连接板配件 司日常关联交
采购 辅材 易预计情况的
原材 公告》公告编
料及 号:2025-018
出租 湖北雄瑞自动 隔板及设备 951.79 3,000.00 - -2,048.21 《2025 年度公
办公 化设备有限公 司日常关联交
用地 司 易预计情况的
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8
无锡盘古新能 出租办公用地 1.99 500.00 - -498.01 《2025年度公
源有限责任公 及采购电芯 司日常关联交
司 易预计情况的
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8
小计 - 2,485.92 6,500 - -3,514.08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一)名称:深圳市恒润禾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好
企业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三溪社区福新北路 15-2 号 3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五金、机电产品的购销(不含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日用化工产品的购销(不含易燃易爆剧毒物品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纸箱、五金制品的生产加工;普通货运。电线、电缆制造。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恒润禾资产总额为 6,604.36 万元,资产净额2,682.77 万元,资产负债率 59.38%。2025 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 3,114.29 万元,净利润 4.82 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华农的兄长张华军持有恒润禾 40%的股权,张华军的儿子张弛持有恒润禾 20%的股权,张华农的外甥女丁冬娜
持有恒润禾 36%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目前恒润禾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
。
(二)名称:湖北雄瑞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370.89 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晓勇
企业住所: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京山经济开发区祠堂塆路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
,电池零配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
售,五金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
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湖北雄瑞资产总额为 5,925.84 万元,资产净额2,306.70 万元,资产负债率 61.07%。2025 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 4,868.26 万元,净利润-372.93 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恒润禾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华农的兄长张华军及其儿子张驰控制的企业,恒润禾持有湖北雄瑞 72.5283%的股权;同时,张华
军直接持有湖北雄瑞 12.56%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目前湖北雄瑞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
力。
三、关联交易的内容
1、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2、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恒润禾就纸箱、连接板、端子采购签署了为期一年的《购销合同框架协议》。主要包含: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以采购订
单形式确定交货时间和数量,付款方式为月结 60 天,有效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与湖北雄瑞就隔板及相关设备采购签署了为期一年的《购销合同框架协议》。主要包含: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以采购订单
形式确定交货时间和数量,付款方式为月结 60 天,有效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及原因
恒润禾是公司生产所需纸箱、端子、连接板辅助材料的供应商,湖北雄瑞是公司生产所需隔板及相关设备的供应商,满足了公司
产品多样化的需求,提高了公司服务客户的能力。
2、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 2025 年度实际发生和 2026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发
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平、公允、合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对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充分论证,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将予以回避表决。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
案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d019bc3-5667-4a67-8800-ce5d0ff4ed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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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0│雄韬股份(00273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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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的议案》,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更
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审慎决定对其暂缓实施。对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年9月8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
745,606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8.24 元,共募集资金 651,999,853.4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39,620,850.64 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勤信
验字【2020】第 0044 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4月 15日,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 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累计使用 截至期 项目状态
号 诺投 资 募集 末
资总额(万 总额(万 资金(万 投资进
元) 元) 元) 度
12 2020 武汉雄韬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产业化基 33,620.27- -33,620.2 -- -- 已变更拟
年非公 地建设项目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 7 暂缓
开 Wh)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
3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 12,856.70 不适用 1,268.63 9.87% 拟终止
4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电堆研发项目 5,914.08 不适用 5,979.32 101.10 已结项
%
5 补充流动资金 11,571.03 不适用 11,625.00 100.47 已结项
%
合计 63,962.08 18,872.95 29.51% -
三、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的情况
“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为 33,620.27 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7年 8月15日。为确保项目投入的有
效性,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秉持审慎投资原则,对募集资金使用较为慎重,截至 2026 年 4月 15 日上述项目尚未
开工建设、也未投入募集资金。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当前内外部环境发生的较大变化情况,经审慎研究,在项目实施
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暂缓实施。
(二)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原因及后续安排
受锂电池应用行业周期性波动及下游客户订单预测趋于保守等因素的影响,现阶段公司锂电池产能已具备满足现有客户需求的能
力,为避免新增产能的闲置风险,公司阶段性放缓了对锂电池产能的扩产节奏,导致 “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整体延期,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完成。
公司对本项目重新进行了研究和评估,认为基于整体市场需求变化、公司发展战略及公司现阶段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现有生产
基地能够满足目前的订单交付及增长需求。现阶段,该项目继续建设将造成公司产能闲置的情形,无法实现公司经营效益最大化的目
的。
因此,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暂缓上述“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建设。后续公司会充分考虑市场趋势、行业发展以及公司战略等因素,审慎评估项目的可行性以及项目前景,同时公司也将
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时安排,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在暂缓实
施期间,公司不会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本项目。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暂缓实施,是公司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实际情况
以及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募投项目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
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并严格按照规则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
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
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
施的议案》,经审慎论证,董事会认为,本次暂缓募投项目实施是公司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实际情况以及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
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暂缓实施有助于公司集中优势资源,避免盲目投资,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与合理使用。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对部
分募投项目的暂缓安排。
六、保荐机构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
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f20e21b-e132-49be-bd40-caac594839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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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9│雄韬股份(002733):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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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
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第五届独立董事冯绍津女士、冯艳芳女士和张华先生提交的《独立董
事关于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核,就其独立性情况进行了核查与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冯绍津女士、冯艳芳女士和张华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34122b8-ee95-481a-adbb-036cf30c50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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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9│雄韬股份(00273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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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会
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 7栋 B座 7楼 9-12室雄韬股份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5.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
6.00 《关于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提案 7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本次股东会其他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
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6年 4月 2日 16:30前送
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 7栋 B座 7楼9-12室雄韬股份大会议室,邮编:518120,
信函请注明“信函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2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
7栋 B座 7楼 9-12室雄韬股份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伟健
联系电话:0755-66851118-8245
联系传真:0755-66850678-8245
联系邮箱:linwj@vision-batt.com
联系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 7栋 B座 7楼 9-12室雄韬股份大会议室邮政编码:518120。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
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2493b17-0059-4a2f-a8dd-3cb5442e2a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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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9│雄韬股份(00273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冯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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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00273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冯艳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0564784-d79c-4453-90d5-44b7c50b57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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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9│雄韬股份(00273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华-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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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00273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华-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8ab807d-874b-453a-9cdc-66bc32bab4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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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9│雄韬股份(00273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冯绍津-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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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00273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冯绍津-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ac52ef8-e8e9-4be2-835c-dbc203f973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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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52│雄韬股份(002733):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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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002733):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f2c87144-4e94-4aea-bc4c-64f3c614a0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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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9│雄韬股份(00273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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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4 月 14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14 日 9:15至 2026 年 4月 14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 7 栋 B 座 7 楼 9-12 室雄韬股份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华农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321 人,共计代表股份 132,249,51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5.0046%。其中:出席
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股份 124,108,53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2.8498%。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
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7人,代表股份 8,140,97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1548%。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320
人,代表股份 8,141,27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1549%。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出
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32,228,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弃权 11,9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120,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5%;反对 8,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3%;弃权 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2%。
2、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2,227,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5%;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弃权 1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9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119,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22%;反对 8,9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3%;弃权 1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5%。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2,22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7%;反对 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 1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
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119,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9%;反对 9,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8%;弃权 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c095a357-a6f2-4267-83b9-b431e791d0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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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9│雄韬股份(00273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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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Email):info@sundiallawfirm.com 网址(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6)第 063 号致: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信达律师参
加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进行必要的验证工作。信达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
见证,并出具本《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
《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本《股东会法律意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基于对
本《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事实的调查和了解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股东会法律意见书》,信达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参与和审阅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
文件和资料,信达假设:公司向信达提供的与本《股东会法律意见书》相关的文件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不包含任何
误导性的信息,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股东会法律意见书》中,信达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规定,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
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以及其他与议案相关的事实、数据的
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信达同意将本《股东会法律意见书》随同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股东会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
责任。
鉴此,信达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实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一)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根据2026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发布了本次股东会通知。前述股东会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召开时间、地
点、网络投票的时间、投票代码、投票议案号、投票方式以及股东需审议的内容等事项。
经核查,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了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8日的《证券持有人名册》。
(二)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
在公司如期召开。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与会议通知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4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1.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4名,持有公司股份124,108,5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498%。股东
均持有相关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均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2. 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信达律师。
信达律师认为,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
(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会议网络投票统计表,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317名,代表公司股份8,140,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48%。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的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验证其身份。
(三)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及表决事项均为公司已公告的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所列出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
人并未提出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所列议案以外的其他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按照《股东会规则》和《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和监票,当
场公布了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合并计算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
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32,228,7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8,120,4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5%;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3%;弃权11,9
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2%。
2.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32,227,7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5%;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67%;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8,119,4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22%;反对8
,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3%;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5%。
3.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32,228,0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69%;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结果为:同意8,119,7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59%;反对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8%;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3%。
四、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本页为《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
杨 阳
负责人:李忠
易明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9048ef66-29c6-46a4-b48e-004b55be2d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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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4│雄韬股份(00273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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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00273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02c5a546-bf19-439f-8b11-cb9e9802f2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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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4│雄韬股份(00273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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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00273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3b4e0279-6afa-45b5-a2e9-0f40540f75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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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2│雄韬股份(002733):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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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日召开了公司 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并在 2026年 4月 3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分别选出 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完成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情况(简历见附件)
非独立董事:张华农、徐可蓉、何天龙、秦磊、韩哲、刘琦(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冯艳芳、张建、吕晓明
任期:任期三年,自 2026 年 04 月 03 日至 2029 年 04 月 02 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1、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非独立董事唐涛先生、龙丽丽女士和罗贤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唐涛先生和龙丽丽
女士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罗贤旭先生离任后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涛先生、龙丽丽女士和罗贤旭先生未
持有公司股份。
2、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独立董事冯绍津女士和张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离任后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绍津女士和张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3、因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且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监事会主席罗晓燕女士、监事韩哲先生、监事齐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
事,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韩哲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晓燕女士、韩哲先生和齐磊先生未持
有公司股份。
上述离任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公开承诺,并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妥善做好工作交接或者依规接受离任审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唐涛先生、龙丽丽女士、罗贤旭先生,独立董事冯绍津女士、独立董事张华先生、监事会主席罗晓燕女士
、监事齐磊先生、监事韩哲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辛勤付出,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及
管理层对其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8904f030-7b06-4852-889d-5ade167e0b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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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6│雄韬股份(002733):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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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002733):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d985716e-c8dc-4c41-965d-327c8cbe24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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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5│雄韬股份(002733):关于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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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002733):关于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a4a1b1d6-0cd5-4af9-89bb-7846b54e79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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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4│雄韬股份(00273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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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00273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56097326-ea29-45ca-9d80-552db2a152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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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4│雄韬股份(002733):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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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002733):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56afc644-5e9f-4248-8462-c92fff23d6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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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2│雄韬股份(002733):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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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002733):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0bcdd5ff-d678-47ca-82b5-6997e83202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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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2│雄韬股份(002733):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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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002733):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41e66ed9-6a1d-4578-bf8a-c20acf42b1ec.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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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雄韬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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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雄韬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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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706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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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雄韬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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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39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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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雄韬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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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710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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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雄韬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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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06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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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雄韬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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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06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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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雄韬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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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36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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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雄韬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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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71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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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雄韬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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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016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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