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35 王子新材 更新日期:2026-03-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3-20 20:02 │王子新材(00273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
│2026-03-13 18:56 │王子新材(002735):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
│2026-03-13 18:37 │王子新材(00273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
│2026-03-13 18:36 │王子新材(002735):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3-13 18:34 │王子新材(002735):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
├─────────┼──────────────────────────────────────────────┤
│2026-03-13 18:34 │王子新材(002735):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
├─────────┼──────────────────────────────────────────────┤
│2026-03-13 18:34 │王子新材(002735):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
├─────────┼──────────────────────────────────────────────┤
│2026-03-13 18:34 │王子新材(002735):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 │
├─────────┼──────────────────────────────────────────────┤
│2026-03-13 18:34 │王子新材(002735):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
├─────────┼──────────────────────────────────────────────┤
│2026-03-13 18:34 │王子新材(002735):公司章程(2026年3月) │
└─────────┴──────────────────────────────────────────────┘
─────────┬────────────────────────────────────────────────
2026-03-20 20:02│王子新材(00273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王子新材(00273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73e55eee-62a9-4146-9aab-f201bdc41abf.PDF
─────────┬────────────────────────────────────────────────
2026-03-13 18:56│王子新材(002735):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王子新材(002735):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2ef4342e-f6c3-490b-ae24-0028a6583e71.PDF
─────────┬────────────────────────────────────────────────
2026-03-13 18:37│王子新材(00273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王子新材(00273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b842f485-f3a1-4502-b994-01c30999fb90.PDF
─────────┬────────────────────────────────────────────────
2026-03-13 18:36│王子新材(002735):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月 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上午 9:30 时在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奋进路 4 号王子工业园深圳王子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 7人,实际参加表决 7人,分别为王进军、王武军、程刚、任
兰洞、孔祥云、曹跃云、孙蓟沙。其中,董事王进军、王武军、程刚、孔祥云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其他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进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了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的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
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并拓展了其在 ESG 事项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职责。本次调整涉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名称及相
关职责,其成员数量、任期等保持不变。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有关“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表述同步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
展委员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更名并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
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修订相应制度,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
治理制度。
为了保证本次变更有关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
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
公司章程》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的情况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1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及相关制度。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中的子议案 1、2、3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原制度相应废止。(子议案
1项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子议案 4、5、6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同意于 2026 年 3月 31 日 14 时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
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通过。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0026e88e-26ec-4923-a747-0c13a8f19137.PDF
─────────┬────────────────────────────────────────────────
2026-03-13 18:34│王子新材(002735):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升公司的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
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并拓展了其在 ESG 事项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职责。本次调整涉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名称及相
关职责,其成员数量、任期等保持不变。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有关“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表述同步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
展委员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
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ee401227-c059-4cf4-8710-0679df63a200.PDF
─────────┬────────────────────────────────────────────────
2026-03-13 18:34│王子新材(002735):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
第 1.1 条 为加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
司利益,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障董事的合法权益,保证董
事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 1.2 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资决策及 ESG管理的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 2.1 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 3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名独立董事。第 2.2 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2.3 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召集人 1名,召集人的选举应当获得委员的 1/2以上
同意;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第 2.4 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
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
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第 2.5 条 委员除应遵守《公司法》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
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以保证有效地履行其应尽职责。第 2.6 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
织和决议落实等日常事宜由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 3.1 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 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议;
5. 对公司涉及 ESG 的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包括战略规划、目标设定、政策制定、执行管理、风险评估、绩效表现、信息
披露等事宜;
6.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7.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8.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 3.2 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 4.1 条 董事会秘书应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向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
1. 由公司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
料;
2. 公司有关部门对外进行洽谈的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
3. ESG事项相关资料和报告;
4.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履职的其他资料。
第五章 议事细则
第 5.1 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当于定
期会议召开以前 5 日通知全体委员,临时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以前 3 日通知全
体委员,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2. 会议期限;
3. 会议议题;
4. 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 会议通知的日期。
董事会秘书所发出的会议通知应备附内容完整的议案。第 5.2 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
并主持委员会工
作,当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
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职责。
1.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应由委员本人出席,委员未出席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
权;
2.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视为不能履行职责,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
换。第 5.3 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应由至少 2名委员(其中必须由一名非独立董事)
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 2/3以上通过。
第 5.4 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
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后需签名确认。第 5.5 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可以邀请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第 5.6 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聘请相关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
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 5.7 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
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决议于会议结束后提交董事会处理。
第 5.8 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签名;会议记录应记载如下内容:
1. 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期限和召集人的姓名;
2. 出席会议的委员姓名;
3. 会议议程;
4. 委员发言要点;
5. 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结果(包括赞成、反对、弃权的票数);
6. 委员的意见、建议与董事会的批复或说明等内容;
7. 委员会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会议记录、会议的资料等书面文件、电子文档作为公司档案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 10 年。
第 5.9 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公司
董事会。
第 5.10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否则
要对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 6.1 条 本议事规则中的“以上”、“以内”、“以前”包含本数。第 6.2 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第 6.3 条 本议事规则的制定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同。第 6.4 条 本议事规则的解释
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3db429db-692f-4b84-8e71-02a592531549.PDF
─────────┬────────────────────────────────────────────────
2026-03-13 18:34│王子新材(002735):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
王子新材(002735):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fef1c1c6-22c1-4f65-b450-0a04795cc0a8.PDF
─────────┬────────────────────────────────────────────────
2026-03-13 18:34│王子新材(002735):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
─────────┴────────────────────────────────────────────────
王子新材(002735):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68c3a9c8-ed6a-467c-8b02-352dbab40dab.PDF
─────────┬────────────────────────────────────────────────
2026-03-13 18:34│王子新材(002735):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
第 1.1 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的离职
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及要求,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 1.2 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指:在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
成员,包括非独立
董事和独立董事。
第二章 离任程序
第 2.1 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
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应当在收到董事辞职报告的 2 个交易
日内公告董事辞职原因、生效时间及对公司的影响。第 2.2 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
司应当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第 2.3 条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
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1.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2.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3.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
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第 2.4 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
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三章 离职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第 3.1 条 董事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于离任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办妥所有移交手续。
离任人员应基于诚信原则、以确保公司运营不受影响为前提,完成工作交接。第 3.2 条 董事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
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或者终止。董事离
职时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仍应当履行;公司应当对离职董事是否存在未尽义务、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是否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等
进行审查,如其未按前述承诺及方案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 3.3 条 离职董事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其
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
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忠实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
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另行约定,持续期间不少于 1 年。
离任董事违反上述义务的,公司有权追索违约金、主张损害赔偿并依法申请强制措施。董事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
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离职董事因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 3.4 条 离职董事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
件及说明。
第 3.5 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若擅自离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 3.6 条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
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 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
3.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3.7 条 公司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可以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拟离职董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
计报告,相关费用由公司负责。
审计中发现财务舞弊、违规担保等问题的,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
报告。
审计结果作为追责、追偿的直接依据,相关责任认定及处置情况应记入人员职业诚信档案,涉及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法追索
赔偿。
第四章 附则
第 4.1 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第 4.2 条 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 4.3 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制
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0d6a4992-2357-4fff-a584-0d9c507a46c8.PDF
─────────┬────────────────────────────────────────────────
2026-03-13 18:34│王子新材(002735):公司章程(2026年3月)
─────────┴────────────────────────────────────────────────
王子新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