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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36(国信证券)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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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736 国信证券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9 00:00│国信证券(002736):关于公司三分之一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 ─────────┴────────────────────────────────────────────────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115117.SZ 20 国信 Y1 149974.SZ 22 国信 Y2 115119.SZ 20 国信 Y2 148029.SZ 22 国信 05 115123.SZ 21 国信 Y1 148087.SZ 22 国信 06 115124.SZ 21 国信 Y2 148179.SZ 23 国证 02 149535.SZ 21 国信 03 148227.SZ 23 国证 03 149536.SZ 21 国信 04 148282.SZ 23 国证 04 149557.SZ 21 国信 05 148313.SZ 23 国证 06 149558.SZ 21 国信 06 148425.SZ 23 国证 07 149544.SZ 21 国信 07 148426.SZ 23 国证 08 149673.SZ 21 国信 10 148513.SZ 23 国证 09 149674.SZ 21 国信 11 148531.SZ 23 国证 10 149709.SZ 21 国信 12 148532.SZ 23 国证 11 149710.SZ 21 国信 13 148549.SZ 23 国证 12 149775.SZ 22 国信 01 148550.SZ 23 国证 13 149776.SZ 22 国信 02 148580.SZ 24 国证 01 149807.SZ 22 国信 03 148592.SZ 24 国证 02 149849.SZ 22 国信 04 148593.SZ 24 国证 03 149954.SZ 22 国信 Y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三分之一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自2024年1月1日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发生变动:郑学定先生、李双友先生已离任;公司新 聘李进一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新聘李石山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金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该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以上变动人数达到2024年1月1日公司董事的三分之一,相关情况如下: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离任时间 李双友 董事 男 2024 年 1 月 8 日 郑学定 独立董事 男 2024 年 2 月 1 日 金李 独立董事 男 2024 年 4 月 12 日提出辞职,辞职 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 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相关决策情况 1、公司董事李双友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职务。辞职后,李双友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李双友先生的辞职于2024年1月8日生效。 2、公司独立董事郑学定先生因个人任期届满,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郑学定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郑学定先生的辞职于2024年2月1日生效。 3、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选举李进一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李石山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4、公司独立董事金李先生因工作原因,于2024年4月12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该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三、2024 年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李石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0年8月,经济学学士。李石山先生曾任红河卷烟厂会计、财务部综合科 副科长、科长、财统总部会计部部长;红烟宾馆会计室主任;红河卷烟厂华南市场部副主任、副经理、华中市场部经理;红河集团营 销中心副总经理;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监、财务部副部长、多元化投资管理部部长;云南合和(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副总经理、董事;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兼 任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及监事会主席、红塔沈阳工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进一先生,出生于1964年3月,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广东胜伦律 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兼任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 董事。 上述聘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新聘 任人员不存在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情形,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四、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上述人员变动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上述人员变动后,公司的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 司章程》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6dbf49dd-dd22-4c29-b99d-e86a3a3b88f3.PDF ─────────┬──────────────────────────────────────────────── 2024-04-17 00:00│国信证券(002736):金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 国信证券(002736):金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64c2b6ec-0d29-47f0-a80e-af1382911801.PDF ─────────┬──────────────────────────────────────────────── 2024-04-17 00:00│国信证券(002736):白涛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 国信证券(002736):白涛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c0a2e2ec-e3e7-4da5-8c90-495be0baff35.PDF ─────────┬──────────────────────────────────────────────── 2024-04-17 00:00│国信证券(002736):张蕊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履职,切实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3次,董事会会议 7次,本人 2023年 11月 3日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出席 了股东大会会议 1次,董事会会议 1次。本人在履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会前均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 分发表了专业、独立的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2023年,本人积 极行使投票表决权,未出现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2023年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电话或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通讯方式 董事会次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参加董事 数 会次数 张 蕊 1 0 1 0 0 1 二、报告期内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自 2023 年 12 月 29 日起,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 规则,本人参加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次,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 12月 29日,对公司 2023年度有关薪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确认《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有关薪酬事项的议案》经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 有效。公司 2023 年度有关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 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 2023年度有关薪酬方案无异议。 四、报告期内日常工作情况 (一)公司治理方面 2023年,公司董事会勤勉履职,持续完善制度与流程建设,推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监管规则变化及业务发展实际,及时组 织更新和修订《公司章程》等一揽子制度,使之更符合公司治理和业务运作实际。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协助提高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水平。 (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2023年度,本人听取了相关人员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汇报,通过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 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董事会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上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 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事项 2023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形。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报 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 1天。 五、个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zhangr_99@163.com 以上是本人在 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 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决策服务,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进一步提高公 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c9bfd9ce-1644-4385-b279-5afda0c9bfc9.PDF ─────────┬──────────────────────────────────────────────── 2024-04-17 00:00│国信证券(002736):郑学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 国信证券(002736):郑学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22dbe1da-3420-4c2c-8ab9-ac10e9122a9e.PDF ─────────┬──────────────────────────────────────────────── 2024-04-17 00:00│国信证券(002736):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 国信证券(002736):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a19e54b7-7980-47a0-9929-7b392c8de337.PDF ─────────┬──────────────────────────────────────────────── 2024-04-17 00:00│国信证券(002736):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及现任独立董事白涛女士、金李先生、郑学定先生、张蕊女 士、李进一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白涛女士、金李先生、郑学定先生、张蕊女士、李进一先生提交的自查报告,前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 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abc7a206-86d8-44aa-92ae-1e8a94723e76.PDF ─────────┬──────────────────────────────────────────────── 2024-04-17 00:00│国信证券(00273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7-356 号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国信证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国信证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仅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 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仅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 件,仅用于说明燕玉嵩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燕玉嵩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黄燕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黄燕本 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baefbe90-bac1-40e6-8f1a-3f13d76b6d02.PDF ─────────┬──────────────────────────────────────────────── 2024-04-17 00:00│国信证券(002736):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 国信证券(002736):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32f9d93a-e354-4791-bd57-aaa3032c7c93.PDF ─────────┬──────────────────────────────────────────────── 2024-04-17 00:00│国信证券(002736):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4〕7-358 号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国信证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国信证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国信证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国信证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国信证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12月修订) 》(深证上〔2023〕1203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国信证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国信证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年 12月修订)》( 深证上〔2023〕1203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国信证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仅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 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 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 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 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仅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燕玉嵩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燕玉 嵩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仅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黄燕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黄燕本人书面同意 ,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6589b2e7-f941-4201-a6d0-ad07f8d40c41.PDF ─────────┬──────────────────────────────────────────────── 2024-04-17 00:00│国信证券(002736):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 国信证券(002736):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b402713d-7b5a-41d9-9f31-8df7030bb83c.PDF ─────────┬──────────────────────────────────────────────── 2024-04-17 00:00│国信证券(002736):2023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 自上市以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致力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及客户的切身利益。公 司兼具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的双重角色,2023 年,公司在投资者保护方面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注重投资者回报,坚持实施现金分红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通过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 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现金分红作为实现投资回报的重要形式,是尊重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体现。根据《公司章程》 ,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现金分配利润的20%,且在任何三个连续年 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上市十年来,公司年均现金分红比例达 35.24%,2021 年度、2022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均超过 40%,坚持以真金白银回报全体股东,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2021 年度“上市公司丰厚回报 榜”。 2023 年内,公司制订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 2023 年 6 月 1 日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利润分配方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了意见;公司通过电话 、传真、邮件和投资者交流平台等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612,429,37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2.70 元(含 税)。公司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2,595,355,931.79 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实施完毕。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分红标准和比例、实施期限等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7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5.95 亿元。2023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0.38%。 公司将在相关预案经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尽快实施。 二、依法合规开展信息披露 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发 布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等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为投资者提供了有效的决策依据。2023 年 7 月,公司在深交所上市公司 2022-2023 年度信息披露考 核获评A 级。公司在官网(www.guosen.com.cn)开设了“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发布各类公告及投资者关系活动信息。 三、与各类投资者保持持续沟通 公司在合规披露的原则下,与各类投资者就发展战略、各项业务开展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市场关注的领域进行了积极沟通,提 升了市场对公司的了解。 此外,公司采取了多种方式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包括:采用视频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参加深圳辖区 2023 年上市公司投 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合计回答投资者在线提问 37 个;举办上市以来首次投资者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类机构投资者与公司管理 层直接对话;举办上市以来首次半年度业绩交流电话会。日常,通过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及时答复个人投资者提出的各类问题 35 个;主动加大与卖方分析师及买方机构的交流力度,通过参加券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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