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37 葵花药业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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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7:54 │葵花药业(0027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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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7:54 │葵花药业(0027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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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5:47 │葵花药业(002737):关于复方聚乙二醇(3350)电解质口服溶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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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6:41 │葵花药业(00273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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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 │葵花药业(00273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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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 │葵花药业(002737):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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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 │葵花药业(002737):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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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 │葵花药业(002737):公司章程(2026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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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 │葵花药业(002737):关于变更总经理(总裁)及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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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 │葵花药业(00273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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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7:54│葵花药业(0027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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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2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13时;(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2月 26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月 26日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2 月 2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关玉秀女士因出差未参加本次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半数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总经理
(总裁)周建忠先生主持。
6、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2月 1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整体参会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有 353 名,代表股份 293,917,5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283%。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 名,代表股份289,222,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524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49 名,代表股份 4,694,9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8039%。
2、中小股东参会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351 名,代表股份4,717,5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78%。
3、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3,108,9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249%;反对 72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480%;弃权 7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271%。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08,9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2.8597%;反对 728,9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5.4508%;弃权 7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689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治理层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为逐项表决议案,各子议案分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3,054,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064%;反对 78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671%;弃权 7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264%。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54,7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1.7108%;反对 785,1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6.6421%;弃权 7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647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3,074,2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131%;反对 76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601%;弃权 7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268%。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74,2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2.1242%;反对 764,5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6.2055%;弃权 7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67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王力、赵连冠
3、见证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46110155-dec1-418d-8b91-3609baff7f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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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7:54│葵花药业(0027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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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2月 26日 13 时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路 18号葵
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
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香港·杭州·西安·海口·苏州·广州·合肥·昆明·南京·郑州·武汉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 2026年 2月 9日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及时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召
开股东会通知》。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2月 26日 13时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路 18号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周建忠先生主
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
6 年 2 月 2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2月 26日上
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353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93,917,545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50.3283%,其中:1. 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
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4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89,222
,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5244%。
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49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
694,9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03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
称 “中小投资者”)35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4,717,5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078%。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
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93,108,9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9%;反对72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0%;弃权7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
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908,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2.8597%;反对728,9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5.4508%;弃权7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6894%。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治理层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下的子议案需逐项审议通过。
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93,054,7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4%;反对78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1%;弃权7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
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854,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1.7108%;反对785,1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6.6421%;弃权7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647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93,074,2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31%;反对76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1%;弃权7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
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874,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2.1242%;反对764,5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6.2055%;弃权7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6704%。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1824c666-458f-469b-b5a1-29b2b24c9d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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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5:47│葵花药业(002737):关于复方聚乙二醇(3350)电解质口服溶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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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复方聚乙二醇
(3350)电解质口服溶液获批注册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药物的基本情况
1、药品通用名称:复方聚乙二醇(3350)电解质口服溶液
2、主要成份:聚乙二醇 3350;氯化钠;氯化钾;碳酸氢钠
3、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4、规格:25ml/袋
5、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3类
6、处方药/非处方药:处方药
7、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263376
8、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
注册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本品应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通过后方可上市。
建议上市后考察并选择乙醛控制更严格的原料药,进一步提升制剂质量。
9、适应症:治疗慢性便秘、粪便嵌塞。
10、上市许可持有人及生产企业:葵花药业集团(唐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二、风险提示
复方聚乙二醇(3350)电解质口服溶液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将为公司“一老”战略补充优势品种,拓宽公司“一老”赛道,
丰富产品群矩阵。后续,公司将着手启动新产品量产与市场投放相关工作,并依托自身品牌、营销网络、组合营销模式优势进行推广
,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
药品上市推广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销售业绩实现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复方聚乙二醇(3350)电解质口服溶液药品注册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5/dcd49267-d776-48f1-80f7-e5c6f6bd3c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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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6:41│葵花药业(00273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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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药业(00273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4847829f-26e3-4f97-b672-b7df40fa44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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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葵花药业(00273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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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2 月 26 日 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2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2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2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2月 11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路 18 号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治理层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
象
的子议案数
(2)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议案 1、议案 2 子议案 2.01、2.02 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议案 2子议案 2.01、2.02 需逐项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2 月 25 日(星期三:上午 8: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522 室。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如有)、
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
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6 年 2月 26 日 11:00
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路 18 号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证券部 ,邮编:150078,信函请醒目注明“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广阔、李海美
联系电话:0451-82307136
联系传真:0451-82367253
联系邮箱:khyy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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