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38 中矿资源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22 18:30│中矿资源(002738):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 2024年 9 月 24 日、2024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
司全资子公司中矿(香港)稀有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中矿稀有”)向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银国
际”)及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香港”)联席牵头的境外银团申请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人民币等值的银团
贷款,并由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鹏新材”)和香港中矿稀有全资子公司兴隆(香
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兴隆”)为上述 150,000.0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 月 25 日和 2024 年 10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香港中矿稀有、公司、东鹏新材、香港兴隆与信银国际和汇丰香港及其他贷款行组成的境外银团签署 150,000.00 万元人
民币等值的《贷款协议》,同时公司、东鹏新材分别与信银国际签署《保证合同》,为上述 150,000.00 万元人民币等值的银团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牵头行:信银国际、汇丰香港。
2、贷款代理行:信银国际。
3、借款人:香港中矿稀有。
4、担保人:公司、东鹏新材、香港兴隆。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直至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满三十六(36)个月之日为止。
7、担保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等值金额。
8、担保范围:全部担保债务。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88,393.61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占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40.10%;实际发生担保总额为 144,859.82 万元人民币,占 2023 年 12 月31 日公司经审
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1.9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的损
失。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香港中矿稀有、公司、东鹏新材、香港兴隆与信银国际和汇丰香港及其他贷款行签署的《贷款协议》。
4、公司、东鹏新材分别与信银国际签署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05c40ca3-d2ed-48aa-8ad3-6986b6ab890e.PDF
─────────┬────────────────────────────────────────────────
2024-11-20 17:10│中矿资源(002738):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中矿资源(002738):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61d8515c-5f80-43e4-93d5-511dd19f811e.PDF
─────────┬────────────────────────────────────────────────
2024-11-05 17:05│中矿资源(002738):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年 5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
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
提供担保。预计 2024 年度前述担保事项累计额度最高不超过 600,000.00 万元人民币(包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
间提供的担保金额)。其中,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鹏新材”)为本公司的担保额度为314,000.00 万元人民
币。
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申请50,0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由东鹏新材为公司上
述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后,东鹏新材为本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244,030.00万元人民币,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02242324。
3、成立日期:1999年 6月 2日。
4、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5号 6层 613室。
5、法定代表人:王平卫。
6、注册资本:72,981.1694万元。
7、经营范围: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制品;固体矿产勘查、开发;勘查工程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
程地质、环境地质和遥感地质调查;地质测绘;工程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治理、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及钻井;矿业投资
;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技术服务和信息咨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施工;
承包境外地基与基础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工程机
械与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仓储服务(限外埠分公司使用);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
、PUE值在 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资产为 1,588,483.25万元,净资产为 1,222,347.31 万元,负债总额为 366,13
5.93 万元;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601,332.41万元,利润总额为 242,020.07万元,净利润为 220,229.1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
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1,624,867.91 万元,净资产为1,222,579.04万元,负债总额为 402,288.87万元;20
24年 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356,934.93 万元,利润总额为 63,833.48 万元,净利润为 54,348.79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9、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东鹏新材与宁波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700BY24000716】,为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人民币 50,0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次向宁波银行申请授信实际受益人是本公司,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是基于公司目
前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此次
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28,393.61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占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
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35.18%;实际发生担保总额为 144,859.82 万元人民币,占 2023 年 12 月31 日公司经审计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1.9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东鹏新材与宁波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700BY2400071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6/de71d10a-8ce7-41ec-bbd2-c701b7c07961.PDF
─────────┬────────────────────────────────────────────────
2024-10-29 00:00│中矿资源(002738):2024年三季度报告
─────────┴────────────────────────────────────────────────
中矿资源(002738):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4d78895a-6201-49bb-b1a2-a6669dad3508.PDF
─────────┬────────────────────────────────────────────────
2024-10-23 00:00│中矿资源(002738):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中矿资源(002738):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2/3fa22f6c-8d5c-44d6-a367-2f4980d5f770.PDF
─────────┬────────────────────────────────────────────────
2024-10-12 00:00│中矿资源(002738):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矿资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中矿资源(002738):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矿资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2/44d91a7e-8c03-4233-b746-d9ae50a0d4b5.PDF
─────────┬────────────────────────────────────────────────
2024-10-12 00:00│中矿资源(002738):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一、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情况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 2024年 8 月 30 日、2024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
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合计已回购的 8,319,817股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目前工商登记的 729,811,694 元减少为 721,491,877 元,股份总数由 729,811,694
股减少为 721,491,877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和 2024 年 10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上述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向本公司申报债
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之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件或
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 161 号锐中心 39 层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申报时间:2024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7:00
4、联系人:黄仁静 王雪宁
5、联系电话:010- 82002738
6、指定传真:010- 56873968
7、邮政编码:100073
8、联系邮箱:zkzytf@sinomine.com
9、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1/f9464f2d-9874-485b-9795-f02ca97a6078.PDF
─────────┬────────────────────────────────────────────────
2024-10-12 00:00│中矿资源(002738):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中矿资源(002738):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1/61c97bb1-d086-451a-84e2-62267dd2bf19.PDF
─────────┬────────────────────────────────────────────────
2024-10-09 00:00│中矿资源(002738):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8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变更经公司 2023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除前述内容修改外,原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本次调整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月 5 日、2024 年 8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号)《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47 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
权登记日(即 2024 年 9 月 2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 比例(%)
1 #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01,920,000 13.97
2 #魏巍 25,123,320 3.44
3 孙梅春 19,543,846 2.68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6,271,021 2.23
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 12,471,183 1.71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新能源汽车 12,271,672 1.68
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050,449 1.51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新能源混合型证 9,623,019 1.32
券投资基金
9 王平卫 8,951,320 1.23
1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939,792 1.22
注:以上持股情况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人名册上的持股情况。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 比例(%)
1 #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01,920,000 14.16
2 #魏巍 25,123,320 3.49
3 孙梅春 19,543,846 2.72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6,271,021 2.26
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 12,471,183 1.73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新能源汽车 12,271,672 1.71
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050,449 1.54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新能源混合型证 9,623,019 1.34
券投资基金
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939,792 1.24
10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8,319,817 1.16
注:以上持股情况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人名册上的持股情况。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8/b8bba045-15d8-4859-a26f-d63efe8794b4.PDF
─────────┬────────────────────────────────────────────────
2024-09-26 00:00│中矿资源(002738):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年 5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
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
提供担保。预计 2024年度前述担保事项累计额度最高不超过 600,000.00万元人民币(包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
提供的担保金额)。其中,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鹏新材”)为本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314,000.00万元人民币
。
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
行”)分别申请不超过1,000.00 万美元和 4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由东鹏新材为公司上述两笔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
金额分别为 8,030.00 万元人民币和 40,000.00 万元人民币,合计 48,03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两笔担保后,东鹏新材为本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224,030.00 万元人民币,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上述两笔担保事项均属于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02242324。
3、成立日期:1999年 6月 2日。
4、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5号 6层 613室。
5、法定代表人:王平卫。
6、注册资本:72,981.1694万元。
7、经营范围: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制品;固体矿产勘查、开发;勘查工程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
程地质、环境地质和遥感地质调查;地质测绘;工程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治理、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及钻井;矿业投资
;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技术服务和信息咨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施工;
承包境外地基与基础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工程机
械与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仓储服务(限外埠分公司使用);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
、PUE值在 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588,483.25 万元,净资产为 1,222,347.31万元,负债总额为 366
,135.93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601,332.41 万元,利润总额为 242,020.07 万元,净利润为 220,229.14 万元(以上财务
数据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1,543,293.13 万元,净资产为1,195,758.27万元,负债总额为 347,534.86万元;20
24年 1-6月实现营业收入为242,173.19万元,利润总额为 56,314.71万元,净利润为 47,303.1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汇丰银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东鹏新材与汇丰银行签订《保证书》,为公司向汇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期间:自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起三年。
3、最高债务金额:8,030.00万元人民币。
(二)北京银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东鹏新材与北京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945514_001】,为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3、最高债权本金限额:40,00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次向汇丰银行和北京银行申请授信实际受益人是本公司,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是
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
利益。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08,393.61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占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
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33.54%;实际发生担保总额为 147,220.34 万元人民币,占 2023 年 12 月31 日公司经审计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2.0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东鹏新材与汇丰银行签订《保证书》。
3、 东鹏新材与北京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945514_00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5/0259d60d-10e9-4988-b0f3-741dcb79298b.PDF
─────────┬────────────────────────────────────────────────
2024-09-25 00:00│中矿资源(002738):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临时提案后)
─────────┴────────────────────────────────────────────────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会议
决定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五)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9 月 24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增加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及为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