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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39(万达电影)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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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739 万达电影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17 17:09 │万达电影(002739):公司章程(2025年2月) │ ├─────────┼──────────────────────────────────────────────┤ │2025-02-16 19:56 │万达电影(00273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2-14 19:58 │万达电影(00273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2-14 19:58 │万达电影(00273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2-14 19:57 │万达电影(002739):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5-01-26 15:36 │万达电影(002739):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1-26 15:36 │万达电影(00273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5-01-26 15:33 │万达电影(00273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1-18 21:18 │万达电影(002739):2024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1-14 18:56 │万达电影(00273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 └─────────┴──────────────────────────────────────────────┘ ─────────┬──────────────────────────────────────────────── 2025-02-17 17:09│万达电影(002739):公司章程(2025年2月) ─────────┴──────────────────────────────────────────────── 万达电影(002739):公司章程(2025年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692f1610-d8a0-474c-b7ab-17b59848d449.PDF ─────────┬──────────────────────────────────────────────── 2025-02-16 19:56│万达电影(00273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万达电影(00273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7/175a7755-b50e-4b63-8a84-4950035b6953.pdf ─────────┬──────────────────────────────────────────────── 2025-02-14 19:58│万达电影(00273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14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2 月 14 日 9:15-9:25,9:30-11:3 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4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 1 号莱锦文化创意产业园 CN02楼万达电影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曦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98 人,代表股份664,832,5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8 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90,721,1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7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193 人,代表股份 74,111,4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9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96 人,代表股份 74,111,5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1,193 人,代表股份 74,111,4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94%。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李明诗律师和程其旭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1,783,1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13%;反对2,275,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3%;弃权 773,9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 1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1,062,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853%;反对 2,27 5,5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04%;弃权 773,9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43%。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李明诗律师和程其旭律师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5/df774742-ddf5-455e-af37-bb92636adbf4.PDF ─────────┬──────────────────────────────────────────────── 2025-02-14 19:58│万达电影(00273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通商”)接受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电 影”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通商律师审查了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并假设:(1)公司已提供了通商律师 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2)公司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及(3) 公司提供的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并且,通商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 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通商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 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1.1 2025 年 1 月 27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在 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的议案、参加人员、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 1.2 2025 年 2 月 14 日(星期五)14:30,本次股东大会在通知公告的会议地点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如期举行。 1.3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陈曦女士主持,就会议通知中所列提案逐一进行了审议。1.4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4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1.5 经通商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2.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召集人资格。 2.2 经查验公司提供的公司股东名册、出席会议股东以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 委托书、持股凭证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通商律师查实:截至 2025 年 2 月 14 日 15:00 时,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98 人,持股数共计 664,832,566 股,占公司股东持股总数的 31.48%。2.3 出席、列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通商律师。 2.4 经通商律师核查,本法律意见书第 2.2 条所述股东和经股东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 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第 2.3 条所述人 员有资格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3.1 经审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亦没有对会议通知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3.2 经通商律师见证,本次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均已按照会议议程由公司股东进行了审议;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3.3 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通商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了监督,现场表决结果也已于当场公布。除通过现场会议表决以外 ,公司股东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及互联网投票平台行使了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经股东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3.4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非累积投票议案《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进行 了表决。 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之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经审查,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结果,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 表决同意,获得有效表决通过。通商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通商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通商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等资料一并进行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5/9a2099e2-fa81-40d1-9603-7d48b1cb3050.PDF ─────────┬──────────────────────────────────────────────── 2025-02-14 19:57│万达电影(002739):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和 2025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注销完 成后总股本由 2,179,368,810 股变更为 2,111,778,708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2,179,368,810 元变更为 2,111,778,708 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1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邮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 年 2 月 15 日至 3 月 31 日(9:00-12:00,13:30-17:30) 2、申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 1 号莱锦文化创意产业园 CN02 楼(邮编:100025) 3、联系电话:010-65055989 4、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5/9a0f8ccf-6ee4-4208-a3f7-63d76ad94877.PDF ─────────┬──────────────────────────────────────────────── 2025-01-26 15:36│万达电影(002739):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年 1 月 24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 1 号 莱锦文化创意产业园 CN02 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书 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曦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2,179,368 ,810 股减少至 2,111,778,708股。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2,179,368,810元相应变更为 2,111,778,708元,并对《公司章程 》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fb8b031c-945b-4543-8af8-5ed5a849e336.PDF ─────────┬──────────────────────────────────────────────── 2025-01-26 15:36│万达电影(00273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减少 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已于近日办理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2,179,368,810 股减少至2,111,778,708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由 2,179,368,810 元变更为 2,111,778,70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3)。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结合上述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2,179,368,810 元。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111,778,708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179,368,810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股,全部为普通股。 2,111,778,708 股,全部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 变更登记、章程修改并备案等事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7/29a5c7f6-04a4-436e-8779-0e7e0a0fbe17.PDF ─────────┬──────────────────────────────────────────────── 2025-01-26 15:33│万达电影(00273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 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2 月 14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2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进行投票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2 月 10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5 年 2 月 10 日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万达电影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 1 号莱锦文化创意产业园 CN02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和《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 年 2 月 11 日-2 月 13 日(9:00-12:00,13:30-17:3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和《会议回执》(附件三),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邮件登记请发送后电话确认。 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送达公司证券部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 2 月 13 日 17:30,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 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信函送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 1 号莱锦文化创意产业园 CN02 楼万达电影证券部,信函请注明“万达电影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10-65055989 邮箱地址: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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