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42 *ST三圣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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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ST三圣(002742):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及法院准许公司在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 │
│ │业事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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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7:07 │*ST三圣(002742):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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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7:07 │*ST三圣(002742):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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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6:47 │*ST三圣(002742):关于参加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 │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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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6:38 │*ST三圣(00274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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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ST三圣(002742):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进展暨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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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13 │*ST三圣(002742):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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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13 │*ST三圣(002742):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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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12 │*ST三圣(002742):关于法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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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12 │*ST三圣(002742):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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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ST三圣(002742):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及法院准许公司在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
│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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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 8日,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圣股份”)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重庆五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5)渝 05破申 224号《民事裁定书》,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
到重庆五中院送达的(2025)渝 05破 297号《决定书》,重庆五中院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8月 8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
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5号)。
2025年 9月 25日 9时 30分,三圣股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截至2025年 9月 29日 12时表决期限届满,本次会议表决通
过了《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非现场及网络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草
案)》等。同日,公司收到重庆五中院下发的(2025)渝 05破 297号之三《决定书》,重庆五中院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
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14号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以
及法院准许公司在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有表决权债权人出席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人员为已依法申报债权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三圣股份债权人,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 123家,
整体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 1,386,660,424.71元。
二、会议表决情况
截至表决截止时间(即 2025年 9月 29日 12:00),相关事项表决情况如下:
(一)表决事项一:《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 121 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 123 家的98.73%,超过二分之一;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
财产担保债权额为973,072,691.01元,占全部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70.17%,超过二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上述议案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
(二)表决事项二:《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 117 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 123 家的95.12%,超过二分之一;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
财产担保债权额为968,427,848.65元,占全部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69.84%,超过二分之一。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上述议案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三)表决事项三:《非现场及网络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草案)》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 118 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 123 家的95.93%,超过二分之一;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
财产担保债权额为973,002,257.69元,占全部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70.17%,超过二分之一。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上述议案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三、法院准许公司在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情况
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载明了三圣股份拟申请于重整期间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的相关事宜。2025年 9月 29日,三圣股份向重庆五中院提交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
务的请示》;同日,重庆五中院下发(2025)渝 05破 297号之三《决定书》,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相关情况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重庆五中院查明:三圣股份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保持有序经营,目前经营管理团队稳定,内部治理机制正常运转,经营业务保
持连续性,未发现存在隐匿、转移财产及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2025年 9月 25日,本院组织召开三圣股份破产重整案第
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对《财产管理方案》进行表决。根据《财产管理方案》,三圣股份将在三圣股份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
和营业事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财产管理方案》表决通过。
重庆五中院认为,三圣股份符合自行管理的条件,自行管理有利于继续经营,提高重整效率,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三
圣股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财产管理方案》表决通过。根据该方案,三圣股份将在三圣股份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
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决定如下:准许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
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二)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职权范围
重整期间,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职权范围主要包括:负责妥善保管公司的财产、财务账簿和文书资料等;在管理人的
监督下,做好日常经营和管理事务;遵守管理人制定的重整期间各项制度,并切实履行好制度文件规定的各项义务;根据法院、管理
人的要求配合重整期间的相关工作;在管理人的共同参与和指导下,制定并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持续履行重整期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
露义务;持续做好职工、供应商、债权人等各方的维稳工作等。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
鉴于重庆五中院已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因此重整期间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机构仍为公司董事会
。
信息披露责任人:公司董事会
联系人:张潇
联系电话:023-68239069
传真电话:023-68340020
联系邮箱:ir@cqssgf.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园云汉大道 99号三圣股份证券部
五、管理人联系方式
1、管理人工作人员:崔子琦、饶浴阳、林嘉琳、张雅琪、李锐、杨蓉等
2、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北碚区云汉大道 99号
3、联系电话:15310457126
4、电子邮箱:ssgfzqsb@163.com
六、风险提示
1、因公司 2024年度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9.3.1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 2025年度出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中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因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ST)。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
续发展轨道;如重整失败,公司将被宣告破产,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
鉴于公司重整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14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
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78869668-1d4d-4201-86b7-2c246de282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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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7:07│*ST三圣(002742):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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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于2025年9月2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公司
拟不再设立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鉴于公司正在推进重整相关工作,目前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保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也相应顺延。
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董事会延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将根据重整进程推进董事会的换届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f8bf975d-76eb-4236-b7b3-5495635ed6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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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7:07│*ST三圣(002742):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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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 8日,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圣股份”)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重庆五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5)渝 05破申 224号《民事裁定书》,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
到重庆五中院送达的(2025)渝 05破 297号《决定书》,重庆五中院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8月 8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
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5号)。
2025年 8月 11日,重庆五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2025)渝 05破 297《公告》。公司债权人应在 2025年 9
月 1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 2025年 9月 25日上午 9时 3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司于 2025年 8月 12日在信息披露
媒体上披露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6号),公司第一
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5年 9月 25日上午 9时 30分在重庆破产法庭召开,并同步进行网络债权人会议。
2025年 9月 25日 9时 30分,三圣股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14号指引》
)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及参会情况
(一)会议议程
1、管理人作《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财产状况调查报告》;
3、管理人作《债权申报及审查报告》,并由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
4、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并由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予以表决;
5、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并由债权人予以表决;
6、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非现场及网络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的报告》,并由债权人对《非现场及网络债权
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草案)》予以表决;
7、管理人作《关于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
8、相关人员作最后陈述。
(二)参会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主要人员包括:截至债权申报期届满之日已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或其代理人、管理人工作人员、重整专项评估
机构代表、重整投资人代表、债务人代表、债务人职工和工会代表等。
二、本次会议表决情况
根据会议议程及规则,本次会议就《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非现场及网
络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草案)》进行表决,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应通过律泊智破系统(https://www.lawporter.com/),在 2
025年 9月 29日 12:00前完成表决。逾期未提交表决结果的,视为未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不计入参加本次会议的债权人人数。
管理人将在上述表决期限届满后对表决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三、债权申报与审查情况
三圣股份重整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5年 9月 10日。截至债权申报期届满,管理人共接收债权申报金额为人民币(下同)23.8
6亿元。经管理人审查,初步确认债权金额为 20.63亿元、劣后债权金额为 0.68亿元,暂缓确认债权金额为 0.65亿元,核减或不予
确认债权金额为 1.90亿元。
本次会议结束后,管理人将继续推进债权申报审查工作
四、风险提示
1、因公司 2024年度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9.3.1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 2025年度出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中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因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ST)。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
续发展轨道;如重整失败,公司将被宣告破产,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
鉴于公司重整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14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c89b11cc-6bed-4fb9-8b29-84ed015281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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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6:47│*ST三圣(002742):关于参加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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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与广大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重庆证
监局指导、重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重庆辖区上市公司 2025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
说明会活动”。活动将于 2025 年 9月 25 日(星期四)15:00-17:00 举行,投资者可以通过“全景路演”(http://rs.p5w.net)
进入本公司互动平台参与互动交流。
届时,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重整管理人代表将参加本次活动,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在线沟
通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7d9ec846-b799-4766-bc62-7567baa7cc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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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6:38│*ST三圣(00274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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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三圣,证券代码:002742)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
计异常,2025 年 9月 2日、2025 年 9月 3 日、2025 年 9 月 4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3.62%。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2025 年 8 月 8 日,公司收到重庆五中院送达的(2025)渝 05 破申 224号《民事裁定书》及(2025)渝 05 破 297 号《
决定书》,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庆分所担任公司管理人。
重整期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各方权益,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工作。如公司顺利
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
司将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因最近一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连续三年亏损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持续经营
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在 2024 年年
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递交的重整申请已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
施破产清算,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ba2c32e2-f6d7-4073-8fea-558ba3a26d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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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ST三圣(002742):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进展暨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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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圣股份”)控股股东潘先文先生所持公司 280 万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
股份比例为 3.8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65%)将通过网络拍卖方式进行司法强制执行。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
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影响。最终司法处置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于 2025 年 7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
-42),根据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渝 0109 执恢 536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自公告发布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强制变现公司控股股东潘先文先生其所持公司 280 万股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强制变现未执行。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潘先文先生的通知,其于近日收到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渝 0109 执恢 536 号之六《执行裁
定书》,裁定以网络拍卖方式处置其所持公司 280 万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被执行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1、股东:潘先文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先文先生持有公司 72,354,23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6.75%。
二、本次被执行股份情况
(一)被执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1、被执行原因:申请人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因与被执行人潘先文先生等人之间的金融纠纷,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
院申请强制执行。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渝 0109 执恢 536 号之六《执行裁定书》,裁定通过网络拍卖方式进行处
置潘先文先生所持公司 280 万股股份。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持有的股份
3、被执行股份数量:2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65%)
4、被执行方式:网络拍卖
5、被执行价格:以拍卖日前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或拍卖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择一低价乘以拍卖股数作为一拍处置起拍价。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潘先文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强制执行不存在违反其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承诺等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被执行的时间、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披露实施进
展情况。
2、本次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渝 0109 执恢 536 号之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d4ce1cbc-37cd-4fa8-bd3e-60e7c149a6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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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13│*ST三圣(002742):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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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三圣(002742):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8a2d244c-eba7-4dd3-b262-0a5ff08c4b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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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13│*ST三圣(002742):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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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三圣(002742):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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