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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42(三圣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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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742 ST三圣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2 00:00│ST三圣(00274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三圣,证券代码:002742)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 计异常,2024年 4月 17日、2024 年 4 月 18 日、2024 年 4 月 1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57%。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根据规定开展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咨询。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目前正根据相关要求积极推动重整前期准备工作,法院能否决定公司进行重整,公司的重 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1471159b-f750-49c9-a50a-934d088749f6.PDF ─────────┬──────────────────────────────────────────────── 2024-03-29 00:00│ST三圣(002742):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重庆市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碚圣医 药”)共同向重庆市万盛区恒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并将该借款提供碚圣医药使用,该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已经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截至本公告日,资金占用余额本息合计 8,882.09 万元。 2、公司海外子公司三圣药业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与埃塞俄比亚 NIB国际银行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以其厂房和机器设 备作为抵押物为 SSCConstruction P.L.C(以下简称“SSC”)向埃塞俄比亚 NIB 国际银行借款 4 亿比尔(折合人民币约 5,183 万 元)提供担保,该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已构成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日,SSC 尚有人民币1, 372.66万元未归还,与前次进展公告数据有差异系 SSC归还了部分本息影响。 3、公司存在最近一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4、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进展情况 1、控股股东拟通过引入投资者解决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问题,目前投资者引入工作仍在努力推进中,相关交易方案仍处于论证 阶段。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暂未制定可执行的有效方案。公司将持续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沟通,督促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制定解决方案,解决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 2、公司董事会已充分意识到内部控制的不足,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争取尽快达到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要求。 3、目前公司正与相关法院积极沟通,请求法院解除部分银行账户的冻结,最大限度降低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各债权人协商沟通债务危机化解方案;进一步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盘活资产以改善现金流;继续加强内部 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切实做好客户关系维护、满足客户需求,努力维持业务稳定发展。 4、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目前正根据法院相关要求积极推动重整前期准备工作,法院能否决定公司进行重整,公司 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 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3-68239069 传真号码:023-68340020 电子邮箱:ir@cqssgf.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园云汉大道 99 号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及时披露前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8/85312a88-30a0-4fd8-9207-996d34d85184.PDF ─────────┬──────────────────────────────────────────────── 2024-02-29 00:00│ST三圣(002742):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ST三圣(002742):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9/169dca5c-4458-444d-97b6-cede7b082465.PDF ─────────┬──────────────────────────────────────────────── 2024-01-31 00:00│ST三圣(002742):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达成调解协议; 2、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239,088,242.44 元(2022 粤 03 民初 5611 号),246,922,406.35元((2022 粤 03 民初 5612 号);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诉讼双方已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予以确认,调解协议尚需经双方按期履行,公司已按照 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提负债62,268.84 万元。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审计 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担保”)、深圳市 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集团”)因金融借款纠纷存在诉讼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3 月 28 日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起诉书暨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7 号)。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2)粤 03 民初 5611 号】 、【(2022)粤 03 民初 5612 号】,经深圳中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自愿达成相关协议,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民事调解书》【(2022)粤 03 民初 5611 号】: (1)公司应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之前向原告深圳高新投担保偿还定向融资计划本金 217,500,000 元、期内收益(利息)1,1 28,111.11 元、复利 322,666.67元、逾期利息(以未还本金 217,500,00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24%标准,360 天/年,自 2021 年 12 月 25 日开始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 (2)公司应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之前向原告深圳高新投担保支付律师费198,000 元、财产保全保险费 119,484.38 元。 (3)如果公司未能清偿上述债务 ,则原告深圳高新投资担保有权就依法处置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担保登- 3 - 记证明-初始登记》(已办理质押登记的《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并在本调解书前述两项确定的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 (4)如果公司未能清偿上述债务,则原告深圳高新投担保有权要求被告重庆市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碚圣医 药”)、潘呈恭、陈柳颖、潘先文、周廷娥对本调解书前述两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上述所有被告的财产执行不存在优劣顺序,碚圣医药、潘呈恭、陈柳颖、潘先文、周廷娥无权要求原告深圳高新投担保先 行处置公司提供质押的应收账款及其他财产。 (6)所有被告偿还的所有款项按如下顺序进行抵扣:①案件受理费、保全费;②执行费以及其他执行程序中发生的费用(如有 ,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辅助费、过户税费等);③律师费、保全保险费;④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如有); ⑤逾期利息;⑥复利;⑦期内收益(利息);⑧本金;⑨其它应付费用。 (7)本案案件受理费 1,670,878.89 元(原告已预缴 1,237,241.21 元),因调解减半收取 835,439.45 元、保全费 5,000 元 均由所有被告共同负担。原告可向本院依法申请退还 401,801.76 元。如果后续产生执行费、处置应收账款、房产、股票、股权等财 产及办理财产过户产生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拍卖辅助费、评估费、所得税、印花税、过户费等)等实现原告债权与担保权利的 费用均由所有被告共同负担。 2、《民事调解书》【(2022)粤 03 民初 5612 号】: (1)公司应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之前向原告深圳高新投集团偿还定向融资计划本金 224,500,000 元、期内收益(利息)1,2 53,544.44 元、截至 2021 年 12月 24 日的逾期利息 340,500 元及此后逾期利息(以未还本金 224,500,00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5.4%标准,360 天/年,自 2021 年 12 月 25 日开始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 (2)公司应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之前向原告深圳高新投集团支付律师费198,000 元、财产保全保险费 123,399.5 元。 (3)如果公司未能清偿上述债务,则原告深圳高新投集团有权就依法处置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初 始登记》已办理质押登记的《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并在本调解书前述两确定的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 (4)如果公司未能清偿上述债务,则原告深圳高新投集团有权要求被告碚圣医药、潘呈恭、陈柳颖、潘先文、周廷娥对本调解 书前述两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上述所有被告的财产执行不存在优劣顺序,碚圣医药、潘呈恭、陈柳颖、潘先文、周廷娥无权要求原告深圳高新投集团先 行处置公司提供质押的应收账款及其他财产。 (6)所有被告偿还的所有款项按如下顺序进行抵扣:①案件受理费、保全费;②执行费以及其他执行程序中发生的费用(如有 ,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辅助费、过户税费等);③律师费、保全保险费;④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如有); ⑤逾期利息;⑥期内收益(利息);⑦本金;⑧其它应付费用。 (7)本案案件受理费 1,526,163.29 元(原告已预缴 1,276,412.03 元),因调解减半收取 763,081.65 元、保全费 5,000 元 均由所有被告共同负担。原告可向本院依法申请退还 513,330.38 元。如果后续产生执行费、处置应收账款、房产、股票、股权等财 产及办理财产过户产生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拍卖辅助费、评估费、所得税、印花税、过户费等)等实现原告债权与担保权利的 费用均由所有被告共同负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鉴于诉讼双方已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予以确认,调解协议尚需经双方按期履行,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提负债 6 2,268.84 万元。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 准。 五、其他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严格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民事调解书(2022)粤 03 民初 5611 号; 2、民事调解书(2022)粤 03 民初 5612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64f7265e-6feb-4960-bc11-2261f5f474ef.PDF ─────────┬──────────────────────────────────────────────── 2024-01-31 00:00│ST三圣(002742):2023年度业绩预告 ─────────┴──────────────────────────────────────────────── ST三圣(002742):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f769d53f-bd1d-4919-9da4-153aa3429ad8.PDF ─────────┬──────────────────────────────────────────────── 2024-01-30 00:00│ST三圣(00274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 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担保计划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康药业”)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月 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 年 1 月 29 日,公司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金汇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百康药业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 金汇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本金人民币 800 万元及相关利息等费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5 年 2月 24日 注册地址:辽源经济开发区财富大路 2858 号 法定代表人:罗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造颗粒剂、硬胶囊剂、片剂(含激素类)、原料药(丙谷胺、盐酸吗啉胍、盐酸二氧丙嗪、法莫替丁、盐酸氯哌丁 、双氯芬酸钠、曲克芦丁、芬布芬、硝苯地平、盐酸普鲁卡因、盐酸奈福泮、对乙酰氨基酚、呋喃唑酮、盐酸苯海拉明、呋塞米、贝 诺酯、磷酸苯丙哌林、诺氟沙星、吡罗昔康、甲磺酸左氧氟沙星)(以上项目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经营本企业自产 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 、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技术咨询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 5,000 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 100%。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百康药业资产总额 500,258,824.09 元,负债总额271,122,901.35 2 元,所有者权益 229,135,92 2.74 元;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406,597,282.55 元,净利润 33,338,781.76 元。 截止 2023 年 9 月 30 日,百康药业资产总额 434,378,091.33元,负债总额221,950,605.5 元,所有者权益 212,427,485.83 元;2023 年 1-9月实现营业收入 260,311,063.08 元,净利润 16,630,344.85 元(未经审计)。 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保证合同》 债权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金汇支行 保证人: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金额:本金人民币 800 万元及相关利息费用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实现债权的 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额 度内。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判断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13,915.00 万元,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22,465.23 万元,子公司对 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25,151.59 万元,合计担保金额为 261,531.8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28.24%;公司及子 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815.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6%;已发生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为33,049.57 万元,其中已发生逾期且涉及诉讼的担保余额为 22,896.57 万元。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5911c302-f28a-4682-92c1-8514b1751f94.PDF ─────────┬──────────────────────────────────────────────── 2024-01-27 00:00│ST三圣(002742):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重庆市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碚圣医 药”)共同向重庆市万盛区恒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并将该借款提供碚圣医药使用,该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已经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截至本公告日,资金占用余额本息合计 8,629.75万元。 2、公司海外子公司三圣药业有限公司于 2019年 6月 26日与埃塞俄比亚 NIB国际银行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以其厂房和机器设备 作为抵押物为 SSCConstruction P.L.C(以下简称“SSC”)向埃塞俄比亚 NIB国际银行借款 4亿比尔(折合人民币约 5,183万元) 提供担保,该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已构成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日,SSC 尚有人民币1,639. 07 万元未归还,与前次进展公告数据有差异系汇率波动及债务到期违约金和对应罚息的影响。 3、公司存在最近一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4、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进展情况 1、控股股东拟通过引入投资者解决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问题,目前投资者引入工作仍在努力推进中,相关交易方案仍处于论证 阶段。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暂未制定可执行的有效方案。公司将持续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沟通,督促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制定解决方案,解决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 2、公司董事会已充分意识到内部控制的不足,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争取尽快达到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要求。 3、目前公司正与相关法院积极沟通,请求法院解除部分银行账户的冻结,最大限度降低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各债权人协商沟通债务危机化解方案;进一步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盘活资产以改善现金流;继续加强内部 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切实做好客户关系维护、满足客户需求,努力维持业务稳定发展。 4、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目前正根据法院相关要求积极推动预重整前期准备工作,法院能否决定公司进行预重整, 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 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3-68239069 传真号码:023-68340020 电子邮箱:ir@cqssgf.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园云汉大道 99 号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及时披露前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26/2a273dbe-3872-41c5-812d-02f1a538d1a5.PDF ─────────┬──────────────────────────────────────────────── 2024-01-12 00:00│ST三圣(00274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涉及 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合计约为 8,1 32.9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1369%。具体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1/12196a6d-143e-4ab0-8733-1362d664de4a.PDF ─────────┬──────────────────────────────────────────────── 2024-01-06 00:00│ST三圣(002742):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 ST三圣(002742):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6/9fe0d181-1e84-4f6f-92ab-15f8465416bb.PDF ─────────┬──────────────────────────────────────────────── 2023-12-29 00:00│ST三圣(00274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涉及 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合计约为 8,0 46.9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03%。具体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28/3ac70e0d-6dfc-47c5-992f-78acf64d5aec.PDF ─────────┬──────────────────────────────────────────────── 2023-12-29 00:00│ST三圣(002742):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重庆市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碚圣医 药”)共同向重庆市万盛区恒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并将该借款提供碚圣医药使用,该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已经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截至本公告日,资金占用余额本息合计 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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