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45 木林森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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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44 │木林森(00274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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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41 │木林森(002745):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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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40 │木林森(002745):关于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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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 │木林森(002745):关于参与股权竞买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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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9:06 │木林森(002745):关于参与股权竞买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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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9:03 │木林森(002745):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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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7:38 │木林森(00274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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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7:35 │木林森(00274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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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32 │木林森(002745):关于终止《合作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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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50 │木林森(002745):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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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44│木林森(00274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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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定于2026 年 4月 30 日(星期四)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30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2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4月 23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 1号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4 日刊登
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将对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 2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3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
托人的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票账户卡进行
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
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登记地点: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 1号,信函请注明“木林森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 1号
联系电话:0760-89828888 转 6666
传真号码:0760-89828888 转 9999
邮箱地址:ir@zsmls.com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 1号
2、联系人:李冠群
3、电话:0760-89828888 转 6666
4、传真:0760-89828888 转 9999
5、邮箱:ir@zsmls.com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b2fb4183-5b29-46c4-9660-3e289e414d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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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41│木林森(002745):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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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木林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13 日以现场加通讯的表决方
式在本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9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清焕先生主持,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实际出席董事 6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 4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董事 2名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推动全资子公司朗德万斯照明有限公司全国渠道业务的发展,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赢,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全资
子公司朗德万斯照明有限公司(不含分支机构及其投资的子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授权经销商履行该子公司项目合同义务(含供货、技
术服务及与项目相关行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
行决策程序。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 2026年 4月 1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06)。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2026年4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2026年4月1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7)。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1229f312-e692-4141-a655-cafc5394d5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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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40│木林森(002745):关于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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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经
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推动全资子公司朗德万斯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德万斯照明”)全国渠道业务的发展,实现公司与
经销商的共赢,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全资子公司朗德万斯照明(不含分支机构及其投资的子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授权经销
商履行该子公司项目合同义务(含供货、技术服务及与项目相关行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上述额度不等于朗德万斯照明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的金额和期限等具体内容以被担保方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
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
行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对象:担保对象朗德万斯照明签约的授权经销商,经销商需资信良好。朗德万斯照明仅对确属于由朗德万斯照明生产的
产品及其质量和依约确属应由朗德万斯照明履行并由朗德万斯照明书面授权或同意由相关授权经销商履行的项目合同义务(含供货、
技术服务及与项目相关行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对象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担保。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额度:朗德万斯照明为符合条件的授权经销商履行公司项目合同义务(含供货、技术服务及与项目相关行为)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4、担保期限:有效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条款以朗德万斯照明与相关方签订的业务合同和担保协议为准。
6、反担保:经销商需提供公司对其担保额度等额的反担保,反担保采用房产抵押、动产抵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
可的形式,需办理抵(质)押登记的资产,应按规定办理。全资子公司为经销商履行担保责任后,在承担保证范围内,依法享有追偿权
。
7、监督管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公司章程、协议约定等,对经销商实施保前审查、保中督查、保后复核,不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推动子公司全国渠道业务的发展,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赢,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授权经销
商履行该子公司项目合同义务(含供货、技术服务及与项目相关行为)提供连带责任,同时公司将要求经销商提供等额反担保,有效
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不含本次担保)561,657.5万元,占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
母公司净资产1,269,331.25万元的44.25%。上述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未超过公司审议的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
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次担保所涉金额4,000万元占本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269,331.25万元的0.32%。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本次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56352b12-6681-4484-8a76-78bea81e01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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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木林森(002745):关于参与股权竞买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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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买股权事项概述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
普瑞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34.7849%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含 90,000 万元)的权限范围内根据竞
标情况进行竞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LEDVANCE GmbH(以下简称“LEDVANCE”),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参与了无锡国联实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国联实业”)和无锡国联产业升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国联产业”)在无锡产
权交易所挂牌出售的普瑞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光电”)34.7849%股权(对应 10435.4849 万股)。该股权的
挂牌价格为 9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参
与股权竞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本次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锡产交易[2026]008 号),公司已完成本次购买股权的款项支
付。
2026 年 1月 29 日,普瑞光电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1 股东名称 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木 林 森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 LEDVANCE GmbH、深圳长城
限公司、LEDVANCE GmbH、 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Largan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国 Bright Technology Co., Limited、
联产业升级投资中心(有限合 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伙)、Largan Bright Technology 无锡联深微科技服务合伙企业
Co., Limited、无锡锡洲股权投 (有限合伙)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开发
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无锡
联深微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2 董事 孙清焕、王福军、李冠群、 孙清焕、王福军、李冠群、
余恺、杭健科、彭秧、杨利 周立宏、刘蓁蓁、彭秧、杨
利
本次工商变更时,根据相关要求,普瑞光电对其《公司章程》一并进行了修改,并将最新的《公司章程》向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进行了备案。除上述变更之外,普瑞光电的其他工商信息不变。
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LEDVANCE 持有普瑞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70.8940%股权,普瑞光电成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备查文件
1、《产权交易凭证》
2、普瑞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c1a119ff-10fb-42e1-9dfe-c0197f6dce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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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9:06│木林森(002745):关于参与股权竞买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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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002745):关于参与股权竞买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5e78b546-e93b-4274-ae45-44b9e61f6b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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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9:03│木林森(002745):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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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50,000 ~ -110,000 37,378.71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45,000 ~ -108,000 31,094.58
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412 ~ -1.0107 0.2518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在
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受欧洲市场需求疲软、订单下滑的外部影响;同时,为应对未来全球照明市场的激烈竞争,公司加快渠道转型进程,该举措导致
运营成本有所上升,由于市场导入需要一定时期,目前业绩贡献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商誉等相关资产计提了减
值准备。此外,受行业供需格局变化及产品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毛利有所下降,公司持续推进产品调整与升级,已针对相关库存及
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四、风险提示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审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2025 年度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将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95066bb0-87a0-4d0b-bb52-b2343244b6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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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7:38│木林森(00274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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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00274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0d4ce859-5e14-46f3-96da-0c15e6dc16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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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7:35│木林森(00274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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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
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现行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12 月 25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会
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
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1月 13日(星期二)下午 15:00在广东省中
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 1号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6年 1月 13日上午 9:15-9:25、9:30-11:30及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1月13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股东的会议登记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人,代表股份 556,972,393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 37.5276%。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最终确认,在本次股东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
系统投票的股东 33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9,812,6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0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
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3.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书面投票表决,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
、验票和计票;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全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宣布了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本
次股东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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