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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48(世龙实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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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748 世龙实业 更新日期:2025-11-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21 17:32 │世龙实业(002748):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5-11-20 19:48 │世龙实业(00274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11-20 19:45 │世龙实业(00274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11-18 17:47 │世龙实业(002748):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10-30 16:48 │世龙实业(00274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10-27 17:03 │世龙实业(00274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10-24 16:54 │世龙实业(00274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10-24 16:54 │世龙实业(002748):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24 16:54 │世龙实业(002748):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24 16:54 │世龙实业(002748):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 2025-11-21 17:32│世龙实业(002748):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20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职工代表大会 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2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投票,同意选举熊珍丽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其他现任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 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3e330e0e-d9e3-4d70-8e18-7d04ad560798.PDF ─────────┬──────────────────────────────────────────────── 2025-11-20 19:48│世龙实业(00274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世龙实业(00274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a3b2aba3-671c-4a75-8b93-b94c545b779c.PDF ─────────┬──────────────────────────────────────────────── 2025-11-20 19:45│世龙实业(00274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世龙实业(00274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a1beab13-7364-4953-a568-61fe80cc7284.PDF ─────────┬──────────────────────────────────────────────── 2025-11-18 17:47│世龙实业(002748):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股东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实业”)的一 致行动人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化高科”)持有本公司股份 18,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67%),计划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7,20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3%)。 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18日收到电化高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 18,400,000 7.67% 任公司 人、间接控股股东 注: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90,1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7.55%),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 任公司持有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 97.914%的股权。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电化高科的减持计划 1、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 4、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1)在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 2,4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且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在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 4,8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且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 12月 11日至 2026年 3月 10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股票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电化高科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就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做出以下承诺 : 1、首发限售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单位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期间公司发生过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相应调整 。 2、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电化高科就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减持数量:电化高科持有世龙实业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世龙实业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12 个 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世龙实业股份总数的 10%;在锁定期满后 24个月内,减持数量累计不超过其所持世龙实业股份总数的 20%。 (2)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期间公司发生过派发股利、送 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相应调整。 (3)减持方式: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 。 (4)信息披露义务: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 前 3个交易日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 (5)约束措施:本单位将严格按照本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进行股份减持,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将向世龙实业董事会说明原 因并进行公告,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如果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则将不符合 承诺的减持收益上缴世龙实业所有,本单位将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益上缴通知之日起 10日内进行支付。 以上承诺均已履行完毕,电化高科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电化高科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电化高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全部或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电化高科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电化高科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减持相关规则。公司将持续关注 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bb2791c2-bb53-431c-9d41-28c66800498b.PDF ─────────┬──────────────────────────────────────────────── 2025-10-30 16:48│世龙实业(00274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世龙实业(00274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4078ee2f-9a54-4962-9225-78f963934bcb.PDF ─────────┬──────────────────────────────────────────────── 2025-10-27 17:03│世龙实业(00274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世龙实业,证券代码:002748)连续三个交易 日内(2025年 10月 23日、2025年 10月 24日、2025年 10月 2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2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5年 10月 25日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请关注公司定期报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13f0dcde-42c3-4058-97d4-ddc7e027d688.PDF ─────────┬──────────────────────────────────────────────── 2025-10-24 16:54│世龙实业(00274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20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1月 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5年 11月 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世龙科创大楼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10) 2.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关于修订《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8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9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增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10月 2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3、上述提案 1.00、2.01、2.02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 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单位持股凭证、加盖 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持股凭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 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须加盖公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 登记者出席。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 11月 18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5年 11月 18日 17: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jiangxiselon@chinaselon.com) (三)登记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世龙科创楼五楼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角龙、范茜茜 联系电话:0798-6735776 联系传真:0798-6735618 联系邮箱:jiangxiselon@chinaselon.com 联系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世龙科创楼五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3300 (五)其他事项 1、会议预计半天;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250a433d-d79a-4b56-9252-71ef49c2ffd2.PDF ─────────┬──────────────────────────────────────────────── 2025-10-24 16:54│世龙实业(002748):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世龙实业(002748):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aeae185f-6564-43d1-ab8b-e8d6814737c5.PDF ─────────┬──────────────────────────────────────────────── 2025-10-24 16:54│世龙实业(002748):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 ─────────┴──────────────────────────────────────────────── 世龙实业(002748):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e216df09-15df-42e4-bcf4-aad6a00e1d05.PDF ─────────┬──────────────────────────────────────────────── 2025-10-24 16:54│世龙实业(002748):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西 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六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小组 其他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 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及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证券部负责舆情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证券部负责舆情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及时收集、分析 、核实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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