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48 ST世龙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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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ST世龙(002748):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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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世龙(002748):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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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00:00│ST世龙(002748):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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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世龙(002748):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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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00:00│ST世龙(00274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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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世龙(00274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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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00:00│ST世龙(00274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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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世龙(00274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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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 00:00│ST世龙(002748):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关于世龙实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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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周萌律师、
黄波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
项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大会规则》”)、《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职业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同时听取了公司
就相关事项的陈述和说明。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中涉及的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的具体内
容以及该等议案中的数据或表述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见。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保证其向本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文件、资料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材料上所有签字和印章均是真实的
。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除非事先取得本所律师的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将本法律意见
书或其他任何部分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正文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24】年【8】月【29】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上发布了
《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
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该通知发布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超过【15】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下午 14:30】在【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世龙科创大楼会议室】
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公告一致。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
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
【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4】年【9】月【13】日【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共【4】名,均为截至【2024】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该
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3418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910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中小投资者股东是
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2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958】%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5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73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972】%。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其它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任的本所律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一)关于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关于聘任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内容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就上述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进行计票、监票,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562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1】%;反对【20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2】%;弃权【2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5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82】%;反对【2041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178】%;弃权【2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41】%。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聘任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562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7】%;反对【20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0】%;弃权【27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由经办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下接签署页)
(本页为《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签署页)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黄波
负责人: 张工
经办律师:周萌【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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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 00:00│ST世龙(002748):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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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世龙(002748):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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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00:00│ST世龙(002748):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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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世龙(002748):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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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00:00│ST世龙(002748):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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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兹定于 2024 年9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3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
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等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9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9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世龙科创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00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 1 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单位持股凭证、加盖
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详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
内进行登记确认。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须加盖公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
登记者出席。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11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11 日 17:00 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jiangxiselon@chinaselon.com)
(三)登记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世龙科创楼五楼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角龙、范茜茜
联系电话:0798-6735776
联系传真:0798-6735618
联系邮箱:jiangxiselon@chinaselon.com
联系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世龙科创楼五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3300
(五)其他事项
1、会议预计半天;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8/09033b5d-34b1-4f0d-8f77-2ee8ca4cb4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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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00:00│ST世龙(002748):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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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世龙(002748):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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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00:00│ST世龙(002748):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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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世龙(002748):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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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00:00│ST世龙(002748):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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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世龙(002748):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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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00:00│ST世龙(002748):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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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世龙(002748):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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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00:00│ST世龙(002748):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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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世龙(002748):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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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00:00│ST世龙(002748):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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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世龙(002748):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8/9ff50536-e728-4388-b6ac-3b404ceaeb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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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00:00│ST世龙(002748):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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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世龙(002748):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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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 00:00│ST世龙(002748):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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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增资概述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充实全资子公司江西世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龙新材料”)的资
本实力,进一步促进其业务发展,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向世龙新材料增资 1,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将持有世龙新材料 1
00%股权,世龙新材料的注册资本由 1,500 万元增加至3,0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的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行为。
二、世龙新材料的基本情况
近日,世龙新材料完成了相关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江西世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81MA38B2EQ71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工业园
5、法定代表人:李角龙
6、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8年 12月 27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增强全资子公司世龙新材料的资本
实力,进一步促进其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增资系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增资,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世龙新材料《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7-31/7d36e662-19aa-4bfb-9a69-7ac6498be9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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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 00:00│ST世龙(00274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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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缓解子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压力,降低筹资成本,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世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龙新材料”)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权公司总经理汪国清先生在担保额度内签署
相关担保合同及法律性文件等。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4-009)。
近日,世龙新材料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申请 1,0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本次为续贷),并与贷款银行签订
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JK240717114940、JK240717114916、JK240717114919)。为确保借款合同的履行,公司同时就贷款
银行与世龙新材料的授信融资事项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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