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49 国光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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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6:40 │国光股份(00274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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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57 │国光股份(002749):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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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9:22 │国光股份(002749):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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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9:22 │国光股份(002749):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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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9:22 │国光股份(002749):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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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9:15 │国光股份(002749):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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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9:15 │国光股份(002749):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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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9:11 │国光股份(00274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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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9:09 │国光股份(00274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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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9:09 │国光股份(002749):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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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6:40│国光股份(00274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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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 10月 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及其
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
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118号)。
近日,公司、公司子公司四川国光园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园林”)收到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签订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协议》(以下简称“《结构性存款协议》”)
,公司、国光园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公司和国光园林各购买 5
,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2.产品所属类型:结构性存款
3.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挂钩标的: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代码 SHAU)基准价早盘价(以上海黄金交易所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为准)
5.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收益率共有 2档,高档收益率 2.15%、中档收益率 1.3%。所能获得的收益以银行按照本产品协议约定
计算并实际支付为准。
6.产品成立日:2025年 1月 13日
7.产品到期日:2025年 4月 8日
8.产品收益计算期:85天
9.投资金额:人民币 10,000万元整
10.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提示
1.结构性存款不同于一般性存款,具有投资风险。本理财产品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是当本期产品存续期内挂钩标的在汇
率观察日未达到《结构性存款协议》产品说明书定义的获得较高预期收益率的条件时,公司及国光园林可以拿回全部产品认购资金,
并获得按照《结构性存款协议》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以低档收益率计算的收益。
2.本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签约银行所揭示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提前终止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
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银行理财产品常见风险。
三、关联关系
公司与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的主要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要求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办理相关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运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
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 2025年 1月 21 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合计 152,114.13万
元(含本次购买的 10,000 万元),其中,已到期的理财产品人民币合计 122,000万元。
公司现持有未到期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人民币合计 30,114.13 万元,未超过董事会授权投资理
财产品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等,详细情况如下表:
签约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投资期限 产品 产品 年化收益率
(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
民生银行 流动利 D 保本保证 16,114.13 365天 2024.4.25 2025.4.25 1.95%
成都分行 收益型
兴业银行 大额存单 2,000 3个月 2024.12.5 2025.3.4 1.350%
大额存单 2,000 6个月 2024.12.5 2025.6.4 1.550%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 保本浮动 10,000 85天 2025.1.13 2025.4.8 1.30%~2.15%
四川省分 蕴通财富 收益型
行 定期型结
构性存款
七、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1a0814a0-cce1-43d6-9329-05e906a238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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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57│国光股份(002749):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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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1.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1月 10 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为: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
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即以总股本 468,278,4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40,483,520.00 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如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原则实
施分配。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468,278,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1月 20日,除息日为:2025 年 1月 21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5年 1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1 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24 颜昌绪
2 00*****946 颜亚奇
3 01*****787 颜昌立
4 01*****902 颜秋实
5 01*****720 颜昌成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1 月 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 1月 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相关议案,根据该《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
有派息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
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详见 2025年 1月 1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 899号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咨询联系人:李超、向莹壑
4.咨询电话/传真:028-6684886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68d3b3fa-f8b1-4320-9e74-9cbfa28bb6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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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9:22│国光股份(002749):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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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 1月 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二)2024年 1月 9日至 2024年 1月 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张榜进行了公示,截至公
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年 1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4年 1月 25日,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 年 1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2024年 3月 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
上市日为 2024年 3月 18日,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人数为 344人,股数为 758.70 万股。
(六)2025 年 1 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调整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事由及调整结果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后,公司实施了三次权益分派,并拟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具体为:
(一)2024年 1月 31日实施完毕了 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434,890,4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3.00元人民币(含税);
(二)2024 年 5 月 29 日实施完毕了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443,024,8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
现金股利 2.50元人民币(含税);
(三)2024年 8月 28日实施完毕了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468,278,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发现金股利 3.00元人民币(含税);
(四)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为
: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由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将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完成后进行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登记申请。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事
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因此,根据前述规定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预留授予价格为:
P=6.04-0.3-0.25-0.3-0.3=4.89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由于公司2024年1月31日实施完毕了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2024年5月29日实施完毕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4年8
月28日实施完毕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且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实施后进行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登记申请,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
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价格调整为4.89元/股。
上述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
(临时)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
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
项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0/a3ee535b-2d7c-4ebc-b078-7e99d64b03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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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9:22│国光股份(002749):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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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股份(002749):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0/f478d2e6-72fe-43ee-9a7e-c83f553902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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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9:22│国光股份(002749):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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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股份(002749):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0/b274b9ea-42a9-477a-8f28-b6e9cb6c81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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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9:15│国光股份(002749):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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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6 日以邮件等形式发
出,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在龙泉办公区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刘刚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在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1.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
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5年 1月 10日为预留授予日,预留授予价格为 4.89元/
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6名激励对象授予 48.13万股限制性股票。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就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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