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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49(国光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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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749 国光股份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0 00:00│国光股份(002749):关于国光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自 2024 年 3月 5 日至 2024 年 3 月 19 日,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有 1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国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分别为 16.48 元/股、16.33 元/股,具体说明详见本“特别提示‘2’”) 。若在未来触发“国光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 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国光转债”。 2、公司因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 2024 年 3月 18日起,转股价格由 12.68 元/股调整为 12.56 元/股,相应地 ,在 2024 年 3月 5日至 2024 年 3月 19日的 10 个交易日内,有 8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国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即 16.48 元/股),有 2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国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16.33 元/股) ,合计 10个交易日不低 于“国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1343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20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2,000 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20 ﹞732 号)文同意,公司 32,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国光转债”,债券 代码“12812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 券到期日止,即 2021 年 2 月 1 日至2026 年 7月 26日。 (四)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3.70 元/股。 (五)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因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国光 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4日起由 13.70 元/股调整为 13.4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国光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公司因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及《募集 说明书》发行条款,“国光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9 月 9 日起由 13.48 元/股调整为 13.4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 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国光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司因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国光 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5 月 27日起由 13.49 元/股调整为 13.17 元/股,并对此前的转股价格进行补充调整、更正(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5 月 21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国光转债”转股 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司因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国光 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19日起由 13.17 元/股调整为 12.97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国光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公司因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及《募集 说明书》发行条款,“国光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26 日起由 12.97 元/股调整为 12.9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 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国光 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司因实施 2023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 “国光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月 31 日起由 12.98 元/股调整为 12.6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国光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司因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 344 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股份7,587,000 股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国光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3 月 18 日起由 12.68 元/股调整为 12.5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国光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国光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 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能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4 年 3 月 5 日至 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即 16.48 元/股、16.33元/股,有关说明详见本公告“特别提示‘2’”)。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若在未来触发“国光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 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公司董事会有 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国光转债”。 四、风险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将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的相关约定,及时关注公司后续 相关公告,注意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0/9465440f-aa21-4a82-bcc4-75a47891cb01.PDF ─────────┬──────────────────────────────────────────────── 2024-03-19 00:00│国光股份(002749):关于转让苏州泰昌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苏州泰昌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苏州泰昌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泰昌九鼎”)3,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8.9942%)基金份额转让给苏州恒天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恒天 ”)(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 12 月 16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 济参考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于2024 年 3 月 15 日收到了苏州恒天支付的基金份额价款 250,783.06 元。泰昌九鼎已在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办理完毕相关事项的变更登记工作。 截止本次基金份额转让完毕之日,公司投资泰昌九鼎累计收到项目退出款、收益分配款及基金份额转让款 120,321,450.53元, 其中:投资本金 3,000万元、收益分配款 90,070,667.47 元、基金份额转让款 250,783.06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8/71b6c69e-4d54-4863-98b2-566c50b4cca6.PDF ─────────┬──────────────────────────────────────────────── 2024-03-14 00:00│国光股份(002749):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国光股份(002749):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3/95b420ce-dc99-4b5d-9b8f-c068a7d29ed9.PDF ─────────┬──────────────────────────────────────────────── 2024-03-14 00:00│国光股份(002749):关于国光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国光转债”转股价格为:12.68 元/股 2、调整后“国光转债”转股价格为:12.56 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4年 3月 18 日 一、关于“国光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32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国 光转债,债券代码:128123),根据《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 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国光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定。 二、本次“国光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一)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月 9日、2024年 1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 议和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 3 月 13日公司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向股权激励对 象授予股份的登记工作,本次共计授予 344名激励对象 7,587,000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月10日、2024年 1月 26 日、2024年 3月 14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国光转债”的转股价 格调整如下: P1=(P0+A×k)/(1+k)=(12.68+5.74×7,587,000/434,890,438×100%)/(1+7,587,000/434,890,438×100%)=12.56元/股( 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年 3月 18日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861a637a-a072-431f-921f-58d978cb0fd1.PDF ─────────┬──────────────────────────────────────────────── 2024-02-28 00:00│国光股份(002749):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林晓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 报告,林晓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等职务 ,辞职后,林晓安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林晓安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也无任何与辞任有关的事项需提请公 司董事会及股东与债权人注意的情况。 林晓安先生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亦不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但会导致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林晓安先生继续履行职责至 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林晓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林晓安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忠实、勤勉、谨慎、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 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林晓安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8/963ff091-d689-4e79-9dc0-bc1c819d3bfa.PDF ─────────┬──────────────────────────────────────────────── 2024-02-23 00:00│国光股份(002749):关于重庆润尔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公告 ─────────┴──────────────────────────────────────────────── 一、变更登记事项的具体情况 2024年 1月 4日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 公司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依尔双丰科技有限公司向重庆润尔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公司 2024年 1 月 5 日刊登 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重庆润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在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及相关事项备案后取得 的《营业执照》。变更登记事项如下: 1、注册资本由“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变更为“人民币壹亿叁仟叁佰陆拾陆万元整”; 2、股东名称(姓名)由“重庆依尔双丰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重庆依尔双丰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 除上述事项外,重庆润尔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登记事项无变更。 二、备查文件 1、重庆润尔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3/fd5310db-50ed-45a2-890b-01817eb92f2b.PDF ─────────┬──────────────────────────────────────────────── 2024-02-20 00:00│国光股份(00274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 司总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 10月 20日公司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 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号)。2024年 2月 8日,公司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交易平台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 5,000万元购买国债逆回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逆回购基本情况 购买品种 申报金额 认购日期 到期日 年化 预期收益(元) (万元) 收益率 (未扣除交易费用) (%) 国债逆回购 1,000 2024.2.8 2024.3.7 2.26 11,145.21 国债逆回购 1,000 2024.2.8 2024.3.7 2.26 11,145.21 国债逆回购 1,000 2024.2.8 2024.3.7 2.26 11,145.20 国债逆回购 1,000 2024.2.8 2024.3.7 2.26 11,145.21 国债逆回购 1,000 2024.2.8 2024.3.7 2.26 11,145.21 合计 5,000 - - - 55,726.04 二、投资风险提示 由于逆回购在初始成交时利率即已锁定,收益也已确定,因此在逆回购到期日之前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对已发生的交易没有影响 。公司投资的国债逆回购系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关系 公司与中信建投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的主要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总裁审批同意后,公司财务部门才具体负责实施,操作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且资金仅在公司付款账户向证券账户资金 划转。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国债逆回购交易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国债逆回购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运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 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止 2024年 2月 19 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合计人民币 86,610.22 万元(含本次购买的 5,000 万元),其中,已到期的理财产品合计人民币 54,999.80万元,实际收益共 709,151.82 元。 公司现持有未到期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合计人民币 31,610.42 万元,未超过董事会授权投资理 财产品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等,详细情况如下表: 签约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投资 产品 产品 年化 (万元) 期限 起息日 到期日 收益率 (天) (%) 民生银行成 流动利 D 保本保证 16,110.42 182 2023.9.4 2024.3.4 1.95 都分行 收益型 建设银行成 大额存单 保本保证 5,500 182 2023.9.25 2024.3.25 1.8 都铁道支行 收益型 国债逆回购 500 28 2024.1.24 2024.2.21 2.49 国债逆回购 500 28 2024.1.24 2024.2.21 2.49 国债逆回购 500 28 2024.1.24 2024.2.21 2.485 国债逆回购 500 28 2024.1.24 2024.2.21 2.485 国债逆回购 1,000 28 2024.1.25 2024.2.22 2.58 国债逆回购 1,000 28 2024.1.25 2024.2.22 2.57 国债逆回购 500 28 2024.1.25 2024.2.22 2.575 国债逆回购 500 28 2024.1.25 2024.2.22 2.565 国债逆回购 1,000 28 2024.2.8 2024.3.7 2.26 国债逆回购 1,000 28 2024.2.8 2024.3.7 2.26 国债逆回购 1,000 28 2024.2.8 2024.3.7 2.26 国债逆回购 1,000 28 2024.2.8 2024.3.7 2.26 国债逆回购 1,000 28 2024.2.8 2024.3.7 2.26 合计 - - 31,610.42 - - - - 七、备查文件 1、证券交割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19/95c69cfb-78f3-4ac9-ae26-f97cb1b42bce.PDF ─────────┬──────────────────────────────────────────────── 2024-02-03 00:00│国光股份(002749):关于重庆润尔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1343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 32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32,000.00 万元 ,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31,166.80万元。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 信﹝2020﹞第 0061 号)。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尔科技”)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 2024 年 1月 4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实施主体的议案》, 同意将原募投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剩余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6,549.43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20.98%)投资至公司二级子公司重庆润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润尔”)“年产 1.5 万吨原药及中间体合成生产项目 ” 。 二、本次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重庆润尔作为共同一方(以下简称“甲方” )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乙方”)以及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丙方”)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644221068,截止 2024 年 1 月 23 日,专户余额为 6,54 9.43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年产 1.5万吨原药及中间体合成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若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 ,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或设置其他权利限制。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甲方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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