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50 *ST龙津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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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7:04 │*ST龙津(00275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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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7:04 │*ST龙津(00275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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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1:43 │*ST龙津(002750):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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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6:59 │*ST龙津(002750):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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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6:57 │*ST龙津(00275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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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6:56 │*ST龙津(002750):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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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7:21 │*ST龙津(002750):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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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7:20 │*ST龙津(00275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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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7:19 │*ST龙津(00275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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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1:39 │*ST龙津(002750):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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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7:04│*ST龙津(00275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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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公告时间:2024 年 12 月 5 日(公告编号:2024-067、070)
2、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14:00
3、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高新区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兰茂路 789 号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樊献俄先生
7、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8 日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4 人,代表股份 230,708,4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0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29,460,15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32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1 人,代表股份 101,248,2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80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0 人,代表股份 5,386,7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701,7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4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59 人,代表股份 3,68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0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
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 1.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304,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48%;反对29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261%;弃权 11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
提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359,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88%;反对24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048%;弃权 10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5
%。
提案 3.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360,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2%;反对25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085%;弃权 9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38,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397%;反对 25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84%;弃权9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18%。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提案 1 至提案 3 全部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杨天铭、尤雪婷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165d0956-4395-44da-ad3a-158c1aa40c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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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7:04│*ST龙津(00275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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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津(00275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c9cf09a4-3e48-419b-9d62-6b06a26cb0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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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1:43│*ST龙津(002750):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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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送达的股份解除质押通知,具体
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原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昆明群星投 是 5,649,718 股 3.58% 1.41% 2023 年 11 2024 年 12 招商银行股份有
资有限公司 月 24 日 月 18 日 限公司昆明分行
昆明群星投 是 5,649,718 股 3.58% 1.41% 2024 年 4 2024 年 12 招商银行股份有
资有限公司 月 10 日 月 18 日 限公司昆明分行
合计 11,299,436 股 7.16% 2.82%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无被质押股份。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fd47fe65-ce3f-4811-93e6-aa8eec8b14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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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6:59│*ST龙津(002750):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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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4-067),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12 月 8 日,公司收到提案人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函》,2024 年 12 月 10 日,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
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提案人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57,782,2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4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案
人具有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人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前
述相关规定。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4 年 12 月 5 日披露的《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
生变更。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12 月 23 日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3 日 09:15-9:25,0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 的任意
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鼓励股东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公司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8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及见证律师认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高新区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兰茂路 789 号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
100 总提案 √
1.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
3.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5 日收市后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2024 年 12 月 10 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3、表决通过方式:本次会议提案 1、提案 3 为普通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方可做出决议。提案 2为特别决议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3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操作流程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1)、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件
、参会回执(参见附件 2)进行登记;
(2)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参会回执(参见附件 2)进行登记;
(3) 股东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参会回
执(参见附件 2);
(4) 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须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委托行使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权;
(5) 股东可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其他方式的参会登记,并请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登记,股东登记参加
股东大会发送的信函、传真请注明“龙津药业股东大会登记,转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2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证明资料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公司不会向参会股东收取参会费用。
2、公司证券部联系方式
电话:0871-64179595 传真:0871-68520855
地址:云南省昆明高新区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兰茂路 789 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3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5e98caab-1496-4c2a-a638-81343f7dfa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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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6:57│*ST龙津(00275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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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的《关于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
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
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4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16 人。
(7)2023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5,466.6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5,127.8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6,747.98 万元。
(8)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1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 万元,本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
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最
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
(2)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31 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6 人次、自律监
管措施 2 人次、纪律处分 4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6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溪,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
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戴华倩,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
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玮,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
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最近 3 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4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2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被审单位规
模和拟参与项目各级别人员工时费用定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价格较 2023 年度增加 9%。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对中审众环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提议继续
聘任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48776f04-5530-4f4f-97c8-89710d0dc8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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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6:56│*ST龙津(002750):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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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通知、专
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樊献俄先生召集并主持,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
决的方式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 9名,截至会议通知要求的表决截止时间,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其
中樊丽娟、周晓南、文春燕、魏利军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参会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总经理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对本次会议召开的
紧急情况进行了说明,全体董事对本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开会时间无异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提案人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函》等有关资料,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
会议审议并提议,董事会同意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
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提案人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57,782,2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4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案
人具有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人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前
述相关规定。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
披露的《关于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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