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52 昇兴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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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昇兴股份(00275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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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昇兴股份(002752):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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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55 │昇兴股份(00275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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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55 │昇兴股份(002752):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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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55 │昇兴股份(00275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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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55 │昇兴股份(00275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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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55 │昇兴股份(00275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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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54 │昇兴股份(00275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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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54 │昇兴股份(002752):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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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54 │昇兴股份(002752):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微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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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昇兴股份(00275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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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月19日下午14:00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
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
: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5月 19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林永保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下同)共 149 人,代表股份 627,924,4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76,918,468 股)的比例为 64.2760%。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 623,416,87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3.8146%;(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
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47 人,代表股份 4,507,5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46
14%;(3)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147 人,代表股份 4,507,54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4614%。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系通过视频通讯方
式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见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627,156,668 99.8777%
反对 751,750 0.1197%
弃权 16,000 0.0025%
(二)审议批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见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627,159,568 99.8782%
反对 751,750 0.1197%
弃权 13,100 0.0021%
(三)审议批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见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627,192,268 99.8834%
反对 699,050 0.1113%
弃权 33,100 0.0053%
(四)审议批准《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627,119,008 99.8717% 3,702,135 82.1320%
反对 790,450 0.1259% 790,450 17.5362%
弃权 14,960 0.0024% 14,960 0.3319%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见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627,210,408 99.8863%
反对 701,050 0.1116%
弃权 12,960 0.0021%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见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625,020,122 99.5375%
反对 2,840,036 0.4523%
弃权 64,260 0.0102%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626,424,452 99.7611% 3,007,579 66.7232%
反对 1,437,006 0.2289% 1,437,006 31.8800%
弃权 62,960 0.0100% 62,960 1.3968%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627,208,708 99.8860% 3,791,835 84.1220%
反对 702,750 0.1119% 702,750 15.5905%
弃权 12,960 0.0021% 12,960 0.2875%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627,154,708 99.8774% 3,737,835 82.9240%
反对 755,450 0.1203% 755,450 16.7597%
弃权 14,260 0.0023% 14,260 0.3164%
(十)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627,175,133 99.8807% 3,758,260 83.3771%
反对 733,425 0.1168% 733,425 16.2711%
弃权 15,860 0.0025% 15,860 0.351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陈禄生律师、林静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e1e953cf-14e5-4595-8c78-208c246c7a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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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昇兴股份(002752):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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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股份(002752):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a5b72021-917f-43fa-91c0-1a45007afe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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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55│昇兴股份(00275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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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4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7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5]361Z0286 号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昇兴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昇兴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昇兴股份公司年度
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昇兴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昇兴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昇兴股份公司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昇兴股份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0543fbf4-6cf2-4493-934c-c64c937e89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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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55│昇兴股份(002752):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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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股份(002752):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17affc3d-62c3-4e7c-9789-641b3b4653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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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55│昇兴股份(00275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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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股份(00275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e41d1145-799f-47bc-aed1-9aca2b4567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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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55│昇兴股份(00275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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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股份(00275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a516bfd1-f03b-4540-a531-ac776ad81f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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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55│昇兴股份(00275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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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股份(00275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43e64c9a-7ac9-4877-9a4d-850a054b2e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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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54│昇兴股份(00275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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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
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
p.cninfo.com.cn,下同)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网络投票包含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3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 1 号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 √
规划》
5.00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6.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 √
议案》
8.00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00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10.00 《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其他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 2024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于
上述第 4 项、第 7 项、第 8项、第 9 项、第 10 项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并予以披露。其中第 7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
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
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
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
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
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4 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
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5年 5月 15日 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
送达本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
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附件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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