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52 昇兴股份 更新日期:2026-01-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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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8:58 │昇兴股份(00275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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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8:55 │昇兴股份(00275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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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39 │昇兴股份(002752):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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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39 │昇兴股份(00275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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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38 │昇兴股份(00275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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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36 │昇兴股份(00275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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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35 │昇兴股份(002752):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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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35 │昇兴股份(002752):关于退出参与发起设立保险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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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昇兴股份(00275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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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6:02 │昇兴股份(00275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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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8:58│昇兴股份(00275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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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股份(00275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a6f4cd19-8739-4c35-b000-7baca5f80d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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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8:55│昇兴股份(00275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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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股份(00275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27cebdb2-b4e1-4292-8c85-26cb354675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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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39│昇兴股份(002752):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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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或者
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
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可暂缓、
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十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十一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
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公司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暂缓、豁免事项的内部管理流程
第十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做好对该等信息的保密工作,该等信
息的知情人应当签署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的保密承诺函。
第十三条 公司相关部门、分(子)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知悉可能涉及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后,应当及时向证券部提出书
面申请,说明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理由、依据及必要性,并附上相关事项资料。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子)公司负责人或信息披露义务
人应当对申请内容进行签字确认,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证券部将上述材料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
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长审批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在申请文件上签字确认,并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入档,相关
资料由证券部妥善归档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10 年。
暂缓、豁免披露申请未获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或董事长审批通过的,公司应当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对外披露信息。
第十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 10 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的相关登记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和深交所。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及时上报暂缓、豁免披露事项,将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暂缓
、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或者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期限届满而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给公司和投资者
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任人视情形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的规定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edc2a4e9-513a-4e87-897a-1c7c9a6680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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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39│昇兴股份(00275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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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股份(00275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01f3a7bc-5420-4d82-84c3-de65fc6f2e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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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38│昇兴股份(00275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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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昇兴股份,证券代码:002752)股票连续 3个交易日内(2025 年 12
月 29 日、12 月 30 日、12 月31 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目前正在筹划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披露的《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昇兴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正在推进中,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得以实施及具体的实施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其他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声明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履行了关注、核实程序,特作出如下声明: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公司正在筹划 202
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正在推进中,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及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得以实施及具体的实施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出的问询函及其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b97ed520-e4d3-4f8a-87e7-f875a83ec7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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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36│昇兴股份(00275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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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午在福建省福
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 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永保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
已于 2025年 12月 26 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
事 7人,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退出参与发起设立保险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下同)的《关于退出参与发起设立保险公司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董事林永保
先生、林斌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接受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9d19e22f-2adf-48a2-99ec-d1d183147d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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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35│昇兴股份(002752):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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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昇兴股份”)于 2025年 12月 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本次会议在关联董事林永保、林斌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非关联董事以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该议案所涉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太平洋制罐(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太平洋”)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
币 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自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利率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
行。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可提前还款。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
何形式的担保。
(二)本次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福州太平洋为公司控股股东昇兴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昇兴控股”)的全资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于 2025年 12月 31日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林永保、林斌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前述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财务资助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1.46%,低于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太平洋制罐(福州)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嘉俊
注册资本 16,6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5MA327G8M77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 福州开发区君竹路 83号科技发展中心大楼第四层 Q485室(自贸
试验区内)
成立日期 2018年 11月 2日
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昇兴控股持有福州昇洋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昇洋供应链”)100%股权,昇洋供应链持有福州太平洋
100%股权。福州太平洋的实际控制人为林永贤、林永保和林永龙,
和上市公司相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修理;包装服务;工业
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五金产品零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销售;食
用农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矿石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
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设备销售;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旧货销
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酒类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
(二)简要历史沿革
1、2018年 11月成立
福州太平洋成立于 2018年 11月,系由福州兴瑞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
责任公司。福州太平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其中福州兴瑞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19,900.0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99.50%;福州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50%。该两个股东均未向福州太平洋实际缴
纳出资。2、2019年 2月股权转让和 6月注册资本变更
2019 年 2月,昇兴控股收购福州兴瑞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福州太平洋 99.50%
和 0.50%股权,福州太平洋成为昇兴控股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在转让时,福州兴瑞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源丰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均未向福州太平洋实际缴纳出资。转让完成后,昇兴控股将福州太平洋的注册资本由 20,000万元变更为 25,000万元。
2019年 6月,福州太平洋注册资本由 25,000万元变更为 40,000万元。
3、2019年 8月股权变更
2019年 8月,昇兴控股将其直接持有的福州太平洋 100%股权全部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福州昇洋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昇洋
发展”,于 2025 年 12 月15 日更名为福州昇洋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太平洋成为昇洋发展的全资子公司暨昇兴控股的全资
孙公司。
4、2020年 5月注册资本变更
2020年 5月,福州太平洋的注册资本由 40,000万元变更为 60,000万元。5、2025年 12月注册资本变更
2025年 12月,福州太平洋的注册资本由 60,000万元变更为 16,600万元。
(三)主要业务和财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总资产 70,154.82 70,115.00
净资产 45,276.63 45,236.81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39.82 36.96
(四)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昇兴控股持有昇洋供应链 100%股权,昇洋供应链持有福州太平洋 100%股权,因此,福州太平洋为公司控股股东昇兴控股的全资
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福州太平洋为公司关联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五)福州太平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的查询结果,福州太平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福州太平洋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自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利
率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可提前还款。本次财务
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平等协商,福州太平洋对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的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具体以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福州太平洋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无须公司提供任何抵押和担保,系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支持,能够更好地支持公司经营发展、
满足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 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福州太平洋无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余额为 1,751.56万元,为公司向福
州太平洋的借款及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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