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53 永东股份 更新日期:2024-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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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永东股份(002753):关于“永东转2“2024年付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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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东股份(002753):关于“永东转2“2024年付息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40b42e1e-93ef-4178-b250-2ccd87ea30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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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00:00│永东股份(00275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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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东股份(00275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6/ba917f0f-e150-4fb1-b93a-17c4bdc03b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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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2 00:00│永东股份(002753):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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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 9.90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及 2 月 2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
4-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上
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止 2024年 2月 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4,977,400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1.32%,最高成交价为 6.3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020,802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9.90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1/d28ebdff-7ed3-4bbd-a642-338de48c4b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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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00:00│永东股份(002753):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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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东股份(002753):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7/a74740c4-000d-4b94-b63e-4207e6781b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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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3 00:00│永东股份(002753):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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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 9.90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及 2 月 2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
4-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
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 2月 22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1,753,700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0.47%,最高成交价为 5.9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6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151,08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9.90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2/c5d96737-1578-4405-8529-343b90b730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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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1 00:00│永东股份(002753):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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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
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2月 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
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刘东良 97,031,250 25.83
2 刘东杰 63,281,250 16.84
3 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 23,128,750 6.16
公司
4 靳彩红 16,875,000 4.49
5 范孜卓 8,841,100 2.35
6 焦鹏 3,700,000 0.98
7 翟瑞晓 3,375,800 0.90
8 刘东梅 3,118,900 0.83
9 高永福 2,865,100 0.76
10 阮寿国 2,767,000 0.74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刘东良 24,257,813 9.99
2 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 23,128,750 9.53
公司
3 刘东杰 15,820,313 6.52
4 范孜卓 8,841,100 3.64
5 靳彩红 4,218,750 1.74
6 焦鹏 3,700,000 1.52
7 翟瑞晓 3,375,800 1.39
8 刘东梅 3,118,900 1.28
9 高永福 2,865,100 1.18
10 阮寿国 2,767,000 1.14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0/7c8c9dd6-2ab7-4f9f-995f-e0eafc585f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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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1 00:00│永东股份(002753):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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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东股份(002753):回购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0/3c0f557e-7d8b-4e07-b07d-8407e56a6f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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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9 00:00│永东股份(002753):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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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东股份(002753):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8/7b9f0afd-4ce6-469b-8671-f7b9154936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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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9 00:00│永东股份(00275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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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年 2 月 5日以电话、邮件、专人
送达等形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东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
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 9.90 元股(含),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00 万元(含)。若按回购金额上限 6,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9.90 元/股测算,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6,060,606.00 股,
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61%;若按回购金额下限3,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9.90 元/股测算,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3,030,30
3.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1%。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本次回购股份的资
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8/36e3f726-06f9-47d1-aea2-fcc29cb6b5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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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9 00:00│永东股份(002753):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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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 202314000963”,发证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
年内(2023-2025年度)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2023年度已根
据相关规定暂按15%的税率计征了企业所得税。因此,本次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8/d7e9f304-465f-414e-92b0-e6cc8f8fd7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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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3 00:00│永东股份(00275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永东股份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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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对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东股份”、“公司”)进行了 2023年度持
续督导培训,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崔学良、潘登
(三)培训时间:2024年 1月 19日
(四)培训人员:赵泽皓
(五)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
关人员。
(六)培训内容:本次培训主要介绍了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要求、持续督导募集资金相关处罚案例、研发投入监管要求、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新规、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廉洁从业宣导等方面内容。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授课,加强了永东股份相关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要求、研发投入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新规等法规与
政策的理解,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进一步深入了解,有助于提高永东股份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本次培训达到
了预期的培训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3/32962056-f936-4f09-8c5d-f4482478d3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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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3 00:00│永东股份(00275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永东股份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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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东股份(00275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永东股份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3/5c327bb9-37c3-491c-a2f3-ac816b1fb8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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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1 00:00│永东股份(00275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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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27 日以电话、邮件、专
人送达等形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
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东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永东转 2”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即 7.77
元/股)的情形,已触发“永东转 2”(债券代码:12705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永东转 2”
的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4 年 2 月1 日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如再次触发“永东转 2”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 2024 年 9 月 1 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永东转 2”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
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永东转 2”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联董事刘东良先生、靳彩红女士、刘东杰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关于不向下修正“永东转 2”转股价格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1/6f5398c9-54b1-405c-a6bf-4ed306f452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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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1 00:00│永东股份(002753):关于不向下修正“永东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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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 2024年 1月 31日,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即 7.77 元/股)的情形,已触发“永东转 2”(债券代码:12705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2、公司于 2024 年 1月 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永东转 2”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永东转 2”的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4年 2月 1日至2024年 8月 31日)如再次触
发“永东转 2”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 2024年 9月 1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永东转 2”的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永东转 2”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027 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 年 4 月 8 日公开发行了 38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8,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2]462 号”文同意,公司 38,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2 年 5 月 16 日起在深交所上
市交易,证券简称“永东转2”,债券代码为“127059”,上市数量 380万张。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永东转 2 的转股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
期日止(即 2022 年 10 月14日至 2028年 4月 7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8.86元/股。
(四)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股权登记日)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规定,永东转 2 的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6 月 6
日起由原来的 8.86 元/股调整为8.65 元/股。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股权登记日)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规定,永东转 2 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起由原来的 8.65 元/股调整为 8.63 元/股。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二、“永东转 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
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
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
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永东转 2”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 2024年 1月 31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即 7.77元/
股)的情形,已触发“永东转 2”(债券代码:12705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鉴于“永东转 2”距六年的存续期届满仍有较长时
间,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
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永东转 2”的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4年 2月 1日至 2024 年 8月 31日
)如再次触发“永东转 2”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 2024年 9月 1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永
东转 2”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永东转 2”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1/46c5406a-9922-43a1-b976-5b9de1217c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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