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55 奥赛康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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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37 │奥赛康(002755):关于子公司马立巴韦片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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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12 │奥赛康(00275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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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奥赛康(00275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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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奥赛康(00275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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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5 │奥赛康(002755):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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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5 │奥赛康(00275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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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4 │奥赛康(00275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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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4 │奥赛康(0027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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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4 │奥赛康(0027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培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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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4 │奥赛康(002755):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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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37│奥赛康(002755):关于子公司马立巴韦片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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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于近日收到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药监局”)核准签发的马立巴韦片《药品注册证书》,相关情况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马立巴韦片
剂型:片剂
规格:0.2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4类
上市许可持有人: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265203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
证书。
二、药品相关情况
马立巴韦是全球唯一靶向 pUL97蛋白激酶的抗巨细胞病毒(CMV)上市药物,也是全球首个且唯一获批儿童患者移植后难治性/耐
药性巨细胞病毒感染/疾病的治疗药物,用于治疗对一种或多种既往治疗(更昔洛韦、缬更昔洛韦、西多福韦或膦甲酸钠)难治(伴
或不伴基因型耐药)的成人和儿童患者(12 岁及以上,且体重至少 35kg)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后 CMV感染和/或疾病。
马立巴韦由日本武田制药(Takeda)研发,并于 2021 年 11 月首次获美国 FDA批准上市。2022年 11月,该药获得欧盟委员会(EC
)批准上市,2024年 6月,该药在日本获批上市。2021 年 1月,该药被中国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品种,并于 2023年 12月在国内上
市,为医保乙类药物。公司研发的马立巴韦片近期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其关联原料药马立巴韦也已经获得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
CMV是一种常见的疱疹病毒,通常呈隐性感染,多数感染者无临床症状,但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各类移植受者等免疫系统受
损的群体中,CMV的再激活可导致移植器官的功能丧失等严重后果,在极端情况下甚至可能会导致患者死亡。根据移植类型的差异,C
MV感染的发生率为 18%~85%,中位起病时间为移植后 32~41天。CMV可导致 CMV病、急/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机会感染
、骨髓抑制等多种不良事件,严重影响移植患者预后。临床研究显示,马立巴韦片达到确定的CMV病毒血症清除的患者比例是常规抗
病毒治疗的两倍多,而且治疗相关的毒性更低。此外,马立巴韦片为口服固体制剂,可对移植后难治性 CMV的患者增加治疗便利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获得《药品注册证书》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马立巴韦片获批上市,将进一步拓展公司在抗感染领
域的管线,增强公司在该领域的竞争力,并对公司及子公司未来的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在取得马立巴韦片《药品注册证书》后,可生产该药品并上市销售,产品未来的销售情况因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
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af76e456-fcd4-4324-8905-bca92417bc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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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12│奥赛康(00275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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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6 年 5月 29 日,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 928,160,3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111,379,242.1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自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利润分
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
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28,160,3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股派 1.0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2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6月 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29 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8*****374 伟瑞发展有限公司
3 08*****025 江苏苏洋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4 08*****375 中亿伟业控股有限公司
5 08*****030 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6月 9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京江宁科学园科建路 699号A楼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25-52292222
传真电话:025-5216933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0ef4a89f-678a-4835-87d2-cf30ae3353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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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奥赛康(00275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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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00275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e21a7e0b-7e50-446f-933a-324bfa435d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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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奥赛康(00275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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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00275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9ca65799-fedf-4a26-aa55-ecc756fa4d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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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5│奥赛康(002755):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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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赛康”)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奥赛康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1页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奥赛康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 O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2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49d0499-eb26-40d4-9735-3ef31cf93b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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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5│奥赛康(00275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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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00275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4167f2f-250d-4f4f-8d53-f6c8b5b642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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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4│奥赛康(00275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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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就2025年年度
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9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5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25日下午 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
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南京江宁荟枫酒店 5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6.00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文件。
3、有关说明
(1)上述议案8.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
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
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将会在本次股东会上作2025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作为本次会议的一项议程,但不作为议案
进行审议。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8日(9:00-11:30和 13:30-16:30)
3、登记地点:南京江宁科学园科建路 699号 A楼证券事务部
4、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填写附件三);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
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填写附件三);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填写附件二);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
司证券事务部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 5月 28日 16:30;
(5)不接受电话登记。
(6)书面信函送达地址:南京江宁科学园科建路 699号 A楼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奥赛康 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燕燕
联系电话:025-52292222
传 真:025-52169333
联系邮箱:ir@ask-pharm.com
联系地址:南京江宁科学园科建路 699号 A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1112
6、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7、请参会人员提前 10分钟到达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4248a6f-c88f-4488-afb5-bd912e8adb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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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4│奥赛康(0027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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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为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范要求,本人在任期内坚持勤勉履职、恪尽职守,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
董事会决策,充分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治理建言献策,并对相关审议事项独立发表意见,以期有效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于 2025年 2月 18日届满,本人任期随之结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年度任期内履
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基本情况
李地,男,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大学专科学历。1995 年 4月
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曾就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执行总监;2015 年 3 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
会员(执业)称号;2017年 10月至 2018年 12月任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退休。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需的独立性条件:除独立董事身份外,本人未在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其他任何职
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履职的情形。本人的任职完全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 1 次董事会会议,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0次,
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全部议案
均投出同意票。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李地 1 1 0 否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李地 1 1 0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组织召开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各项审议义务。具体会议内容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审计委员会 2025年 2月 7日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度(含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
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审计部门扎实推进各项审计任务,促使内部审计质量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同
时,本人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顺畅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6、现场工作情况、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内控及重大事项进展,并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影响,认真研究议案材料后积极提出管理建议。
任期内,本人以股东会等平台为纽带,加强与中小股东的交流。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凭借自身的专业积淀与行
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建议,有效保障了决策的公正性,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
7、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着力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对本人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
或解释,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积极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依照相关规则规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情况。
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相关情况。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披露相关报告。
5、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6、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2月 7 日召开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提名韩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1月 8 日召开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5年 1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成员,本人审阅了拟任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简历和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
投出赞成票。2025 年 2月 18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提名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 2025年 2月 7日召开提名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提名马竞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提名陈祥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
述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任期内,未涉及上述事项的制定、变更或执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着对公司和
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人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标准,基于自身专业素养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保障了
公司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本人深度参与公司治理,与管理层及董事会保持了顺畅、高效的沟通,为提升公司决策
的科学性与规范性贡献了自身力量。
本人自 2019年 2月 18日起受聘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随着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于 2025年 2月 18日正式离任。在此,对
任职期间董事会及管理层给予的信任与支持表示诚挚的谢意。衷心祝愿公司在未来的发展中,继续坚持合规运作、诚信经营,不断夯
实核心竞争力,以更优异的经营成果回馈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8b10bc9-e6d4-46b6-bf14-2b29baa905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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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4│奥赛康(0027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培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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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0027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培庆)。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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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4│奥赛康(002755):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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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合理有效的企业激励约束机制,提
升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的原则;
(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可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按营业收入目标及效益状况等决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的薪酬总额。公司应当结合
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
第七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标准如下:
(一)董事薪酬与津贴
在公司承担具体工作职责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承担的职责领取薪酬,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承担具体工作职责的非独立
董事,不领取薪酬及董事津贴(股东会另有决议的除外)。
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其在公司承担的具体工作职责和岗位领取薪酬。第八条在公司承担具体工作职责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绩效薪酬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以公司经
营目标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
第九条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机制,相关事
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制度执行。
第四章绩效考核
第十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考核标准如下:
(一)不在公司承担具体工作职责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在公司承担具体工作职责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依其职责
和岗位发放薪酬。
第五章薪酬发放与管理
第十一条在公司承担具体工作职责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涉及个人所得税等由公司代扣代缴;其绩
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
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所涉及个人所得税等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
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五条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有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
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如与国
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按后者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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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4│奥赛康(0027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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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0027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振兴)。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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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4│奥赛康(0027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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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谨慎认真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了自身的专业优势,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
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 2月 18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就 2025年度任职期限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
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基本情况
刘剑文,男,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
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1986年 7月至 1999年 12月,先后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 年 5月至今任辽宁大学特聘教授。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全面自查,本人除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外,未在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兼任其他职务;本人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
何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或妨碍独立履职的情形。本人确认,自身任职完全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研及日常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认真履行独董监
督职责,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提升董事会决策质量;并严格督促公司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披露,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 1 次董事会会议,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0次,
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
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刘剑文 1 1 0 否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刘剑文 1 1 0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组织召开 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参加 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认真履行职责,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委员会的决策效率。各项会议内容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名委员会 2025年 1月 8日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 2025年 2月 7日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2025年 2月 7日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度(含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
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依据监管要求及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职。期间注重与公司内审部门保持沟通,
关注内控制度的建设与执行;同时就年度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交流,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6、现场工作情况、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会议、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议案,
了解公司基本生产经营状况和行业发展趋势,关注公司战略规划及执行情况、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经营管理和运作情况、董事
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通过合理的工作方式和有效的沟通了解,本人认为公司整体经营稳健,发展思路清晰,内控制度完整、有效。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多种渠道,积极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恪尽独立董事职守,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为公司治理和战略决策建言献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
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7、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积极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条件与支持,公司管理层与本人就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保持定
期沟通。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将准备的会议资料及时准确地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独立董事
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依照相关规则规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情况。
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相关情况。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任期内,未涉及相关报告的披露。
5、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6、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2月 7 日召开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提名韩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1月 8 日召开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5年 1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成员,本人审阅了拟任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简历和相关材料,对相关议案投出
赞成票。2025 年 2月 18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提名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 2025年 2月 7日召开提名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提名马竞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提名陈祥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
述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任期内,未涉及上述事项的制定、变更或执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恪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依托自身法律专业背景,为公司的合规经营与健康发展提供专业见解。通过与管理层及董事会其
他成员保持顺畅、有效的沟通,本人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本人自 2019年 2月 1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年 2月 18日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离任。衷心感谢公司多年来在工作
条件与信息沟通方面给予的大力支持。未来希望公司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稳健前行,以更优异的市场表现和经营业绩回馈广大投资
者。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87d7d20-d72f-4eae-8691-8a06216740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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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4│奥赛康(0027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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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内严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为履职准绳。通过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与发展战略
,积极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深度参与重大决策,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已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
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基本情况
吴晓明,男,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药学院化学制药专业毕业,日本九州大学获药学博士学位。196
8 年 12 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药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常务副校长、校长。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未在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兼任其他任何职务;本人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
害关系,亦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或其他妨碍独立性的因素。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
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依法履行出席义务,参加了全部股东会、董事会及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存在授权委托或缺
席情况。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详细审阅会议资料,主动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审议过程中,本人充分参与讨论,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
经核查,任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重大事项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
议案均表示同意。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 1 次董事会会议,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0 次,
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吴晓明 1 1 0 否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吴晓明 1 1 0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根据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相应的职责,共参加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会议内容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1 月 8 日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2 月 7 日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提升内审人员专业素养及审计技能进行了有效交流,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
行实施监督,提出改进建议,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同时,本人积极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督促其按期、高
质量完成审计任务。
6、现场工作情况、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依托董事会、股东会等平台,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及规范运作的
汇报,密切关注外部环境与行业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建言献策。同时,本人通过股东会等渠道积极与中小股东开展沟通交流
。
7、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工作条件与必要协助。管理层注重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通过现场会谈、电话沟通
等多种渠道,及时通报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全力支持本人各项工作,有效保障了独立董事职责的顺利履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依照相关规则规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情况。
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相关情况。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披露相关报告。
5、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6、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召开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提名韩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经审阅了拟任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简历和相关材料,本人基于独立
判断对相关议案投出赞成票。2025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提名及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召开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提名马竞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提名陈祥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 年度任期内,未涉及上述事项的制定、变更或执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恪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高度负
责的态度,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任职期间,本人立足于药学专业背景,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经营动态与战略发展规划,通
过提出专业意见与合理化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本人自 2019 年 2 月 18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 2025 年 2 月 18 日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离任。感谢董事会及相关人
员在履职过程中给予的有效支持与配合。诚挚祝愿公司未来继续稳健前行,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3021987-2cd0-405c-82f6-6bdd2fe3ac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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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4│奥赛康(0027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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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0027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柏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21f0adf-cba8-47c8-8de8-23a96f944e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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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2│奥赛康(00275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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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及经营和财务状
况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
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601,000.20元,
母公司净利润107,675,537.5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767,553.76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35,304,843.69元,扣除2024年度现
金分红111,379,242.12元后,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0,833,585.36元。
3、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及信心,结合公司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为体现对股东的切实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讨论提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如下:
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28,160,3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红利总额111,379,242.1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4、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11,379,242.1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7.07%。
5、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调整原则
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11,379,242.12 111,379,242.12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36,601,000.20 160,294,273.52 -148,529,759.12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865,594,751.39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20,833,585.36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22,758,484.24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82,788,504.8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22,758,484.24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2023年-2025年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 222,758,484.24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本公司不触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
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
规性及合理性。
2、公司 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696,667,908.30元及 1,072,660,588.45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7.21%、23.75%,均
低于 50%。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2b1011e-f5a9-46e0-b2be-119b258376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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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2│奥赛康(00275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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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2775号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赛康”)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2026年 4月 28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2778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奥赛康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5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奥赛康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奥赛康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
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奥赛康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奥赛康为披露 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 上市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 2025 占 占用性质
资金占用 上市公司 公司 期初占 度占用 度占用 年度 年期 用
的关联关 核算 用资金 累 资金的 偿 末 形
系 的会 余额 计发生 利息(如 还累 占用 成
计科 金额( 有) 计发 资金 原
目 不 生 余 因
含利息 金额 额
)
控股股东 无 不适用 不适
、实际控 用
制
人及其附 无 不适用 不适
属企业 用
小计 - - - -
前控股股 无 不适用 不适
东、实际 用
控
制人及其 无 不适用 不适
附属企业 用
小计 - - - -
其他关联 无 不适用 不适
方及其附 用
属
企业
小计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方与 上市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 2025 往 往来性质
资金往来 上市公司 公司 期初往 度往来 度往来 年度 年期 来 (经营性往
的关联关 核算 来资金 累 资金的 偿 末 形 来、非
系 的会 余额 计发生 利息(如 还累 往来 成 经营性往来
计科 金额( 有) 计发 资金 原 )
目 不 生 余 因
含利息 金额 额
)
控股股东 无 不适用 不适
、实际控 用
制
人及其附 无 不适用 不适
属企业 用
上市公司 海南奥睿康生物医 上市公司 其他 800.00 900.00 0.00 0.00 1,700 借 非经营性往
的子公司 药科技有限公司 的子公司 应收 .00 款 来
及 款
其附属企
业
其他关联 无 不适用 不适
方及其附 用
属 无 不适用 不适
企业 用
总计 - - - 800.00 900.00 0.00 0.00 1,700 - -
.00
本表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获董事会批准。
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_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adc2378-dee4-4dac-b69c-8d8c55fd31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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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2│奥赛康(002755):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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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
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
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经 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执行
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二)年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
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
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bd16999-9421-4725-93d1-ce600e383d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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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2│奥赛康(00275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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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00275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b022146-539f-44a3-937b-caa884abcb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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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2│奥赛康(002755):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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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
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与津贴方案
(1)在公司承担具体工作职责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承担的职责领取薪酬,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承担具体工作职责的
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及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领取董事津贴为税前 10万元/年,按年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其在公司承担的具体职责和岗位领取薪酬。
3、在公司承担具体工作职责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
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
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在子公司担任其他岗位的,根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领取。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4、上述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348c272-51b0-4951-bf67-37be7a73a0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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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2│奥赛康(002755):关于变更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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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因工作调整原因,韩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去该职务后仍在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等职务。马竞飞先生申请辞去董
事会秘书职务,辞去该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韩涛先生、马竞飞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报
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韩涛先生、马竞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蒋清阳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七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蒋清阳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与所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
经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燕燕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燕燕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5-52292222
传真:025-52169333
电子邮箱:ir@ask-pharm.com
联系地址:南京江宁科学园科建路 699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4912073-cc19-4de3-be79-ce2b99956b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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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2│奥赛康(00275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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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
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评价报告基准日至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江苏奥赛康医药有限公司、南京海润医药有限公司、江苏奥赛康生物
医药有限公司、西藏嘉信景天药业有限公司、海南奥睿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有限公司、苏州奥赛康生
物医药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0.00%以上,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收入总额的 90.00%以上。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机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货币资金控制、采购与付款控制、生产与质量控制、存货
控制、固定资产控制、工程项目控制、销售与收款控制、筹资控制、成本与费用控制、对外担保控制、反商业贿赂控制、信息披露控
制等方面。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医药行业市场风险、财务管理风险、资产管理风险、采购业务、研发风险等。
4、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程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
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舞弊行为;
②公司因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④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内部控制运行未能发现该错报。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缺陷类别
重大缺陷
定义
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
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
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定量标准
1.错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5%;
2.错报≥资产总额的 2%;
3.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2%。
重大缺陷 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
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
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
2.错报≥资产总额的 2%;
3.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2%。
1.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3%≤错报<利润总额绝对
值的 5%;
重要缺陷 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 2.资产总额的 1%≤错报<资产总额的 2%;
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 3.营业收入总额的 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离控制目标。 2%。
1.错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3%;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
一般缺陷 2.错报<资产总额的 1%;
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3.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①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
②除政策性亏损原因外,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
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④公司管理人员纷纷离开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元;
1000万元>直接财产损失≥500万元;
500万元>直接财产损失≥200万元。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1dd8ec8-8936-437a-82bc-64c96aed87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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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2│奥赛康(00275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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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
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
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件 裁)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
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金亚科技、周旭 尚余 500 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
投资者 2014年报
辉、立信 万元 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
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
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
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2017 年半
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
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
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
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
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
保千里、东北证 2015年重组、 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 2015年报、2016 1,096万元 在 2016年 12 月
30日至
立信等 年报 2017年 12月 29日期间因虚
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
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
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
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
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
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
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
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起诉(仲
裁)人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人 件 裁)金额 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
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
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
有效执行。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次、监督管理措施 42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从业人
员 151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2025年 4月 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
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
业审计机构,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往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
客观、公正地评价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审计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两次年审沟通会议,对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报的书面内容进行了认真审阅,分别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服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独立性、审计
计划、审计工作要求,和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基本情况、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
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过程有序规范,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
特此报告。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82edbb9-b2e9-40c9-b93b-9816cc7ef5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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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2│奥赛康(002755):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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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002755):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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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2│奥赛康(002755):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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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表》,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姜柏生先生、刘培庆先生、林振兴先生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
资格。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69f936a-800e-4a75-bdd9-8f2626ea0c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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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2│奥赛康(00275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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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 “全景 ?路演天下 ”(https://ir.p5w.net)参
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庆财先生,董事、总经理马竞飞先生,独立董事林振兴先生、财务总监蒋清阳先生、董
事会秘书王燕燕女士,以及公司其他相关人员。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5月 8日(星期五)中午 12: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
面。敬请广大投资者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
绩说明会的针对性。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7e3250a-5b19-4952-86b5-7b90258574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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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1│奥赛康(00275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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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00275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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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1│奥赛康(00275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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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
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4、发行方式、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
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
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经股东会授权,在
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
规定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
6、限售安排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
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8、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
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
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项;
(8)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
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
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
整;
(12)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9、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风险提示
1、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事项尚待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以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
时间,具体发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c5b1baf-13fc-467c-847c-2e624b34c3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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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1│奥赛康(00275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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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00275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1b44979-6b4a-4085-a044-c8e87596e0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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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1│奥赛康(00275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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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00275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960d1cd-cf4a-40be-8324-b944ca33bb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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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1│奥赛康(002755):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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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
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6年 4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南京江宁科学园科建路 699 号 A 楼 3102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庆财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章节。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及经营和财务
状况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
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自查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的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公司 2
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
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其 2026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二、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董事薪酬,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
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章节中“公司报告期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十三、审议《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董事薪酬,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融资效率,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蒋清阳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燕燕女士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5月 29 日 14:00在南京江宁荟枫酒店 5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00a21c3-84d8-4aa8-a717-b55ab1a27c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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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7:32│奥赛康(002755):关于子公司创新药麦芽酚铁胶囊获得药品注册上市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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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于近日收到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药监局”)下发的麦芽酚铁胶囊境外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相关情况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麦芽酚铁胶囊
登记事项:境外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申请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5.1类
受理号:JXHS2600029
规格:30mg(按 Fe计)
申请人: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麦芽酚铁胶囊由英国 Shield TX (UK) Limited研发,于 2016 年和 2019 年先后经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FDA)批准上市,商品名分别为 Feraccru? (欧洲市场)和 Accrufer? (美国市场),用于成人铁缺乏症的治疗。2025 年
12 月,美国 FDA 批准其扩大儿童适用人群,可用于成人和 10岁及以上儿童铁缺乏症的治疗。麦芽酚铁胶囊是 FDA 近年来首个正
式批准的治疗成人铁缺乏症并覆盖 10岁以上儿童的口服铁制剂产品。
子公司于 2020年与 Shield TX (UK) Limited达成合作,获得麦芽酚铁胶囊及其未来可拓展的剂型、适应症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包括中国大陆、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地区)的独家开发、生产和市场推广权益。子公司已完成麦
芽酚铁胶囊在中国的临床试验,于近日提交进口注册上市许可申请并获得受理。
麦芽酚铁胶囊的活性成分麦芽酚铁是一种铁与麦芽酚形成的化学性质稳定的新型复合物,具有独特的吸收机制,较传统口服铁剂
有更好的补铁效果。麦芽酚铁胶囊对于临床难治的炎症性肠病(IBD)和慢性肾脏疾病(CKD)贫血等铁缺乏症具有突出的疗效,同时
改善了口服铁剂的依从性与耐受性,生物利用度高、胃肠道刺激小、不易发生铁过载,对于现有口服铁制剂不耐受或治疗效果不佳的
患者是理想的替代药物。
世界卫生组织(WHO)指出,缺铁是世界上最常见和最普遍的营养失调。铁缺乏和缺铁性贫血与许多慢性疾病相关,在中国,妇
女、老人、慢性肾病患者、心衰患者、克罗恩病患者更是铁缺乏症的高发人群。由于缺铁引起的贫血等疾病发病率在 20%以上,其中
近 9000万人为老年人,但规范治疗率不足 20%,潜在患者群及市场规模大。
三、对公司的影响
创新药麦芽酚铁胶囊,如能顺利实现产品上市,将为慢性病患者用药提供更安全有效的选择,满足临床用药的需求,对公司长远
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四、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上述药品在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上市许可申请受理后将转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审评中心进行审评审批,完成时间、审批结果均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对上述药品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20d98bb0-625f-426f-b907-694b2bae72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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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7:36│奥赛康(002755):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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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以书面发送、专人送达的
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6年 2月 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南京江宁科学园科建路 699号 A楼 31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
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庆财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
2个月。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告
编号:2026-002)。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3727a433-f54b-4bfa-84b7-2a4343fd9a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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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7:35│奥赛康(00275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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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00275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f1de7459-b721-40a3-9550-8a525d6d14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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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奥赛康(002755):关于签署许可引进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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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赛康药业”)与杭州阿诺
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诺医药”)达成许可引进协议。根据协议,奥赛康药业将获得阿诺医药在研的 1类创新药AN90
25项目在许可区域内的开发、生产及商业化的独占权益。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引进项目基本信息AN9025 项目是阿诺医药开发的新型口服泛 RAS 抑制剂,能够同时结合活化的 RAS-GTP和分子伴侣(亲环
素 A)形成三元复合物,高效抑制多种类型的KRAS、NRAS及 HRAS突变。AN9025项目拟用于治疗 RAS突变型实体瘤,已在中国和美国
完成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并已获得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临床试验批准。
RAS通路是人类癌症中最常发生失调的信号通路之一,约 20%的癌症中存在 KRAS、NRAS 或 HRAS基因突变,其中 KRAS突变最为
常见。研究数据显示,超过 70%的胰腺癌患者、超过 40%的结直肠癌患者以及约 11%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存在 KRAS 基因突变。由于
RAS 蛋白表面缺乏合适的结合位点,靶向 RAS 突变驱动型肿瘤一直是药物研发领域的重大挑战。目前获批的 KRASG12C 抑制剂仅针
对 KRAS G12C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适应症,而对于更高发却更难攻克的突变亚型及其相关的多个癌种尚缺乏有效治疗药物。临床上迫
切需要能够广谱覆盖多种 RAS突变、有效克服现有耐药机制、并对多瘤种具有抗肿瘤活性的泛 RAS抑制剂。
AN9025采用新一代分子胶技术,通过诱导 RAS 蛋白形成三元复合物,从源头降低 RAS 蛋白功能或蛋白水平,实现对 KRAS、NRA
S 和 HRAS 全家族信号输出的系统性调控。与传统抑制剂主要依赖活性位点结合不同,该机制不依赖单一突变位点,具备更高的耐药
屏障,有望显著延缓因 RAS 亚型切换或旁路激活导致的耐药发生,延长患者获益。临床前数据显示,AN9025可有效抑制多种 RAS突
变,在肺癌、胰腺癌和结直肠癌等多种模型中均显示出了显著且持久的抑瘤效果。
三、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杭州阿诺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总部位于杭州,是一家临床阶段的全球性生物制药公司,致力于开发差异化
、创新性的肿瘤治疗药物,涵盖 4款临床阶段及多款临床前候选药物。阿诺医药于 2023年 9月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上市,证券代码
:ANL。
阿诺医药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次许可合作外,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的其他关系。
四、许可引进协议主要内容
引进方: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
许可方:杭州阿诺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一)许可范围
阿诺医药将 AN9025项目有偿许可给奥赛康药业,许可区域包括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奥赛康药业将获
得 AN9025项目在许可区域内开发、生产及商业化的独占权益。
(二)财务条款
1、首付款
在协议生效后的 10个工作日内,奥赛康药业将向阿诺医药支付 35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不可退还、不可抵扣的首付款。
2、开发及销售里程碑付款
奥赛康药业将向阿诺医药支付与产品研发、注册及上市相关的各阶段开发里程碑付款,总计不超过 4.7亿元人民币。奥赛康药业
将向阿诺医药支付与若干销售里程碑事件达成相关的付款,总计不超过 11.28亿元人民币。
3、特许权使用费
许可产品在许可区域内实现商业销售后,奥赛康药业将向阿诺医药支付产品在许可区域内的年度净销售额的梯度特许权使用费。
(三)协议期限与终止
自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本协议生效。协议生效后,除非根据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提前终止,否则将持续有效。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奥赛康药业围绕肿瘤治疗领域,通过自主研发与战略合作,搭建起丰富且具有潜力的研发管线。本次引进的创新药 AN9025项目
是一款泛 RAS抑制剂,可用于肺癌及结直肠癌、胰腺癌等肿瘤的治疗,有望进一步强化公司在肺癌、消化道肿瘤等优势治疗领域的布
局,与公司现有临床资源和商业化资源形成协同效应。AN9025的引进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创新药产品管线,提升公司在抗肿瘤治疗领域
的竞争力,对公司的战略布局起到积极作用。
六、风险提示
创新药物研发过程周期长、环节多,易受到诸多不可预测因素影响,是否能顺利完成研发、注册并进行商业化,具有一定的不确
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7ec4a1bf-607a-40d1-bbc4-626dd8ca57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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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奥赛康(002755):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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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002755):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94b14ea1-3957-42b5-8752-1e04a6f029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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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9:02│奥赛康(002755):关于子公司注射用德拉沙星葡甲胺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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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于近日收到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药监局”)核准签发的注射用德拉沙星葡甲胺《药品注册证书》,相关情况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注射用德拉沙星葡甲胺
剂型:注射剂
规格:0.3g(按 C18H12ClF3N4O4计)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3类
上市许可持有人: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256239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
证书。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德拉沙星(Delafloxacin)是新一代广谱抗菌药物,2017年6月,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注射用德拉沙星(规格:
0.3g)上市,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成人急性细菌性皮肤及皮肤结构感染(ABSSSI);2019年10月,新增适应症为成人社区获得性细
菌性肺炎(CABP)。2021年,德拉沙星在欧洲药品管理局(EMA)获得前述两项适应症的完全批准。
公司研发的注射用德拉沙星完成验证性临床研究,于2024年3月申报注册生产,于近日国内独家获批上市,用于急性细菌性皮肤
及皮肤结构感染和社区获得性细菌性肺炎适应症的治疗,填补了国内市场空白。
德拉沙星作为一种新型广谱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G+)、革兰氏阴性菌(G-)以及厌氧菌均显示广泛而强大的抗菌活性。与
其他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相比,德拉沙星具有阴离子特性,能够增强酸性环境中的抗菌活性,且在酸性环境下的药物累积量可达其他
氟喹诺酮类药物的 10倍,对甲氧西林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以及其他病原菌的抗菌活性更强。德拉沙星具有新型结构特征,
抗菌活性显著增强且不易耐药,其临床疗效和安全性已获国内外临床研究实践验证,是目前唯一被美国外科感染学会(SIS)《复杂
皮肤软组织感染的管理指南》纳入推荐用于 MRSA 治疗的喹诺酮类药物,与传统喹诺酮类药物不推荐用于MRSA感染形成显著差异。其
安全性良好,相关治疗未见 QT间期延长、光毒性等传统喹诺酮类药物常见风险的报道。
米内网销售数据显示,2024年喹诺酮类抗菌药销售额约 49亿元,显示出该类药物在中国市场具有巨大的临床需求和市场潜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获得《药品注册证书》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注射用德拉沙星葡甲胺独家获批上市后,将进一步丰
富公司在抗感染治疗领域的产品组群,在 ABSSSI和 CABP等适应症中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并为临床多重耐药菌感染提供新的治疗选
择,将对公司及子公司未来的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在取得注射用德拉沙星葡甲胺《药品注册证书》后,可生产该药品并上市销售,产品未来的销售情况因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因
素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5dc7c8e4-1c16-488a-931d-b9c4873ef7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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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奥赛康(002755):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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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002755):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7eb1570c-3a76-4155-a349-b01045aaae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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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07:42│奥赛康(002755):关于公司创新药利厄替尼片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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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 2025年 12月 7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
品目录>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的通知》,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品利厄替尼
片(商品名:奥壹新??)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25 年)》(以下简称“《国家医保目录》(2
025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药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情况说明
药品名称 利厄替尼片
药品分类 蛋白激酶抑制剂
医保支付管理分类 乙类
适应症 1、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外显子 19缺失或外显
子 21(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
癌(NSCLC)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
2、既往经 EGFR 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时或治疗
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测确认存在 EGFR T790M突
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成人患者。
协议有效期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7年 12月 31日
二、药品基本情况
利厄替尼是由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具有自
主知识产权、全新分子实体、活性显著的口服的第三代 EGFR TKI,用于治疗 EGFR 突变非小细胞肺癌(NSCLC)。
利厄替尼一线治疗 III期临床研究数据于 2025年 6月在国际权威期刊《柳叶刀·呼吸病学》(IF:32.8)发表,研究结果显示:
经 IRC(独立影像评审委员会)评估,利厄替尼组中位 PFS(无进展生存期)为 20.7 个月,显著优于对照组吉非替尼组(9.7个月
)。HR值为 0.44(P<0.0001),与对照组相比,利厄替尼可有效降低疾病进展或死亡风险 56%。
脑转移是 EGFR突变 NSCLC患者较常见的转移部位之一。因转移部位的特殊性,伴脑转移晚期 NSCLC是临床治疗的难点和痛点。
研究结果显示:在具有可测量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病灶人群中,利厄替尼组中位 CNS PFS为20.7 个月,显著高于对照组吉非
替尼组(7.1个月)。HR值为 0.28(P=0.014),与对照组相比,利厄替尼可有效降低颅内进展或死亡风险 72%。
2024年 10月,公司与信达生物制药集团就利厄替尼片达成中国大陆地区独家商业化合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利厄替尼片(商品名:奥壹新??)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将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可及性,有利于产品市场推广,对产品销售起到积极
作用。《国家医保目录》(2025年)将于 2026 年 1月 1日起正式实施,医保支付标准、医保报销细则等相关信息,需以国家医疗保
障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公示信息为准。
公司产品销售将受到市场竞争情况、销售拓展情况等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8/ffce536c-3bd8-439b-98df-d48dff5dbd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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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36│奥赛康(002755):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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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002755):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b4c38e2c-f262-4b2b-8c4d-06e42d90ab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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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36│奥赛康(002755):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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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002755):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d9b46a39-c860-4498-a68b-1cd856443a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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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7:51│奥赛康(002755):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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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002755):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2/1ca2e3ea-c675-4819-95f2-ec40e1bfc0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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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11│奥赛康(002755):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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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1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
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南京江宁科学园科建路 699号 A楼 31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
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庆财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1a2a0398-e71f-4eaa-9137-edcd3be098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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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9│奥赛康(002755):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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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002755):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fb1dfd2d-bd99-455d-8472-14e925e03f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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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5:47│奥赛康(002755):自愿披露创新药ASKB589在2025年ESMO年会公布临床研究数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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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 ASKGENELIMITED于 2025年 10月 19日在德国柏林召开的欧洲肿瘤
内科学会(ESMO)年会上,以壁报形式公布在研生物创新药 ASKB589(靶向 CLDN18.2单克隆抗体)联合 CAPOX及 PD-1抑制剂在晚期
胃癌一线治疗中的最新研究成果,相关情况如下:
一、壁报内容概要
标题:ASKB589联合 CAPOX(奥沙利铂及卡培他滨)及 PD-1抑制剂一线治疗转移性胃及食管胃交界处腺癌的 Ib/II 期临床研究
更新疗效数据(Updatedefficacy of ASKB589 plus CAPOX/PD-1 inhibitor in first - line metastatic G/GEJadenocarcinoma: P
hase Ib/II study)
编号:946P
展示时间:德国当地时间 2025年 10月 19日
主要研究者:沈琳,北京大学肿瘤医院该 Ib/II 期临床研究(NCT05632939)包括剂量递增及剂量扩展两部分,入组 CLDN18.2
阳性胃及食管胃交界处腺癌患者。研究旨在评估 ASKB589 联合CAPOX及 PD-1抑制剂在一线治疗局部晚期、复发性或转移性 G/GEJ患
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及抗肿瘤活性。
入组患者
研究共入组 62例 CLDN18.2阳性的一线 G/GEJ腺癌受试者。在剂量扩展阶段,53例受试者接受了 6mg/kg ASKB589联合 CAPOX及
PD-1抑制剂治疗,其中包括 47例 CLDN18.2中高表达 (≥40%&2+/3+)IV期 G/GEJ腺癌受试者。
有效性分析
剂量扩展研究中,CLDN18.2中高表达的 IV期 G/GEJ腺癌受试者确认的肿瘤客观缓解率 (cORR)为 76.1%,中位肿瘤缓解时长(mD
OR)为 13.9个月,疾病控制率 (DCR)为 100%。截止 2025年 8月 30日,受试者中位随访 26.71个月(范围:19.9-28.8),61.7%(29
/47)的受试者发生疾病进展或死亡,CLDN18.2中高表达的 IV 期 G/GEJ 腺癌受试者的中位无进展生存期(mPFS)为 12.45 个月(9
5%CI:7.92-19.25),中位总生存期(mOS)为 21.36个月(95%CI:15.87-25.00)。CLDN18.2 高表达的 IV 期 G/GEJ 腺癌受试者
,cORR为 81.8%,mPFS 和 mOS分别为 15.01个月(95%CI:9.56-19.25)和 22.34个月(95%CI:19.15-25.00)。
结论
ASKB589(靶向 CLDN18.2单克隆抗体)联合 CAPOX(奥沙利铂及卡培他滨)及 PD-1抑制剂一线治疗局部晚期、复发性或转移性
胃及食管胃交界处腺癌患者的 Ib/II 期临床研究,在更长时间随访中,继续表现出深度且持久的肿瘤缓解和疾病控制,并展现了明
确的生存获益,支持现有开展的 ASKB589联合化疗及 PD-1抑制剂的关键性临床 III期研究。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在ESMO大会上披露的ASKB589三联疗法数据进一步证实了其显著且持久的抗肿瘤活性,并首次公布了其在晚期一线胃癌患者
中总生存期(OS)获益,积极的临床数据有助于增强公司产品的未来市场竞争力。
三、风险提示
创新药物研发过程周期长、环节多,期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1aab024b-3b2e-4f8e-ba9f-1267d83652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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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00:00│奥赛康(002755):自愿披露创新药ASKC202在2025年ESMO年会公布临床研究数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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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8日在德国柏林召开的
欧洲肿瘤内科学会(ESMO)年会上,以壁报形式首次公布新型 cMET抑制剂 ASKC202联合利厄替尼用于经表皮生长因子酪氨酸激酶抑
制剂(EGFR-TKI)治疗失败伴MET 扩增/过表达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剂量递增及扩展临床试验研究数据,相关情况如
下:
一、壁报内容概要
标题:ASKC202联合利厄替尼用于既往 EGFR-TKI治疗后 EGFR敏感突变伴 MET扩增或蛋白过表达的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
治疗(ASKC202 plusLimertinib in EGFR-mutated advanced or metastatic NSCLC patients with METamplification or MET over
expression Following EGFR-TKI)
编号:1959P
展示时间:德国当地时间 2025年 10月 18日
主要研究者:周彩存,上海市东方医院
本研究是一项开放、多中心、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的 I 期(Part2&4)临床研究,旨在评估 ASKC202联合利厄替尼治疗经 EGFR-
TKI治疗失败的 EGFR突变伴MET扩增/过表达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截至 2025年 6月 17日,共计入
组 54例 EGFR-TKI治疗失败的受试者,其中 50例(94%)既往接受过第三代 EGFR-TKI治疗后进展,患者经 FISH或 IHC检测证实MET
扩增或过表达。剂量递增采用“3+3”设计,随后进行剂量扩展,优化并确定 II期推荐剂量(RP2D)。
临床研究结果显示,ASKC202联合利厄替尼在 EGFR-TKI耐药伴MET扩增/过表达的晚期 NSCLC中展现出明显的临床获益,RP2D确定
为 ASKC202 200mgQD联合利厄替尼 80mg BID治疗。在该方案下,客观缓解率(ORR)达到 68.8%,疾病控制率(DCR)达到 93.8%;
9个月的缓解持续(DoR)率达到 66.3%;中位无进展生存期(PFS)尚未达到。亚组分析提示在伴脑转移、EGFR Ex19del突变、MET G
CN≥10、MET过表达及既往化疗经治患者中均观察到更高的 ORR,其中基线存在脑转移的患者 ORR达到 87.5%。
安全性方面,未观察到剂量限制性毒性(DLT)。治疗相关不良事件(TRAE)主要为 1-2级,包括贫血、低白蛋白血症、腹泻、
低钙血症、皮疹等,均为已上市MET抑制剂及 EGFR抑制剂常见不良反应,整体可控可管理。
综上,ASKC202 联合利厄替尼用于经 EGFR-TKI 治疗失败伴MET 扩增/过表达的非小细胞肺癌显示出良好的耐受性和安全性,疗
效上显示出肿瘤缓解率高、缓解持续时间长的获益信号。ASKC202联合利厄替尼的 III期确证性临床研究正在开展中。
二、对公司的影响
利厄替尼片(奥壹新?)是本公司已经上市的第三代 EGFR TKI。ASKC202片(cMET抑制剂)与利厄替尼片联合用药有希望为 EGFR
-TKI 耐药的肺癌患者提供有效解决方案,延长患者生存期。公司两款创新药项目协同拓展肺癌领域目标人群,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
司抗肿瘤产品管线,对公司的战略布局起到积极作用。
三、风险提示
创新药物研发过程周期长、环节多,期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0/4dd594e8-f8d7-49d4-b872-92f5d475b4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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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07:48│奥赛康(002755):关于签署授权许可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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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AskGenePharma, Inc.(以下简称“AskGene Pharma”)与 V
isara, Inc.(以下简称“Visara”)达成授权许可协议,将 AskGene Pharma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1 类创新药ASKG712项目在许可
区域内的权益有偿许可给 Visara。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许可项目基本信息
ASKG712是AskGene Pharma自主研发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1类创新药,可同时靶向 VEGF与 ANG-2。在阻断 VEGF/VEGFR信号
通路,控制新生血管形成的同时,可有效抑制 ANG-2 信号以改善血管稳定性和减轻视网膜炎症。临床用于治疗眼底黄斑疾病,目前
处于中国 IIa 期临床研究阶段。I期剂量爬坡和剂量扩组结果显示,ASKG712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临床前数据显示,相
较于现有治疗,ASKG712对 VEGF和 ANG-2具有更强的结合活性,有望提升疗效的同时拉长给药间隔,减少频繁眼底注射,改善患者依
从性。
三、交易对方基本信息Visara, Inc.是一家根据美国特拉华州法律注册设立的公司,是 I-Mab(中文名:天境生物)的全资子公
司。I-Mab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全球性生物技术公司,致力于开发用于癌症治疗的肿瘤精准免疫治疗。I-Mab于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上
市,证券代码:IMAB。
Visara, Inc.成立于 2025年 9月,为新设公司,尚未有相关财务数据。Visara, Inc.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除本次授权许可合作外,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四、许可协议主要内容
许可方:AskGene Pharma, Inc.
被许可方:Visara, Inc.
(一)许可范围
AskGene Pharma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1类创新药ASKG712项目有偿许可给 Visara,许可区域为大中华地区(包括中国大陆、中
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越南、韩国及印度,Visara
将获得 ASKG712项目在许可区域内开发、生产和商业化的独家权利。
(二)财务条款
1、首付款
在协议生效后的 30个工作日内,Visara将向 AskGene Pharma支付 700万美元的一次性、不可退还、不可抵扣的首付款。
2、里程碑付款
AskGene Pharma 有权收取与研发、注册及商业化相关的里程碑付款,最高不超过 8,900万美元。
3、特许权使用费
AskGene Pharma 有权根据产品在许可区域内的年度净销售额收取一定比例的特许权使用费。
(三)协议期限与终止
自 I-Mab完成对 Visara的增资之日起,本协议生效。协议生效后,除非根据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提前终止,否则将持续有效。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授权许可有利于 ASKG712项目在许可区域内的研发及商业化进程,有利于公司创新药研发方向进一步聚焦于消化、肿瘤、抗
感染、慢性病等治疗领域,符合公司整体战略方向,协议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六、风险提示
ASKG712项目未来在许可区域内是否能顺利完成研发、注册并进行商业化,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授权许可协议中约定的相关
里程碑付款金额也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能够实现的收益受项目研发进展、注册法规、上市时间和销售结果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60cf9c62-8837-4d4e-ac5b-ae6285675b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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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07:48│奥赛康(002755):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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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11日以书面发送、专人送达的方
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5年 10月 1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南京江宁科学园科建路 699号 A楼 31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
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庆财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授权许可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AskGene Pharma, Inc.(以下简称“AskGene Pharma”)与 Visara, Inc.(以下简称“Visara”)签署
授权许可协议,将 AskGene Pharma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1 类创新药 ASKG712 项目在许可区域内的权益有偿许可给Visara。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授权许可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52)。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10a74a3b-2d3e-4d27-be80-99cbdf9bdb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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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奥赛康(00275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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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00275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0/50d19742-114b-4b74-948e-c6b8d833a7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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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奥赛康(00275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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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00275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0/38ea49c3-65bf-4870-b4ac-9aba947c53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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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01│奥赛康(002755):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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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002755):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cfde93a3-33dd-499e-bc15-c12f629ed0dd.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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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奥赛康: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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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31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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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奥赛康: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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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31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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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奥赛康: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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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奥赛康: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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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68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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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奥赛康: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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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034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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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奥赛康: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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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034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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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奥赛康: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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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奥赛康: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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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奥赛康: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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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5786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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