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56 永兴材料 更新日期:2026-07-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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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03 │永兴材料(00275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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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02 │永兴材料(002756):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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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22 │永兴材料(002756):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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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21 │永兴材料(002756):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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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7 │永兴材料(002756):江西省奉新县金子峰-宜丰县左家里矿区陶瓷土(含锂)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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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6 │永兴材料(002756):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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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5 │永兴材料(002756):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宜春盛源锂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增资暨合作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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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4 │永兴材料(002756)::宜春盛源锂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宜丰县花桥矿业有限公司增资涉及的宜丰县花桥│
│ │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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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42 │永兴材料(002756):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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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永兴材料(00275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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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03│永兴材料(00275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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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5,000 ~ 115,000 40,080.80
比上年同期增长 137.02% ~ 186.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90,000 ~ 110,000 32,648.89
比上年同期增长 175.66% ~ 236.9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79 ~ 2.17 0.76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
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预计为 95,000 万元-115,000 万元,同比增长 137.02%-186.92%,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为 90,000 万元-110,000 万元,同比增长 175.66%-236.92%,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报告期内,受益于下游动力电池及储能行业的发展,锂盐产品价格同比上行,公司锂电新能源业务碳酸锂产品产销稳定,销售价
格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公司业绩同比增长。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业绩相关的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后续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所记载的信息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d002d9ff-d081-4b49-97eb-0b455ebaa9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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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02│永兴材料(002756):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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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推进全球化战略布局及全球资源布局,加速拓展海外业务,并利用国际
资本市场优势,打造多元化资本运作平台,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正在筹划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H股发行上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与相关中介
机构就本次 H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进行商讨,相关细节尚未确定。本次 H股发行上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
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待确定具体方案后,公司本次 H股
发行上市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
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备案、批准或核准。
本次 H股发行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根据本次 H股发行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f9bfac83-fc5d-4287-8fef-fd22849c30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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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22│永兴材料(002756):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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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002756):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d3008d62-10e4-42bb-aa91-6f33840e54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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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21│永兴材料(002756):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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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4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高兴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邹伟民先生、杨国华先生、姚国华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特钢及锂电两个业务板块 2025
年度业绩考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且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
锁条件的持有人人数共计 244名,对应可解锁股票数量为 1,919,87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86389af8-0618-4c4a-8cad-5fc4636282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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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7│永兴材料(002756):江西省奉新县金子峰-宜丰县左家里矿区陶瓷土(含锂)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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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002756):江西省奉新县金子峰-宜丰县左家里矿区陶瓷土(含锂)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1cdcd0ad-7c5a-4aa3-ac01-9f90a52c51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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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6│永兴材料(002756):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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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高兴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宜春盛源锂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增资暨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基于战略资源利用最大化、安全生产等因素考虑,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宜丰县花桥永拓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桥永
拓”)及其全资子公司宜丰县花桥矿业有限公司与宜春盛源锂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增资暨合作协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和花桥永拓管理层负责本次合作的后续具体执行。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宜春盛源锂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增资暨合作协议>的公告》与本决 议公告同 日刊登于 《 证券时 报》《
上 海证券报 》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f9ed817e-2815-4372-ba0b-d60d019803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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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5│永兴材料(002756):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宜春盛源锂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增资暨合作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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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002756):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宜春盛源锂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增资暨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e54da5b9-f7c5-40be-8fa4-432eeefed8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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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4│永兴材料(002756)::宜春盛源锂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宜丰县花桥矿业有限公司增资涉及的宜丰县花桥矿业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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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002756)::宜春盛源锂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宜丰县花桥矿业有限公司增资涉及的宜丰县花桥矿业有限公司...。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6b448b7c-fd79-4246-85d0-c7cf0461bf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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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42│永兴材料(002756):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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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5 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539,101,540股扣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
9,232,748 股后的余额 529,868,792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
11,947,516.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根据股票市值不
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折算后,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3931495
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3931495 元/股=211,947,516.80 元/539,101,540 股)。因此,2025 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931495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39,101,540 股剔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9,232,
748 股后的余额 529,868,7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211,947,5
16.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
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本次分派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39,101,540 股剔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9,232,748 股后
的余额 529,868,7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0000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
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
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18 高兴江
2 01*****873 周桂荣
3 01*****112 邱建荣
4 01*****716 顾建强
5 00*****048 杨 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1、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根据股票市值不
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折算后,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3931495
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3931495 元/股=211,947,516.80 元/539,101,540 股)。因此,2025 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931495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州市霅水桥路 618 号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雷丽娜
咨询电话:0572-2352506
传真电话:0572-276860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0fc3c0b4-2ffe-445c-8a9b-caefd04cd9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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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永兴材料(00275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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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 年 5月 19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二)现场会
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霅水桥路 618 号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兴江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 47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270,745,894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968%(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的数量,下同)。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213,579,86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0.3081%。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45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7,166,0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887%。
(四)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463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77,264,7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819%。
(五)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为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提案:
(一)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269,764,22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4%;反对 52,4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94%;
弃权 929,268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32%。
(二)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269,761,72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65%;反对 52,4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94%;
弃权 931,768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41%。
(三)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270,671,894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7%;反对 51,9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92%;
弃权 22,1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77,190,75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2%;
反对 51,9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2%;弃权 22,1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6%。(四)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267,402,80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52%;反对 2,409,92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901%;弃权 933,168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73,921,67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732%;
反对 2,409,92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90%;
弃权 933,168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78%。(五)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270,125,994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0%;反对 581,8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149%;
弃权 38,1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76,644,85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77%;
反对 581,8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30%;弃权 38,1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3%。
(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76,362,65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25%;反对 864,1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1184%;
弃权 38,0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76,362,65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25%;
反对 864,1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84%;弃权 38,0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2%。本议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七)关于 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77,974,58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95%;反对 56,0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17%;
弃权 38,1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77,170,65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2%;
反对 56,0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5%;弃权 38,1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3%。本议案关联股东高兴江先生、姚国华先生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徐青律师、周奇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
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cea7e10-54a7-4fad-9fef-d5f3311f14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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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永兴材料(00275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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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徐青律师
、周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5 年度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
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
和有效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发表意见。
24SH7200111/PC/pz/cm/D41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此基础上, 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公告的《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会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二十日之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公告等文件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等事项, 并在会议公告中列明了提交本次股
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14:00在浙江省湖州市霅水桥路 618号永兴特
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上午 9:15至
9:25, 9:30至 11:30, 下午 13:50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上午 9:15至
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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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统计资料和相关验证文件, 以及本次现场及网络投票
的合并统计数据,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471 人 ,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70,745,894 股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968%(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的数量, 下同)。公司部分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委
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
监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交易
所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 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
决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 269,764,226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374%;
反对票 52,400股, 弃权票 929,268股。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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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同意票 269,761,726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365%;
反对票 52,400股, 弃权票 931,768股。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 270,671,894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27%;
反对票 51,900股, 弃权票 22,100股。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 77,190,75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042%;反对票 51,900股, 弃权票 2
2,100股。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 267,402,806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8.7652%;
反对票 2,409,920股, 弃权票 933,168股。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 73,921,67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5.6732%; 反对票 2,409,920股, 弃权
票 933,168股。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 270,125,994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710%;
反对票 581,800股, 弃权票 38,100股。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 76,644,85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1977%; 反对票 581,800股, 弃权票
38,100股。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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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同意票76,362,658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8325%; 反对票 864,100股, 弃权票 38,000股。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 76,362,65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8.8325%; 反对票 864,100股, 弃权票
38,000股。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高兴江先生、姚国华先生在此议案上作为关联人回避表决, 亦不接
受其余股东对此议案表决的委托。
表决结果: 同意票77,974,588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795%; 反对票 56,000股, 弃权票 38,100股。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 77,170,65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782%; 反对票 56,000股, 弃权票
38,100股。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汇总表决结果, 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均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议案中涉及关联股东
或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议案该等人员已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重大利益事项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关于本次会议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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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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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公告材料, 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
构并公告。除此以外, 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
韩 炯 律师
经办律师
徐 青 律师
周 奇 律师
二○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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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7bb4a253-38bf-4f18-89a6-30b42adbdf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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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21│永兴材料(002756):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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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杨国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86,0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0540%),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 年 6月 1日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70,000 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013
2%)。
公司董事姚国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7,0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0240%),计划在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2026 年 6月 1日至 2026 年 8月 31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 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0057%)。公司于 2026 年 5月 8日收到杨国华先生、姚国华先
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后的总股本比例
杨国华 286,000 0.0531% 0.0540%
姚国华 127,000 0.0236% 0.024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剔除公司回购
公司总股本比例 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杨国华 70,000 0.0130% 0.0132%
姚国华 30,000 0.0056% 0.0057%
若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作相应调
整;
(4)减持区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 年 6月 1日至 2026 年 8月 31 日),如遇到法
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价格: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2、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杨国华先生、姚国华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其
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
有公司的股份。
截至目前,杨国华先生、姚国华先生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3、杨国华先生、姚国华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杨国华先生、姚国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全部或者部分实施本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
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杨国华先生、姚国华先生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
的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杨国华先生、姚国华先生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四、备查文件
1、杨国华先生、姚国华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92ea8882-8958-48da-a3d6-29530818b3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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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9│永兴材料(002756):独立董事(赵敏)2025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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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002756):独立董事(赵敏)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ab8cdfd-ba8f-40f4-a313-a312f8cfc3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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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9│永兴材料(002756):独立董事(成国光)2025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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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002756):独立董事(成国光)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13b538b-e6c2-4ba2-abca-6597d9c58b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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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9│永兴材料(00275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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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00275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b168924-40b0-4068-b90e-f2f4a8d346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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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9│永兴材料(002756):独立董事(叶芙蕾)2025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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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系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
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叶芙蕾,1972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16 年 1月至 2022 年 9月任杭州
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综合办主任、审计内控负责人;2024 年 5 月至今任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参加了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的 2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出席董事会 1次,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 1次,认
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未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董事会作出的决议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故本人均
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主持审
计委员会会议 2次、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1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履行委员职责。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对为参股公司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无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等独立董事
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内部审计相关部门保持常态化、深层次沟通,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内部控制情况,对审计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完善与有效执行,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良好
的信息渠道,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持续关注监管机构、投资者、媒体和公众反馈的相关信息,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中
小股东的诉求。
2、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日常经营情况,详实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
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对董事会会议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自觉学习和掌握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规和各项监管规则,加强对规范公司治理
和保护股东权益等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5天。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会议与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以及不定期走访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管理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
电话、邮件、远程会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
进展情况。此外,本人时刻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并利用本人所掌握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发展和规
范经营提供合理化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提供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所必须的有利条件,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有效保障和大力支持。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为关联方湖州久立永兴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遵循平等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本次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经审阅及充分了解张骅先生的学历、专业资格、职业经历
、兼职情况及履职能力等,认为其具备行使相应职权的任职能力,未发现其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
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合法,相关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
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高兴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高
亦斌先生、李永东先生、顾晓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沈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审阅及充分了解前述人员的学历、专业资
格、职业经历、兼职情况及履职能力等,认为高兴江先生、高亦斌先生、李永东先生、顾晓暾先生、沈毅先生均具备行使相应职权的
任职能力,前述人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沈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且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
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发展战略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任期内每次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
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对公司财务、内部控
制、定期报告等进行审计。积极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
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性,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同时,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
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
运作。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同时加强与公
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独立地位,进一步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增强董事
会的透明度,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叶芙蕾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b05214a-327d-468d-9228-5f84661bd9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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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9│永兴材料(00275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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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00275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a078f4a-bb7c-440c-82ce-5ca9e03e59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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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9│永兴材料(002756):独立董事(朱光)2025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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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系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
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朱光,195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国际经济硕士、经济学博士。历任五矿贸易公司总经理、五矿国际有色金属公司总经
理、五矿集团高级副总裁及党组成员;曾兼职厦门钨业副董事长、中国钨协副会长、国际钨协主席、江西钨业集团董事长、中铜联合
铜业董事长、五矿铝业董事长、美国 Sherwin 氧化铝厂董事长、广西华银铝业副董事长等职;2020 年 4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浙
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 年起至今任职厚朴京华(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厚朴投资任职龙铭铁矿总裁;现
任厚朴京华(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南大学及中央财经大学客座教授。2025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参加了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的 2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出席董事会 1次,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 1次,认
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未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董事会作出的决议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故本人均
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参加审
计委员会会议 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履行委员职责。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对为参股公司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无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等独立董事
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内部审计相关部门保持常态化、深层次沟通,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内部控制情况,对审计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完善与有效执行,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良好
的信息渠道,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持续关注监管机构、投资者、媒体和公众反馈的相关信息,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中
小股东的诉求。
2、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日常经营情况,详实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
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对董事会会议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自觉学习和掌握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规和各项监管规则,加强对规范公司治理
和保护股东权益等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5天。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会议与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以及不定期走访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管理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
电话、邮件、远程会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
进展情况。此外,本人时刻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并利用本人所掌握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发展和规
范经营提供合理化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提供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所必须的有利条件,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有效保障和大力支持。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为关联方湖州久立永兴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遵循平等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本次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经审阅及充分了解张骅先生的学历、专业资格、职业经历
、兼职情况及履职能力等,认为其具备行使相应职权的任职能力,未发现其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
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合法,相关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
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高兴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高
亦斌先生、李永东先生、顾晓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沈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审阅及充分了解前述人员的学历、专业资
格、职业经历、兼职情况及履职能力等,认为高兴江先生、高亦斌先生、李永东先生、顾晓暾先生、沈毅先生均具备行使相应职权的
任职能力,前述人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沈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且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
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发展战略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任期内每次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
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对公司员工的
薪酬情况进行合理评估。积极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
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性,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同时,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
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
作。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同时加强与公
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独立地位,进一步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增强董事
会的透明度,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朱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c0d5955-de40-4b4d-aef5-d9f7015f5f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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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9│永兴材料(002756):独立董事(张臻悦)2025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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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002756):独立董事(张臻悦)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4b44429-df80-42f0-89c1-c8b090061d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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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9│永兴材料(00275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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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00275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8561405-e2be-4f07-a20c-3adc4fce5e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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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9│永兴材料(002756):独立董事(徐宇辰)2025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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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002756):独立董事(徐宇辰)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4b5c2d3-d59f-454d-9348-a1ff0b2677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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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7│永兴材料(00275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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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母公 司 2025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76,817,026
.76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净 利 润6,408,782,683.04 元,扣除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263,859,896.00 元及 2025 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 158,960,637.6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062,779,176.20 元。公司 2025 年度实
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1,462,878.3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净利润 9,132,798,515.28,扣除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26
3,859,896.00 元及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158,960,637.60 元,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9,371,440,860.0
5 元。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未分配利润充足,在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并兼顾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的基础上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总股本539,101,540股剔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9,232,748
股后的余额 529,868,7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211,947,516.
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派发现金红利 158,960,637.60 元,结合 2025 年度拟派发的现金红利 211,947,516.80 元,2025 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370,908,154.40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6.07%。
(二)利润分配调整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70,908,154.40 527,719,792.00 1,602,087,638.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61,462,878.37 1,043,469,605.89 3,406,771,930.7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9,371,440,860.0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6,062,779,176.2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2,500,715,584.4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703,901,471.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2,500,715,584.40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 □是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本次利润分派方案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盈利水平、偿债能力、未来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
实际情况做出,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和
长期利益,符合《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
2.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日 2024 年 12 月 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4,097,828,762.43 1,833,542,233.98
其中: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 0.00 0.00
债权投资 0.00 0.00
其他债权投资 0.00 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0.00 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 71,606,311.44 77,919,100.52
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合计金额 4,169,435,073.87 1,911,461,334.50
占总资产的比例 28.54% 13.85%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c5c22da-9f90-4499-b815-1e2f339afa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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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7│永兴材料(002756):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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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2025 年度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赵敏女士、成国光先生、张臻悦先生及在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光先生、叶芙蕾女士、徐宇辰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赵敏女士、成国光先生、张臻悦先生、朱光先生、叶芙蕾女士、徐宇辰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出具的相关自查文件
,确认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在任期间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0127742-3696-4c70-a207-1d763b84d0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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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7│永兴材料(00275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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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00275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613f227-3986-4813-acb2-131cc4d6f6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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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7│永兴材料(002756):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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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
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全面提
升产品质量与深化股东回报机制,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详见公司
2025 年 3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号)。现将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一、持续聚焦“双主业”发展战略,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是全球高端装备及锂电新能源的基础母材提供商。公司自成立以来,把握发展大势,聚焦实业,持续创新,特钢新材料业务
稳步提升;公司上市之后,在保持特钢新材料业务稳健发展的基础上,选择了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的锂电新能源产业作为第二主业。
公司以产品升级优存量,以企业转型做增量,形成了兼顾稳定性与增长性的“特钢新材料+锂电新能源”双主业发展格局。报告期内
,公司持续聚焦“特钢新材料+锂电新能源”双主业发展战略,把高质量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推动绿色低碳、智能制造,坚持质量第
一、效益优先,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特钢新材料业务以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关键市场占有率、深化成本管控为首要任务,紧紧围绕“研产供销”关键
环节,深入推进全链条协同优化,提质降本增效强化经营韧性,保持了稳定的市场竞争力。持续强化工艺控制和过程管理,通过不断
迭代升级工艺技术,有序推进产学研合作项目,首检合格率、正品成材率等产品质量关键指标持续向好;金属收得率、原料产出投入
比等工艺效率指标稳步提升。此外,积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超低排放绿色减碳升级改造项目顺利验收,取得国家级“绿色工厂”及
“引领型钢铁规范企业”两项认定,在绿色制造和合规运营方面实现了从地方到国家层面的系统升级。
公司碳酸锂业务持续优化经营模式,实施以“终端龙头、优质正极、特色细分、期现结合”的销售策略,积极推动期现模式,有
效提高销售均价,增加经营利润;不断巩固“统一管理、集中采购、性价优先”的原则,对重点辅料采用“以量换价”的招标模式,
有效降低重点辅料采购成本,以稳健经营应对行业波动。在稳定经营的同时,将工作重心持续聚焦于全产业链降本增效提质,降低原
矿开采费用,提升副产品整体经济价值,提高锂的收率和转晶率,并紧跟最新焙烧工艺发展与设备迭代升级趋势,积极实施锂云母绿
色智能高效提锂综合技改项目,打造高端、智能、清洁、低耗、安全、低成本的云母提锂标杆产线,进一步降低综合成本,提升产品
竞争力。此外,公司积极响应锂资源规范化管理要求,推进花桥矿业矿种变更进程,为公司锂电新能源业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打下
坚实基础。
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4.23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61 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46.07亿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6.78亿元,公司资产质量维持稳定。
二、深化股东回报机制,积极回馈投资者
(一)持续现金分红,积极回报投资者
公司在充分享受资本市场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带来便利的同时,坚持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实在在地回报
投资者。2025 年,公司实施的 2024年度权益分派现金分红金额为 263,859,896.00 元,实施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现金分红金额
为 158,960,637.60 元。按照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现金分红 4.00元,结合 2025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2025 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3.71 亿元,占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56.07%;
(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高度认可,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
施,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更进
一步完善员工、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持续、健康发展
,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深化上市公司和各业务板块经营层的激励体系,健全公司中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三、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投资者服务能力
公司始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规范规则为准绳,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结合公司自身实际,利用
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活动等载体,有针对性地回应投资者关切,为投资者搭建更加多元立体和畅通便捷的沟通
平台,连续六年荣获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评“A”级。
同时,公司持续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助力企业价值传递,连续五年在披露年度报告时主动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或环境、社会和公司
治理报告,向投资者全面介绍公司环境与能源、社会责任、治理体系、相关利益方、职工权益等情况,展现公司在社会责任方面的丰
富实践和成效。
四、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
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调整,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
同步修订了相关治理制度。同时,系统性的将 20 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新制定并披露了《市值管理制度》等 5项管理制度,确
保现行内控制度符合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公司积极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方案的落地实施,取得良好进展。未来,公司将继续深入开展“质量回报双提升
”行动,聚焦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坚持以投资者为本,持续规范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强化投资
者回报,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cc81ba0-0510-4bb2-a127-63c4b3e7a4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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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7│永兴材料(00275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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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00275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46bf6d4-923a-42a7-90bc-c5b4b447c9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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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7│永兴材料(002756):上市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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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月 18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50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 2,36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业务信息:2025 年度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
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6 家,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3 日召开了 2025 年度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天健会计师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5年 3月 23 日第六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4月 15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等有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局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
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层进
行了沟通。
本次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项目组成员 16 人,其中:项目合伙人 1 人(签字会计师:翁志刚),现场负责人 1人(签字
会计师:吴穗),高级经理 1人,经理 1人,高级项目经理 1人,高级审计员 8人,审计员 3人。参与审计工作的审计项目组成员均
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了独立性。
三、总体评价
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72cd69d-1e5d-4983-a437-107f08ff8d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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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7│永兴材料(002756):关于计提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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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计提矿业权出让收益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矿业权出让收益的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宜丰县花桥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桥矿业”)拥有宜丰县花桥乡白市村化山瓷石矿(以下简称“化山矿”
)的采矿权。根据国家最新锂资源规范化管理要求,四川新力评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评估”)受江西省矿产资源保
障服务中心委托,对化山矿 2006 年 9 月 30 日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已动用未有偿处置锂矿资源储量进行了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
,并出具了《宜丰县花桥乡白市化山瓷石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川新资矿评[2026]采 C005 号)。
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宜丰县花桥乡白市化山瓷石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告》,化山矿 2006 年 9 月 30 日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已动用未有偿处置锂矿资源储量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值为人民币 11,796.64 万元。
与此同时,花桥矿业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政策的要求,对化山矿 2023 年 5月1日至2025年 12月31日已动用未有偿处置锂矿
资源储量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进行测算,前述期间矿业权出让收益测算值约为人民币 2,625.29 万元。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在 2025 年度报告期计提矿业
权出让收益 14,421.93 万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计提矿业权出让收益事项,已由公司 202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矿业权出让收益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计提矿业权出让收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矿业权出让收益金额为 14,421.93 万元,相应减少 2025 年度公司合并利润总额 14,421.93 万元。本次所计提矿业权
出让收益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矿业权出让收益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矿业权出让收益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
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矿业权出让收益公允反映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矿业权出让收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d087643-46ed-4c79-8f8d-0f9143f780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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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7│永兴材料(002756):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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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月 18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50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 2,36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业务信息:2025 年度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
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6 家,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3 日召开了 2025 年度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天健会计师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5年 3月 23 日第六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4月 15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
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3月 23 日召开了 2025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其进行沟通会议,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就 2025 年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4、2026 年 4月 26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6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946a3e2-9d77-4da2-8ffb-c811472f5e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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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7│永兴材料(002756):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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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 2026 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间
2026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下同),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岗位和职
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对公司的作用与贡献领取薪酬,不领取额外的董事津贴。
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另行发放薪酬。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 10 万元(含税)。除独立董事津贴外,公司独立董事不再从公司领取其他薪酬或享有其他福利待遇
。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3、薪酬发放方式
(1)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应根据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市场薪资行情、能力等因素确定,为月度或年
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标准达成情况以及经营业绩等绩效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鉴于年度报告于次
年 4 月底前进行审议,故绩效薪酬分次发放,第一次发放时间为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2 个月内,绩效薪酬根据初步核算结果预先发放
一部分,另外部分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若根据最终审计数据
需退回预发绩效奖金的,则相关人员应当按公司要求及时退回。
(2)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按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决议执行,按月发放。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兼任多个管理职务,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领取;
3、公司发放的所有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按国家及公司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
款项后,将剩余部分发放至个人;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649da04-8fad-45f9-93be-34d0228ad3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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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7│永兴材料(002756):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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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002756):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0cfcd90-af6a-438b-a02a-cb714890f0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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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7│永兴材料(002756):关于举行2025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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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002756):关于举行2025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e5dc572-cf72-4ba5-aa4b-7536421549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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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6│永兴材料(00275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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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00275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a39e9a2-30b1-4dcc-b194-ece6fd49cb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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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6│永兴材料(00275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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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00275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100e091-74a0-4323-8a75-45999cf406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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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6│永兴材料(00275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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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高兴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 年年度
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敏女士、成国光先生、张臻悦先生,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光
先生、叶芙蕾女士、徐宇辰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以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539,101,540 股扣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9,232,748 股后的余额 52
9,868,792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五、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六、关于《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
七、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
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八、关于计提矿业权出让收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计提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九、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十一、关于 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高兴江先生、姚国华先生、李郑周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预期存在的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种类和预计发生的金额。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
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 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二、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
十三、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
十四、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实施进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五、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 14:00 在浙江省湖州市霅水桥路 618 号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
司 2025 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c70fa6e-6639-49b6-b8c0-c08eb7b8cf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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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6│永兴材料(00275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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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00275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272d9ef-2e7b-4d82-8775-5f75cefeca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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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5│永兴材料(002756):2025年度内控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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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10205 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永兴材料公司)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永兴材料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永兴材料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82ecd4d-5d07-4af8-8dbe-9f8f5ac0ce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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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5│永兴材料(00275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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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6〕10206 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材料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永兴材料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永兴材料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永兴材料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永兴材料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永兴材料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永兴材料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永兴材料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永兴材料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52a9ed7-f4ee-411f-b0fe-ab189f9896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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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5│永兴材料(00275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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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00275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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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5│永兴材料(002756):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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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002756):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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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08:45│永兴材料(002756):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L.P.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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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1、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Yong XingMaterials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
新加坡公司”)拟参与投资 LighthouseFounders' Fund L.P.,并于近日签署完成有关认购协议。Lighthouse Founders' FundL.P.
实际总规模预计不超过 8,000 万美元,新加坡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不超过100 万美元,普通合伙人为 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GP Ltd.,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方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不低于基金总认缴规模的 2%。若 Lighthouse Founders'Fund L.P.的最终
募集规模为 8,000 万美元,且新加坡公司出资 100 万美元,则新加坡公司的投资金额约占基金规模的 1.25%。
2、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L.P.的普通合伙人 Lighthouse Founders' FundGP Ltd.专注于研究新兴技术及其他相关领域的
投资与交易机会,拥有新兴技术及其他相关泛科技领域的投资经验。公司本次出资 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L.P.后,Lighthous
e Founders' Fund L.P.将投资于新兴技术及其他相关泛科技领域的优质企业。公司本次投资旨在通过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优势
,在保障主业稳健发展的前提下,探索新兴技术及其他相关泛科技领域与公司生产场景的结合机会,为“特钢新材料+锂电新能源”
主业智能化升级储备技术和项目资源,同时优化资产配置,实现资本增值。
3、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出资,不涉及募集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本次认购投资基金份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通过,并授权新加坡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
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就进展情况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
二、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
机构名称: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L.P.
注册地:开曼群岛
投资方向:新兴技术及其他相关泛科技领域
2、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企业名称: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GP Ltd.
注册号:419586
成立时间:2025 年 3月 11 日
注册地:开曼群岛
企业类型:豁免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Leo Sense Holdings Limited(一家注册于英属维京群岛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控股股东,郑烜乐为实际
控制人。
注册资本:50,000 USD
3、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企业名称:Yong Xing Materials Singapore Pte. Ltd.
注册号:202327843K
成立时间:2023 年 7月 14 日
注册地:7 TEMASEK BOULEVARD #12-07 SUNTEC TOWER ONESINGAPORE (038987)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为控股股东,高兴江为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关系说明
1、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GP Ltd.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亦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L.P.尚处于募集状态,若未来有其他参与的投资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
披露义务。
四、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及认购协议主要条款
1、名称: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L.P.
2、认购规模:预计总规模不超过 8,000 万美元,新加坡公司拟认购不超过 100万美元。
3、组织形式:豁免有限合伙企业
4、出资方式:美元现金出资
5、出资进度:各方按约定条款及时间出资。
6、存续期限:10 年,普通合伙人可自行决定将存续期延长最多一年,后续经过多数有限合伙人或咨询委员会同意,普通合伙人
可以继续将基金存续期延长一年。
7、退出机制:合伙企业存续期届满后进行清算。
8、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审计确认意见为准。
9、投资方向:新兴技术及其他相关泛科技领域。
10、管理和决策机制:对于合伙企业拟投资的标的公司的投资决策,由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普通合伙人有权就合伙
企业的对外投资以及合伙企业日常运营相关事务,代表合伙企业与各相关方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对于合伙协议的重大变更或实质性
变更,应当经过普通合伙人和全体有限合伙人中代表表决权 2/3 以上的有限合伙人书面同意,方能通过。有限合伙人的表决权比例
按其认缴出资额进行计算。11、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享有合伙协议中约定享有的相关权利,履
行相应的责任及义务。
12、收益分配机制: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退出后,取得的收益会由合伙企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先由有限合伙人分配
及取得其投资成本和约定的优先回报,若还有增值部分则由普通合伙人按照约定的比例提取业绩分成,剩余部分再分配给有限合伙人
。
13、公司对 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L.P.拟投资标的无一票否决权。14、其他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且前述人员不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目的
公司本次投资旨在通过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团队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在保障主业稳健发展的前提下,探索新兴技术及其他相关
泛科技领域与公司“特钢新材料+锂电新能源”生产场景的结合机会,为主业智能化升级储备技术和项目资源,同时优化资产配置,
实现资本增值。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依托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寻找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可以有
效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有助于公司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3、存在的风险
(1)本次拟投资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2)本次拟投资合伙企业的合作各方尚未实际履
行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义务,未来存在募集资金不到位或募集失败的风险;同时,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受到宏观经济、资本市场、内部
管理、风险控制、投资与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战略决策、目标选择、信息不对称、资金财务操作、投后管理等多种风险。
(3)公司已充分认识到本次对外投资所面临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将密切关注后续基金日常运作情况,做好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4)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合作事项是否可能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本次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不构成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未来如出现构成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事项
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认购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1c54e7bb-199e-499c-87af-668a210591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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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7:48│永兴材料(0027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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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永兴材料,证券代码:002756)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
26 年 3月 20 日、2026 年 3月 23 日、2026 年 3 月 24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以书面函询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
实,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计划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目前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正有序进行。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
告的情形,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不存在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的情形。
3、《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b1bddf55-3852-4e6c-ab27-335618f9d8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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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7:57│永兴材料(002756):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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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客户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
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
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本业务合作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相关合同协议签订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
的合同为准。
4、实施额度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不超过 5 亿元的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
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
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应收账款回笼的票据比例较大,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优化票据与现金的比例结构。
2、公司通过将票据存入合作银行,由银行进行集中管理,代为保管、托收,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票据的管理成本,进而有效降
低公司财务成本支出。
3、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获得不超过质押金额的流动资金用于采购货款支付,并根据当前
市场情况与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等相结合,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4、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有利于实现票据管理的信息化。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
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
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融资,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致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
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
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票据池业务的具体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
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3ae194b3-e289-47d2-bc69-b4fdf96cb0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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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7:57│永兴材料(002756):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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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002756):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a5dc24a8-ec4f-44c5-aed1-4e3714a327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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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7:56│永兴材料(00275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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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高兴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前次审批额度自本次审批额度生效时终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二、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总规模为累计金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
外币),并授权管理层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运作和管理。
《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并授权财务部负责本次票据池业务的具体实施。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供投资者查阅。
四、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开展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不含标的实物交割款项)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
将根据业务需求及碳酸锂价格变动趋势择机开展,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
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制定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
定及流程,进行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0a619609-9a70-4b22-990e-d70444e9ad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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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7:55│永兴材料(00275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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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可控、产品风险等级不大于 R2 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
等。
2、投资额度: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审议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
风险。
一、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
次审批额度自本次审批额度生效时终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可控、产品风险等级不大于 R2 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
本理财、结构性存款等。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
述额度及审议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选投资产品发行方均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
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
全;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正常资金周转,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影响。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高于存
款利息的投资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投资回报。
2、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
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公司对该业务的最终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e12570ab-a083-4d01-9424-adfb69e8d9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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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7:55│永兴材料(002756):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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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鉴于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
公司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产品碳酸锂的价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
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拟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降低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本次开展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碳酸锂,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及
相关场外衍生品合约。公司拟在合规并满足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场内外市场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 30,000 万元(不含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额度在董事会的审批
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技术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管
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操作,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产品碳酸锂的价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产品价格波动
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市
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预计将有效控制碳酸锂价格波动风险敞口。
2、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不含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上述额
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
本次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在合规并满足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场内、外市场开展,交易品种仅
限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碳酸锂,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及相关场外衍生品合约。根据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相关规定,公司开展的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
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4、业务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
5、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额度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
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制定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
程,进行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产品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
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
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
如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
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
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
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合理设置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
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
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
3、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交易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
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
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4、公司审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
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五、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
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3cc60eee-dc71-462e-ae49-3c565482e5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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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7:55│永兴材料(002756):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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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002756):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912e75ea-21fa-42d1-87ea-021ed80138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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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7:52│永兴材料(002756):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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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远期结售汇的情况概述
1、开展远期结售汇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贸业务主要采用美元和欧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持续波动时,不仅会影响公司外贸业务的正常进行,且汇
兑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也会产生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更好地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汇、售汇业务,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
2、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总规模为累计金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3、交易方式及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合同约定期限
内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品种为外贸业务
所使用的美元和欧元等。
4、交易期限及具体实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外贸业务需求及汇率变动趋势择机开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
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业务期限内负
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5、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控制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减少汇率波动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汇
率出现较大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交割日实时汇率时,将可能对公司造成汇兑损失。针对该风
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远期结售汇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内部控制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对远期结售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实施
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以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3、客户违约及回款预测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可能发生逾期,公司回款预测可能不够准确,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严格控制远期结
售汇规模,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从而降低该类风险。
三、远期结售汇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规定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四、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汇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公司以正常外贸业务为基础,开
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能通过锁定换汇成本来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不利影响,具有必要性;
公司已经就远期结售汇的额度、品种、具体实施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通过开展以套期保值为
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发展的要求。
因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e13f25bd-ad68-44fa-9265-6ee00393d9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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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7:36│永兴材料(002756):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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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号),公司董事邹伟民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高亦斌先生计划在
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分别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70,000 股(即不超过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0132%)。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0 日收到邹伟民先生、高亦斌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获悉邹伟民先生及高亦
斌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邹伟民 集中竞价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6 年 3 月 9 日 65.15 7 0.0132
高亦斌 集中竞价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6 年 3 月 9 日 66.46 7 0.0132
注:减持比例计算中总股本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下同。
邹伟民先生本次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股份,股份来源为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减持的价格区间为 54.20 元/股-6
9.17 元/股。
高亦斌先生本次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股份,股份来源为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减持的价格区间为 54.10 元/股-6
9.72 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邹伟民 合计持有股份 299,000 0.0564 229,000 0.043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4,750 0.0141 7,150 0.0013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4,250 0.0423 221,850 0.0419
高亦斌 合计持有股份 285,850 0.0539 215,850 0.040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1,463 0.0135 8,963 0.0017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4,387 0.0405 206,887 0.0390
注:1、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有限售条件股份”数据变动系本年初高管锁
定股数量调整所致。
2、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邹伟民先生、高亦斌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2、邹伟民先生、高亦斌先生严格遵守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1/006ff5bd-bf1c-422d-957c-ec1e54048f43.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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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永兴材料: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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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70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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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永兴材料: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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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7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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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永兴材料: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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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06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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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永兴材料: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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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42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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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永兴材料: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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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82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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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永兴材料: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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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5/12228815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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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永兴材料: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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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16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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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永兴材料: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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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91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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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永兴材料: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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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852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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