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56 永兴材料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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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00:00│永兴材料(00275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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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7 日和2023 年 9 月 15 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0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 29 日、2023年 9月 21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号)、《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5 号)。
因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 80.00元/股调整至 79.00 元/股,自 2023 年 9 月 2
7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9月 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
47号)。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
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3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7,277,6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5%,最高成交价为 53.0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0.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48,960,925.69 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1/c2eb84b8-857a-4b3f-a93a-3d2584298d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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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2 00:00│永兴材料(00275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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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7 日和2023 年 9 月 15 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0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 29 日、2023年 9月 21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号)、《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5 号)。
因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 80.00元/股调整至 79.00 元/股,自 2023 年 9 月 2
7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9月 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
47号)。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
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2月 29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5,656,2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5%,最高成交价为 53.0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0.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67,191,311.72 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2/0823666f-6fc0-4305-bac9-35e235d2b0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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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00:00│永兴材料(002756):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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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002756):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2/9f8a8b30-5066-455b-bc65-cd491200a8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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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3 00:00│永兴材料(00275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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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00275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2/04b6ee8b-47f1-42c8-b9ab-dd6d5fe2b4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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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0 00:00│永兴材料(002756):光大证券关于永兴材料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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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002756):光大证券关于永兴材料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086ea780-38b2-4420-ab5d-b64079ab77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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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8 00:00│永兴材料(002756):关于宜丰县花桥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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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宜丰县花桥矿业有限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宜丰县花桥乡白市化
山瓷石矿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并取得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换发的新采矿许可证,宜丰县花桥乡白市化山瓷石矿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规
模由 300.00 万吨/年变更为 900.00 万吨/年。宜丰县花桥乡白市化山瓷石矿采矿许可证本次变更登记后的具体信息如下:
宜丰县花桥乡白市化山瓷石矿采矿许可证
1、采矿权人:宜丰县花桥矿业有限公司;
2、采矿许可证号:C3609002011067120113288;
3、矿山名称:宜丰县花桥乡白市化山瓷石矿;
4、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开采矿种:陶瓷土;
6、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7、生产规模:900.00万吨/年;
8、矿区面积:1.8714平方公里;
9、有效期限:陆年(自2023年12月25日至2029年12月24日);
10、审批部门:宜春市自然资源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8/6c936c17-71dd-4792-9824-05bdc34802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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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5 00:00│永兴材料(002756):光大证券关于永兴材料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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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材料”
、“上市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于 2023年 12 月 25 日对永兴材料相关人员进行了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
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2、培训地点:永兴材料会议室
3、培训方式: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
4、参加培训人员: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结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
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案例重点讲解了董监
高买卖股份管理、上市公司再融资新规以及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信息披露的注意事项。
三、培训效果
通过本次现场培训,永兴材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有助于永兴材料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本次培训达到预期
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5/155c1769-1d37-4383-a6c3-85073cddec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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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00:00│永兴材料(00275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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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7 日和2023 年 9 月 15 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5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0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 29 日、2023年 9月21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号)、《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5 号)。
因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 80.00元/股调整至 79.00 元/股,自 2023 年 9月 27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9月 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号)。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
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3,183,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9%,最高成交价为 49.8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3.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8,671,234.17 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
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3/fac2e610-6e85-4dac-aa9e-2875b824a2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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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 00:00│永兴材料(002756):2023-056号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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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7 日和2023 年 9 月 15 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5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0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 29 日、2023年 9月21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号)、《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5 号)。
因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 80.00元/股调整至 79.00 元/股,自 2023 年 9月 27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9月 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号)。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
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112,6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0.21%,最高成交价为 49.2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3.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1,544,118.18 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
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05/9fdf5acb-b50c-4447-97fb-376f127b50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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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2 00:00│永兴材料(00275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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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7 日和2023 年 9 月 15 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0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 29 日、2023年 9月 21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号)、《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5 号)。
因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 80.00元/股调整至 79.00 元/股,自 2023 年 9 月 2
7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9月 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
47号)。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
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633,2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0.12%,最高成交价为 49.2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4.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9,256,776.00 元(不含交易费用等)。本次回
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公司未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2023 年 10月 17日-2023年 10月 30日
)内进行回购。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
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1-01/633b9808-47a8-4feb-874c-595174b420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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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1 00:00│永兴材料(002756):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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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002756):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0-31/f85f6f4f-92ee-4a84-9f64-9f44e535fe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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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1 00:00│永兴材料(002756):2023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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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002756):2023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0-31/547215b4-449c-4851-856d-296ab16897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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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1 00:00│永兴材料(002756):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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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
了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惠玉女士
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0-31/48b9ae26-6b36-4bbf-86d3-4622d4ece0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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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0 00:00│永兴材料(002756):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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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7 日和2023 年 9 月 15 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5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0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月 29 日、2023年 9月 2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号)、《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5 号)。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
2023 年 10 月 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4,8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最高
成交价为 44.7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2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1,774,614.00 元(不含交易费用等)。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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