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57 南兴股份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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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6:38 │南兴股份(00275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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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20:01 │南兴股份(00275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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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7 15:33 │南兴股份(00275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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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8:09 │南兴股份(002757):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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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8:09 │南兴股份(002757):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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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南兴股份(002757):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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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南兴股份(002757):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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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南兴股份(002757):舆情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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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南兴股份(00275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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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南兴股份(002757):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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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6:38│南兴股份(00275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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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南兴股份,证券代码:002757)交易价格连续三个
交易日(2024 年 11 月 18 日、11 月 19 日、11 月 20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电话以及书面方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意见,现将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
5、经确认,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询证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13ea8709-5e0d-40d9-8e18-5642cb0bcb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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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20:01│南兴股份(00275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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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南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詹任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有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兴股份”或“发行人”)股份 111,129,9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
61%)的控股股东东莞市南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兴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43,191 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48%,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909,11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6,052,3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048%。
2、持有公司股份 11,245,4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1%)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总经理詹任宁先生计划以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811,3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95%。
3、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上述减
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4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5 年 3 月 11 日)进行。其中,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的,上述股东合计减持数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
上述股东合计减持数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公司于近日收到南兴投资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詹任宁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股东基本情况及减持计划内容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 占公司总股 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比
份数量 本的比例 例
(股)
1 南兴投资 111,129,993 37.61% 大宗交易 5,909,118 2%
集中竞价 143,191 0.048%
2 詹任宁 11,245,473 3.81% 集中竞价 2,811,368 0.9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南兴投资、詹任宁先生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南兴投资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6,052,3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048%;詹任宁先生拟减持
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811,3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95%(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上述股东合计减持数任
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上述股东合计减持数任意连续 90 个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份减持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南兴投资所作的股份减持承诺:
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在相关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
式,以不低于发行价减持发行人股票,且减持的股票总数将不超过承诺人合计所持发行人股票总数的 20%。若承诺人在发行人上市后
合并持有发行人股票比例在 5%以上(含 5%)时,则承诺人将在减持或增持发行人股票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如承诺人未能完全履行持股意向和股份锁定承诺的,承诺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
(1)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
(2)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表决,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
(3)如因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承诺人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承诺
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2、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总经理詹任宁先生所作的股份减持承诺:
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在相关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
以不低于发行价减持发行人股票。若本人在发行人上市后持有发行人股票比例在 5%以上(含 5%)时,则本人将在减持或增持发行人
股票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如本人未能完全履行持股意向和股份锁定承诺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
(1)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
(2)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表决,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
(3)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人因未
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二)股份限售承诺:
1、控股股东南兴投资所作的股份限售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以下合称“所持有”)的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在前述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承诺人转让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以
下简称“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期间内,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情况的,则承诺人转让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2、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总经理詹任宁先生所作的股份限售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在前述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承诺人转让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期间内,即使承诺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承诺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承诺人转让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3)除遵守前述锁定期外,承诺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承诺人所持有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承诺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所
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
截至目前,南兴投资和詹任宁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南兴投资和詹任宁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
2、南兴投资和詹任宁先生本次减持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南兴投资是公司控股股东,詹任宁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其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南兴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詹任宁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6d39633d-b9f0-449b-90c4-ee69a37d96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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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7 15:33│南兴股份(00275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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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南兴股份,证券代码:002757)交易价格连续两个
交易日(2024 年 11 月 14 日、11 月 15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电话以及书面方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意见,现将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
5、经确认,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询证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4453b785-f295-4c1d-819c-896487e886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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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8:09│南兴股份(002757):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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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11 月 15 日 9:15—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进港中路8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詹谏醒董事长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50名,所持(代表)股份数133,425,058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5.159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6 名,代表股份 131,821,5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4.6163%。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44名,所持(代表)股份数1,603,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27%。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
四、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其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133,241,0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1%;反对 152,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6%;弃权 3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19,4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220%;反对 152,95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85%;弃权 3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9395%。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戴毅、陈晓璇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6/b2a64509-e2bc-4655-bd8f-11887a3c5c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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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8:09│南兴股份(002757):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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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兴股份(002757):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6/eb478846-113f-4ad4-abff-f4077330d4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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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南兴股份(002757):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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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并定于 2024 年 11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5 日
9:15—9:25、9:30—11 :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11 月 15 日 9:15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
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2024 年 11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进港中路 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刊
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的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等有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
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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