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58 浙农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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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26 │浙农股份(00275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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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1:36 │浙农股份(002758):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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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1:32 │浙农股份(002758):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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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1:32 │浙农股份(002758):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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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1:32 │浙农股份(002758):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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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1:32 │浙农股份(002758):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套期保值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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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1:32 │浙农股份(00275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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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1:32 │浙农股份(002758):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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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1:32 │浙农股份(002758):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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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1:32 │浙农股份(002758):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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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26│浙农股份(00275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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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农股份(00275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c4ba02ce-e18a-46ee-b1e2-d038d1982e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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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1:36│浙农股份(002758):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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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农股份(002758):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9639bfbc-1bf4-413f-b4f2-8913d62dc0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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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1:32│浙农股份(002758):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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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7607 号),2024 年度公司实现合
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80,119,319.55 元。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 243,206,193.7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57,223,498.
71 元,扣除按 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24,320,619.37元,减去 2024 年已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 156,333,839.70 元,截至 20
24 年 12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19,775,233.38 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157,250,197.53 元。根据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分配原则,2024 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219,775,233.38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定了 2024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回购专户股份不
参与分配)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以公司 2025
年 3 月31 日总股本 521,399,299 股剔除回购专户 11,854,062 股后的 509,545,237 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 152,863,571.10 元(含税)。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实施的股份回购并注销的情形,预计现金分红总额 152,863,571.10 元,
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0.21%。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52,863,571.10 156,333,839.70 156,243,513.57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0,119,319.55 380,944,589.50 609,794,643.57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3,157,250,197.53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219,775,233.38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465,440,924.37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456,952,850.8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465,440,924.37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 2022-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465,440,924.37 元,占 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101.86%,因此公司不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款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
4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
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3383adb9-1b72-47d2-bd85-caee10c662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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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1:32│浙农股份(002758):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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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农股份(002758):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24fa7c5d-7fae-4b2f-bb02-ddceb7d9a7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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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1:32│浙农股份(002758):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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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农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和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各项监事会的职权和义务,列席或出席本年度历次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
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正当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 6次会议,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年 4月 24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8.《关于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关于向下属控股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1.《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年 4月 26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4.《关于增加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5.《关于增加公司 2024年度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
(四)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年 9月 1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
(五)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2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年 11月 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5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下属控股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4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密切关注股东会、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
序,特别关注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和表决程序,并对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次股东会,
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7个议案;3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 11个议案;召开 7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等 40个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策程序规范到位,决议执行情况总体良好;重大项目论证充分,关键环节把控
有序,进展基本符合预期;风险控制方面思想重视,措施有效,年内未发现重大风险损失;为农服务、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等方面工
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
并更新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充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且能
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调整事宜符合规定,相关条款及机构行为具备公允性、独
立性和有效性;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中,充分关注利润分配的合规性
和合理性,方案与公司可分配利润总额、资金充裕程度、成长性、公司可持续发展等状况相匹配。
(五)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
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相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规定。
(七)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计划和审批权限进行认真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提供担保的财务风
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了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相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
(八)委托理财、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委托理财、对外投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管理制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合规办理委托理财、套期保值、重大投资等事项,相关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健
全有效。
三、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划之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继续坚持“寓服务于监督”的理念,围绕“监督、
服务、赋能”这一主线,做好监事会工作。
一是忠实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按规定列席或出席公司办公会议、董事会、股东会等,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论证工作
,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和企业利益,保障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二是开展调查研究,赋能企业发展。针对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寻求解决办法,提出相关
建议,供企业决策参考,赋能企业发展。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通过组织专业知识培训、开展内外部学习交流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监事会全体成员的业务
水平和履职能力。
四是积极落实监管政策要求,保障监督工作不缺位。监事会将落实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
安排》的要求,适时完成公司治理架构改革和公司治理主体间职能的平稳过渡,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以高质量的监
督工作保障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b5a6d288-a0d7-4a4a-9abc-21bdbd4bdd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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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1:32│浙农股份(002758):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套期保值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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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农股份(002758):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套期保值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a4cc8840-1d1b-4068-9858-b1e5b687e5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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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1:32│浙农股份(00275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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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农股份(00275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23d862d0-8a36-413b-805f-6a4f5f8530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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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1:32│浙农股份(002758):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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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
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
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农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农业综合服务、汽车商贸服务和医药生产销售等业务;纳入评价范围的
主要事项包括: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财务报告、企业文化、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募
集资金、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存货与成本、资金活动、资产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质量管理、子公司管理等;重点关注
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重大投资、对外担保、重大合同签署、销售与收款、采购资金支付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
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
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 2
%,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
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1%但小于 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2
%,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3)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够发现该错报;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5)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出现以下情形,应认定为“重要缺陷”:
1)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2)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3)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4)财务报告过程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虽未达到重大缺陷标准,但影响财务报告达到合理、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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