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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58(浙农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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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758 浙农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3 18:17 │浙农股份(00275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6-30 00:00 │浙农股份(002758):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 │2026-06-25 16:56 │浙农股份(002758):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的公告 │ ├─────────┼──────────────────────────────────────────────┤ │2026-06-22 18:56 │浙农股份(002758):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6-18 00:01 │浙农股份(002758):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 ├─────────┼──────────────────────────────────────────────┤ │2026-06-12 18:06 │浙农股份(002758):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 │2026-06-12 18:06 │浙农股份(002758):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增持结果公告 │ ├─────────┼──────────────────────────────────────────────┤ │2026-06-12 18:05 │浙农股份(002758):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11 19:01 │浙农股份(002758):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 ├─────────┼──────────────────────────────────────────────┤ │2026-06-10 18:16 │浙农股份(002758):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 └─────────┴──────────────────────────────────────────────┘ ─────────┬──────────────────────────────────────────────── 2026-07-03 18:17│浙农股份(00275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回购股份 24,210,087股不参与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实际分红的总金额为 163,215,495.96元,以公司总股本 518,802,499股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即分红 总额/总股本*10)为 3.146004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146004元/股。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数量为分配基数,分配比例不变,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18,802,49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4,210,087股后的494,592,4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 金红利 3.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63,215,495.96元。 2、自本次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4,210,087股后的 494,592,4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 3.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9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6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3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7月 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7月 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7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 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49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246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08*****960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08*****252 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年 7月 2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7月 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 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折算后,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3146004元计 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3146004元/股=163,215,495.96元/518,802,499股)。因此,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146004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 768号浙农科创园 3号楼 8楼 8309证券部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曾琳 咨询电话:0571-87661645 传真电话:0571-8766121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0de18501-6674-46b0-b43f-51a7f30781c4.PDF ─────────┬──────────────────────────────────────────────── 2026-06-30 00:00│浙农股份(002758):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13.2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 6年 6月 1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6-023)。 截至 2026年 6月 2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1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6月 12日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6年 6月 11日至 2026年 6月 26日。截至 2026年 6月 2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2,321,1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7%,最高成交价为 8.4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77元/股, 成交总金额 99,980,162.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回购数量、使用资金总额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 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 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股份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2,321,1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7%。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相关方案尚未实施,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如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若在股份回购方案完成后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完成之日起 3 6个月内用于前述用途,未授予或转让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 换公司债券、质押等权利。根据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相关方案尚未实施。若 在股份回购方案完成后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用于前述用途,未授予或转让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84241392-8ca7-428f-8d0e-a9d80ba13d76.PDF ─────────┬──────────────────────────────────────────────── 2026-06-25 16:56│浙农股份(002758):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的公告 ─────────┴────────────────────────────────────────────────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13.2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 6年 6月 1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6-02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 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2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0,55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2.03%,最高成交价为 8.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77元/股,成交总金额 85,326,4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 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上限 13.2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7c0dab37-4e97-48c3-8763-3e3d47183696.PDF ─────────┬──────────────────────────────────────────────── 2026-06-22 18:56│浙农股份(002758):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浙农股份(002758):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f089b8dc-a70c-4055-a72e-cdd41e8fbc37.PDF ─────────┬──────────────────────────────────────────────── 2026-06-18 00:01│浙农股份(002758):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13.2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 6年 6月 1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6-02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 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1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5,796,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1.12%,最高成交价为 8.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77元/股,成交总金额 46,799,91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 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上限 13.2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907ee22d-b7f4-4d06-8561-a1725dafb609.PDF ─────────┬──────────────────────────────────────────────── 2026-06-12 18:06│浙农股份(002758):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 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6 月 11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3)。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年 6月 1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 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 比例(%) 1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1,714,094 19.61 2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5,705,426 12.66 3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5,125,000 10.63 4 钱木水 12,000,231 2.31 5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11,888,937 2.29 账户 6 汪路平 10,109,644 1.95 7 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618,200 1.85 8 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365,921 1.42 9 朱国良 5,302,200 1.02 10 沈剑巢 3,916,850 0.75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无限售条件 (股) 流通股比例(%) 1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1,714,094 19.63 2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5,705,426 12.68 3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5,125,000 10.64 4 钱木水 12,000,231 2.32 5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11,888,937 2.29 账户 6 汪路平 10,109,644 1.95 7 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9,618,200 1.86 合伙) 8 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365,921 1.42 9 朱国良 5,302,200 1.02 10 沈剑巢 3,916,850 0.76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ab590472-4228-4501-8a7e-e49bb2581416.PDF ─────────┬──────────────────────────────────────────────── 2026-06-12 18:06│浙农股份(002758):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增持结果公告 ─────────┴────────────────────────────────────────────────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8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 1%及 5%整倍数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合集团”)基于对公司 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 2026年 5月 26日起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 持数量(含 2026年 5月 26日增持的 617,700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以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1,888,937股后的总股本 506,913, 562股为计算依据,下同)的 0.24%,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 0.48%,拟增持价格不超过 10.80元/股。 2、截至 2026 年 6月 10日,兴合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417,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增持 金额为 20,143,85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公司于近日收到兴合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兴合集团、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浙 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企业,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为兴合集团。本次增持前,兴合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3,288,3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9%;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27,493,3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88%。 3、本次公告前 12个月内,兴合集团于 2025年 8月 12日披露了增持计划,2026年 2月 11日增持计划完成,兴合集团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652,1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2%,增持金额为 24,340,798 元(不含交易费用);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增持计划,2026年 5月 21日增持计划完成,兴合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069,039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00%,增持金额为 45,179,102元(不含交易费用)。 4、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前 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兴合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 2026 年 5 月 26 日起 6 个月(即 2026 年 5 月 26日-2026年 11月 25 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0.24%,不高于总股本的 0.48%,拟增持价格不超过 10.80元/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8日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 1%及 5%整 倍数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10日,兴合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41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增持金额为 20,143,850元(不含交易费用),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兴合集团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兴合集团 63,288,326 12.49% 65,705,426 12.96%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 227,493,341 44.88% 229,910,441 45.35% 动人合计持股 注: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2026年 5月 25日、2026年 6月 10日公司总股本均为 506,913,562股,其中总股本剔除了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11,888,937股。 2、公告中若出现比例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其结论意见如下:兴合集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股份事宜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 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2、增持主体兴合集团在增持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 6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 司股份,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锁定期限的安排。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其他主体在兴合集团增持期间未减持公司 股份,并承诺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 6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备查文件 1、兴合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9066c62d-612f-44f9-b913-95daf14be2e2.PDF ─────────┬──────────────────────────────────────────────── 2026-06-12 18:05│浙农股份(002758):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 浙农股份(002758):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87ccc6a8-bcda-4a5e-8029-63ba56edaad0.PDF ─────────┬──────────────────────────────────────────────── 2026-06-11 19:01│浙农股份(002758):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13.2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 6年 6月 1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6-02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 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公司现将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 6月 1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865,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 36%。此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7.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7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697,70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b67247d0-4457-4685-9ca2-6f4c4e6aa420.PDF ─────────┬──────────────────────────────────────────────── 2026-06-10 18:16│浙农股份(002758):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 浙农股份(002758):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53f5e66f-fc1e-4266-b51c-074ac943abfb.PDF ─────────┬──────────────────────────────────────────────── 2026-06-10 18:16│浙农股份(00275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 年 6月 5日以现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 ,并于 2026 年 6月 10 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768号浙农科创园 3号楼 8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叶伟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了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健康 可持续发展。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发展前景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股流通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方案完成后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完成 之日起 36个月内用于前述用途,未授予或转让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股份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 策实行。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 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 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暨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3)。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d6de30a3-82de-467f-8845-b402282ba92f.PDF ─────────┬──────────────────────────────────────────────── 2026-05-27 20:47│浙农股份(002758):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1%及5%整倍数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 浙农股份(002758):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1%及5%整倍数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f8d4a470-c218-4589-9ae8-c9748c85def2.PDF ─────────┬──────────────────────────────────────────────── 2026-05-27 20:46│浙农股份(00275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浙农股份(00275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cf78ce7b-eb2e-49fd-912a-fcc8da22368f.PDF ─────────┬──────────────────────────────────────────────── 2026-05-25 17:31│浙农股份(002758):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增持结果公告 ─────────┴────────────────────────────────────────────────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 1% 整倍数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合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 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 2026年4月 27日起 6个月内(即 2026年 4月 27日-2026年 10月 26日),通过集中 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含 2026年 4月 27日增持的 617,700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 0.50%,不高于总股本的 1.00%,拟增持价格不超过 10.80元/股。 2、截至 2026 年 5月 21日,兴合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069,0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增持 金额为 45,179,102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公司于近日收到兴合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兴合集团、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浙 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企业,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为兴合集团。本次增持前,兴合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8,219,2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9%;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22,424,3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88%。 3、本次公告前 12个月内,兴合集团于 2025年 8月 12日披露了增持计划,2026年 2月 11日增持计划完成,兴合集团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652,1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2%,增持金额为 24,340,798 元(不含交易费用)。 4、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前 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兴合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 2026年 4月 27日起 6个 月内(即 2026年 4月 27日-2026年 10月 26 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0.5 0%,不高于总股本的 1.00%,拟增持价格不超过 10.80元/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 月29 日、2026 年 5 月 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 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 1%整倍数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取得金融机构股 份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 2026年 5月 21日,兴合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69,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增持金额为 45,179,102元(不含交易费用),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兴合集团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兴合集团 58,219,287 11.49% 63,288,326 12.49%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 222,424,302 43.88% 227,493,341 44.88% 动人合计持股 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公司总股本均为 506,913,562股,其中总股本剔除了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11,888,937 股。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其结论意见如下:兴合集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股份事宜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 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2、增持主体兴合集团在增持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 6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 司股份,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锁定期限的安排。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其他主体在兴合集团增持期间未减持公司 股份,并承诺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 6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备查文件 1、兴合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48fdea7d-4d00-4744-bdba-d964fbd9db4c.PDF ─────────┬──────────────────────────────────────────────── 2026-05-25 17:30│浙农股份(002758):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 浙农股份(002758):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78aa4a78-5660-4026-96e7-e5c0f7e671ba.PDF ─────────┬──────────────────────────────────────────────── 2026-05-15 20:04│浙农股份(00275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5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768号浙农科创园 3号楼 8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伟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23 人,代表股份236,038,9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5640%(截 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06,913,562 股,已剔除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 11,888,937股,下同)。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人,代表股份 227,729,9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24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4 人,代表股份 8,308,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91%。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7人,代表股份 18,012,1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3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陈威杰律师列席并见证了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3,620,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55%;反对2,3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89%;弃权 8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 6%。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3,620,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55%;反对2,3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61%;弃权 6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 5%。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 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3,663,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34%;反对2,29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10%;弃权 8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 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5,636,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095%;反对 2,291,9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242%;弃权 8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64%。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3,659,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19%;反对2,30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81%;弃权 7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5,632,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890%;反对 2,308,7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174%;弃权 7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36%。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3,564,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17%;反对2,40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8%;弃权 6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 5%。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2,515,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74%;反对3,452,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25%;弃权 7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2,515,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74%;反对3,452,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25%;弃权 7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3,603,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83%;反对2,36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9%;弃权 6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 9%。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曾跃芳、王华刚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5,795,789股,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33,35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56%;反对2,36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39%;弃权 7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 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5,573,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592%;反对 2,367,2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422%;弃权 7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86%。1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6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3,456,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59%;反对2,50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2%;弃权 7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 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5,429,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6625%;反对 2,504,8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061%;弃权 7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14%。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陈威杰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 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c1d29e3-4139-4c82-9468-ba205a2721cd.PDF ─────────┬──────────────────────────────────────────────── 2026-05-15 20:04│浙农股份(002758):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浙农股份(002758):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cd41725-6dbd-4d1d-bc61-6d956d8b821c.PDF ─────────┬──────────────────────────────────────────────── 2026-05-12 15:52│浙农股份(002758):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 报告》以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8 日(周一)15 :00-17:00 在同花顺路演平台举办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网址(htt 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1010786),或使用同花顺客户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路演直播间参与本次业 绩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提前向所有关心公司的投资者公开征集交流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 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8日(周一)15:00前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进入路演直播间,或登录问题征集专题页面(https://board.10jqka. com.cn/fe/roadshow/questionCollection.html?id=1010786),提交您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所关心的 问题进行认真且详实地回答。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长叶伟勇先生;总经理曾跃芳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刘文琪先生; 独立董事傅黎瑛女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5d7aaed0-e601-449b-b42f-d1ca7db1d4b4.PDF ─────────┬──────────────────────────────────────────────── 2026-05-06 17:27│浙农股份(002758):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取得金融机构股份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合集团”)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 2026年 4月 27日起 6个月内(即 2026年 4月27日-2026年 10月 26 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含 2026年 4月 27日增持的 617,700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 0.50%,不高于总股本的 1.00%,拟增持价格不超过 10.8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 26年 4月 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 触及 1%整倍数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二、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股 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兴合集团具备 债务履行能力,且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符合《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 近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向兴合集团出具了《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兴合集团增持公司股份提供专项贷款,贷款金 额不超过 4,3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三年。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二年。除上述贷款外,本次股份增持的其余资金为兴合集团 自有资金。 三、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贷款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1fc5df6a-7e77-41fc-bdb3-166b8b017a3f.PDF ─────────┬──────────────────────────────────────────────── 2026-04-28 18:57│浙农股份(002758):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1%整倍数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 浙农股份(002758):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1%整倍数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def7f13-f671-4188-8357-02676b8a4d87.PDF ─────────┬──────────────────────────────────────────────── 2026-04-25 00:37│浙农股份(002758):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浙农股份(002758):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8492897-23ff-497d-829d-8bd9f033c5fb.PDF ─────────┬──────────────────────────────────────────────── 2026-04-24 19:35│浙农股份(00275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浙农股份(00275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6c2a30f-548e-4bc5-9c55-7a68cc15dc1c.PDF ─────────┬──────────────────────────────────────────────── 2026-04-24 19:35│浙农股份(002758):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浙农股份(002758):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09365e6-144c-498a-b267-ac590e40e004.PDF ─────────┬──────────────────────────────────────────────── 2026-04-24 19:35│浙农股份(00275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浙农股份(00275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f540820-6f84-4782-988f-d96af218cb65.PDF ─────────┬──────────────────────────────────────────────── 2026-04-24 19:35│浙农股份(002758):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薪酬标准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 要性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60%。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 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如涉及相关 补偿情况,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3、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 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适当调整。 4、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经营班子及 有关人员年薪考核办法》等规定执行。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 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曾跃芳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 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曾跃芳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33633cc-66c4-4133-943b-4d0595ea7ac9.PDF ─────────┬──────────────────────────────────────────────── 2026-04-24 19:35│浙农股份(002758):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应制度的公告 ─────────┴────────────────────────────────────────────────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及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健全公司 ESG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相应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实 施细则》,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 ESG相关职责等内容,并对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基于上述变动,同步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中涉及的相关条款。本 次调整仅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职责进行调整,其成员数量、任期等保持不变。同时,公司根据最新制定的《未来三年(2025年 -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其他说明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进行章程修订,公司相关部 门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具体事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795fff2-5d71-4578-9016-2c304d062deb.PDF ─────────┬──────────────────────────────────────────────── 2026-04-24 19:35│浙农股份(002758):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浙农股份(002758):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0c67e1c-af25-475d-87ce-d80fbe93f1aa.PDF ─────────┬──────────────────────────────────────────────── 2026-04-24 19:35│浙农股份(002758):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薪酬标准根据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确 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60%。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按季度平均发放,津贴标准为 10万元/年(税前),现拟对前述津贴予以调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年税前 10万元调整为每年税前 12万元。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 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如涉及相关补偿情况 ,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3、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 况对董事薪酬进行适当调整。 4、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经营班子及 有关人员年薪考核办法》等规定执行。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 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33057e1-18c7-4b5e-acab-f3f5de5f579c.PDF ─────────┬──────────────────────────────────────────────── 2026-04-24 19:35│浙农股份(002758):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浙农股份(002758):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72cc686-18ff-44d7-b0c2-e0ed204a75d3.PDF ─────────┬──────────────────────────────────────────────── 2026-04-24 19:32│浙农股份(00275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 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9100号),2025年度公司实现合并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45,242,493.14元。母公司 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 128,301,416.3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19,775,233.38元 ,扣除按 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2,830,141.63元,减去 2025年已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 149,757,198.60元,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85,489,309.47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539,058,599.41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分配原则,2025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185,489,309.47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定了 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发现金红利 3.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回购专户股份不 参与分配)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以公司目前总 股本518,802,499股剔除回购专户 11,888,937股后的 506,913,562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3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 167,281,475.46元(含税)。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实施的股份回购并注销的情形,预计现金分红总额 167,281,475.46元,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68%。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67,281,475.46 149,757,198.60 156,333,839.7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45,242,493.14 380,119,319.55 380,944,589.5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539,058,599.41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185,489,309.47 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473,372,513.76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435,435,467.4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473,372,513.76 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是 ?否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473,372,513.76元,占 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108.71%,因此公司不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款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 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d563528-d468-4948-8607-3a46edcb5e12.PDF ─────────┬──────────────────────────────────────────────── 2026-04-24 19:31│浙农股份(00275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浙农股份(00275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7afbc58-4fb3-4d9f-8422-78975f248ff3.PDF ─────────┬──────────────────────────────────────────────── 2026-04-24 19:31│浙农股份(002758):2025年年度报告 ─────────┴──────────────────────────────────────────────── 浙农股份(00275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2c50ec4-23ed-4b48-a1f9-15f26fb0a2cc.PDF ─────────┬──────────────────────────────────────────────── 2026-04-24 19:31│浙农股份(00275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浙农股份(00275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0755c74-4788-498c-9250-2edbb6b3f050.PDF ─────────┬──────────────────────────────────────────────── 2026-04-24 19:30│浙农股份(00275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6〕9102 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农股份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浙农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浙农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浙农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浙农股份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浙农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浙农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浙农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农股份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20c6a5b-8d1d-4eb8-b13e-8cca50f4bd0b.PDF ─────────┬──────────────────────────────────────────────── 2026-04-24 19:30│浙农股份(00275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浙农股份(00275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2ea04da-3716-4910-9370-5ff0ef57fc2a.PDF ─────────┬──────────────────────────────────────────────── 2026-04-24 19:30│浙农股份(00275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9101 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农股份 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浙农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浙农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750f28b-61bc-43cf-b13e-87a62283b4dc.PDF ─────────┬──────────────────────────────────────────────── 2026-04-24 19:30│浙农股份(002758):关于调整2026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 浙农股份(002758):关于调整2026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5ebd206-1506-4bdd-bb58-53832fbd97a4.PDF ─────────┬──────────────────────────────────────────────── 2026-04-24 19:30│浙农股份(00275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浙农股份(00275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fcb80c6-7188-4c47-9cd5-37350cfe9331.PDF ─────────┬──────────────────────────────────────────────── 2026-04-24 19:29│浙农股份(00275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会议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 (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 :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本次股东会第9项议 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曾跃芳、王华刚应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 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号);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768号浙农科创园 3号楼 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报规划>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相关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调整公司 2026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特别说明: 1、上述第6、7、10项议案需要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本次股东会且有表决权的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上述第3、4、9、10项议案需要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8309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5月11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 收到邮戳为准),并请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琳 电 话:0571-87661645 传 真:0571-87661217(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 箱:zngf002758@znjtgf.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8309证券部办公室。 邮 编:310051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9f4c801-73dc-4524-8b5b-095ffbdf04df.PDF ─────────┬──────────────────────────────────────────────── 2026-04-24 19:29│浙农股份(00275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祖辉) ─────────┴──────────────────────────────────────────────── 浙农股份(00275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祖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be692ae-a0dc-44e8-9529-1a9e86c0b5ec.PDF ─────────┬──────────────────────────────────────────────── 2026-04-24 19:29│浙农股份(002758):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浙农股份(002758):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e0a14b6-9b19-4071-a7e0-1171e6a6eb11.PDF ─────────┬──────────────────────────────────────────────── 2026-04-24 19:29│浙农股份(00275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郭德贵) ─────────┴──────────────────────────────────────────────── 浙农股份(00275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郭德贵)。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0065edb-d237-4729-8c5c-da7fd50754d9.PDF ─────────┬──────────────────────────────────────────────── 2026-04-24 19:29│浙农股份(00275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 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 续、稳定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在公司领取薪 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及上级规定的薪酬发放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价值导向原则:绩效优先,突出价值创造,与公司收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接轨市场原则:薪酬考核模式与市场接轨,业绩要求与行业对标,薪酬水平体现市场化,增强市场竞争性。 (三)公开公正原则:尊重事实、规则透明、结果公开。 (四)合规发放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规定执行。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五条 公司业绩如果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1、非独立董事同时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按其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其中公司董事长以及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 按第八条执行。 2、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其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提出方案并经股东会通过后执行。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 用由公司承担。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确定。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60%。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原则上下降或不增长,未相应下降的应当 披露原因。 第十条 中长期激励包括任期激励、项目和岗位分红、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或薪酬决议之日起的次月定期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 内部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 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扣发绩效年薪或津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6869962-3211-4ce7-bb3d-5a029910196b.PDF ─────────┬──────────────────────────────────────────────── 2026-04-24 19:29│浙农股份(002758):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4月) ─────────┴──────────────────────────────────────────────── 浙农股份(002758):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5d8bdf4-b253-4d50-9d1d-6488cd4bab77.PDF ─────────┬──────────────────────────────────────────────── 2026-04-24 19:29│浙农股份(002758):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战略与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提 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的管理水平,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ESG相关事宜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与ESG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秘书负责战略与ESG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应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独立董事。第四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开展工作; (三)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ESG相关事项等方面的问题,具备独立工作 的能力。 第六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并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 委员会可以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九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主要负责日常联络和沟通、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会议组织和执行会议有关决议等 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是: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ESG事项进行审议及监督,包括目标、规划、政策制定、组织实施、风险评估、绩效表现、信息披露等事宜,并向董事 会汇报;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督促并提出报告; (七)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审定、签署委员会的报告; (三)检查委员会决议和建议的执行情况; (四)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五)应当由委员会主任委员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 委员会委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按时出席本委员会会议,就会议讨论事项发表意见,并行使投票权; (二)提出本委员会会议讨论的议题; (三)为履行职责可列席或旁听公司有关会议和进行调查研究及获得所需的报告、文件和资料; (四)充分了解本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其本人作为本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业务活动及发展 情况,确保其履行职责的能力; (五)充分保证其履行职责的工作时间和精力; (六)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本委员会工作组负责做好本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等基本情况;由工作组进 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委员会备案;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 上报工作组;由工作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二)由公司ESG工作组配合完成ESG事项相关报告,并向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四条 委员会根据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工作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委员共同推 选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务。第十六条 战略与 ESG委员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当有两名以上委 员提议,或者主任委员认为有必要时,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用通讯方式 召开。 第十八条 会议需于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 第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将会议召开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以及会议议题通知到各委员。公司相关部门应协助董事会秘书按期 提供信息。 第二十条 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认为资料不充分,提出缓开委员会会议,或缓议部分事项,委员会应予以采纳。 第二十一条 委员会会议应由过半数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 半数通过。 第二十二条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本次会议所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该意见报告由主任委员在 委员会会议上代为陈述。第二十三条 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在有董事借助视频、电话或类似通讯 设备参加会议的情况下,其口头表决的录音或录像资料将视为其真实的表决意见。 第二十四条 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二十五条 如有必要,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六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 证券交易所规则、《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委员会会议须形成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委员所发表的意见在会议记录中明确记录,委员 可以要求对自己的意见提出补充或解释。 第二十八条 委员会会议结束,董事会秘书对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和委员的书面报告进行整理归档,并制作报告,向董事会汇报。 第二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国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的,以法律、行政 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过”不含本数。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df20f93-287b-4a47-b66a-1b22d3ed1da0.PDF ─────────┬──────────────────────────────────────────────── 2026-04-24 19:29│浙农股份(00275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 ─────────┴──────────────────────────────────────────────── 浙农股份(00275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7c976b6-6571-4941-9bf8-3376957e789c.PDF ─────────┬──────────────────────────────────────────────── 2026-04-24 19:29│浙农股份(00275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傅黎瑛) ─────────┴──────────────────────────────────────────────── 浙农股份(00275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傅黎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1242fa4-d570-4592-a83d-0db66acaadb8.PDF ─────────┬──────────────────────────────────────────────── 2026-04-24 19:29│浙农股份(00275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沈田丰) ─────────┴──────────────────────────────────────────────── 浙农股份(00275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沈田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05e0f80-1037-484b-9ec7-47f6c98c15b8.PDF ─────────┬──────────────────────────────────────────────── 2026-04-24 19:29│浙农股份(002758):公司章程(2026年4月) ─────────┴──────────────────────────────────────────────── 浙农股份(002758):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e6d06a7-a2db-4a03-a807-5bb6f30d4558.PDF ─────────┬──────────────────────────────────────────────── 2026-04-24 19:27│浙农股份(00275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农股份(00275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003e0fa-9286-4161-a02b-7591a4d643d7.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5│浙农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6291.PDF ─────────┬──────────────────────────────────────────────── 2026-04-25│浙农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6300.PDF ─────────┬──────────────────────────────────────────────── 2025-10-28│浙农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5442.PDF ─────────┬──────────────────────────────────────────────── 2025-08-29│浙农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7816.PDF ─────────┬──────────────────────────────────────────────── 2025-04-26│浙农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3261.PDF ─────────┬──────────────────────────────────────────────── 2025-04-26│浙农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3323.PDF ─────────┬──────────────────────────────────────────────── 2024-10-26│浙农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5852.PDF ─────────┬──────────────────────────────────────────────── 2024-08-29│浙农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0427.PDF ─────────┬──────────────────────────────────────────────── 2024-04-27│浙农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839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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