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59 天际股份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1 15:39 │天际股份(002759):关于天际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见证意见 │
├─────────┼──────────────────────────────────────────────┤
│2026-06-21 15:37 │天际股份(002759):关于完成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6-06-21 15:34 │天际股份(00275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17 17:10 │天际股份(002759):关于募投项目二期工程试生产的公告 │
├─────────┼──────────────────────────────────────────────┤
│2026-06-15 17:27 │天际股份(002759):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
│2026-06-02 16:07 │天际股份(002759):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
├─────────┼──────────────────────────────────────────────┤
│2026-06-02 16:07 │天际股份(00275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
│2026-06-02 16:07 │天际股份(00275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
│2026-06-02 16:06 │天际股份(00275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02 16:04 │天际股份(00275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6-06-21 15:39│天际股份(002759):关于天际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见证意见
─────────┴────────────────────────────────────────────────
上海市东大名路 501号上海白玉兰广场办公楼 23层
电话:021-55989888/55989666 传真:021-5598 9898 邮编:200080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
见证意见
德恒 02G20160075-00033号
致: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接受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见证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6年 6
月 18日 15:00在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 12-12 片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会”),就召开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本见证意见。
本所见证律师依据本见证意见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出具本见证意见。
为出具本见证意见,本所见证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资料,本所见证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
所见证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见证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口头证言等材料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
要求,无任何隐瞒、疏漏,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为出具本见证意见,本所见证律师查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2.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3.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4.本次股东会是否审议表决未列入《通知》会议议程的事项。
为出具本见证意见,本所及本所见证律师声明如下:
1.本所及见证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见证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见证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所见证律师依据本见证意见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
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发表见证意见。
3.本见证意见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及见证律师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4.本所及见证律师同意将本见证意见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公告文件随同其它文件一并公告。
5.在本见证意见中,本所见证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议
案的内容以及这些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本所见证律师根据《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职精神,对公司所提供
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核查和验证的基础上,现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所见证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法:1.登录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 com. cn/)查询相关公告;2.查
验公司股东会通知公告文件并见证现场会议召开情况;3.查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等。
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本所见证律师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经本所见证律师核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日召开,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6月 3日
在巨潮资讯网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和公告了《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会的召开作出决议,并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各股东。《通
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和会议登记方法等,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
权登记日及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权利。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18日 15:00在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 12-12片区天
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6年6月 18日上午 9:15-9:25
、上午 9:30-11:30 以及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吴锡盾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议案及其他事项与《通知》披露一致。
本所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本所见证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法:1.查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2.查验
出席及委托出席的股东身份证、证券账户证明材料;3.查验委托出席股东的委托书;4.查验本次股东会的签到册;5.现场见证公
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情况等。
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本所见证律师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本所见证律师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对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
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等进行了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87,256,
9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 9,621,887的总股本,即 491,760,718股,下同)的 17.743
8%。
根据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统计表以及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1,197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92,318,1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730%。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见证律师现场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综上,本所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
董事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本所见证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法:1.查验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2.监督股东会会议现场投票;3.查验股
东所填写的表决票;4.监督股东会会议现场计票;5.查验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汇总表及网络投票结果等。
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本所见证律师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需要投票表决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其中现场会议以
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且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在会议现场宣布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同意 91,696,712 股
,反对 420,300 股,弃权201,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32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439,782 股,反对 420,300 股,弃权201,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87.7222%。
四、本次股东会未审议表决《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
本所见证律师核查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1.查验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票、表决结果统计;2.查验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
决议;3.本所见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等。
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本所见证律师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经本所见证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未审议表决《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未审议表决《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
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见证意见一式叁份,经本所见证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b53b6d2e-198e-4212-93cf-4dd0e339f622.PDF
─────────┬────────────────────────────────────────────────
2026-06-21 15:37│天际股份(002759):关于完成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姚明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止;同意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生效时间为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姚明安,男,1964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1990 年 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获得经济学(会计学)硕士学
位。1990 年 7月至 2024 年6 月,先后任汕头大学商学院会计学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曾任汕头市汕大会计师事务所及深圳
市同人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曾任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龙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金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伟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金发拉比妇
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五创循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 6 月至2017 年 6月曾任
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任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 年 6月 4日至今任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姚明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际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截止目前,姚明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e3e0da5e-7520-42b0-89d1-a6355eb83b1d.PDF
─────────┬────────────────────────────────────────────────
2026-06-21 15:34│天际股份(00275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
6月18日15:00时在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9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2,318,11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18.77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7,256,93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17.74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9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061,18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1.029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9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061,18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1.02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0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9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061,18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1.0292%。
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议案 1.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91,696,7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269%;反对42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53%;弃权 201,10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439,7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7222%;反对4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3044%;弃权 201,100 股。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未审议表决会议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
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意见。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5530dcf9-657e-4487-9ca6-9a438b3dc520.PDF
─────────┬────────────────────────────────────────────────
2026-06-17 17:10│天际股份(002759):关于募投项目二期工程试生产的公告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93
号)同意注册,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3万吨六氟磷酸锂、6,0
00 吨高纯氟化锂等新型电解质锂盐及一体化配套项目”(以下简称 “该项目”),该项目中“3 万吨六氟磷酸锂”产能分为二期进
行建设,目前该项目二期工程已完成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试生产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已达到试生产条件,计划于近日
组织开展试生产。
该项目二期工程设计产能为六氟磷酸锂 15,000 吨/年, 采用先进生产工艺进行建设,部分关键设备也进行升级改造,更具成本
优势。项目投产后公司六氟磷酸锂年产能将增长为 52,000 吨/年,生产经营规模大幅扩大,业务及产品经营规模将进一步得到提升
,公司六氟磷酸锂市场占有率将随之得到进一步提高,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鉴于目前该项目二期工程处于试生产阶段,从试生产到正式投产、释放产能尚需一定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也存在面临市场
需求环境变化、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对企业经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7b3b1c38-0018-4bf8-bcd7-785f328d4324.PDF
─────────┬────────────────────────────────────────────────
2026-06-15 17:27│天际股份(002759):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际股份”)于 2025年 7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5)。
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
与使用,没有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
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实际 17,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5年 12月 18 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 7,5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
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
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5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
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
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5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
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7,500万元(含本次),公司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 0万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697ab52d-054b-4a35-96b0-f530c3368bca.PDF
─────────┬────────────────────────────────────────────────
2026-06-02 16:07│天际股份(002759):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
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提名姚明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止;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同意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
委员会委员职务,生效时间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独立董事候选人姚明安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姚明安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姚明安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未发现有《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afe01aee-8775-443f-94f8-44782d9e61f1.PDF
─────────┬────────────────────────────────────────────────
2026-06-02 16:07│天际股份(00275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声明人姚明安作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是□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