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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59(天际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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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759 ST天际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1 17:28 │ST天际(00275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6-07-13 21:18 │天际股份(00275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13 21:17 │天际股份(002759):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7-13 21:17 │天际股份(002759):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 │2026-07-06 17:04 │天际股份(002759):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 ├─────────┼──────────────────────────────────────────────┤ │2026-07-06 17:04 │天际股份(002759):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 │2026-07-06 17:01 │天际股份(00275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06 17:00 │天际股份(002759):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6-07-06 16:59 │天际股份(00275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7-06 16:59 │天际股份(002759):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 ─────────┬──────────────────────────────────────────────── 2026-07-21 17:28│ST天际(00275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重要风险提示: 1、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 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因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广东证监处罚字[2026]8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之第(八)项的情形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 市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7月 15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天际股份”变更为“ST 天际 ”,证券代码仍为“002759”。 2、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二个交易日(2026 年 7月 20 日、2026 年 7月 21 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 21.1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现 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局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本次行政处罚最 终结果以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 重大影响。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天际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 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因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6]8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之第(八)项的情形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但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7月 15 日起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天际股份”变更为“ST 天际”,证券代码仍为“002759”。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 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股票异常波动的回复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a54f7d87-5aa3-4baa-a6b4-d996c4fd985e.PDF ─────────┬──────────────────────────────────────────────── 2026-07-13 21:18│天际股份(00275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2026 年 6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扭亏为盈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22,000 万元–26,000 万元 亏损:5,236.08 万元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22,000 万元–26,000 万元 亏损:5,638.71 万元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44 元/股–0.52 元/股 亏损:0.10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主要产品六氟磷酸锂从 2025 年第四季度开始供需形势发生变化,盈利能力恢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与将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 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6b6c9f8f-207c-4c9f-a075-e913347f59bf.PDF ─────────┬──────────────────────────────────────────────── 2026-07-13 21:17│天际股份(002759):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 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6]8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之第(八)项的情形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不触及《 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7 月 14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一天,将于 2026 年 7月 15 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7月 15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天际股份”变更为“ST 天际”,证券代码仍为“002759 ”,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1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无变化,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二)股票简称:由“天际股份”变更为“ST 天际”; (三)证券代码:无变化,仍为“002759”; (四)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 年 7月 15 日; (五)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7月 14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6年 7月 15 日(星期三)开市复牌之日起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 (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10%。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6]8 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之第八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 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 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 9.5.2 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 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因此,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 制退市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8 条,“上市公司股票因触及本规则第 9.8.1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 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做好相关工作并在满 足条件后争取尽快申请撤销风险警示。 2、公司于 2026 年 2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已对 2023 年度、2024 年度相关报表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于 2026 年 2月 12 日披露了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提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合规意识,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业务监控和财务管理,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 ,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4-88118888 联系邮箱:tjzhr@tonze.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潮汕路金园工业城 12-12 片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aec099e4-50aa-4f40-8229-429ae34bffdc.PDF ─────────┬──────────────────────────────────────────────── 2026-07-13 21:17│天际股份(002759):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际股份”)于 2026 年2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6005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026 年 7月 13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 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6]8 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吴锡盾、周帅、支建清、杨志轩: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际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 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天际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化工)为天际股份并购的子公司,2023年 9 月开始纳入天际股份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2 3 年 11 月至 12 月期间,新特化工出于完成业绩承诺等目的,在向客户赣州市三意矿产品有限公司和永昌县科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产品的过程中,通过自行签收送货单、安排客户填写送货单并提前向客户开具发票的方式提前确认部分收入,导致天际股份 202 3 年度分别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 13,654,867.25 元、6,805,385.18 元、6,849,482.07 元,分别占天际股份当期营 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的 0.62%、0.32%和 13.33%。天际股份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违法事实,有天际股份定期报告、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2026 年 2 月 11 日,天际股份发布公告,对 2023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数据进行更正调整。 我局认为,天际股份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 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天际股份涉案期间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 所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中,时任天际股份董事长、总经理吴锡盾,负责天际股份的全面管理,未勤勉 尽责,是对天际股份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天际股份副总经理周帅,未勤勉尽责,同时作为新特化工销售总监,参 与实施收入提前确认事项,是对天际股份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天际股份财务总监杨志轩,未勤勉尽责,未对收入 确认的异常情况保持关注,是对天际股份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时任新特化工董事长支建清,组织实施上述提前确认收入事项,与天际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是对天际股份 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考虑当事人积极配合查处,已差错更正等情况,依据《证券法》第一 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对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二、对吴锡盾、周帅、支建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0 万元罚款; 三、对杨志轩给予警告,并处以 55 万元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 ,就我局拟对你们作出的处罚决定,你们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成立的,我 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判断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 9.5.2 条第一款 规定的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基于上述规定,公司将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5)。 3、公司于 2026 年 2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已对 2023 年度、2024 年度相关报表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于 2026 年 2月 12 日披露了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仅为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的事先告知,最终结果以广东证监局正式出 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准。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一切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6、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提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规 意识,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业务监控和财务管理,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7、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6]8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e6b09463-a8aa-4b77-8506-df1027a94e57.PDF ─────────┬──────────────────────────────────────────────── 2026-07-06 17:04│天际股份(002759):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 年二次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7月 2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苏旭东召集并主持,全体独立董事均参加会议。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发表相关说明及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是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 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及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泰瑞联腾少数股东瑞泰新材《公司章程》中规定其不得为合并范 围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参与瑞泰联腾生产经营,因此均未提供同比例借款及担保。借入方为公 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管理控制权,借款利率公平合理,出借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4469efef-2730-41b6-968f-bf406e3325a0.PDF ─────────┬──────────────────────────────────────────────── 2026-07-06 17:04│天际股份(002759):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天际股份(002759):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094b0877-2018-4723-aa01-7cfef4bde08c.PDF ─────────┬──────────────────────────────────────────────── 2026-07-06 17:01│天际股份(00275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7月 6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锡盾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7 月 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吴锡盾、陈俊明、王向东、王晓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 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董事会定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731b914f-815c-46aa-8f89-9c1c5e248175.PDF ─────────┬──────────────────────────────────────────────── 2026-07-06 17:00│天际股份(002759):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天际股份(002759):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ee5c0511-3bb5-4775-9f3e-58c8abbc25f7.PDF ─────────┬──────────────────────────────────────────────── 2026-07-06 16:59│天际股份(00275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定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公司2 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4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 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2026年7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 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可凭现场登记所需的有关证件采用传真方式登记,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请将相关 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及时电告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23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754-88118888-2116,传真:0754-88116816。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签到进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 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59”;投票简称为“天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 年 7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月 24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6 年 7月 24 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2d90f6ac-d2ff-4c50-83cb-50723347095b.PDF ─────────┬──────────────────────────────────────────────── 2026-07-06 16:59│天际股份(002759):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天际股份(002759):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ca82a083-137c-4a1b-bab5-8eec2de06329.PDF ─────────┬──────────────────────────────────────────────── 2026-06-21 15:39│天际股份(002759):关于天际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见证意见 ─────────┴──────────────────────────────────────────────── 上海市东大名路 501号上海白玉兰广场办公楼 23层 电话:021-55989888/55989666 传真:021-5598 9898 邮编:200080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 见证意见 德恒 02G20160075-00033号 致: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接受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见证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6年 6 月 18日 15:00在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 12-12 片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会”),就召开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本见证意见。 本所见证律师依据本见证意见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出具本见证意见。 为出具本见证意见,本所见证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资料,本所见证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 所见证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见证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口头证言等材料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 要求,无任何隐瞒、疏漏,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为出具本见证意见,本所见证律师查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2.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3.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4.本次股东会是否审议表决未列入《通知》会议议程的事项。 为出具本见证意见,本所及本所见证律师声明如下: 1.本所及见证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见证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见证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所见证律师依据本见证意见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 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发表见证意见。 3.本见证意见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及见证律师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4.本所及见证律师同意将本见证意见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公告文件随同其它文件一并公告。 5.在本见证意见中,本所见证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议 案的内容以及这些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本所见证律师根据《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职精神,对公司所提供 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核查和验证的基础上,现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所见证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法:1.登录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 com. cn/)查询相关公告;2.查 验公司股东会通知公告文件并见证现场会议召开情况;3.查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等。 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本所见证律师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经本所见证律师核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日召开,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6月 3日 在巨潮资讯网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和公告了《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会的召开作出决议,并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各股东。《通 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和会议登记方法等,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 权登记日及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权利。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18日 15:00在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 12-12片区天 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6年6月 18日上午 9:15-9:25 、上午 9:30-11:30 以及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吴锡盾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议案及其他事项与《通知》披露一致。 本所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本所见证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法:1.查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2.查验 出席及委托出席的股东身份证、证券账户证明材料;3.查验委托出席股东的委托书;4.查验本次股东会的签到册;5.现场见证公 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情况等。 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本所见证律师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本所见证律师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对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 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等进行了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87,256, 9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 9,621,887的总股本,即 491,760,718股,下同)的 17.743 8%。 根据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统计表以及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1,197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92,318,1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730%。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见证律师现场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综上,本所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 董事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本所见证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法:1.查验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2.监督股东会会议现场投票;3.查验股 东所填写的表决票;4.监督股东会会议现场计票;5.查验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汇总表及网络投票结果等。 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本所见证律师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需要投票表决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其中现场会议以 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且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在会议现场宣布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同意 91,696,712 股 ,反对 420,300 股,弃权201,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32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439,782 股,反对 420,300 股,弃权201,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87.7222%。 四、本次股东会未审议表决《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 本所见证律师核查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1.查验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票、表决结果统计;2.查验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 决议;3.本所见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等。 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本所见证律师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经本所见证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未审议表决《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未审议表决《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 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见证意见一式叁份,经本所见证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b53b6d2e-198e-4212-93cf-4dd0e339f622.PDF ─────────┬──────────────────────────────────────────────── 2026-06-21 15:37│天际股份(002759):关于完成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姚明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止;同意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生效时间为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姚明安,男,1964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1990 年 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获得经济学(会计学)硕士学 位。1990 年 7月至 2024 年6 月,先后任汕头大学商学院会计学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曾任汕头市汕大会计师事务所及深圳 市同人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曾任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龙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金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伟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金发拉比妇 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五创循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 6 月至2017 年 6月曾任 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任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 年 6月 4日至今任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姚明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际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截止目前,姚明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e3e0da5e-7520-42b0-89d1-a6355eb83b1d.PDF ─────────┬──────────────────────────────────────────────── 2026-06-21 15:34│天际股份(00275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 6月18日15:00时在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9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2,318,11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18.77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7,256,93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17.74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9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061,18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1.029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9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061,18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1.02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0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9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061,18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1.0292%。 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议案 1.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91,696,7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269%;反对42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53%;弃权 201,10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439,7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7222%;反对4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3044%;弃权 201,100 股。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未审议表决会议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 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意见。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5530dcf9-657e-4487-9ca6-9a438b3dc520.PDF ─────────┬──────────────────────────────────────────────── 2026-06-17 17:10│天际股份(002759):关于募投项目二期工程试生产的公告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93 号)同意注册,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3万吨六氟磷酸锂、6,0 00 吨高纯氟化锂等新型电解质锂盐及一体化配套项目”(以下简称 “该项目”),该项目中“3 万吨六氟磷酸锂”产能分为二期进 行建设,目前该项目二期工程已完成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试生产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已达到试生产条件,计划于近日 组织开展试生产。 该项目二期工程设计产能为六氟磷酸锂 15,000 吨/年, 采用先进生产工艺进行建设,部分关键设备也进行升级改造,更具成本 优势。项目投产后公司六氟磷酸锂年产能将增长为 52,000 吨/年,生产经营规模大幅扩大,业务及产品经营规模将进一步得到提升 ,公司六氟磷酸锂市场占有率将随之得到进一步提高,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鉴于目前该项目二期工程处于试生产阶段,从试生产到正式投产、释放产能尚需一定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也存在面临市场 需求环境变化、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对企业经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7b3b1c38-0018-4bf8-bcd7-785f328d4324.PDF ─────────┬──────────────────────────────────────────────── 2026-06-15 17:27│天际股份(002759):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际股份”)于 2025年 7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5)。 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 与使用,没有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 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实际 17,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5年 12月 18 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 7,5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 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 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5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 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 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5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 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7,500万元(含本次),公司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 0万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697ab52d-054b-4a35-96b0-f530c3368bca.PDF ─────────┬──────────────────────────────────────────────── 2026-06-02 16:07│天际股份(002759):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 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提名姚明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止;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同意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 委员会委员职务,生效时间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独立董事候选人姚明安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姚明安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姚明安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未发现有《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afe01aee-8775-443f-94f8-44782d9e61f1.PDF ─────────┬──────────────────────────────────────────────── 2026-06-02 16:07│天际股份(00275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声明人姚明安作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是□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 姚明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66918d6d-8b27-4c66-a2ae-22d2ffabcbd3.PDF ─────────┬──────────────────────────────────────────────── 2026-06-02 16:07│天际股份(00275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提名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姚明安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 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 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 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是□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f86bc9b9-cb8f-47e4-b02f-d83847dd56f2.PDF ─────────┬──────────────────────────────────────────────── 2026-06-02 16:06│天际股份(00275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2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会议由董事长吴锡盾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姚明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生效时间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姚明安先生为独立董事后,同意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 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生效时间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表决情况: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782070c0-3bb1-44c2-95ad-f5352b3e37ee.PDF ─────────┬──────────────────────────────────────────────── 2026-06-02 16:04│天际股份(00275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定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公司2 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 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2026年6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 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可凭现场登记所需的有关证件采用传真方式登记,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请将相关 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及时电告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17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754-88118888-2116,传真:0754-88116816。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签到进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 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59”;投票简称为“天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 年 6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月 18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6 年 6月 18 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177bf881-4478-4b35-8772-20a951d4ce55.PDF ─────────┬──────────────────────────────────────────────── 2026-05-21 17:41│天际股份(00275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 股东常熟市新华化工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常熟市新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化工”)出具的《告知函》,新华化工于 2025 年 9月 29 日 至 2026 年 5月 2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990,000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华化工持有 公司股份 30,646,01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7.11%降为 6.11%,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9,621,887 股后总股本(以下简称“剔除后 总股本”)比例由 7.25%降为 6.23%,权益变动超过 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常熟市新华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 常熟市海虞镇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海平路 20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 5 月 21 日 权益变动过程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新华化工于 2025 年 9月 29 日至 2026 年 5 月 2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 4,990,000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华化工持有公司股份 30,646,01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7.11%降为 6.11%,占剔除 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由 7.25%降为 6.23%,权益变动超过 1%的 整数倍,本次减持股份系新华化工于 2016 年参与天际股份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所认购取得。 股票简称 天际股份 股票代码 002759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减持比例 (总股本) (剔除后总股 本) A 股 4,990,000 1.00% 1.01% 合 计 4,990,000 1.00% 1.0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多选) 其他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 占剔 股数(股) 占总 占剔 股本 除后 股 除 比例 总股 本比 后总 本比 例 股 例 本比 例 合计持有股份 35,636,010 7.11% 7.25% 30,646,0 6.11% 6.23% 1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35,636,010 7.11% 7.25% 30,646,0 6.11% 6.23% 份 1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00% 0 0.00% 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是□ 否√ 行 已作出的承诺、意 向、 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是□ 否√ 违 反《证券法》《上 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 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 情 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是□ 否√ 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 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 股 份 6.备查文件 (1)《告知函》 注:若合计数与各相加数之差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00b2222d-c968-4e77-a341-e9d26761fc95.PDF ─────────┬──────────────────────────────────────────────── 2026-05-20 00:00│天际股份(002759):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及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近日,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汕头市天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天际”)及其一 致行动人星嘉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嘉国际”)的通知,获悉星嘉国际持有的公司股票解除质押,汕头天际持有的公司股份部 分进行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 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 公 司 起始日 解 除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总 股 本 日期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一致行动人 星嘉 是 4,000,000 29.98% 0.80% 2025年 2026 广东兴信 国际 5 月 15 年5月 贸易有限 日 18 日 公司 星嘉 是 5,000,000 37.48% 1.00% 2025年 2026 广东兴信 国际 6 月 20 年5月 贸易有限 日 18 日 公司 合计 - 9,000,000 67.46% 1.80% - - - 二、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 东 是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 公 是 否 是 否 质 押 质 押 质 权 质 押 名称 否 数量 持股份 司 总 为 限 为 补 起 始 到 期 人 用途 为 比例 股 本 售股 充 质 日 日 控 比例 押 股 股 东 或 第 一 大 股 东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汕 头 是 5,500,000 12.58% 1.10% 否 否 2026 自 申 广 东 自 身 天际 年 5 请 解 兴 信 生 产 月 18 除 质 典 当 经营 日 押 之 行 有 日 起 限 公 到期 司 3,500,000 8.01% 0.70% 否 否 2026 自 申 汕 头 自 身 年 5 请 解 市 澄 生 产 月 18 除 质 海 区 经营 日 押 之 兴 信 日 起 小 额 到期 贷 款 股 份 有 限 公司 合计 9,000,000 20.58% 1.80% / / / / /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汕头天际及一致行动人星嘉国际所持公司的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 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押 质押股 质押股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 名称 例 数量 票合计 票合计 况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占 已 未 质 占 未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限 质 押 押 股 质 押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 份 份 限 股 份 结、标 比例 售 和 比例 记合计 冻 结 数量 合 计 数量 汕头 43,721,880 8.72% 9,000,000 20.58% 1.80% 0 0.00% 0 0.00% 天际 星嘉 13,341,540 2.66% 0 0.00% 0.00% 0 0.00% 0 0.00% 国际 合计 57,063,420 11.38% 9,000,000 15.77% 1.80% 0 0.00% 0 0.00% 注:若合计数与各相加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四、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天际及一致行动人星嘉国际剩余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平仓、冻结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 际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按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f5bca1c-8bb7-4172-a705-8679e4a92e5f.PDF ─────────┬──────────────────────────────────────────────── 2026-05-14 15:52│天际股份(002759):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际股份”)于 2025年 7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5)。 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 与使用,没有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 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实际 17,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5年 12月 18 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 7,5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 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 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5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 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0万元(含本次),公司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 2,500万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34d4e7f5-256e-43de-bf28-5325edd3a3d3.PDF ─────────┬──────────────────────────────────────────────── 2026-05-08 18:09│天际股份(002759):关于天际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 天际股份(002759):关于天际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5ed5d771-955b-4b2e-91ea-a6e2817e8c9e.PDF ─────────┬──────────────────────────────────────────────── 2026-05-08 18:09│天际股份(00275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8日 15:00时在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5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10,995,52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22.57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2,207,83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18.75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4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8,787,69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3.820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4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723,17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75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0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4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723,17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7571%。 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议案 1.00《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10,731,4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21%;反对21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7% ;弃权 52,40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459,0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9066%;反对21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6860%;弃权 52,400 股。 2、审议并通过议案 2.00《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110,702,8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3%;反对249,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2243%; 弃权 43,70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430,4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1384%;反对24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6878%;弃权 43,700 股。 3、审议并通过议案 3.00《关于核定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110,677,6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6%;反对26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7% ;弃权 54,10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405,2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1.4616%;反对26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0853%;弃权 54,100 股。 4、审议并通过议案 4.00《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110,711,7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443%;反对229,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0%;弃权 54,00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439,3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3775%;反对22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1721%;弃权 54,000 股。 5、审议并通过议案 5.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110,712,2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8%;反对225,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9% ;弃权 58,10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439,8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3909%;反对22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0486%;弃权 58,100 股。 6、审议并通过议案 6.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6-2028年)的议案》 同意 110,734,8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1%;反对20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5% ;弃权 51,50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462,4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9979%;反对20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6189%;弃权 51,500 股。 7、审议并通过议案 7.0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110,682,7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82%;反对25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3% ;弃权 57,20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410,3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1.5986%;反对25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8651%;弃权 57,200 股。 8、审议并通过议案 8.00《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109,048,3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58%;反对1,889,52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2 3%;弃权 57,600 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776,0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7.7025%;反对 1,889,5 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0.7504%;弃权 57,600 股。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未审议表决会议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 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意见。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7791bd27-aa7a-4d31-b98e-b6ca5e31a212.PDF ─────────┬──────────────────────────────────────────────── 2026-05-06 15:44│天际股份(00275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定于2026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 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2026年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 案》 3.00 《关于核定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 的议案》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00 《 关 于 公司 未 来 三 年 股 东回 报 规 划 √ (2026-2028 年)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 提交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可凭现场登记所需的有关证件以传真方式登记,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请将相关登 记材料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及时电告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7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754-88118888-2116,传真:0754-88116816。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签到进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59”;投票简称为“天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6 年 5月 8日( 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60f16aa4-b289-4032-88ec-4cfeaec857f3.PDF ─────────┬──────────────────────────────────────────────── 2026-04-28 17:11│天际股份(00275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天际股份(00275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5212e65-079a-40a7-b4c5-11f5275c68c8.PDF ─────────┬──────────────────────────────────────────────── 2026-04-28 17:11│天际股份(00275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6 年 4月 28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会议由董事长吴锡盾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26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1f7418b-b597-45e2-8d9b-c76251b1459f.PDF ─────────┬──────────────────────────────────────────────── 2026-04-24 20:22│天际股份(002759):关于公司独立董事逝世的公告 ─────────┴────────────────────────────────────────────────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吴辉先生已向公司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因吴 辉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吴辉先生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职责,其辞职报告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公司董事会近日获悉,吴辉先生于2026年4月23日不幸因病逝世,公司 及董事会对此致以沉痛哀悼,并向其家属表达深切慰问。 吴辉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忠实履行了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吴辉先生逝世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ebe9905-6bfb-4756-bb4b-ebddc28fefea.PDF ─────────┬──────────────────────────────────────────────── 2026-04-16 15:47│天际股份(002759):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吴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吴辉先生因身体原因 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 后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吴辉先生独立董事职务原定的任职期间为2024年3月11日至2027年3月10日。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吴辉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 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 独立董事之前,吴辉先生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其辞职报告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 事后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吴辉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 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谨向吴辉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e9c8d082-f14b-4c94-bf10-714283442f29.PDF ─────────┬──────────────────────────────────────────────── 2026-04-14 18:55│天际股份(002759):天际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天际股份(002759):天际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3ee4e7ea-6803-479b-90a3-361eda2d010d.PDF ─────────┬──────────────────────────────────────────────── 2026-04-14 18:55│天际股份(002759):关于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核报告 ─────────┴────────────────────────────────────────────────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熟新特化工有限 1-3 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336bd9dc-8d96-4b4b-82df-4700a3437f55.PDF ─────────┬──────────────────────────────────────────────── 2026-04-14 18:55│天际股份(00275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天际股份(00275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d58259c3-d6ca-4715-8621-0ef7bf33a508.PDF ─────────┬──────────────────────────────────────────────── 2026-04-14 18:55│天际股份(002759):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函、信 用证、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最高限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 的需求来确定,最终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经批准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银行、授信品种的选择;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金额、利率的确定;办理综合业务授信 额度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包括但不限于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函、信用证、抵押、担保、保 证、质押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与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相关的其他事项。公司管理层办理有关授信额度过程中有 关合同的审核和批准,按公司现行管理制度执行。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申请综合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74773f4a-dad9-4a53-8e70-15579ee77b14.PDF ─────────┬──────────────────────────────────────────────── 2026-04-14 18:55│天际股份(002759):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确认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关联方江苏瑞泰新能源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及其关联公司销售六氟磷酸锂等化工产品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2025年向瑞泰新材及其 关联公司销售六氟磷酸锂总金额为6,155.87万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至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 关 联 交 预 计 金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金 易内容 易 定 价 额 已发生金额 额 原则 向关联人销售 瑞泰新材 销售商 市 场 公 15,000 4,561.95 6,155.87 产品、商品 及其关联 品 允价 公司 合计 - - 15,000 4,561.95 6,155.87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 联 交 关联人 关 联 实 际发 生 预计金 实际发生 实际发 披露日期及索引 易类别 交 易 金额 额 额占同类 生额与 内容 业务比例 预计金 (%)(注) 额差异 (%) 向 关 联 瑞泰新 销 售 6,155.87 15,000 2.79% 58.96% 2025年4月26日 人 销 售 材及其 商 品 在巨潮资讯网披 产品、商 关联公 ( 高 露:《关于公司 品 司 纯 度 2025 年度日常关 六 氟 联 交 易 预 计 及 磷 酸 2024 年度关联交 锂) 易确认的公告》 (2025-028)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发展需要,相关交易价格均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 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合理公允。公司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用) 交易预计进行了充分的测算,但是由于市场、客户需求及生产 经营实际情况等因素影响,使得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 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原因如下: 1、瑞泰新材及其关联方:公司向瑞泰新材及其关联方销售六氟 磷酸锂,2025 年度前三季度,六氟磷酸锂对应行业仍处于下行 周期,下游需求增速放缓,市场竞争激烈,产品价格下滑,因 此与瑞泰新材及其关联方的交易规模下滑;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审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核合法合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之间存在一定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 差异的原因是市场、客户需求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等因素影响。 适用) 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 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注:向瑞泰新材及其关联公司销售商品的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系公司与瑞泰新材及其关联公司 2025 年度的实际交易金额 占公司当年度六氟磷酸锂总收入金额比例;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企业名称: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1NU2QE9N 3、法定代表人:张子燕 4、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成立日期:2017年4月21日 6、注册资本:73333.33万人民币 7、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区纺织原料市场216-2635室 8、经营范围:新能源材料的研发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10、瑞泰新材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营业收入 1,481,976,364.14 2,101,954,593.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826,996.19 84,600,941.21 总资产 9,211,321,385.46 10,014,293,856.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7,241,103,375.58 7,128,245,646.63 注:上表数据来源于瑞泰新材定期报告,202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 11、履约能力分析:经查询,瑞泰新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含子公司)预计主要向瑞泰新材及其关联公司销售六氟磷酸锂等化工产品,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 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交易/订单等。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瑞泰新材提名人员在公司董事会任职,为公司长期合作伙伴和重要客户,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瑞泰新材及其关联方产生购销 交易,将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双方交易价格,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立运营,不会对本公司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2025年度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 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 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5年度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为公司及子公司向瑞泰新材及其关联公司销售六氟磷酸锂等产品,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 交易内容为公司及子公司向瑞泰新材及其关联公司销售六氟磷酸锂等化工产品,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上述交易遵循 公平、公允、公正原则,符合公司总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80847ba7-1b13-4d9f-a6ef-fc7c624f8cd8.PDF ─────────┬──────────────────────────────────────────────── 2026-04-14 18:54│天际股份(00275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天际股份(00275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ca9a0dbb-002b-4231-80d0-3e7f522c799b.PDF ─────────┬──────────────────────────────────────────────── 2026-04-14 18:54│天际股份(00275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辉) ─────────┴──────────────────────────────────────────────── 本人吴辉,作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吴辉,198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学历。2010 年 7月至 2018年 5月,历任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高级研究员、投资部总经理、汽车产业研究中心总经理、研 究总监;2018 年 12 月至今,担任北京伊维碳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北京海融惠达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监事;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北京伊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1 年 3月至今,担任海融惠达(青岛)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6 月至今,担任伊维碳科重庆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12 月至今,担任香河昆仑新能 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0 月至今,担任广东汕头 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 3月起担任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且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说明 2025 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 7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7次,未出现连续 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共召开股东大会(股东会)4次,应参加股东大会(股东会)4 次 ,实际出席股东大会(股东会)4次。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本人对 2025 年任职期间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 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召开并主持了会议,对公司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等事项的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 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公司战略规划的讨论,为公司长期发 展提供专业意见,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 会议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 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工 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年报审计期间,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 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 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18 个工作日。本人除按规定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外,还通过以下方式履职: 1、主动查阅监管动态,时刻关注专业机构、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不定期获取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及时了解公司 的日常经营情况及资本市场最新动态; 2、通过现场办公、座谈、通讯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 员等保持密切联系,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及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建议。 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反馈,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 件和大力支持。 (七)与中小投资者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涉及问题包括公司生产经营等,广泛听取 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 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 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20 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月 25 日、2025 年 5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目前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2025 年度未涉及事项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 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制定或者变更员工持股计 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建言献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继续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公司董 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吴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781ad49-2e18-4c7e-a007-aab8e5dd9e59.PDF ─────────┬──────────────────────────────────────────────── 2026-04-14 18:54│天际股份(002759):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管理,建立科 学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天际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薪酬方案的制定、审议及发放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二)公平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同行业及地区发展水平相匹配; (三)责、权、利对等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履行责任义务及风险对等; (四)长短期激励相结合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目标相符;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决策程序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负责制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并就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 事应当回避。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 事会薪酬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发放 第七条 公司董事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1、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岗位和职责确定,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3、未在公司兼任职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其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因参加公司董事会以及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 司据实报销。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激励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 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如下: (一)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职责、履职情况及市场薪酬行情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情况、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三)激励薪酬:是指对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专 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第九条 若公司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公司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机制, 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激励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和激励方案为重要依 据。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薪酬制度确定及执行。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 本制度所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及公 积金费用及其它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四章 薪酬调整与激励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 的进一步发展需要。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原则上可进行一次薪酬调整。薪酬调整的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通过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或公开的薪酬数据,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当地通胀水平,以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经营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任免。 第十六条 公司可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激励计划等方式进行激励公司相关人员。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应 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由薪酬委员会拟定草案,报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第五章 任期激励 第十七条 激励内容及方式 以一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一个考核周期内超额完成经营目标的部分,采用超额累进制的提取比例计算激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根据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个人绩效完成情况、对利润总额贡献度的大小、在职时长等因素,合理制定激 励分配方案。在考核周期内,因离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不参与该周期的激励分配。 第六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激励薪酬予以重新考 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激励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激励薪酬进行全额或部 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部门机 构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准。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 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7bcf5a8e-5bb6-4c2e-a522-2e7820f934a6.PDF ─────────┬──────────────────────────────────────────────── 2026-04-14 18:54│天际股份(00275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旭东) ─────────┴──────────────────────────────────────────────── 天际股份(00275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旭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86f25181-31d4-479e-a054-af2e9c3cfd0a.PDF ─────────┬──────────────────────────────────────────────── 2026-04-14 18:52│天际股份(00275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2,181 ,347.87 元,加上以前年度累积未分配利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917,634.66 元。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49,841,431.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2,181,347.87 -1,360,884,613.61 36,640,946.2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917,634.6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16,976,865.13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49,841,431.8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414,020,773.16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49,841,431.80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 形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5.3.2 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 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 的情况。” 《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 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 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 2025 年可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备查文件 1、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44b272b-b687-440a-9260-b3c791fa5247.PDF ─────────┬──────────────────────────────────────────────── 2026-04-14 18:52│天际股份(00275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天际股份(00275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646b06f3-6ac6-4668-96cd-20faa0da2395.PDF ─────────┬──────────────────────────────────────────────── 2026-04-14 18:52│天际股份(002759):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核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相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津贴)标准及发放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或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或子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 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及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 采用津贴制,独立董事 2026 年津贴标准为税前 12 万元/年,按月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具体由基 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公司可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对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情况进行 调整;绩效薪酬部分根据公司经营成果及其任职考核情况,按季度、年度予以评定和发放,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 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激励薪酬 以 2026 年度为考核周期,对考核周期内超额完成利润经营目标的部分,采用超额累进制的提取比例计算激励。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根据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个人绩效完成情况、对利润总额贡献度的大小、在职时长等因素,合理制定激励分配方案,具体考 核与执行根据公司利润激励方案执行。 四、其他说明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如涉 及相关补偿情况,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8c0c7d4-ee42-495c-a80d-445ab979308b.PDF ─────────┬──────────────────────────────────────────────── 2026-04-14 18:52│天际股份(002759):关于全资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的公告 ─────────┴────────────────────────────────────────────────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方案概述 为扩充新能源材料产品品类,丰富新能源材料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以现金人民币 46,000 万元的价格收购支建 清、王正元、徐卫、韦建东、周帅、郑健、颜玉红、赵东学共 8名交易对方(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常熟市誉翔贸易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誉翔贸易”)100%的股权,进而间接收购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化工”,系誉翔贸易的全资子公司 )100%的股权。该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 露《关于现金收购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 年 8月 23 日,公司完成收购誉翔贸易 100%股权及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登记完成后,公司持有誉翔贸易 100%股权,新特 化工仍为誉翔贸易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进而持有新特化工 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权收购进展情 况的公告》。 二、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以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为盈利补偿期,盈利补偿期内交易对方 对于新特化工的承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前后孰低者(以下简称“净利润”)数具体为:2023 年 、2024 年、2025 年分别达到 4,500 万元、5,000 万元、5,500万元,或 2023 年-2024 年、2023 年-2025 年分别达到 9,500 万元 (两年累计)、15,000 万元(三年累计)。 上述业绩承诺期采取三年届满后一次性补偿的方式,如新特化工业绩承诺期内的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数小于承诺净利润数,即新 特化工在 2023 年度至 2025年度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额不足 15,000 万元,则交易对方应对公司现金补偿该等不足金额,具体 计算公式为: 交易对方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内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即 15,000 万元)-业绩承诺期内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数。 三年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如交易对方超额完成其在业绩承诺期内所作出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公司同意对新特化工经营管理层进 行超额业绩奖励,即如新特化工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际净利润数达到 15,000 万元的,则超出 15,000 万元的部分应予以计提 50%作 为超额业绩奖励金额。 三、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承诺实现及业绩补偿情况 新特化工业绩承诺期内实现净利润如下: 年度 净利润(元) 2023 39,878,254.86 2024 22,791,927.94 2025 25,789,602.26 合计 88,459,785.06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标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新 特化工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 88,459,785.06 元,低于业绩承诺期内所承诺累计利润,根据业绩补偿计算方式,应补偿现金数额 61,540,214.94 元。另,因新特化工 2023 年度核算会计差错,导致部分并购进度款提前支付,经计算,公司应收回提前支付款项部 分的资金利息 361,373.04 元。 四、业绩承诺未实现原因 新特化工主要生产磷系列产品及其衍生品销售,其所处的磷化工行业在2024 年、2025 年上半年竞争激烈,导致新特化工主要产 品单价下降,一直持续到 2025 年下半年情况才有所好转,但仍导致新特化工在承诺期内经营业绩不及预期。 五、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根据《股权收购协议》中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的约定,积极开展业绩补偿的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目前公司尚余 10,653 万元并购尾款未支付,足够从中扣回应补偿金额,不存在补偿无法执行的风险。同时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提升 相关业务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六、备查文件 1、天际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核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34cc9f70-b6a6-4742-a143-4eac5ca3e62f.PDF ─────────┬──────────────────────────────────────────────── 2026-04-14 18:52│天际股份(002759):董事会工作报告 ─────────┴──────────────────────────────────────────────── 天际股份(002759):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cc73241c-bb33-464b-bab3-bef25a063b6e.PDF ─────────┬──────────────────────────────────────────────── 2026-04-14 18:52│天际股份(00275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天际股份(00275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cb7cc94f-8f7f-4517-aa5f-c3f36f33d25d.PDF ─────────┬──────────────────────────────────────────────── 2026-04-14 18:52│天际股份(002759):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 天际股份(002759):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2321724e-a3da-4508-807b-2755ddde6652.PDF ─────────┬──────────────────────────────────────────────── 2026-04-14 18:52│天际股份(002759):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 15:00至 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5年 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 绩 说 明 会 将 采 用 网 络 远 程 的 方 式 举 行 , 投 资 者 可 登 陆 全 景 网(http://r 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公司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锡盾先生,董事会秘书郑文龙先生,独立董事苏旭东先生,财务总监 杨志轩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1日12: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 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5ab27415-68a9-45a0-b26f-3fc0a316c459.PDF ─────────┬──────────────────────────────────────────────── 2026-04-14 18:52│天际股份(002759):关于对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及非标准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 永中和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天际股份立案。截至审计报告 日,立案调查尚在进行中。 该强调事项段内容不影响年审会计师已发表的审计意见和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尊重信永中和出具的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并且高度重视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对公司的影响。截至本说明出具日,立案调查仍在进行中,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调查进展,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6a5d0edb-64d3-40aa-9de7-cba2de513fb1.PDF ─────────┬──────────────────────────────────────────────── 2026-04-14 18:52│天际股份(00275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42ae83d1-c569-4a10-9c2d-423844184df6.PDF ─────────┬──────────────────────────────────────────────── 2026-04-14 18:52│天际股份(002759):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及《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5 年度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评估,同时对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进行梳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2 年 3月 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是符合上市公司审计服务专业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拥有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超 700 人,专业人员规模充足、资质完备。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业务收入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9.76 亿元,业务规模位居行业前列,经营能力稳定、专业服务能力突出。2024 年度信永中和承接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服务客户覆盖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多个行业,在制造 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 信永中和已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风险计提及保险购买符合 相关规定,除乐视网等三起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合计金额 500 余万元)外,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民事诉讼中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整体经营风险可控,具备较强的风险承担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在 2025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202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在审计工作中,信 永中和实施了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为发表意见获取了充分的审计依据,审计程序恰当、合理。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外部审计师监督管理的新要求,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履职情 况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1、独立性评估:信永中和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且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工作组成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审计工作中保持 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2、专业性评估:信永中和审计工作组成员具备实施公司年度审计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相关审计工作。 3、审计程序评估:在审计工作前,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审计计划进行了充分沟通,包括:审计时间、人员安排、审计程序 、审计策略等,对审计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总体把握。在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实施了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为发表意见获取了充分 的审计依据,审计程序恰当、合理。 四、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4月 15 日,第五届董事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 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 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2026 年 1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重点审计领域和时间安排的总体 情况等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查阅了信永中和制定的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并对审计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意 见和建议。 3、2026 年 4月 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及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1c6db43-bef0-4564-bb4d-1b89d8ff12c4.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天际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6487.PDF ─────────┬──────────────────────────────────────────────── 2026-04-15│天际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5/1225102107.PDF ─────────┬──────────────────────────────────────────────── 2025-10-29│天际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9079.PDF ─────────┬──────────────────────────────────────────────── 2025-08-21│天际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1/1224524181.PDF ─────────┬──────────────────────────────────────────────── 2025-04-26│天际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9191.PDF ─────────┬──────────────────────────────────────────────── 2025-04-26│天际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9183.PDF ─────────┬──────────────────────────────────────────────── 2024-10-31│天际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69458.PDF ─────────┬──────────────────────────────────────────────── 2024-08-29│天际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0498.PDF ─────────┬──────────────────────────────────────────────── 2024-04-30│天际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375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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