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60 凤形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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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59 │凤形股份(00276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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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59 │凤形股份(00276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包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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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57 │凤形股份(002760):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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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57 │凤形股份(00276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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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57 │凤形股份(002760):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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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57 │凤形股份(00276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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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57 │凤形股份(002760):关于公司董事兼总裁辞职暨聘任总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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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57 │凤形股份(002760):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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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57 │凤形股份(00276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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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56 │凤形股份(00276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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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59│凤形股份(00276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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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本人钟刚作为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5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钟刚,博士学位。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上海市诤正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同时为广
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达坦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经理、江西颐怡大健康发
展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长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7月 8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本着审慎的态度,在会议召开之前,与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对所提
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获取做出准确决策所需要的信息,独立、客观、审慎地做出判断,在此基础上行使自己的表
决权。在会议召开的过程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2次股东会,本人实际出席 2次。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5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5 5 0 0
注:(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本年度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本年度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本人参与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重要会计问题及重点审计领域的讨论、审计调整重要事项对公司损益及其他财
务指标的影响、2024 年报审计工作实际执行情况、公司与上期相比科目余额或发生额变动幅度超过 30%以及其他异常变动的原因、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一系列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
进董事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2025 年度,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关于公司 2025 年定期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及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积极沟通,就审计相关问题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交流,有效支持和监督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开展考察、调研,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公司治理、财务状况,并不定期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负责人、员工等沟通交流,了解公司
日常经营、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市场环境及法律法规的变化,为公司生产管理、规范运营提出独立性意见。在履职过程中,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的情况,有效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长 15 天,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5、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依法对相关事项重点关注。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情况
;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事项;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18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本人在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购销行为和生产经营行为,定价符合市场原则,有利于保持
公司生产稳定。
公司于2025年 1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相关事项,认为上述事项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决策及采取措施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
三季度报告》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
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数据和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 3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
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经公司 2025 年 4月 1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2025 年任职期间,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
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法规
政策,根据各自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完成情况、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等确定薪酬,能够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目标
的实现。
(十)取消监事会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经 202
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承接,相关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表述相应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或删除,《凤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随之废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董
事会审议的其他事项进行认真调查及讨论,公正、客观、审慎的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钟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21b231a5-5980-4c6c-9b69-a0937c3a94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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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59│凤形股份(00276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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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本人包强作为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5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包强,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兰州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会计系审计教研室主任、科研处副处长、审计系总支书记
、会计学院副院长。曾任广东金融学院会计审计研究所所长,会计系副主任,主任。现为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知学云(
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广州九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非上市)监事
、广州信筑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本着审慎的态度,在会议召开之前,与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对所提
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获取做出准确决策所需要的信息,独立、客观、审慎地做出判断,在此基础上行使自己的表
决权。在会议召开的过程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2次股东会,本人实际出席 2次。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5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5 5 0 0
注:(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本年度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本年度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025 年度,本人主持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对重要会计问题及重点审计领域的讨论、审
计调整重要事项对公司损益及其他财务指标的影响、2024 年报审计工作实际执行情况、公司与上期相比科目余额或发生额变动幅度
超过 30%以及其他异常变动的原因、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一系列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董事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本人参加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监高考核、薪酬政策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3)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关于公司 2025 年定期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及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积极沟通,就审计相关问题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交流,有效支持和监督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开展考察、调研,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公司治理、财务状况,并不定期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负责人等沟通交流,了解公司日常经
营、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市场环境及法律法规的变化,为公司生产管理、规范运营提出独立性意见。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
事会、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的情况,有效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长 15 天,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5、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依法对相关事项重点关注。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情况
;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事项;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18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本人在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购销行为和生产经营行为,定价符合市场原则,有利于保持
公司生产稳定。
公司于2025年 1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相关事项,认为上述事项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决策及采取措施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
三季度报告》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
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数据和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 3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
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经公司 2025 年 4月 1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2025 年任职期间,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
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法规
政策,根据各自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完成情况、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等确定薪酬,能够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目标
的实现。
(十)取消监事会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经 202
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承接,相关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表述相应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或删除,《凤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随之废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董
事会审议的其他事项进行认真调查及讨论,公正、客观、审慎的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包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9142a694-c840-4ab5-b5ef-228874eaf2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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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57│凤形股份(002760):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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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形股份(002760):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c5b13c2d-b4f4-4528-9cfc-e5507c473c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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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57│凤形股份(00276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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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171,087.59元,公司合并报表本年
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67,833,993.1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69,764,117.88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董事会
提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10,633,840.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171,087.59 -60,829,451.09 -59,635,948.0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67,833,993.1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69,764,117.88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0,633,840.6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3,431,437.1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10,633,840.60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是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基于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考虑,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公司资金面的基本情况以及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银行授信情况,同时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
据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和公司未来现金支付的实际需求,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在维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同时,实现战略路径与实体主业相互联动,为公司经营发展探索
可行的发展路径,同时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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