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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61(浙江建投)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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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761 浙江建投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5 00:00│浙江建投(002761):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杨杨先生、陈建根 先生、邢以群先生、张美华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经核查,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杨杨先生、陈建根先生、 邢以群先生、张美华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真实、准确,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 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3e96bd58-8f58-4cf5-a3f0-110de50c2479.PDF ─────────┬──────────────────────────────────────────────── 2024-04-25 00:00│浙江建投(002761):关于2024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 映公司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 2024 年1-3 月份的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 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或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3月31日的预付 款项、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 发生减值的迹象。经过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预付款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0,207,835.87元,具体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本期数 占 2024 年 1-3 月份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 预付款项减值准备 -49,027.93 -0.02% 存货跌价准备 0.00 0.00% 坏账准备 -86,811,415.06 -42.78%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3,347,392.88 -1.65% 合计 -90,207,835.87 -44.45%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 项 目 会计科目 本期数(负数为转 计提依据 计提原因说明 回) 预付账款减值准备 预付账款 -49,027.93 《企业会 对涉及诉讼的预付账款,按 计准则》及 预计损失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 0.00 公司相应 以期末市场价为依据确定存 会计政策 货可变现净值,按照存货类 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 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 297,983.85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 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 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 -90,336,274.78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 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 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 其他应收款 3,226,875.87 用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合同资产 -2,931,766.66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 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一年内到期的非 -1,201,899.87 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 流动资产 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其他非流动资产 786,273.65 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计 -90,207,835.87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4 年 1-3 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0,207,835.87 元,导致公司 2024 年 1-3 月份利润总额增加 90,207,835.87 元。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行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028ceec1-6ccc-449d-9798-64e376ebb0ad.PDF ─────────┬──────────────────────────────────────────────── 2024-04-25 00:00│浙江建投(00276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浙江建投(00276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5d30e15c-5c89-44c3-aab4-e5e706978afb.PDF ─────────┬──────────────────────────────────────────────── 2024-04-25 00:00│浙江建投(002761):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2124 号)的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 行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1,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截至2024年 2月29日,公司实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和保荐费5,188,679.2 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94,811,320.76 元;减除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641,292.46元后,共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1, 170,028.3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579号”验资报 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为了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止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1,535.88 万元(不含税),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金额(万元) 1 施工安全支护设备购置项目 24,998.69 2 年产 15 万方固碳混凝土制品技改项目 4,201.71 3 建筑数字化、智能化研发与建设项目 2,335.48 合计 31,535.88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 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11272 号)。此外,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支付各项发行费用合 计为人民币 227.13 万元。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拟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共计 31,763. 0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作出 安排:“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 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资资金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本次拟置换的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事项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中的内 容一致,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浙江建投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浙江建投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 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意见 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浙江建投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浙江建投截止2024 年2月29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核查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236de08c-0468-47fc-811d-4b67017bb381.PDF ─────────┬──────────────────────────────────────────────── 2024-04-25 00:00│浙江建投(002761):独立董事2023年述职报告(谢鹏) ─────────┴──────────────────────────────────────────────── 浙江建投(002761):独立董事2023年述职报告(谢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ad2254f5-8c0d-4169-a36e-650e49d10fb2.PDF ─────────┬──────────────────────────────────────────────── 2024-04-25 00:00│浙江建投(002761):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 本人杨杨作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投”、“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96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文化程度,工学博士,教授。1982 年 8 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工业大 学土木系助教、讲师。1995 年 10 月至 2003 年10 月任浙江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副教授,2003 年 11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浙江 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授,2022 年 5 月退休。其中 2004 年 9 月起任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2006 年 5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 院长,2016 年 7 月至 2022 年 11 月外聘兼职浙江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院长。2022 年 12 月起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浙江建投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结合本人专业所长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13 次会议,召集股东大会 4 次,本人亲自参加 13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出席 2 次,以通讯方 式参加 11 次),并出席股东大会 4 次。期间对提交至董事会的 53 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会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浙江建投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2023 年共计召开 10 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 计委员会委员,应参加会议 8 次,亲自参加会议8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的情况。 2023 年 7 月 28 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第 5 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公司 2023 年未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审议议案和投票情况 本人在上述会议召开前,认真审核会议资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对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资料 或进一步说明、提出意见建议等,均得到及时反馈。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 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 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 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2023 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 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公司披露了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按照发生金额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如达审议标准)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审查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审批程序的履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2、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情况 2023 年,公司按要求编制并披露了 2022 年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 2023 年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报 告。本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其他 董事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起对上述公告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的相关资料及审计工作 进行了审查,在查阅大华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为大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 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3 年,公司选举陶关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公司聘任管满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潘建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5、其他情况 除上述重点关注事项外,本人在 2023 年度对公司利润分配等事项亦进行了监督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2023 年就公司提交 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事项及报告,本人结合自身专业所长及时与公司进行意见沟通。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利用自身专业优势,通过微信、邮件、电话、视频会议、实地考察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 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会谈,及时了解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及生产经营情况。 四、通过多种方式履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 2023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公平。 2、与内部审计部门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定期听取或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就审计工作的重点领域的风险提示与防范举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等进行沟通。作为独立 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关注董事会审议定期 报告事项的决策程序。 3、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4、与中小股东沟通 公司历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设专人接待投资者来访,通过投资者交流会、网上业绩说明会、接听投资者来电及深交 所互动易问答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确保投资者与公司交流渠道的畅通,加强投资者对企业的了解。 五、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透明度,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本人了解经营管理 情况的途径多样、沟通有效,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了充分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1、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 他董事、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2、公司保障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通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调研考察培训等工作。在董事 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重大事项前,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并及时向本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3、公司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并提供视 频、电话等参会方式。 4、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或干预本人独立行使 职权等情况。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诚信、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 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公司运营合规、管理规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2024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谨慎和勤勉的精神,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 供更多的建言,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 司更高质量的发展。 独立董事:杨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48db7192-6a7a-4ffe-aefe-416da8f1e048.PDF ─────────┬──────────────────────────────────────────────── 2024-04-25 00:00│浙江建投(00276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大华内字[2024]0011000550 号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错误!未找到引用源。)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鹏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朱幸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4c1c222f-c732-4be3-a4a3-eac93d01032b.PDF ─────────┬──────────────────────────────────────────────── 2024-04-25 00:00│浙江建投(002761):独立董事2023年述职报告(张美华) ─────────┴──────────────────────────────────────────────── 浙江建投(002761):独立董事2023年述职报告(张美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ea180c4e-4667-4a62-8ed5-5e23e983e1b6.PDF ─────────┬──────────────────────────────────────────────── 2024-04-25 00:00│浙江建投(002761):监事会决议公告 ─────────┴──────────────────────────────────────────────── 浙江建投(002761):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bcd0bd6c-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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