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62 金发拉比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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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7:05 │金发拉比(002762):关于以现金方式受让珠海韩妃和中山韩妃各51%股权并对其实施控股暨关联交易的 │
│ │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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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7:55 │金发拉比(002762):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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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7:54 │金发拉比(002762):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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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7 15:40 │金发拉比(002762):审计报告(珠海韩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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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7 15:40 │金发拉比(002762):审计报告(中山韩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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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7 15:36 │金发拉比(00276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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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7 15:35 │金发拉比(002762):关于以现金方式受让珠海韩妃和中山韩妃各51%股权并对其实施控股暨关联交易的 │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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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7 15:35 │金发拉比(00276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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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7 15:34 │金发拉比(002762):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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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7 15:32 │金发拉比(002762):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变更拟收购标的主体范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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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7:05│金发拉比(002762):关于以现金方式受让珠海韩妃和中山韩妃各51%股权并对其实施控股暨关联交易的进展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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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拉比(002762):关于以现金方式受让珠海韩妃和中山韩妃各51%股权并对其实施控股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1/3dc0a2dd-61ce-4898-94a6-ff46df3e44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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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7:55│金发拉比(002762):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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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
所律师陈竞蓬、谢兵(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发拉
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
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
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
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
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第五届董事会召集,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
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据此,公司董事会已就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股东。会议通知内容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1.根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表、身份证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3 名。
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已在公司制作的签名表上签名。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
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3.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下午 14:30 在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 107 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公司
董事长林浩亮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及资料均已提交出席会议的股东。
4.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
4年 12月 3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5.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票有效期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总计 441 名。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1 月 26 日。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3 名,代表股份 190,
520,9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8157%。经核查,上述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441 名,代表股份 3,072,91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80%,通过网络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2.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蔡飙
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表决了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
布了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据此,在本次会议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根据表决结果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关于以现金方式受让珠海韩妃和中山韩妃各 51%股权并对其实施控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3,047,0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75%;反对 373,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1%;弃权 17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8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531,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309%;反对 373,8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22%;弃权 17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69%。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经见证律师、本所负责人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4/64ca3acb-32d1-4530-9c55-2d0b72d893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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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7:54│金发拉比(002762):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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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
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本次会议如期举行。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
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深交所交易系统:2024年12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2024年12月3日9:15—15:00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107号);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浩亮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44 人,代表股份 193,593,8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68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90,520,9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81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41 人,代表股份 3,072,9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8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42 人,代表股份 5,077,8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04,9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6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41 人,代表股份 3,072,9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80%。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独立董事蔡飙先生因
工作原因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以现金方式受让珠海韩妃和中山韩妃各 51%股权并对其实施控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047,0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75%;反对 373,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931%;弃权17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31,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309%;反对 373,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22%;弃权 17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4069%。
以上议案获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陈竞蓬律师、谢兵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发拉比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3/424023d5-4a97-4701-9274-48f08bbac5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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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7 15:40│金发拉比(002762):审计报告(珠海韩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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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拉比(002762):审计报告(珠海韩妃)。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44ac7bb5-9372-4264-b2d5-c516a42078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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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7 15:40│金发拉比(002762):审计报告(中山韩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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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拉比(002762):审计报告(中山韩妃)。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9a655bc4-f603-4047-b6a5-b6ebc4ff7e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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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7 15:36│金发拉比(00276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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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1月 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1月 11日以电话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浩亮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
,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和表
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变更拟收购标的主体范围的议案》
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变更拟收购标的主体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号)。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式受让珠海韩妃和中山韩妃各 51%股权并对其实施控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的《关于以现金方式受让珠海韩妃和中山韩妃各 51%股权并对其实施控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林国栋先生及其关系密切的直系亲属林浩亮先生、林若文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回避表决 3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18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54 号)。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a2443bfa-530a-420e-a64d-09392ba853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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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7 15:35│金发拉比(002762):关于以现金方式受让珠海韩妃和中山韩妃各51%股权并对其实施控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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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拉比(002762):关于以现金方式受让珠海韩妃和中山韩妃各51%股权并对其实施控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aa7c262a-5c01-461f-b37d-fbb47a1376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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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7 15:35│金发拉比(00276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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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1月 11日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余芳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及
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变更拟收购标的主体范围的议案》
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上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变更拟收购标的主体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式受让珠海韩妃和中山韩妃各 51%股权并对其实施控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上的《关于以现金方式受让珠海韩妃和中山韩妃各 51%股权并对其实施控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号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b444d8e1-b476-4a34-8ddd-797a69891d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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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7 15:34│金发拉比(002762):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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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4
年12月3日在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10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记名投
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深交所交易系统: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
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
7、参加会议人员:
(1)出席人员:截至2024年11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
书式样附后)。
(2)列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10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以现金方式受让珠海韩妃和中山韩妃各51%股 √
权并对其实施控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于2024年11月1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
、加盖公章的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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