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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65(蓝黛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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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765 蓝黛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6 00:00│蓝黛科技(00276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蓝黛科技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蓝黛科技(00276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蓝黛科技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266ba8b9-78fd-42a8-886b-2e5fc9a695f0.PDF ─────────┬──────────────────────────────────────────────── 2024-04-13 00:00│蓝黛科技(002765):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事项概述 2023年03月27日、2023年04月21日,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科技”)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在2023年度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重庆蓝黛变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蓝黛变速器”)、重庆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台冠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台冠”)、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孙公司惠州市坚柔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宣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64,000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重庆台冠、蓝黛 变速器提供的担保额度分别为人民币25,000.00万元、8,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 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3年03月28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子公司重庆台冠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璧山支行”)签署了《商业汇 票银行承兑合同》,公司与农业银行璧山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重庆台冠向农业银行璧山支行申请的人民币3,280 万元一般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3年09月28日披露了《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公司为子公司重庆台冠向农业银行璧山支 行申请的人民币1,700万元一般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近日相关票据到期并已兑付完毕,与之相关的担保义务解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重庆台冠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780.00万元。公司为子公司重庆台冠提供的 担保额度未超过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 2、公司于2022年02月17日披露了《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公司为子公司蓝黛变速器向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贷款人民币2,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前述贷款到期后蓝黛变速器已及时偿还,与之相关 的担保义务已解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蓝黛变速器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权人 担保额度 担保方式 担保合同其他主要内容 蓝黛科技 重庆台冠 农业银行 人民币 连带责任 1、保证范围:借款本金、 璧山支行 3,280 保证 利息、罚息、复利、违 万元 约金、损害赔偿金、按 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 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 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 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 讼(仲裁)费、律师费 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 切费用。 2、保证期间:债权人垫 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99,04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 产的 83.81%。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164,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69.06%;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35,04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 7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累计实际正在履行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55,402.73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65.44%,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125,097.0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2.68%;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30,305.7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12.76%。 五、备查文件 公司及子公司重庆台冠与农业银行璧山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ba6911cd-c4ed-45d4-b64a-1cc034b9a3b5.PDF ─────────┬──────────────────────────────────────────────── 2024-03-29 00:00│蓝黛科技(002765):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03 月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康华事务所” )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康华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康华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专项审计执业过程中,能够严 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等相关规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托中所 确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的各项工作,能够为公司提供较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审 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康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 据公司 2024 年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康华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20 年 09 月 09 月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68 号 22 层 1.2.3 区 (5)首席合伙人:蒙高原 (6)人员信息:2023 年末合伙人为 21 人,2023 年末注册会计师为 113 人,2023 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为 12 人。 (7)业务资质:康华事务所取得了重庆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50030002),2020 年进入财政部、 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 (8)历史沿革:1985 年 06 月重庆审计事务所成立,隶属于重庆市审计局;1999 年 07 月重庆审计事务所改制成立重庆康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 09 月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康 华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始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服务第一”的宗旨,积极拓展业务,目 前康华事务所业务遍及全国和部分海外国家和地区。2022 年在全国 9,000 多家会计师事务所中综合评价排名 53 位,曾荣获重庆市 人民政府颁发的“重庆市优秀民营企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发的“全国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等众多荣誉称号。 转制后的康华事务所已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实现了一体化管理,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 体系,康华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等多个专业委员, 能够为上市公司、金融保险企业和大型国有企业提供各类审计服务。 (9)业务信息:康华事务所 2023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10,170.32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0,128.27 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经审计)285.50 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7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康华事务所已按财政部相关规定为审计业务投保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700 万元,可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 民事赔偿责任。 康华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除 2024 年 02 月 06 日被重庆市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外,近三年不存在其 他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吴良辉,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 计,2021 年 10 月开始在康华事务所执业,吴良辉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从业经历丰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曾 于 2020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2)拟签字会计师:邹欣红,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 年 5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 年 9 月开 始在康华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 公司。 (3)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邓显敏,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 11 月至今在康华事务所工作,有 22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 熟悉国家会计、审计、税收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多家大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民营企业审计项目的质控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 任能力。2021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并符合独立 性要求。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良辉曾于 2021 年 12 月受到重庆证监局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吴良辉 2021.12.7 行政监管措施 重庆证监局 因本公司 2020年年报审 计项目被采取监管谈话 3、独立性 康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康华事务所及上述人员能够在 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康华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 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康华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独立性、诚信状况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相关资 料的审查和分析,并对其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经审核认为,康华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康华事务所及 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由康华事务所继续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03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康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文件; 3、康华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 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和执业证照。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8/f166d4e0-137d-4c82-b3de-af7b2c6580b0.PDF ─────────┬──────────────────────────────────────────────── 2024-03-29 00:00│蓝黛科技(00276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蓝黛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黛科技”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2 号)核准,公司向 12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4,137,8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7.9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586,429,998.00 元,扣除与各项发行有关的费用计人民币 7,749,186.60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8,680,811.40元。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康华事务所”)于 2023年 01 月 2 9 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重康会综报字(2023)第 52-1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4,924.18 万元(不包括扣除的与各项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774. 92 万元(不含税)),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382.19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3,326.09 万元。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募集资金净额 57,868.08 2.募集资金使用 44,924.18 (1)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利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 26,387.55 目资金(不包含所置换的发行费) (2)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18,536.63 3.募集资金的增加(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382.19 4.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3,326.0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三方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则、指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集中管理,公司在使用募集 资金时,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2023 年 02 月01 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重庆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深圳市 台冠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重庆宣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璧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 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募投项目名称 期末募集资金 余额 蓝黛科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312001010400 补充流动资金 31.38 有限公司重庆璧山 23420 支行 重庆蓝黛传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114481538492 新能源汽车高精密传 10,039.73 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重庆璧山支行 动齿轮及电机轴制造 项目 深圳市台冠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764076590376 车载、工控触控屏盖 0.13 技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松安支行 板玻璃扩产项目 重庆宣宇光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500501183600 3,254.85 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重庆璧山 00003579 支行 合计 13,326.09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等累计净收入382.50万元,手续费累计净支出0.31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均未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2023 年 02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28,109.77 万元(其中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包含未到期的票据支付额人民币 2,363.50 万元,该等票据支付额需待票据到期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康华事务所对公司截至 2023 年02 月 14 日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3年 02 月 17 日出具了“重康会综报字(2023)第 75 号”《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6, 562.47 万元,实际置换金额少于可置换额度1,547.30 万元的原因为:相应票据到期后于 2023 年 08 月 14 日置换,滞后于可置换 截止时间 07 月 20 日,公司发现后于 08 月 31 日转回。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误划转112.17万元,其中100万元为工作人员拟从基本户划转时误选择了同一开户银行的募集资金账户,于当天及 时转回;另有误划转12.17万元于次月进行转回。就募集资金误划转及滞后置换相关情况,公司发现后及时告知保荐机构、会计师事 务所并进行转回,在上述机构指导下开展培训,加强规定和制度学习;公司后续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频率及培训力度,杜绝上 述情形再次发生。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重大违规情 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80de79bc-574a-41d4-9b6d-3792c428ec40.PDF ─────────┬──────────────────────────────────────────────── 2024-03-29 00:00│蓝黛科技(002765):关于蓝黛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 蓝黛科技(002765):关于蓝黛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32bdea7e-d2ea-43e8-b944-dc4e56d38cda.PDF ─────────┬──────────────────────────────────────────────── 2024-03-29 00:00│蓝黛科技(002765):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耕) ─────────┴──────────────────────────────────────────────── 蓝黛科技(002765):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e34470bf-dd31-4bfc-a935-e1784c7551d5.PDF ─────────┬──────────────────────────────────────────────── 2024-03-29 00:00│蓝黛科技(002765):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 蓝黛科技(002765):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f9af6ff2-d4dd-4896-aa0f-9062ee63bd98.PDF ─────────┬──────────────────────────────────────────────── 2024-03-29 00:00│蓝黛科技(002765):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林)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 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通过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应专门委员会会议,至公司考察,与公司管理层及 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等方式,忠诚、勤勉履职,发挥作为独立董事及相应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袁林,1964 年 11 月出生,法学博士;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特殊群体权利保护与犯罪预防研究中 心主任;兼任中国银行法学会理事、中国犯罪学学会特殊人群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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