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65 蓝黛科技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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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42 │蓝黛科技(00276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金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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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42 │蓝黛科技(00276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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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42 │蓝黛科技(00276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杜柳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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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42 │蓝黛科技(00276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袁林) │
├─────────┼──────────────────────────────────────────────┤
│2026-10-07 15:42 │蓝黛科技(00276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袁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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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42 │蓝黛科技(002765):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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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42 │蓝黛科技(00276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金若) │
├─────────┼──────────────────────────────────────────────┤
│2026-10-07 15:42 │蓝黛科技(00276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杜柳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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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41 │蓝黛科技(00276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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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39 │蓝黛科技(002765):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6年0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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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42│蓝黛科技(00276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金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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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张金若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
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 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 审查,提
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 称、副教
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 业务往来
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 此引起的
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 公告,董
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并
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9469ff3d-79fb-4790-8be8-30966e2d2d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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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42│蓝黛科技(00276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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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6年0
9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职工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推荐,并由董事会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刘佳莉女士、朱俊翰先生、黎健森先生、周萍女士、孙钰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袁林女士、杜柳青女士、张金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
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独立
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选举
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占比不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袁林女士、杜柳青女士、张金若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张金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
事候选人均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6年的情形,且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均未超过3家。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选举产生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之日方可卸任。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d6bde7fe-7791-47be-9a75-f57186979b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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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42│蓝黛科技(00276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杜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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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杜柳青作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5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
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 职工作经验。
□是 □否√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杜柳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a5d4f7a1-ac51-4d1b-a6d4-35d494b7bc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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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42│蓝黛科技(00276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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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袁林作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提名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5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
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袁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2012c218-38d7-4cae-826a-d7cf703693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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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42│蓝黛科技(00276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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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袁林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
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
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5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
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 此引起的
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 公告,董
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并
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0b323566-24b8-420a-9285-df58685819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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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42│蓝黛科技(002765):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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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9 月 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1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否
3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修订 否
4 《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制定 否
5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制定 否
上述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6年10月 0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a5755f6b-88ba-4dc3-86ee-f0fa27def7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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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42│蓝黛科技(00276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金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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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张金若作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提名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
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5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
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张金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ab9a8b01-da12-4c1d-82f4-6c3abb0f2f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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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42│蓝黛科技(00276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杜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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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杜柳青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5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
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 此引起的
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 公告,董
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并
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2e754c0d-4174-4885-8f5a-236de529f98b.PDF
─────────┬────────────────────────────────────────────────
2026-10-07 15:41│蓝黛科技(00276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09 月 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
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09 月 29 日在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西南路1199号马鞍
山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3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现场出席会
议董事 4名,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佳莉女士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
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职工董事 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3名。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江东产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东产投”)提名刘佳莉女士、黎健森先生、周萍女士、孙钰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朱俊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上述提名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江东产投提名袁林女士、张金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杜柳青女士为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上述提名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于 2026 年 10月 08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全文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拟对部分治理制度
进行修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上述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上述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于 2026 年10月 08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相关制度全文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召开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下午 14:50 在公司办公楼 506 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
有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8)于 2026年 10月 0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e09f5758-0289-402d-9be2-a59e42001b44.PDF
─────────┬────────────────────────────────────────────────
2026-10-07 15:39│蓝黛科技(002765):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6年09月)
─────────┴────────────────────────────────────────────────
第一条 为规范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
维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
形除外:
(一)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均适用本制度规定。未经公司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第四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得为《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
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但向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
提供财务资助,且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五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规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须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第六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
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当表决人数不足三人时,应直接提交股东会
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事项时,应当充分关注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在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
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披露该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和公允性,以及董事会对被资助
对象偿还债务能力的判断。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如有)应当对财务资助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公允性及存在的风险等发表意见。
第七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二)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三)最近 12 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四)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主体)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
的财务资助的,公司可以向该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但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联参股公司是指由公司参股且属于《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该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
务资助。如其他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说明原因以及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的理由,公司是
否已要求上述其他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第九条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第三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和操作流程
第十条 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运作和管理,负责执行具体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宜。公司内部审计部对财务
中心提供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风险评估进行审核,对财务资助事项的合规性进行检查、监督;协同财务中心做好对被资助对象日后的
跟踪、监督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财务资助事项的必要性、合法合规性及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
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资助事项。
第十二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与被资助对象等有关方签署协议,约定被资助对象应遵守的条件、财务资助的金额、期
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中心应按下列程序实施具体的财务资助行为:
(一)提交审批文件;
(二)办理与被资助对象签订相关协议;
(三)负责财务资助资金的调出、调入;
(四)建立并完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台账。
第十四条 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继续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第十五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约定期限届满后,拟继续向同一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视同为新发生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行为,需重新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信息披露
第十六条 公司披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由公司证券法务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以下文
件:
(一)公告文稿;
(二)董事会决议和决议公告文稿;
(三)独立董事意见(如需);
(四)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如适用);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资助事项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公告内容。
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被资助对象或者其他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是否提供担保等。
由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的,应当披露该第三方的基本情况及其担保履约能力情况。
第十八条 对于已披露的财务资助事项,公司还应当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并充分说明董
事会关于被资助对象偿债能力和该项财务资助收回风险的判断:
(一)被资助对象在约定资助期限到期后未能及时还款的;
(二)被资助对象或者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出现财务困难、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
力情形的;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罚则
第十九条 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或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公司带来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该责任人
相应的批评、警告、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将提交证券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涉嫌
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
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并适时修
改。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时亦同。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a862c504-d528-4618-99ad-dfe8545ac1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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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39│蓝黛科技(002765):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2026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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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蓝黛科技”)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责任,将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职
与公司战略发展深度绑定,引导高级管理人员聚焦动力传动、触控显示主业协同发展核心任务,保障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兼顾
股东利益、企业长远价值与合规经营要求,依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蓝黛科技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界定
本办法是指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应完成的主要工作定量、定性为关键绩效指标,按照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评价,
并以此作为绩效薪酬的核发依据。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指标重点涵盖经营目标达成、战略推进落地以及分管领域管理成效,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核心任务
与个人分管业务板块综合考评。
第二章 绩效考核
第四条 考核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紧扣蓝黛科技主业协同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目标,围绕关键任务设定绩效考核指标,确保考核服务于公司
战略目标的执行和落实,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合规公正原则:绩效考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要求,指标设定、考核流程及绩效评价结果须客观、公正,确保考核结果
可追溯检验。
(三)权责匹配原则: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分工差异设定差异化绩效考核指标,突出履职重点,实现权利、责任与绩效
考核的匹配。
(四)短期目标与长期战略结合原则:兼顾年度经营业绩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推动落地,既考核短期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同
时纳入长期价值创造、风险防控、创新发展等长效指标,促进高级管理人员树立长远发展意识。
(五)定量与定性结合原则:以定量指标衡量经营成果,以定性指标评价决策质量、专业贡献和合规履职,提升考核科学性。
第五条 考核周期
以自然年度为周期(每年 1月 1日—12 月 31 日),考核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履职情况,与年度绩效薪酬挂钩,于次年 4月底前
完成考核。
第六条 相关部门职责
财务中心、战略投资部、证券法务部等部门,负责提供绩效考核所需的财务数据、经营数据、战略落地情况、合规情况等相关资
料;
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收集上述考核资料,核算考核得分,形成数据汇总及绩效评价建议;协助制订、完善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及办法;
证券法务部负责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董事会会议流程协调、会议组织等辅助工作。
第三章 绩效考核指标设定及考核实施流程
第七条 绩效考核流程
(一)方案制定与批准
1、每年初,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中心等部门,依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起草《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明确高级
管理人员考核对象、具体薪酬方案,并附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报送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应载明绩效考核指标、目标值、数据口径、兑现规则等,其中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由关键绩效指标、重点
工作任务、约束性指标、特别加分项(如涉及,加分上限为 10 分)构成。
2、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方案,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签订目标责任书
上述方案经批准后,公司组织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的直接依据。
(三)过程跟踪
1、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指标所涉相关部门按季度收集、整理考核所需数据(财务数据、经营数据、会议记录、履职资料等)
,报送人力资源部;
2、财务中心、人力资源部跟进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考核指标完成进度,及时向高级管理人员反馈。
(四)年度考核数据归集与核验
1、考核期结束后,财务中心、证券法务部、战略投资部、EHS 等指标归口部门按照规定向人力资源部报送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
核相关数据,部门负责人签认,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2、人力资源部根据绩效考核指标以及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财务数据需经年度审计),按照考核指标及权重对数据进行汇总统
计,在征询总经理意见后提出绩效评价建议。
(五)年度绩效考核实施
1、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年度述职报告,总结履职情况、改进建议等;
2、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公司经营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公司人力资
源部提交的评价建议,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做出评价意见,测算其年度绩效考核薪酬数额。
3、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意见提交董事会批准。
(六)结果反馈与落实
1、人力资源部及时向高级管理人员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受理异议。
2、按照绩效评价结果,落实绩效薪酬后续发放(按照规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应在年报披露及考核评价完成后支付)。
第四章 绩效考核结果应用
第八条 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分为 A、B、C、D四个等级,与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任职资格等挂钩(见年度绩效目标责任书)。
(二)若发生以下事件可作为一票否决事项,当年度绩效等级为 D3 档:
1、重大战略任务未按期落地或执行偏差;
2、重大项目签约后出现重大违约、被追责、发生重大商誉损失(负面舆情、品牌受损);
3、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核心技术资料,给公司带来 100 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
4、发生安全、环保、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
绩效薪酬计算公式:年度绩效薪酬基数(以当年度公告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中绩效薪酬上限作为核算基数)
*绩效等级对应的发放比例。
第九条 发放方式
当期发放:半年度、年度结束后,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进行绩效薪酬相应预发。
剩余支付:剩余绩效薪酬在公司有关决策机构审批同意后支付,如预发金额超过实际应支付的绩效薪酬,相关高级管理人员须及
时退回。
第十条 考核结果与任职资格挂钩
年度考核 A 级优先推荐连任,作为蓝黛科技优秀高级管理人员表彰对象;年度考核 D 级由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
约谈,连续两年考核为 D 的作为是否续聘的参考依据。
第十一条 其他应用
(一)考核结果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培训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存在短板的高级管理人员,安排针对性培训,提升履职
能力;
(二)考核结果纳入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档案,作为评价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重要参考;
(三)对考核优秀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内部公示表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在绩效考核周期内出现辞职、免职等特殊情况,按照其实际履职时间折算考核指标及绩效薪酬;因不可
抗力导致绩效考核无法正常进行的,可提出考核指标调整建议,报公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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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39│蓝黛科技(002765):市值管理制度(2026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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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
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
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立足提升公司质量,依法依规运用各类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
第三条 公司市值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严禁利用内幕信息、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手段进行市值管理。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应当统筹协调各业务体系,以整体化思维和系统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应当遵循资本市场运行规律,科学研判影响投资价值的关键因素,科学组织、开展市
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应当持续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市值动态,持续推进、动态调整市值管理工作。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具体执行,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当支持与配合市值管理相关工作
。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市值管理总体战略,确保市值管理活动与公司整体战略相一致,主要
履行以下职责:
(一)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
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
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三)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上市公司可持续
发展相匹配。
(四)监督市值管理具体落实情况。监督相关部门和人员具体落实市值管理的相关工作,根据市值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和效果适
时监督管理层调整市值管理计划和具体措施。
第六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
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积极组织拟定提升公司市值管理的策略和方案,督办市值管理策略的落实、调整及相关重大问题的处置
和应对工作,定期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活动。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
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总监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
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战略投资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部门,职责主要包括:
(一)拟定市值管理策略和实施计划;
(二)协调内外部资源执行市值管理计划;
(三)监测公司股价、舆情和资本市场动态;
(四)分析公司市值变动原因;
(五)定期报告公司市值管理执行情况。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参与制定和审议提升公司市值管理策略;
(二)按职责分工参与市值管理策略的执行情况;
(三)在市值管理出现重大问题时,参与危机应对和决策;
(四)定期评估市值管理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五)根据需要积极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三)现金分红;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六)股份回购;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十二条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增强合规意识
,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 关键指标监测和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战略投资部应当对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及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监测预警。
第十四条 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公司将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一)分析股价变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方式说明公司经营状况等情况,传递公司价值;
(三)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在必要时采取市值管理方式稳定股价;
(四)其他合法合规的应对措施。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所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是指下述情形之一:
(一)连续 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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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39│蓝黛科技(002765):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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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002765):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0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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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39│蓝黛科技(002765):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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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002765):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0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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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38│蓝黛科技(002765):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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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10月 23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月 23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月 2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10月 19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根据朱堂福先生、熊敏女士、朱俊翰先生与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5年 07月 09日签订的《表决权放弃协议》,
约定自股份交割日起至相关弃权终止情形发生止,其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包括朱堂福先生所持
剩余 8,877,320 股股份、熊敏女士所持 65,600 股股份、朱俊翰先生所持 74,665,600 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 07月 1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
公告》。本次股东会,朱堂福先生、熊敏女士、朱俊翰先生放弃相应表决权,且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 100号公司办公楼 5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人
事的议案》
1.01 选举刘佳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朱俊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黎健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周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
1.05 选举孙钰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的议案》
2.01 选举袁林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
2.02 选举杜柳青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
2.03 选举张金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
2、上述提案已经 2026年 09月 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及提案公告内容请详见 2026年
10月 08日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上述提案 1.00、提案 2.00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5人,独立董事 3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5、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10月 20日(星期二),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等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凭授
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等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手续(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
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以上投票授权委托书必须提前 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
部。
3、登记地点: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信函邮寄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 100号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会”字样
;
4、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3-41410188
传真:023-41441126
邮箱地址:landai@cqld.com
邮编:402760
联系人:牟岚、张英
5、其他: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7c0ced8e-193e-4c94-b99b-a0efc82f18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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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7:55│蓝黛科技(002765):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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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事项概述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科技”)于2026年03月10日、2026年03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在2026年度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重庆蓝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重庆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台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台冠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冠科技”)、马鞍山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重庆蓝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惠州市坚柔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坚柔科技”)、重庆宣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40,000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
司为坚柔科技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
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03月
11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08月22日披露了《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坚柔科技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
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惠州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公司、台冠科技与该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
“原合同”),为坚柔科技在授信额度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务本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前述授信
期限已届满。
近日,坚柔科技与民生银行惠州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公司及台冠科技分别与该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该行向
坚柔科技提供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及台冠科技为坚柔科技在前述授信额度项下发生的债务以及原合同担保债务主合同期
间已形成的尚未清偿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务本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为坚柔科技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未超过上述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
围。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权人 担保额度 担保方式 担保合同其他主要内容
蓝黛科技 坚柔科技 民生银行 人民币 连带责任 1、保证范围:本金及其利息、
台冠科技 惠州分行 10,000万元 保证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
的费用。
2、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375,0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1
.92%。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3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8.6
6%;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35,0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2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累计实际正在履行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85,417.18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01%,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255,111.45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6.54%;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30,305.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11.47%。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台冠科技,坚柔科技分别与民生银行惠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综合授信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9/b8bf1c21-1e28-4b91-a122-fff23e0ad2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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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18:57│蓝黛科技(002765):关于参加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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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重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搭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交流平台,助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在重庆证监
局指导下,重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本
次活动将于2026年09月23日(星期三)15:30—17:00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平台(https://rs.p5w.net)参与互动交流
。
届时,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并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欢迎
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57fe0542-2394-4798-bb71-2e697d0445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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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42│蓝黛科技(002765):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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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002765):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7a5e7574-9bf3-45b4-9eb9-35dda3c9f4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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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42│蓝黛科技(002765):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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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002765):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220439b8-2df4-4ba6-aec8-44a735f2fe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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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42│蓝黛科技(002765):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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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002765):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9cf07905-9d00-44b7-aebc-e0b0723cb1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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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42│蓝黛科技(002765):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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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002765):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4464738f-6194-4166-9ec1-a49ad6b4db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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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41│蓝黛科技(00276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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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08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
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08 月 27 日在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西南路1199 号马
鞍山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306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现场出
席会议董事 7名,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2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佳莉女士召集并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 2026年 08月 28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41)同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369b3276-bae4-4630-ba21-ccbe613715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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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00:00│蓝黛科技(002765):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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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事项概述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科技”)于2026年03月10日、2026年03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在2026年度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重庆蓝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重庆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黛机械”)、重庆台冠科技
有限公司、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冠科技”)、马鞍山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重庆蓝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孙
公司惠州市坚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柔科技”)、重庆宣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宇光电”)的融资提供担保额
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40,000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台冠科技、宣宇光电提供的担保额度均为人民币25,000万元。上述担保事
项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03月11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
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披露了《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公司为子公司蓝黛机械在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璧山支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务
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前述相关融资款项到期后蓝黛机械已及时偿还,与之相关的担保终止。
2、公司于2026年04月28日披露了《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公司与中国银行璧山支行签署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为宣宇光电在中国银行璧山支行办理借款、贸易融资、保函及其他授信业务形成的债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前述担保债务的主合同期间已届满。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璧山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原合同担保债务主合同期间已形成的尚未清偿的债务,以及宣宇
光电在新的主合同签订期间办理借款、贸易融资、保函及其他授信业务所形成的新增债务一并提供担保,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8,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事项,公司为宣宇光电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000万元,未超过公司上述股东会审议批
准的担保额度范围。
3、近日,台冠科技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福永支行”)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该行
向台冠科技提供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额度,用于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同时,公司及坚柔科技分别与中国银行福永支行签
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台冠科技在前述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
,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事项,公司为台冠科技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323万元,未超过公司上述股东会审议批
准的担保额度范围。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权人 担保额度 担保方式 担保合同其他主要内容
蓝黛科技 宣宇光电 中国银行 人民币 连带责任 1、保证范围:本金余额,利
璧山支行 8,000万元 保证 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
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
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2、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
蓝黛科技 台冠科技 中国银行 人民币 连带责任 1、保证范围:本金、利息
坚柔科技 福永支行 10,000万元 保证 (包括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
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
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
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
用等。
2、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375,0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1
.92%。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3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8.6
6%;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35,0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2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累计实际正在履行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75,945.73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42%,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245,640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2.95%;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30,305.7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11.47%。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璧山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坚柔科技、台冠科技分别与中国银行福永支行签订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授信额度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4e18a89d-8caf-4c17-895a-8c7f245522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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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20│蓝黛科技(002765):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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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事项概述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科技”)于2026年03月10日、2026年03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在2026年度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重庆蓝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重庆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台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台冠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冠科技”)、马鞍山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重庆蓝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惠州市坚柔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坚柔科技”)、重庆宣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40,000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
司为台冠科技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5,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
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03月
11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08月29日披露了《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公司及坚柔科技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为台冠科技在建设银
行深圳分行办理不超过人民币9,250万元的贷款、承兑商业汇票等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前述担保债务的主合同
期间已届满。
近日,公司与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原合同担保债务主合同签订期间已形成的尚
未清偿的债务本金,以及台冠科技在新的担保债务主合同签订期间内办理贷款、商业汇票承兑等业务所形成的新增债务一并提供担保
,担保债务本金合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323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事项,公司为台冠科技实际提供担保余额
为人民币13,323万元,未超过公司上述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权人 担保额度 担保方式 担保合同其他主要内容
蓝黛科技 台冠科技 建设银行 人民币 连带责任 1、保证范围:本金余额以及
深圳分行 13,323万元 保证 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
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
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
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
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
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
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2、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日后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375,0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1
.92%。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3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8.6
6%;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35,0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2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累计实际正在履行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64,945.73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26%,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234,640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8.79%;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30,305.7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11.47%。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87955deb-4c00-4232-b0a7-c80ca6fcfc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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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13│蓝黛科技(002765):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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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01月 01日至 2026年 06月 30日
2、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00万元~-700万元 10,923.93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700万元~-2,700万元 8,984.02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0.0199元/股~-0.0107元/股 0.1675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
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主要原因说明
1、动力传动方面,公司以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为核心,受汽车零部件行业竞争激烈影响,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
,叠加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净利润为负值。
2、触控显示方面,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略有增长,但因原材料价格上涨,市场竞争激烈,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同时受汇率波
动等因素影响,净利润同比下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3dcf3013-3487-4465-96f4-01fdf0c272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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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23│蓝黛科技(002765):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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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06月16日14:5
0召开,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6月16日(星期二)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06月 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6月 16 日 09:15—09:25,0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6月 16日 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佳莉女士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71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23,398,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22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117,90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7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67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5,49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29%。
本次股东会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470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5,515,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58%。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邀请的上海正策(重庆)律师事务所金尚舆律师、张炜琳律师列席了本次
股东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62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3695%;反对64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5220
%;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08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73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5.8948%;反对644,1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1.6776%;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427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正策(重庆)律师事务所金尚舆律师、张炜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正策(重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68d27c20-ae91-46fe-bbe9-aaa96901f0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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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21│蓝黛科技(002765):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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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重庆、杭州、宁波、常州、江阴、南通、上饶、南昌、郑州、成都、太原、南宁、西安、香港、东京、印尼、河内、华盛
顿特区、纽约
重庆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环球金融中心 43A 层
关于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正策(重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章程》;
2.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的通知》(以下统称《股东会通知》);
4.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
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
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
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 年 5月 28 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26 年 6月 16
日下午 14:50 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 506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公司以公告形式于20
26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对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投票规则、出席对象、审议事项等以公告形式
通知了全体股东。
综上,公司预先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对象、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会议联系方式等有
关事项书面通知了公司股东。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通知的时间、通知的方式和内容, 以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 6月16日下午14:50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 100 号公司办公楼 506 会议室召开,该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佳莉主持。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16 日 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16 日 09:15-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
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
料进行了核查,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17,90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796%。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
东467人,代表股份5,49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29%。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470人,代表股份
5,51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58%。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71人,代表股份123,398,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225%。
根据朱堂福先生、熊敏女士、朱俊翰先生与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5年 07 月 09 日签订的《表决权放弃协议》
,约定自股份交割日起至相关弃权终止情形发生止,其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包括朱堂福先生所
持剩余 8,877,320 股股份、熊敏女士所持 65,600 股股份、朱俊翰先生所持 74,665,600 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会
议,朱堂福先生、熊敏女士、朱俊翰先生放弃相应表决权。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外,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
所律师。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本
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
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内容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
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6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95%;反对6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0%;弃权1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7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948%;反对64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776%;弃权1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76%。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壹式肆份,经上海正策(重庆)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并由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fb1c896a-e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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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20│蓝黛科技(002765):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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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事项概述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科技”)于2026年03月10日、2026年03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在2026年度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重庆蓝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重庆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台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
台冠”)、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重庆蓝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惠州市坚柔科技有限公
司、重庆宣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40,000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重庆台冠提供的担保额
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
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03月11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05月17日披露了《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
山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璧山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为子公司重庆台冠在该行办理贷款
、商业汇票承兑等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务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前述最高额担保债务的确定期
间已届满。
近日,公司与农业银行璧山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原合同最高额担保债务确定期间已形成的尚未清偿的债务本金及
相应利息、费用等,以及重庆台冠在新的最高额担保债务确定期间内办理贷款、银行保函、商业汇票承兑等业务所形成的新增债务一
并提供担保。本次新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最高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事项,公司为重庆台冠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未超过公司上述股东会审议批
准的担保额度范围。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权人 担保额度 担保方式 担保合同其他主要内容
蓝黛科技 重庆台冠 农业银行 人民币 连带责任 1、保证范围:借款本金、利
璧山支行 15,000万元 保证 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按有关规定确定由
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
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
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
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
的一切费用。
2、保证期间:(1)主合同约
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2)商业汇票承兑、
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
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
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375,0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1
.92%。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3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8.6
6%;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35,0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2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累计实际正在履行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60,872.73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72%,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230,567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7.25%;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30,305.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1.47%。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农业银行璧山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cd0b5824-4b9d-49c6-b331-19da22033d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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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57│蓝黛科技(00276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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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04月 27日召开的公司 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652,128,0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32,606,404.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投资者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时公司股本总额为 652,128,09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仍为 652,128,090 股,未发生变
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零。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2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52,128,0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
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06月 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06月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06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06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 100号
咨询联系人:牟岚、张英
咨询电话:023-41410188
传真电话:023-41441126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c4e1b07c-db59-4d20-b1ad-8bff53c5d2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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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蓝黛科技(002765):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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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事项概述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科技”)于2026年03月10日、2026年03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在2026年度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重庆蓝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重庆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台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台冠科技
有限公司、马鞍山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蓝黛机械”)、重庆蓝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惠州市坚柔科技
有限公司、重庆宣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4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马鞍山蓝黛机械提供的担
保额度为人民币85,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
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03月11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马鞍山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
公司马鞍山蓝黛机械在建设银行马鞍山分行办理贷款、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信用证等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事项,公司为马鞍山蓝黛机械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上述股东会
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权人 担保额度 担保方式 担保合同其他主要内容
蓝黛科技 马鞍山 建设银行 人民币 连带责任 1、保证范围:本金、利息(包
蓝黛机械 马鞍山 10,000万元 保证 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
分行 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
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
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应支付的
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
手续费、电讯费等)及为实现
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费等)。
2、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日后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375,0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1
.92%。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3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8.6
6%;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35,0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2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累计实际正在履行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60,872.73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72%,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230,567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7.25%;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30,305.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1.47%。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建设银行马鞍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06c701ea-81d4-4ce2-abcf-01398eceaa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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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8:12│蓝黛科技(002765):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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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康华事务所”)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完成2025年度审计工作后,康华事务所已连续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蓝黛科技”)提供审计服务5年,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容诚事务所担任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2026年05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容诚事
务所为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1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度末,合伙人 233人,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56人。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202
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18家,审计收费总额为 62,047.52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
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3年0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0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
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事务所收到判决
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
分1次。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
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郑磊,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
年签署过科大国创、胜通能源、容知日新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冰冰,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
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科大智能、世嘉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永伟,202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
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世嘉科技审计报告。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延森,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事
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郑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冰冰、黄永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延森近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
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蓝黛科技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预计工作量等因素,2026年度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90.10万元(含税,下同),其中财务报
表审计费用人民币63.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26.5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康华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5年,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6
年度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完成2025年度审计工作后,康华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5年,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聘任容
诚事务所担任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容诚事务所、康华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其均已知悉,并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
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查阅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诚信记录等信息,认
为容诚事务所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需求,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
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05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事务
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容诚事务所营业执照及相关信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bfcc012d-02df-49d5-b92d-7c7317554b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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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8:11│蓝黛科技(00276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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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05 月 22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
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05 月 28 日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 100 号公司办公楼 50
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董事 4名,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董事 5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佳莉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5年,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聘任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于 2026 年 05 月29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6年 06月 16日下午 14:50在公司办公楼 506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
交的有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2)于 2026年 05 月 29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e7bdebd5-3b85-4856-92d4-f0233c4f15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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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8:08│蓝黛科技(00276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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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16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6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根据朱堂福先生、熊敏女士、朱俊翰先生与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5年 07月 09日签订的《表决权放弃协议》,
约定自股份交割日起至相关弃权终止情形发生止,其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包括朱堂福先生所持
剩余 8,877,320 股股份、熊敏女士所持 65,600 股股份、朱俊翰先生所持 74,665,600 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 07月 1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股东会,朱堂福先生、熊敏女士、朱俊翰先生放弃相应表决权,且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 100号公司办公楼 5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 2026年 05月 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及提案公告内容请详见 2026年 05月 29
日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3、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4、以上提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06月 12日(星期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等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凭授
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等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手续(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
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以上投票授权委托书必须提前 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
部。
3、登记地点: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信函邮寄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 100号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会”字样
;
4、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3-41410188
传真:023-41441126
邮箱地址:landai@cqld.com
邮编:402760
联系人:牟岚、张英
5、其他: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ac9c96db-d4a4-46db-8ffe-2254c5ef31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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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20:00│蓝黛科技(002765):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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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事项概述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科技”)于2026年03月10日、2026年03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在2026年度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重庆蓝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黛精密部件”)、重庆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台冠
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重庆蓝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惠州市坚柔科技有
限公司、重庆宣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4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蓝黛精密部件提供的担保额
度为人民币55,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
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03月11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披露了《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公司为子公司蓝黛精密部件在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璧山支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本金数额为人民币7,500万元。前述相关融资款项到期后蓝黛精密部件已及时偿还,与之相关的担保终止。
2、近日,蓝黛精密部件与农业银行璧山支行签署了《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公司与农业银行璧山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
,为蓝黛精密部件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数额为人民币7,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包括本次担保事项,公司为蓝黛精密部件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7,500万元,未超过公司上述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权人 担保额度 担保方式 担保合同其他主要内容
蓝黛科技 蓝黛 农业银行 人民币 连带责任 1、保证范围:借款本金、利
精密部件 璧山支行 7,500 保证 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万元 害赔偿金、按有关规定确定由
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
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
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
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
的一切费用。
2、保证期间:债权人垫付款
项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375,0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1
.92%。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3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8.6
6%;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35,0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2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累计实际正在履行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50,872.73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93%,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220,567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3.47%;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30,305.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1.47%。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蓝黛精密部件分别与农业银行璧山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ce51c33b-0809-4fac-a90d-3645b4a0b5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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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6│蓝黛科技(00276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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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04 月 2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
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04 月 28 日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 100 号公司办公楼 50
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董事 5名,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董事 4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佳莉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8)于 2026年 04月 29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90b4796-9f09-4d46-99de-25f6f411d5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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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6│蓝黛科技(00276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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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00276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bcc8750-63f0-4f9c-845d-85d9344081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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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4│蓝黛科技(00276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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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00276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04c920c-0750-4a0b-8126-096c9d9125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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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0│蓝黛科技(002765):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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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002765):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6850110-112f-4f95-a217-9134745c33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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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9│蓝黛科技(00276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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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00276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af9a040-280c-4c0e-9e74-a0f20792ef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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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1:42│蓝黛科技(002765):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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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事项概述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科技”)于2026年03月10日、2026年03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在2026年度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重庆蓝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黛精密部件”)、重庆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台冠
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重庆蓝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惠州市坚柔科技有
限公司、重庆宣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4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蓝黛精密部件提供的
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5,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
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03月11日登载于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璧山支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公
司为子公司蓝黛精密部件在建设银行璧山支行办理贷款、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信用证等业务而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事项,公司为蓝黛精密部件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7,500万元,未超过公司上述股东会审
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权人 担保额度 担保方式 担保合同其他主要内容
蓝黛科技 蓝黛精密 建设银行 人民币 连带责任 1、保证范围:本金余额,以
部件 璧山支行 10,000 保证 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
万元 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
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
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
应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
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
费、电讯费等)、为实现债权
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费等)。
2、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375,0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1
.92%。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3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8.6
6%;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35,0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2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累计实际正在履行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58,872.73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96%,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228,567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6.49%;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30,305.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1.47%。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建设银行璧山支行签订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db938adb-9835-4aba-9f1f-d3e980f6da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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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蓝黛科技(002765):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耿先生、袁林女士
、杜柳青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上述在任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42e37922-5aa1-4c19-9e70-af4d6f4f3b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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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蓝黛科技(00276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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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00276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7cb0e4ae-e5f3-4f02-a347-719646922b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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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蓝黛科技(00276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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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00276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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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蓝黛科技(00276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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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00276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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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蓝黛科技(00276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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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00276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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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蓝黛科技(00276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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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00276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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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蓝黛科技(00276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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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03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于 2026 年 03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4,80
1,913.7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02,874,688.84 元,扣除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2,604,511.47 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38
5,072,091.08元。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 385,072,091.08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总额
为 205,931,443.42 元。按照“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05,931,443.4
2元。
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 2026 年经营计划及资金安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拟订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652,128,0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 32,606,404.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投资者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
金分配总额。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32,606,404.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7.
64%。
三、公司现金分红方案具体情况
(一)公司现金分红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32,606,404.50 32,606,404.50 0
回购注销总额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4,801,913.71 124,280,057.71 -365,104,429.1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85,072,091.0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05,931,443.42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65,212,809.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8,674,152.5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65,212,809.00
注销总额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 □是 ?否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
5,000万元,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
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留存未分
配利润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及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
发展和经营需要,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兼顾了股东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c0099274-2793-4af3-8d1d-ad4fcbb53b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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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蓝黛科技(00276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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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00276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4b831a63-1eea-4b36-888d-e4976defb9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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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蓝黛科技(00276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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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3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本次拟修订《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二、其他说明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章程》
最终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f7af97d0-4b7b-49d2-bfe9-a305d04364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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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蓝黛科技(002765):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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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002765):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0b72957f-8a88-40b0-afdb-6b14cc4284ea.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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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蓝黛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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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8/12255206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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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蓝黛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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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85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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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蓝黛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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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0/12250451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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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蓝黛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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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72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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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蓝黛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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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12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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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蓝黛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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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76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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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蓝黛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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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8/12229236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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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蓝黛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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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50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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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蓝黛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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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0/12209081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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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蓝黛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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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70841.PDF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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