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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66(*ST索菱)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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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766 索菱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01 19:40│索菱股份(002766):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 索菱股份(002766):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5804517f-ff65-4028-b42e-41c0166eaf1f.PDF ─────────┬──────────────────────────────────────────────── 2024-10-31 00:00│索菱股份(002766):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10月29 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凌志云先生的辞职报告, 凌志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凌志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另外凌志云先生持有公司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5万份,该部分期权按 照规定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凌志云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凌志云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相关规定,在公司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由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蔡新辉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 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蔡新辉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8022655 传真:0755-28022955 电子邮箱:dm88@szsoling.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一道 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栋 350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5aef9e8c-81d8-49f9-becb-21b03cebfd2c.PDF ─────────┬──────────────────────────────────────────────── 2024-10-31 00:00│索菱股份(002766):2024年三季度报告 ─────────┴──────────────────────────────────────────────── 索菱股份(002766):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c1a3f548-9a71-4958-a222-9ef7925f21e5.PDF ─────────┬──────────────────────────────────────────────── 2024-10-25 00:00│索菱股份(002766):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索菱股份(002766):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581f4a20-1ad7-416b-b399-baf316142963.PDF ─────────┬──────────────────────────────────────────────── 2024-10-24 00:00│索菱股份(002766):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索菱股份(002766):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7cd9329d-7511-45b5-a379-1f72c5388484.PDF ─────────┬──────────────────────────────────────────────── 2024-10-16 00:00│索菱股份(002766):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公 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 10月 15日(星期二)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年 10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4年 10月 15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 10月 15日 15:0 0。 (2)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 2033号 5号楼索菱股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家方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860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计 305,954,5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445%,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计195,747,7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05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55人,代表股份 110,206,7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39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派律师李强、陈一萱到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195,747,796股,反对 0股,弃权 0股;网络表决情况:同意109,674,257股,反对 230,100股,弃权 302, 400股。 表决结果:同意 305,422,0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 99.8260%;反对 23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752%;弃权 30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8%。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16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756%;反对 230,10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64%;弃权 30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79%。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195,747,796股,反对 0股,弃权 0股;网络表决情况:同意109,506,257股,反对 364,900股,弃权 335, 600股。 表决结果:同意 305,254,0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 99.7710%;反对 36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1193%;弃权 33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9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99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435%;反对 364,90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68%;弃权 33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9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派律师李强、陈一萱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 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cdfc6f96-0067-47d5-a4b6-e525db2fe53e.PDF ─────────┬──────────────────────────────────────────────── 2024-10-16 00:00│索菱股份(002766):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关于索菱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索菱股份(002766):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关于索菱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6/760a9f7b-75cb-4f89-84a7-ce9669050586.PDF ─────────┬──────────────────────────────────────────────── 2024-10-16 00:00│索菱股份(00276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9 月25 日和 2024年 10 月 1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2年激励计划”)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3 年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鉴于 22年激励计划有 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23年激励计划有 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 对象资格,前述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前述共涉及回购注销 29.50万 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以上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共 29.50 万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29.5 0万股,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并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注册资本变更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 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等相关事宜。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 附相关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e3132429-56a2-4c3a-96a5-515893e528f2.PDF ─────────┬──────────────────────────────────────────────── 2024-09-27 00:00│索菱股份(002766):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 、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9 月 25日下午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洁 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确定的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9 月 25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2.60 元/股的价格向 14 名激励 对象授予 213.75 万股限制性股票,以 5.19 元/份的价格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6.25 万份股票期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二、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2 年激励计划”)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3 年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鉴于 22 年激励计划有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23 年激励计划有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 合激励对象资格,前述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前述共涉及回购注销 29 .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激励对象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5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符合《2022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约定实施回购注销。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6/dfce8fc8-b0af-442c-967f-b898940bc36a.PDF ─────────┬──────────────────────────────────────────────── 2024-09-27 00:00│索菱股份(00276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索菱股份(00276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6/ef40492a-5d2b-4fe8-b174-96e8347dabe6.PDF ─────────┬──────────────────────────────────────────────── 2024-09-27 00:00│索菱股份(002766):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截止预留授予日) ─────────┴────────────────────────────────────────────────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二、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9 月 25 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预 留授予日,以 2.60 元/股的价格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3.75 万股限制性股票,以 5.19 元/份的价格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6.2 5 万份股票期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6/b1695034-9a00-471f-9bc0-9d8b4c8c4060.PDF ─────────┬──────────────────────────────────────────────── 2024-09-27 00:00│索菱股份(002766):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预留授予日) ─────────┴──────────────────────────────────────────────── 一、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分配情况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 激励对象类别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拟授予权益 占本激励计划 票数量 总量的比例 公告日股本总 (万股) 额的比例 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213.75 16.44% 0.25% (14 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 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 激励对象类别 获授的股票期 占拟授予权益 占本激励计划 权数量(万 总量的比例 公告日股本总 份) 额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46.25 3.56% 0.05% (7 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股票期权的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 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桂春辉 核心管理人员 2 马丽华 核心管理人员 3 吴超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4 洪浩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5 王俊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6 杨晓敏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7 李志军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8 李生丽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9 李鹏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10 刘静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11 熊广化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12 江志华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13 江黎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14 郭昆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15 苏志宏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16 杨俊杰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17 黄启中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18 许栋梁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19 王发林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20 曹明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21 陆鑫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7/455bb5f3-f1e1-46c4-86a1-3d2f12d93eea.PDF ─────────┬──────────────────────────────────────────────── 2024-09-27 00:00│索菱股份(002766):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 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召 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 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年10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 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可以参与现场表决,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 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及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2024年10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2033号5号楼索菱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后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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