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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67(先锋电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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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767 先锋电子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27 19:21 │先锋电子(002767):关于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 ├─────────┼──────────────────────────────────────────────┤ │2025-11-18 18:34 │先锋电子(00276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1-18 18:32 │先锋电子(002767):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 ├─────────┼──────────────────────────────────────────────┤ │2025-11-18 18:32 │先锋电子(002767):公司章程 (2025年11月) │ ├─────────┼──────────────────────────────────────────────┤ │2025-11-18 18:32 │先锋电子(002767):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年11月) │ ├─────────┼──────────────────────────────────────────────┤ │2025-11-18 18:32 │先锋电子(002767):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11月) │ ├─────────┼──────────────────────────────────────────────┤ │2025-11-18 18:32 │先锋电子(002767):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 │2025-11-18 18:31 │先锋电子(002767):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1-18 18:30 │先锋电子(00276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 │2025-11-18 18:30 │先锋电子(002767):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 ─────────┬──────────────────────────────────────────────── 2025-11-27 19:21│先锋电子(002767):关于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 先锋电子(002767):关于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a6512165-28cf-4782-b938-087e2cdc9099.PDF ─────────┬──────────────────────────────────────────────── 2025-11-18 18:34│先锋电子(00276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决议于 2025 年 12 月 5日(星期五)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05 日 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 月 0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0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02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4 层会议室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1186-1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 案》 象的子议案数 (11)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8 《关于修订<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9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1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详 细 内 容 参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 1.00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相关 规定,公司将对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 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3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5:30) 3、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1186-1 号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龚颖 电话号码:0571-86791106 传真号码:0571-86791113 电子邮箱:gongying@innover.com.cn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1186-1 号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5、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 2025年 12 月 3日 15: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337ae673-3fd0-4fba-9ebf-299484fd0c7b.PDF ─────────┬──────────────────────────────────────────────── 2025-11-18 18:32│先锋电子(002767):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 先锋电子(002767):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7de935fd-61f3-49e6-b831-372186f78ada.PDF ─────────┬──────────────────────────────────────────────── 2025-11-18 18:32│先锋电子(002767):公司章程 (2025年11月) ─────────┴──────────────────────────────────────────────── 先锋电子(002767):公司章程 (2025年1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0c6965ff-dba6-4cdd-9786-d755ec0994fc.PDF ─────────┬──────────────────────────────────────────────── 2025-11-18 18:32│先锋电子(002767):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年11月) ─────────┴──────────────────────────────────────────────── 先锋电子(002767):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年1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c32b595d-4f2a-4a7e-b076-207cb78201e4.PDF ─────────┬──────────────────────────────────────────────── 2025-11-18 18:32│先锋电子(002767):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11月) ─────────┴──────────────────────────────────────────────── 先锋电子(002767):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1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9dd2f678-1135-4590-9cb2-bb04abb4f558.PDF ─────────┬──────────────────────────────────────────────── 2025-11-18 18:32│先锋电子(002767):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先锋电子(002767):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91f0374e-d7c4-48b1-9280-43a5213c6bb8.PDF ─────────┬──────────────────────────────────────────────── 2025-11-18 18:31│先锋电子(002767):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年 11月 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义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11月 14 日 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 7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董事会席位由 7 名增加至 8名,新增 1名职工代表董事。基于上述事项,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 意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 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公司 7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同意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制度。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 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龚颖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 7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727ef12d-d121-4477-9cf1-f38d6e71c874.PDF ─────────┬──────────────────────────────────────────────── 2025-11-18 18:30│先锋电子(00276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 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章 职能部门及职责分工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具体工作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 第五条 证券部具体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 第六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拟对外报道 、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并交由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方 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管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对外报送、知情 人登记报备工作,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三章 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 第八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或者泄露内幕信息 ,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第九条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公司应当进行核实并依据《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公司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十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法行为的,公司将积极 协助证券主管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公司将积极协助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应通过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等必要方式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时 ,将上述保密事宜及违反保密责任可能导致的法律责任事项告知有关人员。 第四章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 第十二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当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格式详见附件),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 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 容等信息。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做好其所知悉的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做好以下涉及各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的汇总: (一)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以及发生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应 当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表格,公司应就此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二)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该受托事项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应 当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表格,公司应就此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三)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或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事项的其他发起方,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表格,公司 应就此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四)内幕信息流转涉及到行政管理部门时,公司应当按照一事一记的方式在知情人档案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接触内幕 信息的原因以及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但公司在披露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需经常性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信息的,在报送 部门、内容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可将其视为同一内幕信息事项,在同一张表格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并持续登记报送 信息的时间。 第十四条 公司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除按照本制度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外,还应当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备忘录的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备忘录内容涉及的相关人员应在备忘录上签名 确认。第十五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工作单位、 知悉的内幕信息、知悉的途径及方式、知悉的时间等。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及时补充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自记录(含补充完善)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比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内幕信息管 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对外报送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其修订应经董事 会批准方可生效。 附件:《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须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5b2bdf5b-371a-4f33-af42-d42ddf775f28.PDF ─────────┬──────────────────────────────────────────────── 2025-11-18 18:30│先锋电子(002767):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 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将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 源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 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委托理财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 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通过购买目标企业股权的方式所实施的收购、兼并行为;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八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较高者为准;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该交易涉及的 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1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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