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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69(普路通)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769 普路通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0 00:00│普路通(00276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普路通,证券代码:002769)交易价格连续三个 交易日(2024 年 4 月 3 日、2024 年 4 月 8日、2024 年 4 月 9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收到陈书智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25 日。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广东省绿 色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8,476,441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6%,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 东变更为广东省绿色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广州市花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制权协议转让事项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 控制权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776,3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最高成交价为 6.3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7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8,809,595.29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 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 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1)。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 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修正《2023 年度业绩预告》的情 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9/cf74e4e2-8891-41f7-b0cf-e736285e2c3f.PDF ─────────┬──────────────────────────────────────────────── 2024-04-03 00:00│普路通(00276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普路通,证券代码:002769)交易价格连续三个 交易日(2024 年 3 月 29 日、2024 年 4 月 1日、2024 年 4 月 2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收到陈书智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25 日。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广东省绿 色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8,476,441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6%,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 东变更为广东省绿色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广州市花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制权协议转让事项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 控制权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776,3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最高成交价为 6.3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7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8,809,595.29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 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 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1)。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 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修正《2023 年度业绩预告》的情 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2/1109012a-7b9d-43d8-8478-ca80da674f98.PDF ─────────┬──────────────────────────────────────────────── 2024-04-02 00:00│普路通(002769):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10.0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776,3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 最高成交价为 6.3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7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8,809,595.29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 股份(2023 年修订)》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1/f575bed6-25e2-4e01-83ec-d5d3be4b62be.PDF ─────────┬──────────────────────────────────────────────── 2024-03-30 00:00│普路通(00276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更正公告 ─────────┴────────────────────────────────────────────────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2),经核查,现就上述公告中“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更正前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普路通,证券代码:002769)交易价格连续三个 交易日(2024年 3月 26日、2024年 3月 27日、2024年 3月 2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更正后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普路通,证券代码:002769)交易价格连续两个 交易日(2024年 3月 27日、2024年 3月 2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更正后全文如下: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普路通,证券代码:002769)交易价格连续两个 交易日(2024 年 3 月 27 日、2024 年 3 月 2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收到陈书智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25 日。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广东省绿 色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8,476,441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6%,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 东变更为广东省绿色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广州市花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制权协议转让事项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 控制权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4 年 3 月 6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4,310,9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最高成交价为 6.3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7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6 ,045,310.78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关 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 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 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1)。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 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修正《2023 年度业绩预告》的情 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ae44fd7a-8278-41b7-9a59-526490bd19c2.PDF ─────────┬──────────────────────────────────────────────── 2024-03-29 00:00│普路通(00276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普路通,证券代码:002769)交易价格连续三个 交易日(2024 年 3 月 26 日、2024 年 3 月 27日、2024 年 3 月 28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收到陈书智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25 日。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广东省绿 色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8,476,441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6%,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 东变更为广东省绿色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广州市花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制权协议转让事项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 控制权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4 年 3 月 6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4,310,9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最高成交价为 6.3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7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6 ,045,310.78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关 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 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 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1)。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 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修正《2023 年度业绩预告》的情 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8/10b05d94-c2f8-4c66-8092-d1d1260cb538.PDF ─────────┬──────────────────────────────────────────────── 2024-03-27 00:00│普路通(002769):关于公司控制权协议转让事项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公告 ─────────┴────────────────────────────────────────────────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收到陈书智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向广东省 绿色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投资”)协议转让股份的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 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书智先生与绿色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放弃协议》,陈 书智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18,665,903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转让给绿色投资,并放弃本次股份转让后所持 公司剩余的 45,483,664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18%)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应股东权利。同时,自然人股东张 云女士(持有公司 6.93%的股份)、赵野先生(持有公司 5.60%的股份)承诺两人之间或与第三方不形成一致行动关系,不谋求上市 公司控制权。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及表决权放弃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绿色投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广州市花都区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局。 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收到绿色投资的通知,其已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 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3〕729号)。 2024 年 1 月 30 日,公司收到绿色投资的通知,其已收到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广州市国资委关于 广东省绿色投资公司受让深圳普路通 5%股份并取得控制权有关事项的批复》(穗国资函〔2024〕11 号)。 2024 年 2 月 9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2024〕第 28 号)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放弃 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 股份获得广州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股份过户完成的相关情况 1、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收到陈书智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25 日,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及表决权放弃后,双方持有公司股份、拥有公司表决权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股份过户前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表决权数量 拥有表决权比 量(股) 量(股) 本比例 (股) 例 陈书智 64,149,567 0 17.18% 64,149,567 17.18% 绿色投资 20,066,931 19,743,607 10.66% 39,810,538 10.66% 股东名称 本次股份过户后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表决权数量 拥有表决权比 量(股) 量(股) 本比例 (股) 例 陈书智 45,483,664 0 12.18% 0 0% 绿色投资 38,732,834 19,743,607 15.66% 58,476,441 15.66%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绿色投资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8,476,441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66%,系公司第一大 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绿色投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广州市花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绿色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东省绿色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4MA59B3CW0J 法定代表人 金雷 注册资本 249,504.95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5-12-11 注册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 163 号高晟广场 3 期 2 幢 16 楼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因本 次协议转让事项而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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