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71 真视通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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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8:23 │真视通(00277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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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真视通(00277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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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真视通(00277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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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26 │真视通(00277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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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26 │真视通(00277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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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24 │真视通(00277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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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26 │真视通(002771):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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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5 │真视通(002771):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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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31 │真视通(00277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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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31 │真视通(002771):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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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8:23│真视通(00277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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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真视通,证券代码:002771)自 2026 年 5月 26 日起连
续两个交易日(2026 年 5月26日、2026年 5月 27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近期市场对液冷、高压快充相关概念关注度较高,公司液冷和高压快充业务占公司总收入比例较低,且相关业务在短期内对
公司业绩影响较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在此郑重提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载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a4c50196-2e3f-449f-8ee4-fa2373d5a0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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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真视通(00277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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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视通(00277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7a3f89b7-4b51-4072-bfdf-35d05057cf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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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真视通(00277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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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 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 B座 11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国红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 203人,代表股份数量 45,000,394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1.4529%。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数量 43,173,7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0.58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7 人,代表股份数量 1,826,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8708%。
2、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的授权委托代表和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199 人,代表股份数量 6,104,73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9103%。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2人,代表股份数量 4,278,0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039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97人,代表股份数量 1,826,6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8708%。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 44,368,3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56%;反对 62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849%;
弃权 8,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472,7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9.6474%;反对 62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10.2085%;弃权 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44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 44,368,3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56%;反对 61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678%;
弃权 1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472,7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9.6474%;反对 61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823%;弃权 1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70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 44,356,2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87%;反对 63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4129%;
弃权 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460,6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9.4492%;反对 63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10.4149%;弃权 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36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 5,530,77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653%;
反对 636,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960%;弃权 14,76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453,474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9.3319%;
反对 63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4263%;
弃权 14,760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418%。
本议案关联股东王国红、马亚、杜毅已回避表决,共计 38,818,360股,未计入表决结果。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 44,368,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68%;反对 62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827%;
弃权 9,2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473,2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9.6562%;反对 62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10.1921%;弃权 9,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517%。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 44,357,4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712%;反对 62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878%;
弃权 18,4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461,7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9.4678%;反对 62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10.2298%;弃权 18,4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3024%。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 44,368,6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62%;反对 62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807%;
弃权 1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473,0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9.6523%;反对 62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10.1773%;弃权 1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704%。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 44,368,7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65%;反对 62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840%;
弃权 8,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473,1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9.6539%;反对 62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10.2019%;弃权 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442%。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 44,344,6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28%;反对 64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4373%;
弃权 8,9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448,9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9.2582%;反对 64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10.5951%;弃权 8,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46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鲍卉芳律师、董莹莹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407343e-ecee-48c0-b41f-8dac5e2831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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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26│真视通(00277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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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8日上午 1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马
甸裕民路 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 B座 1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国红先生召集
并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4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应出席会议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
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
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108624e-99ba-47d0-bb2b-565519fde6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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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26│真视通(00277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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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视通(00277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7c7ca2b-8e47-469d-b5cc-05b5866dca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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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24│真视通(00277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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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5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5年
年度股东会,现将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的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因本次股东会审议内容涉及董事薪酬事宜,公司相关股东需回避表决,具体情况详见“二、会议审议事项”,需回避表决的股东
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 12 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 B 座 11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4.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考核情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况及 2026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6.00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7.00 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8.00 关于聘请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9.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在公司 2026年 4月 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全部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提案中,提案 4.00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对该提案的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如附件 2)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
的股东代理人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附件 2)、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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