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72 众兴菌业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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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20:02 │众兴菌业(002772):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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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7 │众兴菌业(002772):关于参加深交所“拓市场谋发展·新消费强引擎”2025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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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25 │众兴菌业(00277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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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21 │众兴菌业(00277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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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21 │众兴菌业(00277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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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8:48 │众兴菌业(00277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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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8:45 │众兴菌业(002772):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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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8:42 │众兴菌业(00277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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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众兴菌业(002772):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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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众兴菌业(002772):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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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20:02│众兴菌业(002772):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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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年 04月 15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6年 04月 15日,公司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公司总股
本 393,241,359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18,498,826 股后的股本 374,742,5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112,422,759.9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总额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
则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了回购股份注销事宜。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截至 2026年 03月 31日,公司回购股份
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本次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8,498,826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4.7042%。本次回购股份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 18,498,826 股,由393,241,359 股变更为 374,742,533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变更为 0股。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详见公司指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因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注销完成后,根据以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调整后分配比例不变。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74,742,533 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0股后的 374,742,5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
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112,422,759.9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
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374,742,5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
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05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05月1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05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05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53 陶军
2 01*****650 陶军
3 01*****768 田德
4 08*****789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3、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05月08日至登记日:2026年05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应
对2025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敬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相关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咨询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中滩镇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咨询电话:0938-2851611
传真电话:0938-2855051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公司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ab4e8971-c3e1-42df-ab16-29be85726b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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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7│众兴菌业(002772):关于参加深交所“拓市场谋发展·新消费强引擎”2025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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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 年 05 月13 日(星期三)15:00-17:00 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
所组织召开的以“拓市场谋发展·新消费强引擎”为主题的 2025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 05月 13日(星期三)15:00-17:00
2、召开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8楼上市大厅
3、召开方式:视频直播与图文转播
4、公司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高博书先生、财务总监李敏先生、独立董事党琳女士、董事会秘书钱晓利女士。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提前登陆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或扫描二维码(附后
)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联系电话:0938-2851611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730d9126-f9d1-4510-aa08-0c191bf0d9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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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25│众兴菌业(00277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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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兴菌业(00277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2591a3cb-b9b0-49dc-88b9-df8caeeeae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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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21│众兴菌业(00277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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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兴菌业(00277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4f3b384-0d4c-48bb-9232-c63e2a6957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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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21│众兴菌业(00277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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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6年 04月 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博书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04 月 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9)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b99cb96-07ee-49da-8a30-855de015d3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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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8:48│众兴菌业(00277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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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6年 04月 1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月 15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 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麦积区中滩镇)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博书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04月 10日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336人,代表的股份数量为 159,938,1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
2.67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人,代表的股份数量为 145,574,4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8.84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6 人,代表的股份数量为 14,363,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29%。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29人,代表的股份数量为 14,597,3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的股份数量为 233,6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326人,代表的股份数为 14,363,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29%。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姚佳律师、乔诗璐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650,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02%;反对 2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767%;弃权 4,9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09,8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03%;反对 2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60%;弃权 4,92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37%。
2、表决结果
通过
上 述 议 案 详 细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650,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02%;反对 2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767%;弃权 4,9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09,8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03%;反对 2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60%;弃权 4,92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37%。
2、表决结果
通过
上 述 议 案 详 细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650,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02%;反对 2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767%;弃权 4,9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09,8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03%;反对 2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60%;弃权 4,92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37%。
2、表决结果
通过
上 述 议 案 详 细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650,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00%;反对 2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767%;弃权 5,2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09,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282%;反对 2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60%;弃权 5,22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58%。
2、表决结果
通过
上 述 议 案 详 细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649,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98%;反对 2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767%;弃权 5,6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09,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255%;反对 2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60%;弃权 5,62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85%。
2、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550,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7%;反对 283,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820%;弃权 3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82,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98%;反对 283,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30%;弃权 3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172%。
2、表决结果
通过,与会股东高博书、刘亮、邵小军、周进军、张收福均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除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外,作为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议程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党琳女士、贾萍女士及邱桂根先生分别在会上做了 202
5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姚佳律师、乔诗璐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1、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3、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5ed4c85d-920a-46b0-ace2-35b75e5d8e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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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8:45│众兴菌业(002772):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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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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