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72 众兴菌业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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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52 │众兴菌业(00277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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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50 │众兴菌业(00277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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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49 │众兴菌业(00277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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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49 │众兴菌业(00277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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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16 │众兴菌业(00277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4%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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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11 │众兴菌业(00277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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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8:26 │众兴菌业(00277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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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9:09 │众兴菌业(002772):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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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9:06 │众兴菌业(002772):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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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9:05 │众兴菌业(002772):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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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52│众兴菌业(00277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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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兴菌业(00277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606e0216-19a9-4e7a-a48a-3ab9862a57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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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50│众兴菌业(00277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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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兴菌业(00277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75fae337-2b64-4914-b6e3-e50597027a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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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49│众兴菌业(00277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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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兴菌业(00277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18c50aa0-12fe-4211-ba70-79449f8785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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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49│众兴菌业(00277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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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证字[2024]第0682号致: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
师出席公司 2024 年 12 月26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和《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法律意见
书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律师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
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已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
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出具本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4年 12月 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天水众兴菌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
人、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和网络投票时间、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
操作流程等事项。
2、会议召开方式与时间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4年 12月 26日(星
期四)下午 2:30开始;(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4年 12月 26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6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4年 12月 26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 12月 26日下午 3: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事宜以公告形式依法提前通知股东;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地点、会议内容等与公告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7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1,852,072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9.9395%。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5,885,252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70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6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966,820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9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442,108 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75,288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966,820 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694%。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经本所律师审查,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4、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董事会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通知的要求,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对现场投票进行计票、监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议案(二)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汇总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票代表股份数额 150,793,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29%;反对票代表股份数额 1,01
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14%;弃权票代表股份数额 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
,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代表股份数额5,383,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3.5675%;反对票代表股份数额 1,0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256%
;弃权票代表股份数额 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069%。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票代表股份数额 149,928,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35%;反对票代表股份数额 1,88
6,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23%;弃权票代表股份数额 3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代表股份数额4,518,8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0.1459%;反对票代表股份数额 1,886,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829%
;弃权票代表股份数额 3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712%。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7/25e47bdb-3efe-4084-b575-651ef187a1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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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16│众兴菌业(00277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4%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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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含 15,000 万元)且不低
于 8,000万元(含 8,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00 元/股(含 10.00 元/股),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及 2024 年 11 月 20 日刊登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60)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2)。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刊登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
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5,766,826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4.0095%,最高成交价为8.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3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23,049,259.35 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10 元/股。本次回
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2bd97e1f-6dea-4b7e-b5b7-1a1dc66f9b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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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11│众兴菌业(00277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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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兴菌业(00277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1569480d-747a-4a77-942c-c1c1d34180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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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8:26│众兴菌业(00277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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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兴菌业(00277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b39e8b6f-721f-4e1d-83fb-267a956ae7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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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9:09│众兴菌业(002772):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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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2024 年 12 月 0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2: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
4年12月 26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
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6 日下午 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
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
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麦积区中滩镇)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
额度的议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及《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详见 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详见附件一。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会议提案 2.00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
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上述证件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以资料到达公司时间为准(登记资料应在登记时间内送达)。
(二)登记时间
2024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上午 9:00—11:30,下午 2:00—4:30。
(三)登记地点
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麦积区中滩镇)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钱晓利
2、电话:0938-2851611
3、传真:0938-2855051
4、电子邮箱:gstszxjy@163.com
5、邮政编码:741030
6、联系地址:甘肃省天水市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麦积区中滩镇)公司会议室
(五)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
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9/f97b00e4-858f-41f0-aa27-31a1598128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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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9:06│众兴菌业(002772):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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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0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博书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0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融资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融资机构的选择、融资金额及利率的确定、融资申请和担保等合同文件的签署等,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及公司相关制度和
管理要求,规范办理具体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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