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72 众兴菌业 更新日期:2026-03-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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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8 │众兴菌业(00277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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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7 │众兴菌业(00277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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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7 │众兴菌业(002772):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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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7 │众兴菌业(00277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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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7 │众兴菌业(00277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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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7 │众兴菌业(00277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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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7 │众兴菌业(00277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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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7 │众兴菌业(00277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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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7 │众兴菌业(00277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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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7 │众兴菌业(002772):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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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8│众兴菌业(00277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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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4月 1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4月 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04月 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麦积区中滩镇)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审议<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3.00 《关于审议<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的议案》
4.00 《关于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00 《关于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6.00 《关于审议<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6年 03月 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6年 03月 21日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
程详见附件一。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
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会议审议提案 6.0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党琳女士、贾萍女士及邱桂根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本次股东会上
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
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上述证件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以资料到达公司时间为准(登记资料应在登记时间内送达)。
(二)登记时间
2026年 04月 13日(星期一)上午 9:00—11:30,下午 2:00—4:30。
(三)登记地点
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麦积区中滩镇)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钱晓利
2、电话:0938-2851611
3、传真:0938-2855051
4、电子邮箱:gstszxjy@163.com
5、邮政编码:741030
6、联系地址:甘肃省天水市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麦积区中滩镇)公司会议室
(五)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0690af7e-0f51-486f-8dc3-41262a70fc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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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7│众兴菌业(00277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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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0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4,963,547.55元,年
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160,962,076.90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94,041,432.37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
定,母公司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19,404,143.2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25,309,836.28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普通股股利112,4
22,759.90元,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87,524,365.51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数据孰低原则,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7,524,365.51元。
结合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 393,241,359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18,498,826股后的股本 374,742,533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112,422,759.9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
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总额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现金分
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2025 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1、根据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12,422,759.90元(含税),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2026年 01月 20日,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 2026年 02月
03日实施,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56,211,379.95元(含税)。
综上所述,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68,634,139.85元(含税)。
2、2025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415,6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7,562,015.2
8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3、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186,196,155.13元,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5.59%。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68,634,139.85 112,422,759.90 117,972,407.7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101,002,394.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4,963,547.55 128,029,452.45 159,581,340.77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160,962,076.90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187,524,365.51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399,029,307.45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101,002,394.57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207,524,780.2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500,031,702.02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是?否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备注:1、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中包含已实施完毕的 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总额 56,211,379.95元(含税);
2、2019年 05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截至 20
20年 05月 1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4,536,516股。2023年 03月 22日,公
司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期)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
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截至 2023年 04月 2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注销事宜,注销股份 14,536,516股。《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为 399,029,307.4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
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股东长期回报规划。
2023 - 2025年,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3.44%、46.39%、50.14%,公司整体负债水平适中,短期偿债能力维持在相对合理水平
,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有一定的保障能力,长期偿债压力较小,财务稳健。
在经营模式上,公司食用菌销售采用经销商模式,回款周期短,资金周转快速,应收账款较少,使得经营活动现金流较为充盈。
同时,公司授信额度充裕,账面货币资金较多,为公司的债务偿还提供了支持。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
利影响,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四、备查文件
1、《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回购股份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4c48dfd4-9a19-45a0-a35d-e335d219c6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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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7│众兴菌业(002772):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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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
酬水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 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6年 03 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审议<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事项直接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01月 0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9.6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支付。
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除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外)根据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以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及
绩效考核制度综合确定领取薪酬,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董事长(含副董事长)执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及考核标准。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
基本薪酬结合 2025年度履职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行业情况进行确定,按月全额或部分发放。基本薪酬结构按照公
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
绩效薪酬以对应岗位职责为核定基准,严格遵循责权利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按绩取酬的原则予以确定,按照公司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
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且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多个管理岗位的,按孰高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职位或者岗位津贴、补贴等,其中绩效薪酬占
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
并对薪酬方案、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其他说明
1、上述津贴、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
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确定。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 2025年薪酬(津贴)标准发放了 2026年部分薪酬(津贴)的,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在按月发放中予
以调整,确保 2026年全年按本方案执行。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等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6、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调整本方案。
7、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执行。
本方案经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备查文件
1、《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ba3d7188-832c-47fa-a4cd-42f1ba40c8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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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7│众兴菌业(00277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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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兴菌业(00277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43d50ddd-964a-4937-bdab-6dc976cc39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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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7│众兴菌业(00277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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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中审众环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
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 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中审
众环对公司所在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
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 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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