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73 康弘药业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15 17:20 │康弘药业(00277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
│2026-06-12 19:20 │康弘药业(00277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
│2026-06-10 00:00 │康弘药业(00277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
│2026-06-02 17:27 │康弘药业(002773):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
├─────────┼──────────────────────────────────────────────┤
│2026-06-02 17:27 │康弘药业(002773):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
├─────────┼──────────────────────────────────────────────┤
│2026-06-02 17:27 │康弘药业(002773):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
├─────────┼──────────────────────────────────────────────┤
│2026-06-02 17:27 │康弘药业(002773):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
├─────────┼──────────────────────────────────────────────┤
│2026-06-02 17:26 │康弘药业(00277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02 17:26 │康弘药业(002773):调整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核查意见 │
├─────────┼──────────────────────────────────────────────┤
│2026-06-02 17:25 │康弘药业(002773):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6-06-15 17:20│康弘药业(00277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康弘药业(00277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df09f19a-3b32-426f-8719-f439f79a02bc.PDF
─────────┬────────────────────────────────────────────────
2026-06-12 19:20│康弘药业(00277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康弘药业(00277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71469e3d-4097-45b2-903d-1fa9dd62755b.PDF
─────────┬────────────────────────────────────────────────
2026-06-10 00:00│康弘药业(00277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康弘药业(00277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ab3581c9-2412-49a4-9e29-f94b53aeefa7.PDF
─────────┬────────────────────────────────────────────────
2026-06-02 17:27│康弘药业(002773):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6 月 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12 月 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 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
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 年 12 月 6日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对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在公司官网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人力资源部未收到与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3、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12 月 23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增值权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2 月 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4 年 2月 8日为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权益的授权日,向符合条
件的 1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 万份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为 16.90 元/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增
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由 16.90 元/股调整为 16.52 元/股
。
6、2025 年 5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
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同意将 2023 年股票增
值权激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由 16.52 元/股调整为 15.92 元/股,本次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调整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2025 年 6 月 6日)起生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行权相关事宜,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总计1 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增
值权数量为 4万份,行权价格为 16.52 元/股。
7、2026 年 6 月 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
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由
15.92 元/股调整为15.22 元/股,本次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调整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5 年 6 月 9日)起生效;因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对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1 名激励
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0,000 份股票增值权进行注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说明
1、调整事由
2026 年 5 月 21 日,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二〇二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二〇二五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6 年 4月 22 日公司总股本 921,320,95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红利 644,924,667.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因派息调整行权价格的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调整后的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为:15.92-0.70=15.22 元/股。2023 年股
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的数量不涉及调整。根据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
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调整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6 年 6月 9 日)起生效。
三、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认为:本次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同意公司调整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
办法》和《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的事项,符合《2023 年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事项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145b66c2-21e5-4807-aa41-dc97d73c057a.PDF
─────────┬────────────────────────────────────────────────
2026-06-02 17:27│康弘药业(002773):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6 月 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
人士全权办理 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7月 10 日,公司对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人力资源部未收到与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7 月 1
1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22 年 7 月 18 日,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办理公司 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股票
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2 年 8月 30 日为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权益的授权日,
向符合条件的 1名激励对象授予 60.00 万份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为 13.47 元/股。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
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由 13.47 元/股调整为 13.3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
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行权相关事宜,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总计 1 人,本期
可申请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为 24 万份,本次行权价格为 13.3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增
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由 13.32 元/股调整为 12.94 元/股
。
9、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
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行权相关事宜,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总计 1 人,可申
请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为 18 万份,行权价格为 12.94 元/股。
10、2025 年 5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
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由 12.94 元/股调整为 12.34
元/股。2022 年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调整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5 年 6月 6 日)起生效。
11、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增值
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行权相关事宜,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总计 1 人
,可申请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为 18 万份,行权价格为 12.34 元/股。
12、2026 年 6 月 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
案》,同意将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由12.34元/股调整为 11.64 元/股。2022 年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
调整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6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二、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说明
1、调整事由
2026 年 5 月 21 日,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二〇二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二〇二五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6 年 4月 22 日公司总股本 921,320,95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红利 644,924,667.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因派息调整行权价格的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调整后的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为:12.34-0.70=11.64 元/股。2022 年股
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的数量不涉及调整。根据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
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调整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6 年 6月 9 日)起生效。
三、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同意公司调整 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
办法》和《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的事项,符合《2022 年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事项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499432bc-1cfd-4ffd-8c26-b2fdf3666fc9.PDF
─────────┬────────────────────────────────────────────────
2026-06-02 17:27│康弘药业(002773):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
康弘药业(002773):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ef5ca0a4-0f22-48f2-b0e6-d5a066dba1fa.PDF
─────────┬────────────────────────────────────────────────
2026-06-02 17:27│康弘药业(002773):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对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0,000 份股票增值权进行注销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
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 年 12 月 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对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在公司官网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人力资源部未收到与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3、2023 年 12月 22 日,公司召开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 年 12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增值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2月 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4 年 2月 8日为 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权益的授权日,向符合条件
的 1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0 万份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为 16.90 元/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增
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由 16.90 元/股调整为 16.52 元/股
。
6、2025 年 5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
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同意将 2023 年股票增
值权激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由 16.52 元/股调整为 15.92 元/股,本次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调整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2025 年 6月 6 日)起生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行权相关事宜,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总计 1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增
值权数量为 4万份,行权价格为 16.52 元/股。
7、2026 年 6月 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由
15.92元/股调整为 15.22 元/股,本次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调整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5 年 6 月 9日)起生效;因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对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1 名激励对
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0,000 份股票增值权进行注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要求,2023 年股票增
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4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上述“净利润
”指标计算以未扣除本次及后续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前的净利润,且以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如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已获授的股票增值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以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作为计算依据,未扣除本次及后续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前的净利润分别为1,186,481,508.89 元、1,122,376,366.04 元,2025 年的
净利润增长率低于 10%,不满足上述行权条件。因此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增值权不
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本次注销合计 3 万份股票增值权,占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总数的 30%。
综上所述,《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对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0
,000 份股票增值权进行注销。
三、 本次注销股票增值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系公司根据《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所作的具体处理,注
销的股票增值权数量共计 3 万份。本次注销不会影响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相关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影响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注销该部分股票增值权
。
五、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和《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
需就本次注销事项办理相关手续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法律
意见书。
http://disc.stat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