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73 康弘药业 更新日期:2026-02-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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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5:47 │康弘药业(002773):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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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7:27 │康弘药业(002773):关于子公司收到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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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 │康弘药业(002773):《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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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8:42 │康弘药业(00277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修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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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1:39 │康弘药业(002773):关于子公司收到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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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1:39 │康弘药业(002773):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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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11:39 │康弘药业(002773):关于子公司收到药物临床试验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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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37 │康弘药业(002773):关于公司收到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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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7:37 │康弘药业(002773):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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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 │康弘药业(002773):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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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5:47│康弘药业(002773):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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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刘高磊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高磊
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高磊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刘高磊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相关人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
秘书开展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66712668-a000-4268-a2ef-82344b8e2b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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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7:27│康弘药业(002773):关于子公司收到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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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康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生物”)
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药品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KH816 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批准开展临床适应症:成人中重度特应性皮炎
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 3.3 类
受理号:CXSL2500953
审批结论: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二. 产品简介
KH816 注射液是康弘生物研发的度普利尤单抗生物类似药。度普利尤单抗是一种全人单克隆抗体(IgG4 型),可通过与白介素-
4(IL-4)和白介素-13(IL-13)受体复合物共享的 IL-4Rα 亚单位特异性结合而抑制 IL-4 和 IL-13 的信号传导。度普利尤单抗
通过 I 型受体抑制 IL-4 信号传导,并通过 II 型受体抑制 IL-4 和 IL-13 信号传导。
IL-4 和 IL-13 介导的炎症是哮喘、特应性皮炎、结节性痒疹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发病机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炎症涉及可表达 I
L-4Rα 的多种细胞类型(如肥大细胞、嗜酸粒细胞、巨噬细胞、淋巴细胞、上皮细胞、杯状细胞)和炎性介质(如组胺、类花生酸
、白三烯、细胞因子、趋化因子)。利用度普利尤单抗阻断 IL-4Rα,可抑制 IL-4和 IL-13 细胞因子诱导的炎性反应,包括促炎细
胞因子、趋化因子、一氧化氮和 IgE 释放。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药品从研发、临床试验、审评和审批的结果以及时间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f339416d-a795-4a92-9a8c-55d7f8464b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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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康弘药业(002773):《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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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弘药业(002773):《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0/1d7e8aa7-e0ac-4fa4-8f29-05e8132be1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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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8:42│康弘药业(00277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修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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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弘药业(00277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修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9/31683ff6-0ed9-4426-b12c-10338e7a84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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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1:39│康弘药业(002773):关于子公司收到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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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弘药业(002773):关于子公司收到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8a6cada7-16d8-4ae9-a03f-618215918b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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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1:39│康弘药业(002773):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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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弘药业(002773):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1d460ca1-97f3-415f-8eb6-7a44feb304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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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11:39│康弘药业(002773):关于子公司收到药物临床试验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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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康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生物”)
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药物临床试验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适应症:新生血管性(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nAMD)、继发于视网膜静脉阻塞(RVO)(视网膜分支静脉阻塞(BRVO)或
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CRVO))的黄斑水肿引起的视力损伤。
受理号:CXSB2500193、CXSB2500194
审批结论: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二、产品简介
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康弘生物自主研发的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 1类生物创新药,该产品能有效地与血管及
组织中的 VEGF 结合,阻断由 VEGF 介导的促进新生血管出芽和生长的信号传递。本次为高剂量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在临床应用上的
探索,有望提升患者用药依从性、减轻医疗负担。
三、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药品从研发、临床试验、审评和审批的结果以及时间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27037b69-a7e3-4283-8eec-585cb52b15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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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37│康弘药业(002773):关于公司收到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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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布瑞哌唑片的《药品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2025S03922、2025S03923),批准注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药品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布瑞哌唑片
剂型:片剂
规格:1mg、2mg
适应症:本品用于治疗成人精神分裂症。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4类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256388、国药准字 H20256389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
证书。二. 产品简介
布瑞哌唑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作用机制尚不明确,可能是通过5-羟色胺 5-HT1A和多巴胺 D2受体的部分激动剂活性、5-羟色胺
5-HT2A受体的拮抗剂活性联合介导。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布瑞哌唑片获批上市,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管线。
由于医药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b69b0e0a-b744-430c-b193-531a39bc6d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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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7:37│康弘药业(002773):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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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198号文”核准,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5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3.62元,扣除证券公司承销费、保荐费等费用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624.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6月23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了XYZH/2015CDA50084号《验资报告》。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572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1,6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63,0
00.00万元,扣除证券公司承销费、保荐费等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0,935.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11日全
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CDA50024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均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账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加强对募
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5年7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都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7月,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与
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0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康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康弘
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四川济生堂药业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牛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0-024)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项目类别 存续状态
名称
成都康弘 中国银行股份有 130716117618 KH 系列生物新药产业化建设项 已注销
药业集团 限公司成都武侯 目、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国际 III
股份有限 支行 期临床试验及注册上市项目、康
公司 弘国际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一期)、济生堂技改配套生产
项目
118535908070 康弘药业固体口服制剂异地改扩 本次注销
建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 81110010139000 康弘药业研发中心异地改扩建项 已注销
限公司成都草堂 07785 目
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 65100000101201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已注销
限公司成都分行 00502068
成都康弘 中国银行股份有 121266400750 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国际 III 期 已注销
生物科技 限公司成都武侯 临床试验及注册上市项目
有限公司 支行 119901727886 KH 系列生物新药产业化建设项目 已注销
115851728179 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产业化项目 已注销
成都银行股份有 10013000007689 KH 系列生物新药产业化建设项目 已注销
限公司西区支行 60
北京康弘 中国银行股份有 130716509058 康弘国际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
生物医药 限公司成都武侯 目(一期)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项目类别 存续状态
名称
有限公司 支行
四川济生 中国光大银行成 51200188000116 济生堂技改配套生产项目 已注销
堂药业有 都高新支行 457
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 118551673636 济生堂中成药生产线技改扩能项 已注销
限公司彭州支行 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 130701670750 济生堂技改配套生产项目 已注销
限公司彭州支行
中信银行成都草 81110010141000 扩建中成药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 已注销
堂支行 22118 项目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1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 118535908070
限公司 行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康弘药业固体口服制剂异地改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毕,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将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8535908070)销户前余额1,133,078.92元转入公司基本户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依法办理完成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118535908070)的销户手续,项目剩余尾款/质保金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81c216e6-32fe-4183-b926-da4c4aeca3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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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康弘药业(002773):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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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喻丹律师
、周宇欣律师出席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相关法律、法规”,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除特别说明外,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
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核查和见证。
在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 所有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5、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召集,召开本次股
东会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公告,会议通知中包括本次股
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议题、参加人员、参加办法等相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五)10:30 在成都尊悦豪生酒店(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 528 号)召开,
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A 股
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9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9 日 9:15-15:00。会议由董事长柯尊
洪先生主持。
(三)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
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列内容一致。
基于上述,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截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的股东名册,以及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和投票结果统计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40 人(含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
总共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 655,972,3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1.1991%(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00,367,6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638%(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 330 人,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5,604,7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353%(四舍五入保留四位
小数)。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33 人,代表股份55,723,6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482%(四舍
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二)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本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三)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则的规定。
基于上述,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本次股
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
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计票和监
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参加本次股
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所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监督。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后,公司合并汇总本次股东会的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通知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共计 2 项,具体内容及表决
结果如下:
1、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 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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