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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74(快意电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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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774 快意电梯 更新日期:2026-02-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1-22 16:36 │快意电梯(002774):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1-22 16:34 │快意电梯(00277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月) │ ├─────────┼──────────────────────────────────────────────┤ │2026-01-22 16:34 │快意电梯(002774):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6年1月) │ ├─────────┼──────────────────────────────────────────────┤ │2026-01-22 16:34 │快意电梯(002774):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2026年1月) │ ├─────────┼──────────────────────────────────────────────┤ │2026-01-22 16:34 │快意电梯(002774):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1月) │ ├─────────┼──────────────────────────────────────────────┤ │2026-01-22 16:34 │快意电梯(002774):子公司管理制度(2026年1月) │ ├─────────┼──────────────────────────────────────────────┤ │2026-01-22 16:34 │快意电梯(00277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1月) │ ├─────────┼──────────────────────────────────────────────┤ │2026-01-22 16:34 │快意电梯(002774):财务管理制度(2026年1月) │ ├─────────┼──────────────────────────────────────────────┤ │2026-01-22 16:34 │快意电梯(002774):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6年1月) │ ├─────────┼──────────────────────────────────────────────┤ │2026-01-22 16:34 │快意电梯(002774):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1月) │ └─────────┴──────────────────────────────────────────────┘ ─────────┬──────────────────────────────────────────────── 2026-01-22 16:36│快意电梯(002774):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快意电梯(002774):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1db9c4c6-133a-4061-939b-bab00df7d557.PDF ─────────┬──────────────────────────────────────────────── 2026-01-22 16:34│快意电梯(00277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月) ─────────┴──────────────────────────────────────────────── 第一条 为适应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 有效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快 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资产经营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评估与建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支持。第三条 董事会证 券部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档案管理等事务。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委员会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由董事会根据本章规定及时补选。 第八条 委员会可下设工作小组,负责相关决策的前期研究、资料准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进行研究、评估,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范围内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论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范围内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论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五)检查、监督公司重大战略、投资决策的执行情况;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审议通过的议案或形成的建议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履行 职务时,可委托一名委员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经主任委员或两名以上(含两名)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第十三条 会议通知(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 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不含会议召开当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委员。情况紧急需立即召开临时会议的,可通过 电话等方式即时通知。 第十四条 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 过半数通过。第十五条 会议表决可采用现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等方式进行。第十六条 委员会可根据会议议题,邀请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外部专家列席会议,提供信息或专业意见。如有必要,可邀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成员就战略事项的风险控制发表意见。 第十七条 委员会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参会人员、议题、委员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证券部妥善保存。 第十八条 委员及列席会议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露会议内容。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时亦同。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一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7d0f01c7-09a5-4180-889d-ca59a7f82a54.PDF ─────────┬──────────────────────────────────────────────── 2026-01-22 16:34│快意电梯(002774):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6年1月) ─────────┴────────────────────────────────────────────────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 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第三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及成本效益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评价结果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 控制的日常运行。第二章 内部控制环境 第五条 公司持续优化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管理层的运作,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为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提供良好的环境。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 。 第七条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 、客观地开展审计监督工作。第八条 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均需建立内控体系。 第三章 风险评估 第九条 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风险评估机制,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 行风险评估。 第十条 公司风险评估主要识别和分析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和风险应对策略 。 第十一条 公司重点关注下列风险领域: (一)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风险; (二)发展战略与经营决策风险; (三)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风险; (四)资金活动与资产管理风险; (五)采购、生产、销售等业务活动风险; (六)重大投资、并购与重组风险; (七)关联交易与对外担保风险; (八)法律合规与合同管理风险; (九)信息系统安全与运行风险; (十)子公司管控风险。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包括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并相应调整和 优化控制活动。第四章 控制活动 第十三条 公司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 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控制措施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运营分析 控制和绩效考核控制等。 第十四条 公司的主要控制活动覆盖所有业务环节和运营单元,包括但不限于: (一)资金活动控制:规范筹资、投资和营运资金的决策、执行、记录与监督流程,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效益。 (二)采购与付款控制:完善请购、审批、购买、验收、付款等环节的管理,防范采购风险。 (三)销售与收款控制:规范销售定价、信用管理、合同订立、发货、收款等环节,促进销售目标实现,降低坏账风险。 (四)资产管理控制:建立健全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的取得、验收、使用、维护、处置等管理制度,保障资产安全完 整。 (五)财务报告控制: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确保财务报告编制、审核、披露等环节的规范、及时、准确、完整 。 (六)合同管理控制:规范合同的订立、审批、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防范法律风险。 第十五条 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 公司建立健全对控股子公司的管控制度,通过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规范财务管理和重大事项报告机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 等方式,确保对控股子公司的有效控制。 第十六条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关联交易定价公 允、程序合规,防止利益输送。 第十七条 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遵循合法、审慎、公平、诚信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 和程序,充分评估担保风险,落实反担保措施,并加强担保后的持续跟踪管理。 第十八条 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项使用,规范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和项目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 用的合法合规及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 第十九条 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公司重大投资决策遵循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对委托理财、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 资活动,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 第二十条 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重大信息的范围、报告、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及责任,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防范内幕交易。 第五章 信息与沟通 第二十一条 公司建立有效的信息收集、传递和沟通机制,确保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在公司内部各层级、各部 门以及公司与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第二十二条 公司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的集成与共享,同时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 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十三条 公司建立反舞弊机制,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具体措施,设立举报渠道和投诉处理机制,确保举 报、投诉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 第六章 内部监督 第二十四条 公司建立内部监督机制,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及时加以改进。 第二十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 的内控缺陷,有权直接向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管理层和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情况的汇报,审阅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督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第七章 内部控制评价与信息披露 第二十七条 公司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应当报董事会审 议通过。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董事会应就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公司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发表明确意见。 第二十九条 公司委托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 第三十条 公司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与年度 报告同时对外披露。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其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单 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日 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时亦同。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99d4dae4-5142-48c5-896b-8df3bd7f5a50.PDF ─────────┬──────────────────────────────────────────────── 2026-01-22 16:34│快意电梯(002774):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2026年1月) ─────────┴────────────────────────────────────────────────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和危机处理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应 急处置和恢复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资产安全、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维护公司声誉和市场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资产安全、股价稳 定、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 第三条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依法规范、科学处置。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与分级 第四条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发生过程、机理及对公司影响的不同,主要分为以下类别: (一)治理与合规类: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现重大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违法违规;公司治 理机制失灵或决策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公司资产被非法转移、侵占;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等。 (二)经营与财务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严重恶化、面临重大亏损或退市风险;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产品质 量事故、环境事故;主要客户或供应商发生重大变化;核心技术与商业秘密泄露等。 (三)市场与信息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市场出现关于公司的重大谣言或不实报道;公司信息披露出现重大错误 或遗漏;发生大规模投资者投诉或群体性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四)社会环境与自然灾害类: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波及公司;发生地震、洪水、台风等重大自然灾 害,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国际重大事件或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等。 第三章 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作为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最高决策和指挥机构。 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财务、生产、销售、公 共关系、信息技术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 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审定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专项预案; (二)决定启动、调整和终止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三)领导、组织和协调公司层面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四)研究决策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对外沟通、资源调配、法律应对等; (五)决定是否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如公关、法律、审计等)协助处理; (六)负责与政府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媒体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协调; (七)督导突发事件事后处理、恢复重建、总结评估与责任追究。 第七条 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处置需要,应急领导小组可临时设立若干专项工作组,如现场处置组、信息发布与媒体沟通组、投 资者关系组、法律事务组、后勤保障组等,具体负责相关领域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章 预防、预警与报告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应树立风险意识,建立健全日常风险排查与监测机制,定期对本业务领域的潜在风险进行评 估,消除隐患。第九条 公司建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情况,都应立即向本单位负 责人和董事会秘书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来源、可能性质、影响预估、紧急程度、已采取的措施等。第十条 相关人员接到预 警信息后,应立即进行分析研判,初步判断事件级别和影响,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启 动预警响应或直接启动应急响应。 第十一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十二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或部门应立即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抢救人员与财产,保护现场与证据。 第十三条 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性质和级别,迅速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第十四条 启动应急响应后,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召集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制定总体处置方案,指挥协调各方力量开展处置工 作。各专项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各项处置措施。 第十五条 应急处置的通用原则与要点包括: (一)生命至上:优先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二)控制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升级。 (三)信息透明: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统一地对外发布信息,做好与投资者、媒体、监管机构的沟 通,掌握舆论主动权。 (四)保护资产:采取措施保障公司财产安全,防止资产流失。 (五)依法合规:处置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六)寻求支持:根据需要,及时向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等寻求指导与支持。 第十六条 应急处置过程中,应急领导小组应持续跟踪事件进展和处置效果,动态调整处置策略。 第六章 信息披露与沟通 第十七条 突发事件涉及的信息披露,应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 事会秘书是公司对外信息发布的主要协调人。 第十八条 应急领导小组应指定专人(通常为信息发布与媒体沟通组)负责统一口径、草拟新闻稿、组织新闻发布会或通过法定 渠道发布公告,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一致性和及时性。 第十九条 公司应保持与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密切沟通,按照要求及时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及处置进展。 第七章 后期处置 第二十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并组织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第二十一条 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处置过程及效果进行全面调查与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形成书面报告。第二十二条 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公司应对在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存在失职、渎职 、迟报、瞒报等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审计委员会可对责任追究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根据突发事件暴露出的问题和评估总结,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防范。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四条 队伍保障:公司应建立应急管理队伍,并加强应急知识培训与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五条 通信保障: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畅通,建立应急联系通讯录并及时更新。 第二十六条 物资与资金保障:公司应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和专项资金的储备与调配。 第二十七条 技术保障: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确保应急指挥和信息传递的技术支持。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日 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不一致的,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时亦同。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一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183749c6-0c7d-4551-bfee-e146e0c29d6f.PDF ─────────┬──────────────────────────────────────────────── 2026-01-22 16:34│快意电梯(002774):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1月) ─────────┴──────────────────────────────────────────────── 第一条 为规范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 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 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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