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78 中晟高科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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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34 │中晟高科(002778):中晟高科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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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34 │中晟高科(002778):中晟高科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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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34 │中晟高科(002778):中晟高科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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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34 │中晟高科(002778):中晟高科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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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33 │中晟高科(00277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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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32 │中晟高科(002778):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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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32 │中晟高科(002778):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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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31 │中晟高科(002778):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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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29 │中晟高科(002778):中晟高科内部审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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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28 │中晟高科(002778):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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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34│中晟高科(002778):中晟高科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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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晟高科(002778):中晟高科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508d35cb-29cf-46d1-a93c-6fb5d2c742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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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34│中晟高科(002778):中晟高科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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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晟高科(002778):中晟高科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35f3e81b-500f-4442-a7d3-254d1151dc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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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34│中晟高科(002778):中晟高科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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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
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
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
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
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及其他内部
控制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五)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
(六)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财务、
审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六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施责任追究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的原则;
(三)权力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原则;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第七条 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追究责任时由内部审计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
关的资料,按照制度规定提出认定意见和相关处理方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八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工作人员应当按其职责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
时性承担直接责任;各部门、各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九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除直接责任人外,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
性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
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规定,使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使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
影响的;
(四)未按照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定办事且造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对责任人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二)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三)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四)董事会认为有其他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对责任人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
(一)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二)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三)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四)董事会认为有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的。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三章 追究责任的形式及种类
第十四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包括:
(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通报批评;
(三)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赔偿损失;
(五)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纪律处分。
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处理决定时,可视情节决定采取上述一种或同时采取数种形式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 被追究责任者对董事会的处理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董事会作出决定后30日内提出书面申诉意见并上报公司董事
会复议一次。申诉、复议期间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经调查确属处理错误、失当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纠正。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d3d1d989-7753-406c-b42d-9883126c88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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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34│中晟高科(002778):中晟高科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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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晟高科(002778):中晟高科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df469cbd-3323-4945-8111-d2170686ba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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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33│中晟高科(00277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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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晟高科(00277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d7c9e95a-96d8-4d3c-99d0-85127b2c6c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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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32│中晟高科(002778):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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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晟高科(002778):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e0122aab-ae1b-4c7d-b451-d9ab56f10e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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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32│中晟高科(002778):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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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晟高科(002778):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43bdc618-4479-4867-a6d4-7c7158f305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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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31│中晟高科(002778):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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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8月 26 日(星期二)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程国鹏主持,会议
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
告》和《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
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56ca38c1-01dc-41b3-91ba-e292894382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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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29│中晟高科(002778):中晟高科内部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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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晟高科(002778):中晟高科内部审计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7ddd6441-ec54-45d5-b9cc-218b430689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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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28│中晟高科(002778):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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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晟高科(002778):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13bab3b5-68b6-491a-89d8-91df8c5f9a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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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05│中晟高科(002778):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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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晟高科(002778):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6/48438193-70e6-4349-8148-6ca6d2f150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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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01│中晟高科(00277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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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晓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许晓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237,6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的 4.9999%,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4、公司于 2025年 6月 12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5-027),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许晓斌先生计划自上
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7 月 4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总数不超过 1,247,53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00%)。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许晓斌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至 5%以下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本次减持股份后
,许晓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23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4.9999%,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元) (股)
许晓斌 集中竞价交 2025年7月25日 19.12 2,400 0.0019%
易减持
合计 - - 2,400 0.0019%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许晓斌 合计持有股份 6,240,000 5.0019% 6,237,600 4.9999%
无限售条件股份 6,240,000 5.0019% 6,237,600 4.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股东所持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晓斌先生所持中晟高科股份中被质押股份数为 3,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的 48.10%,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40%,除上述情形之外,许晓斌先生持有的中晟高科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许晓斌先生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晓斌先
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该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督促许晓斌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许晓斌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实施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
1、许晓斌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许晓斌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至 5%以下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6/d61bb8d2-9399-4187-a39f-eb99cdbb75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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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01│中晟高科(00277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许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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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晟高科
股票代码:002778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晓斌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7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中晟高科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中晟高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
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中晟高科、 指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许晓斌
本报告书 指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7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2,4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9%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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