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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78(中晟高科)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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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778 中晟高科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5 00:00│中晟高科(002778):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15Z0052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关于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215Z0052 号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高科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4]215Z0021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中晟高科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 其真实、准确、完整是中晟高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中晟高科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中晟高科公司实施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 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中晟高科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中晟高科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d0f11c3c-480d-4401-bbe9-7679087a0705.PDF ─────────┬──────────────────────────────────────────────── 2024-04-25 00:00│中晟高科(002778):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 中晟高科(002778):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e8cf788b-b311-4b47-99cb-c4a0f32b72e0.PDF ─────────┬──────────────────────────────────────────────── 2024-04-25 00:00│中晟高科(002778):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 中晟高科(002778):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fa1cf1c3-1212-486c-8038-ec41f0a7ec87.PDF ─────────┬──────────────────────────────────────────────── 2024-04-25 00:00│中晟高科(002778):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15Z0152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922-926 (100037)关于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4]215Z0152号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高科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表, 并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4]215Z0021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 了后附的中晟高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表是中晟高科公 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 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中晟高科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 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中晟高科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晟高科公司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中晟高科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中晟高科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a2e3c252-4f31-4a34-9421-964157c20b90.PDF ─────────┬──────────────────────────────────────────────── 2024-04-25 00:00│中晟高科(00277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215Z0022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4]215Z0022号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晟高科公司” )2023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中晟高科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或对控 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 中晟高科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867dcfb8-0192-4f9a-bae2-b639931d3daf.PDF ─────────┬──────────────────────────────────────────────── 2024-04-25 00:00│中晟高科(002778):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 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包括之前申请的未到期的授 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 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综合授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的 12个月内,在授信 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授信申请工作中,金融机构如需要提供相关征信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将 在履行相关审议批准程序后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相应保证、质押、抵押或第三方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 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同意授权管理层办 理相关手续。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银行授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cd56591b-3bd9-4f52-84e1-24b5eae0fff6.PDF ─────────┬──────────────────────────────────────────────── 2024-04-25 00:00│中晟高科(00277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 中晟高科(00277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5f59ef1a-0e1e-468b-9fc2-e37f0b9eb700.PDF ─────────┬──────────────────────────────────────────────── 2024-04-25 00:00│中晟高科(002778):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中晟高科(002778):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3cfd1186-a05a-46b7-afa0-931e23054680.PDF ─────────┬──────────────────────────────────────────────── 2024-04-25 00:00│中晟高科(002778):2023年年度报告 ─────────┴──────────────────────────────────────────────── 中晟高科(002778):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cd2a3292-d414-4de4-8609-6c75171804ab.PDF ─────────┬──────────────────────────────────────────────── 2024-04-25 00:00│中晟高科(002778):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 2023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4,617,761.86 元,母公司净利 润-52,785,344.65元。 鉴于公司 2023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的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所述的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3年度业绩亏损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 并结合公司 2024年经营情况和现金流状况,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 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项 目建设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 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不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则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等因素综合分析后所确定,方案合理,与公司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同意公司 2023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815243db-e735-4dda-b4a1-0f0d3369d7d7.PDF ─────────┬──────────────────────────────────────────────── 2024-04-25 00:00│中晟高科(002778):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年4 月 14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 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会议董事 8 名,实际参与会议 董事 8名,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国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摘要》。 2、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蔡桂如先生、张雅先生、吴燕女士,第九届独立董 事侯浩杰先生、易永健先生、贺喜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予以听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 对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出具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已发表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并取得了全体委员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 实自查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银行授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授信及授权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 调整。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同意授权管理层 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银行授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 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 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所述的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3年度业绩亏损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 并结合公司 2024 年经营情况和现金流状况,提议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不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则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等因素综合分析后所确定,方案合理,与公司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同意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10、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侯浩杰先生、易永健先生、贺喜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 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11、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程国鹏、徐栋、单秀华、顾永华、高倩茜、侯浩杰、易永健、贺喜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8 票。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与该议案利益相关,因此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于 2024年 5月 17日(星期五)下午 14:30时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87fb9954-8e06-49ea-bbbd-4cfdbb8d658e.PDF ─────────┬──────────────────────────────────────────────── 2024-04-25 00:00│中晟高科(002778):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晟高科”)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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