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79 中坚科技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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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19 │中坚科技(002779):关于延期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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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17 │中坚科技(002779):关于公司增加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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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16 │中坚科技(00277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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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6:49 │中坚科技(002779):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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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6:31 │中坚科技(00277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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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6:30 │中坚科技(002779):关于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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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1 │中坚科技(002779):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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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0 │中坚科技(002779):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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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9 │中坚科技(00277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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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9 │中坚科技(00277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祝锡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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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19│中坚科技(002779):关于延期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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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东会延期后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4日
2、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15日
3、本次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关于公司增加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除会议延期及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浙江中
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3月 31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会审
议事项并未发生变更。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
026年 3月 3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15)。
2026年 4月 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吴明根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 2025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公司
增加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提案内容
上述临时提案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6 年 4月 1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
司增加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2)董事会对提案审查情况
股东吴明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200,9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2%,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在延期后
的股东会召开 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上述提案内容属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职权范围,
其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延期
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增加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统筹会议安排,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将原定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延期至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
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 2026年 4月 15日。
除会议延期及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
会审议事项并未发生变更。现将本次股东会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4月 24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月24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月 2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4月 15日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 1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6.00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选举陈素权先生担任公司 H股发行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市后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8.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公司增加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上述提案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
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2日、2026年 3月 31日、2026年 4月 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股东会提案 9属于
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会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公开披露。
独立董事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法: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另加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2
、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16日(星期四)- 2026年 4月 21日(星期二)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 155号 公司证券部联系人:蔡冠华
联系电话:0579-86878687
传真:0579-86872218
邮箱:zjkj@topsunpower.cc
4、会议费用: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
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edd53e5e-ab3f-47d9-8e4b-0c5d17e0f2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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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17│中坚科技(002779):关于公司增加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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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因发展经营需要,拟增加一处注册地址,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地址增加情况
增加前公司注册地址为:公司住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南大道10号,邮政编号:321300
增加后公司注册地址为:公司住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南大道10号、浙江省永康市东城松溪路 89号,邮政编号:321
300
本次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地址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上述公司拟增加
注册地址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
开发区名园南大道 10 号,邮政编号: 开发区名园南大道 10 号、浙江省永康市
321300 东城松溪路 89号,邮政编号:321300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关于本次公司增加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09356a14-4017-4b6c-abfd-07c7375205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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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16│中坚科技(00277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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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坚科技(00277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49217dbc-f8d9-4c37-b15b-636d28721e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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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6:49│中坚科技(002779):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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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会议为 2025年度股东会。
(二)原股东会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4月 22日 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6年 04月 22日 9:15—2026年 04月 22日 15:00
(三)原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15日
二、延期召开股东会原因
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吴明根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 2025 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地址暨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为统筹会议安排,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将原定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延期至 2026 年 4 月24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 2026年 4月 15日。
除会议时间变更外,股权登记日、会议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及登记方式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此次延期是为了更好地协
调公司内部工作安排,确保股东会的筹备工作更加完善。
公司对此次延期给股东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做好股东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三、延期后股东会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4月 24日 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6年 04月 24日 9:15—2026年 04月 22日 15:00
(二)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延期召开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4月 15日
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公司 2026年 3月 31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冠华
联系电话:0579-86878687
(二)会议费用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3c14ac3b-1b89-43fc-8a16-cd1893ed8c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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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6:31│中坚科技(00277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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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10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
鲍嘉龙、杨一理、祝锡萍、冯虎田、沈志峰以通讯方式与会。
会议由董事长吴明根先生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
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满足上海桦之坚的日常业务运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批准且公司提供第一笔借款之日起 12个月,借款利息按借款提供当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
PR)及实际借款占用天数计算,具体计算方式以借款合同为准。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4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拟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关联董事吴明根先生、赵爱娱女士、鲍嘉龙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d8387224-dbc4-4ea8-bfef-2fa965c70d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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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6:30│中坚科技(002779):关于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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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上海桦之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桦之坚”)提
供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且公司提供第一笔
贷款之日起 12个月,借款利息按借款提供当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及实际借款占用天数
计算,具体计算方式以借款合同为准。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
董事过半数同意,关联董事吴明根先生、赵爱娱女士、鲍嘉龙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
的经营管理,确保财务资助资金安全。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为满足上海桦之坚的日常业务运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5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为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批准且公司提供第一笔借款之日起 12个月,借款利息按借款提供当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
率(LPR)及实际借款占用天数计算,具体计算方式以借款合同为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
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
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年 4月 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议案》,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控股子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明根先生、赵爱娱女士、鲍嘉龙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桦之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明根
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万元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 33号 8幢 1层 4752室
成立时间:2025年 8月 1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科
技中介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机
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供应链管理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
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上海桦之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9.50%
鲍嘉龙 33.83%
龙戬(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67%
合计 100.00%
3、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以下数据未经审计,单位:元)
4、资信情况
项目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数据
资产总额 37,894,465.89
负债总额 18,935,339.09
所有者权益 18,959,126.80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29,737,748.11
经查询,上海桦之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鲍嘉龙先生,1986年 10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上海忠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忠济食品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抱家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雷夏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
海桦之坚总经理。
龙戬(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龙戬”)是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宝氪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浙江
宝氪”)(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董事长吴明根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上海龙戬出
资总额为人民币 400万元,其中浙江宝氪出资人民币 1万元;吴明根先生出资人民币 399万元。
经查询,鲍嘉龙先生和上海龙戬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经综合考虑,本次资助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单方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未要求其他股东按同等比例出资或担保。由于上海桦之坚为
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在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
管理和风险控制,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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