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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80(三夫户外)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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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780 三夫户外 更新日期:2026-09-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9-08 18:15 │三夫户外(002780):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 ├─────────┼──────────────────────────────────────────────┤ │2026-08-28 21:14 │三夫户外(002780):2026年半年度报告 │ ├─────────┼──────────────────────────────────────────────┤ │2026-08-28 21:14 │三夫户外(002780):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8-28 21:13 │三夫户外(002780):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8-28 21:12 │三夫户外(002780):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 │2026-08-28 21:12 │三夫户外(00278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8-28 21:10 │三夫户外(00278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 │核查意见 │ ├─────────┼──────────────────────────────────────────────┤ │2026-08-28 21:10 │三夫户外(00278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广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 │核查意见 │ ├─────────┼──────────────────────────────────────────────┤ │2026-08-28 21:10 │三夫户外(002780):关于担保进展暨对外反担保的公告 │ ├─────────┼──────────────────────────────────────────────┤ │2026-08-28 21:10 │三夫户外(00278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 │公告 │ └─────────┴──────────────────────────────────────────────┘ ─────────┬──────────────────────────────────────────────── 2026-09-08 18:15│三夫户外(002780):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2026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需求时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为 10,500 万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 度的调剂。担保情况如下表: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比例 被担保方最 审议批准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关联 近一期资产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担保 负债率 (万元) 期净资产比例 公司或 公司合并报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70%以上 9,000 3.80% 否 江苏三 表范围内下 内下属子公司 夫供应 属子公司 链管理 服务有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70%以下 1,500 否 限公司 内下属子公司 上述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苏三夫运动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宿迁宿豫支行借款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近一 已审议通过 担保 可用担保 是否关 股比例 期资产负债率 的担保额度 额度 余额 联担保 公司 江苏三夫运动 100% 70%以上 9,000 500 5,720 否 科技有限公司 三、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三夫运动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11MA27JFEU6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宿迁电商物流园 2号仓 法定代表人:孙雷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2 年 8月 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办公 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五金 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专业设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076,969.59 29,271,348.00 负债总额 22,316,250.57 24,648,701.05 净资产 6,760,719.02 4,622,646.95 主要财务指标 2026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425,633.63 16,510,276.25 净利润 2,138,072.07 155,833.01 3.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范围:借款人向借款银行申请的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 (3) 担保金额及期限:500万元;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3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70%;公司已批准的 对合并报表外的其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发 生担保余额7,280.0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585.44万元。 除此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及其他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 备查文件 1.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098dd188-7b28-41c1-a876-4c7554f1fa68.PDF ─────────┬──────────────────────────────────────────────── 2026-08-28 21:14│三夫户外(002780):2026年半年度报告 ─────────┴──────────────────────────────────────────────── 三夫户外(002780):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66269de4-977c-469d-a20f-dd5cb51e7c76.pdf ─────────┬──────────────────────────────────────────────── 2026-08-28 21:14│三夫户外(002780):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三夫户外(002780):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0071f36e-8ae8-47ee-9cb3-a4819ea4b8b0.PDF ─────────┬──────────────────────────────────────────────── 2026-08-28 21:13│三夫户外(002780):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三夫户外(002780):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80045d77-a0ae-4450-abc2-18be5cd24507.PDF ─────────┬──────────────────────────────────────────────── 2026-08-28 21:12│三夫户外(002780):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一、 审议程序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公司已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制定并实施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 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 分配基准:2026 年半年度 2. 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2026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6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3,204,641.29 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3,781,776.98 元。截至 2026 年 6月30 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86,182,660.72 元,母公司可供 分配利润为49,448,374.40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相关规定,公司 2026 年中期可供分配利润为 49,448,374.40 元。 公司以 2026 年 6月 30 日的总股本 165,361,7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红利 3,307,234.26 元(含税),占 2026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22%。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股东的合 理回报,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持续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 现金流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十次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4fc835ef-dd8b-4955-a496-43e95f754d86.PDF ─────────┬──────────────────────────────────────────────── 2026-08-28 21:12│三夫户外(00278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三夫户外(00278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f0e17673-20f5-44ed-80d1-5e9957ed2008.PDF ─────────┬──────────────────────────────────────────────── 2026-08-28 21:10│三夫户外(00278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 │意见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夫户外” 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年 8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3,000万元,授 信期限一年,年化利率为不超过 2.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及其配偶就前述授信事项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授权总经理张恒先生代表公司 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及文件。协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 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张恒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担 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恒,中国国籍,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张恒直接持有公司 40,450,47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46%,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张恒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范围:借款人向借款银行申请的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 3、担保金额及期限:3,000万元;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4、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无偿为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体现了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2026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已获批准的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之间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4,200.00万元,实际已发生 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5,860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六、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担保事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降低 资金使用成本,保持财务状况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 宁波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 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05c22b2d-0598-49c9-834c-672e8a7bb637.PDF ─────────┬──────────────────────────────────────────────── 2026-08-28 21:10│三夫户外(00278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广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 │意见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夫户外” 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广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年 8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广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日坛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北 京日坛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4,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年化利率为不高于同期 LPR利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 生及其配偶就前述授信事项向广发银行北京日坛支行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 提供反担保。公司授权总经理张恒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及文件。协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 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 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张恒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担 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恒,中国国籍,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张恒直接持有公司 40,450,47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46%,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张恒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范围:借款人向借款银行申请的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 3、担保金额及期限:4,000万元;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无偿为公司向广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体现了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2026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已获批准的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之间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4,200.00万元,实际已发生 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5,860.00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六、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担保事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广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广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降低 资金使用成本,保持财务状况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 广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 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广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0936b2ef-d606-4cdd-8ec3-a406166f0234.PDF ─────────┬──────────────────────────────────────────────── 2026-08-28 21:10│三夫户外(002780):关于担保进展暨对外反担保的公告 ─────────┴────────────────────────────────────────────────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2026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需求时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为 10,500 万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 度的调剂。担保情况如下表: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比例 被担保方最 审议批准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关联 近一期资产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担保 负债率 (万元) 期净资产比例 公司或 公司合并报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70%以上 9,000 3.80% 否 江苏三 表范围内下 内下属子公司 夫供应 属子公司 链管理 服务有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70%以下 1,500 否 限公司 内下属子公司 上述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二、 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三夫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向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因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夫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三夫”)经营发展需要 ,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申请授信1,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海市中小微企业 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为上述授信金额中85%的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向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 金管理中心提供反担保850万元。最终授信额度及协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近一 已审议通过 担保 可用担保 是否关 股比例 期资产负债率 的担保额度 额度 余额 联担保 公司 上海三夫 100% 70%以下 1,500 1,000 500 否 三、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三夫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772898375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 859 号 1、2、3楼 法定代表人:张恒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5 年 3月 28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户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针纺织品、办公用品、日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日用百货 、五金产品、风动和电动工具、日用口罩(非医用)、服装服饰、鞋帽、箱包的销售,体育赛事策划,组织体育表演活动,组织文化艺 术交流活动,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专业设计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0,162,471.94 73,288,308.61 负债总额 44,894,264.53 47,275,142.19 净资产 25,268,207.41 26,013,166.42 主要财务指标 2026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557,751.68 43,182,578.24 净利润 -744,959.01 665,108.75 3.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范围:借款人向借款银行申请的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 (3) 担保金额及期限:1,000万元;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4) 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由 公司与银行共同协议确定。(二)反担保对象 1. 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 1056 号 16层 负责人:陈炯 注册资本:50 万元人民币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的运营管理,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协调处理基金理事会日常事务 等职责。 与公司关系:无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亿元 项 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5.60 总负债 23.20 资产净额 222.40 3. 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反担保范围:以公司向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反担保函》为准。 (3) 反担保金额及期限:850 万元,担保期限以公司向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 反担保函》为准。(4) 目前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反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由公司与融资担保中心共同协议确定。 四、 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三夫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全资 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增强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有利于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保持财务状况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三夫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事项 。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反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要,符 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反担保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上述反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7,1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21.71%;公司已批准的对 合并报表外的其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1.0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发生担 保余额7,280.0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585.44万元。 除此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及其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bcc2ef19-f633-4f15-a678-bfc76c103456.PDF ─────────┬──────────────────────────────────────────────── 2026-08-28 21:10│三夫户外(00278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3,000 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年化利率为不超过 2.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 先生及其配偶就前述授信事项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 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授权总经理张恒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及文件。协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 的相关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 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张恒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担 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恒,中国国籍,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0,450,475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46%,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张恒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范围:借款人向借款银行申请的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3、 担保金额及期限:3,000 万元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4、 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四、 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无偿为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体现了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降低资金使 用成本,保持财务状况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宁波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 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7,1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21.71%;公司已批准的对 合并报表外的其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1.0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发生担 保余额7,280.0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585.44万元。 除此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及其他涉及诉讼的担保。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 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已获批准的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之间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4,200.00万元,实际已发生各类关联 交易的总金额为5,860.00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九、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十次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7e633724-6469-45f1-8d8d-41ce603573d6.PDF ─────────┬──────────────────────────────────────────────── 2026-08-28 21:10│三夫户外(00278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三夫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因江苏三夫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苏三夫供应链”)日常经营需要,江苏三夫供应链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1 ,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年化利率不超过 2.80%。公司就前述授信事项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三夫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11MA25RKQA40 3、 住所:宿迁市宿豫区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物流园 2号仓二楼 4、 法定代表人:孙雷 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 注册资本:2,000万元 7、 成立日期:2021年 4月 21日 8、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服 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 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鞋和皮革修理;缝纫修补服务;箱包修理服务;日用产 品修理;纸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1、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8,012,577.51 24,453,729.22 负债总额 22,893,171.00 20,358,108.41 净资产 15,119,406.51 4,095,620.81 主要财务指标 2026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893,920.73 32,770,553.54 净利润 1,543,978.15 6,307,142.77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范围:借款人向借款银行申请的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3、 担保金额及期限:1,000万元 ;期限为三年。 4、 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由公司与银行共同协议确定。 四、 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三夫供应链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保持财 务状况稳定。江苏三夫供应链经营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因此,同 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三夫供应链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7,1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 21.71%;公司已批准的 对合并报表外的其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8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 1.0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发 生担保余额7,280.00 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585.44 万元。 除此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及其他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b78de6a9-3486-49cc-8a0d-3c914a0e4e7c.PDF ─────────┬──────────────────────────────────────────────── 2026-08-28 21:10│三夫户外(00278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广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三夫户外(00278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广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d463439d-6e23-47e9-8ca5-eb95f2cc93aa.PDF ─────────┬──────────────────────────────────────────────── 2026-08-28 21:10│三夫户外(00278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 三夫户外(00278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910dbe55-31ba-4983-ae21-0c2f5f47857c.PDF ─────────┬──────────────────────────────────────────────── 2026-08-26 17:30│三夫户外(002780):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2026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需求时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为 10,500 万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 度的调剂。担保情况如下表: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比例 被担保方最 审议批准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关联 近一期资产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担保 负债率 (万元) 期净资产比例 公司或 公司合并报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70%以上 9,000 3.80% 否 江苏三 表范围内下 内下属子公司 夫供应 属子公司 链管理 服务有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70%以下 1,500 否 限公司 内下属子公司 上述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苏三夫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向江苏民丰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江苏三夫户外产业 发展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借款98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最高 额保证合同》,为江苏三夫户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申请授信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近一 已审议通过 担保 可用担 是否关 股比例 期资产负债率 的担保额度 额度 保余额 联担保 公司 江苏三夫户外用品 100% 70%以上 9,000 800 6,220 否 有限公司 江苏三夫户外产业 1,980 发展有限公司 三、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一)江苏三夫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三夫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11MA20JHX78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物流园 2号仓二楼 法定代表人:孙雷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9 年 12月 5日 经营范围:户外用品的设计、生产、加工、销售;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办公用品、五金交电、日用品 、预包装食品、图书、期刊销售(含网上销售);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提供劳务服务;服装 加工、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营业性演出除外);组织体育活动;会议会展服务;运动会组织、策划;国内旅游及入境旅游 、出境旅游服务;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票务代理;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仓储服务(除危化品)。医用口罩生产;第二类医 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 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 医疗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 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 :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7,140,938.96 189,828,720.49 负债总额 139,798,193.48 176,006,165.66 净资产 37,342,745.48 13,822,554.83 主要财务指标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39,913,681.75 195,668,026.99 净利润 -2,479,809.35 -498,855.71 3.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范围:借款人向借款银行申请的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 (3) 担保金额及期限:1,000万元;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二)江苏三夫户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三夫户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11MA21KUTC5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电商物流园 3号楼 201 室 法定代表人:孙雷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0 年 5月 2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户外用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 批的项目);医用口罩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摄影扩印服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 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4,026,727.99 172,467,385.82 负债总额 143,090,480.30 151,182,277.03 净资产 20,936,247.69 21,285,108.79 主要财务指标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48,541,490.78 182,774,547.10 净利润 -348,861.10 6,038,727.29 3.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范围:借款人向借款银行申请的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 (3) 担保金额及期限:1,980万元;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5,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19.37%;公司已批准的对 合并报表外的其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0.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发生担保 余额7,280.0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585.44万元。 除此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及其他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 备查文件 1. 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9853efdc-313f-4eb2-8659-a1f8c3ad6353.PDF ─────────┬──────────────────────────────────────────────── 2026-08-20 00:00│三夫户外(002780):关于全资子公司与Odlo International AG签署独家代理协议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飞蛙商贸有限公司近期与 Odlo International AG 签署 了《独家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Odlo International AG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品牌简介 Odlo 品牌由挪威越野滑雪冠军 Odd Roar Lofter?d 于 1946 年在挪威创立。1986 年,品牌总部迁至瑞士 Hünenberg,将“挪 威的极端环境基因”与“瑞士精密纺织工艺”合二为一。1987 年 Odlo 品牌正式提出 Athletic Clothing System 三层穿衣系统, 至今仍是全球户外运动者的核心穿衣法则。2008年Odlo加入公平成衣基金会(Fair Wear),并连续获评该基金会最高等级 Leader 评级。Odlo 以领先的贴身层技术为内核,为每一位“再度唤醒的运动魂”提供从皮肤到山野的完整轻尚户外功能系统。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Odlo International AG(以下简称“甲方”或“委托方”)乙方:上海飞蛙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代理 方”) (一)合作内容 1. 本独家代理协议(下称“本协议”)约定:委托方授予代理方在约定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权。 2. 代理方可自主选择合作客户;须在中国境内搭建完整销售网络,尽最大努力实现 ODLO 产品销量最大化、完善分销体系并提 供优质售后服务。 3. 代理方未经委托方书面事先批准,不得自行搭建、运营任何含 ODLO 标识的网站或域名电商销售渠道。独家代理权覆盖委托 方自身、或其指定第三方生产、销售、推广的所有以“ODLO”为品牌的产品。 4. 代理方不得代理与 ODLO 产品品类构成直接竞争关系的商品(以协议约定为准)。若违反本条,委托方有权依据相关条款单 方终止本协议。代理方须配备满足市场标准的内外部销售团队(含专职 ODLO 品牌市场经理)。 5. 凡与 ODLO 产品、ODLO 品牌相关的商标、注册外观设计,以及互联网、邮件、电商等电子媒介使用的全部知识产权(统称“ ODLO 知识产权”),所有权完全归属于委托方。代理方无法取得任何 ODLO 知识产权权属。违反本条约定,委托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 6. 仅当委托方存在重大过失、主观故意,未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时,才对代理方承担赔偿责任;委托方雇员、第三方辅助人员 行为造成的损失,委托方不承担责任。除此之外,委托方不承担任何其他与本协议相关的赔偿责任。 7. 本协议若正常到期终止,委托方须按照本协议条款完成代理方已下达、未交付全部订单履约。 8. 无论正常终止或因违约提前终止,自终止生效日起,代理方享有 6个月清货期,可继续分销现有 ODLO 库存产品。 9. 除本协议明文约定情形外,任何一方无权向另一方主张补偿、赔偿、和解款项;尤其明确排除客户资源、渠道商誉损失类赔 偿请求。 (二)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 2026 年 8月 10 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至 2031 年 12 月 31 日。双方需在2031 年年末前 6个月复盘品牌在华运营 情况和制定未来运营计划,无异议后合同延续 5年。除本协议明确约定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在到期前单方终止协议;所有终止通知必 须采用书面形式。 (三)保密义务 本协议存续期间,代理方不得自行或通过第三方泄露、发布委托方全部保密信息;仅为维护委托方合法利益之必要,方可使用保 密信息。同理,委托方不得泄露、发布代理方保密信息,仅为维护代理方利益所需时方可使用。 (四)仲裁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纠纷、争议、索赔(包含本协议成立、效力、解释、履行、违约、终止相关争议),均提交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依据提交仲裁通知时生效的《HKIAC 机构仲裁规则》作出终局裁决。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飞蛙商贸有限公司取得 ODLO 品牌国内独家代理权。本次合作符合公司“自有品牌+独家代理品牌”的品牌 运营战略布局,有助于丰富现有品牌结构,形成定位互补的差异化产品矩阵,并拓展批发、零售、线上等多元销售渠道,覆盖多层次 消费需求。独家代理带来的排他性经营优势,可与现有业务形成协同,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和销售盈利能力。 五、备查文件 1. 《独家代理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512fe50b-d8a0-439b-aff8-79ee9fa57c5e.PDF ─────────┬──────────────────────────────────────────────── 2026-08-17 18:10│三夫户外(002780):关于公司担保事项进展暨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 一、 担保基本情况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月 28 日、2024年 5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咸宁悉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海悉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悉乐”)因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咸宁悉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悉乐”,上 海悉乐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与湖北省梓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梓泽产业”)签订项目运营合作协议,梓泽产业作 为咸宁“松鼠部落”森林假日公园二期建设投资方,三方约定自 2024 年开始至 2028 年的五年内,咸宁悉乐每年于 12月 31 日前 向梓泽产业支付咸宁“松鼠部落”森林假日公园二期投资款的固定投资回报额146.36 万元,五年合计 731.8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咸宁悉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悉乐、咸宁悉乐于 2025 年 9 月收到梓泽产业发送的《解除<“松鼠部落”森林假日公园项目运营合作协议>暨收回“松鼠 部落”森林假日公园经营管理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梓泽产业要求解除三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并收回合作项目经营管 理权。上海悉乐、咸宁悉乐于 2025 年 11 月就《通知》相关内容向梓泽产业发送《回函》,同意解除合作协议,协议自解除之日起 效力终止。 就上述固定投资回报部分,咸宁悉乐已向梓泽产业支付 2024 年度固定投资回报。因上述三方合作协议的解除事项,咸宁悉乐未 支付 2025 年相关固定投资回报,公司未履行相关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披露的《关于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梓泽产业民事起诉状,相关内容如下:原告:湖北省梓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被告一:咸宁悉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被告二:上海悉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三: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 请求确认梓泽产业与咸宁悉乐签订的《“松鼠部落”森林假日公园项目运营合作协议》已于 2025 年 9月 24 日解除;判令 咸宁悉乐立即向梓泽产业支付固定租金本金 1,000,639.69元、前期固定投资回报本金 5,854,417 元及至清偿之日止的逾期支付利息 ;判令咸宁悉乐向梓泽产业赔偿因其自2024年 12月15日起未按合同约定将项目收入进入梓泽产业账户造成的损失暂计 10,000 元, 实际以营收情况核算为准;判令咸宁悉乐立即腾退“松鼠部落”森林假日公园项目,并将项目全部资产完好交付梓泽产业; 2. 请求判令上海悉乐对咸宁悉乐前述支付本金及利息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就其未按约定办理咸宁悉乐股权质押登记的行 为向梓泽产业承担违约责任; 3. 请求判令公司对咸宁悉乐欠付的 5,854,417 元固定投资回报本金及对应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 请求判令案件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律师费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三、 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鄂 1202 民初 4932 号《民事裁定书》,就上述诉讼及财产保全事项,法 院裁定冻结公司部分银行账户。 币种:人民币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性质 冻结金额(元) 兴业银行北京积水潭支行 3212**********1492 一般户 4,850,081.03 广发银行北京日坛支行 9550***********0122 一般户 1,030,207.65 中国银行北京第五广场支行 31********95 一般户 19,711.32 合 计 5,900,000.00 四、 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此次被冻结银行账户数量为 3 个,被冻结银行账户金额为 590 万元,中国银行北京第五广场支行只是部分资金被冻结,尚 未冻结资金可以正常使用。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均不属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未对公司的资金周转和日常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不 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所述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和重视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 民事起诉状 2. 民事裁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b43d2151-ad27-4361-8236-1f1e6251edac.PDF ─────────┬──────────────────────────────────────────────── 2026-07-27 17:17│三夫户外(00278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一、 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解除质押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张恒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再 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第一大股东及其一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致行动人 (%) (%) 张恒 是 3,250,000 8.03 1.97 2025年10 2026 年 07 华西证券股份 月 23 日 月 27日 有限公司 合计 —— 3,250,000 8.03 1.97 —— —— —— 2.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数量(股) 所持 司总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股份 股本 售股 充质 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押 (%) (%) 张恒 是 3,000,000 7.42 1.81 否 否 2026 年 质权人办理解 华安证券股 个人资金 07 月 23 除质押登记手 份有限公司 需求 4,500,000 11.12 2.72 日 续之日止 置换原有 质押融资 合计 - 7,500,000 18.54 4.54 —— —— —— —— —— —— 3.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前 后 所持 司总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股份 股本 股份限 押股份 份 押股份 数 数 比例 比例 售数量 比例(% 限售数量 比例(% 量(股) 量(股) (%) (%) (股) ) (股) ) 张恒 40,450,47 24.46 14,502,00 18,752,00 46.36 11.34 0 0.00 7,774,227 35.83 5 0 0 合计 40,450,47 24.46 14,502,00 18,752,00 46.36 11.34 0 0.00 7,774,227 35.83 5 0 0 二、 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 控制权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严 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 其他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f2bff1e5-aff6-4f45-8114-29bb1a9e4dbd.PDF ─────────┬──────────────────────────────────────────────── 2026-07-14 19:08│三夫户外(00278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 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4,000 万元–6,000 万元 盈利:1,681.93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37.82%-256.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3,500 万元–5,250 万元 盈利:1,535.64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27.92%-241.88%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2419 元/股–0.3628 元/股 盈利:0.1067 元/股 二、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聚焦“自有品牌+全国独家代理品牌”发展战略,产品研发、品牌营销持续发力,线下、电商、直播、批发等渠道同步发展 ,持续取得显著成效,其中重点发展的运动黑科技品牌 X-BIONIC 营业收入同比快速增长,独家代理的 CRISPI、HOUDINI,江苏三夫 所代理的 LA SPORTIVA、DANNER 等品牌及隐者山之道均取得了良好的销售业绩,公司营收和盈利能力持续显著增强,净利润同比呈 现较大幅度增长。 四、 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e1c28f2c-fc3f-4e09-a6d2-7b1a2c61b3cd.PDF ─────────┬──────────────────────────────────────────────── 2026-07-10 00:00│三夫户外(00278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6 年 7月 9日下午 14:30 在北京市昌平区陈家营西路 3号院 23 号楼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的公司 202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 “中国法律法规”)及《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以下简称“程序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以及根据上述决议内容刊登的公告、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同时听取了公司及相关人员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列席了本次 股东会。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或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仅就本次股东会的程序事宜所 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 本次股东会必需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之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谨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并于2026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通知载明了股东会届次、股东会的 召集人、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时间、会议的召开方式、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提案编 码、会议登记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并说明了公司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 必是公司的股东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共审议1项议案,为《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议案的主要内容已于2026年6月24日公告。 经验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于公告载明的地点和日期如期召开,其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表(包括股东及/或股东授权代表,以下同)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共 4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 43,671,3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4096%。 经验证,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的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8名,代表公司股份数 6,149,4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188%。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 100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 6,149,6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189%。 3、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除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现场投票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代表审议了本次股东会的全部议案并进行了表决。 2、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方式,其中,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月 9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9 日 9:15至 15:00 内的任意时间。 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和表决结果等情况。 3、表决结果 现场表决参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全部议案经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代表的有效投票表决通过,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565,7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80%;反对 248,9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998%;弃权 6,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894,5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519%;反对 248,99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89%;弃权 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2%。根据有关股东代表及本 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表决票的计票/监票结果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上述议 案均获得有效通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上述议案获得通过的有表决权数量的要求。 经验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二份由本所提交公司,一份由本所留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82b4ba8a-be70-4b4f-a6e0-23b56c4f7b0d.PDF ─────────┬──────────────────────────────────────────────── 2026-07-10 00:00│三夫户外(00278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9日(星期四)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月 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9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 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9日上午0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陈家营西路3号院23号楼公司三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恒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02人,代表股份 49,820,81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0.1284%。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人,代表股份 43,671,3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409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98 人,代表股份6,149,4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7188%;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00 人,代表股份 6,149,6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7189%;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565,7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80%;反对 248,9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998%;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5,894,5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519%;反对 248,99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89%;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99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王鹏律师和马宏继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98a47470-8cca-4aec-b7b8-5f3e55b2a5e9.PDF ─────────┬──────────────────────────────────────────────── 2026-07-03 16:07│三夫户外(00278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及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801449000U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马甸南村4号楼-5号(德胜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恒 注册资本:16536.1713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6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户外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 鞋帽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具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劳动 保护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票务代理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 售;服装制造;物业管理;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d07f794c-3ae1-47ab-8190-2496136dbda7.PDF ─────────┬──────────────────────────────────────────────── 2026-06-23 17:06│三夫户外(00278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6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恒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全体董事均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恒回避表决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保持财务状况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内容详 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中信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恒回避表决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 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保持财务状况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内容详 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等,下同)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预计2026 年拟在原来预计的基础上合计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7万元人民币,增加后的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3,523万元人民 币。该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新 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7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三、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13d2febc-d0fe-4aa7-8022-ae7d25db50a7.PDF ─────────┬──────────────────────────────────────────────── 2026-06-23 17:05│三夫户外(00278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 │意见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夫户外” 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1,200万元,授 信期限壹年,年化利率为不高于 2.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及其配偶就前述授信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授权总经理张恒先生代表公司 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及文件。协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 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张恒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担 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恒,中国国籍,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张恒直接持有公司 40,450,47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46%,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张恒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范围:借款人向借款银行申请的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 3、担保金额及期限:1,200万元;自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无偿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体现了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2026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已获批准的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之间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7,200.00 万元,实际已发生 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660.00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六、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降低 资金使用成本,保持财务状况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 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 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b327889d-2c89-4b1a-bb1b-4205c578d534.PDF ─────────┬──────────────────────────────────────────────── 2026-06-23 17:05│三夫户外(00278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 │意见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夫户外” 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纸坊支行申请授信额度 3,000 万元,授信期限壹年,年化利率为不高于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及其配偶就前述授信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白纸坊支行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授权总经理张恒 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及文件。协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 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张恒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担 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恒,中国国籍,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张恒直接持有公司 40,450,47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46%,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张恒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范围:借款人向借款银行申请的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 3、担保金额及期限:3,000万元;自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无偿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体现了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2026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已获批准的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之间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7,200.00 万元,实际已发生 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660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六、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降低 资金使用成本,保持财务状况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 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 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16aac3ff-a4a5-4f13-b8e1-fcaccde53af1.PDF ─────────┬──────────────────────────────────────────────── 2026-06-23 17:05│三夫户外(002780):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夫户外” 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新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 司及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等,下同)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预计 2026 年拟与克拉特慕森(北京) 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拉特慕森”)开展货品采购和提供供应链及技术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 3,516万元,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6年 6月 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结合公司及 子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拟在原来预计的基础上合计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 7万元,增加后的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 额为不超过 3,523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 2026 年度预 上年发生 调整原因 原则 计发生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 克拉特慕 销售产品、商品 参考市场价格 7.00 - 业务发展 产品、商品 森 协商确定 需要 二、关联方情况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克拉特慕森(北京)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戚夏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4)注册资本:2,500万元 (5)主营业务:销售户外运动用品;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比赛);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户外运动用品的 设计;技术开发、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转让、服务;货物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 1号辽宁饭店 220室(德胜园区) (7)成立日期:2010年 6月 12日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25,577.35 净资产 16,785.65 营业收入 10,446.52 净利润 2,777.39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克拉特慕森为公司参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从上述关联方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人克拉特慕森销售产品、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 的情况下确定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克拉特慕森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所需,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的、正常合理的 商业行为,有利于促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参照市场价格,遵循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 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等,下同)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预计 2026年拟在原来预计的基础上合计增 加日常性关联交易 7万元,增加后的 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 3,523万元。该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 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新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新增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预计涉及的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而发生,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 构对公司上述新增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93e4fc13-ad23-4584-8aba-e858f2ac1564.PDF ─────────┬──────────────────────────────────────────────── 2026-06-23 17:05│三夫户外(002780):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2026年 1月 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等,下同)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预计 2026 年拟与克拉特慕森(北京)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 拉特慕森”)开展货品采购和提供供应链及技术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 3,516 万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3)。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结 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拟在原来预计的基础上合计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 7万元,增加后的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 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 3,523 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的调整情况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新增金额 上年发生金 调整原因 别 内容 价原则 (万元) 额(万元) 向关联人销 克拉特慕森(北京) 销售产品、 参考市场价 7.00 0.00 业务发展 售产品、商品 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商品 格协商确定 需要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基本情况 1. 关联方名称:克拉特慕森(北京)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戚夏 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4. 注册资本:2,500 万元 5. 主营业务:销售户外运动用品;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比赛);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户外运动用品的设 计;技术开发、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转让、服务;货物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 1号辽宁饭店 220 室(德胜园区) 7. 成立日期:2010 年 6月 12日 8.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255,773,526.71 净资产 167,856,455.46 营业收入 104,465,235.07 净利润 27,773,922.81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克拉特慕森为公司参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三) 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从上述关联方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人克拉特慕森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供应链及技术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 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克拉特慕森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所需,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的、正常合理的 商业行为,有利于促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参照市场价格,遵循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新增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预计涉及的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而发生,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 构对公司上述新增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df3a6650-6be1-4db7-888a-3face145d0d3.PDF ─────────┬──────────────────────────────────────────────── 2026-06-23 17:05│三夫户外(00278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1,200 万元,授信期限壹年,年化利率为不高于 2.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及 其配偶就前述授信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 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授权总经理张恒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及文件。协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 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 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张恒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担 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恒,中国国籍,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0,450,475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46%,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张恒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范围:借款人向借款银行申请的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3、 担保金额及期限:1,200 万元 ;自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 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无偿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体现了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降低资金使 用成本,保持财务状况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中信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 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3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13.10%;公司已批准的对 合并报表外的其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1.0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发生担保余 额5,5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已获批准的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之间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7,200.00万元,实际已发生各类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为2,660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九、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78aa7682-ee44-4835-b7f4-ab6e354f3e2a.PDF ─────────┬──────────────────────────────────────────────── 2026-06-23 17:05│三夫户外(00278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纸坊支行申请授信额度 3,000 万元,授信期限壹年,年化利率为不高于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 生及其配偶就前述授信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纸坊支行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授权总经理张恒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及文件。协议具体内容以最终 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 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张恒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担 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恒,中国国籍,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0,450,475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46%,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张恒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范围:借款人向借款银行申请的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3、 担保金额及期限:3,000 万元 ;自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 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无偿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体现了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降低资金使 用成本,保持财务状况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 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3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13.10%;公司已批准的对 合并报表外的其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1.0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发生担保余 额5,5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已获批准的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之间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7,200.00万元,实际已发生各类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为2,660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九、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11956c80-2364-4e3c-a657-22db3ee330b9.PDF ─────────┬──────────────────────────────────────────────── 2026-06-23 17:04│三夫户外(00278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9日(星期四)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9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月 2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2026 年 7 月 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2)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陈家营西路 3号院 23 号楼公司三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1.00 《关于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3. 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6 年 7 月 3 日(星期五)上午 09:30-11:30;下午 13:30-16:0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 2、 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陈家营西路 3号院 23 号楼三夫户外三层证券部 3、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 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须在 2026 年 7月 3日 (星期五)16:00 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北京市昌平区陈家营西路 3号院 23 号楼三夫户外三层证券部 ,邮编:100192(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 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牛晓敏 电话:010-87409280 电子邮箱:sanfoirm@sanfo.com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陈家营西路 3号院 23 号楼 三夫户外三层证券部5、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六、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 1)、授权委托书(附件 2)的格式附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0e93b6dc-b56d-4649-aee8-7248d72a833c.PDF ─────────┬──────────────────────────────────────────────── 2026-05-26 19:02│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 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165,361,7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如在 2025 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出 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5,361,7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3日。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五、 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6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六、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牛晓敏 咨询电话:010-87409280 咨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陈家营西路 3号院 23 号楼 七、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0cc228cb-6cc8-4dab-91d7-c6da6c4b8c4f.PDF ─────────┬──────────────────────────────────────────────── 2026-05-20 00:00│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9 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9 日上午0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陈家营西路3号院23号楼公司三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恒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90人,代表股份 47,205,23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8.5467%。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人,代表股份 40,450,4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461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89 人,代表股份6,754,76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0848%;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9人,代表股份 6,754,76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0848%;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142,6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4%;反对 61,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303%;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692,1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32%;反对 61,5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05%;弃权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63%。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155,0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7%;反对 4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040%;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704,5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68%;反对 49,1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69%;弃权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63%。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 47,142,7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6%;反对 61,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3%;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692,2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47%;反对 61,5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05%;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48%。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136,6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8%;反对 67,4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429%;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686,2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51%;反对 67,452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86%;弃权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63%。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137,9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4%;反对 61,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303%;弃权 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687,4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37%;反对 61,5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05%;弃权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859%。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155,0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7%;反对 4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040%;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704,5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68%;反对 49,1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69%;弃权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6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 47,155,0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7%;反对 4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2%;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704,5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68%;反对 49,2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84%;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48%。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联股东张恒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6,624,8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761%;反对128,9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9091%;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624,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761%;反对 128,95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91%;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48%。 9、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张恒回避表决总表决情况:同意 6,634,9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57%;反对118,8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95%;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634,9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57%;反对 118,85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95%;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4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任竞怡律师和马宏继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 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1f4b9848-baea-4ad0-ae50-a875c26db30c.PDF ─────────┬──────────────────────────────────────────────── 2026-05-20 00:00│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587bed9-b165-4d61-b070-70c432f66977.PDF ─────────┬──────────────────────────────────────────────── 2026-04-28 22:22│三夫户外(00278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 一、 审议程序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 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 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3,351,191.65 元,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48,262,422.5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9,795,508.45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275,819.94 元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251,968.85 元,母公司 2025 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1,267,719.66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相关规定 ,公司 2025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1,267,719.66 元。 公司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5,361,7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 8,268,085.65 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5.50%。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 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8,268,085.65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3,351,191.65 -21,494,108.54 36,533,966.9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8,262,422.5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1,267,719.66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8,268,085.6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2,797,016.6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8,268,085.65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 □是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本预案上述指标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 公司处于业务发展的重要时期,品牌运营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以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健运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确保公 司具备充足的流动资金以支持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行业特点、经营战略目标、业绩水平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后制定 的,有助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提升公司内在价值,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也更有利于股东长期投资回报。 2.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发展,加大品牌运营投入,为公司中长期战略的顺利实施和持续稳健发展提供 资金支持,同时保障公司未来分红能力,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 3. 公司不断健全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信箱、互动易等多种渠道,为中小股东表达关于现金分红政策 的意见和诉求提供便利。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届时公司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4.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将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秉承为 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深耕户外产品主业,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四、 2026 年中期分红授权 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全权 处理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事宜,包括是否实施分红、制定和实施具体分红方案等。 (一)在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的需求,同时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进行 2026 年度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将以当期总股本为基数,中期分红金额 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全权处理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事 宜,包括是否实施分红、制定和实施具体分红方案等,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期分红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 备查文件 1、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八次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9a96925-6365-434d-a50f-f442aec10847.PDF ─────────┬──────────────────────────────────────────────── 2026-04-28 22:21│三夫户外(00278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三夫户外(00278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ba15a10-2747-4439-a924-bf87fbd9b612.PDF ─────────┬──────────────────────────────────────────────── 2026-04-28 22:20│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ce84357-4c0e-403c-a43a-d9920a4bbf8c.PDF ─────────┬──────────────────────────────────────────────── 2026-04-28 22:20│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夫户外” 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三夫户外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510 号文《关于同意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774,227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为 9.39元/股,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999,991.53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3,586,484.32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9,413,507.21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25年 11月 24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 字【2025】251Z0012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的金额为 7,074.71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入),其中:(1)以前年度使用募 集资金的金额为 0元;(2)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7,074.71万元。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25年 11月 24 日收到募集资金余额 70,744,491.56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100,000.00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20,647,009.68 减:本年手续费支出 73.28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2,591.40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注: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999,991.53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 2,255,499.97 元(此处为含税金额),公司实际到账募集资金 70,744,491.56元。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 1,545,131.94元 其他发行费用(含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及登记发行费等),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413,507.2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 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5年 12月,公司与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及信达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在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101041060000316646。 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向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提交募集资金账户1101041060000316646销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审核注销通过 。公司与保荐机构、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7,074.7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不超 过人民币 7,000万元,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具体产品类 型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已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6日与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协定存款协议,并于当日生效。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 户进行协定存款金额为 50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协定存款金额已经用于支付相关款项,不存在现金管 理事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 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 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6]251Z0073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三夫户外《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三夫户外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信达证券认为:三夫户外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5f2bff3-67c6-4e53-a336-329feed3b764.PDF ─────────┬──────────────────────────────────────────────── 2026-04-28 22:20│三夫户外(002780):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三夫户外(002780):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5dc34a0-87ab-4c46-85b6-441da76acf28.PDF ─────────┬──────────────────────────────────────────────── 2026-04-28 22:19│三夫户外(00278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 026 年 0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2 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2026年 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2)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陈家营西路 3号院 23 号楼公司三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2.00 《关于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4.00 《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5.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6.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7.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8.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9.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3. 提案 6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5.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3 日(星期三)上午 09:30-11:30;下午 13:30-16:0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 2、 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陈家营西路 3号院 23 号楼三夫户外三层证券部 3、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 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须在 2026 年 5月 13 日(星期三)16:00 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北京市昌平区陈家营西路 3 号院 23 号楼三夫户外三层证 券部,邮编:100192(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 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牛晓敏 电话:010-87409280 电子邮箱:sanfoirm@sanfo.com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陈家营西路 3号院 23 号楼 三夫户外三层证券部5、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其他备查文件 六、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 1)、授权委托书(附件 2)的格式附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9249309-8b47-4388-9127-06527f45e69b.PDF ─────────┬──────────────────────────────────────────────── 2026-04-28 22:19│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冰) ─────────┴────────────────────────────────────────────────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朱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朱冰,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历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北京志凌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经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1.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参与各 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 判断。 (1)本年度内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5 3 2 5 0 0 否 (2)本年度内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累计召开 7次股东会,应出席股东会 4次,实际出席股东会 4次。2.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在本人任职期间召开 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召开和出 席会议 2次,并按照公司章程和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应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进行审核并同意了上述事项,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工作。 3. 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本人任职期间召开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 3次,对公司关联交易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同意了上述事项,确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经营实际需要,以充分保障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4. 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发表专业意见,促进 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5. 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沟通,特别就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给予高度关注,对收入确认、存货减 值与内部控制等事项与管理层、内部审计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充分沟通,跟踪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准确的完成相 关信息披露工作。 6.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需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充分与管理层沟通 ,了解有关信息,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对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充 分关注并履行监督职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 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充分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 7. 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沟通方式保持联系。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部分门店进行现场考察,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 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了解,与管理层积极沟通。 本人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并得到采纳或回应。 2025 年度,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到了管理层的积极配合和支持,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 权提供了必需条件与帮助。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公司所有关联交易议案,均经全体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本人通过逐 笔审查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及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等方面,对相关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等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2025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编 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及其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会 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披露事项。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投资者 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3. 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本人已对拟续聘的审计机构进行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 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精神,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 表的相关专项意见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表现出了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 道德水准。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是综合考虑其审计质量、服 务水平等情况后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义务。本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保持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定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情况,促进公司科 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通过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密切沟通,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朱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7e7b458-bba8-41ea-93f8-710b1acc0d3f.PDF ─────────┬──────────────────────────────────────────────── 2026-04-28 22:19│三夫户外(002780):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薪酬体系服务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支持业务目标的实现; (二)绩效挂钩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目标、效益相挂钩,薪酬与岗位职责匹配; (三)合规透明原则:薪酬结构、决策程序及结果符合监管要求,关键信息依法披露; (四)市场竞争力原则:薪酬水平应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充分体现个人价值与岗位贡献。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专门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二)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程序及评价体系; (三)组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五)监督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 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亏损时,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 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应配合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时,应当结合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资产规模和盈利 状况、公司组织结构调整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三章 薪酬构成及发放 第八条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 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其履行职务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第九条 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 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发放,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第十条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领取董事薪酬,可以领取津贴,津贴标准(若有)由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 事津贴。 第十二条 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 。 第十三条 基本薪酬根据受聘岗位、经营规模、管理难度、行业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第十四条 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挂钩,根据考核结果浮动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 50% 第十五条 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可以在季度或年度结 束后基于审慎原则进行提前预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报披露后结算支付,多退少补。第十六条 中长期激励收入:公 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机制。 任何人员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职务的,应按其担任薪酬标准最高的一个职务领取薪酬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不得因其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职务重复领取薪酬或重复享受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在薪酬 方案及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 第十八条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第十九条 季度绩效、年度绩效薪酬根据考核结果核算,按相关规定发放。第二十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税前收入,公 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以及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应由个人承担部分。 第四章 特殊情形处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二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多个职位的,就高享受一个职位的岗位薪酬,同时享受其兼任的实职岗位的绩效薪酬。 第二十三条 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可逐步调整至本制度所确定的岗位薪酬水平。 第二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 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已发放的相关期间绩效薪酬进行全 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本制度相关条款将相应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和解释,报董事会同意后,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3069649-c4c4-465a-b167-a20e41d1eed8.PDF ─────────┬──────────────────────────────────────────────── 2026-04-28 22:19│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博-已离任) ─────────┴────────────────────────────────────────────────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张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博,女,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毕业于美国纽约城市大学巴鲁克学院,博士。2020年 11 月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历任中国 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 21 年 2月至 2025 年 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经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1.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参与各 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 判断。 (1)本年度内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3 1 2 3 0 0 否 (2)本年度内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累计召开 7次股东会,应出席股东会 3次,实际出席股东会 3次。2.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在本人任职期间召开 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召开 2次 ,并按照公司章程和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应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固定资产减值、业绩承诺、内部控制、募集资 金等事项进行审核,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工作。 3. 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本人任职期间召开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 3次,对公司关联交易 、利润分配、内部控制、固定资产减值、业绩承诺、募集资金等事项进行审核,充分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4. 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特别关注收入确认、存货减值、固定资产减值、业绩承诺、 内部控制等重要事项,审慎客观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5. 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沟通,特别就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给予高度关注,对收入确认、存货减 值、固定资产减值、业绩承诺与内部控制等事项与管理层、内部审计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充分沟通,跟踪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 促公司与会计师及时、准确的完成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6.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通过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需董 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充分与管理层沟通,了解有关信息,审慎发表专业 意见;对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充分关注并履行监督职责,促使董 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在履职过 程中,本人充分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 7. 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沟通方式保持联系。本人通过参加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部分门店进行现场考察,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 及信息披露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了解,与管理层积极沟通,并得到了管理层的积极配合。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 2025 年度的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 行职务,对公司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事项(收入确认与存货减值)、固定资产减值、业绩承诺、内部控制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多次沟通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本人与公司董事 会、管理层以及外部审计师保持了良好沟通,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独立董事:张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57dfd71-2673-44a1-833c-210ed2ff2377.PDF ─────────┬──────────────────────────────────────────────── 2026-04-28 22:19│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枫) ─────────┴──────────────────────────────────────────────── 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枫)。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43d6745-82e6-48ab-a4c2-f01ff6102e29.PDF ─────────┬──────────────────────────────────────────────── 2026-04-28 22:19│三夫户外(002780):公司章程 ─────────┴──────────────────────────────────────────────── 三夫户外(002780):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492cc46-1a30-429b-8133-9b8e56c54c9a.PDF ─────────┬──────────────────────────────────────────────── 2026-04-28 22:19│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节平) ─────────┴──────────────────────────────────────────────── 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节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efb3fb4-8506-4926-9f9e-e94f73930ea9.PDF ─────────┬──────────────────────────────────────────────── 2026-04-28 22:17│三夫户外(002780):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 适用范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 薪酬构成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根据受聘岗位、经营规模、管理难度、行业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挂钩,根据考核结果浮动发放。绩效薪酬分为季度绩效薪酬与年度绩效薪酬两部分 ,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及岗位职责确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符合监管要求的激励方式,具体实 施需另行制定专项方案并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 四、 绩效评价与发放 绩效薪酬的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季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公司内部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年度绩效薪酬于公司年度 报告正式披露后,根据董事会批准的方案发放。 五、 其他说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福利按国家、地 方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时,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在薪酬方案及年度报告中 披露原因。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 负有过错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已发放的相关期间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 六、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845514a-55e5-4718-ae43-62b3bf475fcc.PDF ─────────┬──────────────────────────────────────────────── 2026-04-28 22:17│三夫户外(002780):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规定,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510号文《关于同意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774,227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9.39 元/股,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 ,999,991.53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3,586,484.32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9,413,507.21 元。该募集资金已 于 2025 年 11月 24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5】251Z001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的金额为 7,074.71 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入),其中:(1)以前年度使用 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0元;(2)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7,074.71万元。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元) 2025 年 11 月 24 日收到募集资金余额 70,744,491.56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100,000.00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20,647,009.68 减:本年手续费支出 73.28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2,591.40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注: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999,991.53 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 计 2,255,499.97 元(此处为含税金额),公司实际到账募集资金70,744,491.56 元。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 1,545,131.94 元 其他发行费用(此处为含税金额,包括审计验资费 1,120,000.00 元、律师费 400,000.00 元以及登记发行费等 25,131.94 元)。 上述发行费用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为人民币 214,147.6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9,413,507.21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 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5年 12月,公司与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及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开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101041060000316646。 2025 年 12 月 30 日 , 公 司 向 杭 州 银 行 中 关 村 支 行 提 交 募 集 资 金 账 户1101041060000316646销户申请书 ,并于当日审核注销通过。公司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 三、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074.7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使用自有资 金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具 体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可以滚动使用 。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与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协定存款协议,并于当日生效。2025 年度募集资 金专户进行协定存款金额为 50 万元,截至 2025年12月 30日募集资金账户协定存款金额已经用于支付相关款项,不存在现金管理事 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 规情形。 附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5fb1ce6-a0e4-4774-bd8a-ee2cc907a6e6.PDF ─────────┬──────────────────────────────────────────────── 2026-04-28 22:17│三夫户外(002780):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三夫户外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 ─────────┴────────────────────────────────────────────────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51Z0073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6]251Z0073 号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夫户外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三夫户外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三夫户外公司年度 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三夫户外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三夫户外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三夫户外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三夫户外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88a9093-5e91-4826-87c2-205564315b92.PDF ─────────┬──────────────────────────────────────────────── 2026-04-28 22:17│三夫户外(002780):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北京三 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与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认真核查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材料, 现对其合理性说明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 了截至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254f43f-3385-4583-a476-84081f64dd86.PDF ─────────┬──────────────────────────────────────────────── 2026-04-28 22:17│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夫户外” 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三夫户外出具的 2 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三夫户外《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通过询问公司有关人士、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 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 实性、客观性进行了审慎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销售与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包括投资融资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审计部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生产经营特点,对上述业务环节进行调整。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指引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内部评价 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按照对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 准,并根据公司快速增长的营业收入规模,对本年度的定量标准进行了调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项目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 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但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 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 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 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A、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D、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③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项目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直 接财产损失小于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但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 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 财产损失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A、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B、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C、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D、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②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关注的一项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③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3、公司内部控制持续改进计划 公司将持续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工作。随着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要求提高,结合相关监管具体要求,2026年公 司将不断完善和修订内部控制体系,同时加强内部控制培训与执行力度,使之适应公司快速发展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四、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 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会计师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51Z0288号),三夫户外于 2025年 12 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相关规章制度,现 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内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出具的《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64d7161-4fa8-4013-bf1d-1165b4c2f488.PDF ─────────┬──────────────────────────────────────────────── 2026-04-28 22:17│三夫户外(002780):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相关资产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 2025 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为存货、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商誉、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 6,897.18 万元。明 细如下表: 金额:万元 项 目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存货 5,985.64 其他应收款 671.77 应收账款 59.56 商誉 49.29 长期股权投资 130.92 合 计 6,897.18 二、 本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资产名称 存货 账面余额(元) 675,878,550.27 账面价值(元) 539,996,905.64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1、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 的金额;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 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元) 59,856,394.02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 6,897.18 万元,相应减少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总额6,897.18 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四、 董事会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截 至2025 年 12月31 日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fdefe80-bbec-4d66-9e83-6b4c8e5e8634.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9│三夫户外: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9/1225533152.pdf ─────────┬──────────────────────────────────────────────── 2026-04-29│三夫户外: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4383.PDF ─────────┬──────────────────────────────────────────────── 2026-04-29│三夫户外: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4392.PDF ─────────┬──────────────────────────────────────────────── 2025-10-29│三夫户外: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1202.PDF ─────────┬──────────────────────────────────────────────── 2025-08-30│三夫户外: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6255.PDF ─────────┬──────────────────────────────────────────────── 2025-04-26│三夫户外: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0365.PDF ─────────┬──────────────────────────────────────────────── 2025-04-26│三夫户外: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0335.PDF ─────────┬──────────────────────────────────────────────── 2024-10-26│三夫户外: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0837.PDF ─────────┬──────────────────────────────────────────────── 2024-08-29│三夫户外: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2472.PDF ─────────┬──────────────────────────────────────────────── 2024-04-30│三夫户外: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873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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