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80 三夫户外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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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08 │三夫户外(00278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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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 │三夫户外(00278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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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 │三夫户外(00278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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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6:07 │三夫户外(00278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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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06 │三夫户外(00278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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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05 │三夫户外(00278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 │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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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05 │三夫户外(00278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 │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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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05 │三夫户外(002780):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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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05 │三夫户外(002780):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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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05 │三夫户外(00278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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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08│三夫户外(00278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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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 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4,000 万元–6,000 万元 盈利:1,681.93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37.82%-256.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3,500 万元–5,250 万元 盈利:1,535.64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27.92%-241.88%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2419 元/股–0.3628 元/股 盈利:0.1067 元/股
二、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聚焦“自有品牌+全国独家代理品牌”发展战略,产品研发、品牌营销持续发力,线下、电商、直播、批发等渠道同步发展
,持续取得显著成效,其中重点发展的运动黑科技品牌 X-BIONIC 营业收入同比快速增长,独家代理的 CRISPI、HOUDINI,江苏三夫
所代理的 LA SPORTIVA、DANNER 等品牌及隐者山之道均取得了良好的销售业绩,公司营收和盈利能力持续显著增强,净利润同比呈
现较大幅度增长。
四、 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e1c28f2c-fc3f-4e09-a6d2-7b1a2c61b3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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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三夫户外(00278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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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6 年 7月 9日下午 14:30 在北京市昌平区陈家营西路 3号院 23 号楼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的公司 202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
“中国法律法规”)及《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以下简称“程序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以及根据上述决议内容刊登的公告、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同时听取了公司及相关人员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列席了本次
股东会。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或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仅就本次股东会的程序事宜所
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
本次股东会必需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之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谨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并于2026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通知载明了股东会届次、股东会的
召集人、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时间、会议的召开方式、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提案编
码、会议登记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并说明了公司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
必是公司的股东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共审议1项议案,为《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议案的主要内容已于2026年6月24日公告。
经验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于公告载明的地点和日期如期召开,其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表(包括股东及/或股东授权代表,以下同)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共 4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 43,671,3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4096%。
经验证,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的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8名,代表公司股份数 6,149,4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188%。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 100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 6,149,6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189%。
3、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除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现场投票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代表审议了本次股东会的全部议案并进行了表决。
2、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方式,其中,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月 9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9 日 9:15至 15:00 内的任意时间。
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和表决结果等情况。
3、表决结果
现场表决参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全部议案经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代表的有效投票表决通过,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565,7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80%;反对 248,9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998%;弃权 6,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894,5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519%;反对 248,99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89%;弃权 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2%。根据有关股东代表及本
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表决票的计票/监票结果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上述议
案均获得有效通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上述议案获得通过的有表决权数量的要求。
经验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二份由本所提交公司,一份由本所留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82b4ba8a-be70-4b4f-a6e0-23b56c4f7b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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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三夫户外(00278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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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9日(星期四)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月 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9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 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9日上午0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陈家营西路3号院23号楼公司三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恒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02人,代表股份 49,820,81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0.1284%。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人,代表股份 43,671,3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409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98 人,代表股份6,149,4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7188%;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00 人,代表股份 6,149,6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7189%;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565,7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80%;反对 248,9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998%;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5,894,5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519%;反对 248,99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89%;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99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王鹏律师和马宏继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98a47470-8cca-4aec-b7b8-5f3e55b2a5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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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6:07│三夫户外(00278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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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及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801449000U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马甸南村4号楼-5号(德胜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恒
注册资本:16536.1713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6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户外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
鞋帽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具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劳动
保护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票务代理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
售;服装制造;物业管理;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d07f794c-3ae1-47ab-8190-2496136dbd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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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06│三夫户外(00278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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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6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恒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全体董事均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恒回避表决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保持财务状况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内容详
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中信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恒回避表决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
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保持财务状况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内容详
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等,下同)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预计2026
年拟在原来预计的基础上合计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7万元人民币,增加后的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3,523万元人民
币。该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新
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7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三、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13d2febc-d0fe-4aa7-8022-ae7d25db50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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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05│三夫户外(00278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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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夫户外”
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1,200万元,授
信期限壹年,年化利率为不高于 2.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及其配偶就前述授信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授权总经理张恒先生代表公司
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及文件。协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
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张恒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担
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恒,中国国籍,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张恒直接持有公司 40,450,47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46%,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张恒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范围:借款人向借款银行申请的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
3、担保金额及期限:1,200万元;自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无偿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体现了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2026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已获批准的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之间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7,200.00 万元,实际已发生
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660.00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六、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降低
资金使用成本,保持财务状况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
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
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b327889d-2c89-4b1a-bb1b-4205c578d5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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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05│三夫户外(00278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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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夫户外”
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纸坊支行申请授信额度 3,000
万元,授信期限壹年,年化利率为不高于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及其配偶就前述授信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白纸坊支行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授权总经理张恒
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及文件。协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
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张恒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担
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恒,中国国籍,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张恒直接持有公司 40,450,47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46%,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张恒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范围:借款人向借款银行申请的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
3、担保金额及期限:3,000万元;自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无偿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体现了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2026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已获批准的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之间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7,200.00 万元,实际已发生
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660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六、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降低
资金使用成本,保持财务状况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
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
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16aac3ff-a4a5-4f13-b8e1-fcaccde53a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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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05│三夫户外(002780):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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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夫户外”
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新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
司及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等,下同)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预计 2026 年拟与克拉特慕森(北京)
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拉特慕森”)开展货品采购和提供供应链及技术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 3,516万元,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6年 6月 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结合公司及
子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拟在原来预计的基础上合计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 7万元,增加后的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
额为不超过 3,523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 2026 年度预 上年发生 调整原因
原则 计发生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 克拉特慕 销售产品、商品 参考市场价格 7.00 - 业务发展
产品、商品 森 协商确定 需要
二、关联方情况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克拉特慕森(北京)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戚夏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4)注册资本:2,500万元
(5)主营业务:销售户外运动用品;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比赛);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户外运动用品的
设计;技术开发、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转让、服务;货物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 1号辽宁饭店 220室(德胜园区)
(7)成立日期:2010年 6月 12日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25,577.35
净资产 16,785.65
营业收入 10,446.52
净利润 2,777.39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克拉特慕森为公司参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从上述关联方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人克拉特慕森销售产品、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
的情况下确定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克拉特慕森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所需,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的、正常合理的
商业行为,有利于促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参照市场价格,遵循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
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等,下同)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预计 2026年拟在原来预计的基础上合计增
加日常性关联交易 7万元,增加后的 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 3,523万元。该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
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新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新增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预计涉及的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而发生,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
构对公司上述新增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93e4fc13-ad23-4584-8aba-e858f2ac15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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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05│三夫户外(002780):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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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2026年 1月 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等,下同)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预计 2026 年拟与克拉特慕森(北京)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
拉特慕森”)开展货品采购和提供供应链及技术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 3,516 万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3)。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结
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拟在原来预计的基础上合计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 7万元,增加后的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
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 3,523 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的调整情况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新增金额 上年发生金 调整原因
别 内容 价原则 (万元) 额(万元)
向关联人销 克拉特慕森(北京) 销售产品、 参考市场价 7.00 0.00 业务发展
售产品、商品 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商品 格协商确定 需要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基本情况
1. 关联方名称:克拉特慕森(北京)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戚夏
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4. 注册资本:2,500 万元
5. 主营业务:销售户外运动用品;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比赛);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户外运动用品的设
计;技术开发、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转让、服务;货物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 1号辽宁饭店 220 室(德胜园区)
7. 成立日期:2010 年 6月 12日
8.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255,773,526.71
净资产 167,856,455.46
营业收入 104,465,235.07
净利润 27,773,922.81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克拉特慕森为公司参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三) 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从上述关联方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人克拉特慕森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供应链及技术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
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克拉特慕森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所需,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的、正常合理的
商业行为,有利于促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参照市场价格,遵循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新增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预计涉及的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而发生,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
构对公司上述新增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df3a6650-6be1-4db7-888a-3face145d0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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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05│三夫户外(00278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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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1,200 万元,授信期限壹年,年化利率为不高于 2.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及
其配偶就前述授信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
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授权总经理张恒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及文件。协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
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
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张恒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担
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恒,中国国籍,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0,450,475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46%,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张恒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范围:借款人向借款银行申请的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3、 担保金额及期限:1,200 万元
;自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 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无偿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体现了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降低资金使
用成本,保持财务状况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中信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
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3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13.10%;公司已批准的对
合并报表外的其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1.0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发生担保余
额5,5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已获批准的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之间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7,200.00万元,实际已发生各类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为2,660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九、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78aa7682-ee44-4835-b7f4-ab6e354f3e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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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05│三夫户外(00278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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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纸坊支行申请授信额度 3,000 万元,授信期限壹年,年化利率为不高于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
生及其配偶就前述授信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纸坊支行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授权总经理张恒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及文件。协议具体内容以最终
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
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张恒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担
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恒,中国国籍,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0,450,475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46%,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张恒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范围:借款人向借款银行申请的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3、 担保金额及期限:3,000 万元
;自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 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无偿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体现了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降低资金使
用成本,保持财务状况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
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3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13.10%;公司已批准的对
合并报表外的其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1.0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发生担保余
额5,5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已获批准的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之间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7,200.00万元,实际已发生各类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为2,660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九、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11956c80-2364-4e3c-a657-22db3ee330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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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04│三夫户外(00278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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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9日(星期四)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9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月 2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2026 年 7 月 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2)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陈家营西路 3号院 23 号楼公司三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1.00 《关于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3. 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6 年 7 月 3 日(星期五)上午 09:30-11:30;下午 13:30-16:0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
2、 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陈家营西路 3号院 23 号楼三夫户外三层证券部
3、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
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须在 2026 年 7月 3日
(星期五)16:00 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北京市昌平区陈家营西路 3号院 23 号楼三夫户外三层证券部
,邮编:100192(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 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牛晓敏 电话:010-87409280 电子邮箱:sanfoirm@sanfo.com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陈家营西路 3号院 23 号楼
三夫户外三层证券部5、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六、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 1)、授权委托书(附件 2)的格式附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0e93b6dc-b56d-4649-aee8-7248d72a83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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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9:02│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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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165,361,7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如在 2025 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出
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5,361,7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3日。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五、 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6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六、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牛晓敏
咨询电话:010-87409280
咨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陈家营西路 3号院 23 号楼
七、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0cc228cb-6cc8-4dab-91d7-c6da6c4b8c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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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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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9 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9 日上午0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陈家营西路3号院23号楼公司三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恒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90人,代表股份 47,205,23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8.5467%。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人,代表股份 40,450,4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461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89 人,代表股份6,754,76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0848%;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9人,代表股份 6,754,76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0848%;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142,6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4%;反对 61,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303%;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692,1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32%;反对 61,5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05%;弃权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63%。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155,0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7%;反对 4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040%;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704,5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68%;反对 49,1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69%;弃权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63%。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 47,142,7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6%;反对 61,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3%;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692,2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47%;反对 61,5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05%;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48%。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136,6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8%;反对 67,4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429%;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686,2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51%;反对 67,452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86%;弃权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63%。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137,9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4%;反对 61,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303%;弃权 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687,4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37%;反对 61,5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05%;弃权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859%。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155,0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7%;反对 4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040%;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704,5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68%;反对 49,1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69%;弃权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6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 47,155,0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7%;反对 4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2%;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704,5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68%;反对 49,2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84%;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48%。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联股东张恒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6,624,8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761%;反对128,9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9091%;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624,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761%;反对 128,95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91%;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48%。
9、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张恒回避表决总表决情况:同意 6,634,9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57%;反对118,8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95%;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634,9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57%;反对 118,85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95%;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4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任竞怡律师和马宏继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
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1f4b9848-baea-4ad0-ae50-a875c26db3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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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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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587bed9-b165-4d61-b070-70c432f669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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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2│三夫户外(00278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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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程序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 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 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3,351,191.65
元,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48,262,422.5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9,795,508.45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275,819.94 元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251,968.85 元,母公司 2025 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1,267,719.66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相关规定
,公司 2025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1,267,719.66 元。
公司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5,361,7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 8,268,085.65 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5.50%。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 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8,268,085.65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3,351,191.65 -21,494,108.54 36,533,966.9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8,262,422.5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1,267,719.66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8,268,085.6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2,797,016.6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8,268,085.65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 □是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本预案上述指标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 公司处于业务发展的重要时期,品牌运营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以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健运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确保公
司具备充足的流动资金以支持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行业特点、经营战略目标、业绩水平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后制定
的,有助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提升公司内在价值,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也更有利于股东长期投资回报。
2.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发展,加大品牌运营投入,为公司中长期战略的顺利实施和持续稳健发展提供
资金支持,同时保障公司未来分红能力,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
3. 公司不断健全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信箱、互动易等多种渠道,为中小股东表达关于现金分红政策
的意见和诉求提供便利。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届时公司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4.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将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秉承为
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深耕户外产品主业,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四、 2026 年中期分红授权
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全权
处理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事宜,包括是否实施分红、制定和实施具体分红方案等。
(一)在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的需求,同时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进行 2026 年度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将以当期总股本为基数,中期分红金额
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全权处理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事
宜,包括是否实施分红、制定和实施具体分红方案等,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期分红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 备查文件
1、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八次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9a96925-6365-434d-a50f-f442aec108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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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1│三夫户外(00278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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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夫户外(00278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ba15a10-2747-4439-a924-bf87fbd9b6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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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0│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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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ce84357-4c0e-403c-a43a-d9920a4bbf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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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0│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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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夫户外”
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三夫户外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510 号文《关于同意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774,227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为 9.39元/股,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999,991.53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3,586,484.32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9,413,507.21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25年 11月 24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
字【2025】251Z0012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的金额为 7,074.71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入),其中:(1)以前年度使用募
集资金的金额为 0元;(2)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7,074.71万元。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25年 11月 24 日收到募集资金余额 70,744,491.56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100,000.00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20,647,009.68
减:本年手续费支出 73.28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2,591.40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注: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999,991.53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
2,255,499.97 元(此处为含税金额),公司实际到账募集资金 70,744,491.56元。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 1,545,131.94元
其他发行费用(含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及登记发行费等),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413,507.2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
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5年 12月,公司与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及信达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在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101041060000316646。
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向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提交募集资金账户1101041060000316646销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审核注销通过
。公司与保荐机构、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7,074.7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不超
过人民币 7,000万元,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具体产品类
型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已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6日与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协定存款协议,并于当日生效。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
户进行协定存款金额为 50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协定存款金额已经用于支付相关款项,不存在现金管
理事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
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
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6]251Z0073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三夫户外《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三夫户外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信达证券认为:三夫户外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5f2bff3-67c6-4e53-a336-329feed3b7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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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0│三夫户外(002780):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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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夫户外(002780):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5dc34a0-87ab-4c46-85b6-441da76acf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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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9│三夫户外(00278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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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
026 年 0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2 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2026年 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2)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陈家营西路 3号院 23 号楼公司三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2.00 《关于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4.00 《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5.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6.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7.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8.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9.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3. 提案 6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5.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3 日(星期三)上午 09:30-11:30;下午 13:30-16:0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
2、 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陈家营西路 3号院 23 号楼三夫户外三层证券部
3、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
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须在 2026 年 5月 13
日(星期三)16:00 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北京市昌平区陈家营西路 3 号院 23 号楼三夫户外三层证
券部,邮编:100192(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 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牛晓敏 电话:010-87409280 电子邮箱:sanfoirm@sanfo.com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陈家营西路 3号院 23 号楼
三夫户外三层证券部5、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其他备查文件
六、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 1)、授权委托书(附件 2)的格式附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9249309-8b47-4388-9127-06527f45e6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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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9│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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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朱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朱冰,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历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北京志凌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经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1.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参与各
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
判断。
(1)本年度内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5 3 2 5 0 0 否
(2)本年度内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累计召开 7次股东会,应出席股东会 4次,实际出席股东会 4次。2.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在本人任职期间召开 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召开和出
席会议 2次,并按照公司章程和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应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进行审核并同意了上述事项,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工作。
3. 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本人任职期间召开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 3次,对公司关联交易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同意了上述事项,确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经营实际需要,以充分保障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4. 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发表专业意见,促进
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5. 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沟通,特别就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给予高度关注,对收入确认、存货减
值与内部控制等事项与管理层、内部审计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充分沟通,跟踪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准确的完成相
关信息披露工作。
6.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需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充分与管理层沟通
,了解有关信息,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对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充
分关注并履行监督职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
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充分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
7. 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沟通方式保持联系。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部分门店进行现场考察,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
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了解,与管理层积极沟通。
本人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并得到采纳或回应。
2025 年度,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到了管理层的积极配合和支持,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
权提供了必需条件与帮助。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公司所有关联交易议案,均经全体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本人通过逐
笔审查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及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等方面,对相关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等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2025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编
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及其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会
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披露事项。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投资者
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3. 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本人已对拟续聘的审计机构进行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
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精神,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
表的相关专项意见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表现出了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
道德水准。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是综合考虑其审计质量、服
务水平等情况后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义务。本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保持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定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情况,促进公司科
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通过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密切沟通,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朱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7e7b458-bba8-41ea-93f8-710b1acc0d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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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9│三夫户外(002780):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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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薪酬体系服务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支持业务目标的实现;
(二)绩效挂钩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目标、效益相挂钩,薪酬与岗位职责匹配;
(三)合规透明原则:薪酬结构、决策程序及结果符合监管要求,关键信息依法披露;
(四)市场竞争力原则:薪酬水平应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充分体现个人价值与岗位贡献。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专门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二)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程序及评价体系;
(三)组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五)监督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
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亏损时,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
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应配合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时,应当结合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资产规模和盈利
状况、公司组织结构调整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三章 薪酬构成及发放
第八条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
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其履行职务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第九条 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
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发放,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第十条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领取董事薪酬,可以领取津贴,津贴标准(若有)由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
事津贴。
第十二条 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
。
第十三条 基本薪酬根据受聘岗位、经营规模、管理难度、行业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第十四条 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挂钩,根据考核结果浮动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 50%
第十五条 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可以在季度或年度结
束后基于审慎原则进行提前预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报披露后结算支付,多退少补。第十六条 中长期激励收入:公
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机制。
任何人员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职务的,应按其担任薪酬标准最高的一个职务领取薪酬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不得因其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职务重复领取薪酬或重复享受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在薪酬
方案及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
第十八条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第十九条 季度绩效、年度绩效薪酬根据考核结果核算,按相关规定发放。第二十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税前收入,公
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以及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应由个人承担部分。
第四章 特殊情形处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二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多个职位的,就高享受一个职位的岗位薪酬,同时享受其兼任的实职岗位的绩效薪酬。
第二十三条 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可逐步调整至本制度所确定的岗位薪酬水平。
第二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
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已发放的相关期间绩效薪酬进行全
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本制度相关条款将相应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和解释,报董事会同意后,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3069649-c4c4-465a-b167-a20e41d1ee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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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9│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博-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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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张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博,女,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毕业于美国纽约城市大学巴鲁克学院,博士。2020年 11 月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历任中国
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
21 年 2月至 2025 年 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经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1.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参与各
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
判断。
(1)本年度内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3 1 2 3 0 0 否
(2)本年度内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累计召开 7次股东会,应出席股东会 3次,实际出席股东会 3次。2.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在本人任职期间召开 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召开 2次
,并按照公司章程和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应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固定资产减值、业绩承诺、内部控制、募集资
金等事项进行审核,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工作。
3. 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本人任职期间召开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 3次,对公司关联交易
、利润分配、内部控制、固定资产减值、业绩承诺、募集资金等事项进行审核,充分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4. 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特别关注收入确认、存货减值、固定资产减值、业绩承诺、
内部控制等重要事项,审慎客观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5. 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沟通,特别就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给予高度关注,对收入确认、存货减
值、固定资产减值、业绩承诺与内部控制等事项与管理层、内部审计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充分沟通,跟踪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
促公司与会计师及时、准确的完成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6.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通过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需董
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充分与管理层沟通,了解有关信息,审慎发表专业
意见;对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充分关注并履行监督职责,促使董
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在履职过
程中,本人充分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
7. 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沟通方式保持联系。本人通过参加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部分门店进行现场考察,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
及信息披露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了解,与管理层积极沟通,并得到了管理层的积极配合。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 2025 年度的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
行职务,对公司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事项(收入确认与存货减值)、固定资产减值、业绩承诺、内部控制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多次沟通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本人与公司董事
会、管理层以及外部审计师保持了良好沟通,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独立董事:张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57dfd71-2673-44a1-833c-210ed2ff23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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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9│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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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枫)。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43d6745-82e6-48ab-a4c2-f01ff6102e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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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9│三夫户外(002780):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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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夫户外(002780):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492cc46-1a30-429b-8133-9b8e56c54c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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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9│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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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节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efb3fb4-8506-4926-9f9e-e94f73930e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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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7│三夫户外(002780):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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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 适用范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 薪酬构成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根据受聘岗位、经营规模、管理难度、行业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挂钩,根据考核结果浮动发放。绩效薪酬分为季度绩效薪酬与年度绩效薪酬两部分
,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及岗位职责确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符合监管要求的激励方式,具体实
施需另行制定专项方案并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
四、 绩效评价与发放
绩效薪酬的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季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公司内部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年度绩效薪酬于公司年度
报告正式披露后,根据董事会批准的方案发放。
五、 其他说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福利按国家、地
方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时,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在薪酬方案及年度报告中
披露原因。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
负有过错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已发放的相关期间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
六、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845514a-55e5-4718-ae43-62b3bf475f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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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7│三夫户外(002780):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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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规定,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510号文《关于同意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774,227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9.39 元/股,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
,999,991.53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3,586,484.32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9,413,507.21 元。该募集资金已
于 2025 年 11月 24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5】251Z001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的金额为 7,074.71 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入),其中:(1)以前年度使用
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0元;(2)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7,074.71万元。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元)
2025 年 11 月 24 日收到募集资金余额 70,744,491.56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100,000.00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20,647,009.68
减:本年手续费支出 73.28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2,591.40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注: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999,991.53 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
计 2,255,499.97 元(此处为含税金额),公司实际到账募集资金70,744,491.56 元。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 1,545,131.94 元
其他发行费用(此处为含税金额,包括审计验资费 1,120,000.00 元、律师费 400,000.00 元以及登记发行费等 25,131.94 元)。
上述发行费用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为人民币 214,147.6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9,413,507.21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
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5年 12月,公司与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及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开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101041060000316646。
2025 年 12 月 30 日 , 公 司 向 杭 州 银 行 中 关 村 支 行 提 交 募 集 资 金 账 户1101041060000316646销户申请书
,并于当日审核注销通过。公司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
三、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074.7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使用自有资
金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具
体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可以滚动使用
。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与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协定存款协议,并于当日生效。2025 年度募集资
金专户进行协定存款金额为 50 万元,截至 2025年12月 30日募集资金账户协定存款金额已经用于支付相关款项,不存在现金管理事
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
规情形。
附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5fb1ce6-a0e4-4774-bd8a-ee2cc907a6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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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7│三夫户外(002780):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三夫户外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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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51Z0073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6]251Z0073 号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夫户外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三夫户外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三夫户外公司年度
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三夫户外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三夫户外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三夫户外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三夫户外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88a9093-5e91-4826-87c2-205564315b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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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7│三夫户外(002780):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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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北京三
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与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认真核查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材料,
现对其合理性说明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
了截至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254f43f-3385-4583-a476-84081f64dd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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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7│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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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夫户外”
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三夫户外出具的 2
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三夫户外《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通过询问公司有关人士、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
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
实性、客观性进行了审慎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销售与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包括投资融资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审计部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生产经营特点,对上述业务环节进行调整。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指引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内部评价
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按照对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
准,并根据公司快速增长的营业收入规模,对本年度的定量标准进行了调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项目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 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但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
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
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
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A、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D、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③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项目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直
接财产损失小于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但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
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
财产损失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A、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B、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C、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D、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②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关注的一项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③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3、公司内部控制持续改进计划
公司将持续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工作。随着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要求提高,结合相关监管具体要求,2026年公
司将不断完善和修订内部控制体系,同时加强内部控制培训与执行力度,使之适应公司快速发展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四、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
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会计师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51Z0288号),三夫户外于 2025年
12 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相关规章制度,现
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内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出具的《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64d7161-4fa8-4013-bf1d-1165b4c2f4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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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7│三夫户外(002780):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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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相关资产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 2025 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为存货、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商誉、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 6,897.18 万元。明
细如下表:
金额:万元
项 目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存货 5,985.64
其他应收款 671.77
应收账款 59.56
商誉 49.29
长期股权投资 130.92
合 计 6,897.18
二、 本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资产名称 存货
账面余额(元) 675,878,550.27
账面价值(元) 539,996,905.64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1、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
的金额;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
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元) 59,856,394.02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 6,897.18 万元,相应减少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总额6,897.18 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四、 董事会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截
至2025 年 12月31 日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fdefe80-bbec-4d66-9e83-6b4c8e5e86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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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7│三夫户外(002780):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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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朱冰、钟节平、何
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朱冰、钟节平、何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093a85c-d00f-4673-b85c-37241182b5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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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7│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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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
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销售与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包括投资融资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审计部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生产经营特点,对上述业务环节进行调整。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指引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内部评价
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按照对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
标准,并根据公司快速增长的营业收入规模,对本年度的定量标准进行了调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项目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
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但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
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
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则
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A、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D、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③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项目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直
接财产损失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但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
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
财产损失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
%,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A、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B、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C、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D、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②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关注的一项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③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3、公司内部控制持续改进计划
公司将持续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工作。随着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要求提高,结合相关监管具体要求,2026 年
公司将不断完善和修订内部控制体系,同时加强内部控制培训与执行力度,使之适应公司快速发展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1fe0722-c2a0-40ca-b2c6-c9b47fdda9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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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7│三夫户外(002780):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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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 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
二、 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 董事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 10 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履行职务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
(二)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
行领取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领取董事薪酬。如公司设置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执行。
职工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四、 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公司董事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
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董事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相关法律
及公司章程追究其责任。
董事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
五、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4b7ada8-c7d7-419c-9cdb-7d25ac6d85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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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7│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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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6e132fc-9132-482e-adfb-7c7cb63398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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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7│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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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0475838-98b5-49fb-9672-8641a1d180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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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7│三夫户外(002780):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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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1 日(星期一)15:00-16:3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nEhdEHg2gE 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
行回答。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11 日
(星期一)15:00-16:3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
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一)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1、董事长、总经理:张恒先生;
2、独立董事:何枫先生;
3、财务总监:罗向杰先生;
4、董事会秘书:秦亚敏女士。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 ( 星 期 一 ) 15:00-16:3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tq6k1KeOc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11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
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牛晓敏
电 话:010-87409280
传 真:010-87409200-3030
邮 箱:sanfoirm@sanfo.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fb56c31-80f3-47d7-ad5d-3de3005f84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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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7│三夫户外(002780):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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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章超慧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章超慧女士因
业务战略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任后,章超慧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三夫户外运动管理有限公司及北京
三夫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张家口三夫户外运动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专注于子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围绕公司专业化、垂直化发展
战略,强化赛事 IP 业务独立运营能力,全力推进体育赛事业务板块高质量发展。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章超慧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章超慧女士的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相
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超慧女士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3,961 股,其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2027 年 1月 31 日。辞任后,章超慧女
士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关于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股
份限售的规定。章超慧女士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章超慧女士在担
任公司高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备查文件
1. 章超慧女士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75472a8-85a2-4f4c-b500-c86afac444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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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7│三夫户外(002780):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三夫户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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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51Z008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关于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51Z0081 号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夫户外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6]251Z0287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三夫户外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北京三夫户外用品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
其真实、准确、完整是三夫户外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三夫户外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三夫户外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
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三夫户外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三夫户外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8bd6886-4ba2-4a75-a8fa-487af14d17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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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7│三夫户外(002780):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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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的公司分红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的利润分配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分红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
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规划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情况等因素,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公司制定本规划系在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下,本着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三、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修订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根据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
公司具体经营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后,制定该
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审议。
2、如遇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现行的具体股
东回报规划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确有必要对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公司可以重新制订股东回报规划。
四、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及比例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
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
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尤其现金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
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股东会审议该
议案时应当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应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年度利润分配应优先采用现金方式: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
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且超过
5,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
十。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
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
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
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
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
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审计委员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审核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
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3fbc793-daa2-488d-8678-48600fdf12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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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7│三夫户外(002780):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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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原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围为: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食品销 为: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准)一般项目:户外用品销售;体育用 一般项目:户外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
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 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服装服饰
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 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
发;鞋帽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 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
办公用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 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
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计算机软 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家用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家用电器销售; 电器销售;家具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
家具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劳动保 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
护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 品销售;化妆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
售;化妆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票 票务代理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第一
务代理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第一 类医疗器械销售;服装制造;物业管理;
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进出
服装制造;物业管理;企业管理;非居 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住房地产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 )披露的《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此次
工商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变更后的《公司章程》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c98f04c-a8e4-475d-8f77-c7cb059e9a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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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7│三夫户外(002780):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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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北京三夫户外用
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
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11 月 13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
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容诚事务所对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业绩承诺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事务所就年审重点关注事项与内部控制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经审计,容诚事务所认
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容诚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机构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和诚信状况等内容,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各项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到
董事会进行审议。
2、年报编制期间,审计委员会多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外审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对审计重点关注事项(收入确认与存
货减值)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多次沟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容诚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的汇报,并提出具体建议。
3、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和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
为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
计报告客观、完整。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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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6│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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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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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6│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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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夫户外(00278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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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6│三夫户外(00278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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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夫户外(00278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ebf8359-ab9b-40ae-b5ef-c00c2ae2bc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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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5│三夫户外(002780):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三夫户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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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251Z0288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251Z0288 号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三夫户外公司”)2025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三夫户外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三夫户外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4f6ac20-dfd7-47b2-a46b-592089d02d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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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8:50│三夫户外(00278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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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纸坊支行申请授信额度 1,000 万元,授信期限壹年,年化利率为不高于 2.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
先生及其配偶就前述授信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纸坊支行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
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授权总经理张恒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及文件。协议具体内容以最
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
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张恒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担
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恒,中国国籍,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0,450,475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46%,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张恒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范围:借款人向借款银行申请的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3、 担保金额及期限:1,000 万元
;自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 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无偿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体现了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降低资金使
用成本,保持财务状况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
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020.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24.01%;公司已批准的对
合并报表外的其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1.2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发生担保余
额6,085.44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已获批准的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之间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000.00万元,实际已发生各类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为0.00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九、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七次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712f7f65-d9f6-4074-b313-8d7321ce23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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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8:50│三夫户外(002780):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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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年 5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需求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度为 9,500 万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为自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
度的调剂。担保情况如下表: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比例 被担保方最 审议批准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关联
近一期资产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担保
负债率 (万元) 期净资产比例
公司 公司合并报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70%以上 8,000 14.24% 否
表范围内下 内下属子公司
属子公司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70%以下 1,500 否
内下属子公司
上述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二、 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三夫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夫”)因日常经营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纸坊
支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授信期限壹年,年化利率为不超过2.5%。公司就上述授信事项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白纸坊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终授信额度及协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近一 已审议通过 担保 可用担保 是否关
股比例 期资产负债率 的担保额度 额度 余额 联担保
公司 江苏三夫 100% 70%以上 8,000 1,000 4,700 否
三、 被担保方情况
1. 公司名称:江苏三夫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11MA20JHX784
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 住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物流园 2号仓二楼
5. 法定代表人:孙雷
6.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7. 成立日期:2019 年 12 月 05 日
8. 经营范围:户外用品的设计、生产、加工、销售;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办公用品、五金交电、日
用品、预包装食品、图书、期刊销售(含网上销售);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提供劳务服务;
服装加工、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营业性演出除外);组织体育活动;会议会展服务;运动会组织、策划;国内旅游及入境
旅游、出境旅游服务;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票务代理;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仓储服务(除危化品)。医用口罩生产;第二
类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
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适
用医疗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1.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594.75 12,826.88
负债总额 18,111.89 14,679.74
净资产 -1,517.14 -1,852.86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467.62 13,523.34
净利润 150.72 74.58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纸坊支行
2、 担保人: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3、 债务人:江苏三夫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6、 担保金额及期限:1,000 万元;自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 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6,020.8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24.01%;公司已批准的
对合并报表外的其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 1.2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发生担
保余额6,085.44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d986e0d0-9270-43bc-b752-a2e19fcb5354.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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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三夫户外: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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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43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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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三夫户外: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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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43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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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三夫户外: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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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12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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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三夫户外: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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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62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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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三夫户外: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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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03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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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三夫户外: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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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03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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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三夫户外: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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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08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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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三夫户外: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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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24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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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三夫户外: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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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873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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