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83 凯龙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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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凯龙股份(002783):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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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月 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8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公司 2023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6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
等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7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89000 万元。实
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主要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融资租赁等融
资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审议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的期间。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 4月 15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
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荆门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 年荆中
银(中小)凯龙高保字 001 号),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凯龙八达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荆门分行之间自2024 年 3 月 20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2、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山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京山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0180900044-20
24 京山(保)字 0223 号),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京山凯龙聚五兴建材有限公司与工商银行京山支行签订的合同编号为 01809000
44-2024 年(京山)字 00223 号)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
额度范围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湖北凯龙八达物流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
但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正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合同名称:《保证合同》
保证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 京山凯龙聚五兴建材有限公司
债权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山支行
担保金额: 10,000 万元
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 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
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
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获批担保额度合计为 150,000.00 万元,
占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04.56%;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实际担保
余额合计为 91,282.69万元,占公司 2022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63.63%。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
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92eab386-0ccf-45b5-a464-9832a3349d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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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凯龙股份(00278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关于凯龙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
│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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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股份(00278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关于凯龙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
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15e14283-b61b-4970-b5da-33d7606999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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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凯龙股份(002783):凯龙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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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股份(002783):凯龙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e5bcd46f-3714-4b9e-bf1c-95197925be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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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凯龙股份(00278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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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
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92ba9b2f-f00f-49ab-888d-87578a26a3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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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凯龙股份(002783):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凯龙股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
│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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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股份(002783):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凯龙股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之法律意见
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09dab469-6a2b-44d7-8477-f21deb2c50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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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凯龙股份(00278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凯龙股份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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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股份(00278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凯龙股份验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68da3c8f-be1d-418d-b8f8-6300e04ace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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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00:00│凯龙股份(002783):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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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
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年 3 月 14 日以书面审议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 11 名,实际参加会议
表决的董事为 11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荆门市东宝区凯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相关银行开设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用于管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
层及其授权对象确定开户银行、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事宜并与上述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审核通过,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
的同意注册的批复。为确保本次发行顺利进行,基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预案和授权范围,在本次发行注册批复有效期内,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授权
公司董事长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
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07ca6f3a-d8f7-45eb-b81c-2e5fa6ef39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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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00:00│凯龙股份(00278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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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
的《关于同意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1 号)(以下简称“批复”)
,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24-2309237
电子邮箱:zbb@hbklgroup.cn
2、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陆亚锋、程荣峰
联系部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61118577
电子邮箱:ecm@cjsc.com.cn
3、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20262398
电子邮箱:project_klgfecm@citics.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7/7c83b9bb-0e22-42df-a491-a290b16c1d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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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00:00│凯龙股份(002783):凯龙股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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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股份(002783):凯龙股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7/e9771cac-a393-4ca4-b8c2-6c06aac0f9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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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 00:00│凯龙股份(002783):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诉讼传票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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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天宝”)及控
股孙公司新疆天宝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宝”)与东北金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平邑分公司(以下简称“东北金城”)存在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东北金城于 2023 年 8 月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本案的受理及东北
金城的诉讼主张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
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诉讼传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山东天宝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新 23 民初 65 号】,判决如下
:
1、被告新疆天宝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东北金城支付工程款97,171,580.72 元。
2、被告新疆天宝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东北金城支付利息,以款项 88,637,298.64 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
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 2018 年11 月 7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止及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计算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至 2019 年 11 月 16 日止的利息;并以 97,171,580.72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 2019 年 11 月 17 日起至款项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
3、被告新疆天宝于该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东北金城支付保全申请费5,000 元。
4、驳回原告东北金城的其他诉讼请求(即驳回了要求新疆天宝向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 49,557,506.17 元;要求判令东
北金城对新疆天宝服务楼、办公楼、餐厅、公寓楼、中继起爆具生产线折价或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要求判令山东天宝就相
关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866,914.93 元,由新疆天宝负担 606,575.7 元,东北金城负担260,339.23 元。
如不服该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
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该案件尚在一审判决上诉期,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按照上
述一审判决结果执行,在新疆天宝不进行破产清算的情况下,新疆天宝预计将新增应付利息 1,781.33万元(计算截至 2024年 2月 4
日),从而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净资产均为 600.1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 0.42%,整体影响较小(上述影响仅为初步测算结果,最终影响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新23 民初 65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5/2f45177a-6397-4a24-8966-b27d254ec0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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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6 00:00│凯龙股份(002783):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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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8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
意公司 2023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
于等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7,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89,000 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主要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融资租赁
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
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审议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的期间。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 4月 15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 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与山东平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邑农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平邑农商行
)高保字(2023)年第 199 号),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平邑农商行办理的人民币贷款业务所形成的
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2、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荆门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JIM01(高保
)20240001),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荆门分行在 2024 年 1 月 5日始至 2025 年 1 月
1 日至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将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荆门分行签订的编号为 JIM01101202300
25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和 JIM0110120230005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转入本合同担保范围。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
担保额度范围内。
3、公司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金租”)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WMJZ-2023-0115-BZ01),约定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 WMJZ-2023-0115 的《融资租赁合同》而形成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山东平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 2,85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
费、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评估费、鉴定费、过户费、差率费)。
保证期间:决算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 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最高担保金额: 8,880 万元
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
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
付费用。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合同名称:《保证合同》
保证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 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人: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 5,000 万元
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 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向出租人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如有)、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补偿金、名义价款、出租人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
、财产保全费、鉴定费、申请财产保全提供担保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所支付的费用、向担保公司支
付的担保费等)、评估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实现担保权利时
担保物拍卖、变卖等费用)和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的其他所有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
应调整后的款项。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获批担保额度合计为 150,000.00 万元,
占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04.56%;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实际担保
余额合计为 90,104.89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62.81%。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
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26/f6b68032-1625-4847-aa0e-311e94d4de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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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0 00:00│凯龙股份(002783):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补充说明暨控股子公司拟通过融资租赁业务进行融
│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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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现对
该公告事项作如下补充说明: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增加融资渠道,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山东天宝”)拟使用部分资产采用售后回租方式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本金为不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融
资期限、融资成本等以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控股子公司山东天宝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开展融资需要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拟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
山东天宝拟开展的上述业务系其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山东天宝自身无融资租赁等相关业务资质,未从事融资租赁等类
金融业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9/6b9206f9-9dd8-4fc1-bde1-6f91374e56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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