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85 万里石 更新日期:2025-02-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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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7:43 │万里石(002785):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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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6:32 │万里石(002785):2024年第四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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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8:32 │万里石(00278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管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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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5:50 │万里石(002785):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万里石2024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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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8:00 │万里石(002785):关于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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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8:54 │万里石(002785):万里石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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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8:54 │万里石(002785):万里石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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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5:47 │万里石(002785):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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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8:36 │万里石(002785):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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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8:35 │万里石(002785):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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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7:43│万里石(002785):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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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石(002785):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137b3c67-0784-4a89-9369-a5f706c126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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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6:32│万里石(002785):2024年第四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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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厦门
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业务类型 2024年第四季度新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 截至报告期末已中标尚
签订单金额 约未完工的合同金额 未签约订单金额
公共装修 2,550.74 7,513.10 -
住宅装修 13,414.32 23,484.98 -
商业装修 258.62 761.17 1,500.00
合计 16,223.68 31,759.25 1,500.00
注:
1、上述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的合同金额不含已完工部分。
2、以上装修装饰业务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9b7541f1-ae20-44cc-9b9e-eb682fd4a6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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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8:32│万里石(00278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管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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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精沛、尚鹏先生、殷逸伦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公
告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600 万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胡精沛先生因市场行情波动等原因影响,尚未增持公司股票;尚鹏先生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2,000 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333,366 元;殷逸伦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4,300 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697,253 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
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现将有
关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精沛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尚鹏先生,董事会秘书殷逸伦先生。
2、相关一致行动关系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胡精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7,893,05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31%;通过厦门哈富矿业有限公司间
接持有公司 25,814,69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9%;尚鹏先生及殷逸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公司目前转型所处阶段、进展以及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一年内快速发展战略的逐步落实,同时
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拟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各增持主体合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 600 万元,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拟增持金额下限(万元)
胡精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400
尚鹏 董事、副总经理 100
殷逸伦 董事会秘书 100
4、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
机增持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股份的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计划公告之日起未来 6 个月内增持完毕(窗口期不增持)。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
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7、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主体承诺:上述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
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36,300,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本次增持计划尚
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 增持方式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胡精沛 集中竞价 27,893,051 12.31% 27,893,051 12.31%
尚鹏 集中竞价 0 0 12,000 0.0053%
殷逸伦 集中竞价 0 0 24,300 0.0107%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
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
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
票买卖敏感期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公司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1/cb0d2d07-ee1c-46af-ba30-ae033679e7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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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5:50│万里石(002785):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万里石2024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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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石”或“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万里石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胡洁、乔端
(三)培训时间:2024年 12月 27日
(四)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培训人员:胡洁、乔端
(六)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七)培训内容: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法规、指引等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投资者管理和内幕交易等相关要
求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对公司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通过本次培
训,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投资者保护、内幕交易等相关事项加深了理解和认识,有助
于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3/3a91aa69-76fc-4031-8ecb-a1eeb9ebd3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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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8:00│万里石(002785):关于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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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
有限公司、厦门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及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拟提供担
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1,035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2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近日,为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厦门万里石家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万里石家”)拟在公司申请融资业务时为其提供担保,预计新增担保总额为 8,5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如
下:
就公司融资授信事宜,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签署《授信协议》(编号:59
2XY241218T000026),招商银行厦门分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8,5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 24 个月,即 2024年 12 月 26 日
起至 2026 年 12 月 25 日止。公司及万里石家与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592XY241218T00002621),抵
押期间自该合同生效之日至《授信协议》项下授信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6年12月18日
3、公司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
4、法定代表人:胡精沛
5、注册资本:人民币22,661.9695万元
6、经营范围:1)石制品、建筑用石、石雕工艺品、矿产品开发、加工及安装;2)高档环保型装饰装修用石板材、异型材的生
产、加工;3)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4)工艺美术品(不
含金银首饰)、五金交电、化工材料(化学危险物品除外)、机械电子设备、沥青、金属材料、家具、木材、汽车零配件、矿产品、
土畜产品的批发、零售等(上述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7、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万里石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合并报表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167,310.51 160,898.22
负债总额 65,062.44 58,509.76
净资产 96,032.83 96,846.43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1-9月
营业收入 126,867.59 91,125.31
利润总额 -5,072.56 -799.64
净利润 -3,545.90 243.58
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9、经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1、《授信协议》(编号:592XY241218T000026)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称甲方)
授信申请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2)授信额度:人民币捌仟伍佰万元整
(3)授信期限:24个月,即2024年12月26日起到2026年12月25日止。
2、《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592XY241218T00002621)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抵押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称甲方)
抵押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万里石家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2)抵押物:抵押人以其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801-804室 , 地 下 一 层 第 59-60 车 位 ( 厦 国 土 房
证 第00853183/00853184/00852861/00853186/00853185/00853059号),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赵岗路318号之1实验楼、1A厂房(闽
(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68726/0068731号)作为抵押物,评估价值为壹亿柒仟万元整。
(3)最高债权额:本合同项下最高额抵押担保对应的“最高债权额”申请登记为人民币捌仟伍佰万元。
(4)抵押担保范围:甲方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乙方(或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
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抵押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抵押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至《授信协议》项下授信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间。
(6)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名章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乙方为自然人乙方签字)后生效;如甲
方使用电子印章签署的,本合同自甲方加盖电子公章/合同专用章,乙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乙方
为自然人时乙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至抵押期间届满或《授信协议》项下乙方(或授信申请人、原授信申请人)所欠甲方的所有授信债务本息及一切相关费用
全部还清时失效(以二者中较迟者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万里石家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需求,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33,92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的35.32%。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签署的《授信协议》;
2、公司及万里石家与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0/c377d1fc-aa01-4cff-a43c-77c3451d8a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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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8:54│万里石(002785):万里石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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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7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0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27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 201 号宏业大厦 8 楼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精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7 人,代表股
份 55,407,74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4497%。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53,735,44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3.7117%。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32 人,代表股份 1,672,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737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33 人,代表股份 1,674,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738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55,261,3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58%;反对 12,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弃权 13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4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2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
545%;反对 1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27%;弃权 133,8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28%。
2、《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55,275,7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8%;反对 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8%;弃权 12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
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4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
147%;反对 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98%;弃权 123,8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5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曹余辉、杨博律师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8/d4396979-b8e3-4147-8dc4-0cebb5085b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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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8:54│万里石(002785):万里石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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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石(002785):万里石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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