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86 银宝山新 更新日期:2026-01-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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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公司融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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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 │银宝山新(002786):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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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7:55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向关联方办理欠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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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7:55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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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7:55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向关联方办理借款展期及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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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38 │银宝山新(00278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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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38 │银宝山新(00278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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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04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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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02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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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01 │银宝山新(00278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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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公司融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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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公司融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3e360ee3-d71f-4b95-877e-f47c1efc55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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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银宝山新(002786):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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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宝山新(002786):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645236c7-a3a2-4def-8f62-9c07e1adc5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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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7:55│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向关联方办理欠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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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5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关联方(上海东兴)办理欠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因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向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东兴”)办理欠款展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关联方办理欠款展期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东兴签署了《确认函》(协议编号:SHDXYBSXBZZRZCQ-2025),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保证代偿人、债权人):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欠款展期金额:24,000 万元人民币;
2、欠款展期期限:展期至 2026 年 4月 30 日;
3、欠款展期利率:
借款展期期间 借款展期年利率
2025 年 5 月 1 日至 2025 年 9月 23日 4.94%
2025 年 9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40%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4月 30日 4.94%
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确认函(协议编号:SHDXYBSXBZZRZCQ-202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6f0daa05-f856-4b1d-9ef2-fe234899dd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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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7:55│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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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11 日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向关联方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东兴”)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
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4)。
2、公司于 2024 年 1月 8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保
证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缓解阶段性资金需求压力,公司向关联方淮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拉德”)申请借款,借
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3、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保证公
司经营业务开展,缓解阶段性资金需求压力,公司向关联方布拉德申请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与上海东兴、布拉德在原《借款合同》基础上签署了《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协议编号:SHDXYBSXZQQRHBC-20
25、BLD-YB-JKBC2025、BLD-YB-JKBC202601),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协议编号:SHDXYBSXZQQRHBC-2025)甲方(债权人、出借人):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债务人、借款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金额(不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2、借款期限(不变):最晚不超过 2026 年 9月 19 日;
3、借款利率:
借款期间 借款年利率
2023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4 年 5月 11 日 5.00%
2024 年 5月 12 日至 2025 年 9月 23 日 4.50%
2025 年 9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40%
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最后一笔借款还款日 4.50%
(二)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协议编号:BLD-YB-JKBC2025)
甲方(贷款人):淮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金额(不变):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2、借款期限(不变):2024 年 1月 9日至 2027 年 1月 8日;
3、借款利率:
借款期间 借款年利率
2024 年 1 月 9 日至 2024 年 5月 11 日 5.00%
2024 年 5月 12日至 2025 年 9月 23 日 4.94%
2025 年 9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40%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7 年 1月 8日 4.94%
(三)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协议编号:BLD-YB-JKBC202601)
甲方(贷款人):淮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金额(不变):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
2、借款期限(不变):2024 年 8月 30日至 2027 年 1月 8日;
3、借款利率:
借款期间 借款年利率
2024 年 8月 30 日至 2025 年 9月 23 日 4.94%
2025 年 9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40%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7 年 1月 8日 4.94%
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三份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自双方签署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协议编号:SHDXYBSXZQQRHBC-2025、BLD-YB-JKBC2025、BLD-YB-JKBC20260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b524c383-ef87-4d9b-9280-dd8e5d9dab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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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7:55│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向关联方办理借款展期及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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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5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关联方(上海东兴)办理借款展期及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关联方(布拉德)办理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向关联方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兴”)、淮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布拉德”)办理借款展期,同时公司向上海东兴申请新增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的《关于向关联方办理借款展期及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二、借款展期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与上海东兴、布拉德在原《借款合同》基础上签署了《借款展期协议》(协议编号:ZQ-YB-2025、BLD-YB-JKZQ2
025),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上海东兴借款展期协议(协议编号:ZQ-YB-2025)
甲方(贷款人):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展期金额:人民币 13,000 万元;
2、借款展期期限:展期至 2026 年 4月 30日;
3、借款展期利率:
借款展期期间 借款展期年利率
2025 年 5 月 1 日至 2025 年 9月 23日 4.94%
2025 年 9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40%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4月 30日 4.94%
(二)布拉德借款展期协议(协议编号:BLD-YB-JKZQ2025)
甲方(贷款人):淮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展期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2、借款展期期限:展期至 2026 年 4月 30 日;
3、借款展期利率:
借款展期期间 借款展期年利率
2025 年 5 月 1 日至 2025 年 9月 23日 4.94%
2025 年 9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40%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4月 30日 4.94%
三、新增借款情况
公司与上海东兴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编号:SHDXYBSXJKHT-2025),上海东兴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可循环使
用的无息借款额度,公司已于2025 年 12 月 23 日收到上海东兴借款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近日,公司与上海东兴在原《借款合同》基础上签署《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协议编号:SHDXYBSXJKHTBC-2025),协议的主
要内容如下:
甲方(债权人、出借人):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债务人、借款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2、借款期限:2026 年 1月 16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3、借款利率:
借款期间 借款年利率
2026 年 1月 16日至 2026 年 3月 31 日 不超过 4.94%
2026 年 4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不超过 2.40%
在借款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可循环使用的借款额度,任一时刻乙方未归还的借款本金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有关借
款的具体发放安排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资金需求自行决定。公司已收到的上海东兴 5,000 万元无息借款自2026 年 1月 16 日起转
为有息。
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借款展期协议及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自双方签署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借款展期协议(协议编号:ZQ-YB-2025、BLD-YB-JKZQ2025);
2、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协议编号:SHDXYBSXJKHTBC-202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a7fd1866-d386-496a-84be-0a2a5bf9fe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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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38│银宝山新(00278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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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 年 1月 15 日(星期四)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1月 15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横沥镇湾区智造基地 4号楼 1号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胡作寰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72 人,代表股份 188,951,5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12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84,913,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1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0 人,代表股份 4,037,9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4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0 人,代表股份 4,037,9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0 人,代表股份 4,037,9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47%。
7、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8、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的戴毅律师、邓洁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9、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向关联方(上海东兴)办理借款展期及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二分之一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915,6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87%;反对58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1047%;弃权18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8,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336%;反对 58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131%;弃权 18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6533%。
公司股东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 月 9 日),该股东持有公司表决
权股份数量为 136,26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7.49%,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议案二:《关于向关联方(上海东兴)办理欠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二分之一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929,6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53%;反对5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770%;弃权18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2,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2803%;反对 56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15%;弃权 18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6682%。
公司股东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 月 9 日),该股东持有公司表决
权股份数量为 136,26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7.49%,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议案三:《关于向关联方(布拉德)办理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二分之一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501,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77%;反对6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379%;弃权18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35,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164%;反对 61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55%;弃权 18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6682%。
公司股东淮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月 9日),该股东持有公司表决权股
份数量为 48,64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82%,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指派戴毅律师、邓洁律师就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银宝山新《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639499ac-159b-4a38-bfa1-6e98e4e2c7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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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38│银宝山新(00278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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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宝山新”)的委托,指派戴毅律师、邓洁律师(
下称“本律师”)出席银宝山新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及银宝山新《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律师现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
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银宝山新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了《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议案、会议
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在东莞市横沥镇湾区智造基地 4 号楼 1 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银宝
山新副董事长胡作寰先生主持,就《股东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本次股东会已在《股东会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网络投票。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银宝山新《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一)本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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