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86 银宝山新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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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17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重大诉讼及其他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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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公司融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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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 │银宝山新(002786):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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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7:55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向关联方办理欠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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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7:55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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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7:55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向关联方办理借款展期及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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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38 │银宝山新(00278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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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38 │银宝山新(00278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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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04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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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02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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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17│银宝山新(002786):关于重大诉讼及其他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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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重大诉讼案件所处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宝山新”)为本诉原告、反诉被
告;
3、重大诉讼案件涉案金额:本诉案件诉讼请求金额为 10,587,368.20 元(诉讼金额暂计至2025年5月12日),反诉案件诉讼请
求金额为16,484,826.08元(诉讼金额暂计至 2025 年 5月 12 日);
4、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次一审判决结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
展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提示内容,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重大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与哈尔滨莱特兄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特兄弟”)承揽合同纠纷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案件于 2025 年 5月 12日一审第一次开庭。公司提起诉讼后,莱特兄弟又向公司支付了部分报酬,公司变更案件诉讼请求金额
为 10,587,368.20 元(诉讼金额暂计至 2025 年 5 月 12日)。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收到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及莱特兄弟的《民事反诉状》。莱特兄弟反诉公司,
案件诉讼请求金额为16,484,826.08 元(诉讼金额暂计至 2025 年 5月 12 日)。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合并审理本诉及反诉案件,案件于 2025年 6月 27日一审第二次开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2 月 22 日、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6 月 1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重大诉讼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关于诉讼、仲裁事项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关于重大诉讼及其他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二、重大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月 6日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编号:[2025]黑 0108 民初 320 号),判决结
果如下:
1、莱特兄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银宝山新 75 台设备剩余未付报酬 5,338,100 元及违约金(按照 LPR 自 2023 年
4月 8日起至付清之日止计算);
2、莱特兄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银宝山新已完工 8台设备报酬2,693,920 元,并提走该 8台设备;
3、莱特兄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银宝山新律师费 162,601 元,保全担保费 20,320 元;
4、驳回银宝山新其他诉讼请求;
5、驳回莱特兄弟反诉诉讼请求。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莱特兄弟案件一审判决结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同时鉴于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执行完毕,
尚不能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情况。公司将持续梳理诉讼、仲裁(如有)案件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1a80d11d-244a-40fe-b9c6-47eb66714b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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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公司融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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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公司融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3e360ee3-d71f-4b95-877e-f47c1efc55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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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银宝山新(002786):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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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宝山新(002786):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645236c7-a3a2-4def-8f62-9c07e1adc5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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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7:55│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向关联方办理欠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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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5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关联方(上海东兴)办理欠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因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向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东兴”)办理欠款展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关联方办理欠款展期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东兴签署了《确认函》(协议编号:SHDXYBSXBZZRZCQ-2025),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保证代偿人、债权人):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欠款展期金额:24,000 万元人民币;
2、欠款展期期限:展期至 2026 年 4月 30 日;
3、欠款展期利率:
借款展期期间 借款展期年利率
2025 年 5 月 1 日至 2025 年 9月 23日 4.94%
2025 年 9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40%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4月 30日 4.94%
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确认函(协议编号:SHDXYBSXBZZRZCQ-202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6f0daa05-f856-4b1d-9ef2-fe234899dd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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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7:55│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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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11 日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向关联方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东兴”)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
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4)。
2、公司于 2024 年 1月 8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保
证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缓解阶段性资金需求压力,公司向关联方淮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拉德”)申请借款,借
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3、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保证公
司经营业务开展,缓解阶段性资金需求压力,公司向关联方布拉德申请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与上海东兴、布拉德在原《借款合同》基础上签署了《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协议编号:SHDXYBSXZQQRHBC-20
25、BLD-YB-JKBC2025、BLD-YB-JKBC202601),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协议编号:SHDXYBSXZQQRHBC-2025)甲方(债权人、出借人):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债务人、借款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金额(不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2、借款期限(不变):最晚不超过 2026 年 9月 19 日;
3、借款利率:
借款期间 借款年利率
2023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4 年 5月 11 日 5.00%
2024 年 5月 12 日至 2025 年 9月 23 日 4.50%
2025 年 9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40%
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最后一笔借款还款日 4.50%
(二)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协议编号:BLD-YB-JKBC2025)
甲方(贷款人):淮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金额(不变):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2、借款期限(不变):2024 年 1月 9日至 2027 年 1月 8日;
3、借款利率:
借款期间 借款年利率
2024 年 1 月 9 日至 2024 年 5月 11 日 5.00%
2024 年 5月 12日至 2025 年 9月 23 日 4.94%
2025 年 9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40%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7 年 1月 8日 4.94%
(三)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协议编号:BLD-YB-JKBC202601)
甲方(贷款人):淮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金额(不变):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
2、借款期限(不变):2024 年 8月 30日至 2027 年 1月 8日;
3、借款利率:
借款期间 借款年利率
2024 年 8月 30 日至 2025 年 9月 23 日 4.94%
2025 年 9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40%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7 年 1月 8日 4.94%
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三份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自双方签署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协议编号:SHDXYBSXZQQRHBC-2025、BLD-YB-JKBC2025、BLD-YB-JKBC20260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b524c383-ef87-4d9b-9280-dd8e5d9dab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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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7:55│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向关联方办理借款展期及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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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5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关联方(上海东兴)办理借款展期及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关联方(布拉德)办理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向关联方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兴”)、淮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布拉德”)办理借款展期,同时公司向上海东兴申请新增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的《关于向关联方办理借款展期及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二、借款展期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与上海东兴、布拉德在原《借款合同》基础上签署了《借款展期协议》(协议编号:ZQ-YB-2025、BLD-YB-JKZQ2
025),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上海东兴借款展期协议(协议编号:ZQ-YB-2025)
甲方(贷款人):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展期金额:人民币 13,000 万元;
2、借款展期期限:展期至 2026 年 4月 30日;
3、借款展期利率:
借款展期期间 借款展期年利率
2025 年 5 月 1 日至 2025 年 9月 23日 4.94%
2025 年 9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40%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4月 30日 4.94%
(二)布拉德借款展期协议(协议编号:BLD-YB-JKZQ2025)
甲方(贷款人):淮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展期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2、借款展期期限:展期至 2026 年 4月 30 日;
3、借款展期利率:
借款展期期间 借款展期年利率
2025 年 5 月 1 日至 2025 年 9月 23日 4.94%
2025 年 9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40%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4月 30日 4.94%
三、新增借款情况
公司与上海东兴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编号:SHDXYBSXJKHT-2025),上海东兴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可循环使
用的无息借款额度,公司已于2025 年 12 月 23 日收到上海东兴借款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近日,公司与上海东兴在原《借款合同》基础上签署《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协议编号:SHDXYBSXJKHTBC-2025),协议的主
要内容如下:
甲方(债权人、出借人):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债务人、借款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2、借款期限:2026 年 1月 16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3、借款利率:
借款期间 借款年利率
2026 年 1月 16日至 2026 年 3月 31 日 不超过 4.94%
2026 年 4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不超过 2.40%
在借款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可循环使用的借款额度,任一时刻乙方未归还的借款本金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有关借
款的具体发放安排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资金需求自行决定。公司已收到的上海东兴 5,000 万元无息借款自2026 年 1月 16 日起转
为有息。
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借款展期协议及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自双方签署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借款展期协议(协议编号:ZQ-YB-2025、BLD-YB-JKZQ2025);
2、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协议编号:SHDXYBSXJKHTBC-202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a7fd1866-d386-496a-84be-0a2a5bf9fe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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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38│银宝山新(00278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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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 年 1月 15 日(星期四)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1月 15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横沥镇湾区智造基地 4号楼 1号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胡作寰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72 人,代表股份 188,951,5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12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84,913,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1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0 人,代表股份 4,037,9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4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0 人,代表股份 4,037,9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0 人,代表股份 4,037,9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47%。
7、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8、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的戴毅律师、邓洁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9、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向关联方(上海东兴)办理借款展期及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二分之一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915,6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87%;反对58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1047%;弃权18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8,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336%;反对 58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131%;弃权 18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6533%。
公司股东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 月 9 日),该股东持有公司表决
权股份数量为 136,26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7.49%,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议案二:《关于向关联方(上海东兴)办理欠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二分之一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929,6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53%;反对5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770%;弃权18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2,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2803%;反对 56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15%;弃权 18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6682%。
公司股东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 月 9 日),该股东持有公司表决
权股份数量为 136,26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7.49%,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议案三:《关于向关联方(布拉德)办理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二分之一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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