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86 银宝山新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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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1:43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进展的补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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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8:34 │银宝山新(002786):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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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8:34 │银宝山新(002786):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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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5:42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案件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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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6:35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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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10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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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6:32 │银宝山新(002786):银宝山新制度修订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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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6:32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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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6:31 │银宝山新(00278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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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6:30 │银宝山新(002786):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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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1:43│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进展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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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进展的补充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efc9c2d5-d3b3-40da-bd47-3c465f998a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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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8:34│银宝山新(002786):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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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 12 月 5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2月 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5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2月 5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横沥镇湾区智造基地 4号楼 1号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贺飞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41 人,代表股份 206,390,2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4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99,761,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0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39 人,代表股份 6,628,8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7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39 人,代表股份 6,628,8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39 人,代表股份 6,628,8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75%。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8.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的戴毅律师、邓洁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
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678,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50%;反对 34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671%;弃权36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9%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16,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575%;反对 34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30%;弃权 36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94%。
议案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685,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7%;反对 3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668%;弃权36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5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24,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737%;反对 3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40%;弃权 36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32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指派戴毅律师、邓洁律师就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银宝山新《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9ca6f738-ebc0-4324-b213-3ee18c70b3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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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8:34│银宝山新(002786):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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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宝山新(002786):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6/b06c5bca-d68a-4b43-a79b-d9e5ea60f5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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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5:42│银宝山新(002786):关于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案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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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宝山新(002786):关于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案件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9/93951a03-2b7f-4493-bc95-9a319d23cb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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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6:35│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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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3/122f055e-06f4-4bbf-8151-c43d31bd77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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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10│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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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银宝”)为满
足日常运营及融资需要,以自有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沥支行(以下简称“东莞农商行横沥支行
”)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月 2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
请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月 29日、2024年 5月 23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4-026)、《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二、进展情况
为满足日常运营及融资需要,公司于近日办理了资产抵押物的解除抵押手续并进行再次抵押。全资子公司广东银宝以其自有资产
【粤(2023)东莞不动产权第 01*****号】等共 12 间房屋抵押等方式向东莞农商行横沥支行申请贷款金额人民币 40,000 万元,并
与其签署了《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公司收到了东莞农商行横沥支行签署返回的前述合同及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不动产登记
证明》,上述抵押手续已办理完成。
公司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在已审批的 2024 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旨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和融资需要,有利于保障运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
2、借款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3、不动产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2e31cdaa-8b82-4716-9757-af74b7bf79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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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6:32│银宝山新(002786):银宝山新制度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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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宝山新(002786):银宝山新制度修订对照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08b404e3-00fc-4537-95f2-d0f4760335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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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6:32│银宝山新(002786):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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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2、变更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大华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
,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政旦志远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
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3、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号广电金融中心 14F首席合伙人:张建栋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所合伙人 21人,注册会计师 6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5
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 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243.93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259.32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
入为 1,982.6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4.72 万元。
截止 2024 年 4 月 30 日,2023 年度承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 家;主要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商务服务业等;审计收费:2,429.60 万元。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本公告日,政旦志远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 亿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20
23 年年末数:217.58 万元。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
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0次。
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强,2017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1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所执业
;近三年负责并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亭亭,2017 年 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 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所
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3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红宁,2001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8月开始在政旦志
远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5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的情况。
3、独立性
政旦志远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
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政旦志远所为公司提供的 2024 年度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 14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预计 120 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预计 20 万元),2024 年审计费用预计较上年降低 12.50%。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所,自公司 2015 年上市以来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 9年,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大华所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对大华所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工作后解聘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
关规定,鉴于大华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
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政旦志远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
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大华所和政旦志远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
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
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机构选聘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日向三家会计师事务所发送了邀标文件,至
截标日期,公司收到受邀的三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投标文件。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12 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报
价、服务方案等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经评审,中标候选人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认为政旦志远(深圳)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
计工作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能
力,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充分、恰当,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制度要求。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其提交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政旦
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拟聘任的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
好的诚信状况,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本次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议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5、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6、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45caec5c-5c66-4e7f-b0c1-94eb3bbbd5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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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6:31│银宝山新(00278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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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宝山新(00278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275e395a-7bf8-4798-9fc4-c977b30f2f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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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6:30│银宝山新(002786):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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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宝山新(002786):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8ae508e4-0cf8-4efb-b647-f63fa7f65c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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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6:29│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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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
年12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14:00;
(2)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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