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86 银宝山新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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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35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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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47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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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6:27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全资子公司购置固定资产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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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银宝山新(00278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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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全资子公司购置固定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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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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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7:10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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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7:32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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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17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重大诉讼及其他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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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公司融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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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35│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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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日、2025 年 5月 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公司预计担保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5月 21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5)、《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为满足日常运营及融资需要,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融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银
宝山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实业”)以其自有资产为公司向华夏银行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本次融资担保事项在已审批
的 2025 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进展情况
为满足日常运营及融资需要,惠州实业与华夏银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并根据合同要求办理了抵押权登记并取得《不动
产登记证明》。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融资主体: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抵押人:惠州市银宝山新实业有限公司
3、抵押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债权额度:最高债权额为12,000万元
5、债权发生期间:2026年4月2日至2029年4月2日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0,40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剩余担保额度为109,600
.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72.0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
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旨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和融资需要,有利于保障运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抵押合同》;
2、《不动产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99870274-f0b0-4ef1-910a-3129ec70b5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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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47│银宝山新(002786):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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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的股东淮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48,64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82%)的股东淮安布拉
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拉德”)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4月 30 日至 2026
年 7 月 29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61%)。
公司于近日收到布拉德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淮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布拉德持有公司股份 48,64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8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的股份;
3、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4月 30 日至 2026 年 7月 29 日;
4、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3,0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61%)(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7、布拉德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
规定的情形。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布拉德(曾用名:深圳市宝山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中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
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2、在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结束后两年内,本公司无减持意向,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扣除首次公开发行时已转让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布拉德严格遵守了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布拉德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布拉德减持计
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布拉德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8846ae4b-d1fc-4247-888c-87479c2d40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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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6:27│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全资子公司购置固定资产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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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全资子公司购置固定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4de2b644-864f-4693-8114-8a263fcbde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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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银宝山新(00278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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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3月 26 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
出通知,并于 2026 年 3月 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贺飞先
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本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被提名人同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
过,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杰先生、王海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
司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二)本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置固定资产的议案》。
本次购置固定资产旨在解决全资子公司现有设备陈旧问题,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生产效率,推动业务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和长远规划,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购置固定资产事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
资子公司购置固定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d93f227b-4b05-4a93-97b2-3f686a0dc4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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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全资子公司购置固定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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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置固定资产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基于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银宝”)拟投入人民币 1,050 万
元用于购置生产设备,本次投资旨在推进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产能供给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
求。
本次购置固定资产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购置资产明细及预算
本次购置设备共计 10 台,总金额为 1,050 万元(含税到厂价)。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资产名称 数量(台) 单台价格(万元,含税到厂) 合计金额(万元)
1 4 轴 CNC 5 100 500
2 3 轴 CNC 2 80 160
3 3 轴 CNC 1 160 160
4 精密磨床 1 90 90
5 精密磨床 1 140 140
序号 资产名称 数量(台) 单台价格(万元,含税到厂) 合计金额(万元)
合计 1,050
注:上述交易标的金额参考当前市场价格测算,本次交易无需进行审计或评估。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置固定资产总投资约 1,050 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广东银宝以自有资金解决。
三、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
本次购置固定资产事项涉及多家潜在供应商,目前正处于前期商务洽谈及方案论证阶段,广东银宝将结合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性
价比、服务能力等实际情况,并根据内部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确定最终具体供应商,并与其签订正式的固定资产购买协议。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固定资产购置的交易定价将遵循市场化原则,经买卖双方协商后确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任何特定供应商签署正式
采购协议。最终的交易价格、交付周期、付款方式、质保条款等具体合同内容,将以双方后续商务谈判及正式签署的交易协议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涉及购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购置固定资产系广东银宝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后亦不存在产生关联交易
的情况。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购置的固定资产可解决广东银宝现有设备陈旧问题,有利于满足子公司业务拓展,提高生产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
远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9aa95d6f-8dda-4714-ad2d-6d6c19c52a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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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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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副总经理辞职情况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邹艳萍女士、蔚延峰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
邹艳萍女士、蔚延峰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邹艳萍女士、蔚延峰先生原定任职期间为 2023 年 8月 22 日至 2026 年 8月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邹艳萍女士、蔚延峰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邹艳萍女士、蔚延
峰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邹艳萍女士、蔚延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邹艳萍女士、蔚延峰先
生将按照《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离任工作交接并按照规定接受离
任审计。
公司为邹艳萍女士、蔚延峰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副总经理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被提名人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两名副总经理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并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杰先生、王海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成员如下:
唐伟(总经理)、张海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福胜(副总经理)、何美琴(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李杰(副总经
理)、王海飞(副总经理)。
三、备查文件
1、辞呈;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e1967b3a-e0eb-4b8f-808e-c81ca18144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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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7:10│银宝山新(00278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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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宝山新(00278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d8a73ca7-9a1a-4f2f-8350-82339b8806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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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7:32│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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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 年 5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9 日、2025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近日,公司收到政旦所《关于变更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情况
政旦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杨红宁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的审计服务项目提供复核工作。鉴于原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杨红宁工作调整,根据政旦所《业务质量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现委派蒋文伟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质量复核工作,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文伟,2016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8 月开始在政旦
所执业,2026 年 3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8 家次。
(二)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文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
信记录,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2025 年 1 月 14 警示函 证监会上海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
日 专员办 有限公司 2022 年年
报审计项目,部分审
计程序不到位。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质量复核工
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5cbfa479-379a-414f-ba67-fa140b9ee0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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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17│银宝山新(002786):关于重大诉讼及其他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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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重大诉讼案件所处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宝山新”)为本诉原告、反诉被
告;
3、重大诉讼案件涉案金额:本诉案件诉讼请求金额为 10,587,368.20 元(诉讼金额暂计至2025年5月12日),反诉案件诉讼请
求金额为16,484,826.08元(诉讼金额暂计至 2025 年 5月 12 日);
4、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次一审判决结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
展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提示内容,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重大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与哈尔滨莱特兄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特兄弟”)承揽合同纠纷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案件于 2025 年 5月 12日一审第一次开庭。公司提起诉讼后,莱特兄弟又向公司支付了部分报酬,公司变更案件诉讼请求金额
为 10,587,368.20 元(诉讼金额暂计至 2025 年 5 月 12日)。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收到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及莱特兄弟的《民事反诉状》。莱特兄弟反诉公司,
案件诉讼请求金额为16,484,826.08 元(诉讼金额暂计至 2025 年 5月 12 日)。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合并审理本诉及反诉案件,案件于 2025年 6月 27日一审第二次开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2 月 22 日、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6 月 1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重大诉讼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关于诉讼、仲裁事项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关于重大诉讼及其他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二、重大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月 6日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编号:[2025]黑 0108 民初 320 号),判决结
果如下:
1、莱特兄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银宝山新 75 台设备剩余未付报酬 5,338,100 元及违约金(按照 LPR 自 2023 年
4月 8日起至付清之日止计算);
2、莱特兄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银宝山新已完工 8台设备报酬2,693,920 元,并提走该 8台设备;
3、莱特兄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银宝山新律师费 162,601 元,保全担保费 20,320 元;
4、驳回银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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