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88 鹭燕医药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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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3 │鹭燕医药(00278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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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2 │鹭燕医药(002788):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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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57 │鹭燕医药(002788):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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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6 │鹭燕医药(00278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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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2 │鹭燕医药(002788):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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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2 │鹭燕医药(00278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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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2 │鹭燕医药(00278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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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2 │鹭燕医药(00278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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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2 │鹭燕医药(00278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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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2 │鹭燕医药(002788):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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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3│鹭燕医药(00278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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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12
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 1004 号鹭燕集团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金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
则》等的有关规定。
7、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2026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3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53,903,9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6132%。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51,283,70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75%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9388%。
3、网络投票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2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620,2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2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74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2025 年在公司任职的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做年度述职报告。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按照议程逐项审议,形成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355,0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377,80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55%;弃权 171,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2%。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365,2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00%;反对 379,10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3%;弃权 159,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7%。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368,5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21%;反对 387,30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7%;弃权 148,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2%。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377,8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2%;反对 382,60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6%;弃权 143,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094,1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9.9
215%;反对 382,60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019%;弃权 143,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766%。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53,377,241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78%;反对 374,80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5%;弃权 151,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093,5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9.8986
%;反对374,8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042%;弃权151,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72%。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属于《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规定的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3,342,3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51%;反对409,9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663%;弃权151,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058,6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8.5667
%;反对409,9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437%;弃权151,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96%。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349,9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00%;反对427,5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778%;弃权126,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066,2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8.8567
%;反对427,5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154%;弃权126,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7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程濂律师、吴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关于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6733fca1-da01-4d2a-bbea-f2d236201e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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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2│鹭燕医药(002788):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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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接受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鹭燕医药”)的委托,指派程濂、吴茜律师查阅了有关
文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并出席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2 日在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4 号鹭燕集团三楼
会议室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现行
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
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章程》;
2.《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4.本次股东会股东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5.本次股东会议案及其他相关文件等。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副本、所有陈述和说明均为真实、完整,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遗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
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之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进行了核查和现场见证,现就本次股东会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
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鹭燕医药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议,本次股东会由鹭燕医药董事会召集,于 2026 年 5月 12 日
(星期二)14:30 在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 1004 号鹭燕集团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审议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题。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会通知,截至 2026 年 5月 6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提交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及股东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出席本次股
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632 人,所代表的鹭燕医药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3,903,944 股,占鹭燕医药总股
份的 39.6132%。其中: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1,283,70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75%,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38.9388%;
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在网络投票的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62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20,2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2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744%。
除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还有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
根据公司董事会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刊载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已公布了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与董事会公告所列
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对公告中未列明事项进行审议表决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当场公布了现场投票表决结果。经统计现场及网
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355,0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3%;反对 377,8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55%;弃权 17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2%。
2.《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365,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0%;反对 379,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3%;弃权 15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7%。
3.《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368,5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1%;反对 387,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7%;弃权 14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2%。
4.《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377,8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2%;反对 382,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6%;弃权 14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094,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215%;反对 382,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019%;弃权14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766%。5.《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377,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8%;反对 374,8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5%;弃权 15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093,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986%;反对 374,8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042%;弃权15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972%。6.《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342,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51%;反对 409,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63%;弃权 15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058,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5667%;反对 409,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437%;弃权15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96%。7.《关于修订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349,9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00%;反对 427,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8%;弃权 12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066,2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567%;反对 427,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154%;弃权12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78%。议案 1至议案 5、议案 7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过半数同意,达到普通决议程序表决通过要求。
议案 6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达到特别决议程序表决通过要求。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
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
、有效。
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肆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f42bb2e8-67d4-4120-8183-0ed84b6193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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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57│鹭燕医药(002788):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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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厦门证监局主办、厦门上市公司协会
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的“厦门辖区上市公司 2025 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活动召开时间、方式
1、活动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周五)15:40-17:00;
2、活动方式: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
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二、参加人员
出席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金祥先生,独立董事叶少琴女士,财务总监曾铮女士,董事会秘书叶泉青先生。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92-8129338
电子邮箱:zqb@luyan.com.cn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169d6303-e210-47c9-9c5d-a5d21876c4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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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6│鹭燕医药(00278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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鹭燕医药(00278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502a500-4d5e-4ea2-b52f-0fc7312b36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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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2│鹭燕医药(002788):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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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 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在“投关易”小程序举行 2025 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
远程交流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关易”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
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投关易”,输入“鹭燕医药”参与交流;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录“投关易”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金祥先生,独立董事叶少琴女士,财务总监曾铮女士,董事会秘
书叶泉青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65f86ac-cae7-4ff3-b0fb-c41c1ab943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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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2│鹭燕医药(00278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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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鹭燕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
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相关审计意见,具
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
阜成门外大街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宏华,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鹭燕医药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雅莉,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2 年开始为鹭燕医药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佳境,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5 年开始为鹭燕医药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沈重,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
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林宏华、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雅莉、签字注册会计师郑佳境、项目质量复核人沈重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年报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及时与其专业技术部沟通,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
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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