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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88(鹭燕医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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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788 鹭燕医药 更新日期:2026-10-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10-13 19:22 │鹭燕医药(00278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宋培林) │ ├─────────┼──────────────────────────────────────────────┤ │2026-10-13 19:22 │鹭燕医药(00278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俊龙) │ ├─────────┼──────────────────────────────────────────────┤ │2026-10-13 19:22 │鹭燕医药(00278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唐炎钊) │ ├─────────┼──────────────────────────────────────────────┤ │2026-10-13 19:22 │鹭燕医药(00278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俊龙) │ ├─────────┼──────────────────────────────────────────────┤ │2026-10-13 19:22 │鹭燕医药(00278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6-10-13 19:22 │鹭燕医药(00278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 │2026-10-13 19:22 │鹭燕医药(00278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宋培林) │ ├─────────┼──────────────────────────────────────────────┤ │2026-10-13 19:22 │鹭燕医药(00278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唐炎钊) │ ├─────────┼──────────────────────────────────────────────┤ │2026-10-13 19:21 │鹭燕医药(00278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10-13 19:19 │鹭燕医药(00278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6-10-13 19:22│鹭燕医药(00278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宋培林) ─────────┴──────────────────────────────────────────────── 提名人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宋培林为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 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4/c03ca8b7-b72a-4153-8ad7-035b003586eb.PDF ─────────┬──────────────────────────────────────────────── 2026-10-13 19:22│鹭燕医药(00278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俊龙) ─────────┴──────────────────────────────────────────────── 声明人吴俊龙作为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提名为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 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吴俊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4/1df3340e-bdbd-4c2f-aa0f-e4d4279320bc.PDF ─────────┬──────────────────────────────────────────────── 2026-10-13 19:22│鹭燕医药(00278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唐炎钊) ─────────┴──────────────────────────────────────────────── 声明人唐炎钊作为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提名为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 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唐炎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4/5d9a61f6-1fec-483e-9573-05dcdd3993f5.PDF ─────────┬──────────────────────────────────────────────── 2026-10-13 19:22│鹭燕医药(00278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俊龙) ─────────┴──────────────────────────────────────────────── 提名人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吴俊龙为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 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4/52fdc737-03aa-41d7-bcbf-cb98ab89eac3.PDF ─────────┬──────────────────────────────────────────────── 2026-10-13 19:22│鹭燕医药(00278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鹭燕医药(00278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4/b019e394-1e86-488c-a440-4ef986922192.PDF ─────────┬──────────────────────────────────────────────── 2026-10-13 19:22│鹭燕医药(00278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10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 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迪先生、吴金祥先生、雷鸣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吴俊龙先生、宋培林先生、唐炎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大 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上述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股东会需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别、逐项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 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 ,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4/5e62b1ca-e6ec-47e8-b9fa-1f5c6b3024be.PDF ─────────┬──────────────────────────────────────────────── 2026-10-13 19:22│鹭燕医药(00278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宋培林) ─────────┴──────────────────────────────────────────────── 声明人宋培林作为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提名为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 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宋培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4/02c1ea34-7d5f-4d3e-8257-579d613a6a94.PDF ─────────┬──────────────────────────────────────────────── 2026-10-13 19:22│鹭燕医药(00278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唐炎钊) ─────────┴──────────────────────────────────────────────── 提名人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唐炎钊为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 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4/9a49c3b4-9fd5-4e22-8792-ef6207f21ffc.PDF ─────────┬──────────────────────────────────────────────── 2026-10-13 19:21│鹭燕医药(00278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0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 董事会”)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以现场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金祥先生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 7 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 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 提名吴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 100%。 1.2 提名吴金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 100%。 1.3 提名雷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 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上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二)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 提名吴俊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 100%。 2.2 提名宋培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 100%。 2.3 提名唐炎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 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上公告。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 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上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 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刊登在 2026 年10 月 14 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4/e6370b2b-bed9-4010-a007-c216aa58cf66.PDF ─────────┬──────────────────────────────────────────────── 2026-10-13 19:19│鹭燕医药(00278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 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10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3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2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 1004 号鹭燕集团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表一)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吴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 1.02 选举吴金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雷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事的议案》 2.01 选举吴俊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 2.02 选举宋培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 2.03 选举唐炎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10 月 14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第 3 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第 1、2项议案为影响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进行公开披露。 3、第 1、2 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 3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10 月 23 日下午 16:0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 1004 号鹭燕集团,信函上请注明 “股东会”字样;邮编:361010;传真号码:0592-8129310);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 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会议; 2、登记时间:2026 年 10 月 2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6: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 1004 号鹭燕集团一楼前台。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务联系人:阮翠婷; (2)电话号码:0592-8129338; (3)传真号码:0592-8129310; (4)电子邮箱:zqb@luyan.com.cn (5)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附件 2-《授权委托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4/4c6c815e-9dd3-4764-9e46-38452f5f32d5.PDF ─────────┬──────────────────────────────────────────────── 2026-08-17 15:53│鹭燕医药(002788):2026年半年度报告 ─────────┴──────────────────────────────────────────────── 鹭燕医药(002788):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032bd2d5-50a6-45a5-b4cf-9591837d454f.PDF ─────────┬──────────────────────────────────────────────── 2026-08-17 15:52│鹭燕医药(002788):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鹭燕医药(002788):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86701daa-2264-45f5-9b5b-31fde910b2d6.PDF ─────────┬──────────────────────────────────────────────── 2026-08-17 15:51│鹭燕医药(00278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3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 会”)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金祥先生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会 议的董事共 7 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 100%,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 100%。 《 鹭 燕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6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919e23fa-6050-4d8d-8e11-b15e005e6c71.PDF ─────────┬──────────────────────────────────────────────── 2026-08-17 15:50│鹭燕医药(00278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鹭燕医药(00278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4473257a-93a3-4a90-af44-70b5bac60f47.PDF ─────────┬──────────────────────────────────────────────── 2026-08-17 15:48│鹭燕医药(00278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鹭燕医药(00278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4571043a-b028-483e-8fbe-dbe34dae36a7.PDF ─────────┬──────────────────────────────────────────────── 2026-07-21 17:48│鹭燕医药(002788):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 年7 月 17 日、2026 年 7 月 20 日、202 6 年 7 月 21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需披露 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997e8f92-f0ec-4293-8f17-3c71924fb743.PDF ─────────┬──────────────────────────────────────────────── 2026-07-16 16:55│鹭燕医药(002788):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 年7 月 14 日、2026 年 7 月 15 日、202 6 年 7 月 16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需披露 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5d670f80-a849-45c4-8c70-97ab6ef79578.PDF ─────────┬──────────────────────────────────────────────── 2026-07-02 17:47│鹭燕医药(00278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88,516,7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3.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保持一致。 4、本次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88,516,7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5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1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月 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7 月 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76 厦门麦迪肯科技有限公司 2 01*****067 王珺 3 08*****853 厦门三态科技有限公司 4 01*****066 李卫阳 5 00*****115 张珺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24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 月 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 1004 号 咨询联系人:阮翠婷 咨询电话:0592-8129338 传真电话:0592-8129310 七、备查文件 1、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a148aff8-6110-48a7-a02f-d18211ead202.PDF ─────────┬──────────────────────────────────────────────── 2026-05-12 18:23│鹭燕医药(00278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12 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 1004 号鹭燕集团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金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 则》等的有关规定。 7、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2026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3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53,903,9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6132%。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51,283,70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75%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9388%。 3、网络投票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2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620,2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2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74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2025 年在公司任职的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做年度述职报告。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按照议程逐项审议,形成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355,0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377,80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55%;弃权 171,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2%。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365,2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00%;反对 379,10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3%;弃权 159,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7%。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368,5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21%;反对 387,30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7%;弃权 148,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2%。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377,8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2%;反对 382,60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6%;弃权 143,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094,1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9.9 215%;反对 382,60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019%;弃权 143,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766%。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53,377,241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78%;反对 374,80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5%;弃权 151,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093,5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9.8986 %;反对374,8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042%;弃权151,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72%。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属于《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规定的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3,342,3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51%;反对409,9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663%;弃权151,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058,6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8.5667 %;反对409,9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437%;弃权151,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96%。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349,9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00%;反对427,5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778%;弃权126,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066,2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8.8567 %;反对427,5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154%;弃权126,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7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程濂律师、吴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关于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6733fca1-da01-4d2a-bbea-f2d236201e90.PDF ─────────┬──────────────────────────────────────────────── 2026-05-12 18:22│鹭燕医药(002788):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接受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鹭燕医药”)的委托,指派程濂、吴茜律师查阅了有关 文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并出席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2 日在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4 号鹭燕集团三楼 会议室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现行 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 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章程》; 2.《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4.本次股东会股东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5.本次股东会议案及其他相关文件等。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副本、所有陈述和说明均为真实、完整,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遗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 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之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进行了核查和现场见证,现就本次股东会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 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鹭燕医药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议,本次股东会由鹭燕医药董事会召集,于 2026 年 5月 12 日 (星期二)14:30 在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 1004 号鹭燕集团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审议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题。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会通知,截至 2026 年 5月 6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提交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及股东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出席本次股 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632 人,所代表的鹭燕医药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3,903,944 股,占鹭燕医药总股 份的 39.6132%。其中: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1,283,70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75%,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38.9388%; 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在网络投票的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62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20,2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2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744%。 除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还有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 根据公司董事会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刊载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已公布了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与董事会公告所列 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对公告中未列明事项进行审议表决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当场公布了现场投票表决结果。经统计现场及网 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355,0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3%;反对 377,8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55%;弃权 17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2%。 2.《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365,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0%;反对 379,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3%;弃权 15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7%。 3.《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368,5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1%;反对 387,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7%;弃权 14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2%。 4.《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377,8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2%;反对 382,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6%;弃权 14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094,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215%;反对 382,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019%;弃权14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766%。5.《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377,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8%;反对 374,8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5%;弃权 15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093,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986%;反对 374,8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042%;弃权15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972%。6.《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342,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51%;反对 409,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63%;弃权 15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058,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5667%;反对 409,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437%;弃权15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96%。7.《关于修订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349,9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00%;反对 427,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8%;弃权 12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066,2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567%;反对 427,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154%;弃权12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78%。议案 1至议案 5、议案 7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过半数同意,达到普通决议程序表决通过要求。 议案 6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达到特别决议程序表决通过要求。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 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 、有效。 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肆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f42bb2e8-67d4-4120-8183-0ed84b6193f4.PDF ─────────┬──────────────────────────────────────────────── 2026-05-08 16:57│鹭燕医药(002788):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厦门证监局主办、厦门上市公司协会 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的“厦门辖区上市公司 2025 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活动召开时间、方式 1、活动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周五)15:40-17:00; 2、活动方式: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 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二、参加人员 出席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金祥先生,独立董事叶少琴女士,财务总监曾铮女士,董事会秘书叶泉青先生。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92-8129338 电子邮箱:zqb@luyan.com.cn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169d6303-e210-47c9-9c5d-a5d21876c4dd.PDF ─────────┬──────────────────────────────────────────────── 2026-04-20 18:36│鹭燕医药(00278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鹭燕医药(00278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502a500-4d5e-4ea2-b52f-0fc7312b3632.PDF ─────────┬──────────────────────────────────────────────── 2026-04-20 18:32│鹭燕医药(002788):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 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在“投关易”小程序举行 2025 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 远程交流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关易”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 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投关易”,输入“鹭燕医药”参与交流;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录“投关易”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金祥先生,独立董事叶少琴女士,财务总监曾铮女士,董事会秘 书叶泉青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65f86ac-cae7-4ff3-b0fb-c41c1ab94378.PDF ─────────┬──────────────────────────────────────────────── 2026-04-20 18:32│鹭燕医药(00278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鹭燕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 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相关审计意见,具 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 阜成门外大街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宏华,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鹭燕医药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雅莉,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2 年开始为鹭燕医药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佳境,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5 年开始为鹭燕医药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沈重,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 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林宏华、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雅莉、签字注册会计师郑佳境、项目质量复核人沈重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年报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及时与其专业技术部沟通,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 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年报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 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 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 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 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 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四、工作方案 年报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 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应收账款减值准备、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往来款核算、在建工程核算、商 誉核算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 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证券业务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全程参与审计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 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 亿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 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八、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以及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九、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4758634-5a1a-4402-a7b0-7cb5d95646b4.PDF ─────────┬──────────────────────────────────────────────── 2026-04-20 18:32│鹭燕医药(00278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鹭燕医药(00278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1675bf8-963a-4fe5-9e17-124e1f32ffec.PDF ─────────┬──────────────────────────────────────────────── 2026-04-20 18:32│鹭燕医药(00278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鹭 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所属重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6.09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7.61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 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和信息系 统、印鉴管理等业务和事项。 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战略管理风险、人力资源管理风险、投资风险、质量管理风险、应收账款风险、存货风险 、现金流风险、重大决策风险和安全环保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 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 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1%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1%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 3%≤错报<利润总额 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 0.5%≤错报<资产总额 1%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营业收入 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1%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 3%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0.5%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指单独缺陷或连同其它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 的,认定为存在重大缺陷: (1)发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财务报告构成重大影响的舞弊行为; (2)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门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4)报告给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完成整改; (5)因会计差错导致公司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6)违规泄露财务报告、并购、投资等重大信息,导致公司股价严重波动或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防止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项目 缺陷影响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2000 万元 重要缺陷 500 万元≤直接财产损失金额<2000 万元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500 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公司声誉严重受损; (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3)重大决策事项未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造成重大损失; (4)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5)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6)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7)董事会(类似权力机构)及其专业委员会、经理层职责权限、任职资格和议事规则缺乏明确规定,或未按照权限和职责履 行; (8)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违反行业规则或企业制度,造成较大损失或较大负面影响; (2)主要业务控制制度和系统存在缺陷; (3)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4)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四)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2828cbc-a4c5-483b-934a-ee39519aee66.PDF ─────────┬──────────────────────────────────────────────── 2026-04-20 18:32│鹭燕医药(00278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鹭燕医药(00278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f83d261-7215-4d75-84c4-6455b297a89b.PDF ─────────┬──────────────────────────────────────────────── 2026-04-20 18:32│鹭燕医药(002788):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核定,公司 2025 年末总资产为 1,339,573.20 万元,比上年年末 1,263,859.55 万 元增加 5.99%;年末公司负债为 1,007,165.45 万元,比上年年末 944,668.96 万元增加6.62%;年末所有者权益为 332,407.75 万 元,比上年年末 319,190.59万元增加 4.14%。 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 2,124,678.50 万元,比上年同期 2,047,076.61 万元增加 3.79%;营业利润 37,887.73 万元,比上年同期 45,809.76 万元减少 17.29%;营业外收支净额-265.03 万元,比上年同期-482.44 万元增加 217.41 万元;利润 总额 37,622.70 万元,比上年同期 45,327.32 万元减少 17.00%;净利润 27,898.14 万元,比上年同期34,769.80 万元减少 19.76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088.38 万元,比上年同期 34,564.47 万元减少 18.7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28,235.50 万元,非经常性损益-147.12 万元。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8e6def4-3d7e-4907-9c43-b609311f06d7.PDF ─────────┬──────────────────────────────────────────────── 2026-04-20 18:31│鹭燕医药(00278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鹭燕医药(00278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3f65b9c-c8df-400b-9ae5-37463234ec7b.PDF ─────────┬──────────────────────────────────────────────── 2026-04-20 18:30│鹭燕医药(002788):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国开债或信托产品 。 (四)投资期限: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五)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用自有暂时 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财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将及时了解公司正常流动资金需求状况、分析和跟 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每季度审查委托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对账务 处理情况进行核对,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三)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四、备查文件 (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8832562-3aa5-4534-a8f1-3e8fc482fbeb.PDF ─────────┬──────────────────────────────────────────────── 2026-04-20 18:30│鹭燕医药(002788):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公告 ─────────┴──────────────────────────────────────────────── 鹭燕医药(002788):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a169171-3093-482f-9118-2cf5ef59d979.PDF ─────────┬──────────────────────────────────────────────── 2026-04-20 18:30│鹭燕医药(00278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鹭燕医药(00278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41af478-a78a-4506-84c4-caab88b0ea4c.PDF ─────────┬──────────────────────────────────────────────── 2026-04-20 18:30│鹭燕医药(00278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鹭燕医药(00278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ffc8717-841b-44e2-a325-df5ac0cbb03c.PDF ─────────┬──────────────────────────────────────────────── 2026-04-20 18:29│鹭燕医药(002788):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 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12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 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 定; 4、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6 日;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2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 1004 号鹭燕集团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会表决的议案如下: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 √ 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 √ 告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的议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 的议案》 4.00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 的议案》 5.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 √ 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 √ 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 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第 4、5、6、7 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进行公 开披露。 2025 年在公司任职的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做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5 月 7 日下午16:0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 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 1004 号鹭燕集团,信函上请注明 “股东会”字样;邮编:361010;传真号码:0592-8129310);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 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会议;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7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6: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 1004 号鹭燕集团一楼前台。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务联系人:阮翠婷; (2)电话号码:0592-8129338; (3)传真号码:0592-8129310; (4)电子邮箱:zqb@luyan.com.cn (5)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 东 提 供 网 络 形 式 的 投 票 平 台 ,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上 述 系 统 ( 地 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 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附件 2-《授权委托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3cbf39f-3973-4303-88ad-530999078f7d.PDF ─────────┬──────────────────────────────────────────────── 2026-04-20 18:29│鹭燕医药(002788):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叶少琴、吴俊龙、宋培林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叶少琴、吴俊龙、宋培林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0340681-ae3b-40b9-815b-6f93d9f7990c.PDF ─────────┬──────────────────────────────────────────────── 2026-04-20 18:29│鹭燕医药(002788):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高级管理人员以提升公 司价值和实现公司各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不断提升公司集团化管理水平,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提高公司整体资 产运营效率,促进企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规定的,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公司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有)。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股东和董事会授权其管理和运营的资产担负保值增值的责任。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设定 应遵循的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和业绩的原则; 2、遵循责权利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3、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第五条 如出现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战略发生重大调整或公司经营业绩出现较大波动等情况,董事会可及时 调整本制度。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 核并确定薪酬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薪酬构成、发放标准、发放方式、考核指 标、考核标准及调整方案;负责监督审查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内容、职责与权限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确定。 第九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周期为一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胜任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 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发放的依据。第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三章 薪酬构成及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薪酬和绩效奖励与其绩 效考核情况挂钩。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收入(含税)=(岗位薪酬+基本绩效)×12+(增长奖+超预算奖)×β 其中: 1、公司当年审计前净利润较上一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实现增长,按增加部分的净利润金额的一定比例(原则上在 0%-5%之间)给 予公司高级管理团队增长奖,具体比例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当年经营管理状况给予核定。 2、提取增长奖(如有)后的公司当年审计前净利润超过当年预算目标净利润,按超过预算目标净利润的部分的净利润金额的一 定比例(原则上在 0%-30%之间)给予公司高级管理团队超预算奖,具体比例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当年经营业绩核定 。 3、β为年度综合考评系数分,β=考评总分数(0~150 分)/100。β的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 司当年经营管理需要,结合定性与定量指标确定。 4、计提超预算奖后的经审计的公司净利润不低于当年预算目标净利润。第十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月薪由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根据岗位的价值、任职人员的贡献、资历及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岗位市场薪酬水平、行业的水平等综合因素给予 核定。 岗位/职务 岗位薪酬 基本绩效 (单位:万元,含税) (单位:万元,含税) 总经理 6至10 6至10 副总经理 2.5至7.5 2.5至7.5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2.5至5 2.5至5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岗位薪酬、绩效薪酬(基本绩效、增长奖、超预算奖)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 原则上不低于岗位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十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岗位的代职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参考本制度执行。第十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兼任多个职 务的,只能享有其中一个职务的薪酬或绩效奖励(兼任董事、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享有的津贴除外)。公司取其兼任的所有职务的 薪酬或绩效奖励中的最高值作为其薪酬或绩效奖励。 第十六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 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八条 本制度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绩效奖励均为含税金额(即税前金额),公司依法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第十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 第二十条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针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采取递延支付机制。第二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法享有的社会 保障及请休假等福利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第四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 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二十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 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 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 本制度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所称“低于”、“超过”不包含本数。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066868f-378e-43ec-964c-996454e4c6cf.PDF ─────────┬──────────────────────────────────────────────── 2026-04-20 18:29│鹭燕医药(002788):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 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董事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设定应遵循的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和业绩的原则; (二)遵循责权利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三)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第四条 如出现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战略发生重大调整或公司经营业绩出现较大波动等情况,董事会(含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可及时提出调整本制度的议案。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确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方 案。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薪酬考核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董事的薪酬标准与考核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薪酬构 成、发放标准、发放方式、考核指标、考核标准及调整方案;负责监督审查董事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内容、职责与权限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确定。 第八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 董事考核周期为一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的岗位胜任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评价,考核结果作 为薪酬发放的依据。 第三章 薪酬构成及发放 第十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岗位的价值、任职人员的贡献、资历及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岗 位市场薪酬水平、行业的水平等综合因素每年给予核定。 公司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董事津贴)、基本绩效、业绩增长奖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董事津贴)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的董事津贴为 5000 元/月,基本绩效为 5000 元/月,按月发放。公司业绩增长奖励、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年度经 营业绩(年度预算完成情况、同比增长情况、其他指标综合表现情况)、合规经营、法人治理等因素,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评价 确定。 第十一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开展。绩效评价时,若董事已离任或任期未满一个考核年度,原则上该董事本年度不予发放公司业绩增长奖励、中长期激励收入。 第十三条 本制度规定的公司董事的薪酬为含税金额(即税前金额),公司依法为公司董事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税费。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针对董事绩效薪酬采取递延支付机制。 第四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 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准。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ea86887-c25a-4385-a3f0-aa7e72f6432e.PDF ─────────┬──────────────────────────────────────────────── 2026-04-20 18:29│鹭燕医药(00278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宋培林)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1 次年度股东会,本人出席的具体情况如表 1、表 2 所示。 表 1 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召开董事会 本年度应参加董 委托出席 投票情况(赞成 投票情况(反对 会议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4 4 0 4 0 表 2 本人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召开股东会会议次数 本年度出席股东会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1 1 0 2025 年度,本人参加了应参加的董事会 4 次,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 且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对所参加 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合规委员会 1 次,本人出席的具体情况如表 3 所示。 表 3 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 本年度召开 本年度应参加 委托出 投票情况(赞 投票情况(反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席次数 成次数) 对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0 4 0 薪酬与考核 1 1 0 1 0 委员会 合规委员会 1 1 0 1 0 本人对各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审查。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今年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状况、成都禾创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保事项处置 及会计处理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听取财务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汇报,审核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事项。 作为合规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推进和指导公司合规管理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于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 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 告》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的要求,认真审阅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并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交流,查阅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并核查其实际运行情况,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 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应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 行;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切实保障了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 的正常进行。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总结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 行情况,该报告的内容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运行的实际情况一致。 2、关于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5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经审查,本人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及资质。在担任本 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能够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 业务水平、职业操守及服务质量能够继续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上述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况 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 放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方案考虑了公司 2024 年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公司对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与公司实际经营指标相吻合,有利于发挥高级管理人员的创造性与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公司内审部的年度工作报告及年度内审工作计划,了解公司内审部审计项目实施情 况及对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和或有事项等重点事项的检查情况;积极与承办公司 2025 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沟通,了解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并就审计过程中的重点关注事项包括收入确认、或有事项、商誉减值、应收账款、 在建工程和存货等情况进行交流,本人查阅相关合同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加强对上述事项的核查。 五、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 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对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管理层深入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 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及治理情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 资料;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参与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24 项制度,参与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未来三年回报规划(2025 年-2027 年)》,废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促进公司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3、注重自身学习,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增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全年现场工作达 15 天,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在建工程、鹭 燕嘉文总部项目、酒店项目等情况;与公司其它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比同行标杆经营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七、其他事项 1、2025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2025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2025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在 2026 年里,本人将继续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 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积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积极为公司进一步完 善管理机制建言献策,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回报。同时,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 2025 年度独立 董事工作的支持。 报告完毕,谢谢! 电子邮箱:plsong@xmu.edu.cn 姓名:宋培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92d38c3-c232-4dfb-b8e4-357e40f427d1.PDF ─────────┬──────────────────────────────────────────────── 2026-04-20 18:29│鹭燕医药(00278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俊龙) ─────────┴──────────────────────────────────────────────── 鹭燕医药(00278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俊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93ac661-ce61-461d-803d-76516231f44f.PDF ─────────┬──────────────────────────────────────────────── 2026-04-20 18:29│鹭燕医药(00278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叶少琴) ─────────┴──────────────────────────────────────────────── 鹭燕医药(00278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叶少琴)。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725f565-cf2d-496e-8511-bef6c211a122.PDF ─────────┬──────────────────────────────────────────────── 2026-04-20 18:27│鹭燕医药(00278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 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0,883,792.05 元,其中 母公司净利润 318,310,375.60 元。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公司盈余公积为 199,283,211.92 元,已达到注册资本 388,516,73 6 元的 5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5 年度可不再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全体股东的未分配利润累计2,097,560,437.48 元,其中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851,501,75 1.87 元。 3.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 388,516,7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35,980,857.6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8. 41%。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如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分配比 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35,980,857.60 135,980,857.60 116,555,020.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80,883,792.05 345,644,716.96 363,530,313.01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2,097,560,437.48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1,851,501,751.87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388,516,736.0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330,019,607.34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388,516,736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是 ?否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情况、盈利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的 利润分配政策和经营现状,符合股东整体利益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 年-2027 年)》等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004bf4d-8018-466b-88ed-f89f441d2c74.PDF ─────────┬──────────────────────────────────────────────── 2026-04-20 18:27│鹭燕医药(002788):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鹭燕医药”或“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承担公 司 2026 年度审计任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 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 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 2011 年 3 月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 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共 2 个项目)、监 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宏华,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鹭燕医药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李雅莉,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22 年开始为鹭燕医药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郑佳境,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25 年开始为鹭燕医药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拟):沈重,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林宏华、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雅莉、签字注册会计师郑佳境、项目质量复核人沈重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 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 年财报审计费用为 160 万元(含税),2025 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40 万元(含税)。2026 年公司将综合考虑业务规模 、审计工作量等因素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应费用。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经选聘程序选聘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 则,勤勉尽责,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水平、职业操守、服务情况及服务质量能够继续胜任 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公司 2026 年度审计业务,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水平、 职业操守及服务情况,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公司 2026 年度审计任务。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纪要》;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a97205b-da13-454a-9e5e-e775c92c8b98.PDF ─────────┬──────────────────────────────────────────────── 2026-04-20 18:27│鹭燕医药(00278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鹭燕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 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0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于 2025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承担公司 2025年度审计任务。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经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 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 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计划及其进度实时关注并进 行督促。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控程序进行了了解。审计委员会成员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并跟进核实问题、督促落实。 (三)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 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2d28f13-e816-4eee-8f93-63a3f1277d4d.PDF ─────────┬──────────────────────────────────────────────── 2026-04-20 18:27│鹭燕医药(002788):202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鹭燕医药(002788):202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1fdb997-fe20-438a-b2c4-55c814e013c2.PDF ─────────┬──────────────────────────────────────────────── 2026-04-20 18:26│鹭燕医药(00278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鹭燕医药(00278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8e2452d-dac9-437e-8e0b-f5f39689aebc.PDF ─────────┬──────────────────────────────────────────────── 2026-04-20 18:26│鹭燕医药(00278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专项说明 ─────────┴──────────────────────────────────────────────── 鹭燕医药(00278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4fd027b-b717-4d7e-896d-29ddcf111450.PDF ─────────┬──────────────────────────────────────────────── 2026-04-20 18:26│鹭燕医药(002788):2025年年度报告 ─────────┴──────────────────────────────────────────────── 鹭燕医药(00278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7cc8936-b8d4-4570-9b9d-01a49d8872da.PDF ─────────┬──────────────────────────────────────────────── 2026-04-20 18:26│鹭燕医药(002788):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7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 会”)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现场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金祥先生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 7人 ,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 100%。 (二)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 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叶少琴、 宋培林、吴俊龙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全文刊载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 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 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0,883,792.05 元,其中母 公司净利润 318,310,375.60 元。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公司盈余公积为 199,283,211.92 元,已达到注册资本 388,516,736 元的 5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5 年度可不再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截至 2 02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全体股东的未分配利润累计2,097,560,437.48 元,其中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851,501,751. 87 元。 为了回报公司广大股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章程》《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 年-2027 年)》,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388,516,736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35,980,857.60 元。 表决结果: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 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 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 100%。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 12 个月 以内(含)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国开债或信托产品。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公告。 (九)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 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 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表决结果: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 100%。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全文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 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十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 100%。 同意对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拟修订后的《董事薪酬管理制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 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 100%。 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 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刊登在 2026 年 4月 21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纪要》;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a3a0f93-e548-4fbf-aa08-dd0402dd750c.PDF ─────────┬──────────────────────────────────────────────── 2026-04-12 15:33│鹭燕医药(002788):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 年4 月 8 日、2026 年 4 月 9 日、2026 年 4 月 10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需披露 2025 年年度业绩预告、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 外的第三方提供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73266729-9f4d-4fea-bd0b-b24b379f57b4.PDF ─────────┬──────────────────────────────────────────────── 2026-04-01 00:00│鹭燕医药(002788):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 年3 月 27 日、2026 年 3 月 30 日、202 6 年 3 月 31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784a833c-92af-4a26-bd30-2ccfef834963.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18│鹭燕医药: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18/1225476226.PDF ─────────┬──────────────────────────────────────────────── 2026-04-21│鹭燕医药: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27073.PDF ─────────┬──────────────────────────────────────────────── 2026-04-21│鹭燕医药: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27081.PDF ─────────┬──────────────────────────────────────────────── 2025-10-27│鹭燕医药: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1860.PDF ─────────┬──────────────────────────────────────────────── 2025-08-26│鹭燕医药: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7458.PDF ─────────┬──────────────────────────────────────────────── 2025-04-22│鹭燕医药: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84662.PDF ─────────┬──────────────────────────────────────────────── 2025-04-22│鹭燕医药: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84676.PDF ─────────┬──────────────────────────────────────────────── 2024-10-22│鹭燕医药: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2/1221451051.PDF ─────────┬──────────────────────────────────────────────── 2024-08-22│鹭燕医药: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2/1220936853.PDF ─────────┬──────────────────────────────────────────────── 2024-04-16│鹭燕医药: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16/121961749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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