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89 *ST建艺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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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7:07 │*ST建艺(002789):关于仲裁、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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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7:38 │*ST建艺(00278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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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2 │*ST建艺(002789):2025年第三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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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1 │*ST建艺(00278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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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19 │*ST建艺(00278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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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34 │*ST建艺(002789):202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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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34 │*ST建艺(002789):202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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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8:27 │*ST建艺(002789):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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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20:13 │*ST建艺(00278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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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20:12 │*ST建艺(002789):关于仲裁、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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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7:07│*ST建艺(002789):关于仲裁、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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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建艺(002789):关于仲裁、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b7a3bb6d-e234-4e1b-a7ee-15e755e84c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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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7:38│*ST建艺(00278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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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建艺,证券代码:002789)在 202
5 年 10 月 30 日、2025 年 10 月31日、2025年 11月 3日连续 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通过自查及书面征询函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核实,现将情况说明
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未发现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敬请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已披露的风险因素。资本市场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市场,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受
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公司经营情况、金融市场流动性、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元因素影响,对此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
解股票市场风险,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d2fb30e3-240e-410f-ab68-5332f6f116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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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2│*ST建艺(002789):2025年第三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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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各季度经营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特
编制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按业务类型分类的订单情况汇总如下:
业务类型 2025年第三季度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 2025年第三季度
新签订单金额 已签约未完工的合同金额 已中标尚未签约订单金额
(万元) 1 (万元)
(万元)
公共装修 11,240.12 117,844.01 0.00
住宅装修 14,623.15 62,365.33 0.00
设计业务 612.55 4,144.93 0.00
园林市政 21.43 36,920.24 0.00
合计 26,497.24 221,274.50 0.00
注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明确从事装修装饰相关业务的上市公司披露的截至报
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的合同金额不含已完工部分。注 2: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形,均为四
舍五入原因所致。
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39acc23f-8326-406e-b434-fdee0217be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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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1│*ST建艺(00278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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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8日以联签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7c068bda-06ac-4e28-b5ab-433ce06108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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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19│*ST建艺(002789):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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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建艺(002789):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8f8c7ab7-cc12-4bc6-a025-a1331f42da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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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34│*ST建艺(002789):202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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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建艺(002789):202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d80c1e6d-c545-4086-9c09-df0690890c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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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34│*ST建艺(002789):202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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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建艺(002789):202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966809a2-0929-4be0-b59c-5a5ab1082e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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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8:27│*ST建艺(002789):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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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4年,原告汪汉桥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原告汪汉桥向广东省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8月 2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68)、《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为终审裁定,根据裁定,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
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相关法律文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8/eb483a48-9b9e-4e4d-a0a9-c38163561f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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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20:13│*ST建艺(00278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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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建艺,证券代码:002789)在 2025
年 10月 9日、2025年 10月 10日、2025年 10 月 13 日连续 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通过自查、电话问询等方式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未发现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敬请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已披露的风险因素。资本市场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市场,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受
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公司经营情况、金融市场流动性、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元因素影响,对此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
解股票市场风险,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4e02c955-e0d4-4f7f-9b92-15483a3b59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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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20:12│*ST建艺(002789):关于仲裁、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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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仲裁、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3 年,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赛鼎工程有限公司因装修工程纠纷提起仲裁申请,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12月 16日、2024年 8月 17日、2025年 1月 22日、2025年 2月 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60)
、《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重大仲裁事项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二、仲裁、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撤销太原仲裁委员会(2024)并仲裁字第 1194 号
裁决。
申请费 400 元,由被申请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仲裁、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结果为撤销原仲裁裁决,鉴于涉案方是否另行起诉或仲裁及后续审理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
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积极
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相关法律文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9f5865e8-6562-4711-9eab-2f0a26fe46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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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8:30│*ST建艺(002789):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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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为支持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上
述主体融资事宜顺利进行,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2025 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80.77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 12月 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5)。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 10月 10日,控股子公司广东建星建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星建造”)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建星建造作为保证人愿为控股子公司中易建科技有限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的《
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将产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 1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债务本
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
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保证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
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已经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被担保方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管理及财务方面有控制权,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
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易建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6年 7月 7日
2、注册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定湾四路 46号 1栋
3、法定代表人:郭志亚
4、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金属结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水泥
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广东合迪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51%,深圳市浩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28%,丁晓平持股比例为 21%。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 6月 30日(未经审计)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9,592,414.45 249,003,228.06
负债总额 151,673,343.2 156,423,404.9
所有者权益 87,919,071.25 92,579,823.16
项目 2025年度 1-6月(未经审计) 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276,433.06 63,141,279.66
营业利润 -4,766,722.51 -4,048,734.95
净利润 -4,660,751.91 -4,651,598.94
8、经查询,中易建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不超过 807,7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约为人民币 8
5,207.52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6.0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
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1/0c84125a-1af0-40d8-b719-5354500f21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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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15:39│*ST建艺(002789):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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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
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学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验,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四)诚信勤勉,清正廉洁;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八)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
(九)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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