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92 通宇通讯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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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8:34│通宇通讯(002792):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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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宇通讯(002792):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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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8:29│通宇通讯(002792):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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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383 号太古汇写字楼一座 21 楼
电话: 020-81888869 传真:020-85200809 邮编: 510620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2024GZ 意见 0404 号
致: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列席
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中国现行法律、部门规章以及《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和《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就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和表决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决定召集。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将记载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股东有权出席并可书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说明、会务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相关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等文件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上发布,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15 天前告知了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告还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会议现场表决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并明确了网络投票的程序和投票时间。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根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 14:30 在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 1 号公司会
议室召开。
除现场会议外,本次股东大会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为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确定了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日程安排,发出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根据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提交的持股明细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的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含委托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251,443,3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851%。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13人,代
表股份2,370,3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2%。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均为截至2024年11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319人,代表股份253,813,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393%。
出席、列席会议(包括现场方式或者通讯方式)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基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
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的资格进行确认。在假设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通知》及会议现场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对《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项议案进行了审议。
上述议案主要内容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相关公告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公告。
经查验,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了需审议的议案及议案内容的查阅方式。在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后,未对
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议案进行修改。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议案经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委托代理人)审议并进行了表决,未对会
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任何议案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与公司股东代表及监事代表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计票、监票。
根据统计,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如下:本次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253,629,5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4%;反对 97,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84%;弃权 86,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其
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86,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303%;反对 97,56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158%;弃权 86,6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39%。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已在会议现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正本壹式肆份,经本所盖章并由见证律师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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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24│通宇通讯(002792):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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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宇通讯(002792):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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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24│通宇通讯(002792):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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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宇通讯(002792):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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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22│通宇通讯(002792):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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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原聘任会计师事
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战略、业务发展和审
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
司拟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3、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
吉争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333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63人。
2023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12,162.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9,349.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为5,318.07万元。
2023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17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家)、房地产业(1家)、建筑业(1家)、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家)、采矿业(1家),审计收费总额2,968.2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918.8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
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5人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伟,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年,2004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8月16日成
为注册会计师。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广东分所工作,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授薪合伙人,2022年5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
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
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明国,项目经理,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3年,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4月15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广东分所工作,2022年9月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近三年
签署了上市公司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富来,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4年,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2年3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
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100万元(含税),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等项目,较2
023年度审计费用下降未超20%。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具体年度审
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此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
,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
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3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战略、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按照《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
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与配合
工作。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且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请司
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拟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相关选聘程序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风险承担能力等,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要求,同意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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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21│通宇通讯(002792):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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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
吴中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第三
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及时审议上述议
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提请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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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20│通宇通讯(002792):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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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名。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相关选聘程序和决策程序
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及风险承担能力等,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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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00:00│通宇通讯(002792):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通宇通讯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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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宇通讯(002792):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通宇通讯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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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00:00│通宇通讯(00279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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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宇通讯(00279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6b77c372-11a5-4246-b2d7-0f26572d59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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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 00:00│通宇通讯(002792):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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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宇通讯(002792):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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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07:49│通宇通讯(00279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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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宇通讯(00279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7/35a81a7d-13d6-4be3-b592-66ad93a12e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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