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92 通宇通讯 更新日期:2025-12-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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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20:55 │通宇通讯(00279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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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20:54 │通宇通讯(00279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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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20:54 │通宇通讯(002792):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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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20:54 │通宇通讯(002792):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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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20:54 │通宇通讯(002792):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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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20:54 │通宇通讯(002792):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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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20:54 │通宇通讯(00279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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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20:54 │通宇通讯(00279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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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20:54 │通宇通讯(002792):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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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20:54 │通宇通讯(00279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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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20:55│通宇通讯(00279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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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宇通讯”或
“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72 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 64,216,766股普
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12.64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11,699,922.2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 799,855,866.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年 11月 24日出具了容诚
验字【2021】518Z0116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11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 4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2年 5月 18日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 6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2年 6月 30日召
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募投项目审议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实
际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
额(变更后) 资金金额
1 卫星地面终端波束自适应通信天线技术研究项目 4,000.00 3,885.59
2 高速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研发及生产项目 4,460.26 4,460.26
3 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64.72 3,064.72
4 下一代高性能天线项目 45,268.79 44,475.02
5 无线通信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1,810.86 21,0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3,100.00 3,100.00
合计 81,704.63 79,985.59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2,208.95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63,
588.52万元(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在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继续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上述产品不得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
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
(三)使用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使用额度和
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
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六)资金来源
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七)决策程序
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由公司保荐人发表核查意见后实施。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或能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理财品种,但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
风险。
(二)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
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若出现产品发行主
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正常经营资
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通过适度进行保本理财投资,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闲置募集资金
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
划。”
(二)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在本次通
宇通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完毕前述必要的审批程序的前提下,保荐人对相关事项无异议。该事项自股东会决议通过
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c858dd94-b12f-42ed-ac19-4bba551630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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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20:54│通宇通讯(00279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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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1月 0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1月 09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1月 0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1月 05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1月 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
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它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 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人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提名吴中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候选人》
1.02 《提名时桂清(SHI GUIQING)女士为第 累积投票提案 √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3 《提名龚书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候选人》
1.04 《提名宁淑娟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候选人》
1.05 《提名阮永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候选人》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提名曹瑜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候选人》
2.02 《提名储昭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候选人》
2.03 《提名梁士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候选人》
非累计投票提案
3.00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4.01 《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2 《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4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5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4.06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4.07 《关于修订<累计投票管理制度实施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则>的议案》
5.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提案 1.00、提案 2.00需累积投票、逐项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提案 1.00应选非独立董事 5
名,提案 2.00应选独立董事 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及地点:2026年 1月 8日,9:00-17:00,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 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2)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自然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 2)及出席人身
份证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均以 2026年 1月 8日17:00以前收到为准;
(4)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家庆
联系电话:0760-85312820
联系传真:0760-85594662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 1号
邮编:528437
4、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eb82ee2d-3539-47cb-936f-a23c82f74d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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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20:54│通宇通讯(002792):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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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宇通讯(002792):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8dc7acd0-9070-4fc1-9683-bbed8de97f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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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20:54│通宇通讯(002792):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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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维护公司利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
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
第四条 委托理财的资金必须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资金的需要为前提,充分利用好闲置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
资金。
第五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履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
定投资规模。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需报公司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动。
第二章 审批权限及执行程序
第七条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应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
定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公司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委托理财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范围、额
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在投资之前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的
,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
理财额度。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委托理财的,还应当以委托理财额度作为计算标准,适用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为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职能包括:
(一)负责投资前论证,对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可行性分析,对受托方资信、投资品种等进行风险性
评估。
(二)负责监督委托理财活动的执行进展,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如发现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及公司
总经理报告。
(三)负责跟踪到期投资资金和收益,确保其及时、足额到账。
第九条 公司委托理财方案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有关决议公开披露前,应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备相应的委托
理财信息,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第十条 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批准的委托理财方案在具体运作时,按以下程序进行:
如委托人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向公司财务部提交投资申请,申请中应包括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受托方资信
、投资品种、投资期间等内容,公司财务部对控股子公司投资申请进行风险评估和可行性分析,根据投资额度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如委托人为公司,直接由财务部进行风险投资评估和可行性分析,投资总额达到公司董事会权限的,需按相关程序审批后执行。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委托理财事项时,应当充分关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是否健全有效,受托方的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
好,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如投资总额超过董事会权限的,须报公司股东会审批。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应于每月结束后 10 日内,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委托理财进展情况、盈亏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并不
定期编制、汇报委托理财报告。
第三章 核算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进行的委托理财完成后,应及时取得相应的投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据并及时记账、相关合同、协议等应作为重要
业务资料及时归档。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委托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
列报。
第四章 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
第十四条 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
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第十五条 为降低委托
理财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一)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
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二)公司董事会应指派专人跟踪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
或减少公司损失。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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