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96 世嘉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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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38 │世嘉科技(00279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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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7:19 │世嘉科技(00279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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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7:19 │世嘉科技(00279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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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44 │世嘉科技(00279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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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41 │世嘉科技(002796):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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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9 │世嘉科技(00279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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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9 │世嘉科技(00279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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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 │世嘉科技(002796):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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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 │世嘉科技(002796):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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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 │世嘉科技(002796):世嘉科技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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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38│世嘉科技(00279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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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2026年 6月 30日
2. 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亏损:3,500.00万元—4,400.00万元 亏损:4,460.86万元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亏损:3,950.00万元—4,850.00万元 亏损:3,300.54万元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4 元/股—0.17元/股 亏损:0.18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上述业绩预告区间是公司计划财务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预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沟通,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主要系:受下游市场需求不足以及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毛利率出现下滑,导致整体利润
水平下降。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465万元,主要系参股公司荣旗科技和重元贰号基金的投
资收益影响。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计划财务部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b709cdad-bbf9-4791-8eaa-37858e69e1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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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7:19│世嘉科技(00279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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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00279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74aac70b-fbcc-4a56-abc1-46cecc3646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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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7:19│世嘉科技(00279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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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00279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d0b7facc-9160-4aa6-8836-2ff3f5993d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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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44│世嘉科技(00279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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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00279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db875718-ebad-4d93-bd9b-a4c586df0a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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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41│世嘉科技(002796):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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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002796):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4517d996-5d1f-484a-9af9-1be13b250e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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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9│世嘉科技(00279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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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 2026年 7月 7日 14:30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或者“会议
”),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7月 7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7月 7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6年 7月 7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情况,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6.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1日
7. 出席对象:
(1)于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
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439号世嘉科技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1 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股票上市地点 √
2.08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
2.0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
案》
5.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
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 √
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8.00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 √
事宜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
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议案 2.00 含 10 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除提案 10.00外,其余所有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
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事项
1. 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6日(8:30-11:30,13:00-17:00)
2. 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 439 号世嘉科技证券部
邮编:215151
电话:0512-66161736
传真:0512-68223088
联系人:方倩文
3. 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
理人的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2)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
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2)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
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应仔细填写《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
应在 2026年 7月 6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会”字样。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 439号世嘉科技证券部
邮编:215151
电话:0512-66161736
传真:0512-68223088
电子邮箱:shijiagufen@shijiakj.com
联系人:方倩文
(三)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910410e7-b8e6-4a79-a8d9-869e121fa0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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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9│世嘉科技(00279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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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
则:
(一)坚持市场化方向。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公司治理,推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向市场对标,强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责任,增强公司发展活力。
(二)坚持激励约束并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同经营责任和风险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密切挂钩,充分调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坚持合法合规。严格落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福利、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要求,完善配套制度,全面规范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收入分配工作。
(四)坚持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相协调的原则。
(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定与考核的管理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
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
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
《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等有关规定,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
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结构与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如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主要考虑所就任岗位价值、责任、市场薪酬行情、个人履职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相对固定,按月发放,不与业绩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
(二)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是与业绩直接挂钩的浮动薪酬,主要划分为月度绩效奖金、年度绩效奖金及超额业绩奖金,根据考核结果与业绩达成情
况发放。月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月度分解指标达成情况确定;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业绩指标达成情况与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超
额业绩奖金在达成年度业绩指标基础上,对超过业绩指标上限部分提取一定比例按考核结果分配。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符合监管要求的激励方式,具体实施需另行制定专项方案并
履行相应审批及披露程序。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兼任子公司经营管理职务的,按其在公司所就任岗位性质或者子公司所属职务标准和公司
或者子公司经营业绩达成情况发放;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或者子公司兼任管理职务且不承担经营管理工作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按年计算,逐月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所就任岗位性质和公司经营业绩达成情况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职权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基础,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
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三条 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代扣代缴相应税费后,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
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与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与市场发展相适应,并随着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状况的不
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六条 薪酬调整机制
(一)定期调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一次评估,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变化、公司经营状况
及战略调整,提出薪酬方案调整建议,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临时调整:当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变更、行业政策重大调整等特殊情况时,可启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临时调整程序。
(三)专项调整:公司可以临时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者惩罚,作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但应按涉及人员履
行相应审批程序。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者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
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其效力追溯至前述施行日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f0b879e5-e375-4757-b1d8-00fa5314b0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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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世嘉科技(002796):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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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至最近一期末
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至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e546a019-8a7c-494d-a8e5-91c071eba0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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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世嘉科技(002796):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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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
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
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8f21465a-4404-4cb0-b098-36fe295801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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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世嘉科技(002796):世嘉科技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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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
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以
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
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融资环境等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二、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利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基础上,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度)的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方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保障现金股利分
配的条件下,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
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当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
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
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
(4)不存在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4.现金分红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每个
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方案。
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
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5.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当年经营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等提出、拟订,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应当通
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
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公司董事会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方案,并应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应当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和交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
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对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本规划的制定周期和决策机制
1.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并经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2.公司原则上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外部经营环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意见及股东意见,以确定该期间内的股东回报规划。若公司未发生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形,可以参照最近一次制定或修订的
股东回报规划执行,不需另行制定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五、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规划内容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1a78d39e-2dfd-48bd-9ca3-7780c5e3f0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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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世嘉科技(002796):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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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002796):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da7cfa58-08f4-4e4a-8635-2c0685745b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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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世嘉科技(00279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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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于2026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
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公告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
或核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的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2cf2d8ce-3d11-497d-ab13-8e321082c9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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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世嘉科技(002796):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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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002796):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c832299c-0285-41b2-9173-81814bb1a2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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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世嘉科技(002796):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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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002796):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7df5dd5e-ccf3-4177-8fe6-05b70e42a1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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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世嘉科技(00279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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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00279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3a5807e4-e81e-44cc-8ae5-4dae1cd3aa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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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世嘉科技(00279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
│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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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于2026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公司现就本次发行中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次
发行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37d5e01d-4c1b-4d34-b7e2-7d5333dba7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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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2│世嘉科技(00279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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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00279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eebf334b-454c-4cf3-84da-f36cf27449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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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6:55│世嘉科技(002796):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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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了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业务
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以下简称“业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的
顺利完成。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拟预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合计提供不超过人
民币 72,0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孙公司昆山恩电开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电开”)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
宁波银行”)申请 3,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波发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发特”)将在此授
信额度内为恩电开提供 3,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并与宁波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7500BY26000672),保证
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 最高债权限额: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等值人民币 3,100.00 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
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 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
、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
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 保证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两年。
(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
(4)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
(5)保理融资(包括基于核心企业付款承诺的无追保理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应收账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
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签署的担保协议金额合计人民币 38,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4.2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4.4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 14,056.0
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6.2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9.0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未发生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46cc1399-5c20-46ac-8aa9-822e8ad692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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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6:51│世嘉科技(002796):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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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2026年 3月 27日,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即公司在取得光彩芯辰(浙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20%
股权的基础上,拟进一步增加对标的公司的投资,并拟与标的公司股东金帝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集团”)签署《
金帝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彩芯辰(浙江)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
权转让协议》”),即金帝集团拟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5,291,005.55 元注册资本(占标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9365%)以 13,000万
元的价格转让给本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标的公司已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金帝集团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6.9365%股权转让予本公司,该事项已获得
标的公司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审议通过。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公司已向金帝集团支付了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50%
,即 6,500万元。本次交易的剩余对价将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进行支付。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者自筹资金。
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
三、备查文件
1. 《光彩芯辰(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表决情况记录》;
2. 《银行回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715e1c0e-554b-40c0-8d7c-1b327f7cb3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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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19│世嘉科技(00279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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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00279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8bdf1d6-ec66-4fe5-b010-9b394d90ab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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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19│世嘉科技(00279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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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00279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ac9b02a-2e0e-4f1c-b1be-4fee8e741c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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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15:43│世嘉科技(00279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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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股票(证券简称:世嘉科技,证券代码:002796)交易价
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年 5月 13日、2026年 5月 14日、2026年 5月 15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24%,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层就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情况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经核查,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 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 公司于 2026年 3月 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即在完
成本公司投资光彩芯辰(浙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20%股权的基础上,公司拟进一步增加对标的公司的投资,
并拟与标的公司股东金帝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集团”)签署《金帝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光彩芯辰(浙江)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金帝集团拟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5,291,005.55元注册资本(占标
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9365%)以 13,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本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当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
鉴于本次交易尚需履行标的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等相关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尚未召开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公司
将根据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者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目前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者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
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b8348e5b-f8e9-4e2d-b5b5-c2ea1adfac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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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1│世嘉科技(002796):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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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周燕飞先生、康云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者“世嘉科技”)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周燕飞先生、康云华先生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现将该告知函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 其中:有限售 其中:无限售条 占公司总股 职务
号 (股) 条件股份(股) 件股份(股) 本比例
1 周燕飞 200,000 150,000 50,000 0.0792% 董事、财务总监
2 康云华 200,000 150,000 50,000 0.0792% 董事会秘书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本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股份。
3.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 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年 6月 8日至 2026年 9月 7日,窗口期内不减持)
,且任意连续 90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5. 减持股份数量与股份比例:康云华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不超过50,000股(含),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0.0198%(含);周燕飞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50,000 股(含),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98%(
含)。
6. 减持价格区间:参照市场价格。
7. 在减持期间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
数量不变,减持股份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8. 除法定承诺(即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外,股东周燕飞先生、康云华先生此前
未披露过其他持股意向和相关股份减持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燕飞先生、康云华先生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9. 周燕飞先生、康云华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有关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实施股份减持。
2. 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 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 《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75f354b7-ac92-4195-9a09-0c46f1d994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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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5:59│世嘉科技(00279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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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5月 18 日 14:30时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或者“会议”),
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8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情况,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6.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2日
7. 出席对象:
(1)于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
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439号世嘉科技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与<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6.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
7.00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8.00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9.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10.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11.00 《关于制定<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
理制度>的议案》
12.00 《关于董事 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3.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4.00 《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15.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提案 6.00、13.00、14.00、15.00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他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 13.00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
果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并提交《独立董事 2025年度
述职报告》,该述职报告不进行审议,述职报告已于 2026年 4月 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事项
1. 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5日(8:30-11:30,13:00-17:00)
2. 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 439 号世嘉科技证券部
邮编:215151
电话:0512-66161736
传真:0512-68223088
联系人:方倩文
3. 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
理人的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2)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
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2)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
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应仔细填写《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
应在 2026年 5月 15日 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会”字样。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 439号世嘉科技证券部
邮编:215151
电话:0512-66161736
传真:0512-68223088
电子邮箱:shijiagufen@shijiakj.com
联系人:方倩文
(三)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 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7b8d0f33-9c2a-4808-98dd-e34ad02f65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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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6│世嘉科技(00279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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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00279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0ef3717-9813-44e6-bc4d-a759ab639f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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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6│世嘉科技(00279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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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00279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516c201-5f8d-470a-8be7-6e26ea3518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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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6│世嘉科技(00279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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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00279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6bc9c40-ddaa-4be3-bea2-5b57b58b34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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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6│世嘉科技(00279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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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00279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846ec17-2cb8-4503-9772-e10e2be8aa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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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5│世嘉科技(00279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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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00279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044ae76-ef19-4cd7-870c-a315f23ba2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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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5│世嘉科技(00279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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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230Z1051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 - 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230Z1051 号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世嘉科技”)2025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世嘉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世嘉科技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62ef30b-5d83-41b4-8712-0388cf7efd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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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5│世嘉科技(002796):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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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1-3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6]230Z0520 号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嘉科技)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并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230Z1052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世嘉科技管理层
编制的《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表是世嘉科技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世嘉科技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世嘉科技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世嘉科技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世嘉科技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世嘉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732679a-b971-4419-9d54-49aaae271f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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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5│世嘉科技(002796):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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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002796):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bb2cee6-f926-4e93-8ff2-32dfd103f9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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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5│世嘉科技(002796):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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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于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降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成本,提高经营业务效率,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一定金额的财务资助,
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资助方 被资助方 预计财务资助额度 预计财务资助占最近一期经
(万元) 审计净资产比例
本公司 波发特 10,000.00 11.59%
中山亿泰纳 2,000.00 2.32%
捷频电子 3,000.00 3.48%
世嘉医疗 2,000.00 2.32%
世嘉马来西亚公司 2,000.00 2.32%
小 计 19,000.00 22.02%
波发特 捷频电子 2,000.00 2.32%
小 计 2,000.00 2.32%
合 计 21,000.00 24.34%
注:上述被资助方的资产负债率的口径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上表中百分比的小计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
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被资助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上述预计的财务资助额度实行总量控制,可循环使用;上述财务资助额度
系预计值,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应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予以相应的财务资助;各被资助方的额度可以进行调剂,但资产负债率为 70.
00%以上的财务资助额度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 70.00%以上的被资助方处获得。
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涉及财务资助的资金使用
费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高于放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于财务资助事项的说明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均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查询相关网站,被资助对象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关于被资助对象的主
要财务数据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3)。
第二,被资助对象捷频电子其他少数股东吴永荣先生、刘亚东先生系捷频电子总经理及研发总监,自身现金资产有限,故无法按
其认缴比例提供相应比例的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世嘉医疗其他少数股东尤骏涛先生系世嘉医疗总经理,自身现金资产有限,故无法
按其认缴比例提供相应比例的财务资助;而被资助对象波发特、中山亿泰纳、世嘉马来西亚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第三,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一定金额的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资金用于补充生
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促进经营业务的发展;本次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其已建立了
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地控制;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未来,公司将按照自身的内控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被资助对象开展经营业务的评估及内部审计工作,以确保资金安全。
三、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cf22c48-6f73-4856-9599-596e15bc41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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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5│世嘉科技(00279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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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于 2026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 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收益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
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向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
2. 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3. 投资金额及有效期限
公司将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
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在有效期内,该投资额度可滚动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该
投资额度。
4. 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5. 具体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
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在不影响其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经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以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经营活动的
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尽管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即使是中低风险型的理财产品也会受到国内外
金融市场、宏观经济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且该影响程度不可预测,不排除该项投资因市场波动而发生损失。
三、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标的,选择规模大、资信好、经营效益好、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完善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 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3.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与收益
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ef89265-5bdb-470d-96d8-8cb926e987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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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4│世嘉科技(00279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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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5月 18 日 14:30时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或者“会议”),
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8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情况,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6.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2日
7. 出席对象:
(1)于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
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439号世嘉科技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与<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6.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
7.00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8.00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9.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10.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11.00 《关于制定<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
理制度>的议案》
12.00 《关于董事 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3.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4.00 《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15.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提案 6.00、13.00、14.00、15.00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他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 13.00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
果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并提交《独立董事 2025年度
述职报告》,该述职报告不进行审议,述职报告已于 2026年 4月 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事项
1. 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5日(8:30-11:30,13:00-17:00)
2. 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 439 号世嘉科技证券部
邮编:215151
电话:0512-66161736
传真:0512-68223088
联系人:方倩文
3. 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
理人的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2)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
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2)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
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应仔细填写《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
应在 2026年 5月 15日 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会”字样。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 439号世嘉科技证券部
邮编:215151
电话:0512-66161736
传真:0512-68223088
电子邮箱:shijiagufen@shijiakj.com
联系人:方倩文
(三)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8b90a7e-cdc7-441b-ae62-176b695625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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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4│世嘉科技(00279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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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
则:
(一)坚持市场化方向。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公司治理,推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向市场对标,强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责任,增强公司发展活力。
(二)坚持激励约束并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同经营责任和风险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密切挂钩,充分调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坚持合法合规。严格落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福利、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要求,完善配套制度,全面规范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收入分配工作。
(四)坚持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相协调的原则。
(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定与考核的管理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
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
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
《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等有关规定,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
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结构与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如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主要考虑所就任岗位价值、责任、市场薪酬行情、个人履职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相对固定,按月发放,不与业绩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
(二)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是与业绩直接挂钩的浮动薪酬,主要划分为月度绩效奖金、年度绩效奖金及超额业绩奖金,根据考核结果与业绩达成情
况发放。月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月度分解指标达成情况确定;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业绩指标达成情况与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超
额业绩奖金在达成年度业绩指标基础上,对超过业绩指标上限部分提取一定比例按考核结果分配。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符合监管要求的激励方式,具体实施需另行制定专项方案并
履行相应审批及披露程序。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兼任子公司经营管理职务的,按其在公司所就任岗位性质或者子公司所属职务标准和公司
或者子公司经营业绩达成情况发放;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或者子公司兼任管理职务且不承担经营管理工作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按年计算,逐月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所就任岗位性质和公司经营业绩达成情况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职权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基础,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
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三条 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代扣代缴相应税费后,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
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与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与市场发展相适应,并随着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状况的不
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六条 薪酬调整机制
(一)定期调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一次评估,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变化、公司经营状况
及战略调整,提出薪酬方案调整建议,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临时调整:当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变更、行业政策重大调整等特殊情况时,可启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临时调整程序。
(三)专项调整:公司可以临时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者惩罚,作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但应按涉及人员履
行相应审批程序。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者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
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e7c61fc-a5f7-4f0f-be14-6c999c518d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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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4│世嘉科技(00279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瑞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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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00279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瑞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1fea3d6-95db-450d-9675-fce996c7e4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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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4│世嘉科技(00279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徐华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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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00279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徐华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025b3a5-1ee7-4af9-96e5-eae8606fd5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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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世嘉科技(00279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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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 2026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741,711.31 元,加上
年初未分配利润-267,791,886.82元,减去已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0元,减去报告期内对股东的利润分配 0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母公司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2,533,598.13元。
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547,967.1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96,182,049.80 元
,减去已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减去报告期内对股东的利润分配 0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合并口径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452,730,016.96元。
鉴于,母公司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和合并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均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第(四)款
第 3项有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
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因此,2025 年度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近三年现金分红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近三年现金分红的基本情况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547,967.16 92,123,324.94 -14,689,489.27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452,730,016.96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292,533,598.13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0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6,961,956.1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0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鉴于,母公司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和合并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均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有关规定 2
025年度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因此,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苏州市世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等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08c3d34-31ed-4e32-9d6a-b41d20ddd5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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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世嘉科技(00279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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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51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30Z0519 号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嘉科技)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4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230Z1052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世嘉科技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
、准确、完整是世嘉科技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世嘉科技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世嘉科技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
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世嘉科技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
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世嘉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6c8c695-6ed7-4326-ae9b-8bd34ce16e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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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世嘉科技(002796):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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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
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的具体内容
1.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宜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
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 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3.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
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
超过 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
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 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
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
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 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 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9.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公告以及《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
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
执行与发行上市相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有关
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
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
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
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相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须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
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具有不确定性;董事会决定启动时,需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8d61599-ff07-4e9a-8560-0d02138685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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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世嘉科技(002796):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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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于 2026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务概述
1. 业务概述: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
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 合作银行:公司将优先选择国内外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具体合作银行将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及该
银行的综合服务能力等因素选择,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相应的法定代表人与各商业银行签署上述票据池
业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3. 实施额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用于与所有合作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实施额度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
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即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且该额度适用于等值其他币种。其次,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按需分配该实施额度。
4. 业务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5. 担保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
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
性质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收取销售货款的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日益增加,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结
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同时,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承兑
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为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
1. 在收到票据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
、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
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3. 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占用,优
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 流动性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
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合作银
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 业务模式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
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
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二、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说明
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其次,票据池业务属于低风险业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建立良
好的风控措施,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三、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acbb4ac-36a0-45eb-9c1c-6ff09f3541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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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世嘉科技(002796):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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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兹定于 2026年 5月 8日举办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
会,具体如下:
一、召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 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8日 15:00-17:00。
2. 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文字交流)。
3. 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4. 出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董事长王娟女士,独立董事张瑞稳先生,董事会秘书康云华先生,财
务总监周燕飞先生。
二、投资者参会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8 日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nEeTRv0xi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参
与互动交流。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7日 17:00前通过上述参与方式,进入会前问题征集
专题页面。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注:会前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小程序码,扫码自动匹配移动端)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a6d88e9-b0cb-4512-98e4-351f278202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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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世嘉科技(002796):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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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认
真履职的原则,现将 2025年度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
况的评估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 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
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
京 74民初 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
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 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 1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历年审计工作质量进行了审核,并审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信息、执业资质、诚信记
录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从业经历等资料。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
者保护能力。
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2. 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情况
2025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签署了《审计业务约定书》,依据约定书,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世嘉科技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世嘉科技 2025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项目组成员、审计工作安排、风险
判断、风险评估程序、重要财务报表项目及相关认定、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历年审计工作质量进行了审核,并审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信息、执业资质、诚
信记录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从业经历等资料。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
资者保护能力。
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 2025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签字会计师就公司 2025
年年度预审计划、人员安排及预审策略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3. 2026年 1月 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签字会计师就公司 2025年度预审总结情况进行了
沟通,并就预审期间发现的部分问题与签字注册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进行了讨论。
4. 2026年 3月 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签字会计师就公司 2025年度审计计划、审计策略
、特别关注事项及风险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5. 2026年 4月 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签字会计师就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初稿情
况等进行了沟通,并就重要财务报表项目及相关认定、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进行了讨论。
6. 2026年 4月 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
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并勤勉、尽职、公允、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3aa0a8f-6be2-4333-b746-db2b6ca827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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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世嘉科技(00279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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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00279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59cbaf7-ad2f-4069-8463-0eceaf20f0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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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世嘉科技(00279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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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00279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41229bf-ea51-49cc-980f-11479a4e94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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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世嘉科技(002796):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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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 2025年度及以前年度的审计服务机构,其已建
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
程中,其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规范公司财务运作起到了建设性的作用;在过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其严格遵循《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本公司经营业务所处行业、经营业务规模和公司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董事会提
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参照同行业市场价格、审计工作量的实际情况等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 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
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
京 74民初 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共同就 2011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 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组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卢鑫,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过阳光电源(300274.SZ)、天华新能(300390.SZ)、八方股份(603489.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冰冰,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世嘉科技(002796.SZ)、科大智能(300222.SZ)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永伟,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世嘉科技(002796.SZ)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张媛媛女士,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东岳硅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卢鑫、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冰冰、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永伟、项目质量复核人张媛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历年审计工作质量进行了审核,并审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信息、执业资质、诚信记
录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从业经历等资料。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
者保护能力。
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其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规范公
司财务运作起到了建设性的作用;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其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客
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会议以 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
体系,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其为公司提供
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规范公司财务运作起到了建设性的作用;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其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
则》,勤勉、尽职、公允、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
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
立并勤勉尽职地履行审计职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贯性,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营业证照、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91fc505-eebe-4142-89aa-a0102cf8cb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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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世嘉科技(002796):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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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海外业务规模的扩大,海外市场销售回款主要以美元为主。当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的情况下,将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为了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与具备有关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目的是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通过投资相关外汇衍生品种来实现套期保值功能,降低
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 投资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交易业务等具备套期保值功能的产品。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
,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由于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或
某一时期)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能够减少外汇波动风险。
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交易业务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人民币与外币掉期合约,同时约定两笔(近端/远端)金额一致、买卖方向相反
,交割日期不同、交割汇率不同的人民币对同一外币的买卖交易,并在两笔交易的交割日按照掉期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
的结汇或售汇业务,包括即期对远期和远期对远期的掉期交易。
2. 投资金额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 3,000.00万美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 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
终止时止。
三、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随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海外业务规模的扩大,海外市场销售回款主要以美元为主,公司部分产品的订单下单时点与回款结算时
点存在较长的时间差,期间因国际政治、经济等因素影响,外汇市场存在较大的波动风险,当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风险时,对公司
经营业绩将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就是为了充分利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品种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
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
其次,公司已制定了《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与信
息披露、职责范围与操作流程、信息隔离、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科学、合理的规定,且公司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配备了专
门人员负责此业务。因此,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有章可循的,风险可控的。
第三,公司规定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经营业务的实际
执行期间相匹配。
第四,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或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
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四、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说明及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套期保值的基本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但上述相关业务的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
体如下: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下,例如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的远期汇率和掉期汇率劣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
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或缺乏专业人士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款项无法在回款期内收回,投资标的无法按期交割,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
损失。
五、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制定了《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与
信息披露、职责范围与操作流程、信息隔离、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科学、合理的规定,且公司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
门人员负责此业务。
2. 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变化,适时调整业务操作策略
,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 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交割与实际收付时间差距较远,公司将高度重视合同的履约情况,跟踪合同执行情况
,避免出现收付时间与交割时间相差较远的现象。
4. 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及业务期限。
5. 公司开展上述相关业务只允许与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6. 当上述相关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时,公司计划财务部应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及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
应立即商讨应对措施,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实现对风险的有
效控制。
7. 公司审计部每季度对有关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定期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
六、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7dcf40a-cbe6-4a68-88f0-24707e1548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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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世嘉科技(00279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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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00279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4be3f55-308d-41aa-a170-fce9f2b118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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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世嘉科技(00279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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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00279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76f41b7-8218-4754-874e-ffc0169f07ca.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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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世嘉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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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87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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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世嘉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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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87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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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世嘉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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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384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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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世嘉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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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42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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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世嘉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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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05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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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世嘉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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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05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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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世嘉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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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686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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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世嘉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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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33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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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世嘉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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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3/12197460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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