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96 世嘉科技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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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1 15:36 │世嘉科技(00279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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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9:31 │世嘉科技(002796):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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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9:30 │世嘉科技(002796):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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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9:29 │世嘉科技(002796):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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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9:29 │世嘉科技(002796):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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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9:27 │世嘉科技(002796):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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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6:29 │世嘉科技(002796):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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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6:27 │世嘉科技(002796):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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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7:01 │世嘉科技(002796):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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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6:34 │世嘉科技(002796):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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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1 15:36│世嘉科技(00279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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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 2024年 2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即公司计划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的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将不超过人民币 13.14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关于本次回
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7)等有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以下简称《第 9 号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
份的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 128.9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
.51%,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8.2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37 元/股,成交总金额 999.64 万元(不含相关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
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规则》《第 9 号指引》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回购规则》《第 9 号指引》《回购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
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9/227a4291-4dbe-4e2d-9ffd-74d7649625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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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9:31│世嘉科技(002796):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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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002796):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5/fd005e17-44e7-4273-b09f-9a7c5888c0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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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9:30│世嘉科技(002796):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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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汤新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人。根据《苏州市世
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提前 2 日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人数、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汤新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6/03c37255-f54d-4ab0-8152-380b3f1dd7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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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9:29│世嘉科技(002796):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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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 9:15—9:25,9:30—11:3
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 9:15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2.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 439 号世嘉科技一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娟女士
6.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40 人,代表股份 92,691,35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6.7201%。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股份 91,872,88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6.3
958%;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37 人,代表股份 818,46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242%;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36 人,代表股份 618,46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450%。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下设 3 个子议案,各子议案逐项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1.0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参加该议案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92,691,353 股。其中:同意 92,140,025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52%。
表决结果为当选。
1.0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韩惠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参加该议案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92,691,353 股。其中:同意 92,120,758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44%。
表决结果为当选。
1.03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周燕飞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参加该议案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92,691,353 股。其中:同意 92,122,725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65%。
表决结果为当选。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下设 2 个子议案,各子议案逐项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且审核无异议。
2.0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瑞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参加该议案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92,691,353 股。其中:同意 92,128,828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31%。
表决结果为当选。
2.0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徐华滨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参加该议案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92,691,353 股。其中:同意 92,120,716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44%。
表决结果为当选。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下设 2 个子议案,各子议案逐项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3.0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欧化海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参加该议案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92,691,353 股。其中:同意 92,122,368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62%。
表决结果为当选。
3.0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鲁良恩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参加该议案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92,691,353 股。其中:同意 92,126,853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10%。
表决结果为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委派白雪、王若凡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6/1e68bbe4-a4c6-4ef4-aa14-34f1adb520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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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9:29│世嘉科技(002796):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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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
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
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
副本、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
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202
4年11月9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报》上刊登了《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就本
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事项等事项作出了说明。《股东大会通知》已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
方式通知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15:00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 月25日9:1
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
24年11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1.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92,691,3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201%。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91,872,8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958%
。经本所律师核查验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持有有效证明文件。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18,466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3242%。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2.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监票人、计票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监票和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的统计数。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由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汇总统计,并由其对真实性负责。
3.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
束后,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参加该议案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92,691,353股。其中:同意92,140,02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52%。表决结果为当选。
1.0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韩惠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参加该议案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92,691,353股。其中:同意92,120,75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44%。表决结果为当选。
1.03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周燕飞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参加该议案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92,691,353股。其中:同意92,122,72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65%。表决结果为当选。
2.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瑞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参加该议案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92,691,353股。其中:同意92,128,82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31%。表决结果为当选。
2.0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徐华滨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参加该议案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92,691,353股。其中:同意92,120,71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44%。表决结果为当选。
3.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欧化海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参加该议案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92,691,353股。其中:同意92,122,36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62%。表决结果为当选。
3.0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鲁良恩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参加该议案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92,691,353股。其中:同意92,126,85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10%。表决结果为当选。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
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6/3bf8853f-76a9-4c32-a1c9-386b0e301d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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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9:27│世嘉科技(002796):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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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002796):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6/6d818ffb-5190-4620-8e92-82919895ff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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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6:29│世嘉科技(002796):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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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 15:00 时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
会”或“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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