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bit.cn-股比特.中国

查股网

 
002801(微光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801 微光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1 20:42 │微光股份(0028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 │2026-07-21 20:42 │微光股份(0028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 │2026-07-21 20:42 │微光股份(0028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 │2026-07-21 20:42 │微光股份(002801):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 │2026-07-21 20:40 │微光股份(00280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 │2026-07-21 20:40 │微光股份(002801):微光股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7-21 20:39 │微光股份(0028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 │2026-07-21 18:52 │微光股份(002801):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 │2026-07-21 18:52 │微光股份(002801):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 │2026-07-21 18:51 │微光股份(00280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7-21 20:42│微光股份(0028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微光股份(0028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382cede1-4ad5-4656-98ef-b5a1b148460d.PDF ─────────┬──────────────────────────────────────────────── 2026-07-21 20:42│微光股份(0028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微光股份(0028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ad5604eb-d3fb-4028-ab39-b4a61a071e18.PDF ─────────┬──────────────────────────────────────────────── 2026-07-21 20:42│微光股份(0028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微光股份(0028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1018728e-2736-4d63-a26f-7bf9e8b8a5ae.PDF ─────────┬──────────────────────────────────────────────── 2026-07-21 20:42│微光股份(002801):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核查意见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 主体资格: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不包括公司独立 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本次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 天。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将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 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价格、限售 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以及业务骨干的主动性和创造 性,提升公司凝聚力,并为稳定优秀人才提供一个良好的激励平台,增强公司竞争力,稳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建立股东与经营管理层 及业务骨干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实现股东、公司和激励对象各方利益的一致,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核查意见 1、《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本次激励计划能够顺利实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 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能够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薪酬考核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实施的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0acf1373-bcf3-46ea-8a28-4c0512e6ae19.PDF ─────────┬──────────────────────────────────────────────── 2026-07-21 20:40│微光股份(00280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银行、证券、基金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及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发行的各类产品等,不会投 向信托产品、私募证券基金、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高风险产品。 2、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循 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在投资过程中存在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金及收益不能按期收回或不能收回的风险、操作风险等,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安全第一、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期 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三)投资种类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银行、证券、基金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及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发行的各类产品等,不会投向信托产品、私募证券基金、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高风险产品 。 (四)投资期限 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进行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七)投资主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提供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7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结果为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开展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的理财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委托理财产品投资项目受行业政策及宏观经济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较大,存在违约风险,从而导致公司存在不能按期收回(甚 至不能收回)投资本金及收益的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对决策和审批程序、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报告制度、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息披露 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规范投资行为。 2、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审慎评估、筛选理财产品,做必要的尽职调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 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5、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的正常资金周转所需,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委托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争取 一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c846c762-7ce1-4635-b67f-5f2af00f126f.PDF ─────────┬──────────────────────────────────────────────── 2026-07-21 20:40│微光股份(002801):微光股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 微光股份(002801):微光股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12538041-1a55-4d64-94ea-bfa862b3cddf.PDF ─────────┬──────────────────────────────────────────────── 2026-07-21 20:39│微光股份(0028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薪酬 考核体系,建立股东与经营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 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制定了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为保证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能够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其他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 标的实现。 第二条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基础,严格按照本办法和激励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 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 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等。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 第二章 考核组织管理机构 第四条 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与修订本办法,并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接受董事会授权,负责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并监督考核结果的执行情况。 3、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4、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五条 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审核考核结果。 第六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考核期间为激励对象在每次解除限售安排所对应的规定考核年度。考核实施次数为每考核年度各一次。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七条 绩效考核指标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在激励计划存续期内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 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6-2028年的三个会计年度中,以营业收入为考核目标,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 考核年度累计营业收入 期 (亿元) (亿元) 对应考 目标值 触发值 对应考核 目标累计值 触发累计值 核年度 (Am) (An) 年度 (Bm) (Bn) 第一个解 2026年 16.50 15.00 2026年 16.50 15.00 除限售期 第二个解 2027年 18.50 16.50 2026年 35.00 31.50 除限售期 ~2027年 第三个解 2028年 20.50 18.50 2026年 55.50 50.00 除限售期 ~2028年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2)上述公司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 测和实质承诺。 (2)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指标 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对应系数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实现 A≥Am X1=100% 值(A) An≤A<Am X1=80% A<An X1=0 考核年度累计营业收入 B≥Bm X2=100% 实现值(B) Bn≤B<Bm X2=80% B<Bn X2=0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 X=MAX(X1,X2) 若限制性股票某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 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年进行,主要依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要求,以被考核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 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确定激励对象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评价标准 A(优秀)、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0% 在完成公司业绩考核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各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公司层面解锁 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 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导致当期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回购注销。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管理 第八条 考核结果管理 1、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考核结果后 5日内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 对象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2、考核记录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为五年,对于超 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考核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当事人签字。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第十条 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冲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ff3c1dfa-e6f8-4e74-aaa1-b1621c687dcf.PDF ─────────┬──────────────────────────────────────────────── 2026-07-21 18:52│微光股份(002801):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品出口占比较高,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形 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加大,外汇市场风险增加,为防范并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拟开展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资金使用安排 合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2、交易品种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 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交易。 3、交易对手: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4、拟投入额度、期间: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最高持仓合约金额 (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 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根据公司业务情况,最长交割期不超过 12个月。 5、投资期限: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期限为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6、资金来源:只涉及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7、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该授权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但 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 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 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 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 3、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 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操作风险 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 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5、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或正常执行仍给公司带来 损失。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且该类外汇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 、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审慎、安全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交易。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职责范围及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 配备、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签订合约 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履约风险与法律风险。 4、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业务操作,财务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日常管理,销售部门配合工作,内部审计室每季度 或不定期地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稽查交易是否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列报,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 关项目。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或利率大幅波动导致的不可预期的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 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 常经营需求。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和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切实可行的,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9e69c45c-8176-42d3-8c4a-0fb085768d2c.PDF ─────────┬──────────────────────────────────────────────── 2026-07-21 18:52│微光股份(002801):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和必要性:铜(漆包线)和铝(铝锭)是公司电机、风机等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铜和铝的价格波动会对杭 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有色金属市场波动较大,公司开展 铜期货和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减少因铜和铝价格波动引起的产品成本波动带来的 经营风险,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之所需。公司根据铜和铝计划需求量及相关保证金规则确定了拟投入资金额度,并将合理计划和使用保 证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交易方式:仅限于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金属铜期货、铝期货合约。仅限于在上海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不进行 场外和境外交易。 3、交易金额: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任一交易 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在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 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4、交易期限: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进行铜期货、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5、资金来源: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 6、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该授权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 7、公司在实际操作中,结合原材料价格、产品交货情况及市场行情,实施具体套期保值交易计划,套期保值数量不得超过实际 采购的数量,预计将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敞口。公司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系统性 风险造成严重损失。 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 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 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流动性风险:(1)市场流动性风险。由于市场交易不活跃或市场中断,无法按现行市价价格或与之相近的价格平仓所产生的 风险;(2)现金流动性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采取保证金制度及逐日盯市制度,存在资金流动性风险及因保证金不足、追加不及 时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3、技术风险及操作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 、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软件系统不完善或交易员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操作不当而产生的意外损失。 4、法律风险:公司开展期货业务交易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 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风险。 5、政策风险:如期货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期货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目前开展商品期货业务只能以规避生产经营中的铜、铝等原材料价格风险为目 的,不得进行投机交易。上述制度就业务操作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能分工、审批权限、授权制度、交易流程、风险控制、报告制度、 信息保密、责任追究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 是切实有效的。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成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该小组作为公司期货业务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期货小组负责 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负责指令的下达和监督执行,财务部具体进行业务操作,采购部门、销售部门配合工作,内部审计室对交易 执行情况进行风险监控。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规模,公司在期货市场建立的头寸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应不超过需要 套期保值的现货量;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操作。 4、公司以自身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期货业务所需资金(含临时追加保证金 )由财务部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内提出申请,经总经理、董事长签字批准后调拔。 5、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从业岗位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 风险处理程序。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 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 项目。 五、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 性。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交易。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期货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 作。 综上所述,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3d7dfc7e-fc82-4472-a680-2744aacb6b1f.PDF ─────────┬──────────────────────────────────────────────── 2026-07-21 18:51│微光股份(00280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7月 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年 7月 21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一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独立董事沈建新先生、郑金都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认为,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产品成本,有利于防范和降低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 场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万元,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任一交 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在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 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便于业务开展,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 该业务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或利率波动导致的不可预期的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正常生产经 营为基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 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便于业务开展,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该业务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 股东创造更大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在安全第一、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 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便于业务开展,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 资决策权,该业务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6年 07月修订)。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 非独立董事何平先生、何思昀女士、倪达明先生、李磊先生、董荣璋先生为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的关联董事,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 非独立董事何平先生、何思昀女士、倪达明先生、李磊先生、董荣璋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非独立董事何平先生、何思昀女士、倪达明先生、李磊先生、董荣璋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 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 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确定/取消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5)授权董事会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 分配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 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 使;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及可解除限售数量; (9)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任何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1)授权董事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 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激励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激励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 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激励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会议记录;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d6235a16-59ac-45f0-935d-ec7948759bd9.PDF ─────────┬──────────────────────────────────────────────── 2026-07-21 18:50│微光股份(002801):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防范并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2、交易品种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 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交易。 3、交易对手: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4、交易额度: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3,000 万元,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5、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 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 风险和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产品出口占比较高,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加大,外 汇市场风险增加,为防范并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 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2、交易品种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 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交易。 3、交易对手: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4、拟投入额度、期间: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最高持仓合约金额 (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 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根据公司业务情况,最长交割期不超过 12个月。 5、投资期限: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期限为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6、资金来源:只涉及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7、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该授权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7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结果为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但 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 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 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 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 3、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 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操作风险 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 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5、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或正常执行仍给公司带来 损失。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且该类外汇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 、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审慎、安全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交易。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职责范围及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 配备、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签订合约 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履约风险与法律风险。 4、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业务操作,财务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日常管理,销售部门配合工作,内部审计室每季度 或不定期地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稽查交易是否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列报,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 关项目。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或利率大幅波动导致的不可预期的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 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 常经营需求。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和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切实可行的,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出具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7b84e003-1771-41fd-b764-eb021341524e.PDF ─────────┬──────────────────────────────────────────────── 2026-07-21 18:49│微光股份(002801):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6年07月修订) ─────────┴──────────────────────────────────────────────── 微光股份(002801):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6年07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7539d635-76b5-4751-a683-c28ac4a2025a.PDF ─────────┬──────────────────────────────────────────────── 2026-07-21 18:49│微光股份(00280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8月 10日以现场及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8月 10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8月 10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8月 1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8月 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特别说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 表决权。)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兴中路 365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 7 月 2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特别说明 (1)上述全部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 过; (2)上述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统计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全部议案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回避表决。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 8月 7日(星期五:09:3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兴中路 365号公司证券办公室 4、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本 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 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2)、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登记时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 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充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5、现场会议入场时间为 2026年 8月 10日 13:30至 14:50,经登记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持上述登记资 料进行现场核对后方可入场。未经现场身份核对,不得进入股东会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思昀 联系电话:0571-86240688 联系传真:0571-89165959 联系邮箱:service36@wgmotor.com、service37@wgmotor.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兴中路 365号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政编码:311199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e345f644-0bb4-4dae-ade2-7fec465d98c5.PDF ─────────┬──────────────────────────────────────────────── 2026-07-21 18:47│微光股份(002801):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通过套期保值,有效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2、交易品种、交易工具及交易场所: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金属铜期货、铝期货合约。 3、交易金额: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 民币 3,500万元,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在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 用,有效期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等风 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和必要性:铜(漆包线)和铝(铝锭)是公司电机、风机等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铜和铝的价格波动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有色金属市场波动较大,公司开展铜期货和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充分利 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减少因铜和铝价格波动引起的产品成本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之所需。公司根 据铜和铝计划需求量及相关保证金规则确定了拟投入资金额度,并将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交易方式:仅限于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金属铜期货、铝期货合约。仅限于在上海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不进行 场外和境外交易。 3、交易金额: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任一交易 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在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 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4、交易期限: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进行铜期货、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5、资金来源: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 6、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该授权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 7、公司在实际操作中,结合原材料价格、产品交货情况及市场行情,实施具体套期保值交易计划,套期保值数量不得超过实际 采购的数量,预计将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敞口。公司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系统性 风险造成严重损失。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7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结果为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 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 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流动性风险:(1)市场流动性风险。由于市场交易不活跃或市场中断,无法按现行市价价格或与之相近的价格平仓所产生的 风险;(2)现金流动性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采取保证金制度及逐日盯市制度,存在资金流动性风险及因保证金不足、追加不及 时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3、技术风险及操作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 、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软件系统不完善或交易员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操作不当而产生的意外损失。 4、法律风险:公司开展期货业务交易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 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风险。 5、政策风险:如期货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期货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目前开展商品期货业务只能以规避生产经营中的铜、铝等原材料价格风险为目 的,不得进行投机交易。上述制度就业务操作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能分工、审批权限、授权制度、交易流程、风险控制、报告制度、 信息保密、责任追究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 是切实有效的。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成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该小组作为公司期货业务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期货小组负责 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负责指令的下达和监督执行,财务部具体进行业务操作,采购部门、销售部门配合工作,内部审计室对交易 执行情况进行风险监控。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规模,公司在期货市场建立的头寸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应不超过需要 套期保值的现货量;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操作。 4、公司以自身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期货业务所需资金(含临时追加保证金 )由财务部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内提出申请,经总经理、董事长签字批准后调拔。 5、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从业岗位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 风险处理程序。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 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 项目。 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 性。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交易。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期货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 作。 综上所述,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出具的《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38989c95-a321-4979-bb2a-3004d842524b.PDF ─────────┬──────────────────────────────────────────────── 2026-05-12 18:17│微光股份(002801):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2,041,95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2025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229,632,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 2,041,950 股后的227,590,05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9,656,517.5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 股本*10 股=79,656,517.50 元/229,632,000 股*10 股=3.468877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收盘价-0.3468877 元/股。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229,632,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 数量 2,041,950 股后的 227,590,0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9,656,51 7.5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权益分派方案从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按 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041,950股后的227,590,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 0股派 3.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3.1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7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5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685 何平 2 02*****167 邵国新 3 08*****505 杭州微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2*****003 张为民 5 02*****042 何思昀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4月 30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 本*10 股=79,656,517.50 元/229,632,000 股*10 股=3.468877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收盘价-0.3468877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兴中路 365号 咨询联系人:何思昀、王楠 咨询电话:0571-86240688 传真电话:0571-89165959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accd6417-0cc1-402f-a8fa-3b23a3f35db7.PDF ─────────┬──────────────────────────────────────────────── 2026-04-28 16:51│微光股份(00280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微光股份(00280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52c00fb-43e5-4532-bc95-5a7ce4b77623.PDF ─────────┬──────────────────────────────────────────────── 2026-04-28 16:51│微光股份(002801):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04月修订) ─────────┴──────────────────────────────────────────────── 微光股份(002801):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0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edcedb9-9d92-45ad-bc38-73e0d34b2468.PDF ─────────┬──────────────────────────────────────────────── 2026-04-28 16:51│微光股份(002801):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6年04月修订) ─────────┴────────────────────────────────────────────────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公平 信息披露,杜绝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 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及正在策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或其他特殊原因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各级 政府主管部门等确因工作需要须知悉相关信息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 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对公 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以及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洽谈、报批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披露前,除非法律法规有规定,否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 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投资者调研座谈等。 第七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的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八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未公开信息的,公司应当提示报送的外部单位及相关人员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和禁止内 幕交易的义务。公司在进行商务谈判、申报项目、银行贷款、咨询项目等事项时,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公司的未公开重大 信息的,公司应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或者取得其对相关信息保密的承诺,并提示禁止内幕交易。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外部单位及个 人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第九条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者因特殊需要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公司具体经办人员填写对外信息报送说明,经 部门领导、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方可对外报送,必要时须经董事长批准。对外报送信息的经办人、部门负责人 、公司分管领导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董事会秘书对报送程序的合规性负责。 第十条 外部单位及相关人员不得泄漏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 公司证券。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本公司未公开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 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公司将依法移送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 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外部单位及相关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 告并公告。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以及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5f63a28-05b8-457c-aff4-f5532ea8410c.PDF ─────────┬──────────────────────────────────────────────── 2026-04-28 16:51│微光股份(002801):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04月修订) ─────────┴────────────────────────────────────────────────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内部审计室,作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 督指导。 第五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六条 内部审计负责人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负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及相应的专业知识,应忠于职守、客观务实,廉洁高效,遵守职业道 德和专业标准,在执业过程中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对于实施内部审计业务中所获取的信息保密。 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 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出具内审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 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 (二)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及子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 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 的舞弊行为,发现公司相关重大问题或线索的,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四)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五)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六)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体系; (七)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 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 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可以行使下列权限: (一)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二)审核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检查公司资金和资产,检查财务会计软件,查阅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必要时 索取相关资料复印备查; (三)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四)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部门或个人,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准并经董事长批准可采取必要的临 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五)对严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抄报董 事会; (六)对发现的公司规章制度和公司管理存在的缺陷,向公司管理层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合理化建议; (七)监督被审计部门人员执行审计整改意见,追踪其改进过程及结果; (八)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反映有关情况。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采 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等。内部审计部门 可以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生产经营特点,对上述业务环节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将获取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 内容、时间等信息清晰、完整地记录在工作底稿中。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的保存时间为十年。 第四章 工作范围 第十八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财务审计、内控审计以及专项审计。 (一)财务审计包括资产审计、费用成本审计、投资效益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 (二)内控审计包括资金、物资、采购、生产、营销等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环节中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专项审计包括公司重大项目审计、基建、预决算审计、离任审计等。公司重大项目是指资金数额较大,且对公司的经济效 益、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工作范围: (一)组织季度、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报告,报审计委员会审议; (二)协调内部和外部资源,执行审计计划,并汇报工作结果; (三)对严重违反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或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进行专项审计。 (四)执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订具体的年度、季度审计工作计划,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对已列入年度、季度审计工作计划的审计项目由内部审计部门自主安排开展审计工作,其他审计工作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开展。 第二十一条 在审计工作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与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并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及时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 整理并归档。 第二十二条 审计事项完成审计后应出具审计报告,并就审计报告与被审计方进行确认。被审计方若对审计报告有异议且无法协 调时,应当将审计报告与被审计方意见一并报审计委员会协调处理,并跟踪督促审计处理执行情况。第二十三条 内部审计部门的内 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应当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将重要的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及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作为检查和评估的重点。 第二十四条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 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当适时安排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工作,并将其纳入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六章 管理和奖惩 第二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事项时,与被审计公司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六条 对于被审计单位出现重大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和公司内部控制程序出现严重缺陷,应依法追究被审计单位和有 关责任人的责任,被审计单位因此被国家有关部门追究责任,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七条 对于审计中发 现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依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处罚条款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受打击报复的公司内部审计人员有权直接向公司董事长报告相关情况,公司及时对上 述行为予以纠正;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 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有突出贡献的内部审计人员,以及揭发检举违法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应给予 精神或物质奖励。第三十条 审计人员监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被审计单位有权向公司反映。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2e3a791-12d9-40ec-82c8-7345499a9114.PDF ─────────┬──────────────────────────────────────────────── 2026-04-28 16:51│微光股份(002801):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04月制定) ─────────┴────────────────────────────────────────────────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 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 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 缓或者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应当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密意识,确保披露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 规定。 第七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 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或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 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泄露或市场出现传闻。 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十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 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暂缓、豁免事项的内部管理流程 第十一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一部分,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 协调,公司证券办公室负责办理、实施相关具体事务。 第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重大信息或其他应披露信息时,认为该等信息需暂缓、豁免披露的,应当 向证券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并应当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证券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对相关信息是否符合规定的暂缓、豁免披露情形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上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 在审核后将意见报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对拟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处理做出最后决定。 第十三条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 有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第十四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第十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 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关材料报送证监局和深交所。第十六条 信 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本制度作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处理的,公司相关部门或者子公司要持续跟踪相关事项进展,密切关注市场传闻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波动情况。如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的,公司相关部门或者子公司应当立即 核实情况并向公司证券办公室报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及时上报暂缓、豁免披露事项,将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暂缓 、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或者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期限届满而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给公司和投资者 带来不良影响的,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任人视情形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并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8f68849-8398-498d-995b-be3ee7581fb9.PDF ─────────┬──────────────────────────────────────────────── 2026-04-28 16:51│微光股份(002801):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04月修订) ─────────┴──────────────────────────────────────────────── 微光股份(002801):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0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332ea1c-a1d0-4481-b039-1dffaf5d0f8f.PDF ─────────┬──────────────────────────────────────────────── 2026-04-28 16:51│微光股份(00280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6年04月修订) ─────────┴──────────────────────────────────────────────── 微光股份(00280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6年0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5028e58-421a-40f4-869c-fd97c4f0dc9b.PDF ─────────┬──────────────────────────────────────────────── 2026-04-28 16:51│微光股份(002801):内部控制制度(2026年04月修订) ─────────┴──────────────────────────────────────────────── 微光股份(002801):内部控制制度(2026年0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f2b0f26-52ff-4305-bbee-e9a1aa13aa6d.PDF ─────────┬──────────────────────────────────────────────── 2026-04-28 16:51│微光股份(002801):信息披露制度(2026年04月修订) ─────────┴──────────────────────────────────────────────── 微光股份(002801):信息披露制度(2026年0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34e9ed2-56be-4116-a62d-4afc1a751d3c.PDF ─────────┬──────────────────────────────────────────────── 2026-04-28 16:51│微光股份(00280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年 4月 28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一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独立董事郑金都先生、沈建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5)。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02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0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0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0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0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更名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0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信息披露制度(2026 年 04 月修订)》《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 04 月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 04 月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 年 04 月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6年 04月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6 年 04 月修订)》《内部控制制度(2026年 04 月修订)》《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 04月修订)》。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408d5e0-b3eb-474f-8281-3c6357e7d7b7.PDF ─────────┬──────────────────────────────────────────────── 2026-04-20 19:54│微光股份(00280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微光股份(00280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8e2c565-9cb0-46b4-9c34-ffe3b23779f6.PDF ─────────┬──────────────────────────────────────────────── 2026-04-20 19:54│微光股份(002801):微光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微光股份(002801):微光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5655f84-2619-4f21-bf53-32b59dece77c.PDF ─────────┬──────────────────────────────────────────────── 2026-03-30 17:12│微光股份(002801):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3月 27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了使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4月 13日(星期一)下午 15:00-17:00举办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 明会,就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s://irm.cninfo .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届时公司董事长何平先生,董事、总经理邵国新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何思昀女士,财务总监沈妹女士,独立董事 沈建新先生,独立董事娄杭先生及相关工作人员将在网上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访问 https: //irm.cninfo.com.cn 进入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 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813e7f6-2891-41a2-a6dc-dbe860c95159.PDF ─────────┬──────────────────────────────────────────────── 2026-03-27 00:41│微光股份(002801):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微光股份(002801):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ccec3904-1fe4-426f-92b6-5acffeac704a.PDF ─────────┬──────────────────────────────────────────────── 2026-03-26 19:02│微光股份(00280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 微光股份(00280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e0d43a64-755f-456d-a107-88fe8c5fdc3d.PDF ─────────┬──────────────────────────────────────────────── 2026-03-26 19:02│微光股份(002801):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决议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 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一)独立董事; (二)未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或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人员担任的董事; (三)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指公司员工或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人员担任并且领取薪酬的董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长薪酬方案 董事长薪酬由基本薪酬、年度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为 60 万元人民币/年,年度绩效薪酬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2‰。 (二)总经理薪酬方案 总经理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由月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组成,月度绩效薪酬按月考核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目标责任 书考核发放。 (三)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以及未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月度津贴为 7000元人民币,按月发放。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 事不发放津贴。 2、在公司内部任职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 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由月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组成,月度绩效薪酬按月 考核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发放。 四、年度绩效薪酬在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出具后,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预考核,根据预考核结果预发 9 0%,审计后,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计算考核,结算剩余部分,多退少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 分之五十。 五、当年津贴、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总额控制: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控制在当年经审计的公司营业收入的 1%或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以内。 六、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过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包括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 依据。 七、其他规定 (一)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经董事长批准,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内部任 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二)公司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 机制,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三)公司发放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按 照公司考勤规定的各项扣减支出、其它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cdb06d9b-08ea-406f-a3be-4c4d335893bf.PDF ─────────┬──────────────────────────────────────────────── 2026-03-26 19:02│微光股份(002801):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微光股份(002801):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bb4390a9-640f-4671-a7ce-fab83a7c4415.PDF ─────────┬──────────────────────────────────────────────── 2026-03-26 19:02│微光股份(00280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微光股份(00280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b3ab69ca-99ba-432b-8b9b-6597bac852e5.PDF ─────────┬──────────────────────────────────────────────── 2026-03-26 19:02│微光股份(002801):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 微光股份(002801):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368e15a0-d007-448d-b677-d2126491c391.PDF ─────────┬──────────────────────────────────────────────── 2026-03-26 19:02│微光股份(002801):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以经审计的 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实际经营业绩为基础,根据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制定的 20 26年企业目标编制。本预算报告的编制范围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无重大变化; 2、税收政策和有关优惠政策无重大变化; 3、宏观经济、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需求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通货膨胀率、汇率无重大变化; 5、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主要财务预算指标 1、预计 2026年公司营业收入 165,000万元,同比增长 11.87%。 2、预计 2026年公司净利润 40,000万元,同比增长 9.76%。 三、确保完成预算的主要措施 1、公司将企业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2、改革纵深推进,破解发展瓶颈,准确锚定组织变革核心方向,持续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采取更有效的 激励措施,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与高质量发展动能。 3、以市场、客户、项目为中心,快速响应,产学研协同创新,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加强市场开发与业务开拓。推进现有产品 迭代升级,优化设计、提升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 4、加强证券、基金等风险投资风险管控,完善制度和流程,坚持价值投资。加强境内外子公司管理,努力实现母子公司协同发 展。 5、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成本费用管控,及时发现问题并持续改进,确保财务指标的实现。 四、特别提示 本预算为公司 2026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和经营业绩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 、市场需求状况、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54fc609a-7dc1-4625-9ab1-b62065133434.PDF ─────────┬──────────────────────────────────────────────── 2026-03-26 19:02│微光股份(00280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微光股份(00280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01cd6f79-7a9f-4839-8d64-3640ec3c3aca.PDF ─────────┬──────────────────────────────────────────────── 2026-03-26 19:02│微光股份(002801):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微光股份(002801):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a4b2e5c5-5bc8-4d20-bd1d-fdb4f55962f1.PDF ─────────┬──────────────────────────────────────────────── 2026-03-26 19:02│微光股份(002801):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微光股份(002801):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46535ec1-0424-4ad4-8511-2a9a19033076.PDF ─────────┬──────────────────────────────────────────────── 2026-03-26 19:02│微光股份(00280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规定 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 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1年 7月 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浙江省财政厅 0019886) 截至 2025 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 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 29.6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4.65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含 A、B股)的客户家数为 756 家,审计收费总额 7.35亿元,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 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78家。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2025年年报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审核。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天健审〔2026〕936号。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 按照《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937号。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项目组时间安排、项目组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的看法、审计关注重点、 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特别风险及风险较高领域的计划、注册会计师对审计 相关的内部控制采取的方案等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 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年 3 月 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 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审计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 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 12月,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年度审计计划进行沟通,包括项目组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关键审 计事项、关注重点等相关事项。 (三)2026 年 3 月,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年度审计执行阶段情况进行沟通,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审 计情况相关事项说明、重大事项汇报、公司本期业绩情况等。 (四)2026 年 3 月,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年年报审计结果进行沟通、确认。 (五)2026年 3月 2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等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 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5 年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鉴证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 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 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e0adc9d9-3daa-4459-a455-4e9c8469d8f7.PDF ─────────┬──────────────────────────────────────────────── 2026-03-26 19:02│微光股份(00280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微光股份(00280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77320276-d0b3-46c5-b512-cb4035d89ad1.PDF ─────────┬──────────────────────────────────────────────── 2026-03-26 19:01│微光股份(00280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微光股份(00280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f9b5d41b-75f6-475f-ba7c-5780705845b8.PDF ─────────┬──────────────────────────────────────────────── 2026-03-26 19:01│微光股份(002801):2025年年度报告 ─────────┴──────────────────────────────────────────────── 微光股份(00280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1bfc463d-2bad-4099-9de3-e3be2579d890.PDF ─────────┬──────────────────────────────────────────────── 2026-03-26 19:01│微光股份(00280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微光股份(00280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fde4aa83-948d-46e5-aecf-57319ffa469c.PDF ─────────┬──────────────────────────────────────────────── 2026-03-26 19:00│微光股份(00280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微光股份(00280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96cdb2c5-1078-49b9-9f61-62e9ada07896.PDF ─────────┬──────────────────────────────────────────────── 2026-03-26 19:00│微光股份(00280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微光股份(00280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612710ff-55ce-4367-8538-d65fb14be12e.PDF ─────────┬──────────────────────────────────────────────── 2026-03-26 19:00│微光股份(00280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937 号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光 股份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微光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微光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 慧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顾海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20e8a0d8-9afb-487e-98ef-831e309e83e2.PDF ─────────┬──────────────────────────────────────────────── 2026-03-26 18:59│微光股份(00280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4月 20日以现场及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20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特别说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 表决权。)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兴中路 365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划>的议案》; 6.00 《关于拟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 (3) 7.01 《关于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2 《关于总经理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3 《关于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2.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3.00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修订后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 14.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 3 月 2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 026-007)《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8)《关于拟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10)《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 03月)》《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6年 03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6年 03月)》《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 年 03 月)》《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 年 03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2026年 03月)》《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 03月)》。 3、特别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统计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 7(含子议案 7.01、7.02、7.03),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6 年 4 月 16 日(星期四:09:3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兴中路 365号公司证券办公室 4、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本 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 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2)、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登记时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 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充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5、现场会议入场时间为 2026年 4月 20日 13:30至 14:50,经登记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持上述登记资 料进行现场核对后方可入场。未经现场身份核对,不得进入股东会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思昀 联系电话:0571-86240688 联系传真:0571-89165959 联系邮箱:service36@wgmotor.com、service37@wgmotor.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兴中路 365号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政编码:311199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4713f526-0542-47aa-9088-108ec95f9725.PDF ─────────┬──────────────────────────────────────────────── 2026-03-26 18:59│微光股份(002801):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03月) ─────────┴──────────────────────────────────────────────── 微光股份(002801):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03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02605f6b-dca8-4565-956f-d39136d87666.PDF ─────────┬──────────────────────────────────────────────── 2026-03-26 18:59│微光股份(002801):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03月) ─────────┴──────────────────────────────────────────────── 微光股份(002801):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03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de65c2bd-685d-4f69-b518-e4f3e6c7185b.PDF ─────────┬──────────────────────────────────────────────── 2026-03-26 18:59│微光股份(002801):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6年3月)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 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 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下列情形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二)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 决应当分别进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变更,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 提名 第五条 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当届董事会补选董事时,按照拟选任的人数,首先由提名人提 出董事候选人的建议名单,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再提交股东会选 举。 第六条 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的提名还应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七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第八条 董事候选人应根据公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 完整以及符合任职条件,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第九条 候选人人选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职称、详细工 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是否存在不适宜担任董事的情形等。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收到候选人人选的资料后,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审核候选人人选的任职资格。 第三章 董事的选举投票与当选 第十一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前,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负责对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进行解释说明,以保 证股东正确投票。 第十二条 运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的具体表决办法如下: (一)累积投票制的票数计算法 1. 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每个提案组下董事人数之积,即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 2. 股东会进行多轮选举时,应根据每轮选举应当选举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累积表决票数;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在每轮累积投票表决前,宣布每位股东的累积表决票数,任何股东、本次股东会监票人或见证律师对宣 布结果有异议时,应立即进行核对。 (二)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方式。具体操作如下: 1. 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 ,该部分投票权数只能投向本次股东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2.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 的乘积数,该部分投票权数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投票方式 1. 股东会工作人员发放选举董事选票,投票股东必须在一张选票上注明其所持公司股份数,并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后标出其所 使用的表决票数; 2. 所有股东均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代理人应遵守委托人授权书指示),将累积表决票数分别或全部集中投向任一董事候选人 ,但所投的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过应选董事人数; 3. 若股东行使的投票总数多于其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所选的董事候选人的选票无效,该股东所有选票视为弃权; 4. 若股东所投的候选董事人数超过应选董事人数时,该股东所有选票也视为弃权; 5. 若股东行使的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其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累积表决票数与实际投票数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 决权; 6. 表决完毕后,应当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每个董事候选人的得票情况,依照董事候选人所 得票数多少,决定董事人选。 (四)董事的当选原则 1.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根据得票的多少来决定是否当选,但每位当选董 事所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投票总数的二分之一; 2. 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但已当选董事人数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缺额在下次股东 会上选举填补。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且不足《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应对未当选董事候选人进 行第二轮选举。若经第二轮选举仍未达到上述要求时,则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 3. 若达到当选得票的董事候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则按得票数多少排序,取得票数较多者当选。若因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的 票数相同而不能决定其中当选者时,则对该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仍不能决定当选者时,则应在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 。若由此导致董事会成员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以上时,则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 选举。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以及与届时有效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冲突时,按届时有效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并应该 立即对本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ae77f6ca-18fd-47b2-819d-b7bd9730beee.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微光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5426.PDF ─────────┬──────────────────────────────────────────────── 2026-03-27│微光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7/1225035453.PDF ─────────┬──────────────────────────────────────────────── 2025-10-30│微光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7535.PDF ─────────┬──────────────────────────────────────────────── 2025-08-15│微光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5/1224485876.PDF ─────────┬──────────────────────────────────────────────── 2025-04-29│微光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6782.PDF ─────────┬──────────────────────────────────────────────── 2025-03-28│微光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8/1222922544.PDF ─────────┬──────────────────────────────────────────────── 2024-10-29│微光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7868.PDF ─────────┬──────────────────────────────────────────────── 2024-08-09│微光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09/1220823570.PDF ─────────┬──────────────────────────────────────────────── 2024-04-30│微光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667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www.gubit.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