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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01(微光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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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01 微光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2-05 00:00│微光股份(002801):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12)。 近日,公司收到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 2023 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沈培强先生作为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 2023 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青女士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报告和 2023 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工作调整原因,现委派胡青女士接替沈培强先生作为项 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顾海营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培强先生不再担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 册会计师为胡青女士和顾海营先生,项目合伙人为胡青女士。 二、本次变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胡青女士,2010 年 6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0 年 6 月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自 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 年签署微光股份、赞宇科技、凯迪股份 2020 年审计报告;2022 年签署微光股份、赞宇科技、旺能环境 2021 年审计报告;2023 年签署微光股份、赞宇科技 2022 年审计报告 。 (2)签字注册会计师:顾海营先生,2015 年 4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15 年 4月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 20 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 年签署兄弟科技、蠡湖股份 2020 年审计报告;2022 年 签署兄弟科技、凯迪股份、蠡湖股份 2021 年审计报告;2023 年签署兄弟科技、凯迪股份 2022 年审计报告。 2、诚信情况 胡青女士和顾海营先生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督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胡青女士和顾海营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 2023 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5/f03dd238-823d-4c3a-a887-693d1e877826.PDF ─────────┬──────────────────────────────────────────────── 2024-01-30 00:00│微光股份(00280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 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与会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继生先生主持,会 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同意公 司本次确认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29/96ad4ec3-70af-497d-b26e-ecb24f821232.PDF ─────────┬──────────────────────────────────────────────── 2024-01-30 00:00│微光股份(00280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行政 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邵国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全体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的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发行的理财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 20,375.8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23 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光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微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合计人民币 3.68 亿元购买的中融信托发行 的信托产品中融-圆融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融-汇聚金 1 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融-庚泽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均 已到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未收到本金及收益,中融信托对于公司发函未予书面回复,对于底层资产未披露具体信息 亦未公布兑付方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并分析客观现状,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18,400 万元。 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以人民币 4,000 万元申购了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中融-融沛23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产 品现处于延期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持有该信托产品剩余本金 3,951.66 万元。公司综合信托计划相关的管理报告、增信保 障措施、底层资产项目司法处置情况等,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1,975.8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并结 合客观现状作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同意本次确认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公司董事会敦促公司相关人员加强与各相关方联系,督促中融信托向公司兑付投资本金及收益,公司保留采用法律诉讼等方式维 权的权利,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加强对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安全评估,严控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融信托对上述本公司所涉信托产品未公布兑付方案,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在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正式披露前,相关信托产品出现较大的影响回款预测的事项,则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也会发生相应变化,届时 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则进行及时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29/f4040f93-4a41-4f0d-8ea3-df21da4e91b5.PDF ─────────┬──────────────────────────────────────────────── 2024-01-30 00:00│微光股份(002801):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情况的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持有的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融信托”)发行的理财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 20,375.8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中融-圆融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融-汇聚金 1 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融-庚泽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允 价值变动损失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中融-圆融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0,000 万元、中融-汇聚金 1 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0,000 万元、中融-庚泽 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0,000 万元,金额合计 3 亿元;全资子公司杭州 微光技术有限公司持有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中融-圆融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000 万元;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光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持有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中融-圆融 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800万元。上述信托产品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均已 到期,公司及子公司未收到本金及投资收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信托产品逾期兑付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2023-042、2023-043、2023-04 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未收到上述信托产品的本金及收益,中融信托对于公司发函未予书面回复,未披露底层资产具 体信息,亦未公布兑付方案,鉴于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策,基于谨慎性原则,2023 年度公司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18,400 万元。 2、中融-融沛 23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以人民币 4,000 万元申购了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中融-融沛23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产 品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现处于延期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持有该信托产品剩余本金 3,951.66 万元。公司综合 信托计划相关的管理报告、增信保障措施、底层资产项目司法处置情况等,基于谨慎性原则,2023 年度公司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 允价值变动损失 1,975.83 万元。 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 20,375.83 万元,将减少公司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60 4.46 万元,将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 17,604.46 万元,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公司对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客观现状作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 求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同意本次确认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同 意公司本次确认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事项。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融信托对上述本公司所涉逾期/延期兑付信托产品未公布兑付方案,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 不确定性。如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正式披露前,相关信托产品出现较大的影响回款预测的事项,则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也会发生 相应变化,对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也会构成较大影响,不排除与本预测结果出现偏差的可能,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 则进行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3fd2de81-adf8-400f-8b26-76ae312b5944.PDF ─────────┬──────────────────────────────────────────────── 2024-01-30 00:00│微光股份(002801):2023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10,500 万元 - 13,500 万元 盈利:30,793.25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56.16% - 65.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27,300 万元 - 28,500 万元 盈利:28,830.19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15% - 5.3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46 元/股 - 0.59 元/股 盈利:1.34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并结合董事会关于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 失的决策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 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预计 126,900 万元,同比小幅增长,整体毛利率与 2022 年度基本持平,2023 年公司加大营销力度 ,对外拓展业务活动增加,销售费用增加,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增加,另外受汇率波动的影响,公司汇兑收益减少,使得报 告期内公司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同比小幅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的部分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信托产品出现未按期兑付的情形,使得理财产品的 整体投资收益同比下降;基于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客观现状,董事会作出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决策,对相关理财产品的未来回款情 况进行初步预测,并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 20,375.83 万元,该事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4-004)。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融信托对上述本公司所涉信托产品未公布兑付方案,鉴于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 基于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客观现状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如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正式披露前,相关信托产品出 现较大的影响回款预测的事项,则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也会发生相应变化,对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也会构成较大影响,不排除与本预 测结果出现偏差的可能,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则进行及时披露。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信托产品的相关进展情况,敦促公司相关人员加强与各相关方的联系,督促中融信托向公司及子公司兑付信 托产品投资本金及收益,公司保留采用法律诉讼等方式维权的权利,尽最大努力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29/3ebb9dda-055a-410b-a22a-075898bb8618.PDF ─────────┬──────────────────────────────────────────────── 2024-01-03 00:00│微光股份(002801):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 近日,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对浙江省认 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文件获悉,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2333004764,发 证日期:2023年12月8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 (即2023年、2024年和2025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23年度已按15%的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和预缴企业所得税,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和 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2/316c09ee-3624-4dcd-a66c-d7cfd6d40f7a.PDF ─────────┬──────────────────────────────────────────────── 2023-12-30 00:00│微光股份(002801):关于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 年 12 月,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拓安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安时公司”)、 泰州安时新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时新能合伙企业”)共同投资江苏优安时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 安时公司”或“标的公司”),优安时公司注册资本由 1,500 万元人民币增至 6,000 万元人民币。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江苏优安时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资金对优安时公司增资 4,000万元人民币并签署《增资协议》。本次增资完成后,优安时公司注册资本由 6,0 00 万元人民币增至 1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认缴出资额由 1,200 万元人民币增至 5,200 万元人民币,于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 缴足。公司持股比例由 20%增至 52%,优安时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至 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实际出 资 3,400 万元人民币。 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聚焦主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及考虑到磷酸铁锂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降低投资风险,公司于 202 3 年 11 月 9 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优安时公司减资的议案。公司对优安时公司的认缴出资额由 5,200万元人 民币减至 3,4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由 52%减至 41.46%,优安时公司不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此次减资事项在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23 年 11 月 10 日,优安时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减资议案,同意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人民币减少到 8,200 万元人民币, 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调整为:股东安时新能合伙企业出资 3,060 万元人民币,占优安时公司注册资本 37.32%;股东拓安时公司 出资 1,740 万元人民币,占优安时公司注册资本 21.22%;公司出资 3,400万元,占优安时公司注册资本 41.46%。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优安时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MA278RC27X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吴雪峰 5、住所:泰州市海陵区泰盛路东侧、济川东路北侧厂房 B 区 6、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20 日 7、营业期限: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 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9、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实缴金额 3,730 万元人民币。 10、优安时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优安时公司章程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12、优安时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二)标的公司减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本次减资前 本次减资后 认缴金额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认缴金额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 泰州安时新能科技合伙企业 3,060 30.6 货币 3,060 37.32 货币 (有限合伙) 浙江拓安时科技有限公司 1,740 17.4 货币 1,740 21.22 货币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200 52 货币 3,400 41.46 货币 合计 10,000 100 8,200 100 (三)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53.54 3,157.67 负债总额 608.8 623.81 净资产 2,344.74 2,533.86 项目 2023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2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507.84 56.12 净利润 -889.12 -496.25 三、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优安时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泰州市海陵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MA278RC27X 名称:江苏优安时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雪峰 经营范围: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 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注册资本:82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20 日 住所:泰州市海陵区泰盛路东侧、济川东路北侧厂房 B 区 四、减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事项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由 52%减至 41.46%,优安时公司不再 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减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和财务状况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资 事项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报备文件 1、《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2、优安时公司股东会决议; 3、优安时公司换发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29/3783dcc0-03b3-4524-bcf0-a6f070000fa1.PDF ─────────┬──────────────────────────────────────────────── 2023-12-27 00:00│微光股份(0028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依法用于后续实 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4,000 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含),回购股份的价格 为不超过人民币 39.5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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